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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我區國有企業的改革步伐,進一步穩妥有序地推進改革進程,根據上級有關國有企業改革的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年我區國有企業改革工作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產權制度改革為核心,以用工制度為突破口,按照“成熟一個、改革一個”和“行政與市場手段相結合、以市場手段為主”的原則,統籌兼顧,整體謀劃,分步實施,積極穩妥推進國有企業改革。
二、主要任務
(一)確定改革對象。根據企業現有資產變現能夠或基本能夠解決企業員工經濟補償的精神和區財政支付改革資金財力的實際,按照“成熟一個,改革一個”的工作思路,精心篩選,確定企業改革對象,按步驟、分階段地推進改革。*年,主要抓好以下國有企業的改革:一是區經貿局、商業總公司要繼續推進*五金交電公司和*水產供銷公司壩頭水產站等兩家企業的改革。*五金交電公司、*水產供銷公司壩頭水產站要加快用工制度改革的步伐,解除員工與企業的勞動關系,妥善安置企業員工,力爭今年完成用工制度改革。二是啟動區農業局屬下的*區種子公司、紅涂嶺果林場以及物資總公司屬下的*機電設備公司、金屬材料公司和生產資料服務公司等5家企業的改革。上述5家企業要按照“先安置員工、后處理資產”的做法,著力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力爭今年完成用工制度改革。三是規劃與國土和建設等系統的國有集體企業,要改革工作計劃,并爭取盡快啟動改革;其他國有集體企業也要積極創造條件,對條件較為成熟的,將實施改革措施。四是各鎮(街道)要制定出集體企業改革工作計劃,加快改革步伐。
(二)制定方案。從我區國有集體企業資產質量狀況出發,明確把國有資產從競爭領域退出為主的改革方向,按照“分類處置,先易后難,整體推進”的原則,針對不同情況對改革條件成熟的國有企業和鎮(街道)屬集體企業,分類型的制定改革方案,統籌謀劃國有集體企業改革。
(三)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一是依法規范產權制度改革。嚴格依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加強對改革企業資產的規范管理,充分發揮社會中介機構的作用,把好清產核資、財務審計關、資產評估關,落實和保護出資人、債權人、職工等相關多方的合法權益。二是健全產權交易規則和監管制度。按規定嚴格執行企業國有產權進場交易與鑒證制度,規范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行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完成勞動用工制度改革的企業,要抓緊對存量資產進行清理處置。對產權明晰的房地產,要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入有形房地產市場公開掛牌拍賣。此外,對已處置的資產,要及時完善手續。
(四)籌集改革資金。通過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收益、國有資產收益等多種形式,多渠道籌措改革資金,進一步拓寬國有企業改革的資金渠道,加大財政對社會保障資金的支持力度,確保改革資金能按時支付。
(五)協調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對債務無法清結、工商登記無法注銷的改革企業,協調留守班子依法依規按照有關程序予以處理;對部分存在房地產權源資料難確認的改革企業,協調有關部門按有關政策規定予以妥善處置。
(六)做好*年已改革企業的掃尾工作。對區電影公司和區水產制品貿易公司等兩家已完成用工制度改革的企業,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妥善做好改革的掃尾工作。對員工的戶口關系、黨團關系及人事檔案等遷移工作,積極與各有關部門、有關鎮(街道)協調理順,確保戶口遷移等有關問題順利得到理順。
三、工作要求
(一)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國有集體企業改革的重要性、艱巨性和緊迫性,牢固樹立以改革促發展促穩定的觀念,建立和完善改革領導機構和工作制度,并將改革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各改革企業主管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并指定一名副職領導具體抓改革,落實工作機構和工作人員負責改革的日常工作,制訂改革計劃和方案,明確實施步驟和完成期限,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力爭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改革任務。
(二)統籌協調。體制改革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深層次問題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調整,是一項錯綜復雜的系統工程,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重視對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統籌和協調,在區政府和企業改革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區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要認真負責,履行職能,主動承擔具體的協調組織工作。區經貿局、農業局等各改革企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實施改革規劃的組織和領導,積極做好職工思想工作,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區財政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規劃與國土資源局、公安分局和社保分局等國有企業改革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要從大局出發,主動配合,各盡其責,各司其職,形成合力,扎實推進改革。對因部門利益而改革不力或阻礙改革進程的,要堅決糾正;對造成惡劣影響的,不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要依規依法嚴肅處理。
(三)督促檢查。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實行具體指導和定期檢查相結合的工作方法,深入改革一線,加研,對企業改革碰到的或遺留問題,及時解決辦法或建議;對基層以至有關部門的有關疑問進行解釋和指導,幫助改革對象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各鎮(街道)、各相關部門要明確在改革工作中的職責,根據形勢變化,加強對改革工作的跟蹤和分析,掌握改革進展和動態,并根據需要上報企業改革領導小組,區將不定期組織檢查,召開有關會議,做好協調工作,及時處理改革中碰到的問題,確保國有集體企業體制改革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