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建筑設計規劃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關鍵詞]建筑物防雷設施裝置間距跨步電壓埋地深度接地電阻
一、前言
在建筑物防雷設計中,設計人員對一、二級防雷建筑物的防雷設計比較重視,疏漏差錯很少,但對大量的三級防雷建筑物的防雷設計卻常有忽視。由于設計質量管理規定:對于一般工程的電氣設計允許可以不要計算書,因此許多設計人員對三級防雷建筑物的防雷設計,不再進行設計計算,僅憑經驗而設計。對于防雷設施的是否設置及防雷設施的各種安全間距未進行計算、驗算,因此造成大量的三級防雷的建筑物的防雷設計、施工存在較大的的盲目性,使有些工程提高了防雷級別,增加了工程造價,而有些工程卻未按規范設計、施工,造成漏錯,帶來很大隱患和不應有的損失。
二、建筑物防雷規范的概述及比較
現今建筑物防雷標準有1993年8月1日起實施的《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T16-92?推薦性行業標準,1994年11月1日起實施的《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94?強制性國家標準。GB50057-94使建筑物的防雷設計、施工逐步與國際電工委員會?IEC?防雷標準接軌,設計施工更加規范化、標準化。
GB50057-94將民用建筑分為兩類,而JCJ/T16-92將民用建筑防雷設計分為三級,分得更加具體、細致、避免造成使某些民用建筑物失去應有的安全,而有些建筑物可能出現不必要的浪費。為更好的掌握IEC、GB50057-94、JCJ/T16-92三者的實質,特擇其主要條款列于表1。且后面的分析、計算均引自JCJ/T16-92中的規定。
三、預計的年雷擊次數確定設置防雷設施
除少量的一、二級防雷建筑物外,數量眾多的還是三級防雷及等級以外的建筑物防雷,而對此類建筑物大多設計人員不計算年預計雷擊次數N,使許多不需設計防雷的建筑物而設計了防雷措施,設計保守,浪費了人、材、物。現計算舉例說明:
例1:在地勢平坦的住宅小區內部設計一棟住宅樓:6層高?層數不含地下室,地下室高2.2m?,三個單元,其中:長L=60m,寬W=13m,高H=20m,當地年平均雷暴日Td=33.2d/a,由于住宅樓處在小區內部,則校正系數K=1。
據JCJ/T16-92中公式?D?2-1?、?D?2-2?、?D?2-3?、?D?2-4?得:與建筑物截收相同雷擊次數的等效面積?km2?:Ae=?L?W+2?L+W?H?200-H?+πH?200-H??×10-6=?60×13+2(60+13)20(200-20)+3.14×20(200-20)?×10-6=0.02084?km2?
建筑物所處當地的雷擊大地的年平均密度:
Ng=0.024Td1.3=0.024×33.21.3=2.28次/?km2?a?
建筑物年預計雷擊次數:
N=KNgAe=1×2.28×0.02084=0.0475?次/a?
據JCJ/T16-92第12.3.1條,只有在N≥0.05?GB50057-94中:N≥0.06?才設置三級防雷,而本例中:N=0.0475<0.05,且該住宅樓在住宅樓群中不是最高的也不在樓群邊緣,故該住宅樓不需做防雷設施。
根據以上計算步驟,現以L=60m,W=13m,分別以H=7m、10m、15m、20m四種不同的高度,K值分別取1,1.5,1.7,2,Ng=2.28?km2?a?進行計算N值,計算結果見表2。
從表2中的數據可知,在本區內:①當K=1時,舉例中的建筑物均N<0.05,不需設置防雷設施。②當K=1.5時,即建筑物在河邊、湖邊、山坡下或山地中土壤電阻率較小處、地下水露頭處、土山頂部、山谷風口等處的或特別潮濕的建筑物,在高度達15m或以上者,必須設置三級防雷措施。③當K=1.7時,即金屬的磚木結構的建筑物,高度達7m及以上者,必須設置三級防雷措施。④當K=2時,即建筑物位于曠野孤立的位置,高度達7m?兩層以上者,均設置三級防雷措施。
可見,有的建筑物在20m的高度,卻不需設置防雷措施,而有的建筑物高度在7m,就必須設置三級防雷措施。關鍵因素在于建筑所處的地理位置、環境、土質和雷電活動情況所決定。
同時在峻工的工程中,我們也看到,例1中的民用建筑物,有許多類似的工程不該設置防雷卻按三級防雷設計施工了,施工后的防雷接地裝置如圖1所示。
其中8組引下線均利用結構中的構造柱的4?12主筋,水平環路接地體埋深1m,距樓外墻1m。以上鋼材均為鍍鋅件,則共需鍍鋅鋼材0.192t,人工費2950元,定額預算工程直接費約0.75萬元。類似這種三級防雷以外的住宅樓、辦公樓及其他民用建筑,在我們地區1998年約竣工600~800棟,僅增設的防雷設施其工程直接費約為450~600萬元。以此類推,在全省、全國因提高防雷等級而提高工程造價?浪費?的數字是巨大的。因此,設計人員對民用建筑物的防雷設計必須對建筑物年預計雷擊次數進行計算,根據計算結果,結合具體條件,確定是否設置防雷設施。
四、防雷設施與人、金屬管道等的安全距離
1.雷電流反擊電壓與引下線間距的關系
當建筑物遭受雷擊時,雷擊電流通過敷設在樓頂的避雷網,經接地引下線至接地裝置流入地下,在接地裝置上升高的電位等于電流與電阻的乘積,在接地引下線上某點?離地面的高度為h?的對地電位則為
Uo=UR+UL=IkRq+L?1?
