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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記得在一節體操新授課上,由于上節課學生們學習的輔助動作前滾翻成蹲立--挺身跳的情況較好,因此在課的最后我簡要講解并示范了這節課前滾翻交叉轉體180°——挺身跳的動作。所以這節課的開始我首先問大家:“同學們,你們還記得我上節課最后做的那個動作嗎?誰能給我們表演一下。”“你會不會,就是老師做的前滾翻交叉轉體180°——挺身跳的動作……”學生們一個個七嘴八舌的議論開來。“我來試試。”只見我們班的“調皮鬼”孫永智跑了出來,他打開墊子,迅速做了個完整動作。“做得真不錯!大家給他鼓鼓掌。”我高興的說,并結合他的動作仔細的講解了動作要領,接著我要求同學們在本組的墊上自己練習。沒過多久,部分學生已經開始不耐煩了,有的開始做自己的事了。為了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我說:“同學們,張老師來和大家比一比,大家都來幫我打打分,好嗎?”同學們都有些吃驚,但也很贊同。
可由于我在學生們做準備活動時,只是口令指揮了一下,并沒有和他們一起做,所以當前滾翻翻好之后我就一陣頭暈,接下來的交叉轉體180°加挺身跳的動作做的有些勉強。剛做完,孩子們就嘰嘰喳喳討論起來,我微笑著說:“沒關系,大家可以隨便發表意見。”可沒有一個敢站出來說的。我只好點名說:“體育委員帶個頭。”體育委員站出來說:“老師第一個前滾翻做得很漂亮,接下來的動作雖然質量不高,可是連貫性很好。”她剛一說完大家都點頭贊同,于是我說:“非常感謝你對我的鼓勵。還有其他的意見嗎?”孩子們互相看了看,都不說話。“孫永智,你說說。”他先是支支吾吾的不肯說,后來在我的鼓勵下他評議道:“總的來說李老師做得不錯,就是做交叉轉體180°時轉體不夠充分,使得后面的挺身跳有些歪。” 聽完后我說:“評價的很不錯,我能看的出剛才每位同學都很仔細的觀看了我的動作,并且動了腦筋,對我的動作進行了這么細致的分析。下面張老師根據你們的建議再做一個,你們再來幫我打打分,好嗎?”學生們都說:“好!”我活動了一下頭部,深吸了一口氣,做了個優美的示范,學生們紛紛打出了滿分,并鼓起掌來。我也高興的對大家說:“我有這么大的進步,看來你們的意見提的還真不錯!同時我也想告訴大家在平時的學習中你們要多用眼睛去看,頭腦去思考,去探究,你們就會學得更好。老師相信只要你們努力,所有的同學都能做到滿分,對不對?”“對!”學生們大聲的回答,并一個個躍躍欲試,在本組的墊上開始展示起來,我巡視了一下,大家的動作果然有了明顯的提高,而且在練習中學生們還互相幫助,互相糾正動作,互相評分呢!快下課了,我鼓勵大家說:“你們表現的真棒!你們的動作及講解,也可以當一回老師了,希望你們今后多多給老師提出保貴意見,發現問題我們一起解決好不好?同學們響起雷鳴般的掌聲,結束了本節課。
分析:
我國教育家朱熹曾說過:“教人未見意趣,必不樂學”,這句話充分說明興趣對學習的重要意義,學生的興趣是提高教學質量的關鍵。如果在體育教學中只是一味的讓學生反復、枯燥的練習動作,只會降低他們的學習熱情,并使他們產生厭學態度,也就達不到學習的目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也認為學習的過程是“趣——思——練——創”的過程。有了學習興趣,學生才會積極主動的投入到學習中去。所以這節課我主要是通過讓學生做評委的方法,激發學生的興趣,使他們主動的去學練。
1、一攬子事故暴露出來的問題是:"違章、麻痹大意、責任心不強、技術匱乏",不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蠻干、只圖省事、圖快、存繞幸心理、怕麻煩,這就是事故發生的必然;
2、制度的缺失,管理的缺位。嚴不起來,落實不下去,執行力差,而且在檢查中只報喜不報憂,平時對設備管理又不到位消缺又不及時,判斷缺陷又不準確,日常巡檢工作又不認真,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而導致事故的發生;
