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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任何行業從業人員,職業道德都是其要遵循的最基本的規范。然而,無論是我國對會計人員的教育中,還是會計人員工作的企業環境中,會計職業道德誠信建設都沒有得到重視和關注,甚至完全忽視了這一重要內容。目前我國對會計從業人員的教育,關注強調的是會計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操作技能的學習,對數據的掌握和處理的能力。在具體的工作中,會計人員要處理企業的賬目問題,為企業利益服務是其工作宗旨,以確保自身利益為目的,遵照企業需求,處理會計問題,完全忽視會計人員應遵守的職業道德和誠信,根本原因是會計信用的缺失和職業道德素養的短缺。
二、會計職業道德誠信建設的重要性
(一)有助于推動會計行業風氣向正確的方向發展
會計職業的道德誠信指的是,在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會計從業人員行為的約束之外,會計從業人員本身能夠做到的自我約束行為,不斷提高自身職業素養的一種道德規范。法律法規規定的是會計從業人員日常工作中“必須做”的工作,而會計職業道德誠信是從從業者自身出發,通過其所受過的教育,社會風氣和習俗,以及會計從業者本身所擁有的榮辱觀等方面來約束自己,理解從業過程中“應該做”的工作。會計從業人員本身職業道德誠信的提升,可以讓會計從業人員在法律規范的基礎上,正確執行其工作權利及義務。在會計職業生涯中始終保持高尚的道德素養和誠信原則,與行業中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保持距離,始終持有誠信的工作態度,杜絕徇情枉法和的行為,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共同推進會計行業職業道德的提高,誠信建設的發展,糾正行業的歪風邪氣。
(二)有助于我國經濟的健康發展趨勢
我國經濟發展內容,包括政府、企業和人民,三者在經濟發展過程中都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同時會計信息已引起了政府、企業和人民的高度重視。從政府的角度來講,所涉及到的內容有國家稅收,國家經濟策略,國家經濟的發展,國家經濟宏觀調控等方面;從企業的角度來講,涉及到的內容有企業本身的決策和發展;從人民的角度來講,涉及到的內容有人民的投資和借貸等。從而,提高會計職業道德誠信建設,不僅可以提高會計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誠信素養,提升會計信息質量,還可以保證會計信息利用者得到準確的會計信息,進而做出科學準確的選擇,保障我國社會經濟的穩定健康的發展。
三、加強會計職業道德和誠信建設的策略
(一)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增強監管力度
我國現有的會計行業法律法規并不完善,給一些道德誠信薄弱的會計從業人員提供了機會,讓其有機可乘,降低了其觸犯道德誠信的成本。若要徹底杜絕這類事情的發生,就要將健全行業制度和完善法律法規結合起來為出發點,細化相關的準則和規范。這樣不僅為會計職業道德誠信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據,還可以推進會計職業道德誠信體系的建設。在相關法規和規范細化的同時,也需增強監管執行力度,對違反道德誠信的行為,加大處罰力度,提高觸犯道德誠信的利益成本。此外,有關部門在監管工作進行過程中,必須轉變傳統的監管方法,在加大大眾輿論監督的同時,還需加強內部監察,如相關的部門審計、稅務監察等,將這些相關的部門協同起來,共同監管監察,提高監管力度及監管效率,發揮監管部門的作用,有利于糾正社會風氣和行業風氣。
(二)加強會計職業道德誠信建設
誠信不僅是中華名族傳統美德,也是整個社會的靈魂,處于會計職業道德的核心位置。在會計從業人員的具體工作中,不管是對原始資料的登記,還是報表的編制等工作,會計從業人員所反映的數據都必須是屬實的,如實的反映真實的數據是其基本職業道德,客觀公正的進行工作,切不可弄虛作假。會計職業道德誠信建設,需要社會、國家、個人三個方面的協同來實現,需遵循的基本原則“誠信為本,操守為重,講求原則,不做假賬”,創建誠信社會,為會計活動提供一個良好的工作氛圍,會計從業人員也要不斷提高自身的道德誠信。
四、結束語
雖然網絡營銷模式的發展速度驚人,并有與傳統商品交易模式二分天下、甚至取而代之之勢,但也應該看到,網絡營銷并非是萬能的和沒有瑕疵的,相反,網絡營銷也存在著致命的缺陷和短板,那就是網絡交易過程中的商業誠信問題。可以說,商業誠信問題一直伴隨著網絡營銷和電子商務的成長,如影隨行地掣肘著網絡營銷的發展和機制完善。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互聯網泥沙俱有,網絡詐騙損害了網絡營銷形象。建立在信息技術基礎上的互聯網是一個包容無窮信息的虛擬空間,與現實空間不同的是,這個空間具有隱蔽性、不確定性和不可靠性,這種特點使很多不良企業和商家找到了可乘之機,在互聯網上借網絡營銷之名,行欺騙不法之事,或提供虛假銷售信息,或低價誘導客戶,從而達到騙取消費者錢財的目的。這在很大程度上損害了網絡營銷形象,致使許多消費者對網絡營銷持謹慎戒備態度,從而影響了網絡營銷的市場秩序以及健康發展。