式中Ik―雷電流幅值?kA?
Rq―防雷裝置的接地電阻?Ω?
L―避雷引下線上某點?離地面的高度的為h?到接地裝置的電感?μH?
雷電流的波頭陡度?kA/μH?
?1?式中右邊第一項?UR即IkRq?為電位的電阻分量,第二項?UL?即?為電位的電感分量,據GB50057-94有關規定,三類?級?防雷建筑物中,可取雷電流Ik=100kA,波頭形狀為斜角形,波頭長度為10μs,則雷電流波頭陡度==10kA/μs,取引下線單位長度電感Lo=1.4μH/m,則由?1?式可得出
Uo=100Rq+1.4×h×10=100Rq+14h?kV??2?
根據?2?式,在不同的接地電阻Rq及高度h時,可求出相應的Uo值,但引下線數量不同,則Uo的數值有較大差異。下面以例1中引下線分別為4、8根?假定每根引下線均流過相同幅度的雷擊電流,且忽略雷電流在水平避雷上的電阻及電感壓降?,計算出的UR/UL值列于表3。
由表3中可知,接地電阻?Rq?即使為零,在不同高度的接地引下線由于電感產生的電位?電感分量?也是相當高的,同樣會產生反擊閃絡。
2.引下線與人體之間的安全間距
雷擊電流流過引下線及接地體上產生的雷擊電壓,其電阻分量存在于雷電波的持續時間?數十μs?內,而電感分量只存在于波頭時間5μs內,因此兩者對空氣絕緣作用有所不同,可取空氣擊穿強度:電感UL=700kV/m,電阻ER=500kV/m。混凝土墻的擊穿強度等
于空氣擊穿強度,磚墻的擊穿強度為空氣擊穿強度的一半。
據表3計算的數據,下面計算引下線與人體之間的安全距離。因每組引下線利用構造柱中的4?12鋼筋,可以認為引下線與人體、金屬管道、金屬物體之間為空氣間隔,且認為引下線與空氣之間間隔層為抹灰層,可忽略不計。
?1?當引下線為4組時,人站在一層,h1=3m,Rq=30Ω,則URI=750kV?UL1=10.5kV?人體與引下線之間安全距離L安全1>
?方可產生的反擊。人站在5層,h2=15m,Rq=30Ω,則:UR2=750kV?U12=52.5kV?則安全距離L安全2>
1.575m<1.83m。在上述兩個房間內,保持如此的距離是很難做到的,因此存在很危險的雷電壓反擊。
(2)當引下線為8組時,當站在一層房間內,h1=3m,Rq=30Ω,則UL1=5.25kV?UR1=3.75kV?則安全間距L安全1>
0.757m。人站在5層時,h2=15m?則UL2=26.25kV?UR2=375kV?則安全間距L安全2>
可見,引下線數量增加一倍,安全間距則減小一半。因此設置了防雷設施后,應嚴格按照規范設置引下線的數量及間距。同時建議可縮短規范內規定的引下線間距,多設一定數量的引下線,可減少雷電壓反擊現象。這樣處理,對增加工程造價微乎其微。
3.引下線與室內金屬管道、金屬物體的距離
?1?當防雷接地裝置未與金屬管道的埋地部分連接時,按例一中數據:樓頂的引下線高度h=Lx=20m,Rq=30Ω時,據JCJ/T16-92第12.5.7條規定,Lx<5Rq=5×30=150m,則
Sal≥0.2Kc?Ri+0.1Lx?
式中Kc―分流系數,因多根引下線,取0.44
Ri―防雷接地裝置的沖擊電阻,因是環路接地體,Ri=Rq=30Ω
Sal―引下線與金屬物體之間的安全距離/m
則
Sal≥0.2×0.44×?30+0.1×20?=2.816m。
?2?當防雷接地體與金屬管道的埋地部分連接時,按式?12.3.6-3?,Sa2≥0.075KcLx=0.075×0.44×20=0.66
由以上計算的Sal≥2.816m,Sa2≥0.66m,在實際施工時,均很難保證以上距離,因為金屬管道靠墻0.1m左右安裝,又由于Sa2≤Sal,因此可將防雷接地裝置與金屬管道的埋地部分連接起來,同時,在樓層內應將引下線與金屬管道?物體?連接起來,防止雷電反擊。
4.引下線接地裝置與地下多種金屬管道及其它接地裝置的距離Sed
據JCJ/T16-92第12.5.7條及公式?12.3.6-4?:Sed≥0.3KcRi=0.3×0.4×30=3.96m,而在實際施工中,地下水暖管道交錯縱橫,先于防雷及電氣接地裝置施工,等施工后者時,已經很難保證Sed≥3.96m了,也難于保證不應小于2m的規定,因此可將防雷接地裝置與各種接地裝置共用,即實行一棟建筑一個接地體。將接地裝置與地下進出建筑物的各種金屬管道連接起來,實行總等電位聯結。
綜上所述,在實行一棟建筑一個總帶電位聯結、一個共用接地體的措施后,在樓頂部應將避雷帶?針?與伸出屋面的金屬管道金屬物體連接起來,在每層內的建筑物內應實行輔助等電位聯結,即引下線在經過各個樓層時,將它與該樓層內的鋼筋、金屬構架全部聯結起來,于是不論引下線的電位升到多高,同樓層建筑物內的所有金屬物?包括地面內鋼筋、金屬管道、電氣設備的安全接地?都同時升到相同電位,方可消除雷電壓反擊。
五、跨步電壓與接地裝置埋地深度
跨步電壓是指人的兩腳接觸地面間兩點的電位差,一般取人的跨距0.8m內的電位差。跨步電壓的大小與接地體埋地深度、土壤電阻率、雷電位幅值等諸多因素。當接地體為水平接地帶時,
?3?
