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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政府機關作風建設,切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按照省紀委三次全會、全省糾風工作會議關于加強政風行風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經市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年度市政府機關政風評議活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評議對象
評議對象包括市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部門管理機構、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和中央、省屬駐巢單位共48個單位。市政府辦、市監察局作為政風評議的組織、領導機關不參加評議。
為增強評議結果的可比性,將評議對象劃分為兩種類型:
第一類是與社會和群眾聯系較為密切,以行政執法、公共服務為主的部門,具體是: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建委、市容局、房產局、交通局、環保局、物價局、農委、衛生局、人口計生委、文化(新聞出版)局、水務局、安監局、林業局、廣電局、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國土資源局、國稅局、地稅局、煙草局等25家單位;
第二類是以綜合管理為主的部門,具體是:市發改委、司法局、財政局、審計局、人事局、旅游局、外事僑務辦、招商局、行政服務中心、經委(國資委、中小企業發展局)、科技局、宗教局、商務局、體育局、統計局、事管局、地震局、檔案局、糧食局、供銷社、漁管局、人防辦、氣象局等23家單位。
二、評議內容
根據《巢湖市人民政府機關政風評議辦法》規定,結合市直機關開展制度推進年活動,以轉變作風、提升效能為著力點,設置5項評議內容,其中共性內容3項、個性內容2項。
(一)共性內容。1、依法行政。評議各部門、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行使職權,依法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等方面的情況。2、效能建設。評議其創新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減少行政審批和收費項目,推行“一站式”服務、首問負責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失職追究制、績效考評制等方面的情況。3、廉政建設。評議其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機關工作人員廉潔從政、遵守各項廉政制度情況。
(二)個性內容。列入第一類的25個單位個性內容為:1、規范執法和公共服務行為。2、系統管理和指導。主要是對本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及依法行政、執法行為的管理和監督等方面情況的評議。列入第二類的23個單位個性內容為:1、勤政為民。評議其堅持群眾觀念,維護群眾利益,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做好事等情況。2、綜合服務。評議其樹立服務意識,減少辦事環節,方便基層工作和健全行政決策機制、完善行政決策程序等情況。
以上測評所用測評表實行同一格式,分列5項內容,每項20分,滿分100分。
三、評議組織
市政風評議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政風評議辦公室負責評議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政府糾風辦,根據評議工作需要,從市直有關部門抽調人員集中辦公。市政風評議領導組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張飛飛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張業鎖和市紀委常務副書記、監察局局長邊建國任副組長,成員包括市政府辦、監察局、人事局、機關工委等單位負責人。
四、評議方法
采取暗訪組測評、投訴受理機構測評、行政服務中心測評、問卷調查和“政風行風熱線”考核等五個部分,評議工作于10月25日-12月25日集中進行。
(一)暗訪組測評。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特邀監察員、新聞界、企業界、知識界和人民團體聘請16名政風評議員,組成4個暗訪組,采取明察暗訪、重點抽查等形式,對被評議單位政風建設情況進行調研,在此基礎上對被評議單位組織評議。
(二)投訴受理機構測評。由市政風建設、外來投資者、僑資臺資、個私經營者投訴受理中心(即經濟“110”),市委、市政府信訪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市政協、市紀委等單位的投訴(舉報、控申)受理機構,依據各自受理的投訴情況和調查核實結果,對被評議單位進行綜合測評。
(三)行政服務中心測評。由市行政服務中心對進駐單位進行測評,未要求進駐的單位得平均分,應進未進的單位不得分。
(四)問卷調查。1、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測評。由國家統計局巢湖調查隊向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發放問卷測評表進行測評。2、社會測評。一是由社會直接服務對象對有關單位進行測評;二是由國家統計局巢湖調查隊向市直各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部分企事業單位、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外來投資企業、民營企業等行政管理相對人,定向發放問卷測評表進行測評。問卷測評表發放總數原則上不少于3000份。
(五)“政風行風熱線”考核。市“政風行風熱線”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辦法,根據評議對象領導上線情況、投訴舉報問題解決落實情況,對上線單位進行考核測評,未上線單位得平均分。
被評議單位綜合得分按百分比折算,其中暗訪組測評占5%,投訴受理機構測評占10%,行政服務中心測評占15%,問卷調查占60%(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測評占15%,直接服務對象測評占15%,調查隊群眾問卷調查占30%。),“政風行風熱線”考核占10%。評議結果達85分以上(含85分)的,為滿意等次;60分(含60分)-85分的,為基本滿意等次;低于60分的,為不滿意等次。
五、評議結果運用
(一)評議結果報經市政府審定后,按照《巢湖市人民政府機關政風評議辦法》規定,在市級新聞媒體上公布評議結果,對第一類和第二類被評為前兩名的單位,由市政府給予表彰。
(二)評議結果納入省政府目標管理年度考核體系。對第一類和第二類被評為后兩名的單位在當年政府目標管理考核中不得被評定為良好以上等次,單位主要領導在市政府常務會上作出說明,并對人民群眾所反映的問題,限期拿出具體的整改方案。
(三)設置進位獎。綜合得分位次較上年度進步五位以上的,由市政府給予表彰。
(四)加大整改力度。由市政風評議辦公室把評議中收集到的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評議對象,限期整改。評議對象要加大對群眾反映問題的整改力度,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限期整改的具體方案并報市政風評議辦公室。市政風評議辦公室對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重點跟蹤督查。
六、幾點要求
(一)提高認識。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政風評議工作的重要性,以評議活動為契機,大力推進機關政風和行風建設,主要領導要負總責,親自抓,精心組織。要加強宣傳,主動配合,支持評議工作,確保民主評議工作順利進行。
(二)規范操作。評議對象要端正態度,正確對待評議活動,保持正常工作,不得采取不正當手段拉票,干擾正常測評。評議組主要采取明察暗訪了解被評議單位的政風建設情況,不到單位聽取匯報,不增加單位負擔。各被評單位對測評中發現的問題要堅持邊評邊改,評改結合,既要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問題,又要注重制度建設和體制機制創新。
(三)認真負責。各評議對象和評議人員要認真負責,客觀公正地評議打分,對被評議單位不了解情況的,可以不打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及各類評議員填寫測評表時,可以開展調查和走訪活動,使評議具有客觀性、公正性和代表性。
(四)加強監督。市政風評議辦公室要嚴格監督各類評議活動,確保客觀公正,加強跟蹤督查,確保評議結果落到實處。各新聞單位要充分發揮輿論導向作用,加大宣傳報道力度,加強輿論監督,積極配合做好評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