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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創新基金是政府設立的專項引導資金,通過對企業高新技術產品研發、科技成果轉化、高新技術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及高新技術產業化過程中的關鍵技術攻關所發生的研發費用進行支持,引導和激發企業加大技術創新力度,加快新產品開發步伐,吸引民資、外資、金融資金向高新技術產業投入,逐步建立支持企業技術創新的新型投資機制。
第二條創新基金不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對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的支持,增強其創新能力,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升級,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由外延式、粗放型向集約型、內涵型轉變,實現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第三條創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遵循誠實申請、公正受理、擇優支持、科學管理、公開透明、專款專用的原則。
第四條創新基金的資金來源為市財政撥款及其銀行存款利息。以2005年500萬元為基數,暫定實施期5年,每年以40%幅度增長。
二、項目申報條件
第五條創新基金面向在境內注冊的各類企業,其支持的項目及承擔項目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創新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是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有較高創新水平和較強市場競爭力、有較好的潛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有望形成新興產業或提升傳統產業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的項目。
2、企業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登記注冊,具備企業法人資格,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企業有較好的經營狀況,良好的資金信譽和誠信的社會形象。
3、企業應當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制、開發、生產和服務業務,企業負責人應當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較高的市場開拓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
第六條創新基金不支持低水平的重復建設、單純的基本建設、技術引進和一般加工工業項目。
三、基金支持的內容
第七條創新基金重點支持眼鏡及視光學材料、五金工具及合金材料、汽摩關鍵零部件、彩印及復合包裝材料、木業深加工制品、精細化工、高檔紡織品、新型建筑裝飾材料、電子信息及機電一體化等優勢特色產業的提升開發,同時支持有望形成新型產業的其它門類的高新技術產品研發及產業化技術攻關。
第八條創新基金支持現有企業開展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究開發,既支持企業完全依靠自身研發能力研制具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的新產品,也鼓勵支持企業通過產學研結合開展新產品研制并實施產業化。
第九條創新基金支持企業實施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對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實施產業化的項目,對其中試及產業化過程中的技術難題攻關費用進行資助。
第十條對具有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在近期內能產生較大產業規模,形成較大經濟增長點的產業化項目給予相應的貼息資助。
第十一條創新基金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或已批量生產的高新技術產品,因產品系列化仍需進行研發或不斷需要進行相關技術認證試驗所發生的費用予以資助。
