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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省內部審計工作現狀分析
近幾年,我們結合全省內部審計機構建設情況,開展了對部分內部審計機構工作情況的檢查,開展了對中央在甘企業的走訪了解,得出如下結論。
(一)中央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優于省內企業。具體表現:中央企業都有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并配備了具有較高學歷,知識結構相對合理的內部審計人員,這些人員都是通過嚴格考試層層選拔上來的,一般在10名左右;制度健全,中央在甘企業都依據《審計法》及實施條例、《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內部審計法則》制定了嚴格的內部審計制度,并且年初有計劃,工作有重點,制定了一系列質量控制辦法;審計的內容正在向風險導向審計轉型或者已經轉型,變事后審計為事中、事前、事后審計相結合,把預防風險、內部控制、管理審計作為工作重點。
(二)省屬企業、省上部門內部審計工作優于市縣。具體表現:機構比較獨立,配備了一定數量的審計人員;不同程度建立了內部審計制度,制定了審計年度工作計劃;審計的內容主要是財務收支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基本建設審計和少量的內部控制審計以及交辦的任務。市縣內部審計的機構一般與紀檢或財務合署辦公,內部審計人員一般為兼職,主要以財務檢查為主。
(三)大型企業的內部審計優于一般企業。具體表現為,有獨立而完善的內部審計機構,人員素質比較高;制度完善,基本以內部控制審計、風險防范審計、經營管理審計為主,開展事中、事前監督,審計已參與到單位的重大決策過程中,同時,還開展基本建設、經濟責任等審計。一般企業內部審計大都與紀檢財務合署辦公,有些還沒有內部審計機構,開展的審計項目大都以財務審計為主,人員素質比較低。
二、對內部審計發展的思考
(一)政府推動是內部審計機構建設的根本所在。從目前我省內部審計發展的情況看,不平衡、不完善、不深入是反映出的突出問題,因此,從一定意義上講,內部審計進一步得到發展,協調好與政府審計的關系,需要從政府層面出臺加強的意見和措施。一是認真貫徹落實《甘肅省內部審計試行辦法》。根據我們對部分內部審計機構工作檢查情況看,目前,內部審計機構建設是一項最基礎的工作,沒有機構,就無從談起內部審計開展,機構是內部審計生存和發展的前提,要全面貫徹落實《甘肅省內部審計試行辦法》及省審計廳實施意見,指導、說服有條件的單位、部門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內部審計人員。二是進一步提出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從政府層面解決內部審計機構建設問題,我們認為能獨立設置的盡量獨立設置,不能獨立設置的,與紀檢、財務合署辦公設置。三是加強分類、分行業指導。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具體對待,對省直行政、事業單位,確因編制問題而無法設置內部審計機構的,與紀檢財務合署辦公設置,配備專職內部審計人員開展工作;對市縣行政事業單位分重點行業建立;四是加強對重要部門、行業,如交通、水利、衛生等內部審計工作的檢查,督促這些部門建立如教育系統省、市、縣三級內部審計機構,完善內部審計組織體系。
(二)引導內部審計轉型是內部審計發展新的使命。審計署提出,內部審計要向風險導向審計轉型,其實質就是要求內部審計監督關口前移,把管理、內部控制、風險防范作為重點,同時《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要求,從20__年7月1起,所有中國境內上市公司都必須在每年年底編制并披露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聲明本單位內部控制狀況,接受相關利害關系人及社會公眾的監督,為此,管理者都需要依照公司經營規模,結合公司特點和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而保證內部控制機制的有效運轉則離不開內部審計人員的積極參與和努力。內部審計獨立、客觀地監督和評價企業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真實、合法和有效的活動,其目的在于為企業改進經營管理和實現經營目標服務,是企業監督評價機制與內部治理結構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機構,一味地把內部審計的重點放在查錯糾弊上,勢必造成工作難度加大,作為行政、事業單位的領導或者管理層,更關注的是內部制度的建設,希望通過建立完善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克服或避免問題的發生,更期望的是想通過機制、制度的完善來控制經濟活動的規范運行,因此內部審計人員要利用這樣的機遇和需求,以控制為突破口,關口前移,把工作的重點放在預防上,放在內部控制的監督上,以“免疫系統”論為核心指導,把財務收支審計作為基礎,把公司治理審計作為先導,把內部控制審計作為主線,把風險管理審計作為核心,把績效審計作為出發點和歸宿。劉家義審計長提出,審計是國家經濟運行的“免疫系統”,在維護國家安全和人民根本利益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免疫系統”理論不僅為我國政府審計即國家的大“內部審計”指明了發展方向,為后續的實踐打下了堅實的理論基礎,為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保證,同時“免疫系統”理論,對內部審計發展和 實踐的指導也具有普適性。內部審計之于組織也是一個“免疫系統”,如果能夠真正起到預防及提示、提醒、反映、警示的作用,做到防患于未然,那么該組織就不會出現重大違法違紀現象。
(三)審計機關的指導是內部審計健康發展的推動器。《甘肅省內部審計試行辦法》頒布后,張掖市審計局起草了《張掖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經政府同意實施,促使各部門、單位建立內部審計機構,完善內部審計制度,取得了很好效果。實踐證明,審計機關指導、監督、管理內部審計工作的力度大,內部審計工作發展就快。
(四)推動信息化建設是內部審計發展的重要選擇。信息化在內部審計工作中的應用,是必由之路,審計資源是稀缺的,即然稀缺,就永遠得不到滿足,在現代化的條件下,要解決內部審計資源稀缺問題,利用信息化是一項重要措施,尤其是大型企業,要提高審計覆蓋面,加強審計分析的深度,離不開信息技術的支持。一是大力推動計算機在內部審計中的應用水平;二是在信息化程度比較高的行業,要充分注重信息技術的應用,與企業的信息化建設同發展、同進步。
