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銀行混業經營發展管理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一)外在動因
銀行全能化除了有其特有的內在動因外,還有許多外在動因:
1.競爭壓力加大。一方面大量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介入傳統的銀行金融中介業務,商業銀行面臨來自非銀行機構的激烈競爭,一是非銀行機構對傳統銀行業務的爭奪,導致銀行生存空間日益狹窄;二是由于直接融資具有許多不可比擬的優越性,現在越來越多的企業通過證券市場來進行融資而不是通過銀行;三是大型企業自己成立金融公司。另一方面我國加入了WTO后,對金融業的保護期的日益臨近,大批外資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將會以合資或獨資的面孔進入我國金融業,這些公司大多是全能化企業。它們將會抓住進軍中國金融市場的機會,搶占市場份額。在外資金融機構全面進入我國市場,廣泛開展各項金融業務之前,應大力強化國內銀行的綜合經營能力,塑造和培育我國的全能化銀行集團,以便使國內金融機構能夠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與國際金融機構開展競爭。
2.風險的擴大。一方面,分業經營使銀行風險進一步加大。我國商業銀行只能在狹小的存貸款業務領域從事基本的存貸款業務活動,而目前企業普遍效益不高,致使商業銀行或是放款,使不良資產率持續上升,或是為了安全起見,少放貸款,而存差過大,資金浪費,業務收入無法抵補業務支出,再加上對間接融資威脅最大的是直接融資在經濟中的重要性不斷上升,資金“脫媒”現象難以逆轉,銀行業與證券業競爭的結果是收益好的企業通過證券市場籌資而避開銀行,求助于銀行的常是些不太好的企業,使得銀行貸款風險度提高。另一方面,分業經營制約著銀行業的持續發展。在當今世界金融證券化、電子化、信息化和一體化發展趨勢的格局下,企業籌資渠道多樣化及越來越依靠資本市場直接籌集資金,表外業務成為銀行業發展的方向,傳統的存貸間接融資業務比重越來越小,在現行的分業經營制度下,完全割裂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只會嚴重束縛我國金融業的發展。而全能銀行內部可以形成一種損益互補機制。這種內部補償作用不僅使銀行利潤收入穩定,而且使銀行業的風險得以分散和減少。
3.降低成本實現規模經濟的需要。全能銀行業務范圍廣泛,有利于大幅度降低經營成本。體現在:(1)由于商業銀行從事多種經營,可將多種類的金融產品廣泛地向客戶推銷。因此,這將大大降低經營成本,使得商業銀行在給定的風險水平上獲得更高的收益。(2)商業銀行可充分有效地利用其經營資源,在多個行業、多種金融工具中進行廣泛的資產負債組合,選用最富生命力的金融工具和從事最有利的金融業務,并在各種業務之間進行固定成本分攤,這既降低了單位金融產品的成本,也使商業銀行的籌資成本降低。(3)商業銀行在與客戶的業務往來中積累了大量信息,這些信息可由金融機構整體內的任何部門共享,從而降低經營成本。這就形成所謂的“金融超市”,其成本必將低于多個機構提供時的成本。
(二)內在動因
金融資產的專用性是全能銀行迅速發展的內在動因。所謂資產專用性是指對已經投入生產過程的資產進行再配置的難易程度。按照經濟學理論,要素存量(資產存量)的重新配置必然涉及一定的費用。隨著資產專用性增強,改變舊資產的轉換成本和時滯成本會提高。對于金融業,可從資本(可分為現實資本和人力資本)、信息和人員素質這三個方面分析其資產專用性。其中,現實資本在銀行業與證券業中主要表現為各種形式的貨幣,而現金和存款等貨幣的轉換成本幾乎為零。至于人力資本、金融信息與人員素質,由于銀行業和證券業的服務對象、宏觀環境以及兩者之間的高度業務相關等因素,它們的專用性也很低。
在西方商業銀行金融創新的過程中,特別是在目前日益發達的信息技術支持下,各種金融衍生產品層出不窮,使得各個金融市場日益一體化,促進了金融業各個領域的相互滲透,從而使金融資產的專用性更趨減弱,銀行全能化也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驅動下發展起來。銀行業和證券業的資產專用性很低,造成它們之間進入或退出對方行業并不需要提供高的額外成本,這種很強的要素替代性和通用性,加上金融業在一定程度上的自然壟斷性,金融各分支行業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時,還要避免向金融業外行業支付過高擴張成本,此時全能銀行成為最優選擇。
二.我國商業銀行混業經營的路徑選擇
現階段我國的分業經營模式已經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商業銀行的進一步發展,實現向全能銀行轉變已是我國商業銀行的必然選擇。考慮到我國商業銀行的實際情況,在實現國有商業銀行向全能銀行轉變時,應該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