第十二條對引進先進技術或裝備改造提升傳統產業,能促進傳統產品升級換代,顯著提高產品性能和附加值或顯著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而增強傳統產品競爭力的項目,可以貼息形式予以資助。
第十三條對產品本身技術含量不高,但因創意新并形成專利的新產品,有較大潛在市場,并能較快形成規模生產的產品,在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試驗費用予以資助。
第十四條對因未被列入省以上科技計劃指南,而不能申報省以上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的產品,而對本市產業結構調整有明顯作用,并能在近期內形成較大經濟社會效益的產品所進行的研發費用可以給予資助。
四、基金支持形式
第十五條根據項目的不同特點,創新基金分別以無償資助、貸款、貸款貼息、投資合作等不同方式給予支持:
1、無償資助:主要用于企業技術創新中產品研究開發及中試階段的必要補助、科研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創辦企業進行成果轉化的補助。資助數額一般不超過50萬元,個別重大項目最高不超過70萬元。
2、貸款:對留學歸國創業人員、高校研究所專業人才帶科研成果來創業,創業性民營企業開發高新技術產品因創業資金困難的,經資格審查,成果認定具備條件的可采取貸款支持的形式,貸款規模原則上不超過50萬元。
3、貸款貼息:對已具有一定水平、規模和效益的創新項目,原則上采取貼息方式支持其使用銀行貸款,以擴大生產規模。貼息總額一般不超過15萬元,個別重大項目最高不超過30萬元。
4、投資合作:對少數起點高、具有較廣創新內涵、較高創新水平并有后續創新潛力、預計投產后具有較大市場需求、有望形成新興產業的項目,采取投資合作方式,投資合作以引導其他資本投入為主要目的,數額一般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的20%,原則上可以依法轉讓,或者采取合作經營的方式在規定期限內依法收回投資,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五、基金管理組織
第十六條市委、市政府成立創新基金領導小組,負責對“雙百工程”及創新基金工作的領導,并對創新基金支持項目進行最終確認。
第十七條科學技術局是創新基金的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和創新基金年度支持重點和項目指南,制定創新基金的年度工作計劃,并監督創新基金支持項目的實施,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執行情況報告等。
第十八條財政局是創新基金的監管部門,根據創新基金年度工作計劃,每年分兩批將創新基金撥入創新基金專用帳戶,同時對基金運作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由具有一定權威的技術、經濟、管理專家和企業家組成創新基金專家咨詢團,為創新基金管理提供技術咨詢、項目評估等。
第二十條設立科技創新基金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基金辦”),由科學技術局、財政局派員組成,在科學技術局和財政局指導下,負責創新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職能:
1、研究提出創新基金年度支持重點和項目指南,統一受理創新基金項目申請并進行程序性審查。
2、研究提出有關創新基金項目的評估、評審標準,提出參與創新基金評審專家人員的資格條件。
3、委托或者組織有關單位或專家進行創新基金項目的咨詢評估、評審、驗收等工作。
4、負責編制創新基金的年度財務預算和工作計劃,提出創新基金年度支持的項目建議,具體負責創新基金的運作。
5、全面負責創新基金項目實施過程的綜合管理,負責創新基金項目的統計、監理和定期報告工作。
六、項目立項審批
第二十一條科學技術局每年創新基金支持重點和項目指南,凡符合創新基金支持條件的項目,由企業按申請要求提供相應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須經項目推薦單位(、部門)出具推薦意見,其中申請貼息的企業還需提供有關銀行出具的借款協議和付息憑據。
第二十二條項目推薦單位要對申請企業的申請資格、申請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等進行認真審查;對符合申請條件和要求的項目,出具推薦意見。
第二十三條積極引入競爭機制,推行創新基金項目評估、招標制度。對同一行業,同類產品,凡符合招標條件的,必須通過公開競爭方式擇優確定項目承擔單位。
第二十四條“基金辦”按照有關標準要求,統一受理項目申請并負責程序性審查,送有關評估機構或專家進行評估、評審或咨詢;符合招標條件的,須進行標書制定和評標選優。