3、危險源管理流于形式,有章不循,有規不遵,工作浮躁,作業人員現場操作中執行力度缺乏,危險點控制措施虛設;
4、認識有限,冶金行業人員流動量比較大,"三熟"執行不到位;
5、對所使用的新設備、設施、新技術了解不夠透徹,個人的知識、技術存在很大的局限性;總之,事故的發生是由于種種局限性,導致了認識上的差異,給安全生產埋下了諸多隱患。
下一步工作開展計劃:
1、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要建立健全以崗位責任制為重點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逐級分解,具體到人,落實到生產過程中。加強安全生產的統一協調管理;
2、車間內部要建立健全內部安全檢查制度、獎懲制度等,形成安全生產的有效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完善作業規程,并嚴格按規程進行現場作業,反對違章作業,加強現場檢查,落實安全措施,及時整改設備及人員存在的隱患;
3、做好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切實加強新進廠員工、轉崗員工、關鍵崗位和危險崗位人員的安全意識、安全常識和安全技能培訓,提高企業負責人、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能力,認真組織應急救援方面的培訓和演練,提高廣大職工防范事故的能力;
“專家制”小組學習模式是筆者本學年研究的市級個人課題《“專家制”:初中物理小班教學小組學習的一種新模式的研究》的主要內容,筆者把班上28名學生分為5個小組拼桌上課,每組5~6人,每個組設有組長,負責組織組員討論、實驗等活動.筆者將一學期教學內容分成5~6個知識模塊,每個組員認領一塊知識模塊成為“專家”,如“聲學專家”、“物態專家”等.“專家”在本模塊學習期間要力爭學到本組最好,并且參與組織組員討論、小制作、小實驗等活動,還可以精選自己課外研究的好題給組員做.本案例就是 “物態專家”和筆者一起共同開展的難點突破活動。
2問題敘述
初中物理分組實驗中,《熔化和凝固》分組實驗一直是一個難題.蘇科版教材在引入熔化和凝固概念后,讓學生通過完成“探究冰、松香的熔化特點”活動,總結晶體和非晶體不同的熔化特點.松香的實驗成功率較高,通過所得數據很容易得出非晶體熔化過程中溫度不斷升高的結論,但教材中用易拉罐盛放松香,并用酒精燈加熱,實際操作時不易觀察松香的狀態,并且松香很難受熱均勻.而冰的熔化也很難做好,因為這部分內容為第二章第三節,教學時間通常是九、十月份,外界溫度還很高,所以即便準備好了低溫的冰,等老師發給每一組同學,學生盡快開始實驗,冰的溫度也會很快升到-2 ℃、-1 ℃甚至0 ℃了,此時部分冰已經熔化了.在用酒精燈加熱的過程中由于受熱不均,冰還未完全熔化,溫度計的示數卻早已升至5~6 ℃了,這樣誤差較大的數據顯示,冰水混合物并未保持0 ℃不變,學生無法得出正確結論,反而留下了錯誤印象。
3處理對策[HJ1.5mm]
為了能讓學生成功地進行實驗,我們做了一系列研究,反復地實驗,不但成功地完成了熔化實驗,同時還一并完成了凝固實驗,在實驗過程中,“物態專家”收集本組實驗出現的問題,參與課后老師們研究解決的問題,最終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本文介紹一下實驗的成功秘訣。
3.1松香的熔化、凝固實驗:變酒精燈加熱為水浴法加熱
我們沒有用松香,而是在小試管內裝適量蠟,并且用木塞固定好小溫度計,使得其玻璃泡完全浸沒在蠟中,并且保證玻璃泡不碰到試管壁.用大燒杯裝熱水進行水浴加熱.上課前燒好開水,實驗時燒杯里的熱水溫度大約在85~90 ℃,我們要求學生從30 ℃開始計時,每半分鐘記一次示數,完全熔化后繼續記四個數據再停止熔化實驗.然后將小試管從熱水中取出放入空燒杯中冷卻,期間不停表,繼續記錄凝固過程的溫度變化,直至完全凝固后2 min停止實驗.圖1為同學得到的圖像.
