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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以下簡稱《文物保護法》),進一步落實文物工作“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好全州文物資源,充分發揮文博事業在全州經濟社會,特別是旅游和文化產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斷豐富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動全州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快我州文博事業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文博事業發展的重大意義
我州是建國后成立的第一個民族自治州,歷來是各民族遷徙、交流、融合的民族歷史走廊,具有悠久歷史和燦爛文化。在漫長歷史進程中遺留下來的眾多歷史文物、民族民俗和革命文物,為民族、歷史、考古學界專家、學者所矚目。目前,全州有各類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03處、文物點350多處、國有館藏珍貴文物1500多件,這些寶貴的文物資源是我州民族文化發展的重要歷史物質遺存,是革命傳統及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窗口和陣地,是我州民族歷史發展的重要見證,是對外文化交流的重要載體。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是祖先留給我們的珍貴歷史文化遺產,是我們進行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寶貴資源。發展文博事業,有利于繼承和弘揚康巴優秀文化,增強民族團結;有利于推動社會進步,促進經濟發展;有利于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族素質。各級政府、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文博事業發展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做好新時期文博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本著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對子孫后代負責的精神,加強領導,落實措施,推動我州文博事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二、全面加強文物保護工作
(一)認真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全面準確地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是文博事業健康持續發展的根本保證。各級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采取多種形式,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和宣傳媒介,大張旗鼓地進行宣傳,使全社會,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企事業法人知法、懂法、守法,真正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形成“保護文物光榮、破壞文物可恥”的良好社會風尚,促進全社會都來關心文物工作,支持文物工作,形成全社會參與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二)正確處理好文物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
在全州經濟社會發展尤其是旅游業發展中,文物資源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嚴格遵循“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方針,按照既有利于文物保護,又有利于經濟建設和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原則,妥善處理好文物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積極探索保護前提下的利用,科學、合理地發揮文物對弘揚民族文化的重要作用。要堅持保護與利用的良性互動,樹立文物資源有效保護與合理利用的發展理念,堅決反對和防止不顧文物及其環境的客觀承受力、不顧長遠發展需要的盲目利用和惡性開發,促進文博事業可持續發展。
一是要正確處理好文物保護與基本建設的關系。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要牢固樹立為經濟建設服務的意識,考古調查、勘探、發掘應堅持以配合基本建設為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發揮提前介入的職能。進行大、中型基本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事先報請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從事考古發掘的單位在工程范圍內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進行考古調查、勘探。凡因進行基本建設和生產建設需要的考古調查、勘探、發掘,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列入建設工程預算。建設單位在工程預算批準后,應主動配合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前期的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工作。建設部門在辦理施工許可證前,要征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意見。
