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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調查問卷說明
(一)調查范圍和調查方法本次調查面向企業、機關、醫院、學校等用人單位,通過向人力資源部門或企業主要負責
人發送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問卷調查。本次調查對象所處區域包括浙江、山東、上海、福建、江蘇、江西、吉林、河南、天津、河北、湖南、湖北、云南、四川、重慶、遼寧、山西等17個省(市)區。
(二)調查問卷設計根據調查目標,在前期對部分用人單位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進行深度訪談的基礎上,筆者編寫了相應的調查問卷。內容上,問卷從五個方面設計了9個封閉式問題。在整個設計過程中,還征求了有關專家的意見,并作了多次調整和修改。
1.用人單位招聘決策所需的教育質量信息類型:設計“專業素養”、“學習成績”、“敬業精神”、“抗挫折能力”、“協作能力”、“責任感”及“其他”等7個選項,讓用人單位自由選擇(可以單選,也可以多選,下同),根據回收有效問卷的選擇頻率,了解用人單位需求的信息類型及其重要性程度。
2.用人單位當前教育質量信息的主要來源:設計“筆試”、“面試”、“求職材料”、“向校方了解”、“實習考察”、“試用期考察”和“其他”等7個選項,讓用人單位自由選擇,根據回收有效問卷的選擇頻率,了解被調查對象當前信息的主要來源及其重要性程度。
3.用人單位的教育質量信息需求障礙:設計“信息渠道少”、“信息隱藏”、“信息失真”、“信息獲取成本高”、“招聘人員能力限制”、“單位精力有限”和“其他”等7個選項,讓被調查對象自由選擇,以了解考生家庭的信息需求障礙及其嚴重程度。
4.用人單位認為當前高校供給教育質量信息的主要類型:設計“課程成績”、“學習績點排名”、“評優評獎”、“綜合素質考評”、“專業素養”、“實習成績”、“敬業精神”、“抗挫折能力”、“責任心”、“協作能力”等10個選項,讓被調查對象自由選擇,以了解在用人單位看來,當前高校供給信息的主要類型及其相對程度。
5.用人單位對當前高校教育質量信息供給的評價:從“需求針對性”、“信息可理解性”、“校際可比性”、“決策助益性”和“供給意識”5個方面分別設置5個子問題,并設計了相應的選項,供用人單位自由選擇,以了解其對當前高校供給信息狀況的總體評價,發現高校信息供給存在的不足。
(三)問卷發放與回收問卷確定之后,在合理控制用人單位的類型和區域分布基礎上,發郵件樣本給用人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結果回收問卷328份,除去無效問卷和部分重復問卷,有效問卷共計315份。從區域分布看,來自東部省區有效問卷(即有效調查單位)203份,占全部有效問卷數的64.4%,中部省區的有效問卷75份,占23.8%,西部省區有效問卷37份,占11.8%,因而,樣本單位具有良好的區域廣泛性、代表性。同時,從類型上看,樣本用人單位中,企業有281家,其中大型企業31家,中等規模企業118家,小型企業102家,事業單位54家,政府機關12家,醫院、學校等其他事業單位42家,這說明樣本具有良好的類型分布性質。
二、調查問卷數據分析
(一)用人單位招聘決策的信息需求特征
1.用人單位招聘決策所需的信息類型。調查結果顯示,用人單位招聘決策時關注度最高的教育質量信息有三項,按選擇頻率高低依次是“敬業精神”、“抗挫折能力”和“專業素養”,其選擇頻率分別達到88.3%、85.4%、82.5%,都超過了80%,而“責任感”、“協作能力”的選擇頻率也達到了75.2%和71.1%,“學習成績”以及“其他”信息的選擇頻率分別只有46.3%和32.4%。這說明,被調查的用人單位招聘時更看重大學生的“敬業精神”、“抗挫折能力”和“專業素養”等信息,而不太看重學生“學習成績”。
