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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為確保項目成果、數據秘密的安全,根據的規定,乙方為甲方就 對在此工作過程中涉及保密的有關事項簽訂如下協議:
一、雙方確認,乙方在為甲方建設和提供服務期間,因建設或者服務需要接觸到的技術秘密、數據秘密等信息,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協助甲方保守秘密。
二、乙方為甲方建設和提供服務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相應的保密職責。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建設和服務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秘密,以保持其機密性。
三、除了建設和提供服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竊取、告知、公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建設和提供服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四、雙方同意,乙方不提供服務之后仍對其在為甲方建設和服務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秘密信息,承擔如同在建設和提供服務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得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不再提供服務。
乙方不再提供服務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五、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合同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六、乙方因泄密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和行政法規的,應接受有關部門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
(本頁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鑒于乙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技術、商業秘密并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工資、獎金、報酬;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規定,自愿訂立以下協議條款,以期雙方共同自覺遵守:
1、雙方或單方終止或解除聘用關系時,乙方必須依其忠實義務的要求,停止辦理其正在進行的工作,并將該工作移交甲方,在移交期間乙方不應有不利于甲方以后繼續完成該項工作的行為(該行為包括作為或不作為),對緊急事務必須由乙方作應急處理的,乙方應報告甲方后,依法依約并按甲方書面指示作緊急處理。
2、雙方或單方終止或解除聘用關系時,乙方必須向甲方辦理事務移交手續,對原保管的物品、資料等,必須按甲方要求的期限內移交甲方,在移交前乙方應盡繼續保管和保密義務。
3、乙方在工作中將為甲方的經濟利益盡最大努力,在職期間不組織或參加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技術、商業秘密的行為。
4、乙方對在職期間因工作信任關系獲得、交換的保密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這些保密內容包括與甲方經營范圍相關的或與有關的重大經營決策、方針、計劃、措施、管理決策、財務數據、銷售計劃、構思、方案、設計、甲方人事檔案、員工狀況、人員安排及人事調動情況;各種技術情報、資料、樣品、數據、軟件、供銷渠道、銷售客戶、客戶文件、經濟指標、競爭策略、營銷策劃及公關方案;甲方所記載的所有相關業務、客戶檔案資料及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甲方所屬的各種合同、手冊和內部教材、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方向、規劃、項目等;甲方內部文件包括董事會會議內容、決議和記錄,經理會議內容、決議和記錄,監事會會議內容、決議和記錄,辦公紀要等。
5、乙方承諾保守上款所述秘密,除因工作需要和善意履行對甲方的義務,不得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指示和在甲方需要的程度內向應該知道上述內容的甲方其他員工或甲方外部業務者如商進行保密交流外;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文件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6、甲方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或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被公知但未產生使該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知知識從而破壞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屬秘密的信息的保密義務,乙方仍不得使用這些信息,或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企業的商業秘密,并以此證明該商業秘密的不存在。
7、保密范圍:乙方只能在辦公時間內、辦公區域內合理使用本協議列明的各項保密內容。
8、在未征得甲方書面批準的情況,乙方將本協議列明的各項保密內容帶離辦公區域或者脫離甲方有效控制范圍的,均屬違約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9、乙方因侵犯商業秘密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的,甲方有權依法將其提交公安司法機關進行處理,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10、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藏樓盤信息或在獲得最新情況時而不更新樓盤信息,或其他隱瞞樓盤信息行為。乙方違反此規定,甲方有權解雇,且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11、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資料及資源促成交易而將所得利益據為已有(即“做私盤”),違者即時予以解雇,所得利益應當交歸甲方所有。
12、乙方在知道甲方或者業主方已有客戶對某一物業落定(即誠意金)后,未經批準仍以各種名義擅自聯系業主(即“撩盤“),甲方有權解雇,且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13、乙方擅自離職或單方辭職未經甲方書面批準的,甲方有權處理乙方離職前尚未完成的中介事務而離職后才收到的傭金,直至該部分傭金歸入甲方所有。
14、乙方的上述義務不因勞動合同的終止而失效。
15、乙方承諾:在與甲方勞動關系存續有效期內不進行除對甲方之外的其他投資(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也不在除甲方、甲方控股子公司或甲方資產關聯公司之外的任何其他公司、企業、社會團體中,通過任職或兼職服務獲得任何利益(乙方僅是通過證券市場買賣其他公司的股票、債券而獲利等相類似的行為除外)或其他合作行為。
16、乙方同意在與甲方法律關系終止后6個月以內,不在其與甲方有合作關系的企業或其他經濟實體就職。
17、乙方同意在與甲方法律關系終止后6個月以內,不在其工作過的區域(主要是指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就職區域)內投資或者直接參與經營與甲方、甲方控股子公司或甲方資產關聯公司有業務競爭、有相同業務或者有類似業務的企業或其他經濟實體。
18、乙方同意將其因職務創造和構思的有關專業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為了企業的利益迅速向甲方匯報,并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
19、職務發明歸屬甲方所有,乙方在退休、解聘或辭職后兩年內所做的與其本職工作有關的發明創造應屬職務發明,歸甲方所有。
20、關聯交易是指乙方為謀取經濟利益,在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時,以甲方名義與乙方的關系人發生業務往來的行為。
21、乙方的關系人是指:A.乙方的近親屬或者近親屬所在的法人單位及其他經濟組織;B.乙方投資或者控股的法人單位或者其他經濟組織;C.持有甲方10%股份以上的股東;D.甲方的其他董事、監事、經理和其他管理人員及其近親屬、或者近親屬所在法人單位及其他經濟組織。