式中ρ―土壤電阻率/?Ω.m?
L―水平接地體長度m
Ik―雷電流幅值kA
K―接地裝置埋深關系系數,見表4
Ukmax―跨步電壓最大值?kV?
按例一中的接地裝置計算,接地體長度L=146m,取Ik=150k,土質為砂粘土,ρ=300Ω.m,則按埋深深度0.3m,0.5m,0.8m,1m時相應的K值取2.2,1.46,0.97.0.78。按?3?式計算:
其Ukmax值分別為107.97,71.66,47.61,38.28/kV。
世界各國根據發生的人身沖擊觸電事故分析,認為相當于雷電流持續時間內人體能承受的跨步電壓為90~110kV。從計算結果可知,該工程的防雷接地體埋深0.8m時,跨步電壓已在安全范圍內。JCJ/T16-92第12.9.4規定接地體埋設深度不宜小于0.6m,第12.9.7條規定:防擊雷的人工接接地體距建筑物入口處及人行道不應小于3m,當小于3m時,接地體局部埋深不應小于1m,或水平接地體局部包以絕緣物。包以絕緣物易增大其接地電阻,因此還是以埋深大于1m時為好。這樣處理,只增加少量工程造價,卻將接地裝置處理得更加安全可靠,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若采用基礎和圈梁內鋼筋作為環形接地體,但由于三級防雷的建筑物大多為毛石基礎,毛石基礎上的圈梁埋地一般為0.3m左右,較淺根本達不到防止危險的跨步電壓需將接地裝置埋深1m的要求,因此不宜采用圈梁做為環形接地體?指三級防雷建筑物?。
六、區別工頻、沖擊接地電阻
工頻、沖擊接地電阻兩者的區別及關系,許多施工技術人員不能區別與明晰,使部分工程的防雷裝置接地電阻已達到設計值,而仍然盲目采用降阻措施,增加了工程造價。
工頻接地電阻是按通過接地體流入地中工頻電流求得的電阻。可以認為是接地體20m以內土壤的流散電阻,距接地體20m以外的大地是電氣上的零電位點。用接地電阻測量儀測量的電阻,即為工頻接地電阻。
自表4中可知,當接地體為環繞建筑物的環路接地體與敷設于陶粘土、沼澤地、黑土、砂質粘土等電阻率ρ≤100Ω的土壤內的接地體,其工頻接地電阻與沖擊電阻相等。但當敷設于砂、砂礫、礫石、碎石、多巖山地的環境時,其工頻接地電阻是沖擊接地電阻的2~3倍。因此如在上所述地面內敷設接地體時,如用接地電阻儀測出的工頻接地電阻,只要不超過設計要求的沖擊接地電阻值的2~3倍,即可為符合設計要求,不需再采取降阻措施。如不分析接地裝置敷設地點的土質、接地環境條件,發現接地電阻儀搖測值大于設計要求值,就盲目再增加人工接地體或采用降阻劑來追求達到設計值,必須造成人力、物力浪費,提高了工程造價,而這一現象卻有普遍性。
關鍵詞:建筑設計;工程造價;規劃;影響
建筑工程成本控制的關鍵環節就是建筑工程設計,能夠從設計方案、材料選擇和設計人員素質等各個方面來對整個建筑工程的成本造價進行控制。而目前我國建筑行業面臨的問題就是建筑工程造價過高,中間環節有很多不必要的資金投入的問題。因此,在保證建筑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如何通過建筑工程設計來進行工程造價上的減少,就成為了當前我國建筑行業研究的主要課題。
一、分析我國建筑工程造價
1.工程造價的含義
簡單來講工程造價就是指工程的建造價格,具體是指該建筑工程在進行建設時所用到的全部花費。工程造價的主要內容有投資估算、設計概算、修正概算、施工圖預算、工程結算、竣工決算等,工程造價還需要通過定額、圖紙等計算出工程所需的管理費、利潤等各種費用。建筑工程造價通常都是由專業的人員進行核算和規劃工作,通過熟悉工程流程和利用工程計算能力來得出工程造價。此外,工程造價還有其它含義,一般在特殊的情況才能得以體現。
2.工程造價的內容
工程造價一般在工程建設的不同階段,有著不同的表現形式。在工程的投資決策過程中,建設企業根據資料對所建設投資項目的全部費用進行估算;在工程的初步設計階段,有關單位通過初期的設計文件,對建筑工程費用進行大概的計算;在設計后期,隨著設計的改動對之前費用的計算進行改正;工程開工前通過施工圖進行預算;每個工程的完成都要進行結算;建筑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報告里要將所用到的費用和與資產有關的項目全部進行結算并形成書面報告。
3.工程造價存在的問題
我國現階段工程的造價方面還存在著許多問題。首先就是造價高,每個工程項目的造價都非常昂貴,其中還有很多不必要的資金浪費。工程造價變動大,許多工程在建造過程中和完工后進行工程造價的計算和工程開始的預算往往有很大出入,通常就是因為前期的工程設計考慮不夠,過程中不可控因素多等問題。在建筑工程過程中一旦出現任何質量上的問題,都會對工程造價造成非常大的影響,工程所獲得的利潤就會降低,因此必須注重工程的質量問題。