3.2水的凝固、熔化實驗:制作低溫鹽水冰沙
鹽水冰沙的制作方法:在1.5 kg水中加入320 g鹽一包,待完全溶解后放入冷凍室(家用冰箱的冷凍室即可),由于鹽水濃度較大,最終仍呈冰沙狀,而溫度可低至-22 ℃,這樣的冰沙拿出冰箱后在熔化過程中仍能保持-20 ℃左右的熔化溫度不變,可以為水結冰提供穩定的低溫環境.[HJ]由于當時實驗室沒有冰箱,筆者將兩瓶冰沙放入保溫層1 cm以上的冰包帶來學校,四小時之內都能保持冰沙狀,上課可以正常使用.實驗室配備冰柜后就更方便了,鹽水冰沙可以在實驗開始前都保持較低的溫度,實驗就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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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試管內放入2.5~3 mL水,用木塞固定好小溫度計(注意點同上),放入量程為150 mL的燒杯中,實驗時燒杯中放入120 mL鹽水冰沙,這樣能夠讓試管中的水與冰沙充分接觸.水量過多或鹽水量過少都會導致水不結冰.水溫降至10 ℃開始計時,每半分鐘記一次示數,直到水完全結冰后繼續記錄四個數據,再將小試管拿出置于空氣中繼續進行熔化實驗.表1為同學得到的數據和圖像(圖2),表格中灰色部分為學生觀察到固液共存時的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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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學反思
實驗中暴露出的問題原因與對策:在這個改進的實驗中,仍然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導致了實驗失敗.根據“物態”專家呈報的問題和現象,針對這些現象,我們一遍又一遍地進行實驗分析,研究處理對策,以保證學生實驗有較高的成功率。
(1)現象:燒杯中放入鹽水冰沙后15秒,溫度立即降到-1 ℃,此后水尚未結冰,溫度一直下降。
原因:溫度計玻璃泡碰到了試管壁。
對策:先將溫度計放正,用膠帶紙固定塞子和試管。
有的學生在實驗時直接提起溫度計讀數,導致塞子脫離試管,學生再塞上,卻未注意玻璃泡碰壁了,所以很容易導致實驗失敗.我們用膠帶紙把塞子和試管固定住,使其不易脫開,溫度計也不會輕易挪動.并且在實驗前一定要提醒學生注意玻璃泡不可碰壁。
(2)現象:-3 ℃時,水依然為液態。
原因:(1)“過冷水”,水中缺少凝結核 。
(2)鹽水冰沙加入過多,有鹽水混入試管水中。
對策:裝攪拌器,攪拌后立即凝固,溫度升至0 ℃。
如果是缺少凝結核,可在水中稍加入一點奶粉.用攪拌器效果是很好的,用鐵絲做成一個底部為圓環形的攪拌器,套在玻璃泡上,木塞上切一個缺口,使鐵絲把手伸出,勾于試管口.實驗時學生可隨時上下拉動攪拌器使水放熱均勻.教師在放置鹽水冰沙時一定要注意不要讓冰沙漏入試管中.并且提醒學生不要將試管插入冰沙中太深,防止鹽水漏入。
(3)現象:溫度下降至2 ℃就回升。
原因:鹽水溫度不夠低.用的純液態鹽水升溫快,保持低溫時間短。
對策:若使用液態鹽水最好低于-15 ℃,要保證效果還是要用濃鹽水冰沙,熔化過程中保持較低熔點不變。
這個實驗成功的關鍵就是制冷劑能否提供穩定的低溫環境,所以鹽水冰沙的制作非常重要,如果課上的比較晚,只有液態鹽水了,那么分組實驗的成功率就很低了,所以一定要準備好充足的鹽水冰沙和良好的保溫設備。
從學生的數據可以看出,完成熔化凝固實驗所用的時間并不很長.可見我們改進后的實驗,不但提高了實驗的成功率,也提高了實驗的效率。
《名字里的故事》
【教學目標】
1.