第二十五條評估機構和評審專家對申報項目的市場前景、技術創新性、技術成熟性、風險性、效益性、申報企業的條件和經營管理水平等進行客觀評估、評審,并出具明確的評估、評審意見。
第二十六條“基金辦”根據咨詢評估、評審意見,提出創新基金年度支持的項目建議;必要時,科學技術局可以對評估結果進行復審。項目建議經科學技術局審定批準后,交創新基金領導小組討論并進行最終確認后由科學技術局與企業簽訂合同,并據此辦理相應手續。
七、基金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科學技術局和財政局每年分批向社會創新基金支持的項目和企業名單,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八條對未通過程序性審查和經咨詢評審、評估、招標后明確不予支持的項目,由科學技術局在項目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書面通知申報企業。
第二十九條對通過評審被確定作為創新基金支持的項目,由“基金辦”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確定分年度撥款計劃,并結合項目實施確定考核目標,簽定項目合同書。
第三十條財政局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時足額將創新基金撥至有關項目承擔單位,創新基金不得用于金融性融資、股票、期貨、房地產、贊助、捐贈等支出,更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一條“基金辦”用于創新基金項目的咨詢評審、評估、招標和日常管理工作的費用,實行預決算管理,原則上在創新基金中劃出不高于8%的比例作為費用列支渠道。
第三十二條項目承擔單位每年應當向“基金辦”報告項目年度執行情況;項目完成后,由科學技術局、財政局組織驗收,對完不成項目規定任務的企業,今后不再作為創新基金及其它科技扶持資金支持的對象。
第三十三條因客觀原因,企業需要對項目的目標、進度、經費進行調整或撤銷時,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經“基金辦”審核,報科學技術局和財政局審批后,方可執行。
1引言
按《城市規劃基本術語標準》的定義,“居住區”是指城市中由城市主要道路或自然分界線所圍合,設有與其人口規模相應的、較完善的、能滿足該區居民物質與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務設施的相對獨立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區。“園林”是指在一定的地段范圍內,利用并改造天然山水地貌或者人為地開辟山水地貌、結合植物的栽植和建筑的布置,從而構成一個供人們觀賞、游憩、居住的環境。園林的宗旨是不斷滿足人對自然環境在物質和精神方面的要求,最大限度地發揮在生態環境、社會文化、休息游覽和經濟等方面的綜合效益,促進人與自然的健康長壽和共同持續發展。園林設計的因素包含構思立意、自然地形地貌的利用與塑造、園林建筑布置、園路和場地、植物種植、置石、假山與小品的設置等。“城市園林景觀”指的是在城市環境中以人造自然環境滿足人們對自然環境在物質和精神方面綜合需求的景觀。本文所研究的園林景觀是指在住宅區室外空間通過改造地形、布置園路、種植植物、設置小品等途徑所營造出的具有審美意義的、滿足居民對自然環境在物質和精神方面綜合需求的景觀。
居住區園林景觀從系統構成上看由公共綠地、宅旁綠地、配套公建所屬綠地和道路綠地組成,但并不是每一個居住區都具備完整的四部分,即使具備,在質與量上也相差很大,而建成的居住區園林景觀作為一種沉默的語言,在為居民提供活動場所的同時,也必定為居民所感知。
環境設計以意立景,以景生情,激發住戶的“審美”,并在景觀這一“感應場”里“觸景生情”,使人與景“交融”。但居住區環境設計不同于一般城市公眾性的景觀設計,它服務的對象基本上是居住區的居民,更接近居民的日常生活。因此居住區環境設計在考慮住區地理位置和所處歷史文化背景的同時,亦要做到以人為本,其立意與主題要緊扣住區的主人。立意要表現出對居民的尊重,重視他們真實的本性和需求,盡量滿足他們身體的、思想的和精神的需要,引起居民的情感共鳴。情感是對客觀現實的一種特殊反映形式,要想設計出情意濃濃的居住區環境景觀,讓住戶在與景的情感交流中領略精神的愉悅和心理滿足,則要認真洞察住區的主人,了解他們的職業構成、年齡結構、文化層次和價值觀念等。
2住宅區園林景觀的作用及效益
當前,房地產業正日益成熟,行業競爭正愈加激烈,提高商品房檔次,使其便于營銷已成為經營成敗的關鍵。但在一定的投資標準下,土建方面已很難有更大的突破,惟一可能提高房屋賣點的只有外部環境的改善,所以房地產商都十分重視小區的環境建設。而環境建設中最為有效的措施便是園林景觀。園林景觀設計在住宅區建設中起著很重要的作用。