二、建筑設計對工程造價主要的影響
1.設計方案的影響
工程造價前期的成本框架就是受到設計方案的各個方面的影響,設計方案的規模越大、越復雜那么工程造價就越高,反之則越低。設計方案的好壞不能單單只看工程造價的高低,而是要以相似工程為參考,對工程進行合理的控制。如果存在一些經濟不合理的地方,那么就可以看出設計方案的專業性和質量的好壞。為了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同時考慮建筑工程的造價,應該在進行設計方案時,充分考慮各種方面,選擇經濟和技術最合理方案。
2.材料選擇的影響
建筑工程的不斷發展,建筑施工使用的施工材料也越來越多,在設計階段材料的選擇能夠很大程度地影響工程的造價。在施工材料的選擇方面,不一定要選擇最貴的,在保證材料質量的前提下啊,選擇最適合的,或者最能結合一些工程特色的,也可以根據分析材料的性價比,來選擇最佳的施工材料。這樣一來,工程建筑的施工成本就可以得到最合理的優化,避免不必要的資金投入。
3.設計人員素質的影響
設計人員的是建筑工程設計的實施者,他們的素質也往往能夠影響建筑工程的造價。一些設計人員專業素質不高,在設計過程中不為企業真正的著想,在設計過程中不考慮經濟方面的因素,從而增加了工程造價。還有一些設計人員道德素質不高,經常在設計過程中存在著虛報金額,偷吃回扣的現象,不僅大大增加了工程的造價,還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
三、建筑設計控制工程造價的措施
1.加強對建筑初步設計的重視
要想降低工程造價,就要在設計初期將設計方案調整到最優,設計合理的占地面積、建筑標準、材料選擇等。同時,還要確保建筑工程在經濟合理的同時,在質量、美觀程度、大眾需求等方面做到位,以滿足各方面的需求。對建筑進行最合理的設計同時要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性,萬不可忽略安全設計。
2.加強建筑設計的管理,完善建筑設計體系
目前,我國的建筑設計還沒有建立完善的建筑設計體系和管理機制,一旦建筑工程出現質量問題,建筑工程的造價就會增加,所以一定要在完善建筑設計體系方面進行努力,爭取讓建筑設計變得更加科學、合理同時兼顧降低工程造價。加強工程設計的管理方面,要加強對整個設計過程的考核、審查,對每個設計人員的進行明確的分工,防止他們越權設計。只有建筑設計的管理到位,同時完善建筑設計體系,才能將整個建筑工程的造價做到最優。
3.加大建筑工程設計的監督力度
上面提到,有些設計人員存在的現象,這是由于建筑設計缺乏相應的監督機制,或者監督力度不夠導致的。為了防止某些設計人員鉆監督不足的空子,造成建筑設計的混亂,就應當在企業內部建立健全建筑工程監督力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人員的教育和監督,從而內部進行建筑設計人員優化,讓他們做到真心辦事,為企業著想,從而平衡建筑工程的造價。
4.在建筑工程設計中采取限額設計
為了減少整個建筑工程的造價,還可以在進行建筑設計時實行限額設計,做到在項目實施前控制造價成本,對設計過程中的建筑材料、建筑工藝、設計類型進行限額的設計。設計人員要在工作中配合限額工作的開展,積極地在標準內進行設計,對建筑工程造價進行控制。
5.提高人員素質,做好施工設計
有關單位在設計人員的招收方面,要對他們的能力和素質進行嚴格的考察,保證設計人員的專業能力,在工作后培養他們對企業的心理認同感,培養他們在施工時為企業造價著想的心理。設計人員要在進行建筑設計時,重視施工設計工作,充分運用專業知識和能力做好建筑設計的每一個環節,對施工圖的尺寸要把握精確,建筑結構、施工材料要按照有關規范進行設計,減少在各個建筑工程環節的浪費,避免在后期施工中出現誤差和質量安全方面的問題,從而達到避免損失,降低造價的目的。
結束語:建筑工程的發展離不開建筑設計和工程造價的控制,將二者合理的結合起來,在建筑設計過程中有效地控制工程造價,能夠節約建筑工程投入資金成本,即科學又有效地解決工程造價存在的問題。建筑設計的好壞決定著建筑工程的質量、安全、美觀、造價等因素,所以,建筑工程一定要重視起建筑設計環節,爭取在工程建造前,嚴格按照各種規范,將各個因素考慮進去,設計出最合理、經濟的建筑工程規劃。
參考文獻:
[1]位春苗.建筑設計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分析[J].建筑經濟,2014,12:62-64.