2.用人單位當前所獲教育質量信息的來源。從調查數據看,當前用人單位的教育質量信息主要有四個來源,分別是“面試”、“試用期考察”、“筆試”和“實習考察”(選擇頻率分別為99.4%、99%、87%和81.6%)。說明這四項是當前用人單位獲得大學生教育質量信息的主要渠道。值得注意的是,只有62.6%的用人單位認為“求職材料”是其招聘決策所需信息的來源,而“向校方了解”則只為少數用人單位(16.8%)所運用。
3.用人單位的教育質量信息需求障礙。從調查結果看,信息隱藏、信息失真、信息渠道少和信息獲取成本高四個因素的選擇頻率分別為86.6%、85.7%、83.5%和81.3%,都超過了80%。這說明,用人單位招聘決策時的信息需求存在三種主要障礙,一是源于應聘方或人才培養方的信息隱藏或失真障礙,二是主要源自人才培養方的信息渠道障礙,三是源自招聘方的信息成本障礙。同時,“單位精力有限”的選擇頻率達到了76.2%,說明精力限制也是用人單位信息獲取時所面對的不可忽視的阻礙因素。而“招聘人員能力限制”和“其他”并不構成需求障礙(選擇率僅32.4%和18.7%)。
(二)用人單位對當前高校質量信息供給的評價
1.用人單位認為的當前高校供給信息類型。調查數據顯示,“課程成績”、“學習績點排名”、“評優評獎”、“綜合素質考評”、“實習成績”五項的選擇率分別為98.4%、98.1%、97.8%、94.6%和93.7%,都超過了90%,這說明,在被調查的用人單位看來,當前高校供給的教育質量信息主要集中在與成績相關的“硬實力”方面。而用人單位較關注的“專業素養”、“敬業精神”、“抗挫折能力”、“責任心”,“協作能力”等選項的頻率均很低,平均選擇率只有28.8%,這說明當前高校對成績之外的大學生個體“軟實力”信息供給嚴重不足。
2.用人單位對當前高校質量信息供給的評價。從調查結果看,當前高校教育質量信息供給存在明顯不足:有92%的用人單位認為當前高校質量信息供給的需求針對性“差”,有83.2%的用人單位認為當前高校質量信息供給的意識“薄弱”,有82.5%的單位認為當前供給信息對招聘決策的助益性“差”,有80.6%的單位認為當前供給信息的校際可比性“差”。同時,有超過半數(63.2%)的用人單位認為,當前供給信息的可理解性程度是“弱”的。
三、結論與建議
綜上,本文調查分析的主要結論是:
(1)被調查用人單位招聘更看重大學生的“敬業精神”、“抗挫折能力”和“專業素養”等教育質量信息,而不太看重“學習成績”。
(2)“面試”、“試用期考察”、“筆試”和“實習考察”是當前用人單位獲得大學生教育質量信息的主要渠道。
(3)用人單位招聘決策的信息需求存在信息隱藏或失真障礙、信息渠道障礙和信息成本障礙等三種主要障礙。
(4)用人單位認為,當前高校供給的教育質量信息主要是與成績相關的“硬實力”信息,而成績之外的大學生個體“軟實力”信息供給嚴重不足。
(5)當前高校質量信息供給普遍存在需求針對性“弱”、供給意識“薄弱”、決策助益性“差”、校際可比性“差”和可理解性程度“弱”等不足。為更好地滿足用人單位的信息需求,激勵高校教育質量競爭,促進大學生就業,應當加強和優化高校教育質量信息披露工作:第一,強化信息披露監管,增強高校的質量信息供給意識。為此要探索建立相應的信息披露監管機制、政策(尹曉敏,2010;馬海群,2011),明確教育行政部門的監管職責,修訂并落實《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第二,應探索有效形式,增強大學生個體層面的非成績“軟實力”信息供給,特別是用人單位較為關注的“專業素養”、“敬業精神”、“抗挫折能力”、“責任心”和“協作能力”等高價值信息。第三,根據用人單位的信息需求特征,切實提高高校教育質量信息的供給質量,即從質量信息的需求針對性、校際可比性、可理解性和決策助益性四個方面,提升信息收集和披露質量,促進用人單位招聘和大學生就業的順利進行。
作者:陳剛單位:浙江財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