(五)總結推動內部審計工作經驗是內部審計發展的現實選擇。從我們這次檢查的情況看,部分內部審計機構取得了比較成功的經驗。一是省教育廳重視內部審計工作,促使教育系統建立了省市縣三級內部審計機構,省屬高等院校全部建立了內部審計機構,每年年初提出全省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重點,指導全系統開展內部審計工作;二是部分高校如西北師大、蘭州商學院等將內部審計工作深入到學校活動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并且都在過程中、過程前控制,審計已參與到了學校重大決策過程中,使內部審計的作用真正到了體現。三是中央在甘部分企業,內部審計已在轉型或轉型正在深入,如中移動甘肅分公司,中鐵二十一局,已把審計工作的重點放在了風險防范上,把內部控制,管理績效作為審計的重點,設置了關鍵控制點,并建立一系列控制的規范辦法,使審計由事后變為事前,事中,真正起到了預防風險的作用,內部審計在企業中也有很高的地位。四是張掖市審計局以政府文件下發指導意見,進一步督促建立內部審計機構,完善內部審計辦法。等等,這許許多多不同的做法,為我們監督、指導、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經驗,我們要繼續完善制度和辦法,加強宣傳、溝通、交流,促使內部審計協調發展。
(六)加強內部審計人員教育培訓是內部審計發展的重要保證。同志講,路線確定以后,干部是決定因素。因此,作為內部審計來講,人力資源的開發與教育是一項長期任務,是其發展的根本保證。一是要根據內部審計的行業特點,分門別類地開展有針對性、實用性的教育培訓;二是大力加強對內部審計準則規范的培訓,提高內部審計工作質量;三是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經驗交流及推廣,促使內部審計進一步發展。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為目標,以優化資源配置、有效降低成本、全面加強管理、維護穩定團結為原則,嚴格執行新“三定”方案的規定,堅持以人為本,科學規劃,統籌兼顧,協調推進,優質高效地完成我系統機構優化調整的各項工作,努力爭創管理新優勢,為構建大集中平臺上的現代稅收管理新格局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任務
(一)深入研究粵機編辦〔*〕31號文,向市局有關領導作好匯報,確保調整工作順利進行;
(二)根據文件要求和我市地稅系統實際情況,制定《*年*市地稅系統副科級領導干部選拔工作實施方案》、《*年*市地稅系統民主推薦選拔副主任科員工作實施方案》,并報省局審核批準;
(三)結合本次機構優化調整,根據縣(市、區)局工作職能、稅費收入、管理戶數及人員規模等實際情況,在各縣(市、區)范圍內對人員進行適當調整;
(四)對于新舊機構的稅收業務銜接、征管數據和檔案資料的交接等,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以供領導決策;
(五)指導做好現行機構辦公場所、辦公設備、公務車輛等的造冊登記,并對機構調整后的有關調配安排提出具體意見;
(六)對撤并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作出計劃;
(七)統一制作和發放新機構的公章、牌匾。
三、工作步驟
第一步:摸底調研。圍繞各縣(市、區)局內設機構設置、有關編制分配等問題,收集整理各縣(市、區)局有關數據資料;
第二步:制定方案。確定總體工作、干部選拔、征管業務、資產處理等工作方案,報省局審核批準;
第三步:組織實施各稅務分局局長選拔、民主推薦各縣(市)局副主任科員工作;
第四步:落實各分局長調配任免和一般干部的安排;同時,做好資料、資產的交接,確保各類資料齊全、接收及時,確保各類資產完整、能用、好用;將機構、人員、職能、辦公場地、聯系方式等變更內容,以各種方式做好對社會各界的宣傳;
第五步:新機構對外掛牌,正式運作;
第六步:落實股級領導干部的調配任免;
第七步:開展調研走訪,及時進行總結驗收,促進磨合,確保平穩過渡和各類工作的順利開展,并準備接受上級檢查。
四、工作方式
為保證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質量,由人教科牽頭,在系統內抽調若干人員,采取“分工并進、有機協調;集中辦公、統一討論”的辦法;分成三個小組制定落實新“三定”規定的工作方案,負責各項工作的落實、協調、督促、檢查。
五、組織領導
機構優化調整工作在市局黨組統一領導下進行,由市局領導班子成員和市局各科室組成市局機構優化調整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協調全系統機構優化調整的相關工作。組長:楊來發;副組長:鄭礦、孫彥浩、趙善文、林永勝、賴永騰;成員:陳天利、盧錫豪、鄭少奕、曾兆豐、陳海亮、莊育生、黃志剛、彭偉彬、劉俊峰、羅偉鋒、紀陽山、余慶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機構優化調整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局人教科,鄭礦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由相關科室派員組成。
六、工作分工
(一)在前期準備階段,主要工作由人教科完成;
(二)在具體實施“三定”方案階段,采取人員分組開展工作,大致分工如下:
第一組:抓線領導:鄭礦,具體負責人:陳天利,落實機構和編制類工作,具體負責工作任務中的第一、二、三項;
第二組:抓線領導:孫彥浩,具體負責人:曾兆豐,落實稅收業務銜接工作,具體負責工作任務中的第四項。
第三組:抓線領導:趙善文,具體負責人:陳海亮、盧錫豪鄭少奕等,陳海亮主要負責工作任務中的第五項,落實固定資產工作;盧錫豪主要負責工作任務的第六項內審工作;鄭少奕主要負責工作任務中的第七項工作。
七、工作計劃安排
(一)4月21—24日,負責做好新舊方案的各種測算表格,統計分析各類職數的情況;收集稅收收入、征管戶數等數據;形成初步的工作預案,并向有關局領導作好匯報;
(二)4月25—29日,根據省局人事工作會議部署,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和具體工作小組,做好人員抽調、工作分工、時間安排等工作,確保人員到位、思想到位、措施到位。
(三)4月30日-5月5日,向市局黨組提交工作方案審議;召集全體工作人員,傳達會議精神,作好動員,并根據黨組意見對有關初稿進行討論,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任務,形成書面材料。
(四)5月6-9日,工作小組深入基層聽取意見,反復修改完善后,形成一套總體工作方案,具體涵蓋機構調整、職能配置、人員編制、領導干部選拔、資料、資產交接等方面內容。
(五)5月10日,工作方案提交市局領導初步審議;根據局領導指示對方案作進一步的修改完善;
(六)5月11日—5月19日,根據局領導指示再作修改,形成一套完整的材料向省局上報,請求審核批準;
