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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民主政治建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全州各級政協的民主監督在促進我州經濟社會發展。但是當前基層政協民主監督組織化意識不強、措施不夠、方法不多、效果不佳、水平不高的問題仍然存在
(一)認識不夠。民主監督過程的漫長和步履艱難。強調的嚴密科學的整體性和組織性。對民主監督的認識不高表示為民主監督組織化的意識不強。少數基層黨政領導干部在思想上,缺乏對民主監督的充分認識和應有正確理解,行為上漠視民主監督、應付民主監督、抵制民主監督。錯誤認為民主監督是無事多事,無事挑刺,多此一舉。局部基層政協領導認為民主監督缺少法律權威,隨意性大,不好操作,加之對一些決策無法監督,對熱點問題不敢監督,對難點問題無力監督,普遍缺乏監督熱情和監督責任。政協委員雙重身份,怕越位、怕添亂、怕惹麻煩,加之民主監督自身的非強制性,監督時間隨意性和監督結果的不確定性,畏難情緒大。
(二)機制缺失。基層政協民主監督缺乏完善的運行機制、保證機制和反饋機制。監督乏力法規不完善。組織機構不健全,履職盡責的自我約束機制不嚴;民主監督外部機制制度化、規范化、順序化進展緩慢,監督無章可循,彈性很大,往往事后表態支持的多,事前參與主動影響的少;機制建設停留口頭多,落實行動少;委員主動接受履行監督責任多,主動要求行使監督權利少。監督什么?怎么監督?雖有原則性規定和要求,但普遍缺乏順序性、約束性、操作性的規定,特別是具體到某一區域、某一部門(單位)更是如此。
(三)水平不高。履職實踐中。對監督內容調研不夠,提出的建議和批評角度不高,深度不夠,內容不廣,對推進工作改進作風指導性不強,民主監督工作整體水平不高。三是監督隊伍建設上,重推薦,輕規范,缺少應有跟蹤,委員主體作用和集體智慧沒有發揮。
二、提高基層政協民主監督組織化要實現四個轉變
增強監督效果關鍵在于不時提高民主監督的組織化程度,破解當前基層政協民主監督難題。虛功實做,努力推進民主監督實現四個轉變。
(一)提高認識。推進民主監督由政協熱黨政冷向黨政政協共同熱轉變。
形成黨委領導政府支持統籌協調的領導機制。堅持緊緊依靠黨的領導,政協組織要積極主動爭取黨委的重視和支持。取得政府的支持和各職能部門的配合,充分發揮民主監督作用的必要保證。要依照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根據黨委的要求開展民主監督。重要的民主監督要主動向黨委請示匯報,明確要求。要加強與政府的密切溝通和聯系,取得政府的大力支持,確保對政府工作所提意見和建議有的放矢,有利于改進工作,切實發揮民主監督作用。
(二)建立組織。推進民主監督由委員個體主動接受向委員集體主動監督轉變。
把零星的批評建議上升為黨派界別的監督意見,要把過來分散的監督活動上升為集中的監督活動。不時增強政協民主監督的影響力和有效性。要變單位聘請民主監督員為政協集中選派民主監督員(特約監察員)和行風評議員,由1-3名委員組建1個監督小組,通過組別活動,健全組織機制,對監督對象實行常態監督。要建立運行機制,不時在知情、溝通、反饋環節上下功夫,對民主監督的各個環節做出明確規定。知情環節上,黨委、政府要向政協通報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使之知情明政。溝通環節上要使黨委、政府與政協的溝通聯系經常化。
(三)突出載體。推進民主監督由有形式無內容向有形式更有內容轉變。
提高組織化水平需要通過適當的組織和活動形式來實現。要大力開展公開民主評議活動。圍繞黨委、政府的重點工作,增強政協民主監督的實效。每年選擇1-2個專題,通過專題調研、專題視察、專項協商議政等系列活動開展專項監督。要民主評議政府專項工作,組織深入調研,充分聽取廣大群眾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召開政協民主評議會,邀請黨政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和群眾代表參與,提出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
(四)擴大宣傳。推進民主監督重過程輕結果向過程結果偏重轉變。
而輕內容結果的弊端。監督活動轟轟烈烈,要克服過來政協民主監督重形式過程。宣傳推介聲勢浩大,實際效果忽略不計,跟蹤督查銷聲匿跡。要提高組織化水平就要擴大宣傳,大力宣傳活動自身,特別是民主監督后要跟蹤報道,促成監督效果轉化,增強民主監督實效。要把跟蹤宣傳作為提高民主監督組織化的重要措施,推進民主監督與輿論監督有效結合,重點報道群眾最關心最直接現實的利益問題、政協委員和黨派團體對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有關部門改進工作的實際效果,把委員視角與群眾視角結合起來,擴大民主監督的社會影響。
三、集體選派民主監督員是提高民主監督組織化的重要途徑
(一)堅持集體統一選派民主監督員。具體做法是由政協根據年度工作統一部署和相關職能部門需要對接。2-3人組成1個監督小組,由1人負責,以年度為任期統一選派至相關部門擔任民主監督員或特約監察員。先后對公檢法司、工商稅務和社會服務部門完成了集體選派民主監督員任務。重點對被派駐單位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國家法律法規等有關情況,履行職能,完成任務,服務社會等情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優化環境以及工作人員遵紀守法,廉政勤政、優質服務的情況進行監督,總結被派駐單位的工作經驗,反映被派駐單位工作中的困難問題和要求,對存在問題提出意見建議。監督員不直接干預單位事務,但對部門重大問題特別是向社會需公開的事務全程監督。做到哪里有"窗口"哪里就有民主監督員,哪里有需要公開哪里就有民主監督。
(二)堅持開展公開評議活動。公開民主評議和專項評議是民主監督的創新形式。州政協把州委、州政府確定的公開評議機關干部作風作為政協委員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的重要形式和活動載體。根據評議辦的工作要求,先后推薦了24名委員對12個政府組成部門及部門主要負責人開展了評議,2010年又將推薦26名委員對13個部門進行評議。同時,就社會關注的專題開展集中評議,組織委員100余人次對優化環境、公正司法、金融信貸、窗口服務等5個專題開展集中評議,每次選派10-20名委員組成專業委員隊伍,不時提高監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