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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賬務 問題 對策
一、當前村級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領導不重視、工作難以開展
“三資”管理工作,牽涉到方方面面,既涉及到村民與村組之間的關系,也涉及到了村M與分管領導及鄉鎮領導的關系,同時也涉及到村民與政府之間的關系,而如果領導不重視、不支持,作為監管第一線的農經干部來說,相當難以處理,簽字報銷的憑證,作為農經干部來說,如果存在爭議,處理和不處理均會得罪領導或村組干部,而上級領導和村組干部的支持對“三資”管理工作來說都是不可或缺的必備條件。鄉鎮領導對“三資”管理工作認識不到位,則會不聞不問,對管理工作經費不能及時撥付,對人員配備不能及時到位等等,嚴重影響了“三資”管理工作的開展。
(二)人員配備不齊,管理工作難以正常開展
雖然縣“三資”管理中心下發了相關的文件,要求各鄉鎮根據不同情況,配備不同的管理人員,條件不允許的鄉鎮,可以招聘合同制管理人員。但綜合全縣情況看,各鄉鎮情況差不多,事業單位的改革造就事業人員和公務員之間收入的嚴重不等,編制內人員不足,而縣上雖然條件上可以允許各鄉鎮自行招聘,但也不能解決相應的經費問題。
(三)村組集體資產發包不規范,導致部分收入流失
土地、魚塘、房屋設施等集體資產的發包出租是我鄉村組集體經濟收入的主要來源,但由此暴露出的問題不容忽視。一是程序欠規范,個別村組主要干部搞暗箱操作,大部分村組進行集體資產的發包出租不進行招投標,甚至于相當部分資產就發包出租于村組干部或其親戚好友手中。二是發包出租手續欠規范,致使違約等現象經常存在。口頭合同多,書面合同少;即使簽定了書面合同,也是合同要素不全,條款不明,權利義務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等,加之村組領導不愿得罪人,所以導致在合同期發生糾紛,均是集體一方受損。
二、進一步加強村組財務管理的對策措施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進一步提高鄉黨委政府對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監管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做好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可以成立鄉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將村組“三資”管理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和村組干部考核的內容,并將考核結果與村組干部的獎懲掛鉤。將工作較好的村組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示范村組,作好帶頭作用,以點帶面的推動全鄉的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二)上級部門加強對“三資”管理的重視,解決“三資”管理中存在的人員嚴重不足問題
提高財務人員待遇,縮小與公務員之間的差距,加強編制人員管理。完善村組財務人員使用和管理制度,改變現有人員參差不齊,流動性較快,報酬較低,工作較累等情況。建立并實施完整有效的獎懲制度,做到有功必賞,有過必罰。對積極參加工作或者對財務管理工作提出可行性建議等在村級財務管理工作中有顯著貢獻的財務人員,應當給予相應的獎勵,以激勵財務工作人員的工作熱情。同時,對工作不積極,或者因個人原因造成公共資產損失或重大經濟事故的村級財務工作人員一定要根據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以督促村財務工作人員工作細心,耐心。
(三)規范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規范合理的財務管理制度的建立是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前提,想要建立完整有效的財務管理制度必須先落實好村組的資金監督體系。完整的資金管理監督體系是由資金來源管理,賬務報銷管理,逐級審批管理及票據理財管理等多方面財務管理制度組成的。村級財務管理的重中之重是賬目清晰完整,核算及時,入賬及時。而且鄉上要協調縣級部門出臺相應措施,規范村組招待費、會議費、差旅費等相應的標準及核定每年的定額,同時各村組分管領導也要引起高度重視,加強對村組財務的管理,使一系列的管理措施能夠落到實處,而不流于形式。
(四)清晰完整的財務臺帳
鄉村“三資”管理的基礎是資產的清算及清晰程度。要保證鄉村“三資”管理工作的有效進行,相關單位應該組織由群眾代表、村級干部及村民委員會和鄉村集體經濟負責人等不同階層共同組成的資產清查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鄉村集體資產進行清理、核查。該小組不但要對集體資產進行定期的清算,還要對集體資產不定期驚醒摸底清查。并在此基礎上建立完整的鄉村資產管理臺帳,對所有賬目進行登記造冊,做到所有賬目一目了然。在此過程中,如果有成員對資產的登記或者核實公示等存在異議可以逐級上報復審并由小組成員集體確認后上報上級部門進行核實。清算排查小組要以已有的村級賬目為依托,逐一核實,逐一清算,做到賬目與實物相一致。對已經存在或者歷史遺留的賬務問題及時解決、登記在冊。所有賬目都應當逐級提交上級財政部門進行核實。所有債權能清收的堅決予以清收,對已經形成壞賬的要查明原因,寫清情況,上報鄉“三資”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進行核準后予以核銷。
