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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開展衛生系統“*”普法宣傳教育
全區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全面啟動“*”普法工作,認真開展憲法、國家基本法律、衛生法律法規以及《法治*建設綱要》的普及宣傳,采取多種形式組織醫務人員認真學法、切實守法、自學用法,著力提高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要增強廣大干部職工參與法治*建設的責任感和自覺性,營造人人關心法治*建設、人人參與法治*建設的氛圍。
二、繼續深入開展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
非法行醫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危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衛生行政部門作為牽頭部門,將繼續深入組織開展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黑診所”、游醫、假醫,以及借助虛假宣傳、義診活動招搖撞騙、誤導和欺騙患者,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醫活動;配合公安、工商部門打擊“醫托”詐騙行為;全面整頓性病、醫學美容市場;進一步整頓和規范醫療服務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三、認真開展專項治理,切實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堅決治理醫藥購銷領域的商業賄賂行為,是整頓規范市場秩序、凈化醫療服務環境、緩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重要的措施。全區衛生系統要把思想統一到中央、省市和區委、區政府關于治理商業賄賂的決策和部署上來,按照上級統一要求,抓好組織準備、動員教育、自查自糾、整改提高四個階段的工作,切實將這項關系醫療衛生發展大局的重要工作抓緊抓實抓好。
四、積極預防和調處醫患糾紛,構建和諧醫患環境
為進一步規范社區的就醫秩序,構建舒適和諧的就醫環境,嚴厲打擊非法義診,確保社區群眾的健康安全。現根據路街道具體情況,制定以下實施方案,望各單位抓緊落實,確實做到該項工作長效常態管理。
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為指導,以《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為準繩,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將依法嚴厲打擊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非法義診作為關心群眾,規范市場秩序,促進社區和諧和發展的大事來抓,切實維護群眾的利益,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
二、組織領導
為更好地開展打擊“非法義診”,街道成立專項工作小組。街道辦事處市政衛生科科長潘嘉明為組長,具體職能部門:衛生監督所、工商所、食監所、城管所、監察隊、派出所等。街道所屬各居委、文化宮劇院、大型商場賓館等單位積極配合,確保打擊“非法義診”取得成效。
三、工作職責
打擊“非法義診”,采取聯合整治行動,各職能部門依據職責嚴格執法,各相關單位積極配合。
1、街道市政衛生科:全面負責組織協調工作,并做好各單位、群眾來信來訪的接待及回訪工作。
2、衛生監督分所:為一般案件的承辦單位,依法查處各類“非法義診”行為。
3、工商所:特殊案件的辦理,如涉及其他經濟的案件,與衛生監督所共同協商辦理。
4、食監所:案件中涉及藥品、醫療器械的,由食監所負責處理。
5、城管、監察隊:積極配合聯合執法行動開展。平時加強對路面街道的巡查,如發現“非法義診”及時匯報。
6、派出所:維持執法秩序,保障每次聯合執法順利進行。涉及危害群眾生命安全及傷害的“非法義診”由公安部門查處。
7、街道轄區內各居委(小區)、市場、文化宮劇場、大型商場賓館等單位自覺履行職責,堅決抵制非法義診行為,從源頭上杜絕,不為利益所惑,不出租場地,發現非法義診現象,及時舉報。居委干部要做好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群眾的意識,自覺抵制“非法義診”、無證行醫、醫托等行為,保障自身的健康安全。
1對象和方法
1.1校驗對象
轄區內醫院、衛生院19所(民營醫院2所),醫院、衛生院下設的診所30家,社區衛生服務站56家,廠礦學校醫務室(衛生所)31家,個體診所51家,門診部7家,防保所3家。以這197家醫療機構作為校驗對象。
1.2校驗內容
校驗內容主要有執業情況、用房面積及流程、消毒隔離、醫療廢物管理、各類制度及登記等。
1.3校驗方法
由衛生局醫政科和衛生監督所醫政執法科共同組成校驗小組,按年度校驗內容分片進行現場檢查。
2結果
2.1一般情況
197家醫療機構校驗結果,合格170家(占86.3%),基本合格22家(占11.2%),不合格5家(占2.5%),合格和基本合格率為97.5%,(表1)。
2.2分類
按照校驗內容對醫療機構的執業情況(主要是醫生、護士資質)、用房面積及流程(用房面積是否符合相關標準、功能區設置是否合理)、消毒隔離(醫療器械是否按照消毒規范操作、保存等)、醫療廢物管理(是否按規定分類存放、是否送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集中銷毀等)、各類制度及登記(各類規章制度是否齊全、各類消毒是否有登記等)6個方面檢查結果見表2。
2.3處理