二是要正確處理好文物保護與城鄉建設的關系。各級政府在編制和調整城鎮規劃、舊城改造、房地產開發、交通道路建設中,要加強對文物古跡、文化遺址、古墓葬區等文物單位以及歷史文化城鎮標志性建筑及其周邊環境和傳統街區的保護,使城鎮獨特的風貌得到保留,讓城鎮的歷史文脈得以延續。各級城鎮規劃部門要會同文物行政部門制定民族文化城鎮、街區、地下文物埋葬密集區和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并將其作為城鎮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的強制性內容。涉及不可移動文物的各類城鄉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要征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三是要正確處理好文物保護與旅游發展的關系。文物是旅游業的重要載體,旅游是發揮文物功能的重要渠道。合理利用好文物資源將為發展我州旅游支柱產業發揮重要作用。旅游發展要嚴格遵循“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其活動不得對文物造成損害。文物部門要有精品意識,集中力量打造德格印經院、瀘定鐵索橋、丹巴古碉等一批精品,為我州旅游可持續發展發揮重要作用。
(三)加強管理,切實保障文物安全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在有效保護、加強管理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文物資源,充分發揮文物的社會教育、歷史借鑒和科學研究功能,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協調統一。
要嚴厲查處因單純追求經濟利益而破壞文物的作法,不得以抵押、承包、出租、出讓或變相出租、出讓的方式將文物保護單位交給企業經營,不得隨意改變文物的管理體制。凡涉及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內的維修和建設項目,必須依據《文物保護法》的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要加強對瀕臨毀壞的重要文物古跡和館藏文物的搶救維修和修復。要統籌規劃,講求實效,抓好文物搶救工作,重點支持亟需搶救且有利于打造文物旅游景區的文物保護單位和項目。
(略)
要加強世界文化遺產的申報和管理。高度重視世界文化遺產申報工作,協調做好丹巴古碉群、德格印經院申報世界文化遺產的申報管理工作。通過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工作,進一步提高全民的文物保護意識,進一步推進全州文博事業發展。
要加強對革命歷史文物特別是文物工作的領導和統籌規劃。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對革命舊址、革命紀念建筑物負有保護和維修的責任。對瀘定鐵索橋等具有重要歷史價值的革命舊址、革命紀念建筑要重點保護。
要完善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管理工作,適時加快文物保護單位、文物景點的對外開放步伐,在不破壞文物本體安全及文物環境歷史風貌的同時,發揮文保單位及文物景點自身的造血功能,讓保護與利用逐步協調、統一。
要高度重視文物安全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加強安全防范基礎設施建設,采取技防與人防相結合,層層建章立制,確保文物安全。
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是文物行政執法的主體,公安、工商、宗教、文物等部門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嚴厲打擊破壞、盜竊和走私文物的違法犯罪活動。文物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文物市場的管理。
三、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利用的基礎工作
要認真做好文物普查和摸底工作。深入調查全州不可移動文物和寺藏可移動文物的數量、分布和保護的基本狀況,建立文物檔案,增強保護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和科學性。各縣要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適時公布一批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申報一批州、省和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由縣級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予以登記并公布。要加快推進完成州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有“保護管理機構、保護范圍、標志說明、科學記錄檔案”的四有基礎性工作。