關鍵詞:建筑規劃 建筑設計金屬結構
中圖分類號:TU2 文獻標識碼:A
一、建筑規劃與建筑設計重要性
建筑規劃就是通過對建筑物的功能進行規劃。通過對建筑物各種功能的布置與連接的規劃處理,增加建筑物的利用價值。建筑規劃主要以建筑物的功用為出發點,根據建筑物形體以及區位特點等要求,挖掘出建筑物其他方面的潛在的使用功能。建筑設計指的是以建筑規劃為基礎,建筑設計師通過現有的建筑資源和建筑技術,結合個人的創造力和想象力,把建筑使用者的設想及某些意見進行充分的整合,進而完成建筑物的平面設計和空間設計。建筑規劃從宏觀的方面確立了建筑的邏輯性與科學性,從大的方面來說,影響著城市的總體規劃,從建筑物自身來說,建筑規劃制約著建筑設計的方向和風格等。建筑規劃是城市規劃和建筑設計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另外,建筑規劃對于建筑師和開發商來說,既避免了反復修改造成的人力、物力的消耗,又能夠很好的控制開發成本,明確了投資目標,為投資效益提供了保障。建筑設計能夠實現建筑物的社會功效、個體功效、效益功效,是建筑物的最終設計。一個建筑物能否實現其社會價值,被用戶認可,給投資者和開發商帶來效益,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就在于建筑設計。一個建筑設計的好壞將直接影響到其銷售。
二、建筑規劃與建筑設計的相關性
建筑規劃與建筑設計統一于建筑物中,是不能分割的,它們在設計的知識層面是相互交叉的。在建筑規劃和建筑設計的過程中,它們是相互滲透的,屬于設計的兩個階段。
首先,建筑規劃是建筑設計的基礎。建筑規劃人員在進行建筑物規劃時,應當具備長遠的、發展的眼光。建筑規劃應當屬于前瞻性的工作 , 這就要求建筑規劃人員不但從當前局勢需要出發,還應當考慮建筑規劃為建筑的后期發展提供足夠的空間,能夠預見建建筑物在開發利用階段可能存在或發生的各種問題,實現建筑物功能的拓展性、預見性。對于擬建建筑物的前瞻性,應當根據建筑設計的進度來展開,逐步深化、逐步清晰。在具體的建筑設計中,應當立足于建筑規劃,利用多種多樣的建筑技術方法及其他相關的專業知識,將建筑過程中不相關或者矛盾的地方結合起來,實現建筑物的最佳功能。其次,建筑設計應當體現建筑規劃的功能。建筑設計不但需要體現建筑物的應用性能 , 還應當體現建筑物的社會性能。協調好建筑物內部各個環節間的關系 , 同時還應當處理好建筑物與外部環境間的關系。建筑設計應當滿足建筑物在施工、建筑物理、建筑材料、金屬結構、建筑設備等方面的要求,滿足其一般規劃功能。此外,建筑設計在滿足基本功能之外 , 還應當體現建筑物的地域特色、文化特色以及時代特色,利用建筑設計,展現當地的區域習俗與民族特色,實現建筑物的文化功能。最后,建筑規劃以建筑設計載體。對于一般建筑物而言,其建筑規劃應當是通過建筑設計來實現的,而建筑設計是通過建筑物實體來實現的。建筑規劃和建筑設計都涵蓋了對建筑布局的設計。對建筑物的布局設計不是簡單的對建筑物的功能布局做出規劃或設計 , 而是應當通過一定的技術手段來實現的 ,通過進一步的整合布局 , 完成建筑物的外在和內在的設計。對建筑物布局的設計應當充分考慮到色彩的渲染。
三、幼兒園建筑規劃設計方法以及實例分析
幼兒園建筑規劃設計必須進行合理的規劃設計,包括整體規劃、功能規劃、空間規劃和景觀規劃等方面。要以兒童的認知特點和心理發展特點為依據,以幼兒園建筑的規劃設計原則為指導,提高幼兒園建筑的實用性和靈活性。
1.在整體規劃的過程中要注意各個部分之間的相互聯系,提高各個部分的銜接性,同時又要做到不相互影響,以免發生干擾。例如某些幼兒園用連廊來連接辦公樓,在方便管理的同時,避免了相互的干擾,即形成了空間開放、視野開闊的空間,又為提高利用率起了重要的作用。為了滿足日照和透 光,連廊可以設置成在建筑的北側為主,南側為輔的形式。在進行建筑設計時,要對建筑功能的合理性和實用性進行研究,對各個功能部分進行合理地分區,注重兒童教育功能的實用性。同時還要體現建筑的多層次和多元性,利用圍合空間、半圍合空間、平臺等多種方式合理布局,做到層次分明。根據兒童的心理特點,增加對活潑、新穎立面造型的規劃設計,利用小巧的尺度和豐富的色彩,突出幼兒園的個性。在幼兒園的建筑空間中,綠化空間也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要加大對綠化環境的建設,提供給兒童一個寬敞舒適的園林環境。
2、功能的合理規劃是應對幼兒園建筑用地不足的一個有效手段,要堅持整體規劃的原則,利用空間狀態的組織將建筑物緊密的連接起來。在功能規劃中,既要考慮采光情況,確保兒童活動的主要場所的向陽性,同時還要堅持方便性,即設計相應的醫療用房和管理用房。在建筑的規劃設計中,必須充分考慮各種自然因素,做到減少消耗和保護環境,樹立建筑節能環保和可持續發展的設計理念,為兒童的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3.對空間和景觀的規劃是為了兒童的多樣化發展,這就需要改變傳統的設計思路,在空間和景觀的規劃作用下,突出幼兒園建筑的獨特藝術個性。在幼兒園用地緊張的形勢下,可以建立小廣場空間,在滿通分流需要的同時,結合多層次的綠化帶,給兒童以賞心悅目的視覺享受,還為兒童的交流提供了平臺,增強了兒童之間的溝通。