(1)經濟效益。加快住宅建設,不僅是解決人民住房問題的需要,也是開拓住宅市場、形成消費熱點、培植國民經濟增長點的需要。好的住區環境有助于提高住區的市場競爭力,增加銷售速度與入住率,提升開發利潤。隨著人類對環境問題的日益重視,良好的社區內外環境已成為房產市場中的有利因素。
(2)景觀環境效益。由于地處住宅區內,小區園林景觀以其自然、寧靜的環境而成為那些鋼筋水泥叢林的金融辦公環境的緩沖器。親近、宜人的居住環境是城市人內在的需求。環境是人創造的,又反作用于人的性情、心理和和為。住宅區園林景觀環境質量直接影響著人們的生理、心理以及精神生活。良好的住宅區園林景觀環境可以給居民以美好的感受。
(3)生態效益。城市居住區本身就是一個完善的生態系統,住宅區園林景觀是住區構成要素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系統,對住宅區以及整個城市帶來良好的生態服務功能。隨著城市化的快速發展,環境問題日益嚴重,人們愈來愈渴望找到一個舒適健康的良好的居住環境。近幾年一些“綠色小區”、“生態小區”不斷涌現,“生態”二字成了房地產的一大賣點,這充分反映了人們對住宅區生態環境的需求。
(4)社會效益。住宅區園林景觀環境既可以向住戶提供開放的公共活動場地,也可以滿足住戶個人的私密空間需求。住宅區園林景觀不僅可以通過美好的環境吸引住戶走出家門,為住戶提供與自然界萬物的交往空間,還可以就近為住戶提供面積充足、設施齊備的軟質和硬質活動場地,
3住宅區園林景觀設計存在的問題
當前,房地產業日益成熟,行業競爭愈加激烈,提高商品房檔次使其便于營銷已成為經營成敗的關鍵。但在一定的投資標準下,土建方面已很難有更大的突破,惟一可以提高房屋賣點的只有外環境的改善,所以房地產商都十分重視小區的環境景觀設計。而景觀設計中最為有效的措施便是園林綠化。由于商業競爭的需要,開發商普遍存在求快、求新、求超越的心態,這樣的心態形成了小區園林綠化建設中出現了一些新問題。
(1)居住區綠地植物景觀存在的問題。盲目引進,結果因栽培的植物因環境不適,成活率不高,從而增加維護費用;小區中使用的樹種未能體現生物多樣性;盲目移植大樹,結果造成使用過多,既增加成本也造成對現有生態資源的破壞。
(2)園林建筑可視性與植物景觀協調性差。對于居住區而言,園林建筑的形式主要是以休憩為主的亭、廊、花架等。目前有些居住區,在這些園林建筑的設計上一味追求耐久性和管戶的方便性,興建了大量的設計個性不強,形體簡陋的混凝土花架。雖然滿足了功能性,但景觀建筑的可視性與植物景觀的協調性較差。
(3)建筑風格缺乏地域風格和文化特色。環境設計跟風照搬,缺乏特色和個性和特色。把國外成熟的住宅區景觀規劃設計理念和一些經典作品不加分析、不分地域地搬到國內來應用,造出一些明顯缺乏地域文化特性的建筑風格。
(4)缺乏文化氣氛和作為“家”的感覺,過多的硬質景觀在不屬于其生長土壤的環境里孤立的、毫無表情的被復制、拼湊和嫁接。形式上缺少和諧與統一,內容上缺乏生活氣息。
(5)追求形式,忽視功能。過分強調視覺的美化性,追求裝飾性、豪華性、異域性,缺少實用性,設施不足,無處休閑,忽略了作為人休息和娛樂最基本的行為心理。
(6)膚淺生態。隨著“可持續發展”成為普通人都耳熟能詳的用語,“生態”二字成了房地產的一大賣點。然而,目前許多住宅區景觀的生態設計僅僅停留在淺層次階段,甚至成為一些房地產商的宣傳手段。
4對策和建議
(1)嚴格控制綠地率。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常常存在使用綠化覆蓋率作為綠地率進行商業炒作和廣告宣傳的情況。為了規范房地產市場,在住宅小區規劃報批和施工驗收過程中,就嚴格控制綠地率。
(2)盡快制定“園林小區”標準。制定相關標準,可以以評促建,營造景觀優美的園林小區。
(3)城市居住環境已逐步實現小區化。為改善人居環境質量,應重視小區生態園林建設,并在建設中突出植物種類群聚的特點,盡量減少搞亭臺樓閣、噴泉雕塑、假山水池,在園林景觀建設中注重空間異質性和“點-線-面”的結合,以建設自然景觀為主,體現人居環境回歸自然的建設目的。有利于促進物種多樣性在城市環境建設中的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金融創新 金融風險 金融管理
就我國目前金融創新的金融風險管理來看,在逐漸成熟的金融市場中,金融產品開始逐漸增多,使得我國金融市場出現了膨脹的前景,但對于歐美發達國家來說,不僅沒有看到任何金融危機現象,甚至金融市場更加繁榮。對于我國這一類發展中國家來說,由于沒有相應的監管機制,使得金融行業的開放性逐漸擴大,有一部分銀行甚至增加了一些虛假的收費項目,使消費者的利益無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因此目前最重要的是要對金融風險做好相應的管理。
一、金融創新的金融風險管理特點
