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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成品油稅費改革步伐,確保改革工作有序推進,根據《國務院關于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國發〔2008〕37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交通運輸部等部門關于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人員安置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2014〕9號)、《省人民政府關于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人員安置工作的指導意見》(政發〔2014〕12號)和《自治州人民政府關于成品油稅費改革人員安置工作的指導意見》(州政發〔2014〕1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成品油稅費改革人員(以下簡稱涉改人員)安置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州成品油稅費改革工作有關精神,堅持以人為本,按照“政府指導、部門落實、分類安置、有序推進”的原則,認真開展成品油稅費改革工作,12月20日前全面妥善完成涉改人員安置任務,確保全縣成品油稅費改革工作順利實施和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指導,部門落實。成品油稅費改革工作由縣人民政府統一指揮協調,組織實施。安置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交通、人事、編制、財政、勞動、稅務、公路等部門妥善安置。縣交通局負責做好涉改人員思想穩定工作,把涉改人員逐步有序安置到交通管理、交通執法和交通服務等崗位;縣人事局負責做好涉改單位人員工資套改;縣編辦負責做好涉改單位“三定”方案;縣財政局負責做好資金保障,保證涉改人員工資發放;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做好涉改單位人員的醫保、社保、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障工作;縣公路局負責做好涉改人員思想穩定工作,積極主動配合相關職能部門搞好人員安置。
(二)依法依規,分類安置。嚴格依照《公務員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發〔2008〕37號、國辦發〔2014〕9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州政發〔2014〕14號、15號等文件要求,對涉改人員進行妥善安置。
(三)平穩過渡,有序推進。把穩定作為保障改革順利實施的重要前提。要認真分析可能遇到的困難、矛盾和問題,深入細致地做好各項工作,準確執行安置政策。涉改人員在安置期間,級別不變,待遇不變。
三、改革范圍
此次改革涉及單位6家,具體為:縣公路管理局、縣交通規費征稽所、縣交通運輸管理所、縣地方海事處、縣地方道路管理站、務站。
四、安置渠道
(一)交通行業內部轉崗
1、交通規費征稽所人員安置。根據州政發〔2014〕14號、15號文件精神,縣交通規費征稽所(現有工作人員13人,其中退休人員4人)更名為縣交通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所,機構級別為正科級。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由縣稅務部門按公開招聘程序接收2名交通規費征稽管理人員,其余征稽所人員成建制劃轉到縣交通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所。
2、收費站撤消后所涉及的人員安置。收費站(共有工作人員32人)撤消后,屬公路部門事業編制的正式職工4人,按其隸屬關系回原單位,由縣公路局妥善安置;其余合同制員工28人,由各相關職能部門積極配合州公路局,根據合同性質,依法依規解除勞動關系或事業單位聘用關系。
3、水上交通規費征稽管理人員安置。航道養護費、水路運輸管理費和水運客貨附加費征稽管理人員,在所屬的縣地方海事處內部轉崗。根據州政發〔2014〕14號、15號文件精神,務站(共有工作人員4人)整體并入縣地方海事處,合并后的縣地方海事處(共有工作人員11人,其中退休人員2人)下放到縣交通主管部門管理,加強航道管理和水上運輸管理工作。
4、公路運輸管理費、縣鄉拖拉機摩托車養路費征稽管理人員安置。縣交通運輸管理所現有在編工作人員37人,縣地方道路管理站現有在編工作人員39人,實行內部轉崗安置。公路運輸管理費征稽管理人員在所屬的縣交通運輸管理所內部轉崗,加強公路運輸和客運市場管理等工作??h鄉拖拉機摩托車養路費征稽管理人員在所屬的縣地方道路管理站內部轉崗,加強地方道路管理工作。
5、縣公路管理局人、財、物、責等事權全部劃轉到縣政府管理,重新進行“三定”,工作人員內部進行安置;2007年復員退伍且符合安置政策的人員1人安置到縣公路管理局工作。
6、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理了招工手續,縣人事局履行了調資手續但未進編的19人及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理了招工手續,但縣人事局、縣編辦沒有辦理手續的8人安置問題,另行研究。
(二)6個涉改單位離退休人員安置
6個涉改單位離退休人員,原單位成建制劃轉的,隨同其原單位一并劃轉;非成建制劃轉的,按單位隸屬關系,由原單位管理,但工資全部進機關社保,由機關事業社保中心統一發放。
(三)妥善解決涉改人員養老保險問題
縣公路管理局、縣交通運輸管理所、務站等未參加養老保險的涉改單位,從2015年元月1日起,統一納入社會養老保險,涉改單位及在職人員向社保部門繳納養老保險費,社保部門按時給涉改單位離退休人員發放養老金。涉改單位2014年12月31日以前欠繳的養老保險費收繳,待省州政策出臺后再按相關規定處理。
(四)人員安置配套政策
在成品油稅費改革期間,實行提前離崗退養政策。2014年12月31日前,涉改人員中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經組織批準,可實行提前離崗退養,待滿法定年齡后再辦理退休手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涉改單位要高度重視涉改人員安置工作,切實加強領導,搞好組織協調,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相關單位要切實履職盡責,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涉改人員安置工作。
(二)制定實施方案。按照《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實施工作的通知》(政發〔2008〕33號)要求,相關單位要加強對涉改機構人事關系的管理,立即凍結涉改機構人事關系;對涉改單位進行調查摸底,全面掌握涉改機構編制、在職人數及組成基本情況,準確界定涉改人員身份,制定好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
(三)嚴肅工作紀律。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省、州、縣成品油改革相關政策,公開、公平、公正的開展工作,嚴禁突擊進人、突擊提拔干部、偽造和篡改人事檔案等行為,廣泛接受群眾和輿論監督、舉報,認真核查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矛盾,及時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四)切實維護穩定。相關單位要建立并落實涉改人員安置工作定期報告制度,出現問題要及時妥善處理,重要問題要及時上報;要制定維穩工作方案,充分做好涉改人員的思想穩定工作,確保社會穩定。凡因工作不力,處置不當,引發不穩定和群體性事件的,將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