對合格的醫療機構,區衛生行政部門簽署校驗意見,作出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決定。對基本合格的醫療機構,區衛生行政部門在限期整改期滿后,按《校驗意見書》要求整改內容上門復查,符合整改要求的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對不合格的醫療機構暫緩校驗1個月,期滿后上門復查,根據復查結果作出相應處理。
3主要問題
在此次校驗中,民營醫療機構、基層社區衛生服務站、內設醫療機構問題較多
3.1民營醫療機構
3.1.1執業情況在197家醫療機構校驗中,民營個體醫療機構問題相對突出。由于個體診所執業人員流動性大,大多采取離退休人員作為專家隊伍,而招聘剛畢業的學生作為基礎人員,從而導致使用非衛技人員情況存在,使用新畢業生(尚未取得執業資格)單獨上崗,有的執業醫師、護士未變更注冊。尤其是個體診所執業護士資源缺乏,因為護士變更注冊權限在省一級,需要一定時限,往往等到注冊變更到位時,護士已經流動到其他地點執業。在檢查中還發現個別民營醫療機構為謀取利益超范圍經營,未經許可擅自開展性病、人工流產等診療活動;有的甚至雇用“醫托”違規經營,極大的破壞正規的醫療市場,給社會造成不好影響。
3.1.2消毒隔離
3.1.3各類制度及登記
3.2基層社區衛生服務站
基層社區衛生服務站執業醫生大多為鄉村醫生,專業水平有限,導致重治療、輕預防的現象。個別鄉村醫生為了追求個人利益甚至拉病源在家擅自行醫,極大損害了基層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利益,直接導致社區醫療服務“六位一體”功能未能完全體現。
3.3內設醫療機構
在校驗的31家內設醫療機構中,廠礦衛生室情況相對突出。由于企業改制,衛生局撤銷了廠礦醫療協會組織,致使廠礦衛生服務日常醫政監督處于真空狀態。執業人員由于長期不參加各種醫學培訓,信息封閉、觀念落后,再加上廠礦衛生服務受企業本身發展所限,醫療服務只對內,不對外盈利,資金來源缺乏、致使醫療設備陳舊,診療活動不規范。
4對策
4.1提高從業人員法律、規范意識
衛生行政部門應加大對醫療機構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的培訓力度,提高醫療機構的法人和主要負責人的法律意識,提高貫徹相關法律法規的自覺性。規范醫療行為,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堅持依法行醫,堅持社會效益第一的原則,要以病人為中心,為社會提供良好的醫療服務經營者的衛生規范意識[1]。通過定期分批舉辦相關衛生法律、法規、條例規范的培訓班,把提供高質量的醫療服務作為發展的基礎,使醫療機構不斷更新管理理念,不斷提高醫療服務的水平、質量,為病人提供多層次,高質量的醫療服務。
4.2民營醫療機構應樹立正確經營理念
民營醫療機構是一種新型的醫療經濟實體,雖然是以盈利為目的,但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政府公立醫療機構的壓力。其自主決策、自負盈虧、獨立經營管理的模式,和公立醫療機構相比,有稅收較重,醫保定點受限制的特點[2]。在這種外環境下,必須樹立正確的經營理念,不應“重效益、輕管理”,應不斷加強硬件建設,靠自身的特點去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做到擇優聘用、寧缺毋濫,切實發揮在服務、人才、管理等方面優勢,樹立品牌形象,吸引病人。
4.3理順體制,加大醫政監督力度
當前醫療機構監督管理工作職能發生調整,各地對醫療機構監督執行主體不一,導致缺位、錯位、越位監督管理現象。應當將衛生監督員納入公務員管理,執法主體和執法隊伍合二為一,充分發揮衛生醫政監督職能,保證政令暢通,切實起到對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的長效監管。
4.4政府牽頭,多部門齊抓共管
由政府牽頭組織多部門齊抓共管加大監管力度, 衛監、藥監、工商、環保、物價、衛協和醫學會等多部門可形成齊抓共管的長效管理機制。在打擊無證非法行醫同時,加強對公立醫療機構和民營醫療機構的監督執法頻率和力度,對存在的違法行為嚴厲處罰。提高依法行醫的意識,進一步規范醫療服務市場,從而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經濟的醫療服務。
一、總體要求
按照“屬地管理、部門聯動、預防為主、教育疏導、重在調處、依法處置”的原則,由各級政府牽頭,綜治辦統一組織協調,以衛生行政部門為主,司法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密切配合,整合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種方式,開展集中排查治理醫患糾紛專項行動。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管理,加強醫院自身建設,尤其是醫務人員的醫德醫風建設;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引導患者及家屬冷靜對待醫患糾紛,依法維護合法權益;重點治理醫患糾紛突出、“醫鬧”現象多發的地方和久拖未決的醫患糾紛,嚴厲打擊以糾纏、沖擊醫院為手段謀取私利的“醫鬧”行為;建立健全預防和處理醫患糾紛工作機制,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醫患糾紛。要通過集中治理專項行動,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促進醫患關系和諧,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強醫療機構自身建設,從源頭上預防減少醫患糾紛