第二,網上銷售的商品質量良莠不齊,低質產品充斥其中。許多企業和供應商為了達到銷售目的,賺取經濟利益,利用網絡難于監管的漏洞,在網絡低質商品信息,使網絡成為低劣商品的集散地;而消費者買到這些低劣商品后,退貨及投訴又比較困難,這在很大程度上傷害了消費者的對網絡購物的信心。
第三,網絡營銷的客戶服務意識缺失。許多企業和商家熱衷于通過網絡營銷的方式銷售商品,但對售后服務卻采取冷漠甚至是置之不理、逃避的態度,這讓很多消費者“很受傷”。例如,很多商品在通過實體店或者傳統營銷模式售出之后,商品售賣方會給予消費者“三包”服務承諾,消費者遇到問題可以依據這樣的承諾找到賣方協調解決。但在網絡營銷中,許多商家說一套做一套,或者就根本對類似的“三包”服務不予承諾,借以逃避責任。
2網絡營銷商業誠信缺失問題的原因分析
為什么在市場秩序越來越規范、消費者權益越來越受到保護的今天,網絡營銷還會存在上述諸多商業誠信問題,使很多消費者對網絡銷售的商品缺乏信心甚至忌憚呢?其實這和網絡營銷的一些有別于傳統營銷模式的固有特點有關。本文接下來試著探究一下網絡營銷的商業誠信缺乏問題的形成原因。
2.1網絡營銷市場監管難度較大,缺乏有效管理機制
互聯網信息量大、魚龍混雜,又屬于一種虛擬性的空間,因此要有效地監管難度較大,必須要花費巨大的人力、物力、財力;從現實角度而言,目前我國對網絡營銷的監管機制尚不完善,對網絡營銷企業和商家銷售資質把關不嚴,基本信息備案、市場保護等工作力度不夠,這都給一些不良企業和商家提供了可鉆的空子;再者,因為互聯網技術發展日新月異,監管部門由于技術更新滯后等原因,不法商家可以通過一些新的技術平臺和技術能力,繞開和逃避相應的監管,宣傳和銷售一些不法的、低劣的商品,甚至直接欺騙消費者。
2.2相關法律法規滯后,對一些違法網絡營銷界定模糊,缺乏執法依據
當今社會,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的發展時效不是以年計,也不是以月計,準確說應該是以天計甚至時計,這就致使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隨時都面臨滯后的困局。我國早就頒布了《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等相關的法律規范,但這些法律法規僅僅從宏觀上界定了互聯網行為的相關規范,但面臨新的技術、新的網絡行為,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力有不逮的尷尬。
2.3企業商家與消費者雙向意識的淡薄,共同造就了網絡營銷的誠信困局
許多企業商家法律意識淡薄,認為通過網絡拓展銷售渠道,便捷而有效果。但他們沒有真正意識到基于網絡的銷售和基于實體店、線下渠道的銷售一樣會受到市場法律法規和商業倫理的制約。正是這種認識的偏差和意識的淡薄,使企業和商家不惜鋌而走險,利用網絡營銷的方式,傷害消費的權益。從消費者的角度而言,由于很多人對網絡營銷認識不足,加之技術手段欠缺,容易走進不法商家布好的圈套;上當后又找不到有效維權的方式和手段,只好不了了之,這樣反過來又縱容了不法企業和商家的不良行為。
3網絡營銷中確立商業誠信的方法
3.1健全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網絡市場監管
首先,要根據信息技術發展的新形勢,不斷健全和完善網絡營銷的法律法規,對網絡市場進行動態化管理,引導企業和商家依法營銷、遵循市場規律開展市場活動;同時,網絡營銷監管部門要在既有的互聯網相關法律法規的框架下,積極針對網絡營銷技術更新快、市場變化快的特點,更新監督執法觀念,創新監督技術手段,對網絡營銷進行及時有效的監督和管理,使網絡營銷企業和商家能夠在陽光下進行市場運作,接受監管部門的約束和管理。網絡營銷在本質上屬于市場商業行為的一種模式,因此,它必須接受相應主管部門的管轄。對企業或商家在網絡上從事的市場營銷活動,必須和管理傳統的市場一樣,依法辦事,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樣才能夠維護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保證公平正義的競爭,從而維護消費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穩定發展。
3.2加強市場和商業道德宣傳,提高消費者維權意識
