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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就業容量大,產業關聯度高,大部分固定資產投資需要建筑業來實施,建筑業發展水平直接影響經濟增長的質量。加快建筑業改革和發展,有利于增強經濟發展后勁、增加地方財政收入、推進城市化進程,對于實現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為了做大做強我市建筑業,推動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根據市政府編制“十一五”規劃的要求,結合濟南實際情況,制定濟南市建筑業“十一五”發展規劃如下:
一、“十五”規劃完成情況
1、產業規模情況:“十五”末,全市建筑企業總計達到1187家,其中總承包企業256家,專業承包企業822家,勞務分包企業109家,從業人數總計26萬人。
2、經濟情況:“十五”期間,全市建筑業完成建安產值1100億元,比“九五”增長133.1%;全市完成建筑業增加值300億元,比“九五”增長113.2%;竣工建筑面積4930萬平方米,比“九五”增長93.5%;實現利稅60億元,比“九五”增長154.4%。
3、質量、科技情況:“十五”末全市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為100%,優良率為40%.其中:獲濟南市“雙十佳”(“泉城杯”)建筑工程獎118項,山東省建筑工程“泰山杯”獎51項,中國建筑工程“魯班獎”11項,國家工程優質獎3項。開發科技成果63項,其中18項獲得省、市科技進步獎,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56個,有36個獲得省、部級示范工程稱號。
4、企業管理及改革情況:全市建筑企業普遍實行了現代企業制度改造,市屬企業和各縣(市)區組建了企業集團,實力較強的有三箭、四建、省建集團。探索了幾種發展模式,如三箭產業結構改革模式、四建施工體制改革模式、省建內部股權改革模式。縣鄉企業得到發展,其中長清區發展較快,“十五”末建安產值達到16億元以上,占全縣工農業總產值12%以上。
5、市場管理情況:有形市場健康發展,理順了項目審批程序,工程招標率和質監率分別達到95%以上,建筑隊伍基本上達到有序流動,開展了質量、安全監督、勞保統籌和執法監察工作,“十五”期間,共監察工程1823個、建筑面積2365.39萬平方米。審核工程造價220億元。收繳勞保費71000萬元,用于全市建筑企業的統籌調劑,減輕了企業負擔。加強了建筑行政法規建設,增強了行政執法的公開、公正、公平性。
二、總體思想和總目標
1、總體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省、市委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建設部和省、市關于建筑業工作的總體部署,落實科學的發展觀,緊緊圍繞做大做強濟南建筑業的奮斗目標,以改革行政監管機制和企業經營機制為動力,以提高綜合競爭力為核心,以規范市場秩序、保持質量安全穩定、開拓國內外市場和深化企業改革為重點,抓住機遇,扎實工作,為保持建筑業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為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新貢獻。
2、總目標:“十一五”末,全市建筑企業發展規模與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大致平衡,行業整體素質明顯提高,工程質量滿足市場需要,建筑安全符合安全生產目標,建筑市場規范、有序,建筑企業市場競爭能力能夠適應區域化、國際化競爭需要,經濟效益有明顯提高,各項主要經濟技術指標位居全省前列。到2010年,全市建筑業總產值突破410億元,實現增加值120億元,占全市國內生產總值的7.2%左右。
三、編制依據
1、建筑業作為我市支柱產業,將繼續發揮其占國民生產總值比重大、增加就業機會、帶動相關產業發展、改善人民物質生活條件的重要作用,省、市委工作會議精神和“實現新跨越、建設新泉城”的戰略目標,為我市建筑業提供了廣闊的發展前景。
2、國家住房制度改革,以及實施的經濟使用房,都將促進房地產業的更大發展。
3、工程質量,百年大計。無論是加大基礎設施投入,還是實施住房改革和經濟使用房,都將把保證工程質量,保障國家及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
4、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文明施工促進行業可持續發展。加強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環境,構建和諧社會。
5、我市建筑市場管理,通過近二十年的改革實踐,已基本納入了有序、競爭、統一、開放的發展軌道,建筑企業已進入穩定發展的成熟期。
6、我國加入WTO之后,建筑業迎來了機遇和挑戰。一方面,國外企業要更多的進入中國市場,增強了國內建筑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激烈程度;另一方面,也對促進建筑體制改革、加快建筑企業經營機制的轉變、走出國門參與國際化競爭增加新的動力。
