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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科技創新驅動平臺作為科技和經濟活動的重要載體平臺,其作用日益強化.在界定了科技創新驅動平臺概念的基礎上,對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的網絡構成作了初步設計,并對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的網絡化進一步發展提出了三種模式且對其發展模式的選擇提出了一定的相關建議,以供實際工作者借鑒.此外,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的發展離不開相關政策的支撐,包括政府、企業、產學研和服務體系等方面的政策要求.
關鍵詞: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網絡;模式
0引言
當今時代,社會經濟的發展正在經歷重大的轉型,科技創新的主導作用日益顯著.科技創新驅動平臺作為支撐全社會創新活動的重要載體和核心力量,在區域科技與經濟發展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科技平臺建設是進行科技活動的物質和信息保障,在科技創新和區域經濟發展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對科技資源進行優化與重組,是科技平臺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將成為科技創新競爭的一個新的焦點.因此,整合現有科技資源,構建一個開放共享和水平較高的科技平臺,已成為區域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提升區域創新能力的重要支撐,是推動區域經濟快速增長的強有力的重要力量.
1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的內涵及網絡構成體系
1.1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的內涵
“平臺”一詞所表達的基本含義是一種具有基礎性的支撐體系,它不僅包括硬件,而且包括軟件,是硬件和軟件的有機集成,而科技平臺是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服務于全社會科技進步與創新的基礎支撐體系.借鑒國內外學者的研究結論,本文認為科技創新驅動平臺是集成創新要素、聚集創新資源的支撐體系,它包括物質與信息系統以及以共享機制為核心的制度體系,和服務于平臺建設與運行的專業化人才隊伍.作為上層建筑的平臺的制度體系,是平臺的內核,是平臺賴以存在的靈魂;作為依托的外在表現形式的物質與信息保障系統,是整個大平臺的物理基礎;作為技術支持和管理支持的專業化人才隊伍體系,是平臺能夠正常發揮效能的有力保證.該科技創新驅動平臺要面向自主創新,不僅注重產業共性的或單項技術的研究開發,而且注重以重大產品和新興產業為中心的集成創新并努力實現關鍵技術的突破.
1.2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的網絡構成體系科技創新驅動
平臺的構成是指平臺內部各組成要素之間在空間或時間方面的有機聯系與相互作用的方式或順序.按照?2004~2010年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綱要?的要求,結合我國實際,本文認為科技創新驅動平臺主要包括四大體系,即研發平臺、資源共享平臺,產業平臺及服務平臺.具體可以參見下圖1:
在圖1中,研究開發平臺主要包括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博士后流動站、企業技術開發中心等,尤其是企業技術研發平臺,它以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為依托,主要為企業自身發展提供技術服務,是企業開展創新活動的主要平臺,也是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的關鍵環節.資源共享平臺主要包括大型科學儀器設備、自然科技資源、科學數據、圖書文獻資源和科技網絡五個方面的共享平臺,構建面向社會開放的資源開放服務平臺,打破資源分散、封閉和壟斷的狀況,以資源共享機制引導資源共建,對科技創新與經濟發展起支撐作用.產業化平臺是成果擴散的關鍵,包括企業孵化器、科技園區、產業基地等,當創新資源進入研發平臺后,通過資源的有效整合,使其流向能產生最大收益的行為主體,產生創新成果,而創新成果只有進入產業化平臺后才能夠通過該平臺實現技術產品化和創新成果的產業化.以生產力促進中心、創業服務中心、技術產權交易機構、科技成果鑒定評估機構、創業融資機構為代表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是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的重要支撐平臺.這四種平臺通過信息流、創新流、服務流等虛擬要素進行連接,相互作用,循環流動,相互間組成了一個創新網絡體系.
2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網絡發展模式的抉擇
“模式”,可以簡單理解為事物內在的發展規律或標準形式,同樣“發展模式”可以是指在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網絡所呈現的發展態勢或典型規律、經驗等.本文借鑒區域經濟學或發展經濟學,可以把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網絡發展模式歸為三大類,即:均衡發展模式、點極發展模式和點軸發展模式.