通過口語交際,介紹自己的名字或他人的名字。
2.對名字進行詳細的介紹,說清楚其中蘊含的意義。
3.養成認真傾聽的好習慣,要勇于評價,學會評價。
重點?難點
1.
通過調查交流,了解自己名字里的故事,了解名字的獨特性和含義。
2.敢于發表自己的意見,能清楚明白的向別人介紹自己名字里的故事。
3.樂于交流,在交談中能認真傾聽,態度禮貌大方,能就自己感興趣的話題與人展開交談。
教學?準備
課件
教學?過程
第一課時
教學過程:
激發交際欲望
1.談話導人。
講述名人錢三強名字里的故事,讓學生談感受,教師小結引入課題:名字里的故事。
2.
活動設計:名字猜猜猜。
(1)出示班上同學的名字。
(2)請學生猜一猜其中一個名字的含義或來歷。?提示:同導學生說話有條理,把猜想的內容講清楚。
(3)?被猜測同學及時回應。
提示引導學生回應精測內容,如猜測與自己的實際情況不行,可提示,還可請
其他同學猜測。
(4)?請被猜測同學公布自己名字的含義或來歷。
(5)?師小結起名的幾種方式。
學習交際方法
1.示范交流。
()導語。如果想可準確地了解別人名字里的故事,除了猜一猜,還可以和他聊一聊。
(2)
出示視頻,聽兩位同學聊聊名字里的故事。
視頻文字:
A:你好,我的名字叫田宜禾,田是田野的田,宜是適宜的宜,禾是禾苗的禾。我名字的意思就是田野里適宜種禾苗。爺爺說希望我像田野里的小禾苗一樣茁壯成長,所以就給我取了這個名字。
B:田野里適宜種禾苗田宜禾,真有趣!?你爺爺真會取名字!
A:是的,我很喜歡這個名字。你叫什么名字呢?
B:我叫李偉賢,木子李,偉大的偉,賢德的賢。關于我的名字,還有一段趣事呢!老師帶我們去動物園參觀,我把手伸進柵欄,想去抓小猴子的尾巴。老師趕緊大叫:“李偉賢,危險!”同學們卻聽成了“李危險”,都笑起來。從此,我有了個綽號李危險!不過也好,提醒我要時時刻刻注意安全。
A:阿呵,李偉賢一李危險,太有意思了。?=我記住你的名字了,很高興認識你!
2.學習交際方法。他們是怎樣介紹自己的名字,又是怎么交流的??提示:
(1)講時:有條理、講清楚
說出完整的姓名:姓什么,叫什么,說清楚具體是哪個字。為什么叫這個名字。
(2)聽時:禮貌回應
遇到自己感興趣或不理解的內容,要在別人講完后,有禮貌地提出來,進一步了解。如無問題,可微笑點頭回應。
運用交際方法
1.