博物館是實現文物合理利用的重要場所。要加快推進甘孜州民族博物館建設,把甘孜州民族博物館建成具有鮮明特色和獨特風格的市、州級博物館。要積極支持具有地方特色、專業特色的民辦博物館建設。要采取切實措施改善博物館、紀念館的文物保管條件,提高陳列展覽水平,增強各級、各類博物館、紀念館的安全防范能力。充分發揮博物館、紀念館的宣傳教育作用,使之成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成為青少年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和科學研究基地。
四、進一步加強對文博工作的領導
[關鍵詞]尤溪;文化遺產;地方文化
[中圖分類號]K87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3115(2012)04-0078-02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但隨著歷史的演進,不少文物因各種原因已不復存在。為實現新時期文化遺產保護的可持續發展,使更多的文化遺產納入保護范圍 ,尤溪縣將按“十二五”規劃要求提升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2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0處、縣級文物保護單位60處,年文化修繕經費達50萬元以上,以提高尤溪縣文化遺產保護管理水平。
一、尤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開發工作開展情況
(一)落實文物普查,夯實基礎工作
1958年,為響應國務院《關于在農業生產建設中保護文物的通知》提出的“必須在全國范圍內對歷史和革命文物遺跡進行普查工作”,尤溪縣開展了第一次全國文物普查,這個時期因工作剛起步,專業人才缺乏,只發現了3處古文化遺址。
1982年,尤溪縣開展了第二次全國文物普查,從1月11日起,歷時10個月,普查15個鄉鎮、179個大隊、251個自然村,征集文物300余件,重新查清古遺址39處、古建筑45處。其中最重要的是1982年4月13日在梅仙公社乾美大隊橋尾村朱熹后裔朱培清家發現的明刻本《紫陽朱氏建安譜》以及1983年后縣境內發現的17座之多的南、北宋時期的壁畫墓葬。
2007年4月開始,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這次全國文物普查于2011年12月結束,旨在全面掌握不可移動文物數量、分布、特征、保存現狀、環境狀況等基本情況,更好地保護文物。
歷經三次文物普查,尤溪縣共有文物保護單位54處,其中,國家級歷史文化名村1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6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登錄不可移動文物點691處,其中復查111處,新發現580處。
(二)加大監管力度,開展文物修繕
其一,加大監管力度。文物普查小組分別與全縣文物保護單位簽訂文物安全責任書并配齊文物安全管理員,堅持每月文物安全巡視制度,重點在汛期、春節期間對全縣古建筑文物保護單位進行安全檢查,編撰了《尤溪縣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手冊》和《保護文物,人人有責》宣傳單下發至各有關部門與單位,明確職責,規范管理,確保文保單位在重大活動、節假日期間無安全事故發生。
其二,推進文物修繕工作,建立文物保護管理制度。制定了《各級文物單位修繕審批辦法》等10多項文物保護制度,責任部門及時掌握文物建筑的使用情況和修繕計劃,對于這些文物建筑的施工建設,文物部門嚴格按照《文物保護法》相關規定,認真進行程序監督和業務指導。同時編制尤溪縣不可移動文物名錄,報發改局、規劃局、國土資源局等相關部門備案,共同加強保護,也為有效納入全縣的經濟與社會發展,納入城鄉建設總體規劃提供依據。在文物普查中,普查小組還十分注重文物的保護工作,特別是對重大的建設工程,普查小組調整工作思路主動介入,2009年,在城關鎮秀村自然村的車輛檢測中心建設工地處發現了北宋張秉義夫婦合葬墓,該墓葬體量大、墓制規格高,與尤溪縣原有發現的壁畫墓十分相似,對墓葬的保護具有一定的考古價值。為此,普查小組及時將此情況上報縣領導,引起了縣領導高度重視并對該墓葬的保護做出指示,將墓葬列入縣文物保護。此外,在普查中,還對可移動文物進行關注,2008年,在西濱鎮調查中發現了清代“點錢板”,它的發現對研究該區域的經濟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同時也引起了海內外媒體、學者關注。
(三)加強宣傳展示,營造良好氛圍
結合尤溪縣朱子文化特色、土堡群建筑特色,有力推進文物保護宣傳工作。尤溪縣有著千年悠久歷史,古建筑、古遺址、古墓葬、革命遺跡等舊址多,為繼承優秀文化傳統,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弘揚優秀民族文化,延續尤溪深厚文脈,尤溪縣通過多種形式的工作對文化遺產保護進行有力宣傳,為滿足廣大群眾參觀需求,縣政府合理開發朱子文化資源,調整和改造博物館展廳,采用高新技術,豐富展示內容;舉辦各種大型圖片展覽,宣傳展示、文藝演出等活動有聲有色地開展,為千年古縣的歷史積淀及文化宣傳奠定了基礎;同時,良好展示了尤溪縣的民風民俗,推動了精神文明建設,形成了政府重視、民間響應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尤溪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當前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開展有序,文化遺產的繼承和保護措施得當,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環節。
(一) 文物單位對文物保護意識有待提高