1.深化醫德醫風教育。縣衛生局組織全縣醫療系統開展為期一年的“改善服務態度,加強醫患溝通,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專項教育活動,要求各醫療機構和廣大醫務人員牢固樹立“一切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加強醫務人員醫德醫風和廉潔行醫教育,強化服務意識,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水平面。建立健全醫療服務社會監督評價機制,暢通患者投訴舉報渠道,定期征求患者對醫療服務和醫院管理的意見,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各種疑問,不斷提高患者的滿意度。
2.規范和加強醫政管理。嚴格遵守醫療服務管理法律法規,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醫政管理。縣衛生局要嚴格醫療機構和醫療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管理,禁止無執業資格的單位和個人從事醫療技術服務,確保醫療技師和醫療安全。各醫療機構要認真執行診療、護理技術規范和常規,從源頭上防止和減少醫療事故的發生。要加強醫藥價格管理,建立完善醫療費用查詢制度,杜絕不合理收費。
3.推進“平安醫院”創建。認真落實年省委宣傳部、省綜治辦、省公安廳、省衛生廳等7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創建“平安醫院”活動的實施意見》(綜治辦[]16號),進一步落實各項創建措施,深入推動“平安醫院”創建活動。縣直二級醫療機構和各鄉鎮中心衛生院要建立健全治安保衛機構和保安隊伍,及時排查和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及安全隱患,落實單位內部及醫院周邊的治安防范措施。堅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逐步推廣治安電子防控系統,提升整體治安防范的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醫患糾紛處置工作機制,有效化解醫患糾紛
1.建立預防和處置醫患糾紛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由縣綜治、維穩、宣傳、衛生、公安、司法、工商、城管、、民政等部門組成的預防和處置醫患糾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衛生局。聯席會議每季度召開1次,適時通報有關情況,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協調處理重大醫患糾紛。
2.建立醫患糾紛調解機制。以縣司法和衛生行政部門為主,建立行政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聯動機制,并組建醫患糾紛專業調解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司法局。建立醫學、法學專家庫,一旦發生醫患糾紛,由醫患雙方從專家庫中選定醫學、法律專家參與醫患糾紛調解工作。在二級以上醫院設立醫患糾紛調解工作室,配備專職人民調解員;其他醫療機構設立人民調解聯絡員,負責對本轄區內醫療機構發生的醫患糾紛進行調解。積極推行醫療責任保險制度,進一步推進醫療責任保險試點工作。
3.建立完善醫患糾紛處置機制。由縣公安機關和衛生部門牽頭制定處置醫患糾紛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公安、衛生、醫療機構及相關部門的職責,增強對醫患糾紛突發事件或的防控處置能力。各醫療機構都要成立由分管醫療安全的副院長負責的預防和處理醫患糾紛辦公室,明確專人負責,一旦發生醫患糾紛,要及時與公安、衛生、綜治等部門聯系。在二級以上醫院設立警備室,協助化解醫患糾紛,防止發生,依法處理擾亂醫院秩序、侵犯醫護人員人身安全和醫療機構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對醫患糾紛引發的刑事、治安案件,公安機關要及時趕赴現場處置。綜治、衛生等部門要協調相關單位及患方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共同做好處置工作。
4.全面清理排查和治理醫患糾紛。縣衛生局對本縣區域內的醫患糾紛進行全面排查,逐一建立臺賬,逐一分析原因,逐一制定調處方案。縣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辦公室要對排查出來的醫患糾紛,按照管轄權限,落實牽頭部門,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調處,并實行掛賬銷號制度,調處一個,銷號一個。對醫患糾紛突出、“醫鬧”現象嚴重的鄉鎮,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人包干負責,從相關部門抽調力量,實行重點治理;對久拖未決的醫患糾紛,要整合各方資源,形成處置合力;對以糾纏、沖擊醫院為手段謀取私利的“醫鬧”行為,要堅決予以打擊。
(三)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積極引導患者依法維護合法權益
1.積極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各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集中整治醫患糾紛專項行動,讓廣大醫務人員、患者、社會各界人人知曉。要結合“平安醫院”創建活動,重點宣傳開展集中治理醫患糾紛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主要措施和醫患糾紛的處理渠道、處置程序、應急措施等,教育引導群眾通過正當渠道和合法途徑解決醫患糾紛,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各級醫療機構都要在醒目位置張貼告示、標語橫幅,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宣傳專項行動,積極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2.實行醫患糾紛告知制度。縣衛生局和各醫療單位要大力宣傳醫患糾紛處理辦法,實行醫患糾紛告知制度。醫患糾紛發生后,所在醫院預防和處理醫患糾紛辦公室要及時告知患者及其親屬處理的主要渠道:一是由醫患雙方協商處理;二是縣衛生局調處;三是由醫患糾紛專業調解委員會調解;四是申請醫學會鑒定;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訟。患者選擇好處理渠道后,醫療機構要積極配合,盡早盡快化解矛盾糾紛。