(七)6月底前,完成稅務分局局長選拔、民主推薦各縣(市)局副主任科員及人員調整;
(八)6月底前,完成人員分流、業務調整和資產交接工作;
(九)7月底前,由各縣(市、區)局向社會各界公告,詳細介紹機構、業務、人員、辦公場地、聯系方式等的變更情況,以取得納稅人的理解和支持;
(十)7月底前,按省局要求,新機構正式對外開展工作;
(十一)7月底前,按省局要求,全面完成機構調整的所有工作;
(十二)8月上旬,總結驗收,準備接受上級檢查。
八、關于領導干部選拔工作的主要內容
(一)當前干部配置情況。除處級領導外,我局共有正科級領導干部22人,副科級領導干部43人,正股級領導干部66人,副股級領導干部119人,主任科員7人,副主任科員22人。
(二)新“三定”規定的職數。除處級領導外,我局共有正科級領導干部27個(含事業單位),副科級領導干部93個(含事業單位),正股級領導干部98個,副股級領導干部45個,主任科員13個,副主任科員47個。
(三)職數空缺情況。對比我局現有干部和新三定規定職數后可見,正科級領導干部有5名空缺,副科級領導干部有48名空缺,正股級領導干部有32名空缺,副股級領導干部多出74人,主任科員空缺6名,副主任科員空缺25名。
(四)干部配置意見。對于正科的5名空缺,在本次調整中暫不配備;副科的空缺將拿出21個基層稅務分局局長職位進行競爭上崗。
(五)基層稅務分局長(副科級)的選拔方式。采用競爭上崗的方式選拔21名基層稅務分局局長。根據省人事工作會議統一要求,這次選拔配備基層稅務分局局長應做到百分之百交流(即:不能在原任職地任職,在各縣(市、區)局內交流任用)。
詳見《*年*市地稅系統副科級領導干部選拔工作實施方案》。
(六)各縣(市、區)局副主任科員的選拔方式。采用民主推薦的方式全系統選拔配備8名副主任科員,解決年齡偏大、不適宜繼續擔任基層一線領導職務的原股級正職領導干部。
詳見《*年*市地稅系統民主推薦選拔副主任科員工作實施方案》。
九、關于征管業務銜接工作的主要內容
為確保機構優化調整中各項征管工作正常運轉,按照“以人為本、人隨業務、方便工作、有利管理”的原則,科學規劃,合理配置,平穩過渡。重點圍繞以下幾個方面來開展工作:
(一)加強管理,確保機構過渡期各項稅收工作的正常運轉。認真發揮好各科室的職能作用,加強對各基層單位的管理與協調;各基層單位人員要堅守好工作崗位,保證各項稅收業務的正常開展,稅款正常入庫,稅收秩序不亂,納稅服務不斷,杜絕出現管理松懈的情況。同時,各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分工協作,明確責任,落實措施。
(二)進一步做好征管職能及范圍劃分。根據新“三定”規定,緊密結合實際工作情況,進一步明確細化全系統的直屬行政單位、基層地方稅務機構的征管職能和范圍。
(三)抓住關鍵環節,做好交接,實現平穩過度。主要是戶籍管理、涉稅事項、稅收票證、欠稅管理等,進一步明確有關工作交接內容、時限、責任人等內容,指導制定有關工作表格。同時,為建立征管資料管理的長效機制,各基層單位應抓住機構調整工作的契機,按照征管工作方案的要求,集中力量對征管資料進行整理、分類、歸檔。在交接工作完成后,各單位須將交接表格上報各業務主管科室一份備案,另上報信息科一份用于批量調整征管數據。
(四)信息技術部門要做好技術保障工作。按省局要求,信息技術部門要提前介入,積極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動,提供好技術支持,確保線路暢通,確保各類數據資料的完整、安全,并做好相應的設備調配、調試、權限修改等工作;指導和督促撤并機構做好其現有應用系統及歷史數據的備份工作,按時向新接管部門進行移交。詳見《*市地方稅務系統機構優化調整征管工作方案》。
十、關于新舊機構資產處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在機構優化調整工作中,對于資產的處置也是一項重要的內容。經了解,我局未存在資產方面的歷史遺留問題,也沒有債務等問題。
在工作中,各相關單位應嚴格按方案要求,進一步明確資產清理和移交責任,做好相關登記工作。未經市局批準,不得隨意變賣、調撥單位資產。重點圍繞以下幾個方面來開展工作:
(一)加強協調,明確分工。在工作小組中,應加強與辦公室、計財科、機關服務中心等職能科室的聯系,指導落實各單位的資產處置工作。
(二)清查底數,造冊登記。4月底前,由各相關單位對各類資產進行清理后登記造冊,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賬表相符。
(三)嚴格交接,責任到人。各類資產的交接必須實行嚴格完備的手續,辦公場所的安排、辦公設備、車輛的處置應按工作方案的要求辦理。交接完成后,各單位須將交接表格和情況,分別上報市局計財科和機關服務中心。詳見《*地方稅務系統機構優化調整資產管理工作方案》。
十一、嚴格按要求開展各項審計工作
對撤并等單位的內部審計和有關領導的離任審計工作,審計面應達百分之百,由紀檢監察部門做出計劃,并及時向市局黨組匯報有關情況。詳見《*市地方稅務系統機構優化調整資產管理工作方案》。
十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本次優化調整工作事關地稅事業的新發展,時間緊,任務重,各級領導應以對地稅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注重加強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工作不斷,秩序不亂,思想不散。同時,要及時提供各類數據資料,全力支持和配合各項工作的開展,充分估計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千方百計將不利的影響降至最低。
(二)明確責任,主動工作。此次機構優化調整工作,涉及到機構、人員、征管等方面的變化,市局各科室應加強對基層分局的指導,納稅人服務中心要及時利用各種方式做好宣傳告知,應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相宜的交接方案,各單位要做好應急預案,確保各項窗口工作的正常開展。
(三)交接完備,加強協調。在各項工作交接中,各部門負責人應加強督促指導,嚴格按照“誰接收,誰負責”的原則,由工作移出人員制作詳細的工作移交清單,交接收人清點確認。對于因個人原因造成資料遺失或資產損失的,以及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納稅人投訴且被查實的,將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一、基層央行內審整改工作的主要做法
“整改”通常由被審單位依據內審整改建議,在規定期限內開展糾正,做出《整改落實情況匯報》,內審部門收到書面整改匯報后,視同整改工作完成,現場審計結項。《國際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框架》為整改監督提出了強制性要求,業內“鞏固內審成果,轉化與利用成果,樹立內審權威”的呼吁,喚起基層央行內審對整改工作的重視,快速走出現狀,步入制度化建設軌道,建立富有各地特色的整改督查督辦制度,摸索出如下工作流程:
一“估”,主觀估量,判斷整改落實狀態。堅持“誰主審、誰承辦”原則,分析《整改落實情況匯報》詳實、完整、時效和文本標準,結合資金需求和技術等允諾,判斷整改落實真實性,整改措施可行性。從匯報的字里行間梳理并勾對“已整改、未整改、在整改和無須整改”等狀態,對模棱兩可、含糊其辭的用語和作答做出標識,回執整改落實執行確認書,索要補正說明。
二“聽”,建立審計回訪制度,聽取被審單位心聲。對被審單位落實整改建議所采取的措施,執行整改后的效果及遇到的阻力和困難進行回訪。通過調查、咨詢和座談方式,了解內審整改建議的恰當性、操作性和先導性。從內審服務角度,從被審單位切身利益出發,聽取被審單位對內審工作的建議,做好回訪筆錄,核查關鍵證據,落實整改完成率,規避書面整改匯報的搪塞與敷衍,達到總結、交流良好管理經驗,糾正內審“錯誤與遺漏”之目的。
三“建賬”,建立整改臺賬,及時、準確、完整地保存信息。依據已確認或已核實的整改情況,按被審單位建立整改問題手工總賬,按審計類別建立整改問題手工明細賬,提示、監測整改狀態,導入內審綜合管理信息系統整改管理模塊,轉入年度內審查處問題綜合分析。依據整改完成率,總結歸納普遍性、苗頭性和傾向性問題,分析問題產生及整改落實過程中的主、客觀因素,對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議,形成專題綜合分析報告。
四“切”,依據制度,開展整改落實情況專項檢查。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內審工作制度》和《中國人民銀行內審操作程序》,從降低審計風險,確保內審獨立性和客觀性的角度,成立內審小組,對被審單位整改落實情況開展后續審計。依據基層大監督工作制度,與事后監督中心、人事和紀檢監察部門形成合力,與職能部門形成聯合檢查小組,開展整改落實情況專項核查,減少違規違紀現象,增強管理活動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五“究”,依據問題輕重緩急,采取不同追究方式。從制度方面,針對整改措施不力,落實不到位所造成屢查屢犯,且問題性質處于重要程度的被審計單位,由派出機構內部審計所在組織領導層對被審單位領導班子進行集體約見談話。針對不按規定報送整改報告,提供虛假整改報告,拒不糾正違規問題,阻撓整改等情形,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予以行政處分等做出規定。
六“機制”,利用大監督機制,搭建整改落實信息溝通平臺。大監督機制是由紀檢監察、內審、事后監督和相關業務部門組成,通過定期召開大監督聯系會議,通報情況,實現問題集中統一管理與處置。基層央行一級組織基本形成了以召開專題會議的方式,研究上級內審整改建議,制定整改方案,按領導責任、分管責任和直接責任落實整改任務,分管領導全程監督,職能部門具體落實,同級內審監督實施的整改格局。基層內審部門能借助組織力量,將下達整改建議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和疑點,提交大監督聯系會議研究,聽取領導層、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的意見,確保擬下達的整改建議具體、富有指導性。
二、強化整改工作的現實意義
檢查是方式,處置是手段,整改是目的。整改工作是對已確認的查實問題依法執行糾正的過程,是內審部門和被審單位之間相互配合,聯手實現“維護各項活動正常、有序運作,資金安全,資產完整和信息可靠”目標的過程。在現代審計活動中,整改落實情況與績效審計、風險導向審計緊密結合,共同發揮增值作用。
整改是風險評估的組成部分。查實問題是整改的內容,它包括制度缺失、滯后、沖突,行為人執業行為所帶來的不確定因素,以及對目標的影響程度。上次審計查實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是風險評估的重要內容,是內審開展預測和分析的第一手資料,利用上次審計查實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發揮內審工作前瞻與預警是內審轉型目標與方向。
整改是內審成果轉化的渠道。整改舉措是被審單位依據整改建議做出糾正的步驟和方法。已揭示的查實問題凝聚著內審人員誠信、客觀、保密和勝任的職業道德。舉措到位與否,關系到內審投入的知識、技能和資源所產出的成果是否得到轉化。整改舉措執行后所產生的效果,關系到內審績效,關系到內審在組織中的地位與作用。
整改推動內審職能向前發展。具有強制執行性,富有法律程序的整改,從整改建議下達,到整改落實匯報,已得到內審工作制度保障。一份就事論事的整改建議,同樣產生法律效應,但只能讓內審監督停留在查錯糾弊的監督層面。若跳出就事論事,融入先進管理經驗,注入先進性指標,符合被審單位所需,適合業務發展且易操作,勢必推動內審職能由單一的監督職能,向監督和咨詢并重的雙重職能發展,這是基層央行內審轉型的另一目標。
整改推動內審監督走向連續。基層央行內審所開展的履職審計、離任審計、專項審計、內控評審、信息技術審計及以合規性審計為基礎,以內控評估為主線,深化履職審計,認真開展離任審計和各類后續審計,朝著績效審計和風險導向審計方向發展的總體轉型目標,已蘊含了適時控制、成本效益的審計理念,集聚與溝通審計結果與整改情況,堅持“專項審計、履職審計和離任審計”相結合,開展審計整改落實情況評估與分析,在現有條件下,可逐步改變傳統審計方式的時點性與間斷性。
三、完善基層央行內審整改工作的建議
基層央行內審整改工作,各地做法不一,標準各異。在制度建設方面,能依據內審相關制度,建立整改督查督辦制度,但絕大多數存在制度建設與制度執行兩張皮的現象。本文所列整改流程,有的是基層央行內審上級制度規定的,有的是基層央行內審結合實際彌合的,鑒于整改現實意義,提出如下完善建議:
從溝通入手,爭取領導支持和重視。內審服務于組織,應組織需要開展工作,“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是內部審計工作宗旨。“全面整改難,難全面整改”是整改階段的通病,也是一個“癥結”。一方面反映內審整改工作制度執行不到位,整改工作不深入,另一方面反映被審單位不認真、不積極、不配合。取得本級組織領導重視與支持是解決此類問題最好辦法,溝通便是良好途徑,溝通方式離不開《內審準則》這根準繩。內部審計應高度重視《內審查處問題整改報告》的撰寫工作,準確統計整改完成率,梳理整改狀態,對主觀未整改和客觀不能整改的,進行重點分析和提示,將下一階段工作舉措一并形成專題報告,向領導層匯報,引起重視,而不是例行公事。
從源頭入手,提升建議恰當性。整改建議是整改工作的源頭,整改建議源于查實問題及分析。建議下達應圍繞查實問題與原因分析,遵循現有法律、法規和制度等規定,做到有理有據,不避重就輕,不回避事實。建議下達應符合被審單位經營狀況,立意于科學管理,對癥下藥,力薦先進內控模式。建議對路,還需內審工作質量作保障,通過嚴密內審操作程序,嚴格現場督導,注重審計方式和方法,關聯地看待每個問題,厘清問題的主干和枝干,透過現象看本質,堅持內審報告審核制,內審建議合議制,做到人員、信息、技術和知識在同一目標下的協調、配合,以降低審計風險。