(一)理財業務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速度的加快,人們開始對金融投資項目感興趣,因此受到金融市場的需求,多數金融企業開始在金融業務一欄增加了理財業務,這一業務的增加使得整個金融行業出現了質的改變,尤其是金融行業的發展速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根據調查顯示我國目前已經有40多家金融企業增加了理財業務,且推出了各種不同類型的理財產品多達50種,這就說明我國金融行業正在不斷創新之中。
(二)業務領域
自理財項目成為金融行業創新的重點之后,金融行業的業務領域也開始逐漸擴大、延伸,一部分銀行已經脫離了原本的存、貸、匯業務,更多的發展到了個人理財、電子銀行等領域,據不完全統計,我國已經有20余家銀行推出了銀行證券業務和保險業務,且業務期限已經延伸至最少一個月、最多不限時長,由此可見,金融行業的業務領域也成為了金融創新的一部分。
二、金融創新下金融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創新機制
從我國金融創新的金融風險管理工作來看,以往的金融機制考評工作都是根據金融企業的規模來衡量的,并沒有根據金融企業業務的創新型來看,自然而然會忽視金融產品和業務的創新,也正因如此才使得整個金融行業出現金融風險。
(二)操作人員水平較低
由于我國金融管理操作人員的專業水平較低,沒有先進的金融創新意識,使得整個金融創新出現金融風險,且無法正視金融風險,原本在進行金融風險管理時,主要是以金融信用風險為主,但在實際金融創新下的金融風險管理工作中,多數金融管理操作人員沒有認識到金融產品對于金融創新的意義,自然不會將金融風險意識用在金融創新中。
(三)管理方式單一
從我國目前金融創新的金融風險管理來看,管理方式過于單一也是金融創新中無法忽視的一個問題,原本的金融風險管理模式通常采用風險評估,但這種方式應用在金融創新下的金融風險管理中,是無法與國際接軌的,因此只要國家一推出與金融有關的政策,就會造成金融市場交易萎縮的現象,使得整個金融市場上出現一個流動性不明的資金,最終造成整個金融企業盈利不均的現象。
(四)風評測試落后
在金融創新下的金融風險管理過程中,風險測評方式的落后也能夠直接影響整個金融風險管理的有效性,如出現金融信息滯后、金融動態不及時、考評機制不嚴格等問題,若此時有金融企業趁機對金融市場做一些手腳,是無法及時進行解決的,由此可見,風評測試的落后也會影響金融風險管理。
(五)沒有誠信溝通
誠信是一個金融企業賴以生存的重要因素,但往往在實際金融風險管理過程中,由于金融管理人員過于重視經濟利益而忽視了誠信溝通,金融行業的誠信溝通主要針對于金融企業上報的實時數據是否真實,因為在過去的金融市場上,時常會出現金融企業虛假上報的問題,導致我國金融市場存在著信息不真實、企業與企業之間沒有相互信任的問題。
三、金融創新下金融風險管理問題的解決策略
(一)創建外部環境
從金融風險管理問題來看,為了能使整個金融市場平穩發展,應該為金融企業創建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簡單來說就是利用金融監管來對金融創新進行限制,既要為金融企業留出一定的發展空間,也要為金融企業某些方面進行嚴格管理,尤其是企業違規行為,因此在金融創新下為金融風險管理創建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才能真正實現企業的良性發展。
(二)加強內部管理
內部管理一直以來都是金融風險管理的重點問題,但在實際金融風險管理過程中,往往會因為一些客觀因素,導致整個金融企業出現金融風險,針對這一問題,可以加強內部風險管理,通過內控建設來杜絕金融風險問題的出現,尤其是金融產品的過度開發的推廣,只要從內部開始杜絕這一類問題,那么才能為金融企業帶來發展的可能性。
(三)提高人員水平
在金融創新下的金融風險管理中,金融管理人員的水平高低也決定著整個金融企業的發展,因此提高金融管理人員的專業素養是十分有必要的,首先可以帶領金融管理人員參加專業的培訓,其次為其引進一些與金融風險有關的培訓,如AMA、RAROC等,最后要加強金融管理人員的風險意識,只有這樣才能減少金融風險的發生。
(四)建立管理模式
金融風險管理模式的建立是為了能夠更好地提高整個金融企業的經濟效益,首先可以采用復合式金融風險管理模式,這種模式能夠有效地將市場風險、信用風險等融為一體進行測評,其次可以針對用戶風險制定一個單獨的管理模式,才能及時解決用戶所出現的風險問題,最后要注意征求金融企業各部門的意見,將其進行綜合評估,才能有效地實現金融風險管理。
四、結語
綜上所述,金融風險是每個金融企業都無法避免的,因此只有認真研究國際市場的動態,分析金融風險的走勢,提高金融創新能力,全面防范金融風險問題,并且采取一定的措施建立能使金融企業平穩發展的體系,才能夠減少金融風險問題的發生。
參考文獻
[1]徐小陽.商業銀行金融產品創新的風險管理研究[D].江蘇大學,2013.
[2]杜.基于Copula函數-Asymmetric Laplace分布的金融市場風險度量與套期保值研究[D].華中科技大學,2013.
[3]雍灝. 基于全面風險管理框架的金融產品創新關鍵風險研究[D].浙江大學,2012.