同桌交流彼此名字里的故事。教師選取兩組同桌上臺示范。
2.交流自己名字的含義或來歷。
(1)看看王樂安小朋友是怎樣向大家介紹自己名字里的故事的吧。
(2)小組合作,說說我的名字,推選一名,臺前分享。組內交流:互相提醒,怎樣有條理地說,有禮貌地回應。
(3)其他同學評價。
評價要點:
1、
有條理地說。
2、有禮貌地回應。
師小結:每一個人的名字都飽含了父母長輩對后輩的期望與祝福,希望他們能夠帶著這些期望和祝福,走向美好的未來。板書(期望?祝福)
3.交流家人或其他人名字的含義或來歷。
(1)老師示范模擬小記者采訪學生家人名字里的故事。
(2)請1-2名學生模仿小記者采訪其他同學家人名字里的故事。其他同學認真傾聽。
傾聽要點:聽同學講的時候,如果有感興趣的或不理解的內容,可以向講的人提出來,進一步了解。
4.說一說你搜集到的名人名字里的故事。(巴金、老舍、冰心)
5.師小結、評價。
是啊,名字看起來不過就是一個符號,是我們的特定代號,但是事實上卻并非如此簡單,它不僅寄托了父母長輩對于孩子美好人生的期待與祝福,有時候還用來紀念有些美好的記憶呢!讓我們記住自己的名字,并為能夠擁有這樣含義深刻的名字感到自豪吧!
板書?設計
口語交際:名字里的故事
清楚說????禮貌應
期望
關鍵詞:機動車強制保險;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的性質;投保義務人;保險公司;責任承擔
引言
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開始實施,該法規定了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保險,這是我國首次以國家立法的形式確立機動車強制保險制度。但該法對機動車強制保險制度具體如何實施未作規定,同時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但國務院卻遲遲未能出臺相配套的行政法規,導致機動車強制保險無法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實施。在此期間,一些地方開始通過地方立法或部門規章實行機動車強制保險,不失為一個可接受的替代,并取得一定的成效。2006年3月21日,國務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機動車強制保險)的投保及賠償均作了明確規定。2006年6月19日,保險業監督委員會對外公布了機動車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和基礎費率。至此,我國在全國范圍內完全建立了統一的機動車強制保險制度。《條例》和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出臺,使得機動車強制保險及其責任限額“有法可依”,解決了審判實踐中的一些問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行機動車強制保險后,強制保險關系的當事人成為交通事故中的賠償義務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法律關系及人民法院對該類案件的處理因此發生了重大變化。
一、機動車強制保險制度概述
機動車強制保險是指投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予以先行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1],法律上一般也稱之為“強制的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它是一國或地區基于公共政策之需要,為分散交通事故所帶來的風險與損害,維護大眾利益,以法律法規的形式強制推行的保險,其主要目的是保障車禍受害者能夠獲得基本的損害賠償。
機動車強制保險作為一項全新的保險制度,與之前的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有著本質的不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實行強制性投保和強制性承保。在《條例》頒布之前,我國已有一些地方通過地方立法或部門規章要求機動車必須投保三者險,但從法律效力和適應性上看無法滿足現實需要。如今,機動車強制保險成為我國的法定險種,其強制性不僅體現在所有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須投保該險種,同時也要求具有經營該險種資格的保險公司一律不得拒保或隨意解除合同。
(二)實行限額內完全賠償原則。商業三者險采取的是過錯責任原則,即保險公司根據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擔的事故責任來確定其賠償責任。機動車強制保險實施后,無論被保險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負有責任,保險公司均將按照《條例》及機動車強制保險條款的具體要求在責任限額內予以先行賠償。
(三)保障范圍寬于商業三者險。為有效控制風險,減少損失,商業三者險規定了較多的責任免除事項和免賠率(額)。如因地震等災害事件,戰爭、暴亂、政府征用等突發事件,駕駛員吸毒、被藥物麻醉等人為事件,被保險人利用保險車輛從事犯罪活動等違法事件,以及未按合同約定交付保險費等項目,大都被列為商業三者險賠償責任的免除事項。
(四)實行不盈不虧經營原則。機動車強制保險業務具有社會公益性,保險公司經營該項業務不以盈利為目的,實行單獨核算。不虧不盈原則具體體現在保險公司在厘定機動車強制保險費率時不加入利潤因子。商業三者險是以盈利為目的,無需與其他車險險種分開管理、單獨核算。