四、具體目標
1、優化行業資源配置,改善行業發展結構。十一五期間,全市建筑業從業人數總量控制在26萬人左右,以成建制、有組織地向需求企業提供勞動力的方式為主。全行業普遍實行執業資格制度和市場準入制度,行業整體素質明顯提高。“十一五”末,全市建成年建安產值15億元以上的大型企業(集團化)5~6家。積極參與國際化競爭,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及勞務施工產值有較大突破。全行業形成資源配置合理的行業發展結構,即以特大型(大型)總承包企業為龍頭,以骨干施工企業為主體,以專業分包企業為依托的格局。從2006年起,全市每年增加1—2個一級資質的建筑企業,力爭2—3年內晉升一個特級資質建筑企業。
2、在基本建設投資規模不斷擴大的情況下,保持穩定的經濟發展速度。全市建安產值以年平均遞增10%的速度增長,2010年,建筑業產值達到410億元,建筑業增加值150億元,竣工面積1400萬平方米,實現利稅穩步增長,“十一五”末達20億元以上。
3、工程質量繼續保持全省領先水平。“十一五”末全市受監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保持100%,合同優良率達到45%以上。“十一五”期間,全市創出“泰山杯”獎工程55個、全國“魯班獎”獎工程9個,國家優質獎工程5個。在明確參建各方主體質量責任、督促施工企業完善質量保證體系的同時,重點抓好主體結構質量、大型公用建筑質量和住宅工程質量,杜絕結構性質量事故,經驗收交付使用的工程質量通病得到有效控制。民用建筑符合適用、經濟、美觀的要求。開發科技成果90項,其中獲市以上成果獎的達到80項。
4、受監工程杜絕三級及其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年因工死亡率、重傷率控制在萬分之一點五、萬分之五以內,重要崗位操作人員安全培訓持證上崗率100%,安全達標企業合格率達到90%以上,安全文明衛生工地合格率達到90%以上,在建工程現場安全監督覆蓋面積達到90%以上。
5、建筑市場秩序明顯好轉,法規體系基本健全完善。有形建筑市場實現屬地化管理,進入有形市場的項目進入率達到90%以上,工程招標投標率和質量監督率達到100%,按照法定程序審辦開工手續的工程達100%以上。勞保費收繳統籌額達6億元。各項管理工作爭創先進水平,其中工程質量、招標投標、建筑企業養老保障金管理、有形市場管理爭創全國先進水平,安全生產、建筑隊伍、工程造價管理爭創全省先進水平。
五、發展重點
“十一五”期間,要在全市建筑業實施大建筑、大企業、大市場三大發展戰略。一是突破原有以房屋建筑業為主的產業格局,橫向拓寬產業領域,縱向加速產業融合,引導建筑業向市政、交通、水利、電力、礦山、房地產、新型建材等專業和產業拓展,即實現發展大建筑業的戰略重點。二是依托建筑企業資質管理,調整企業結構,加快培育大企業、大集團,合理發展專業承包企業,大力扶植勞務分包企業,盡快形成大中小企業合理配置、各類型企業優勢互補的市場格局。推動建筑業企業的規模擴張和聯合重組,積極培育一批經營規模大、綜合實力和融資能力強、有較高知名度的大企業、大集團。三是實施大市場戰略,以重點工程和高技術含量工程為主導,鞏固省內市場;以北京、上海、西部和東北為重點,拓展省外市場;依托國內外大承包商,以勞務合作和工程分包為突破口,開拓海外市場。
六、主要政策與措施
(一)大力推進行業結構調整,增強行業整體素質和市場競爭能力,促進建筑業協調健康發展。
1、進一步調整施工組織結構,建立健全合理的工程總分包體系。加快培育大企業、大集團,壯大總包企業實力,管理層與勞務層分離。積極扶持建筑勞務企業,適當降低勞務企業注冊條件,減輕勞務企業施工成本。禁止使用無資質的勞務企業,不準轉包甚至層層轉包工程。鼓勵總包企業使用本省、本市勞務企業,支持大中型企業建立勞務基地,繼續扶持商河、濟陽兩縣走勞務基地、專業分包的道路。爭取在2-3年內在我市形成以特級、一級總承包企業為龍頭、以專業承包企業為骨干、以勞務企業為基礎的優勢互補、配置合理的行業結構布局。
2、合理運用信息平臺和政策杠桿,引導建筑企業的專業流向,避免部分專業如建筑施工等出現嚴重供大于求的情況。鼓勵發展市場缺口較大的專業,支持發展科技含量高的專業,如樓宇自控等。積極引導本市建筑企業向勞務密集型與智力密集型和資金密集型相結合的方向發展。
3、進一步加快推進建筑業企業改制。以產權制度為核心,以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為目標,以股份制、民營化、集團化為方向,實行資本結構多元化,加快國有資本退出步伐。
4、指導建筑企業內部分配制度,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建立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支持和鼓勵管理、技術等各種生產要素參與分配,并逐漸提高其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全面推廣企業經營者年薪制、崗薪制,密切其收入與經營業績、經營風險、貢獻大小的關系,提高經營者積極性、主動性,增強企業發展活力。
