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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形態工作是全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意識形態工作。深入開展意識形態領域反分裂斗爭,是爭奪人心、爭奪群眾、爭奪陣地,鞏固社會主義思想基礎的嚴肅政治斗爭,是反對民族分裂、維護祖國統一、維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的治本之策。為進一步鞏固我區反分裂斗爭成果,建立加強意識形態領域反分裂斗爭的長效機制,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意識形態領域反分裂斗爭的極端重要性
我區地處反分裂斗爭的前沿陣地,意識形態領域的反分裂斗爭十分尖銳、復雜。近年來,境內外民族分裂主義勢力在不斷進行暴力恐怖活動的同時,利用宣傳、文化、教育、宗教等陣地,通過出版書刊、發表作品、文藝演出、散發傳單、講經布道、聚眾演說、制售傳播音像制品和利用互聯網等途徑,杜撰和篡改新疆歷史,否認新疆自古以來就是祖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否認新疆各民族自古以來就是中華民族大家庭成員的事實,否認各民族共同締造偉大祖國的歷史,惡毒攻擊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成就,詆毀社會主義制度,否定共產黨的領導;打著所謂“民族”、“人權”的旗號,制造分裂言論,攻擊和歪曲黨的民族政策,大肆反漢排漢,煽動民族仇恨,肆意破壞各族人民之間平等、團結、和睦的民族關系;攻擊和歪曲黨的宗教政策,大肆宣揚泛突厥主義和泛伊斯蘭主義,鼓吹“圣戰”,煽動宗教狂熱,策動暴力恐怖活動。這些觸目驚心的事實充分表明,我區意識形態領域反分裂斗爭形勢嚴峻、任務艱巨。全區各級黨組織一定要進一步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陣地意識,居安思危,警鐘長鳴,從確保*地區長期繁榮穩定和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當前形勢下加強意識形態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始終堅持和不斷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進一步加強意識形態領域的反分裂斗爭,為我區的改革發展和穩定提供強有力的思想保證和輿論支持。
(一)規范新聞出版管理
統一媒體口徑。地、縣(市)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刊播重要稿件,民、漢語必須保持同一個聲音。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新聞報道的核心內容,不得擅自摘轉其它刊物稿件,不得擅自轉載網上未經核實的新聞。總編是媒體第一責任人,必須對媒體負責,對刊播的所有作品負責。因責任心不強、把關不嚴,造成不良后果的,按《關于違紀違規報刊警告制度》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加大輿論監督力度。各級黨委宣傳部門要加強對輿論監督工作的指導,建立健全有效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對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工作進行宏觀管理和分類指導。充分發揮黨報、電臺、電視臺等主流媒體的“喉舌”作用,確保正面宣傳的強大聲勢。認真貫徹執行中央《關于加強群體性事件新聞報道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加強和改進輿論監督工作的實施辦法》,正確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凡借輿論監督進行炒作引發事端的,要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責任。
加強對出版物的審查。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新聞出版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書報刊、電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特別是新聞、社會類小報小刊的管理。對各種出版物開展經常性的抽查,對有問題的書刊要組織專門力量集中審讀,并視情節追究責任。嚴格禁止印刷和發行未經批準、有政治問題、有分裂思想的書報刊,違者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責任。