部分文物單位對文物保護工作不夠重視,缺乏科學有效的管理體系,使得文物保護缺乏整體規劃。有價值的歷史建筑和古跡無法妥善安置和合理利用,導致部分文物建筑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二)專門保護機構及專業文物保護工作人員匱乏
由于文化遺產保護涉及的專業性強,目前尤溪縣專業文物保護機構較缺乏,具有專業素養的文物執法工作人員較少。現有的工作人員缺乏全面精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各鄉鎮文物保護工作人員身兼數職,精力分散,難以全力投入到文物普查和保護工作中,使得文物普查和管理工作得不到有力支持。
(三)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機制不夠完善
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需要各部門、各單位大力協作,形成合力共同推進。根據市政府和上級文物部門的要求,全縣文化遺產的組織協調、統籌管理都需要科學完善的工作機制提供平臺,目前尤溪縣的文化遺產保護的工作機制和制度還有待完善。
(四)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項金費相對不足
目前,尤溪縣有1個國家級、6個省級、47個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結合尤溪縣文物項目現實情況,文物修繕、管理、安防等保證工作深入開展的專項經費投入相對不足,影響到專項工作的進度和深度。
三、對開展尤溪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的建議
(一)增強文物保護意識,提高文物保護技術水平
要不斷增強文物單位的保護意識,盡快確立科學有效的工作舉措;充分發揮文物單位的主動性,建立一套全面規范的文物保護監管體系,對文物進行妥善安置、管理和利用,完善文物資料搜集、建檔立卡、數據錄入、圖形繪制、申報審批、展示展覽等工作流程及細則;文物單位要提高規劃保護水平,結合區域特點,將歷史保護建筑、重點歷史文物保護工作列為重點工作,建立嚴格的跟蹤管理標準,定期勘察維護,及時掌握信息。
(二)強化隊伍建設,提高工作人員職業素質
一要建立人才引進機制,打開用人渠道,從社會、高校、科學院等多方引進文物保護工作專業人才,充實縣級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隊伍。二要建立好專業管理人員信息檔案,將文物保護專業人員納入編制,在各鄉鎮設置文物保護專職管理人員。三要對管理人員進行定期工作培訓,對工作中發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及時進行培訓指導,提高管理人員的業務能力。四要建立管理人員責任督查制,把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納入鄉鎮文化活動中心考核體系。加強日常管理和檢查考核,督查其工作成果和學習情況,全面考核管理人員各項工作指標完成情況,打造一支職業素養高、專業技能強的優秀管理團隊,共同推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三)完善工作機制,加強規范化管理
隨著文化遺產工作不斷推進,一些舊的、不適合形勢發展的工作機制應有所變革,要適應社會的發展,就要建立一套符合現實發展的工作機制和模式。一是繼續完善和健全文物保護機制,進一步收集和梳理重點歷史保護區、歷史保護文物的歷史發展資料,做好電子信息化錄入和網絡建設,開展重點課題調查研究,加強對縣內歷史保護建筑的綜合性修繕和功能性利用。二是設立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例會制。研究制定好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單位的具體管理辦法,規范項目申報、審批論證、資金使用等流程,對保護單位及傳承人的管理、傳承基地及傳承人工作室的建設等應有明確要求。三是建立文物保護專家委員例會制度,定期組織專家團隊對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提供專業指導和咨詢,針對棘手問題聽取專家意見,共同商討解決辦法,提高工作完成質量。
(四)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做好組織保障
《文物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國家用于文物保護的財政撥款隨著財政收入增長而增長。” 隨著文物保護工作的不斷推進和深入,文物保護工作的項目也隨之增加,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做好財政經費的落實工作。可以設立文化遺產保護專項工作基金,應當確立好財政劃撥專項保護經費的口徑,建立市、縣、鄉鎮三級財政支持體系,由文化管理部門或有關機構專門管理,根據實際情況規范經費使用。文物保護單位可以適當增加文物保護專項經費的申請,針對國家級、市級和縣級三個層面的重點項目和特別項目應投入相應的專項保護經費,力爭提高重點文物的保護補貼和修繕維護費,多渠道滿足保護需求。
(五)加強宣傳教育力度,擴大社會影響
《文物保護法》第十一條提到,要加強文物保護的宣傳教育,增強全民文物保護意識。一要運用多渠道多方法,提供宣傳和交流平臺,廣泛深入開展《文物保護法》的執法宣傳和教育,使文物保護工作人員和普通民眾認識到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文物保護意識,重視傳承和發揚我國深厚的文化瑰寶,弘揚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二要積極扶植各鄉鎮、各部門的宣傳展示工作,加強區域交流,開展各種互動交流和研討活動,互相學習工作經驗和方法,取長補短,把保護工作推向深處。三要做好愛國主義教育工作,推進文化遺產保護宣傳教育進學校、進課堂。通過“館校共建、館館共建”等形式打造尤溪朱子文化品牌,提升尤溪文博內涵,做到“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要求。