22、甲方在乙方任職開始之日,即每月向乙方發放保密費及競業禁止補貼。
23、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中各項義務約定的,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金或者賠償金,違約金為:乙方違約之日起前二年平均實際收入的3-5倍;損失賠償為:經營損失、利潤損失、資金利息、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告費、公證費、差旅費、律師費等。
24、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雙方自愿同意提交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進行司法訴訟管轄。
2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和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事業部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 達成協議,乙方對甲方提供服務,為了保證服務的質量,在甲方的許可下,甲方將與本次服務的相關背景資料交給乙方,具體資料為 ,上述信息資料為甲方的重要機密,乙方有義務對上述資料承擔保密的責任,雙方經過一致商定,甲乙雙方簽署此保密協議。
1 需要保密的信息
本協議中所涉及到得所有甲方提供給乙方注明為保密的資料,包括:計算機軟件、數據、協議、參考資料等雙方認可確認的資料。如果甲方以口頭形式向乙方提供了信息,則甲方應在該信息發送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 保密責任
a. 乙方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規程防止甲方的保密信息不被泄露。
b. 乙方不可把秘密泄露給第三方,只允許把信息透露給乙方的管理級人員、簽約者。
c. 乙方無權修改或移除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或版權注釋,且不經甲方的允許,乙方不能復制拷貝以及轉移。
d. 乙方應采取盡可能的措施對所有來自甲方的信息嚴格保密,直到服務結束后,消息公開。
3 使用限制
a. 非甲方許可乙方不得透露涉及商業使用權、專利權、復制權、商標、技術機密、商業機密或其他歸甲方專有的權利。
b. 非甲方的許可,乙方不得擅自將合作的事宜和保密內容,用作商業宣傳或者為商業目的而透露給甲方的商業競爭伙伴、或其他威脅到甲方利益的單位或個人。
4其他
保密協議生效的前提為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不危害社會安全,不危損害國家利益。下列情形保密協議不具備法律效力。
a. 在甲方公布前,乙方已經知道的信息,或者非乙方的錯誤行為導致的信息早已公開。
b. 甲方沒有對乙方限制要求的情況下,公布的信息。
5保密協議終止的條件
a. 原則上服務結束后,保密協議就自動失效。如果乙方所知悉的保密信息,仍然為少數人所知悉的保密信息,且甲方不公開對外宣布,甲方有繼續要求乙方保密的權利,且保密時限可另外商定。
b. 服務合作完成后,協議終止后,乙方應歸還屬于甲方的涉密信息載體,如當時甲方交與乙方的軟件、文檔、或其他形式的載體,或者甲乙雙方共同銷毀上述涉密信息載體,乙方需將非授權使用人員名單交給甲方。
6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a.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乙方(受聘人):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鑒于乙方在甲方財務部門任職且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職或離職以后保守甲方的技術信息及經營信息之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本著自愿、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具體條款:
一、保密范圍:
1、甲方之技術信息、人力資源管理信息、財務信息等屬于保密范圍,具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技術信息:是指公司所屬系統產品開發、生產或制造過程中的秘密技術、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包括:產品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擋及相關的函電,質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術知識以及相關領域的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2)人力資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活動中所涉及的人力資源現狀分析、診斷及戰略規劃、計劃,定崗定編方案,人力資源費用預算(含人力資源費用與成本分析),重要崗位的管理或技術人員的招聘、培訓動態、考核、薪資、檔案,相關人力資源合同、協議(含服務協議),人力資源異動統計數據分析與調整對策等,及相關人力資源政策、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3)財務信息:各項銷售費用、利潤數據、種類憑證、各項報表包括對外財務報表、內部管理報表、預決算報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稅務政策;內部預算流程、操作手冊;財務制度等。
二、保密責任
1、鑒于乙方在甲方擔任過 部門或分公司 職務,在離職后,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盡善良管理人之責,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擔如同任職間一樣的保密義務,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2、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屬于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也不得允許使用、放任他人使用這些秘密信息,而無論乙方是否從中受益。
三、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甲方經營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加手印):
乙方(受聘人):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鑒于乙方在甲方財務部門任職且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職或離職以后保守甲方的技術信息及經營信息之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本著自愿、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具體條款:
一、保密范圍:
1、甲方之技術信息、經營信息、人力資源管理信息、財務信息等屬于保密范圍,具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技術信息:是指公司所屬系統產品開發、生產或制造過程中的秘密技術、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包括:產品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擋及相關的函電,質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術知識以及相關領域的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2)經營信息:是指與公司經營范圍相關之經營活動當中所涉及的相關戰略規劃、情報、計劃、方案、方法、程序、經營決策,包括:推銷計劃、進貨渠道、技術來源、銷售網絡、產品價格、供求狀況、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市場定位、產品分銷途徑、產品區域分布、客戶名單、合作協議、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以及相關領域的經營數據等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3)人力資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活動中所涉及的人力資源現狀分析、診斷及戰略規劃、計劃,定崗定編方案,人力資源費用預算(含人力資源費用與成本分析),重要崗位的管理或技術人員的招聘、培訓動態、考核、薪資、檔案,相關人力資源合同、協議(含服務協議),人力資源異動統計數據分析與調整對策等,及相關人力資源政策、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4)財務信息:各項銷售費用、利潤數據、種類憑證、各項報表包括對外財務報表、內部管理報表、預決算報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稅務政策;內部預算流程、操作手冊;財務制度等。