第一條為了扶持、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加強創新基金管理,確保創新基金專項用于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提高創新基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科學技術部、財政部關于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暫行規定》([1999]47號)和《關于印發<**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云財文[2000]90號),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經**市人民政府批準,本市設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以下簡稱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專項基金(以下簡稱創新基金)。創新基金是一種引導性資金,其目的是吸引各級各類型的企業和事業單位、科技創業投資機構和金融機構以及社會資金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投資,逐步建立起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新型投資機制。
第三條創新基金作為匹配資金,優先支持我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國家和**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創新項目。
第四條創新基金不以營利為目的,主要是通過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的支持,增強其創新能力,促進中小企業健康快速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第五條創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須遵守國家、省和我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遵循誠實申請、公正受理、科學管理、擇優支持、公開透明、專款專用的原則。
第六條創新是創新基金支持項目的前提條件。創新基金支持的項目要求在技術、工藝或是產品性能上要有較大的創新,或有實質性的改進,技術水平要達到省內先進水平。
第二章創新基金的資金來源和使用方式
第七條創新基金從2002年開始建立。資金來源由以下幾個部分組成:
(一)從市科技三項費中每年安排2000萬元;
(二)市財政根據當年的財政狀況,另外安排一定額度;
(三)創新基金的銀行存款利息。
第八條根據中小企業和項目的不同特點,創新基金的使用主要采取貸款貼息、無償資助、資本金投入等方式:
(一)貸款貼息:對已具有一定水平、規模和效益,急需形成和擴大生產規模的技術創新項目,可采取貸款貼息方式支持其使用銀行貸款。一般按貸款額年利息的50%-100%給予補貼,貼息額度一般不超過50萬元,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
(二)無償資助:主要用于中小企業技術創新中產品研究開發及中試階段的必要補助,科技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創辦中小企業進行成果轉化的補助。資助金額一般不超過50萬元,且接受無償資助的中小企業至少應有等額的自有匹配資金。
(三)資本金投入:對少數起點高、具有較廣創新內涵、較高創新水平并有后續創新潛力、預計投產后具有較大市場需求,有望形成新興產業的技術創新項目,采取資本金投入方式。資本金投入.以引導其他資本投入為主要目的,數額一般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的20%,投資項目建成并產生效益的,其投資股權轉交**市國有資產(持股)經營公司管理,并可依法轉讓;如投資項目產生風險,由市科技局與市財政局審批后辦理核銷手續。
第三章創新基金使用的基本條件
第九條申請創新基金的企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在**市行政轄區內且在**市納稅;
(二)企業已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登記注冊,具備企業法人資格,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
(三)企業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制、開發、生產和服務業務,已有主導產品,經營業績良好,每年用于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于銷售收入的3%;