對于企業和商家,要大力宣傳弘揚市場道德和商業道德,鼓勵他們誠信經營、合法經營,以正當的、法律許可的網絡營銷渠道和手段,通過網絡策劃、包裝、銷售,為消費者提供更多更好、價廉物美的商品,在服務群眾、促進市場經濟繁榮的基礎上,使自身獲取到正當的利益回報。要通過各種宣傳渠道,尤其是網絡宣傳工具向企業商家普及網絡營銷法律法規,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隨時警醒,讓他們在經營活動中不觸及法律的紅線和道德的底線。另外一方面,要對消費者進行消費維權普法,提高他們的維權意識,保護自身的權益不受侵犯。當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和辨別能力提高了,不良商家通過網絡營銷欺騙、傷害消費者的空間也就被壓縮了。
4結語
關鍵詞:會計誠信 危害 成因 防止對策
會計行業不再是簡單的收支核算和賬務處理,而是遵循會計準則,嚴格按會計制度辦事的財經行為。
一、會計誠信缺失的危害
1 危害市場經濟的運行秩序
市場經濟既是法制經濟,又是信用經濟。沒有信用,市場經濟就無法維系。近幾年來,造假賬,造假報表,虛列資產和權益等會計信息失真現象比較嚴重,出現了一些貪污受賄、偷稅漏稅、挪用公款等不誠信行為。從中國的鄭百文、瓊民源、銀廣夏,到美國的安然、默克及法國的維迪旺,社會各界對會計失信的譴責此起彼伏。大量的會計信息失真,不但影響了國家稅收,并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國家經濟決策與實際的經濟狀況偏離,已經成為一顆“毒瘤”,嚴重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
2 危害投資者利益
對于中小投資者而言,他們以經過審計后公布的會計報表及公司披露的各種會計信息作為投資參考。如果會計信息失真,那么投資者予以信賴的投資依據將嚴重損害他們的切身利益。就安然事件來說,安然在申請破產保護后,安然的資產將優先繳納稅款、償還銀行借款、發放員工薪資等,價值已經趨近于零的公司再經這么一折騰,普通投資者肯定血本無歸。安然公司的破產也沖擊了各有關的主要金融機構,包括投資銀行、商業銀行、養老基金和共同基金。對于投資者而言,他們投資的主要依據是經審計后公布的會計報表,而會計報表的失真,將直接導致投資者的利益受損。
3 危害會計人員自身利益
如果會計人員不能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注冊會計師不能對所審計的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公允評價,那么按照“刑法”、“會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會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
二、會計誠信缺失的原因
1 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
目前,我國對于會計造假的行為處罰力度比較薄弱,往往是重經濟處罰,輕行政法律處罰;重單位處罰,輕個人處罰;重內部處理,輕公開處理,最主要還是依靠監管部門的行政處分來打擊會計造假行為,對責任人的民事處罰與刑事處罰力度不夠,缺少法律追究機制,因此不能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應借鑒國外的成熟經驗,結合我國實際,修改、完善相關法律和規章,加大對造假者的處罰力度,使其造假的預期成本遠遠大于其造假的收益,對相關責任人要處以重罰,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使造假者無利可圖,并根據《會計法》的規定追究單位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切實從根本上防止造假行為。
2會計人員缺乏職業道德精神
一方面,我國有些會計人員受到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缺乏敬業愛崗、精益求精的工作精神和嚴謹的職業習慣,記賬不符合規范,賬簿混亂、報表擠數等等,這樣的結果直接導致會計信息的失真。甚至有些會計人員為了追求物質利益,不顧一切地故意偽造、變造、隱匿、毀損會計資料,利用職務之便監守自盜,大肆貪污、挪用公款,最終走上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另一方面,據調查顯示,對于很多會計造假的行為,大部分會計人員是沒有主觀故意的,因為在其所工作的單位中,其與單位負責人處于從屬地位,這樣的地位使得有些會計工作人員是受到授意、指使、強令而造假的,要恪守職業道德,不少會計人員是很難做到。雖然也有些會計人員因缺乏職業道德而造假,但究其根源還是手握大權的幕后指使人所造成的。
三、會計誠信缺失防治對策
1 加強會計職業道德建設和開展會計誠信活動