在幼兒園建筑的規劃設計中,德國路金斯蘭幼兒園就是幼兒園建筑規劃設計的典范。從圖中可以發現,該幼兒園突出了主題性原則,它的外觀呈船型,分為兩層,第一層通向花園的入口,通過舷梯即可進入到二層。在整個的建筑中,篷帆、桅桿和船舷取代了屋頂和墻壁,增加了情趣,引起了幼兒的興趣。另外,西南側的簾幕可以遮蔽夏日的陽光,好比篷帆,強化了船的隱喻。該項設計規劃的優勢在于擁有明顯的主題,并對空間進行了創造型的開發,為幼兒的想象力和創造性的培養提供了良好的平臺,并且很好的反映出了“新、奇、趣、美”的建筑個性風格。船型的設計為兒童帶來了新奇和刺激的同時,也給室內設計的不規則形狀進行了較好的應用,對兒童造成了直接的視覺沖擊。總之,德國路金斯蘭幼兒園在視覺感官和空間體驗上為兒童提供了豐富的想象空間。在內部的設計中也遵循了兒童發展的特點和心理特征,從窗戶的高度設計和空間的尺度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規劃,為促進兒童積極性和創造性提供了有效的空間場所,便于兒童在輕松舒適的環境中對周圍的世界進行感知和體驗。
幼兒園建筑的規劃設計關系到兒童發展的特點,必須高度重視,從色彩、主題、平面構造和立體構造、空間和景觀規劃等多個方面著手,突出幼兒園建筑的特性,滿足幼兒發展的需求。幼兒園是兒童活動的主要場所,幼兒園的建筑環境對兒童認知世界和體驗事物起著不可忽視的影響。這就要求幼兒園建筑的設計師,要從兒童的心理特點著手,設計利于兒童學習、生活和健康成長的多元化的幼兒園空間。
結語
綜上所述,通過本文對幼兒園建筑規劃與建筑設計的分析,指出在規劃和設計時應當充分考慮各種因素。要在建筑規劃與建筑設計協調好二者的關系,考慮到實際建筑用途,才能實現規劃的合理性,設計的完美無缺,達到建筑物的最優化,更好的滿足人們對建筑物的要求,推動中國城市化進程。
參考文獻:
關鍵詞:城市規劃 建筑 設計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城市規劃設計與建筑設計概要與特點
建筑是構成城市經濟生活的主要結構支撐,是進行城市規劃最基本的單元。不同的城市具有不同的城市風貌特點,建筑尤其是標志性建筑則是體現城市風貌的最好表現,優秀的城市規劃能夠完美融合建筑設計特點,而好的建筑設計能夠充分體現城市特色,兩者之間相輔相成,因此若要研究兩者之間的關系,必須先了解各自歷史與特點。
因不同的社會發展水平與經濟建設體制,各個國家對城市規劃的定義不盡相同。國內將城市規劃定義為以實現某個特定時期內的城市社會經濟發展為目標,依據可持續發展原則與規范,確定城市未來發展導向、城市功能定位與規模,綜合利用分配土地結構、城市空間以及城市建設相關項目。城市規劃主要特點是從宏觀的角度出發,把握城市建設發展的整體方向。城市規劃注重對建筑群的排列組合、功能分配,強調整體城市空間的一體化,因此在進行城市規劃設計時,要注意城市整體空間布局與局部結構的主次分明,局部結構隸屬于整體空間,不能因局部結構的特殊要求而破壞整體空間和諧。另外,在進行城市規劃設計時要注重結合自然環境、城市歷史文化的傳承,盡量做到對自然的真實表態,賦予人們對自然與歷史文化的真實感受體會,順應社會歷史的變遷潮流,既表現出歷史變遷感,又表現出城市發展的連續感。
建筑設計屬于創造性工作,遵循經濟適用、科學美觀的設計原則,是科學技術與藝術、邏輯與形象融合一體的設計工作。建筑設計最主要的特點是功能需求,其次是美觀需求。在進行建筑設計過程中,注重的是建筑本身與外部環境的協調統一,要能夠依托外部的自然地理環境體現出城市特色,在建筑結構、立面形式與裝飾色彩上既要與自然地理環境相融合,又要與城市規劃設計內容與形式相統一,確保城市整體形象的協調統一。此外,建筑本身具有一種文化屬性,建筑設計過程不僅考慮經濟性、外部空間環境與技術水平等方面的因素,還要考慮建筑設計師本身的創意與設計風格,以及由此衍生出來的社會文化價值,最終達到既滿足審美需要又實現文化傳承的目的。
2.城市規劃設計與建筑設計關系分析
城市規劃設計與建筑設計既相互獨立,又相互聯系,城市規劃設計相當于樓身,而建筑設計相當于地基,城市規劃設計主要解決城市的面上的問題,其整體思想要靠一個個建筑單元組成的群落來體現,而建筑單元則注重于點的設計,依附于整個城市規劃設計中,是對城市規劃設計任務和功能條件的具體實施。城市規劃設計關注整個建筑群落的統一協調,建筑設計則側重考慮外部環境的制約,兩者相輔相成,共同構成整個城市的設計內容。
2.1城市規劃設計對建筑設計的約束指導性
因為建筑設計是城市規劃設計的組成部分,因此城市規劃設計對建筑設計具有約束指導的作用。城市規劃設計著眼于整個城市空間、土地資源的分配利用,對建筑設計的整體目標和任務具有指導性、約束性的特點,例如在建筑設計場地使用規劃上,綜合安排建筑設計涉及的整個環境內容,包括建筑本身、交通運輸系統、活動設施、休閑綠化園林以及工程系統等。在符合城市建設與相關法律法規的條件下,對建筑整體環境進行詳細的規劃設計。城市規劃設計偏向與城市環境整體的協調統一,忽略建筑具體的形態設計,但又要求具體建筑形態服從于整體的設計規劃,以保持城市風貌的完整統一,因此對建筑設計具有約束性的作用。