(四)項目符合**市產業發展導向,有較高的創新水平且能向現實生產力轉化,轉化后有較強市場競爭能力和潛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有利于新興產業的科技成果轉化、新技術推廣應用和其他技術創新;
(五)直接從事項目開發的科技人員應占職工總人數的10%以上。
第十條創新基金鼓勵并優先支持產、學、研聯合的技術創新項目和有自主知識產權、高技術、高附加值、節能降耗、有利環境保護及能出口創匯的技術創新項目。
第十一條創新基金不支持低水平的重復開發和建設、單純的基本建設和一般加工工業項目;不參與股票、證券、期貨、房地產等類項目。
第四章創新基金管理機構及職能
第十二條組建**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管理中心為非營利性事業法人,在市科技局的領導和市財政局的監督、指導下,負責創新基金的具體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職能:
(一)研究提出創新基金年度支持重點和選項指南,統一受理創新基金項目申請并進行程序性審查;
(二)研究提出有關創新基金申請項目的評估、評審、招標標準,提出參與創新基金的評估機構及其他中介機構的資格條件;
(三)委托或組織有關單位或者機構進行創新基金項目的評估、評審、招標等工作;
(四)負責編制創新基金的年度財務決算和工作計劃,提出創新基金年度支持的項目建議,具體負責創新基金的運作;
(五)全面負責創新基金支持項目實施過程的綜合管理,負責創新基金項目的統計、監理和定期報告工作。
第十三條設立由技術、經濟、管理專家和企業家組成的創新基金專家咨詢委員會,負責研究創新基金年度優先支持領域和重點項目,指導創新基金年度支持重點和工作指南的制定,為創新基金管理中心提供技術咨詢。
第五章創新基金的申請和審批程序
第十四條符合創新基金支持條件的創新項目,由企業向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須經項目推薦單位出具推薦意見;申請貸款貼息的,還需提供有關銀行的承貸依據。
第十五條項目推薦單位一般應是縣(市)、區以上科技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推薦單位必須嚴肅、認真、科學、公正地履行其職責,對申請企業的申請資格和申請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等進行認真審查;對符合申請條件和要求的項目,出具推薦意見。
第十六條創新基金項目推行評估、招標制度。凡符合招標條件的或者同一項目多家申報的,必須通過公開招標方式擇優確定創新基金支持的企業。
第十七條管理中心按照有關標準要求,統一受理項目申請并負責程序性審查后,送有關評估機構或組織專家對申請項目進行評估、評審或者咨詢。評估機構或評審專家對申請項目的市場前景、技術創新性、技術可行性、風險性、效益性和申請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等進行評估、評審后;出具明確的評估、評審意見。
第十八條管理中心根據招標情況或評估、評審意見,提出創新基金年度支持的項目建議;必要時市科技局可以對評估結果進行復審。項目建議經市科技局審定并送市財政局備案后,編入創新基金年度支持技術創新項目計劃,由管理中心與企業簽訂項目合同書,并據此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九條對未通過程序性審查和經評估、評審或競標失敗不予支持的項目,管理中心應當在項目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書面通知申請企業。
第六章創新基金的管理和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市科技局是創新基金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編制創新基金年度預算,審定和創新基金年度支持重點和選項指南,批準創新基金的年度工作計劃,審批創新基金支持項目,審議創新基金運作中的重大事項,向市財政局通報年度執行情況等。