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追尋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道德規范,這是會計道德中最重要的一條,恰恰也在這條上普遍存在問題,所以應對單位負責人,會計人員和注冊會計師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加強對會計職業道德規范、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他們的思想道德水平,在會計專業和會計繼續教育時增加會計職業道德和誠信的相關課程,進行配套教育,樹立法律意識和誠信意識。
加強職業道德建設,樹立會計人員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使每位會計人員心中都有一種無形的力量,充滿正義感和責任感。通過職業道德建設,使會計從業人員從“要我誠信”變為“我要誠信”。加強會計職業道德建設,要把職業道德教育納入每年的會計繼續教育內容之中;加強會計職業道德建設要從大專院校中會計專業教育就開始抓起,不僅教其會計工作能力,而且要育其職業道德。
2 完善會計法律法規
當前,我國的會計法律法規的建設基本上已經形成了以會計法為核心,其他法律法規協調配套的初步形態。但是,在一些問題上,會計法律法規依然還有一些需要修訂和完善的地方。一是要規范會計信息標準,會計法作為會計的核心,一切都以其為核心,規范的會計信息標準才能讓會計的核算更加科學準確,適用性更廣。二是要建立統一的會計核算制度,《會計法》第 50 條明確提出“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是指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會計法制定的關于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工作管理的制度”,這是因為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是于我國目前的會計環境相適應的,我國的經濟體制和我國正處于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過渡時期的國情相吻合的,并且,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我在我國 60 多年來會計管理成功經驗和現代會計的精華有機結合的。三是要結合當前的實際,隨著經濟的發展科學的進步,當代社會已經步入了信息化時代,如何與時俱進,使得會計法成功地從傳統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中摸索一套信息化、網絡化、數字化的會計模式,這是需要深刻分析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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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張雷,呂國梁《.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的成因分析與對策思考》,鹽城工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3(4).
為“兩宜”城市和“兩區”建設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根據文件精神,結合我市機構編制工作實際,現將今年我辦依法治市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強守法誠信宣傳教育,弘揚法治精神和誠信觀念
緊緊圍繞我市2013年依法治市工作主題,積極開展“守紀律、講誠信”主題實踐活動,突出工作重點,抓住薄弱環節,嚴格依法辦事,切實加強守法機關和誠信機關建設,確保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在本單位得到全面、正確的實施。切實加強機關干部職工的守法誠信教育,通過舉辦法制講座、法律知識競賽、法律咨詢、法制園地等多種形式,引導他們增強法治觀念和誠信意識,在全機關營造尊重法律、崇尚法治、自覺守信、扶持誠信的濃厚氛圍。
二、加大宣傳力度,提高事業單位依法登記的自覺性
進一步加強對事業單位依法登記工作的指導,全面推行“陽光登記”,充分利用事業單位年度檢驗、實地核查、網上登記、日常變更等時機,通過告知、解答等方式,為事業單位解疑釋惑,提高登記工作質量與登記效率,提升登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全力維護《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權威性。通過事業單位在線網站,使事業單位通過網上公布的相關法律法規和網上登記信息全面了解事業單位登記工作,提高事業單位依法登記的自覺性。繼續做好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培訓工作,通過培訓,加大對事業單位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不斷推動事業單位依法履行公益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責。