[參考文獻]
關鍵詞 文物保護 管理工作 措施
中圖分類號:K871.7 文獻標識碼:A
文物屬于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對于研究歷史以及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發揮著巨大作用,因此,在加強歷史文物保護的同時,應當重視實現文物的價值,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原則,切實做好各項歷史文物保護工作。
1文物保護管理工作面臨的主要問題
1.1文物干部的隊伍結構缺乏合理性
基層文物的工作隊伍,不僅人員結構比較的復雜,而是文化程度高低不同,在業務素質方面存在顯著的差異性,所造成的結果是基層文物的工作人員在判斷事物的能力參差不齊,此外,大部分的文物工作人員所學的專業并不是文物保護,加之文物保護單位不重視對工作人員進行專業的培訓,無法保障文物保護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難以適應于日益復雜的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的需求。
1.2工作環境有待于完善
眾多的基層文物管理機構的辦公條件非常的簡陋,不僅缺乏足夠的經費保證,而且缺乏暢通的交通工具以及通訊工具等,除此之外,部分的文物管理機構受到資金的限制,未能夠配備安全的預防措施,更無法確保儲存條件的安全性,不能夠及時地排除文物保護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加大文物保護各項工作開展的難度。
1.3缺乏健全的機構與體制
受到各個地區經濟差異性的影響,各個地區的領導對于文物保護的重視程度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基層文物保護管理機構的工作負擔,絕大部分的基層文物保護管理機構存在一攬子挑的任務。基層文物機構不僅要承擔考古所,研究室的任務,還需要承擔博物館與鉆探公司的任務,無論是行政管理工作,還是各項業務工作,都全部壓在基層文物管理機構肩膀之上。基層文物工作者不僅要負責區域內部的文物調查以及資料整理方面的工作,還需要處理地下文物以及建設工程的搶救性挖掘工作,加大工作人員的工作負擔。
1.4開發與保護嚴重失調
通過開發與利用全文物,有利于實現文物價值,然而,在社會經濟快速建設的過程中,忽視文物管理工作的開展,片面地重視經濟建設,忽視文物保護與開發,難以保障相關法律法規的實施,無法落實各項文物保護工作,造成文物管理工作失控的局面。
2做好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
2.1提高對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視
文物見證歷史的發展,屬于重要的不可再生歷史文化資源,因此,加強對文物的保護,在保護與管理珍貴的歷史文化遺產的同時,更有利于推動國家的文明建設,促進廣大民眾文化素養的提升,特別是面向全體青少年弘揚優秀的傳統歷史文化具有重要作用,培養青少年的愛國主義精神,除此之外,通過強化基層文物保護工作,有利于促進當地旅游業的發展,增強廣大群眾的民族自信心,提升民族的凝聚力,為此,作為基層政府部門以及文化保護單位,應當提高對文化保護工作的重視,正確地處理好經濟建設與文物保護兩者之間的關系,明確各個領導干部的職責,推動我國的精神文明與政治文明的建設,不僅如此,基層文物保護單位應當加大對文物保護工作的宣傳力度,轉變落后的觀念,促進經濟建設與文物保護的共同進步,共同發展。
2.2正確地處理好經濟建設與文物保護關系
現階段,我國越來越重視新農村的建設,然而,由于缺乏對新農村建設的正確理解,造成中國文物與古建筑的破壞,因此,在經濟建設的同時,應當重視保護好歷史文物。首先,在進行新農村建設規劃的過程中,應當將文物保護列為規劃的內容中,不可以對古建筑以及民居等進行隨意的拆除,特別是對于部分已經納入至文物保護名錄之中的,其次,只有在履行報批手續之后方可以進行革命遺跡的工程建設改造等,避免以喜歡而犧牲文物為代價的各種建設行為的出現。
2.3落實文物安全工作
首先,應當加強人才建設,建設思想良好以及專業技術水平高的文物管理人才隊伍,從而為文物管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礎;其次,應當強化對歷史文化古跡、古老建筑、重要文物的保護工作,并且落實責任人制度,將文物的保護措施落實到位;最后,應當強化文物執法工作,并且打擊盜掘以及盜竊等犯罪行為,對于倒賣文物或者損壞文物的行為應當給予嚴厲打擊,從而切實提高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
2.4強化管理職能
基層的文物管理部門,如果想要確保文物保護以及管理工作可以順利完成,應當發揮執法管理以及監督職能。首先,應當以文物保護法為根本依據,并且集合當地實際采取有效的管理辦法,針對問題采取科學合理的措施,從而促使文物保護法可以落實。其次,相關管理部門應當強化監管,對業務管理應當強化并且履行文物保護以及管理的措施,促使文物保護單位逐漸正規化、科學化以及系統化,促使監督工作以及文物管理工作可以得到落實。
3結語
綜上所述,文物安全管理工作不但樂意對傳統文化以及歷史進行傳承,而且對青少年精神文化建設具有積極作用。換句話說,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是利國利民的事情。相關文物管理部門應高度重視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并且強化宣傳工作,進而提高全體公民的文物保護意識,推動我國的精神文明建設。
參考文獻
[1] 陳國哲.如何做好文物保護工作[J].大眾文藝,2011(10):205.
[2] 謝穗子.試析如何做好基層文物保護工作[J].大眾文藝,2015(11):260.