(五)實行分項責任限額。商業三者險實行的是同一責任限額,即無論人傷或物損均在一個限額下進行賠償,并由保險公司自行制定責任限額水平。機動車強制保險實行分項責任限額,即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二、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理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對于該條規定的理解,以下三點值得注意[2]:第一,如果肇事車輛投保機動車強制保險,那么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他人人身傷害或者是財產損失,保險公司就應當在責任限額內先行完全賠償,不論交通事故當事人各方有無過錯以及當事人之間的過錯程度如何。實行機動車強制保險后,保險公司經營該項業務不以盈利為目的,實行單獨核算,保險公司可得到一份固定的保費收入,保險公司不會因此虧損。保本經營也是保險公司理應承擔的社會責任之一。第二,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責任。如果交通事故所導致的各種損害(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超過責任限額的,對于超過部分,保險公司不予賠償。受害人的損失超過責任限額的,超過部分(如受害人應自負部分損失的,扣除自負部分。下同)再由保險公司以外的其他賠償義務人按照下文所確定的歸責原則進行分擔。第三,機動車強制保險制度的確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國家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因此,機動車要投入運行,機動車的所有人、管理人必須投保機動車強制保險。因此,只要投保義務人投保強制險,投保義務人如果不是交通事故侵權賠償責任主體[3],就無需再承擔責任,受害人責任限額內的損失就由承保的保險公司承擔。在訴訟法意義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賦予受害人對保險公司的直接請求權,即受害人可以直接以保險公司為被告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在責任限額內保險人對受害人負無條件支付義務;這種請求權是一種獨立的法定請求權。日本《機動車損害賠償保障法》和我國地區《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也賦予受害人以直接請求權。[4]如果受害人的損失超過責任限額,超過部分(受害人自負部分除外)才在其他賠償義務人之間進行分擔,這也正是機動車強制保險分散責任風險和保護受害人的價值所在。這樣雖然更有利于保護受害人,似乎有放縱交通事故中其他賠償義務人之嫌。事實上,機動車強制保險實行分項責任限額,每一項的數額并不大,且投保義務人通常為交通事故的賠償義務人或與賠償義務人有利害關系,這有利于鼓勵投保義務人投保機動車強制保險,以保障受害人獲得基本的損害賠償。
那么,如果投保義務人即機動車的所有權或管理人未投保強制或及時續保,受害人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的損失應由誰承擔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對此沒有明確規定,由于對責任限額的理解不同,導致該法實施初期各地法院在適用時判決不一[5],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司法的統一和法律的嚴肅性,損害了人民群眾對法律的信賴。筆者認為,受害人享有責任限額內的損失由保險公司先行完全賠償的權利,這不僅是一種請求權,還是一種實體權利,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一般認為,民事責任承擔的基礎以過失為原則,危險、社會安全制度設計及保險等為例外[6],機動車強制保險制度可視為社會安全制度設計及保險兩者的結合。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保險制度的初衷,就是強制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對機動車進行保險,以便更好地保障受害人獲得基本的損害賠償。投保義務人如果不投保或不及時續保機動車強制保險,將導致受害人在責任限額范圍內的損失由保險公司先行賠償的利益無法實現,應當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一款[7]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的侵權責任。因此,機動車未投保或續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由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當于相應的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少地方性法規也體現了這一觀點,如2005年1月1日施行的《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2005年4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賠償責任若干規定》、2006年5月1日施行的《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2006年6月1日施行的《浙江省實施辦法》都對此作了規定[8].當然,投保義務人未投保或及時續保機動車強制保險可能是投保義務人或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也可能是保險公司拒絕或拖延承保造成的,投保義務人在賠償之后可以向有過錯的責任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