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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礦山地質環境背景
礦區位于婁煩縣城南西約14km,境內降水特點是年際變化大,年內季節差異大,強度變化大。多年平均降雨量420.2mm,大多集中在6-8月。礦區位于呂梁山區,西臨呂梁山主峰,東近汾河。礦區屬中低山區,最高點位于7號拐點附近,海拔標高1763m,最低點位于礦區東南部,海拔標高1539.1m,相對高差220m左右,總體地勢是中部高南北兩側低。區內地形切割嚴重,近東西向的與礦帶走向基本一致的山梁和溝谷發育。經過多年開采及村民私挖濫采,在礦區內已經形成多處露天采場、高邊坡和采坑。礦區出露為太古界呂梁群袁家村組和第四紀黃土。區內地層多為北西走向、傾向北東,以單斜產出,礦區巖層傾角30°-55°,表現為地表較陡而向深部變緩的趨勢,深部變為15°-20°,礦區斷層主要出現在礦區南部.
2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
2.1地質災害對于露天采區來說,主要是剝離及開采,未出現地裂縫、地面塌陷。根據現場調查,礦區巖石完整性較好,地表風化層薄,植被發育良好。礦區內各溝谷兩側崩塌、滑坡地質災害不發育。在原羅家岔鐵礦,多年露天開采形成露天采坑深30-50m,邊坡坡角為50°-70°,由于剝離、降水及風化的影響,采坑邊坡發生零星崩塌。現狀條件下,研究區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不發育,地質災害危險性小。未來開采,環宇鐵礦共設計有三個采區,先期采用露天開采方式開采一采區上部礦體,露采結束后轉入地下開采,根據礦體賦存條件分三個采區規劃三套開拓系統開采區內剩余資源。預計隨著采礦活動的持續進行,地下采空區面積不斷擴大,頂板的物力力學性質也在發生變化,當達到某個臨界值,就會出現頂板冒落,從而在采空區及其影響范圍出現由開采沉陷引發的地面塌陷、地裂縫。根據礦體頂、底板圍巖的特性及周圍礦井的生產實際,本次確定的地表移動參數為:頂板、端部巖石移動角取65°,第四系沉積層移動角取45°。依據地表移動范圍計算公式得出了地表塌陷范圍面積約47.5hm2。對于各礦體開采沉陷范圍來說,由于地裂縫、地面塌陷的存在,可能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小于100萬元,受威脅人數小于10人。預測評估采礦活動對地裂縫、地面塌陷地質災害影響程度“較輕”。當礦山各礦體采空區達到一定范圍、開采深度逐漸加大,因開采沉陷地表可能出現地裂縫、地面塌陷,從而破壞開采沉陷范圍內坡體的完整性,極易引發溝谷邊坡發生巖體崩塌、滑坡,預測崩塌、滑坡可能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小于100萬元,受威脅人數小于10人。預測評估采礦活動對崩塌、滑坡地質災害影響程度“較輕”。根據婁煩縣氣象資料,多年(1974-2009年)平均降雨量420.2mm,大多集中在6-8月,年最大降水量563.5mm(1988年),年最小降水量為277.1mm(1999年),日最大降水量88mm(1997年7月18日),1小時最大降水量39.4mm(1994年7月23日12時28分),10分鐘最大降水量7.8mm。本區暴雨強度指標為8.23,泥石流發生的機率>0.8,根據《泥石流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規范》(DZ/T220-2006)可能發生泥石流的界限值,對比研究區所在區域的降雨量條件,初步判定礦區具備爆發泥石流災害的降雨量條件。排土場所在范圍匯水面積不大,上游所在溝谷植被覆蓋良好,無松散的泥石流物源,且排土場堆積的廢石及礦渣經分層堆放、壓實后一般也不會構成泥石流物源,排土場溝谷在自然條件下遭受泥石流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小,預測評估排土場遭受泥石流地質災害影響程度“較輕”。綜上所述,現狀條件下,礦區內地裂縫、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均不發育,地質災害危險性小。