參考文獻:
實行“組賬村”是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組級財務管理,為新農村建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組賬村”將堅持“三不變”原則,即堅持組級集體資產所有權不變、資金使用權不變、基本核算單位不變。
二、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立足鞏固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積極探索一整套符合我鎮實際的財務管理制度,把做好“組賬村”工作作為強化基層組織建設的一個有力抓手,讓群眾積極參與組務監督,提高辦事透明度,把群眾最關心的事辦成最放心的事,以此進一步提高村民小組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戰斗力,為基層組織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三、主要內容
1、各村民小組集體資金收入要及時、完整地上交村組賬中心入賬,嚴禁坐收坐支或挪用集體資金。
2、規范支出程序,一切單據都必須有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三人簽字,方可報銷入賬。支出在200元以下的,由村民小組長簽字批準;200-5000元之間的,應先報村經濟合作社審核,同意后由村民小組長簽字批準;重大開支(5000元以上的)應先報村經濟合作社審核,再提交村民小組會議公決,同意后由村民小組長簽字批準。
3、各村組賬中心要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財務管理制度,對各村民小組賬務每半年公示一次,接受群眾監督。
四、工作步驟
從20*年5月12日開始至20*年5月30日對組級財務進行規范整治,具體工作分5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統一思想(5月12日——5月13日)
主要是召開各村村民小組長會議,認真學習有關文件,領會精神實質,為做好“組賬村”工作奠定思想基礎。
第二階段:成立機構,配備人員(5月14日——5月15日)
1、各村選聘總會計、總出納。總會計原則上由村報賬員兼任,總出納可從村兩委成員或原村干部中擇優選聘,二者報酬各村視實際情況按每組每年50—100元計付。
2、各村民小組建立財務監督小組,組成人員為3-5人。
第三階段:財務交接(5月16日——5月25日)
1、各村民小組在結清賬目的基礎上,開展資產賬務自查。
2、各村組織人員對移交前的組賬進行審查,重點查收入入賬的完整性和支出的合法、合理性。
3、原小組會計、出納向村中心移交賬目,會計要做到資料完整,賬賬相符,出納要做到賬款相符。
一、農村財務審計的主要作法
1、搞好宣傳,提高認識。在開展審計工作前,縣農業局下發了《關于認真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工作的通知》(綦農業〔20**〕120號)。通知明確指出: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能夠更好地保護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黨的各項惠農政策落實到位;能夠促進村級財務公開和民主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村級監督和權力制約機制;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是鞏固“三農”工作成果的要求,是改善民生和構建農村和諧的要求,是推進農村又好又快發展的有力保障。要求各街(鎮)要充分認識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工作的重要意義。
2、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各鎮都成立了由分管農業的領導或紀檢書記擔任組長,農經干部、財政干部、駐村干部、會計為成員的農村財務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農村財務審計工作。
3、明確審計工作的范圍和重點。這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的范圍,是街(鎮)、村兩級2007年度農民負擔情況和農民負擔資金的提取使用及惠農政策落實到位的情況和日常財務工作。審計的重點是農民負擔和惠農政策落實情況、日常財務審計。
二、農村財務審計的結果及存在的問題