2.1三種模式比較分析均衡發展模式
簡單來說就是實現研發平臺,產業化平臺和資源共享平臺、公共服務平臺四大類平臺的地區分布均衡和產業分布均衡.這種模式主要適用于由政府主導,經濟基礎發達、科技基礎雄厚的地區采用,主要適用于發達地域的省份或地區.在這個模式中,政府是各方資源的整合者和協調者,并且有潛力推動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網絡的發展.政府作為均衡發展模式的主體,并不能否認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的地位和作用,只不過是各種參與者的組織者和推動者.這種模式中,管理創新,即環境管理創新、社會管理創新、經濟管理創新是推動均衡發展的重要原動力.點極發展模式最早由佩魯提出,由于它強大的應用性,在實踐中得到較大發展,它強調的是把產業部門集中且優先增長的先發地區成為增長極,一個增長極一旦形成,就會吸引大量的生產要素,日益發展壯大,使其周圍區域成為極化區域,當這些極化作用達到一定程度,同時增長極已發展到足夠強大時,會向周圍區域發展,通過乘數效應,最終影響整個區域各類平臺的發展.可見點極發展模式的關鍵是選好“點”,由“點”帶“面”,最終壯大各類平臺的發展,可以選擇區域的主導產業或特色產業作為“點”,以此“點”帶動各類平臺的發展,然后通過乘數效應,帶動其他產業的發展.點軸發展模式是點極發展模式的延伸,先是塑造若干個“點”,然后把各個“點”相連成為“軸”,而多個點軸的交織使得科技創新驅動平臺不斷向著網絡化方向發展.在這種模式中,若干經濟中心首先發展為“增長極”,這些“增長極”之間互相聯結,就會形成多種類型縱橫交織的平臺密集區或發展帶,也即“發展軸”,正是這種縱橫交錯的點軸交織使得科技創新驅動平臺不斷向著網絡化方向發展,進一步驅動創新擴散,帶動區域經濟的發展.三種模式的對比分析具體見表1.
從表1可以看出,每種模式都有自己的使用條件,絕不能厚此薄彼.均衡發展平臺適合經濟雄厚和科技條件成熟的區域,可以優先考慮發展前沿高技術研究和基礎研究的各類平臺;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的點極發展模式適合經濟科技較為落后的區域,該模式的關鍵點是在于“增長極”的選擇和確定,可以考慮科技基礎較好的產業或地區作為突破點,以此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形成更多的“增長極”,從而通過平臺的創新驅動區域經濟的發展;而點軸發展模式,起初注重經濟體的聚集,可以考慮以經濟中心帶或經濟基礎較好的地區為發展軸,通過重點軸線的開發,漸進擴散,同時也注重發展軸中“增長極”的培育,待高級別的點軸成熟后再向其他地區或城市擴散,進而帶動較多地區科技創新水平的提高.
2.2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網絡發展模式選擇的基本思路
為了更好地選擇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網絡發展模式,必須遵循一定的選擇原則,最基本的包括經濟性原則,也就是說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網絡發展模式的選取要結合地區經濟實力和科技實力的實際以及該模式對該區域科技水平及地區經濟增長水平的貢獻程度而定;同時還要遵循技術匹配原則,也就是說區域利用內部和外部科技資源開展創新的能力的程度如何,若選擇模式與能力不匹配,則該模式不可取.在兩個基本原則指導下,在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網絡發展模式時可以考慮以下思路:一是確定本區域的經濟和科技發展水平.因為不同的發展模式所涉及的經濟和科技發展水平要求不同,必然要求不能簡單照搬發達區域科技創新驅動平臺建設的經驗.就我國而言,東部經濟發達,科技實力雄厚,可以采取均衡發展模式;中部地區涵蓋省份較多,可以在各個省份建立自己的“點”科技平臺,在把各省的“點”串成“軸”,最終形成省際的科技創新網絡平臺,也就是走點軸發展模式的道路,西部相對而言,經濟科技較為落后,在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網絡發展模式時可以考慮點極發展模式,由“點”帶“面”來發展西部的科技創新網絡平臺.二是科技創新網絡平臺特色化.特色,就是與眾不同,就是差異化,特色不同,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網絡發展模式也就不同.在選擇不同的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網絡發展模式時,就要圍繞區域特點及產業優勢來確定自己的科技創新特色平臺,也就是利用區域的資源或產業優勢、區域特色條件,揚長避短,實現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網絡的快速發展.通過塑造科技創新特色平臺,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和科技創新能力的提升,以此帶動整個區域的發展和競爭力的增強.三是“點”的塑造.從區域經濟角度看,“點”是重點區位;從產業角度看是主導產業;從企業角度看,是龍頭企業.不管怎樣,這些“點”應成為科技創新網絡平臺的“增長極”.不同的區域經濟或產業狀況不一,在選擇“點”時應結合區域具體情況選擇,例如可以選擇大中型企業和高技術產業作為“點”,但如果該地中小企業眾多,則可以選擇適合中小企業的產業,如電子信息、新材料等作為主導產業,然后通過“點”的擴散效應帶動整個區域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網絡化的發展.