從問責入手,建立考核,執行追究。基層央行內審整改工作尚未納入內審績效考核范疇,對被審單位查實問題僅停留在責任人的處罰上,對被審單位應整未整等現象,未依據制度執行追究。基層央行內審應將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工作人員違反規章制度行為處理暫行規定》等制度所制定的《責任追究辦法》與內審整改辦法或整改責任追究制度相結合,執行同一標準,歸口管理,一并處罰。對職能部門自查自糾,做出的責任追究,應送管理部門備案,內審部門不重復追究。整改情況應與內審人員,被審單位年終績效考核掛鉤,同時,充分利用聯系會議,通報整改工作。
從制度入手,提升整改監督水平。基層央行內審應將實踐中的好做法、好經驗進行總結,形成條款,充實到整改督查督辦制度中,細化整改工作流程和要求。明確關聯方職責與目標,明確整改督查督辦內容、方式、頻率和覆蓋面,明確整改工作機制及運作規律,加大部門間協調力度和信息溝通。規范與完善整改評估,研究整改評估標準,將整改評估結果與內審工作計劃制定相銜接,依據問題產生的原因和整改態度,正確處理各類整改狀態,強化整改問責,使內審整改工作的每一步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的管理。
【關鍵詞】 企業;內部績效審計;問題;策略
績效審計是當代審計的主流和發展方向。在審計署制定的《審計署2006至2010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中已經提出,今后每年投入到效益審計的力量將占整個審計力量的50%左右,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適合中國國情的效益審計方法體系。《審計署2008―2012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進一步提出“全面推進績效審計,促進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財政資金和公共資源配置、使用、利用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進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推動建立健全政府績效管理制度,促進提高政府績效管理水平和建立健全政府部門責任追究制。到2012年,每年所有的審計項目都開展績效審計”。政府績效審計得到如此高度的重視,企業績效審計近年來也得到了快速發展。據中國內部審計協會2009年度的《國有企業內部審計發展報告》,在對1 280家企業內部審計項目的結構調查中,財務審計項目僅為27.43%,而各種形式的績效審計項目高達56.69%,表明我國的企業內部審計工作正逐步由財務審計為主向績效審計為主的方向轉型與發展。
一、強化企業內部績效審計的意義
我國績效審計的理論研究與時間側重兩個方面,從審計主體看,強調的是國家審計;從審計對象看,強調的是政府部門管理和公共財政領域。這一現狀有失偏頗,至少不全面。從審計主體看,忽視了近幾年來蓬勃發展的內部審計力量;從審計對象看,企業對績效審計的需求絲毫不亞于公共財政領域對績效審計的需求。如何做好企業內部績效審計已經成為理論和實務界共同關注的問題,強化企業內部績效審計的意義至少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從微觀層面看,企業內部績效審計有利于企業持續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作為企業組織治理構成要素之一的內部審計機構,通過內部績效審計,對企業的經營活動和相關資源使用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跟蹤評價,及時發現不足,提出改進建議,從而使企業自身管理水平得到持續提升,永葆較強的競爭力,實現企業價值不斷增值。
(二)從宏觀層面看,企業內部績效審計實現國民經濟持續發展的原動力
黨的十七大報告在部署經濟建設時,提出要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努力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實現速度、質量、效益相協調,真正做到又好又快可持續發展。為此,很多績效審計研究課題重點提出了如何做好公共財政資金使用的績效審計,以滿足國家社會經濟發展和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但這還遠遠不夠,公共財政資金使用的績效審計只能從大方向上促進社會的和諧,不能實現整個國民經濟的真正持續發展。要真正實現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更重要的是要加強企業內部績效審計。一方面,每一個企業是構成國民經濟發展的組成單元,企業的持續發展才能形成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另一方面,公共財政資金也主要來源于每一個企業,若沒有每一個企業持續健康的發展,國民經濟又好又快可持續發展又從何說起?
二、現階段我國企業內部績效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管理層對內部績效審計的認識模糊
根據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對內部審計師的職責定位,內部審計師應評價所在企業各方面的經營與管理活動,從增強企業整個內部控制系統的效能著眼,為企業的董事會和經理人員提供實現經營目標所需的顧問服務,為組織增加價值是內審績效審計追求的終極目標。但現階段大多數企業和企業管理層對內部審計的職責和功能的認識仍然停留在查錯糾弊的層次上,或者將內部審計工作與紀檢監察工作等同起來或相混淆,將其定位在查處違法違紀違規上,有的甚至將企業自主經營與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對立起來。對內審績效審計的工作目標定位模糊,對其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認識不清,是內部績效審計得不到企業管理層重視的根本原因。
(二)內部審計機構不受重視且設置不科學