全縣314個行政村、2629個村民小組中,已審計249個村、2046個村民小組。接受審計的村、社在農村合作醫療收費、農村中小學收費、農民建房收費、農民集資收費、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中未發現貪污挪用、自立項目、違規收費、強行以資代勞籌工等情況。通過檢查審計,主要反映出以下問題:
1、挪用集體資金的情況仍有發生。個別村組干部由于思想素質不高,財經紀律意識不強,挪用集體資金的情況仍然存在。這次審計中查出:挪用集體資金8人,金額53050.54元,其中:安穩鎮一村支書挪用集體資金23000余元,永城鎮一村民組長挪用集體資金2**59.54元,古南街道一村民組長挪用集體資金4536.5元;其他違規行為23人,主要是在集體報銷旅游費、伙食費、重報支出等費用,涉及金額15418.5元。到目前為止,已有21人作了退賠,退出集體資金6243.5元,占應退賠金額的9.92%。
2、部分村組執行制度不夠嚴格。我縣農村財務實行委托和電算化管理以來,財務管理制度比較健全。但是,由于少數村組干部思想素質不高,遵章守紀意識不強,因而在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執行制度不夠嚴格。這次審計中同時查出集體收入未及時入賬17筆84578元,少支多報1筆50元,拒絕不合理開支入賬25筆9541元,違規新增債務3筆18170元。
3、財務管理監督仍需加強。一是開支審批手續不夠完善。少數開支單據或無事由,或無經辦人簽字,或無審批人審批,或無民主理財小組審核蓋章。二是部分票據不規范。少數村組仍有使用三聯收據收款或白條單據付款的情況,一些本應取得正規合法憑證的經濟業務,卻以非正規票據代替。三是民主理財小組未能履行監督職能。全縣共有民主理財小組2214個,其中村314人,社1900個,有的民主理財小組由于無報酬或民主監督意識不強,不愿參與或按要求參與農村財務監督管理工作。全縣共有161個村、組民主理財小組違反財務制度規定由村、組干部兼任民主理財小組組長,有名無實,形同虛設。四是公款私存情況仍然存在。少數村由于過去欠有銀行或農村信用社貸款,不愿或不敢在銀行或農村信用社開設集體存款賬戶,因而將集體資金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或農村信用社,造成集體資金管理失控。三角鎮一村主任將集體資金263100從1999年3月至20**年1月期間,該村向9戶私人發放借貸款,到目前為止,經清理小組督促追收,累計至今尚有60000元未還,原村會計將計劃生育管理費、農稅、基本水費等集體資金24578.07元以私人的名義存入銀行,現已追收上繳,存入樂興村集體資金賬戶。
4、村干部違規經辦集體經濟業務。按照制度規定,村組集體的經濟收支業務只能由財務人員負責辦理,但少數村的支書或主任不放手,強行經手集體經濟業務。
三、整改措施
1、加強督促檢查,嚴格執行各項制度。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是農村經營管理工作,乃至整個農村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農民群眾比較關注的熱點問題。搞好農村財務管理,對于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構建農村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今后要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抓好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嚴格執行農村財務各項制度。各鎮必須針對本地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及時糾正和完善,使之盡快達到規范化、制度化。
2、強化審計監督,查處違規違紀行為。搞好農村財務審計監督,是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和手段。因此,要把農村財務審計監督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針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審計監督。按照我縣農村財務管理制度要求,每年要審計三分之一的村組,原則上三年內對所有的村組要輪流審計一遍。對審計中查出的一般經濟問題,要按照財務制度的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由紀檢監察機關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當前村級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第七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村主任離任審計中發現,當前我鄉村級財務管理突出以下問題。
1、財務制度不完善。有的村沒有制訂財務管理制度,有的村財務管理制度與現行實際情況不適應、不配套,出現脫節,有的村雖有財務管理制度,但缺乏資金收入、使用及效益措施,導致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不夠完善、健全、規范,接受群眾監督乏力。村干部往往都掌握有一定的經濟大權,既管錢又用錢,收不入賬,公款私存私用。有些村隨意借村集體收入,借錢后給一張白條,有的甚至連白條也不給,不斷出現違紀現象。