關鍵詞:博物館;文物保管;現狀;對策
一、當前我國文物保管的現狀
(一)領導重視不夠,投入資金不足
目前,隨著科技日新月異,新的保管方式、保管設備不斷更新,庫房改造建設投入需逐漸加大。但是,一些部門領導對文物保管工作認識不足,認為文物保管工作投入并不能產生任何的回報,不愿意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僅僅滿足于庫房夠用、能用這種心態,導致一些地方文物庫房陳舊、保護手段單一,文物不能得到更加有效的保護。
(二)管理技術的落后
我國博物館事業在坎坷的路途上艱難跋涉,人工管理這一傳統的管理模式效率低下,管理成本偏高,而且隨著博物館免費開放這一政策的出臺,博物館的資金來源只能靠政府來撥款,博物館事業發展再一次陷入困境。如今世界進入了高速信息化時代,博物館雖然普遍引進了先進的技術,然而卻沒有充分發揮先進科技對文物保護的重要作用,計算機技術僅僅是用來對文物進行歸類,保存文物信息,僅僅起到了存檔的作用,與傳統的人工管理相比較無明顯的改進,嚴重地造成資源浪費。
二、博物館文物保管工作的對策
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增強對歷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樹立保護文物也是政績的科學理念,統籌好文物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全面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切實加大文物保護力度,推進文物合理適度利用,使文物保護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眾。各級文物部門要不辱使命,守土盡責,提高素質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努力走出一條符合國情的文物保護利用之路,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更大貢獻。
(一)要把文物變“活”擺在文物工作更重要位置
高度重視中華優秀文化在發揮我國綜合國力中的重要作用,強調要使之成為凝聚人民大眾精神家園共識、推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一個強大力量。這為我國文物工作指明了方向。物是中華民族歷史文明的載體,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文物工作重在保護,但更重要的是如何在有效保護的前提下,通過宣傳、傳播、教育、傳承等方式,充分展現中華文化的悠久文明特征,緊密維系中華文化的千年血脈,大力弘揚中華文化的偉大精神。
反復強調,要讓收藏在博物館里的文物、陳列在廣闊大地上的遺產、書寫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來。這是新時期我國文物工作的重要指南,其要旨就是要把發揮歷史文物在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擺在文物工作更加重要的位置來抓。我們應當
深入學習領會的思想精髓,采取積極措施大力推進。一是要深入研究新時期文物工作特點,統一思想,在進一步增強保護措施的同時,針對如何有效發揮文物的功能作用,研究出臺相關文件;二是要根據歷史文物、革命文物、民族文物、現代文物的特點,采取多種方式、手段和舉措,加大資金投入,提高文物開放利用率,充分利用互聯網新媒體傳播方式,創新文博展出形式,發揮社會力量作用;三是要加強部門協同,有針對性地把青少年愛國主義教育、革命傳統文化教育、民族團結教育和中華優秀傳統道德教育作為重點任務來抓,在學校教育、社會教育與博物館教育之間建立更加緊密的聯系;四是拓寬交流渠道,運用多種方式包括建立定期交流機制,充分發揮文物對臺港澳地區尤其是香港青少年愛國主義和中華文化教育的重要作用。
(二)構建合作保護制度,廣泛爭取各方面平臺的資金支持
首先,根據我國《文物保護法》的相關內容,國家發展文物保護事業,需要縣級以上政府將其納入到地區公共文化事業以及經濟發展規劃之中,博物館日常運營、藏品保護與開發所需要的經費應由政府予以必要的支持和劃撥。因此,博物館要基于國家目前已經出臺的各項方針政策,盡可能地爭取政府財政方面的支持,為其發展爭取有利的資金。其次,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保障扶持資金的專項應用,防止因為管理策略漏洞,出現個別工作人員利欲熏心、擅自挪用經費的現象,給博物館藏品的管理和保護帶來損失和影響。最后,對于博物館內已經存在的藏品,需要廣泛借助社會各界的力量,加強投入保護。比如聯合社會上廣大的文物愛好者,通過構建穩定的文物保護基金,專項用于博物館內藏品的保護以及各種全新藏品的開發與引入。