3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網絡化發展政策建議
3.1企業要成為真正的創新主體
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發展的一個關鍵問題是使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企業要成為真正的市場經濟體,具備完整的決策權,能夠享受收益,也能夠承擔科技創新的風險.企業要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高技術創新能力作為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同時,企業也要建立起一套完備的企業參與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的機制,避免出現“搭便車”、觀望等現象,可以考慮采取各項激勵措施推動企業積極參與,企業通過平臺建設,獲取合作關系和信任,從而達到合作共贏的目的,企業才能有更大的積極性參與平臺建設.
3.2政府要積極協調,營造良好參與環境
政府在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發展中起到協調者和組織者的作用,加之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發展所要求的開放性、共享性,政府務必把各類平臺進行協調,使科技創新驅動平臺成為創新資源和創新人才聚集的場所.同時,政府也是服務部門,必須提供相應的協調服務,科學規劃和政策制度保障,促進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和中介機構等部門的合作.此外,政府也應該提供相應的政策激勵.通過財政、稅收、土地、信貸等優惠政策,加大對創新的支持力度,通過產權制度的變革來激勵各方參與技術入股、人員入股、科技成果分配等方法達到發展平臺的目的.
3.3大力推進產學研合作
產學研合作是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網絡化發展的重要動力.一方面,作為高等學校和研究機構,不能脫離企業和市場進行純理論研究,要結合企業需要合作創新,也利于創新成果的快速轉化;另一方面,作為企業,通過與高等學校和研究機構的合作,獲得了前沿的理論研究和創新指導,把企業的資金等資源與高等學校和研究機構的智力資源相結合,才能獲取創新的最快速度和最大收益.政府在產學研合作中,應起到推動作用,優先支持產學研聯合申報項目.其次,產學研合作應注重多樣化,不能僅僅限于技術合作,也可以是人才、資本等多要素的合作,形式可以多樣化,如技術聯盟、共建研發中心、委托開發、項目招標、共建實體等.當然,在實施過程中,各地應結合實際,尋求最佳的組織形式,使政府、企業、科研機構、高校等創新主體在相應的組織模式下能夠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形成良好的分工與協作網絡體系,推動創新平臺產生的創新知識或技術盡快實施商業化應用.
3.4培育中介,構建創新服務體系
科技中介作為聯結產學研技術需求方和技術供給方的機構,是子平臺之間互動合作的橋梁.應以技術交易、技術咨詢評估、人才與信息服務為重點,發展各類科技中介服務機構,逐步實現科技中介的組織網絡化、功能社會化、服務產業化.它主要包括科技果數據庫、技術需求庫的建立,技術交易中心的建設,吸引相關的知產權、人才交流、金融、法律仲裁等配套機構進駐,此外,還有大力發展技術市場,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同時推動發展網上技術服務和網上技術市場的發展等,把現實和虛擬市場相結合,全方位提供服務.當然,還要重點強化其服務能力,使其成為區域科技創新驅動平臺信息擴散和信息對接的重要窗口.
4結論
科技創新驅動平臺是區域經濟發展和科技實力增長的重要手段之一,這種平臺主要由四大平臺構成,即研發平臺、資源共享平臺,產業平臺及服務平臺.這些平臺相互作用,互通有無,在長期合作中,逐漸地形成了網絡體系.但這種體系,是需要遵循一定的模式進行發展.本文提出了均衡發展模式、點極發展模式和點軸發展模式以供借鑒,但在選擇時要遵守一定的原則,并要有一定的選擇思路,才能夠選擇到正確的發展模式,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網絡化發展才會日益發展壯大,才能夠強有力地推動經濟和科技的發展.此外,科技創新驅動平臺的發展離不開相關政策的支撐,包括政府、企業、產學研和服務體系等方面的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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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源 單位:中原工學院經濟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