進行企業內部績效審計的主體是內部審計機構及其人員,而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模式直接影響其作用的發揮。根據中國內審協會2009年的調查顯示,被調查的1 236家企業中,有289家沒有設置內部審計機構;在951家已設立內部審計機構的企業中,對內部審計部門的設置模式也五花八門,內審機構由總經理主管的為397家,由董事會主管的為199家,由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主管的有187家,由監事會主管的有33家,與紀檢、監察合署辦公的有135家。審計產生和發展的根本動因是現代企業制度和企業規模擴張產生的企業內部存在的多種受托責任。其中,投資者、股東與董事會產生第一層受托責任,董事會與高級管理層產生第二層受托責任,高級管理層與下級管理層產生第三層受托責任。投資者、股東與董事會產生第一層受托責任因更強調鑒證職能,通常委托社會審計機構來完成。而其他層級的受托責任往往貫穿在企業的日常管理過程中,更適合以內部審計的方式長期性、日常性、持續性地跟蹤評價。內部績效審計的主要目的是評價各級經營管理層的業績、促使改善經營管理,實現企業增值目標。內部審計機構應該保證涵蓋所有下級的受托責任,確保職能發揮,不能在企業管理層的領導下工作,內部審計人員的薪酬、獎勵、升遷不能均受制于管理層。從以上調查結果來看,由董事會主管的為199家,僅占20.93%。
(三)內部績效審計的人力資源管理落后
績效審計的質量主要取決于審計人員自身素質和審計團隊的質量。內部績效審計既不同于過去的內部審計,也不同于現在的績效評價,而是二者的結合。內部績效審計人員應該是高級復合人才,既要具備較強的專業知識,又要有豐富的經驗和較強的專業判斷能力。目前,我國企業內部審計部門的人力資源管理滯后,內部績效審計人員奇缺,主要表現為:1.內部審計人員配備不足。據中國內審協會2009年對723家企業的調查,有310家企業內部審計人員配備不足,有的企業甚至就沒有配備專職內審人員。由于大多數企業對內部審計工作的不重視,內審機構只是擺設,很多企業的內審部門甚至淪為“人員分流基地”或“養老院”,內審人員連基本的專業知識都不具備,更談不上多層次、多角度透視問題,進行績效評價。2.內審人員知識結構不“復合”。從已有的調查資料看,我國企業內部審計人員中,71%以上的專業背景是財務會計或審計專業,法律、統計、金融以及企業管理專業約占14%,機械制造和建筑工程專業各占4%,這樣單一化的專業人才隊伍顯然無法適應績效審計的綜合判斷需求。3.內審人員的后續培訓得不到支持,職業發展缺乏空間。為適應企業內審從單一的財務審計到以績效審計為主的綜合審計轉變,我國企業內審人員急需管理審計、計算機輔助審計、信息系統審計、公司治理與結構審計、內控制度與評審等多方面的職業培訓。但內審工作得不到企業重視的現實使得內審人員的培訓需求無法實現,內審工作質量無法提高,內審部門的地位進一步弱化。內審部門被邊緣化的結果致使內審人員看不到其職業前景,對工作的付出與自身價值的實現無法統一,從而對自己的工作缺乏信心和熱情。這些都不利于調動企業內審人員繼續學習和開展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也不利于提升他們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長此以往,優秀內審人才的匱乏將嚴重制約內審績效審計的開展,企業的審計需求不得不完全依賴外部審計力量。4.對內審部門的考核模式不合理。目前我國企業通常簡單地運用審計計劃完成情況、審計報告的及時性以及領導的滿意度等指標來對內審部門的業績進行考核,且大多數情況下由被審計部門(單位)充當評價主體。這種考核模式的不足主要表現為指標過于簡單、考核面窄,沒有體現內部審計在防范風險、促使企業改善管理、增加企業價值等方面發揮的作用,內審人員缺乏為企業創造價值的主觀能動性,則績效審計的效果會大打折扣。另外,以被審計部門(單位)為主對內審部門和審計機構負責人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不一定客觀,也勢必影響到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四)審計計劃不科學,審計技術落后
目前大多數企業的內審機構在制訂審計計劃時,往往只是根據領導指示或程序需要粗略地安排審計項目,沒有根據企業的管理實際科學地安排企業在某一發展階段的審計需求。對審計項目及其所涉及的審計對象、審計內容、審計重點和審計方法等缺乏系統性。績效審計是一種綜合評價,需廣泛運用管理評審技術、價值工程、經營分析、計算機信息技術等方法。由于我國尚無權威的對績效審計業務操作流程和技術方法的指導文件,再加上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參差不齊,目前我國大多數內部審計部門即使在進行績效審計時也以查賬為主要手段,再輔助財務分析和簡單的經營分析,造成審計分析問題層次淺,難以很好地為公司的經營管理提供有價值的成果,績效審計的效果遠沒有發揮。
(五)缺乏科學嚴謹的績效審計評價體系
績效審計的前提是被審計單位本身實施了績效管理,并且制訂了相應的指標評價體系。如果缺乏績效管理基礎,沒有評價指標,或指標體系不科學、不完備,那么開展績效審計的審計師必須親自收集績效信息并制訂相應的指標體系進行計量。這樣的績效審計既不嚴謹,也不客觀,難以讓被審計企業信服。
三、應對企業內部績效審計問題的主要策略
(一)加強交流,讓管理層科學認識企業內部績效審計
企業內部績效審計的目標是協助企業成員有效地履行其受托責任,一般包括審查評價經營活動的效益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針對不同的企業,企業不同的發展階段,評價效益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具體目標也會不同。企業內部績效審計是企業進行內部管理控制的有效手段,通過評價所屬企業(部門)經營活動的績效,督促被審計企業(部門)更好地履行管理責任,幫助實現企業目標。因此,首先內審部門自身要加強與管理層的交流,讓企業管理層認識到內審績效審計的價值。內審人員在開展內部績效審計時,也要對企業的目標體系有一個深入了解,并保持內部審計的目標與企業的目標相一致。
(二)科學設置組織結構,提高內部審計機構的權利和地位
地位和權利的不同決定內部審計機構發揮作用的程度不同,內部績效審計的工作效果也會不同。根據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頒布的《內部審計實務標準》,一個科學的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應滿足如下要求:1.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應對組織中一個有足夠權力的負責人負責;2.內部審計機構應和董事會之間能直接交流信息;3.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的任免,應由董事會一致同意確定;4.內部審計機構的年度工作計劃、人員計劃及財務預算應提交最高管理層和董事會備案;5.內部審計機構應每年一次或在必要時多次,向最高管理層和董事會提交工作報告;6.內部審計機構應定期評價《審計章程》中規定的宗旨、權力和職責是否繼續適用和有助于完成任務,并通報給高級管理層和董事會。因此,現階段要順利推動我國企業內部績效審計的開展,在企業自身并未主動重視的情況下,還需要政府或社會力量的推動。政府相關管理部門或協會要對企業內審機構的設立、組織構架和組織地位有一些指導性的意見,幫助企業提升對內部績效審計的認識。從內部績效審計涉及的審計對象范圍,以及審計實踐中的實際效果看,內審機構負責人由董事會聘任,內審機構由董事長分管,績效審計結果向董事會報告的組織構架更適合企業內部績效審計的開展。