5)同時,在甲方生產和經營中,某一信息的泄露會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屬于甲方的商業秘密范圍:
A、影響公司發展的事項;
B、影響公司技術進步的事項;
C、影響公司的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D、使公司在商業競爭中處于被動或不利的事項;
E、使公司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F、影響公司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G、影響公司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2、乙方確認,本合同所述之商業秘密具有信息性、實用性及價值性,且不為公眾所知悉,但并非指不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識水平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同樣興趣的公眾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為并不使商業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將其商業秘密告知參加使用這種秘密的人,或者認為能夠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許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職能人員或工作人員公開或使他人獲得這種秘密。
3)甲方在特定場合公開推銷其產品,或在產品上市前的訂貨會上公開展示其樣品。
4)甲方為了經營需要公開組織特定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或不具備專業知識的公眾人員參觀業務。
5)其他為了經營的需要而進行的類似情形的公開。
6)對于需要具體說明的技術信息及經營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確認。
二、保密資料交還:
1、乙方應于離職前返還全部屬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2、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光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3、若記錄著秘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但當記錄著秘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住處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甲方可以選擇將秘密信息復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的方式,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4、乙方承諾,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對上述資料以任何形式的載體進行復制或記錄,否則,視為乙方未能盡到交還保密資料的義務。
三、保密責任
1、鑒于乙方在甲方擔任過 部門或分公司 職務,在離職后,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盡善良管理人之責,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擔如同任職間一樣的保密義務,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2、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屬于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也不得允許使用、放任他人使用這些秘密信息,而無論乙方是否從中受益。
四、競業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者其他關聯企業,故意破壞或過失損害甲方與現有基礎產品提供商之合作關系。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其關聯企業,掠奪甲方在乙方離職前已有客戶,或勸說誘使其斷絕與甲方的關系。
3、乙方不得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與自己一同離職,或為個人或他人利益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離職。
4、關健崗位包括但不限于銷售、市場、技術、財務、管理、經營等人員離職的,二年內禁止在同行業中以任何形式的就業,根據約定程序離崗的,甲方給予乙方在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費用補貼(最高不超過基本生活保障費120%)。
5、本條第1款中的關聯企業包括以下及相關類型:
1)與其他企業之間形成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關系,或者同為第三人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
2)無控股、參股關系,但將其指揮支配的權力置于其他企業之下。
3)將盈利或其單個經營場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企業共享或轉移給其他企業。
4)與其他企業存在人事聯鎖關系,即向其他企業派出人員: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人、顧問等。
5)與其他企業的業務占據其業務總額的重要份額。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職期內;
2、乙方離職后至甲方宣布相關保密內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前,將承擔保密義務,但其中競業禁止期限為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
3、乙方認可,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根據崗位,每月支付了“職務保密津貼” 元,并將此項目每月所支付金額(詳見每月工資單該項目具體數額)作為乙方在職和離職后需要承擔保密義務的保密費,故在乙方離職時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費。
4、經理級以上人員辭職應提前3個月,甲方予以設置適當的脫密期。
5、本合同所稱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時間為準,乙方單方面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同樣視為離職
6、乙方在離職后須遵守本協議,除非甲方同意放棄對乙方的其他競業禁止及相關責任。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資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資料復制、記錄載體,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資料交還義務。
2、若乙方任職的單位或關聯企業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則視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責任義務,除非乙方能證明乙方任職單位或關聯企業是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的。
3、乙方已經了解、掌握全部管理規定,并自愿遵守執行。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任一情形的,均應:
1)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
2)分別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 元。
3)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從損失額中抵扣。乙方獲得的任何利益均視為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如利益非為貨幣形式的,應折抵為貨幣賠償給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