2.2含水層影響現狀條件下,經過多年的露天剝離及礦石的開采,對采坑所在范圍的第四系沖洪積砂礫石孔隙含水層、礦帶及頂底板巖石含水層造成徹底破壞,但由于含水層含水微弱或不含水,基本無礦坑涌水,露天開采對評估區地下水資源量影響小,現狀評估采礦活動對含水層影響程度“較輕”。未來該礦采用露天和地下開采方式采礦,預測未來開采條件下,露天采區將形成深近200m的采坑,將會破壞礦體上覆含水層的結構,而采坑以上的含水層主要為礦帶及頂底板巖石含水層、第四系沖洪積砂礫石孔隙含水層,此處均為弱含水層,基本無礦坑涌水或涌水量小,采礦對礦體以上含水層地下水資源影響小。預測評估采礦活動對含水層影響程度“較輕”。
2.3土地資源影響現狀條件下,原羅家岔鐵礦面積6.47hm2,經多年露天剝離及開采,批采標高以上資源基本已開采完畢,其土地類型為采礦用地。露天采礦活動對土地資源影響程度“較輕”。在原私挖濫采區,面積165.31hm2,其中旱地2.45hm2、有林地12.33hm2、灌木林地11.20hm2、其他草地35.31hm2、采礦用地104.03hm2;破壞土地資源面積61.29hm2,破壞土地類型為旱地、有林地、灌木林、其他草地,其中破壞耕地2.45hm2、林地面積23.53hm2、草地35.31hm2。露天采礦活動對土地資源影響程度“嚴重”。采礦活動對土地資源影響程度“嚴重”。未來開采條件下,一采區占地面積約31.74hm2,破壞土地面積約10.82hm2,破壞土地資源的類型主要為旱地、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草地,其中旱地0.49hm2、有林地2.91hm2、灌木林地0.09hm2、其他草地7.33hm2;預測評估采礦活動對土地資源影響程度“嚴重”。
3防治對策
3.1礦山地質災害防治對地裂縫、地面塌陷的整治以填埋裂縫、陷坑,恢復地表植被為主,具體應根據地形特點選擇適宜的方法。對較小的裂縫、陷坑,可就地取土回填、夯實、局部整平;對較大的裂縫、陷坑,可先用廢石回填至一定高度后,就近取土局部整平。地裂縫、地面塌陷填埋及崩、滑體清理后,及時恢復地表植被。清除影響區可能對人員及機械等有威脅的斜坡上的巖土體,降低臨空面高度,減小斜坡坡度和上部荷載,提高斜坡穩定性,從而降低危巖(土)體的危險程度。同時加強(巖)土體形變監測,主要通過地面觀察、形變測量等手段監測位移、裂縫變形。建立汛期巡查制度。
3.2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工程在礦體開采過程中,可能產生地裂縫、地面塌陷、崩塌、滑坡地質災害,對含水層和土地資源等造成破壞,因此必須實施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工程。
4結論
第一、現狀條件下,礦區內地裂縫、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均不發育,現狀評估采礦活動對地質災害影響程度“較輕”;現狀評估采礦活動對含水層影響程度“較輕”;現狀評估采礦活動對露天采場土地資源影響程度“嚴重”,對其它區域影響程度“較輕”。第二、預測在礦山開采地表變形范圍地裂縫、地面塌陷、崩塌、滑坡地質災害危險性小,廢石場溝谷遭受泥石流地質災害危險性小,預測評估采礦活動對地質災害影響程度“較輕”;預測評估采礦活動對含水層影響程度“較輕”;預測評估采礦活動對采區及廢石場土地資源影響程度“嚴重”。第三、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主要措施及工程有:對地裂縫、地面塌陷綜合整治,對崩塌、滑坡易發段進行整治,對廢石堆場進行綜合整治,植被恢復工程等,監測工程。
作者:牛志清單位:山西省煤炭工業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