(三)運用現代化信息的技術手段
21世紀是信息化時代,計算機被廣泛應用于各個領域,博物館也應順應時展,充分利用現代科技帶來的便利優勢,緊跟時代步伐,促使文物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信息化等目標的實現,推動文物的科學管理和有效利用。科技的發展為各個領域的管理提供了創新,現代信息科技可以將文物信息化處理,有效防止因文物損壞而導致的價值丟失。并且文物的信息化處理還有利于文物信息的保管及提取,大大提高博物館的工作效率,實現博物館文物保管的現代化,推動博物館事業的發展。總而言之,在信息時代的背景下,博物館管理工作應積極探求新的發展思路,與時俱進,進行全面的信息化改革。
三、結語
隨著時代的變遷,人們的文化需求日益提高,博物館作為我們了解歷史的一種媒介,需要被引起關注,加強其建設,深究博物館事業發展困境的原因,從多個方面入手進行深入改革與創新,充分發揮博物館在文化傳承、文化導向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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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壺口瀑布 文物保護 開發 可持續發展
0 引言
人類在歷史發展過程中遺留了大量的遺物、遺跡,這些文物從不同的側面反映了各個歷史時期人類的社會活動、社會關系、意識形態以及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和當時生態環境的狀況,是人類寶貴的歷史文化遺產。文物的保護和管理,對于人們認識自己的歷史,揭示人類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認識并促進當代和未來社會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黃河壺口景區地質結構獨特、峽谷風光優美、人文歷史久遠,先后被命名為國家級重點風景名勝區、國家地質公園和地質遺跡保護區、愛國主義教育基地、中國旅游勝地四十佳之一。壺口景區現有寨子溝兵工廠、民國石刻、圪針灘明清窯洞群、龍王辿遺址等文物景點[1-3]。文物古跡是一個地方文化底蘊的集中體現,更是區域旅游產業賴以發展的重要支撐。在壺口旅游產業高歌猛進的新形勢下,研究和探討壺口文物保護和開發,努力實現文物保護與景區開發的互利雙贏,既是一個亟待解決的理論問題,又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現實問題[4,5]。
1 壺口景區文物保護及其開發的現狀
就國家級貧困縣——宜川來講,面對礦產資源匱乏的實際,縣委、縣政府結合本縣實際,抓住壺口瀑布這個得天獨厚的旅游資源,及時提出了“建設旅游強縣”的發展戰略,把以壺口為龍頭的旅游業作為全縣的支柱產業來大力發展旅游產業。文物管理是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的基本職能,制止和防止人為和自然力對文物的破壞與損壞,是文物工作者的職責。隨著壺口景區的蓬勃發展,景區內文物保護與基礎設施建設,文物管理與旅游發展等矛盾日益顯現,面對一系列亟待解決的新問題,大部分文物管理都因管理體制和領導認識等因素,尚拿不出有效的解決問題的辦法。眾多的文物古跡使壺口擁有了豐富的旅游資源,但也帶來了巨大的管理壓力。壺口景區內的寨子溝兵工廠沒有被很好保護起來,基本處于閑置、待開發狀態,其歷史研究價值、經濟價值都沒有得到很好開發利用;景區管理局20世紀90年代雖然在民國石刻上建設了碑亭,將民國石刻保護起來,但是景區沒有充分挖掘其史料價值,也沒有很好宣傳這塊碑刻,游客只知壺口,不知壺口在古代的地理界線,更不知民國期間,政府對壺口的開發利用把持的態度;古代黃河航運十分發達,尤其在明清時期,圪針灘做為河運重要碼頭,商賈云集,生意昌盛,同時,古窯洞群落也是黃河文化的獨特展現。但是現在明清一條街只是停留在景區規劃的書本上,這些建筑群落還沒有得到商業開發利用起來;龍王辿遺址2006年和2007年發掘出土了約5000余件石制品及一些動物骨骼,并發現多處燒土遺跡。考古人員在這里還發現了1件帶有磨制加工痕跡的石鏟和1件石磨盤,為中國細石器工業起源、黃河中游地區舊石器時代向新石器時代過渡的研究提供了實物資料。龍王辿遺址現在也處于未保護狀態,龍王辿遺址附近正在建設禹王廟,禹王廟建成后,將把大禹治水的神話傳奇、古代壺口河運文化、黃河中游古代先民生活文化等內容串聯起來,充分展示黃河壺口的博大精神的文化內涵[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