(三)加強內部績效審計的人力資源管理
第一,提升企業管理層對績效審計的重視程度,解決內審人員配備數量不足。在現階段企業不愿意主動重視的情況下,政府相關管理部門和行業協會的推動非常重要。第二,重視高級復合性內部績效審計人員的引進、培養和配備。在解決了對內部績效審計重要性的認識問題后,企業應確定其審計部門的人力資源戰略,用以指導企業內審部門的人員配備決策。一方面,應大力引進國內外適合做內部績效審計的高級復合型人才;另一方面應大力提升自己已有的員工綜合素質。至于人員的配備,可以借鑒普華永道的做法,具體方法如下:1.長期從組織內部或外部聘用或引進有經驗的人員,以確保內部審計機構擁有具備特定經營知識和技能的審計人員;2.確保內審部門是由具備多種技能的審計人員構成,這種構成能使內部審計部門與其他職能部門一樣成為組織經營成功的一部分,并相互交流融合。3.內審部門由一組咨詢審計人員和另一組核心審計人員組成。其中咨詢審計人員在今后將被輸送到組織其他職能部門,而核心審計人員將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留在內審部門。4.企業有選擇性地把一些人才安排在內審部門,然后以公司變革人的身份不斷輸送到業務單位。第三,注重內審人員的職業發展和后續培訓。內部審計人才的職業發展方向在哪里?這是內審人員自身也是審計界一直思考的問題,結合內部審計相對發展較早的西方國家的經驗看,將內審部門作為管理培訓基地是解決內審人員職業發展的較好思路。據《內部審計師》雜志2002年度的調查數據,在美國93.5%受訪的董事感覺“內部審計工作為審計部門之外的管理職位提供了有特殊價值的經驗”。此外,44.6%的美國董事聲稱已經將內審部門作為未來管理人才的培訓基地。從具體案例看,一些優秀的跨國公司如福特汽車公司早已把內審部門作為管理培訓基地,新招聘的MBA畢業生安排在內審部門工作兩至三年,達到能夠勝任管理職位或企業內其他職位的初步水平,就可以選擇繼續留在內審部門或到企業內部其他領域發展的機會。這樣既滿足了內部審計所需的專業能力,又為企業吸引、培養和挽留了更多的優秀人才。內審人員的后續培訓應該根據內部審計人才的職業發展有針對性的進行。按照內部審計師協會的《內部審計專業勝任能力框架》,內審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包括認知和行為兩大技能。其中認知技能由技術技能、分析/設計技能和鑒別技能組成;行為技能由個人技能、人際技能和組織 技能組成。對于核心審計人員,內部審計將作為長期的職業目標,可允許審計人員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能需求制訂個人培訓計劃,內審部門以各種方式支持其在組織內外尋求培訓機會以實現其專業勝任能力的提升。對于那些擬進入企業其他領域的審計人員,內審部門還應該提供類似領導能力、人際交往、公開發言等軟技能的培養和訓練。第四,改革現有內審部門的業績考核模式。一方面,應該多角度建立指標體系。為全面體現內審績效審計的價值,對內審部門的績效評價體系可多角度考慮。根據其工作職能,可分為一般性考核指標和建設性考核指標。一般性考核指標著重考核內審部門完成審計任務的效率和程度,審計報告的質量、后續審計的及時性等;建設性考核指標著重考核獲取效益的評估、增進利益或提高企業管理效率。考核指標的標準 主要參照計劃標準和歷史標準。另一方面,評價主體的選擇應內外相結合,應特別注意利益相關者的回避,力爭評價主體的評價公開公正,不影響到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四)科學制定審計計劃,規范審計流程,改進審計技術
《內部審計準則》指出,首席審計執行官應制訂與組織目標相一致的審計計劃,以明確內部審計活動的重點。在制訂計劃前,應通過座談會、訪談、調查等審前調查方法,明確企業關鍵的業務動因和目標,以及可能成為既定目標實現的障礙,根據審前調查情況,擬定總體和詳細的審計計劃,確定審計重點,合理分配審計資源,而不能根據領導旨意,簡單應付了事。根據中國內審協會頒布的具體準則,除了運用常規審計方法外,應根據具體審計目標選擇不同的方法;在進行經濟性審計時側重采用數量分析法、比較分析法和標桿法;在進行效率性審計時側重采用比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和量本利法;在效果性審計時側重采用調查法、問題解析法和專題討論會法。同時,各企業內部審計部門還應在此基礎上,不斷開發和建立屬于企業自身的內部審計標準程序和工作方法,以實現內部審計實施過程的規范化,并在審計實踐中通過以下方面確保標準程序和方法的有效實施:1.建立一套質量控制流程,進行不斷的改進,以確保這些工具、標準和方法為部門所有人員持續地采用。2.建立一套完善程序,培訓新的內部審計師使用工具、標準技術和方法。3.定期評價審計工具、標準、技術和方法,確定是否有改進的必要以提高內審的效率。 此外,政府管理部門和行業協會應重視組織企業內審部門的交流,幫助推動企業內審績效審計在審計工具、標準技術和審計方法方面不斷進步。
(五)建立科學的績效審計評價體系
績效審計標準是衡量、考核、評價審計對象績效高低、優劣的尺度,是提出審計意見,作出審計結論的依據。只有選擇好評價標準,建立合適的參照系,才能對企業進行績效評價。對于績效審計標準的確定,有以下幾種方式:一是參考已有的行業標準,每個行業各有不同的模式、不同的特點,很難為每一行業制定一個統一的評價標準;二是被審計單位制定的一些控制制度、管理辦法等;三是國家制定和的發展規劃以及行業發展目標、指標,有關專業管理部門的規范、技術標準等。由于我國開展企業績效審計還處在一個探索過程中,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還有一個過程。內部審計機構也應根據審計實踐情況對行業協會層面的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構建提供更多的建設性意見。在此之前,就企業自身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構建問題,內審機構也要結合自身工作情況,就指標體系的建立、完善和改進問題與企業管理層和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力求績效審計評價標準科學、客觀、可操作。
審計署2008―2012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提出了“全面推進績效審計,促進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要求。作為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加強企業績效審計是我國全面推行績效審計的重要內容,作為企業治理重要基石的內部審計機構,必將在績效審計領域有更大的作為。
【參考文獻】
[1] 審計署.審計署2006至2010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R].2006.