第二十一條市財政局是創新基金的監管部門,主要負責創新基金監管,參與審議創新基金年度支持重點、選項指南和運作中的重大事項,并根據創新基金年度工作計劃將創新基金撥入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專用賬戶,同時對創新基金運作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市科技局每年分批向社會創新基金支持的項目和企業名單,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三條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定期對項目實施的進展情況進行檢查,對在項目申報中采取欺騙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創新基金和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嚴重違反規定的,將取消或停止對其支持,追回已撥付的資金,對違法違紀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二十四條創新基金的年度預算安排由市財政局報市政府確定。市科技局根據市財政局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報告創新基金的使用情況,并接受市財政局的監督。
第二十五條管理中心應當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時足額地將創新基金撥至有關項目承擔單位。各項目承擔單位應按合同有關規定和合同書的要求使用經費,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條項目承擔單位要按規定時限向管理中心報告項目執行情況;管理中心按期向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報送年度預決算及執行情況。
第二十六條創新基金支持的項目完成后的驗收,由管理中心按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的有關規定另行擬定驗收辦法,報市科技局審定。
第二十八條因客觀原因,承擔項目的企業需要對項目的目標、進度、經費進行調整或撤消時,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經管理中心審核,報市科技局審批后方可執行。已簽訂過項目合同并經批準撤消或者中止的項目,承擔項目的企業應當進行財務清算,并將剩余經費退還管理中心。
第二十九條創新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
第七章附則
為什么這么難申報?要怎樣申報才能獲得通過?
申報材料:需一次準備到位
科技部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在受理過程中,一般不會給企業修改的機會,一旦看到材料不合格就刷掉。所以企業在上交材料之前,就要做好所有準備工作。
如:廣東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服務中心對材料進行審查,如果認為合格就推薦到創新基金管理中心,由其受理審查申請材料,組織有關專家和機構對其進行立項審查和評審。如果立項審查合格,項目就會獲得創新基金支持。
硬性規定:一定要吻合
廣東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服務中心(地址:510070廣州先烈中路100號大院60號樓401室電話:020-87682617網址www.gdsti.info)主要負責對材料進行形式審查。該中心要對創新基金規定的硬指標進行審查,如企業是否屬于創新基金支持的企業;項目是否屬于創新基金支持的范圍;申請支持方式和金額是否合適;項目計劃完成的時間是否符合要求;前兩年度的財務報表是否經過審計,審計報告是否符合要求;附件資料是否齊全等。
企業項目通不過形式審查的原因,都是因為在某方面不符合審報條件。
技術介紹:必須領先國內同行
申報創新基金的項目必須在技術上處于全國領先地位。企業論述技術創新點時,需從產品所采用的關鍵技術和產品的基本原理、主要結構、生產工藝、性能及使用效果等方面,盡可能地說明項目的技術創新點、創新程度、創新難度,以及需進一步解決的問題,并附上權威機構出示的報告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要恰到好處地不泄露商業秘密,也需要一定的技巧。
此外,最好以表格方式說明項目產品的主要技術性能指標與國內、國外同類產品先進技術指標的比較。
項目包裝:有形式有內容
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在評審時只看材料,不實地調研,也不會見項目人。項目申報材料是評價項目能否立項的主要依據,材料組織的完善與否,是影響項目立項的關鍵。這就呈項目包裝。項目包裝不是弄虛作假,而是通過詳細分析、評估本企業擁有的核心技術和生產市場方面的優勢、劣勢、發展潛力以及財務狀況,把本企業的內在價值充分挖掘出來。
一般中小企業都是第一次操作,不知從何說起。如果只懂技術,不會把技術介紹、創新內容、技術水平等反映在文字上,就可能造成立項幾率下降,通不過驗收,影響后期資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