3.穩定患者情緒,引導患者依法維權。醫患糾紛發生后,所在醫院相關負責人必須在1小時內趕赴現場,面對面地聽取患方意見,認真負責解答患方提出的質疑,明確告訴患方解決糾紛的途徑。醫患糾紛調解工作室工作人員要在15分鐘內趕赴現場,穩定患者情緒,引導患者依法維權,盡快將醫患雙方代表帶到調解室進行調處。對可能引發刑事、治安案件或的糾紛,調解工作室要及時向醫院警備室和縣醫患糾紛專業調解委員會報告,運用“三調聯動”機制及時穩妥地化解矛盾糾紛。
三、行動步驟
第一階段(年月):動員部署階段。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層層進行動員部署。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廣泛宣傳治理、調處醫患糾紛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加大“平安醫院”創建的宣傳力度。在全縣二級以上醫院設立警備室和醫患糾紛調解工作室。
第二階段(年月-月):排查治理階段。開展清理排查,對排查出來的醫患糾紛集中調處;久拖未決的醫患糾紛逐一登記備案,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處理到位;對醫患糾紛突出、“醫鬧”現象嚴重的地方掛牌整治。
第三階段(年月-月):總結深化階段。總結推廣經驗,查找薄弱環節,建立長效機制,鞏固專項行動成果。
第四階段(年月-月):檢查驗收階段。對開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表彰一批開展專項行動和創建“平安醫院”先進集體和個人。
四、部門職責
綜治部門:負責專項行動的總體部署和組織協調工作,加強檢查督促,將專項行動和“平安醫院”創建納入各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創建整體規劃和考核指標。今年,縣綜治辦將治理醫患糾紛、創建“平安醫院”工作納入綜合治理考評內容,并將醫院及周邊治安狀況納入公眾測評內容。
宣傳部門:組織新聞媒體采取多種有效形式,深入宣傳開展創建“平安醫院”活動的重大意義和主要措施。為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各類醫院開展專項行動,把專項行動工作成效納入各類醫院醫療技師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落實領導責任制和責任查究制。要加強和改進工作,認真受理患者的投訴,解決患者的合理訴求,對不合理的訴求要耐心做好解釋、說服工作。進一步完善醫療事故鑒定和醫療事故處理程序,積極探索醫療責任保險制度。
公安部門:針對醫院場所存在的治安問題,適時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依法處理擾亂醫院秩序,侵犯醫護人員、患者人身安全和醫療機構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要依法指導、監督醫療機構加強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協助衛生部門制訂和完善防恐怖、防破壞、防災害事故、防群體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并組織演練。按照“合理布局、規范運作、實用有效”的原則,在全縣二級以上醫院設立警備室,維護醫院正常醫療秩序。
司法行政部門:會同縣衛生局成立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在全縣二級以上醫院設立醫患糾紛調解工作室,配備專職人民調解員。大力推行和運用“三調聯動”機制化解醫患糾紛,并積極為醫院和患者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民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棄嬰、流浪乞討人員中的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的醫療救助工作。
工商、城管部門:依法認真清理和查處違法醫療廣告,加強對“號販子”、“醫托”以及在醫院內散發小廣告的監督管理。
保險監管部門:建立和完善醫療風險社會分擔機制,充分發揮醫療責任保險在化解醫療風險、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等方面的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迅速對開展集中治理醫患糾紛專項行動作出具體部署,并精心組織實施。各級黨政領導要親自動員部署,親自檢查督導,著力解決專項行動中的困難和問題,在人、財、物上重點傾斜。
(二)形成工作合力。縣綜治辦和衛生、公安、司法、宣傳等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對屬于本部門職能范圍內解決的問題,要積極主動、認真負責解決;對涉及幾個部門職能范圍內解決的問題,由預防和處置醫患糾紛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對涉及面廣、處理難度大的問題,提請綜治委出面協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