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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清剿火患”戰役工作深入千家萬戶,做到不漏一個社區、不漏一個村莊、不漏一個單位場所,扎實有效地開展好下一階段“清剿火患”戰役,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堅決落實“三級網格化”排查責任。鄉鎮(街道)“大網格”:由區消防大隊指導,鄉鎮(辦事處)牽頭,分管消防工作的領導為第一責任人,組織綜治辦、派出所、安監辦、工商所、行政村(社區)有關人員開展排查整治,據實填寫上。社區(行政村)“中網格”:由派出所指導,社區(包村)民警牽頭,社區(行政村)主任為第一責任人,組織社區(行政村)負責人、巡防隊員(社區消防隊員)開展排查整治,據實填寫并向鄉鎮(辦事處)上報表4、表6(見附件1)。責任片區(村民小組、居民小組)“小網格”:由社區(包村)民警指導,社區(行政村)負責人牽頭,村(居)民小組組長為第一責任人,組織村民骨干、樓院長、巡防隊員(社區消防隊員)開展排查整治。要逐個網格明確檢查組人員、任務及工作責任,對網格內的每個社區、村莊、單位場所都要建立“戶籍化”臺賬。派出所對每個小單位都要填寫消防行政指導卡,記錄單位基本情況、存在隱患及隱患整治情況,做到單位場所及火災隱患底數清楚。
二、廣泛宣傳,努力營造“清剿火患”的濃厚氛圍。各地各單位要多措并舉,采取懸掛消防宣傳條幅、書寫消防宣傳口號(見附件2)、刊出消防知識板報、散發消防宣傳資料(可參照附件3)等形式,大力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和消防法律法規,切實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為“清剿火患”戰役工作順利推進營造濃厚社會氛圍。
三、改進工作作風,扎實細致推進“清剿火患”戰役工作。公安部從11月起至明年2月,遵照劉金國副部長關于“采取明查暗訪方式逐個市、逐個縣進行檢查督導”的指示精神,公安部消防局、警務督察局聯合抽調470多名消防、督察警力,組成31個大組、137個小組,分三個階段聯合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專項督察工作。督察采取省際交叉互查和“地毯式”抽查形式進行,每個省份設一個督察指揮組,下設若干督察執行組,每個階段抽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三分之一的地市,對所抽查地市下轄所有縣區都要進行督察。為此,各地各部門務必以大局為重,從講政治的高度出發,嚴格按照“三級網格化”排查要求,將轄區所有村莊、社區、單位場所排查到位,并如實填報所附表格。各鄉鎮(辦事處)須確定一個行政村(社區)及一個村民小組(居民小組)為示范點,屆時作為現場督察重點區域。
四、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各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及時保質將“清剿火患”戰役情況有關統計表格報送至區政府辦316室,聯系電話:凡逾期不報、敷衍塞責的一律全區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