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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目標任務和改革內容
(一)目標任務
從年開始,在新興街道邰家村、武屯鎮西相村、鎮南樊村、鎮康村進行試點,在試點的基礎上全面推開,力爭用兩年時間完成試點鎮街的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未列入試點的鎮街也可大膽探索,積極創新,先行試點。
(二)改革內容
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建設用地所有權和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上房屋所有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小型水利設施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確權登記發證,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臺建設。
二、實施步驟
全區農村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分兩步完成:第一步完成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第二步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服務平臺。
(一)確權工作階段劃分
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基礎工作階段。
召開全區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啟動大會,安排部署此項工作。各相關部門、工作組組建工作隊,開展業務培訓,制定實施細則。各鎮街要通過發放宣傳資料,張貼標語,召開黨員、村民代表會議等形式,廣泛宣傳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調動群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并成立鎮街、村確權領導小組,為試點工作打好基礎。試點鎮街和各工作組在實施方案下發后,10日內制定好各自的工作方案報區產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經領導小組同意后開展試點工作。
第二階段:試點啟動階段。
新興街道邰家村、武屯鎮西相村、鎮南樊村、鎮康村進行先期改革試點,將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建設用地所有權確權到集體經濟組織,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上房屋所有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小型水利設施產權確權到戶(其他經濟組織),并進行發證工作,逐步完善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政策體系。
第三階段:全面推行階段。
在總結前期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在鎮、武屯鎮、新興街辦其他村逐步分批開展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力爭全面完成試點鎮街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目標任務。
(二)交易平臺建設階段劃分
在試點工作完成確權登記的基礎上,用一年時間分兩個階段完成區、鎮街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服務平臺建設。區上抽調專人、成立機構,組建區級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服務中心,負責全區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信息、政策咨詢、業務指導等,主要辦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集體建設用地上房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小型水利設施產權和集體林權流轉交易事項。鎮街也要成立專門機構,負責與區級交易平臺進行對接和服務。
第一階段:學習調研和制定方案階段。
學習外地經驗,結合我區實際進行深入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
第二階段:啟動工作。
完成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服務平臺建設。
三、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確權工作程序
(一)摸底調查。國土分局、區建設和住房保障局、農林局、水務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在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系列文件出臺后,會同試點鎮街分級、分戶全面調查、核實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建設用地所有權和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上房屋所有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小型水利設施產權和其他需要明確的農村產權,完成土地、房屋的勘丈、面積核實工作。
(二)結果公示。在完成摸底的基礎上,國土分局、區建設和住房保障局、農林局、水務局等相關職能部門、會同各鎮街分別按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信息、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和所有權信息、集體建設用地上房屋所有權信息、土地承包經營權信息、小型水利設施所有權和使用權信息進行分類、核實,對核實無誤的的信息進行匯總、整理,分別形成分類統計表。核查、統計工作完成后,按權屬對摸底調查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公示過程中群眾提出異議的問題,由相關職能部門進行研究解決,解決不了的報區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研究,提出指導性意見。
(三)登記公告。由所有權人提出申請登記后,經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后,國土分局、區建設和住房保障局、農林局、水務局等相關職能部門對符合登記條件的農村產權進行登記前公告,公告期為7天。
(四)登記頒證。對公告期滿無異議的,分別由國土分局、區建設和住房保障局、農林局、水務局等相關職能部門報區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并經區政府批準,予以注冊登記,并向所有權人(集體經濟組織)頒證。
(五)檔案整理。產權登記原始表冊和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檔案要及時整理歸類,建立臺賬,按工作職能和有關要求分級確定專人或專門機構長期保存。
四、責任分工
1、國土分局(農村集體土地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組):具體負責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建設用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調查摸底、勘測定界、確權登記、發證、糾紛處理、管理工作。
2、區建設和住房保障局(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上房屋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組):具體負責集體建設用地上房屋所有權的調查摸底、勘測丈量、確權登記、發證、管理工作。
3、區農林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制度改革工作組):具體負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調查摸底、確權登記、發證、管理工作,林權制度改革后配套政策的落實工作。
4、區水務局(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組):具體負責小型水利設施產權的調查摸底、確權登記工作。
5、區金融辦(農村產權抵押融資改革工作組):具體負責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村房屋產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融資工作。
各工作組要根據我區實際情況,組建工作隊,制定具體的確權登記頒證辦法和流轉管理辦法。
鎮街是本次改革的主體,負責與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有關業務部門聯系,完成本轄區內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區司法局負責農村產權糾紛的調解工作;區信訪局負責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期間的信訪工作;區檔案局負責指導有關部門做好檔案管理工作;區委宣傳部、文體廣電局負責做好宣傳工作;區監察局負責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過程中的監督工作。
五、檢查驗收
(一)驗收方式
一是鎮街自查。農村產權確權頒證工作結束后,試點鎮街組織人員對本轄區內的農村產權確權頒證情況進行全面核實,確認區域內各類農村產權的確權頒證工作,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整理上報。二是區級驗收。由區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成立聯合檢查組,采取查看檔案資料和實地訪問農戶的方式對農村產權頒證質量進行檢查。
(二)驗收程序
鎮街自查→區級驗收→形成驗收報告。
(三)驗收標準
由區產權辦會同相關職能部門根據工作實際和改革要求,分別制定確權頒證的驗收標準。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組織機構。成立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區委、區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區委辦、政府辦、組織部、宣傳部、政法委、監察局、編辦、發改委、財政局、統籌辦、建設局、農林局、水務局、人社局、經貿局、司法局、民政局、信訪局、政務服務中心、文體廣電局、檔案局、金融辦、城改辦、國土分局、規劃分局、公安分局等部門和各鎮街、各開發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區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農村集體土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上房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小型水利設施、農村產權抵押融資五個工作組。
(二)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區委、區政府分管領導召集,農村產權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由區統籌辦、建設局、農林局、水務局、金融辦、財政局、司法局、民政局、信訪局、檔案局、文體廣電局、監察局、國土分局等部門和3個試點鎮街的主要負責同志組成,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相關問題,以確保改革的順利進行。
(三)確保工作經費。各工作組的業務經費由工作組所在部門向區政府申請,區級財政予以統籌安排;試點鎮街工作經費由鎮街本級財政解決;區產權辦工作經費經領導小組主管領導審查同意后,向區政府申請,區財政予以統籌安排。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的系統工程,承擔改革工作任務的相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明確專人負責此項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和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相關部門及試點鎮街要高度重視宣傳工作,切實做好基層干部和群眾的思想工作,要向村干部和村民講清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目的、意義,講清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政策,消除廣大村干部和村民的顧慮,積極參與和支持此項改革。
(三)分工明確,務求實效。在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過程中,各相關部門要本著分工負責,密切合作的原則,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實,確保改革工作順利進行。
(四)嚴肅紀律,規范操作。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涉及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在改革過程中,必須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要嚴肅紀律,堅持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開展工作,決不允許暗箱操作,損害廣大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要按照批準的實施方案,循序漸進,規范操作,保證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