5、增強主管部門為建筑企業開拓國外市場的服務意識。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鼓勵和扶持大型建筑企業發揮優勢,出省出國承攬大型工程。注重培養一批既熟悉業務又精通國際商務和外語的人才,發揮他們在市場開拓中的作用。幫助施工企業解決對外承攬工程中遇到的具體困難和問題,特事特辦,并確定專門人員負責,建立外出施工辦事機構,加大對外出企業的支持力度。
(二)努力提升產業內在素質,提高建筑經濟增長質量。
1、加大建筑業科技投入,改革建筑業科技管理體制,增強建筑業企業的科技競爭力。科技是第一生產力。制定完善建筑業科技政策和發展規劃,定期公布推廣應用、限制使用和強制淘汰的技術、工藝、材料、設備目錄等,組織實施各類科技示范工程。指導大型建筑企業、企業集團設立與企業規模相適應的科技研發中心,完善科技項目的立項、實施、鑒定、推廣全程管理。積極協調駐濟大中專院校、科研院所與本市建筑業企業的科技合作,優勢互補,協同攻關,確立我市在全省建筑業科技領先地位。
2、全面推廣新技術,淘汰落后技術,強化政府在科技推廣應用中的導向作用。積極實施建筑業十項新技術示范工程,結合我市實際,將新型墻體材料、建筑節能技術及產品列為科技推廣工作的重點,對新型墻材、節能技術的生產應用給予資金、稅收等方面的扶持。
3、提升行業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促進建筑業施工管理水平不斷提高,逐步深化計算機軟件的開發推廣。加強對智能化住宅體系及智能化建筑的研究,建立符合國際慣例的全市施工信息資料平臺。
4、加強建筑業人才培養,樹立并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決實行行業持證上崗制度,推進建筑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加快建筑業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符合行業高技能人才特點的培養、評價、使用、激勵機制,并與企業資質管理和市場準入制度緊密掛鉤,引導和推進建筑業企業積極開展技師培養工作,力爭1-2年內全市建筑業企業(含外地進濟施工企業)的一線從業人員全部經過培訓并持證上崗。
(三)加大監管力度,建立良好的建筑市場秩序。
1、完善建筑市場監管體系。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完善行政執法、行業自律、輿論監督、群眾參與相結合的市場監管體系。嚴格履行工程建設法定程序,強化市場準入清出管理,嚴格實施招標投標、施工圖設計審查、施工許可、質量和安全監督、竣工驗收備案等制度。繼續深入整頓規范建筑市場秩序,重點約束業主在招標投標和工程發包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查處違規肢解工程發包、陰陽合同、惡意拖欠、鑒證失信等行為。加強有形建筑市場建設,不斷提高電子政務和信息網絡管理水平。規范招標、投標、評標行為。合理把握最低價中標的科學尺度,始終把工程建設的質量安全大檢查與安全標準視為招標投標的先決條件,對質量、安全管理達不到招標要求的實行一票否決制度。堅決打破地方保護、部門分割,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筑市場體系。
2、嚴格管理,強化監督,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改進和強化政府對建筑工程質量與安全的監督體系,落實《行政許可法》,逐步健全縣(市)、區建筑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機構,理順管理體制,實現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滿足監督工作必須的機構人員編制和經費。監督機構要轉變監督方式,要由主要監督建筑工程實體的方式轉向監督各方建設主體的質量、安全行為與監督實體質量、安全相結合的方式,并且要加強監督各方建設主體的質量、安全制度體系及其運行情況。建立質量、安全責任制,調動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積極性。努力健全企業內控、社會監理、政府監督的工程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堅持開展工程大檢查,堅決查處規避質量安全監督、擅自施工和不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違法行為。加大對住宅工程質量隱患和通病的專項治理力度,鼓勵企業爭創精品優質工程。積極推進工程質量保險制度,完善工程質量投訴制度。綜合整治建筑工地,嚴查事故隱患,確保安全文明生產。嚴格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加強對安全施工設施費用的管理,不得在招標投標中納入競爭性條款,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扣和挪用。建筑施工企業是建筑施工安全的責任主體,要健全企業安全生產保證和考核體系及安全防護用具和起重機械設備安全使用檢驗檢測體系。繼續推行建筑職工意外傷害保險制度。安全生產監督機構要加強安全生產的監督和檢查,嚴格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告知制度和限時整改制度,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單位和有關人員,要嚴格依法查處。要結合創建文明衛生城市活動,加強建筑工程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改善城市環境,樹立建筑行業新形象。