強化對互聯網的管理。按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建立法律規范、行政監管、行業自律、技術保障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嚴禁通過互聯網傳播可能激化社會矛盾、誘發不穩定因素的信息,嚴禁從互聯網下載、轉載、刊登詆毀攻擊黨和政府、散布分裂思想的文章和言論,嚴防境內外敵對勢力利用互聯網進行反動宣傳和破壞滲透,違者按有關條例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責任。加大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力度。繼續扎實推進“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確保農村廣播電視覆蓋面達到98%以上。進一步辦好、用好廣播電視,加強對各級廣播電視部門特別是鄉鎮廣播站的播出管理,嚴防分裂分子盜用農村廣播設施進行反動宣傳和其他破壞活動。因管理不善造成廣播電視被敵對分子利用進行反動宣傳的,依法追究責任。
(二)嚴把文學藝術作品審核關
嚴格執行文藝作品的審核把關制度。堅持文藝的“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繁榮文藝創作。嚴格文藝作品的審核把關,實行文藝作品總編、責編、編輯“三審三核”制度。對借文藝作品、刊物散布分裂思想和反動言論攻擊黨和政府的,要嚴厲打擊,依法懲處。
規范文藝團體演出的審批和管理。認真執行《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縣以上文化行政部門要嚴把營業性文藝演出審批關。嚴禁編排演出內容反動、含沙射影、煽動民族分裂、宣傳暴力恐怖的節目,違者依法追究審批者責任。對演出監管不力、導致出現政治問題的,依法追究監管人員的責任。
認真清理整頓文化市場。嚴格執行《文化市場管理條例》和《音像制品管理條例》,切實加強對文化市場的管理,堅決查繳反動書刊、音像制品和其他宣傳品。進一步加大對海關監管、交通稽查和音像制品、書報刊批發零售網點管理的力度,堵住非法書刊、音像制品的源頭和銷售流通渠道,嚴防民族分裂主義分子利用文化市場進行分裂破壞活動。
(三)凈化教育陣地
堅持開展反分裂斗爭再教育。在全區教育系統繼續深入開展“反分裂、反滲透、反爭奪”的集中整治再教育。建立集中整治再教育長效機制,確保反分裂斗爭教育長期化、規范化、制度化。加強和鞏固學校黨組織的核心領導地位,加強教育系統領導班子、黨員和教師隊伍建設,確保黨組織職責具體化、思想政治工作經常化、“兩反三維”教育課堂化,努力培養社會主義的合格建設者和接班人。認真制定反分裂斗爭再教育工作規劃,層層建立領導責任制。深挖細察民族分裂主義勢力對廣大師生進行思想滲透的根源和途徑,教育廣大師生清醒認識民族分裂主義勢力的反動本質和現實危害。組織力量集中清查各級各類學校師生參與非法宗教活動和暴力恐怖犯罪案件問題,集中清理流入學校的反動書刊、音像制品和教學輔助教材,凈化教育陣地。
強化黨員和教師隊伍建設。緊密結合我區教育工作實際,在全體黨員和教師隊伍中深入開展黨性、師德教育活動,努力提高黨員和教師的思想道德素質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加強對黨性、師德教育活動的組織領導,明確內容,健全制度,創新形式,加強檢查,確保教育活動收到實效。嚴把教師隊伍“入口關”,對新錄用教師進行嚴格政治審查,嚴防思想政治不合格的人員進入教師隊伍。要堅持把政治表現、道德素質作為學校教師評優、晉級和職稱評定的首要條件,進一步強化講政治、重師德的人才導向。嚴格規范教師的言行,對宣揚錯誤觀點、散布對黨對社會不滿情緒、參與宗教活動的教師,堅決清除出教師隊伍。
強化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各級各類學校要把堅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培養合格人才放在教育工作的首位,大力開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和民族團結教育,切實把“五觀”教育、無神論教育、新疆“三史”教育、“四個高度認同”教育和反分裂、反滲透教育引進課堂。高度重視政治課和歷史課教學,加強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采取有效措施認真解決青少年學生信教和參與宗教活動的問題。大力開展“雙語”教學,全面提高青少年學生思想政治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及時掌握青少年學生的思想動態,認真做好畢業生、錄取新生特別是內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區內初中班學生的政治鑒定和政治審查工作,為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培養合格的接班人。