此外,城市規劃設計是一個系統整體的設計過程,考慮城市未來發展目標與長期可持續的發展目的,并沒有針對具體的建筑形態,因而對建筑設計過程與理念起到了一定的引導作用。城市規劃設計不僅能夠促進建筑設計過程中對土地的合理利用,而且促進建筑設計在不破壞城市風貌的條件下,朝著滿足方便舒適居民生活工作,建筑群落美觀大方,并與自然環境、城市整體文化特征共同構成和諧共存的友好生態系統的方向發展。
2.2建筑設計在城市規劃設計中的影響
建筑設計在城市規劃設計中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建筑設計對城市規劃設計的影響以及對場地設計的制約上。國內建筑行業在隨著國家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出現了諸多的問題,例如一味追求個體建筑的外在藝術效果,忽略了建筑所處的地理位置環境以及地域特色。雖然建筑單元在設計上創意十足,新穎奢華,但卻與整個城市景觀格格不入,給城市整體形象造成諸多負面影響。建筑元素是城市規劃設計的主要基礎,在進行建筑設計過程中要注意不同的建筑整體之間在立面效果、色彩以及環境的整體結合。
從內容上來說,場地設計是將建筑設計中的建筑單元內部設計除外的所有設計活動,因而其受到建筑設計不同程度的制約與影響。場地設計條件的分析主要是對建筑單元基礎資料的搜集整理分析,確定建筑設計中的各種影響條件,為建筑設計成果的合理打下堅實的基礎。場地設計條件包括自然條件與建筑條件兩部分,為滿足相關的建筑設計要求,必須對場地設計條件進行改造與重新規劃,促進各個建筑要素以及各個建筑間能夠形成和諧統一的有機整體。
2.3正確處理城市規劃設計與建筑設計關系
正確處理城市規劃設計與建筑關系主要從科學對待城市規劃設計、建筑設計服從城市規劃、建立相關的設計方案評審制度三個方面進行。
城市規劃設計活動是針對社會空間以及物質空間可持續發展而進行的一項社會實踐活動,包含了對整個城市結構從策劃到維護的所有元素。在城市規劃發展過程中,設計過程逐漸將越來越多的內容與方法融合進來,實現從單一的形態設計到整個形態功能全面發展的綜合設計。城市規劃設計強調將不同的元素進行組合分配,形成有機整體,不僅考慮單個物體元素的特點,而且考慮不同物體元素間的關聯,因此,在進行城市規劃設計過程中,一定要采取科學認真的態度。
城市規劃設計的出發點是動態協調解決各類建筑之間的聯系,統一整個建筑區的整體形象,并將生態因素、可持續發展觀點融入到城市未來的發展、文化歷史的傳承中。建筑作為城市要素之一,在進行設計過程中必須服從于城市規劃設計內容,考慮建筑的外部大環境與整個地域特點。
城市規劃設計以及建筑設計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整個城市的外在形象以及長遠發展,因此必須建立一套設計方案評審檢查制度,對設計方案組織專家進行專業評審。評審過程包括建筑設計是否符合城市規劃設計內容、建筑設計方案本身是否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是否符合設計任務書的要求,建筑設計內容是否與周圍環境形成統一的生態系統等。只有嚴格設計審查制度,才能保證建筑設計與城市規劃設計的有效進行。
3.總結
城市規劃設計與建筑設計密不可分,城市規劃是建筑設計的總體綱領,建筑是城市規劃實施的主體,只有明確了兩者之間的聯系與區別,才能實現城市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才能跟上中國經濟建設日新月異的步伐。
參考文獻
[1]吳彥宏.城市規劃設計與建筑設計的關系探究[J].江西建材, 2012,03:50-51.
關鍵詞:城市規劃;城市設計;建筑設計;關系
建筑能夠代表一個城市的形象,是城市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城市建設發展需要,城市開始了各類建筑的設計建造,既豐富了城市景觀又促進了城市的發展,城市規劃設計和建筑設計二者關系的好壞,會直接影響到城市形象的好壞。
一、關于城市規劃設計與建筑設計關系的分析
(一)城市規劃設計與建筑設計的概念
所謂城市規劃是對整個城市的全面部署,主要包括城市的未來發展、資源管理、布局規劃、以及各類工程建設規劃等內容。
所謂城市設計是把對城市空間環境的質量進行提高和改善作為目的,按照城市的整體規劃和城市的社會生活、城市中居民的行為以及空間藝術而對城市進行的、綜合性的形體規劃設計。城市設計意在為城市居民提供更加衛生、舒適、優美的空間環境。
所謂建筑設計是進行建筑施工之前,建筑設計人員需要根據建筑目標,通過對施工中以及完工使用中可能會遇到的或者當前存在的一切問題作出預先設想,提前就此類問題進行應對方案的設計等,并以圖紙、文件的形式予以體現。
(二)城市規劃設計與建筑設計的關系
城市規劃是一個具有較強科學性與專業性的綜合性學科,它目前正處于逐步完善、發展階段。城市規劃涵蓋了多個方面,包括政治、經濟、文化以及社會生活等。建筑設計與城市規劃二者共同性在于:二者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都區別于其它項目,是相對獨立的。前者主要是對城市點、面問題的解決。后者是對城市面、線問題的解決。