三、以網上登記為突破口,全面規范事業單位登記工作
開展事業單位網上登記工作,有助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登記申請行為,縮短辦事時限。本著服務社會、便于事業單位開展登記工作目的,今年,將繼續做好事業單位網上登記管理工作,加強對事業單位和縣(市)區網上登記流程的指導,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深入研究,進一步完善網上登記數據庫,實現網上登記工作的規范化。同時,加強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在提高工作人員法律法規應用水平的同時,加強對網絡知識和網絡應用能力提高的認識,通過嚴格執行規范程序,確保事業單位能夠正常開展各項業務工作,推動社會公益服務和社會管理事務的發展,為“兩宜”城市和“兩區”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關鍵詞]政府誠信市場經濟秩序作用
市場經濟秩序是指市場經濟中用以約束和調整市場主體行為的規范和準則的總和。規范的市場秩序是市場順利運行的基礎。市場秩序主要體現為信用秩序和法律秩序。不論是信用秩序還是法律秩序的建立和維護,都以誠信為基礎。在所有的誠信中,政府誠信是最關鍵的。本文就政府誠信在市場秩序形成中的作用做一簡要論述。
一、政府誠信在社會信用秩序形成中的作用
誠信是市場經濟的靈魂。政府的誠信則是整個社會誠信的基礎。在一個政府信用失范的社會,不可能建立起規范的市場經濟秩序,也不可能實現政府的有效職能。因為政府信用對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良性運行具有主導作用。
現代社會是契約社會。契約既包括社會內部各公民之間的契約,也包括公民和政府之間的契約。按照在民的基本理念,人民把權力委托給政府并承諾做一個守法的公民,這是有條件的——政府和國家權力機構必須守信。如果政府和國家權力機構帶頭失信,不遵守承諾,那就必然失去人民的信任,更為嚴重的是,還會進一步導致人們彼此之間,以及人們對政府和國家的失信,比如相互欺騙,違法亂紀。如果出現大規模的政府官員的、失信于民的現象,而人們對此又無可奈何的話,那就會使政府陷入嚴重的信用危機,而且,人們會學習、模仿政府,導致整個社會信用崩潰,誠信全無,最終危及到市場經濟秩序的一個重要方面——社會信用秩序的建立。
政府在市場中的身份是雙重的。一方面它是市場主體,也就是人們說的“運動員”,另一方面它更是社會經濟運行的管理者,也就是人們說的“裁判員”。政府的這種特殊身份,決定了它在市場經濟中的重要地位。也正由于此,在市場誠信體系建設中,政府誠信就是關鍵的一環了。源于它在市場中的雙重身份,政府誠信也可以概括為兩種情況:一是作為市場主體,必須以身作則,遵循市場規則,樹立誠信為本,服務社會的觀念;二是作為管理者,制定和執行游戲規則時必須講信用,不能朝令夕改,隨意行政。這是政府在社會信用體系中主導作用的具體體現,也是規范的市場秩序得以建立和維護的關鍵。
政府誠信還具有公權效益,這會極大地促進市場秩序的形成。由于政府的特殊位置,它的誠信得到認可和尊重的話,公共政策的誠信就順利和成功。相反如果它的誠信受到質疑和挑戰,那么公共政策的貫徹就大打折扣,公權的合法性就受到威脅。這就是政府公信力。在市場秩序的建立和維護中,政府要求公民遵守一定的規范,通過倡導良好的社會風俗和道德習慣等非正式規范使公民行為自覺遵從一定的社會約束。作為倡導者,政府應該是實踐這些規范的榜樣。一個本身假、大、空的政府,人們是不會遵從其倡導的文明守信的規范的。
二、政府誠信在市場經濟法制建設中的作用
政府通過制定法律法規,確立市場游戲規則,用這些規則懲惡揚善,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市場經濟健康發展提供完善的法制基礎。因此,政府既是市場規則的制定者和維護者,也是市場規則的執行者和監督者。所以不僅要求市場主體要講信用,恪守誠信原則,而且作為具有雙重身份的政府自身更要率先垂范,依法行政,充分尊重和保護各市場主體的自,使各市場主體自覺遵守市場交易和競爭規則,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政府為了建立和維護市場秩序,除了通過倡導良好的社會風俗和道德習慣等非正式規范約束人們的行為之外,還要通過制定法律強制規范人們的行為。作為正式規范的法律法規制定者的政府來說,誠信與否就關系到正式規范——法律法規的公平與公正,以及在此基礎上的整個社會秩序當然也包括市場秩序的合理性和科學性,一個本身違法亂紀、目無章法的政府,當然不能勝任法律法規制定者的角色,完成市場秩序的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