健全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結合學校教學工作實際,進一步完善《學校反分裂斗爭工作制度》、《教案講義審查制度》和《嚴禁教職工參與宗教活動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嚴密防范和打擊民族分裂主義勢力在學校的滲透、干擾和破壞。因失職、失察或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師生信教、參與宗教和分裂活動的,對參與者要依法嚴查,對學校領導、班主任、教師要嚴格追究責任。
(四)強化宗教管理
全面正確地貫徹落實黨的宗教政策。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強化對宗教人士、宗教組織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培訓,進一步做好對信教群眾的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和“四個高度認同”的宣傳教育,培養信教群眾的愛國情操,自覺維護祖國統一,自覺反對民族分裂。高度重視宗教組織建設,選好用好宗教人士,讓那些擁護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愛國愛教守法、群眾信賴的宗教人士管理教務。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提高宗教人士民主辦教、民主管理的能力。完善少數民族領導干部聯系清真寺和與宗教人士交朋友制度,強化縣、鄉、村黨政領導宗教管理第一責任人意識,依法加強對宗教活動和場所的管理,使宗教活動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健康有序地進行。
努力提高宗教人士抵御民族分裂主義勢力滲透的能力。在宗教人士和信教群眾中,深刻揭露批判民族分裂主義違背宗教教義進行分裂破壞活動的罪惡本質,深刻揭露批判民族分裂分子利用宗教進行破壞活動的險惡用心,提高宗教人士明辨是非、判斷合法與非法宗教活動的能力。建立健全嚴密的防滲透網絡和體系,嚴禁宗教教職人員跨區域從事宗教活動。認真落實宗教人士發放生活補貼制度,團結和爭取更多的宗教人士為黨和政府工作。
加大對非法宗教活動的查處力度。要按照“保護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滲透、打擊犯罪”的原則,嚴格規范宗教活動、場所、內容、時間和人員管理,嚴格執行自治區“三個宗教法規”和非法宗教活動的“23條界定”,嚴禁宗教干預司法、行政和教育等事務,嚴禁利用宗教破壞民族團結、破壞社會穩定、破壞祖國統一。對“三股勢力”和打著宗教旗號、利用宗教場所進行分裂破壞活動的敵對勢力,必須堅決依法打擊;對私辦教經點,宣傳和傳播分裂思想,煽動民族仇恨的不法分子,堅決依法嚴厲打擊;對極少數參與非法宗教活動、進行分裂破壞活動的黨員干部,堅決清除出黨,并依法追究責任。嚴格控制“兩教”的傳播和蔓延,堅決防范和打擊各種邪教活動。在縣、鄉、村建立非法宗教活動舉報獎勵機制,最大限度地壓縮非法宗教活動空間。
三、切實加強對意識形態領域反分裂斗爭的領導
抓好意識形態領域的反分裂斗爭關鍵在黨。黨委書記是抓好意識形態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意識形態領域反分裂斗爭實施政治領導,承擔政治責任。各級黨組織要進一步增強抓好意識形態領域反分裂斗爭的責任感,始終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無論任何時候、任何條件下,黨管意識形態的原則不能變,各級黨組織抓意識形態領域反分裂斗爭的任務不能變。要始終把意識形態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經常研究工作,定期聽取匯報,及時解決問題,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動員全社會共同開展好意識形態領域的反分裂斗爭。要形成黨委統一領導,宣傳部門牽頭負責,各部門、各單位齊抓共管工作格局。黨委宣傳部門作為主管意識形態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切實加強對整個意識形態領域反分裂斗爭的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民族宗教、新聞出版、廣播電視、文化教育、科技、體育以及工、青、婦等所有擔負社會管理職能的部門和單位,都要切實履行職責,認真抓好意識形態領域的反分裂斗爭。
加強意識形態工作部門領導班子和隊伍建設。要堅持黨管干部、黨管意識形態的原則,按照提高素質、優化結構、轉變作風、增進團結的要求,把那些政治上清醒、思想作風過硬、組織領導能力強、熟悉意識形態工作的優秀干部,選拔充實到各級領導崗位上。要加大對意識形態領域干部的培訓力度,加快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在宣傳、理論、教育、文化等方面培養一批堅持正確方向、精通業務、群眾歡迎的骨干。要健全機構,充實力量,配齊配強宣傳思想干部。下大力氣配備好鄉(鎮)專職宣傳干部、村級宣傳員,認真解決鄉(鎮)宣傳干部進同級黨委班子問題。通過各種途徑和辦法,確保意識形態各部門的領導權牢牢掌握在忠于黨、忠于人民的人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