2、賬薄設置不規范。一些村會計各自為陣,會計科目隨意設置,記帳方法不統一,賬賬不符、賬款不符、賬實不符、有賬無證、有證無賬現象較為普遍,有些村資金來源、資金占用和專項支出等項目記錄不全。因沒有完整的財務記錄,既不能進行規范的賬務處理和全面反映本村的財務活動狀況,也不利于財務公開和財務監督。
3、會計手續不齊全。有的村財務原始憑證不規范,無經手人,無證明人,無事由,無審批人簽字。一些出納收付款后不及時記賬,僅憑腦子記憶,甚至憑印象自制憑證,盤點庫存時,現金不是多就是少。
4、憑證審核不嚴格。財務開支本應由分管領導“一支筆”審批,而有的村支書簽、主任也簽,簽批不問清紅皂白,來者不拒,明知超標準或開支范圍不合規,因怕得罪人,故意大開“綠燈”。
5、財務收支無預算。有相當部分村年初資金收支無計劃,往往是有錢亂花,無錢借花,拆東墻補西墻,寅吃卯糧,結果是年終決算一片“紅”。
6、會計檔案不健全。許多村根本沒有村級檔案室,會計檔案資料無法集中管理,會計資料只好長期放于會計或出納家中。一些會計人員不按規定裝訂發票,年終將帳本和單據用報紙一包,隨便亂丟。換屆后干部變動時不辦理移交手續,各管各的“包包賬”,造成賬簿和憑證丟失、鼠咬、蟲蝕和霉爛。
7、資金使用不合法。有的請客送禮,有的公款旅游,有的濫發實物、補貼、資金,甚至還存在著干部挪用、侵占公款的現象。特別是一些經濟狀況較差或較好的村,問題尤為突出,支出結構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8、會計隊伍不穩定。有的財會人員工作一段時間后選為村干部,有的不愿掛個會計把自己捆在家里,而外出打工不愿從事會計工作。加之村會計一般隨主要干部變動而變動,一任書記,一任會計,變更頻繁。且相當一部分村財務會員文化水平低,知識面窄,業務素質差,缺乏科學的財務管理知識和綜合分析核算能力,因而在實際操作中漏洞百出,難以起到監督管理財務的作用。
二、村級財務管理存在問題的基本原因
通過調查分析,導致村級財務管理混亂的癥結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1、忽視財務管理。一些村負責人頭腦中沒有財務管理這根弦。一是工作忙無暇顧及;二是對財務管理認識不清;三是怕管緊了不好“辦事”。因而,對農村財務管理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滋生和助長了某些違法亂紀行為。
2、制約措施乏力。村級民主理財小組和監督小組形同虛設,組長多數有支部書記或者村委會主任兼任,群眾對此意見很大,挫傷了群眾民主理財的積極性,客觀上助長了部分人員違法亂紀的僥幸心理。
3、收支管理不嚴。一是缺乏內部監督,村級會計大多是村干部,無法獨立行使職權,不能發揮財會監督作用。二是缺乏外部監督。監督村級財務實際是個空白帶,這就給法制觀念淡薄者有可乘之機,違規違紀現象時有發生。
4、財會人員素質較低。農村財力人員大都文化不高,未受過專業培訓,政策水平和業務知識差,連起碼的會計基礎知識、財經政策、法規都不懂,記賬時漏洞百出、笑話連編。
三、規范村級財務管理的措施
針對上述問題,我認為應采取以下幾個方面的措施來規范我鄉村級財務管理。
1、加強領導,強化法制意識。領導重視是抓好村級財務工作的關鍵,各級領導要進一步提高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認識,特別是鄉村主要領導應把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積極支持財務工作,為農村會計人員撐腰壯膽,解決一些實際問題。同時,要認真學習《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增強法制觀念。
2、明確歸屬,強化監管職能。《會計法》第五條明確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管理全國的會計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管理本地區的會計工作”。鄉財政既有分配職能又有監督職能,由其監督管理村級財務工作是順理成章的。其理由是:一是鄉財政所作為鄉財政的綜合部門,大部分工作都要與村組打交道。因此,對其財務進行監督管理是切實可行的。二是村財務是農業財務的組成部分,納入鄉財政管理,有利于對會計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培訓、監督和考核。三是鄉財政所有相對充足的人力,并在經濟管理、財務處理等方面具備一定的知識和經驗,監督管理村財務工作是完全可行的。