3、嚴肅整頓規范裝飾裝修生產秩序,讓人民群眾住上放心房。依法查處裝修過程中擅自改變承重結構、破壞結構安全和使用有害裝飾材料造成環境污染、危害人身健康的行為,確保居住者的使用安全。嚴格實行裝飾工程室內環境檢測驗收制度和竣工驗收備案制度,凡室內檢測達不到標準和存在裝修質量與安全隱患的工程不予辦理備案,不得交付使用。針對家庭裝飾市場存在的問題,要立足于以人為本的高度,提高認識,加強管理,逐步實現“家裝”市場超市化、裝修合同規范化、質量驗收標準化和保修理賠統一化,讓廣大用戶住上健康房和安全房。
4、加強標準造價管理工作,推進工程造價改革。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改進和完善工程招標投標工作。積極穩妥的處理計價辦法改革中出現的問題,適時的制定配套措施,防止無序的惡性競爭。及時調整完善工程計價標準,加快建立由市場競爭形成工程價格的機制。改進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推行企業定額,規范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總承包企業與分包企業的結算行為,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5、依法規范建筑隊伍管理,進一步促進行業健康發展。要繼續以資質管理為手段,規范企業的市場行為。“十一五”期間,要重點治理施工承包中的轉包和違法分包行為。在壯大行業龍頭企業、大力發展勞務企業的同時,要堅決清除既無經濟技術實力又無勞務能力的“皮包公司”。鼓勵和扶持資質較低實力較弱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向專業分包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轉型。企業資質的評審和年審工作,應當有針對性的對企業的實際施工能力進行實地考察,對確實沒有施工能力、僅靠轉包工程、非法分包工程牟取非法收入的企業堅決不予注冊,已經注冊的要吊銷其資質證書。建立健全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標準,建立健全市場各方主體的信用檔案,并把信用等級結果向社會公開,與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掛鉤,引導企業約束自身行為,重視市場形象和信譽建設。進一步簡化外地建筑企業進濟備案手續。積極引導素質好的勞務隊伍進入我市,激發我市建筑企業提高市場競爭力。進一步加強建筑企業養老保障金收繳管理工作,完善收繳措施,加大收繳力度,拓寬收繳渠道,堵塞流失漏洞,擴大收繳覆蓋面,提高養老保障金收繳率。改進建筑企業養老保障金的撥付補貼辦法,合理兼顧總、分包企業雙方利益,使其在促進建筑業發展和保障離退休職工及農民工利益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6、進一步改善建筑業生存發展環境,下大力氣解決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十一五”期間,要繼續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關于解決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有關指示精神,全面解決我市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建立預防拖欠的長效機制,加強勞動用工合同管理和嚴格執行工資保證金制度,建立工程用工履約擔保和支付擔保制度,運用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維護建筑企業和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要堅持以人為本,善待農民工,給予農民工平等待遇,切實解決好農民工的生產、生活、社會保險、醫療衛生和子女教育問題。
7、培育發展行業協會和中介服務機構,充分發揮其橋梁紐帶作用。“十一五”期間,要進一步加強行業協會建設,使協會成為獨立、公正、自主運作的行業自律組織。各級協會應當建立完善行業自律機制,為會員提供服務,反映會員訴求,規范會員行為,切實維護會員利益。培育和規范工程質量檢測、建筑司法鑒定、保險、信息咨詢、法律顧問等中介服務機構功能,為參與工程建設活動的各類市場主體提供協調、溝通、評價、監督等服務。各級建設行業主管部門要大力支持行業協會工作,重視其他中介組織的作用,建立健全行業執法、行業自律和中介服務相結合的建筑市場監管和建設事業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