我國已制定了《商業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信托法》、《投資基金法》、《票據法》等金融法規,為我國金融法制化初步奠定了基礎。但這還遠遠不夠,今后要借鑒國外經驗,加快金融法律體系建設,金融法規的制定既要彌補某些領域的法律空白,又要提高已有法律的立法質量;既要考慮當前金融分業經營和管理的需要,又要考慮未來混業經營、防范風險的需求,以及符合國際金融法律法規的標準;既要具有現實性又必須具有超前性。因此我國要盡快制定《期貨交易法》等金融法規,完善金融法規體系。同時,還要適時地對《商業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信托法》等現行法律法規進行修改,修改和完善的主旨是鼓勵和保護金融機構的競爭和業務創新,開發新的中間業務品種,鼓勵銀行、證券、保險之間互相滲透、聯合經營,構筑商業銀行由分業經營轉向混業經營的法律保障。
(二)加強和完善金融調控與監管
全能化經營制度運作的前提條件是,銀行本身具備較強的風險意識和有效的約束機制,金融監管體系完善高效。如果銀行自身缺乏約束能力,銀行信貸風險控制不住,何談全能化經營?“全能化”經營只能是越“全”越“亂”。改革開放以來,在分業經營的條件下,中央銀行的金融調控水平和監管能力不斷提高,積累了較豐富的經驗。但是,在混業經營情況下如仍按現行的調控與監管的理論、方法和政策行事,那么恐怕難以取得理想的效果。因此,必須擺正中央銀行、證監會、保監會、銀監會之間的關系。我國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三者已經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這是我國宏觀調控與監管體系順應經濟全球化和金融業混業經營趨勢的一項變革。在今后的金融監管中,要不斷鞏固三方監管部門之間的聯席會議,貫徹定期協商、信息共享、聯合研究、相互和業務創新的原則,待條件成熟后,可考慮建立一個統一的金融監管部門。
(三)加快改革步伐,增強商業銀行活力和國際競爭力
首先要對商業銀行進行公司法人制度改造,建立現代商業銀行制度,建立起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內部約束機制,建立風險識別、評估和控制機制,全方位控制經營行為,促使商業銀行真正進行商業化經營和運作,全面提高綜合風險控制能力,這是銀行業制度改革的核心內容;其次,積極推行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造,股份制改造是銀行產權制度的再造,它必然引起銀行體制的巨大變革,國有商業銀行現存的體制都必須進行重大改革才能符合制度創新的要求;再次,加大創新力度。近階段應大力發展無風險或風險程度較低、不產生直接負債、或有負債的中間業務,中遠期可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發展信用性、融資性等帶有潛在風險的中間業務和投資業務、信托業務、租賃業務等。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發展投資銀行業務,積極參與資本證券市場運作,適當進行長期風險性投資,以最終實現全能化經營;最后,還要大力改革用人制度。發展全能銀行經營的難度要遠遠大于分業經營。它的業務品種多、范圍廣、服務對象復雜、風險高、業務性質具有綜合性、邊緣性、多樣性的特點,因而銀行必須具有較高的管理水平和經營能力,這就對銀行的人才提出了較高的要求。
(四)適度發展金融控股公司
由于美國金融體制結構的變化歷程類似于我國,經歷了“混業——分業——混業”的過程,從我國國情出發,可以借鑒美國的經驗,通過建立金融控股公司實現混業經營,更具可操作性。金融控股公司這樣一種全能銀行的組織模式,提供了混業經營條件下降低潛在成本和提高潛在收益的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從一些國家金融業混業經營的狀況看,金融控股公司無疑是一國由分業向混業轉變的最佳切入點,它能夠快速實現資源整合。同時,在市場競爭中,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協同效應和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務的優勢。還有通過內設的防火墻,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利益沖突和關聯交易帶來的風險。
三.結束語
當今世界上最強大的銀行是全能銀行,或正在朝這一方向發展的銀行。我國嚴格的分業經營、分業監管以犧牲金融業的長期發展換取短期內的金融業穩定。但從長期來看,必將影響我國金融業的發展。混業經營才是我國金融業發展的必選之路。但我們要注意到,傳統的全能銀行,其典型特征是“包攬一切,萬事不求人,觸角無處不在”,這樣的銀行也要壽終正寢。未來的全能銀行除了巨大的資本和多種多樣服務外,它的“全能”還體現在具備強大的風險承受能力、完善的基礎設施和相當豐富的經驗上,體現在具有自己的“拿手絕活”。傳統的全能銀行實際上是“全而不精”,未來的銀行類型將在銀行業務中實現專注和杠桿效應,即專注型全能銀行。因此未來的全能銀行不是對歷史的機械重復,銀行業也并不是混業——分業——混業的簡單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