建筑設計與景觀設計二者是城市建筑規劃實現的途徑。城市規劃管理簡單說就是城市的規劃行政部門進行通過政府行為的監督和管理,監督和管理對象是城市規劃、建筑設計這兩方面。同時所要做的是在城市規劃、建筑設計之間出現矛盾時要進行協調解決。
二、合理調節城市規劃設計和建筑設計兩者間的關系
(一)正確看待城市規劃設計
城市規劃在城市的建設與發展中處于龍頭地位,由此可見,城市規劃對一個城市的重要性。伴隨著城市化的發展進程的加快,城市規劃設計涉及的內容更加綜合化,城市規劃設計的方法更具包容性。相對于以前的單一形態設計,現在更多注重的是綜合性的設計。城市規劃設計主要應該注意以下幾點:城市功能區的劃分、交通線路以及設計的建筑物的體量、比例、尺度、造型、色彩、材料與空間等因素。城市規劃設計水平高則城市的建設好,反之則城市建設差,所以說城市建設與城市規劃二者之間有直接聯系,城市規劃設計既是城市建設的基礎又是建筑設計的依據。目前國內的城市設計規劃經過審批之后需要執行長達十年之久,所以說在進行審批的過程中,需要科學、認真。現在的城市規劃工作具有了法律性,已被納入法制化范疇中,具有了繼承性、連續性。
(二)城市規劃設計是建筑設計的前提、依據
建筑是一個城市景觀中最為重要的構成因素,建筑作為一個城市的象征主要在于建筑本身的歷史性、地理位置以及建筑的外觀等因素。建筑在建造之前需要建筑師的設計規劃,而目前的建筑師過于注重方案本身,忽視了人文和環境因素。
國內的大多數城市建筑面臨整體形象模糊不清、沒有重點的問題,歸根結底在于建筑設計師忽視了整體環境因素,對于周邊環境不了解,過于凸顯個人想法,難以與整體相融合。所以說城市規劃設計既是建筑設計的依據,也是建筑設計前提,建筑師需要服從城市規劃設計的理念。作為建筑設計師來說,在進行建筑設計時,無論建筑是單體的還是群體的,都應該充分考慮周邊大環境與建筑范圍內的小環境這兩點問題。同時城市的規劃管理者,應該提高自身的決策水平以及整個社會的審美觀,對建筑物的評價好壞不能單純看它是否獨一無二,是否新穎奇特,大家應該相信,有了城市規劃設計的正確指導,同時設計時對周邊環境的考慮,建筑設計定會達到很好的效果。
(三)建筑設計應以城市設計為指導
城市規劃就是對城市土地與空間兩種資源的合理、有效利用的基礎上,對各項建設和城市功能布局的協調所做的全面部署與安排,因此城市規劃更為注重社會整體的平衡,城市規劃不以個體的突出為重點,意在總體協調。
目前的城市建設多是由多個并不一定有關聯的個體項目構成,這樣的設計沒有考慮到整體與個體的聯系,實質上這樣的建筑設計具有極強的個人主義的取向。若是直接用城市規劃對一些建筑設計或是微觀的項目建設作指導,很容易導致彼此脫節,最終影響到環境品質,這時候就需要有一個連接兩者的紐帶,中間層面的現代城市設計就是為了緩解這一問題而逐漸發展起來的。
(四)設立建筑設計方案評審制度
建筑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城市的形象,所以為了保證高質量的建筑,建筑設計方案評審制度更應該盡快確立,專家對建筑設計的方案進行綜合評審主要有兩點:第一,設計方案能否滿足城市規劃設計的要求,第二其方案本身的設計與設計任務書的要求是否符合。通過評審對建筑設計進行好壞的評定。在最后進行決策時,還應該對建筑物本身的特征、是否與周邊環境協調兩點進行考慮,因此管理者應該提高自身的決策水平,確保正確的價值取向。
(五)促進建筑設計和城市設計二者之間的有效融合
首先,促進建筑設計與城市環境的相互融合。建筑設計師進行設計多是按照自己的主觀意識為主,重視視覺效果。但是在很多情況下都會忽視建筑設計與大環境的相互融合。新設計的建筑要做到:整體輪廓和周邊建筑物之間要有所呼應,色彩與環境的協調,考慮它的線條是否與環境的肌理相符;建筑物本身細微環境的處理;對所設計建筑物的空間合理布局。
其次,建筑設計要把城市的的風格體出來。對于不同的城市來說,其建筑設計的風格也各有不同,但是無論是什么樣的建筑風格,每個城市都要擁有區別于其他城市建筑的獨特風格,這也是對城市的文明發展的體現。為了符合居民對于城市的審美要求,建筑結構需要以不變應萬變,能夠在視覺上先對人們產生沖擊。
最后,建筑設計要科學、合理的看待城市的規劃設計。城市規劃設計包含很多內容,隨著城市規劃的不斷發展,有了更多類型的城市規劃設計,對建筑的空間分配也加強了要求,因此,建筑設計要依照城市規劃設計進行,正確認識二者之間的關系,促進二者協調發展。
結束語
城市的規劃設計對城市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城市建筑設計應該以城市規劃設計為指導。建筑設計需要與城市的環境之間相互融合,建筑物是對一個城市風格的充分體現,城市是大家賴以生活的空間,因此對城市有了更高的欣賞要求,所以建筑的設計也要滿足人們的要求。正確的看待建筑設計與城市規劃設計二者之間的關系,為了建設一個更加合理化、更加美好舒適的城市作出努力。
參考文獻:
[1] 全廣君.可持續發展的城市與建筑設計[M].東南大學出版社,2008(12).
[2] 王建國.現代城市設計理論和方法[M].南京:東南大學出版社,2001(08).
[3] 侯幼彬,李婉貞.中國古代建筑歷史圖說[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