3、完善制度,強化約束機制。一是完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應著重抓好從村級收入計劃到資金使用、資金監督等一體化的管理制度建設。包括資金財務管理制度,民主理財管理制度,定期向財政部門報表制度,收入、支出帳目公開制度,會計、出納崗位責任制度等。二是嚴格管理制度。要堅持“錢帳分管,會計管帳,出納管錢”的原則,嚴格審核原始憑證的手續是否齊全(事由、經手人、驗收人、審批人),內容是否真實合法,做到帳款相符,帳物相符,帳帳相符,日清月結。三是要堅持支出一支筆與村委會集體審批相結合的方法,徹底杜絕人人用錢、個個批錢的混亂現象。四是完善農村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和資金使用效益審批制度。財政所應依據有關政策、規定,分析測算村級當年預算收支情況,形成收支計劃報同級黨委、政府、人大審批下達,村級必須遵照執行,并定期向群眾公布,接受群眾監督。要加強農村財務監督,重點檢查是否有擅立收費項目,財政部門審批的資金是否專款專用;是否私設“小錢柜”;是否堅持一支筆審批原則。同時,要實行干部離任必審,財務人員交換必審,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必審,有重大問題的人或事必審的“四審”制度。每審必須一查到底,弄個水落石出。對審計查出的問題,要根據情節嚴重,依法對責任人進行處理,觸犯刑律的,應追究法律責任。
農村財務問題歷來是農村工作的重點和難點,也是事關農村穩定的大問題,解決好這一問題是構建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關鍵。隨著我區“村財鄉管”村財務管理模式運行,鄉鎮在村級集體資產所有權、經營決策權、資金使用權、財務審批權不變的情況下,受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委托,由鄉鎮經管站村級會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村賬鄉管幾年的歷程中也存在著一些問題與弊端。
一、村財鄉管存在的問題
一是鄉鎮經管站代記賬人員在村財鄉管的過程中,沒有立足所在村實際,不了解村全面情況,只是按票據記賬,而對村里發生的需記賬的事項沒有要據相關票據記賬,常常造成賬實不符現象。
二是鄉鎮經管站的管理經費無正常渠道,主要靠收取村級財務審計費和記賬服務費來維持運轉,在加強村級財務管理中不敢堅持原則,怕得罪村干部斷了自己的財路,造成違紀違規現象,坐收坐支現象嚴重,大多數村把收入花掉后再到管理中心報賬,管理中心只是將收支整理后分類記賬、編報表,成了村里的記賬員,財務管理職能嚴重弱化。
三是由于村干更換頻繁造成會計人員也更換頻繁,會計人員交接不及時、不合規,造成離任幾年后不交賬也無法審核,村級無證上崗的會計就更多了,會計基礎工作很不規范。
四是鄉鎮經管站業務力量參差不齊。實施村賬鄉管,主要工作靠鄉鎮經管站人員來做,經管站人員的業務水平是搞好村賬鄉管的關鍵。既需有統攬全鄉財務的行政人才,又要有精通業務的會計人才,而目前一部分鎮經管站人才很難齊全,多數鄉鎮經管人員長期以來缺乏培訓,業務素質低下。且經管站人員有限,由于他們人員少,業務素質不高,如無會計證上崗現象仍然存在,這必然造成會計業務操作不規范,而且一個人管幾個村的賬,多有力不從心之舉。
五是村級會計基礎工作不規范,亂收亂支現象仍然時有發生,如亂發亂補現象無法杜絕,白條列收列支現象在村級財務管理中常常發生,原始憑證審核審批不規范,記賬不日清月結、報表不及時。
六是監督機制不健全。村財鄉管的實行,雖然一定程度減輕了農村會計的負擔,規范了農村財務管理,提高了村賬的質量,為農村經濟發展帶來了一系列好處。但與此同時也產生了新的問題,村級財務歸鄉鎮統一管理的過程中會出現鄉鎮政府挪用擠站村級經費的問題。
二、村財鄉管模式對策研究
一是加強村級各種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村集體各項支出要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經手人、證明人及審批人簽字齊全,以帶稅章的票據為準,財會人員要按財務制度嚴格審核,凡不符合規定或手續不完備的支出,會計人員有權拒付并退回,嚴禁村干部用打白條的手段挪用公款。村集體資金應詳細記載并納入賬內核算,由出納員保管或委托金融機構代管,其它人員不得存放。任何人不得擅自用村集體資金為個人或外單位擔保、抵押。
二是鄉村財務管理必須財政所統一進行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有利于防止鄉村財務管理各自為政,政出多門而造成的混亂。成立會計核算中心負責鄉村財務會計工作;分戶核算則是指在各單位分別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的條件下,分別核算各單位財務收支。
三是要加強經管及村內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與輔導。為提高培訓質量,要加強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繼續實行登記管理制度,經培訓合格的人員,由財政和人事部門分別在繼續教育證書上對會計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情況進行備案登記,并建立會計人員業務、誠信檔案,作為財政和人事部門對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人員實施監督、檢查的依據。
四是由鄉財政歸口管理村級財務、涉及到會計人員管理體制的變動、涉及到農經部門的部門利益,如果鄉村財務歸口鄉村鄉財政管理,那么經管站部分職能須調整,隨之就有人員的去留;部門阻力很大。如果經管站這項職能與財政所的職能合并,人員可部分分流到財政所,專職負責農村財務管理、阻力會減小,成功希望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