關鍵詞:審計 鐵路
鐵路運輸企業現階段正處于鐵路改革發展的攻堅時期,在確保安全基本穩定的前提下,企業的中心工作是在鐵道部“轉變發展方式,轉換經營機制,實施多元化經營戰略”的決策部署下,將“圍繞三個最大化、突出四個一體化、抓住三個重點、拓展三大領域、實現兩個增長”的總體思路貫徹到經營工作中。企業審計部門也要在發展的關鍵時期,勇于擔當,堅持融入中心、服務大局的工作宗旨,從以下五個方面的理念提升審計水平,全面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和評價功能,并努力向增值和服務方面發展,為實現經營任務目標保駕護航。
一、樹立“大審計”理念
結合當前鐵路運輸企業多元化經營和一體化管理戰略,企業內部審計部門要按照高度融合的要求,服務鐵路運輸企業多元化經營運行機制,把運輸業和非運輸業這個整體作為審計監督的重點,并加強審計部門自身及相關資源的整合,將“大審計”理念貫穿于審計工作中去,為鐵路運輸企業實現整體效益最大化發揮審計部門的作用。
(一)審計對象的整合
隨著鐵路運輸企業四個“一體化”運行機制的構建,企業內部審計部門要立足企業改革實際,與時俱進,在制定審計工作計劃安排時將運輸業和非運輸業及運輸輔業單位作為整體納入審計部門監督的重點。特別在經營任務完成存在困難的情況下,更要抽調力量對非運輸業進行全面的效益審計,挖潛提效,為企業年度經營目標的完成作貢獻。
另外,審計部門在實施審計中還要充分考慮被審單位因為管理、經營、清算、考核機制帶來的變化,將關聯單位的審計工作進行有機的整合,提高審計效率和審計的針對性,并結合效能監察、績效審計對一體化機制下關聯單位的經營成果進行檢驗。
(二)審計力量的整合
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在一體化要求下,將由以往對下屬企業審計部業務指導的基礎上,施行全面審計工作一體化管理。在安排審計任務時充分考慮各級審計機構的審計力量,合理分配資源、優化配置力量。
(三)審計成果利用的整合
企業內部審計部門要由偏重微觀審計向更好地服務宏觀管理轉變。在審計中要進行“解剖式”分析,對發現的問題,既要依法依規處理,又要分析原因動機,從內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方面提出審計建議。在對各系統的審計結束后,審計部門要對發現的重點、難點、熱點、疑點和共性問題進行整合,逐項研究,撰寫有分量、有價值的專項報告,從體制上、制度上提出審計,有效的預防和控制風險,為鐵路運輸企業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二、樹立“增值”審計理念
在鐵路運輸企業推進多元化經營發展戰略下,鐵路運輸企業審計部門要融入中心、服務大局,認清形勢,轉變思路,迅速將審計工作融入鐵路運輸企業中心工作中來,面對當前增收節支、減虧補欠的艱巨任務和嚴峻考驗下,企業內部審計部門的審計目標也相應的由傳統的防弊審計調整發展為增值審計。審計不是最終目的,審計部門要將審計監督與整改轉化為企業的規范經營與效益增加。
增值審計是以提高企業的運作效率和增加企業的價值為目的,利用內部審計特殊的地位、資源和方法,在提高自身效率的同時,提供在變化的新環境下不斷實現增值的新型內部審計。增值審計并非一種新的審計形式,而是一種新的內部審計理念。價值是從生產和銷售過程中創造出來的,內部審計雖然不參加生產和銷售活動,但它可以通過保護企業資產、減少組織風險、降低自身審計成本、提出有價值的建議、增加組織獲利機會等活動來為企業增加價值。
為適應開展富有建設性的增值審計需要。審計部門應采取“參與性”等多種審計方式,不僅要善于發現問題,更要善于解決問題。成為企業加強內部控制、改善經營管理、實現組織目標的熱心顧問和有力助手。
三、樹立“查證與整改并重”理念
審計部門要加大對被審單位審計決定與建議的執行情況的跟蹤檢查,加大審計查處問題的整改落實力度;繼續抓好對重要單位、重要事項的審計抽查和回訪,對屢審屢犯的問題堅決予以嚴肅處理;進一步加強與財務、人事、紀檢(監察)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審計問題整改長效機制和聯動機制,形成監督合力,落實責任追究,加大審計成果轉化力度;充分發揮審計整改聯席會議等制度的平臺功能,把各職能部門的監督合力常態化,做到風險覆蓋到位、后續跟蹤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形成審計整改落實的閉環管理。
四、樹立“安全風險管理”理念
鐵路運輸企業當前面臨的經濟形勢不容樂觀,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內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使企業的風險增大。不確定性既代表風險,也代表機遇。在鐵路運輸企業改革創新深化發展的關鍵時期,風險管理必然是經營過程中的核心內容,想要實現效益越高,所承擔的風險就越大,對風險管理的要求就越高。
風險管理是企業管理層及相關人員的一項主要職責。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具有獨立性、綜合性、經常性和及時性等特點,在風險管理方面具有獨特的優勢。審計部門應當充分發揮自身的優勢,通過對企業風險管理體系的健全性、有效性進行監督和評估,對風險管理過程的及時性、科學性進行檢查、評估和報告,特別關注高風險領域,找出風險管理體系的薄弱環節,幫助發現并評價重要的風險因素,指出其控制缺陷并提出改進意見,提供風險管理的有效方法和控制措施,幫助改進風險管理與控制體系,規避經營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損失,從而確保審計目標的實現。
審計部門還要結合鐵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的風險管理理念,在審計系統健全完善安全風險管理制度辦法,認真開展安全風險意識培訓,切實加強安全風險管理,將安全風險管理的理念傳達到每一位審計人員,并貫徹到每個具體的審計項目。
五、樹立“強管理抓隊伍建設”理念
在鐵路運輸企業推進管理大強化,全面提升精細化規范化管理水平下,審計部門也要積極轉變管理模式,全面強化精細化、規范化管理理念,提高管理效能效益。為切實提升審計理念并有效服務鐵路運輸企業經營工作大局,根據當前鐵路運輸企業審計部門現狀,實現管理機制的改革與創新,首先要繼續完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制度。一是建立必要的程序。合理保證審計人員提出的建議富有價值。二是加強與被審單位的聯系,促使其盡早接受審計建議并有效落實,以實現組織價值增值。三是采取合理的人力資源政策與實務,選拔、聘任具有專業勝任能力的高素質審計人員從事審計工作,提高審計質量。四是進一步完善審計業務指導、監督和復核制度。然后要強化內部審計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審計工作制度、審計質量控制制度、審計職業道德規范,有重大過錯以及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單位(部門)負責人、內部審計人員,要進行責任追究,嚴肅處理。
審計部門人員的結構和素質是決定審計目標能否實現增值的關鍵因素。隊伍建設應與強化管理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首先要拓寬內部審計人員來源渠道。審計部門既要從高等院校吸引充滿活力的青年畢業生,又要從單位內部招募富有經驗的專業人才,更要特別注意選拔熟悉生產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程序的業務管理人員以及曾經負責過某些業務管理工作、具有豐富的實際經驗的人員。然后要改善內部審計人員知識結構。一是在審計人員配備上,注意財務會計、信息技術、工程、法律、管理等專業背景的人員各占一定比重,相互彌補知識缺口,形成審計合力。(據調查,目前英國企業內部審計機構中的財務審計人員不到30%,大量的是工程技術、管理咨詢、計算機和法律方面的專家。)二是聘請客座審計員,即臨時從本企業抽調或從外面聘請某一領域的專家參與或指導審計項目,以保證審計的質量和效果。最后,加強內部審計人員后續教育是確保審計目標實現的又一項有力保障。后續教育應當區分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審計項目負責人和審計一般人員三個層次。突出重點、按需施教。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