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教育局職責和人員編制工作規定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根據《中共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陜辦字〔〕89號),設立市教育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學校安全維穩工作,維護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
(三)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小學德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院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五)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宏觀管理的政策措施,規范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教育工作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并對全市教育系統貫徹執行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和檢查監督。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建議,編制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綜合改革。
(三)編制下達部門教育經費預算并監督執行;管理教育專項資金,協調城市教育費附加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管理辦法;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承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管理工作。
(四)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地方高等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各縣區和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
(五)負責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負責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教育的教學改革和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六)統籌社會力量辦學,負責全市民辦教育的綜合管理工作,規范民辦教育辦學秩序。
(七)負責全市教師工作,執行國家關于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準,規劃實施全市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市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學校及中等以下學校的招生計劃;負責全市高中、職中、中專的招生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成人自學考試、成人高校招生考試、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高中畢業生會考和高中、職中學籍學歷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推廣先進教育成果。
(十)負責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學校的穩定工作和安全教育,協同有關部門處理突發事件。
(十二)負責指導中小學后勤保障的管理工作;指導教育學會、基金會等社團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具體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職責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信訪、保密、接待、計劃生育、精神文明、綜合治理、后勤服務等工作;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教育系統基本建設年度計劃和項目管理、中小學危房改造、民生教育工程、教育專項經費管理及教育收費政策管理;指導勤工檢學、節約型校園建設和中小學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干部人事、勞動工資、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考核工作;承擔教師專業技術職稱管理和評審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工作;負責曾在民辦教師崗位上工作過的人員和代課人員養老補助發放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
組織協調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有關教育綜合性、政策性文件及局年度工作要點、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等材料的草擬工作;負責教育理論宣傳、教育信息、教育史志編撰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普法教育及依法治教工作;負責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四)基礎教育科
擬訂加強全市基礎教育的政策措施;負責縣區教育局目標任務考核管理和城市教育綜合改革;負責普通高中教育、九年義務教育、民族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綜合管理工作;負責高中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的驗印工作;負責中小學圖書室、教學儀器實驗室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全市中小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指導中小學校國防教育工作;負責基礎教育骨干體系建設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高中、初中(市區)的開辦、停辦、變更、撤銷、合并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擬訂全市職業教育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統籌管理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及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農村教育綜合改革;負責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學質量的考評工作;負責公辦中等職業學校的開辦、停辦、變更、撤銷、合并及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的審核、報批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學籍、學歷證書管理工作;承擔民生教育工程相關工作;統籌社會力量辦學,負責全市民辦教育的綜合管理工作,規范民辦教育辦學秩序。
(六)師資管理科
擬訂全市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教師培訓和繼續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全市老師培訓基地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教師資格認定管理工作;承擔語言文字、普通話推廣和測試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目標任務管理和考核工作;指導監督高考入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
(七)計劃財務科
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的政策和管理辦法;負責局機關及局直單位國有資產、政府采購、預決算管理及局機關財務管理、福利保障工作;負責協調城市教育費附加等各類教育經費的籌措、使用和審核;負責學校固定資產及設備的配置、管理;歸口管理教育基金、捐款、外資利用;負責教育統計調查、統計信息和信息化建設;制定各類學校年度招生計劃并監督實施。
(八)穩定安全辦公室
負責教育系統維護社會穩定、安全保衛、消防和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擬訂教育系統預防突發事件工作預案并組織實施,協同有關部門處理突發事件;負責系統內的安全教育及反邪教防范、處理工作;指導校園網絡安全監控工作。
(九)市政府教育督導室
擬訂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計劃、工作制度、督導評估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對市政府有關部門、縣區人民政府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教育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督導;負責對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雙高普九”、教學質量、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以及實施素質教育等工作進行督導評估;負責對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和教育機構進行督導評估;負責對教育經費安排、學校設置、教師隊伍建設以及被督導學校校長的任免等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指導考核縣區教育督導工作,對全市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指導教育強縣、教育強鎮的建設并進行評估驗收。
機關黨的機構按黨章規定設置。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四、人員編制
市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4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市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1名(正處級)、副主任1名(副處級),科級領導職數13名(含監察室主任職數1名)。
五、其他事項
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的職責分工。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市教育局等部門擬訂;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六、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