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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是社會進步的歷史見證,對歷史研究具有重要的使用價值,是人類社會在社會發展各個階段智慧的結晶,對人類社會的發展研究具有重要的科學價值?,F代博物館如何做好文物保護工作,是我們共同關注的話題?,F代博物館在對文物的保護中做出了卓越貢獻,但是也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因此,在現代博物館在對文物保護的過程中要不斷的改進與創新,進而開辟文物保護、管理的新途徑。
一、文物保護的重要性分析
隨著社會的現代化發展,我國的文化遺產正在逐步減少,如傳統的民間習俗、手工藝以及游戲等,豐富的民間文化蘊含著民族文化,是社會文化、經濟發展的見證。有效的保護文物資源,就必須提高人民對文物的認識和了解,使人民群眾共同參與到文物保護中來,提高對文物保護重要性的認識,提高保護意識,保護文物,是現代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之重點。
二、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的現狀
(一)缺乏具有高素質專業性強的文物保護及管理隊伍。由于基層文物管理隊伍的人員結構相對復雜,文化程度各不相同,業務素質也存在著差異,因此造成文物工作人員對文物的歷史使命的認識及判斷的能力存在著較大差異。其次,由于管理人員缺乏必要的文物管理專業知識及相關培訓,造成目前不能滿足文物保護及管理工作的發展。所以,要盡可能地將文物管理及保護工作中的不規范性、不科學性及不完善性等問題加以改善,在加強專業人員培訓學習的同時,還應對其專業知識及技術進行灌輸。
(二)工作環境無法適應社會發展的要求。許多基層文物管理機構的辦公條件簡陋,沒有必要的經費保證,沒有暢通的通訊工具和交通工具,甚至沒有相對安全的庫藏條件和安全預防設施。文物安全隱患無法及時排除,工作難以正常開展。
(三)管理體制及制度不夠健全。由于各個地區的經濟實力及領導的重視程度不同,導致基層文物管理機構所承擔的任務較為繁多。例如文物保護管理所、考古所、研究室、鉆探公司、博物館的職能及任務等全部在基層文物機構的工作范圍之內。導致基層文物管理機構不僅要負責行政管理,還要負責業務工作,人員的安排上顯得過于緊張,使文物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響。
(四)經費短缺。由于管理體制的制約,基層文物管理工作的經費一般由地方政府財政投入,而在注重抓經濟建設的形勢下,許多地方政府對文物工作的重視程度不盡如人意,文物保護經費僅僅能夠保證工作人員的工資,一些經濟條件落后的地區甚至連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都難以保證。經費短缺一直是困擾基層文物工作的一大難題。由于經費短缺,許多文物保護單位管理、保護措施不能落實,有的只能任其損壞,甚至遺失;許多建立起來的業余保護組織人員經費難以落實,挫傷了業余保護人員的積極性,業余保護組織形同虛設,不利于文物的有效保護;許多民間流散的文物不能及時回收,許多有價值的文物不能及時調查上報或保護,造成文物的流失。這是基層文物工作者最痛心、最無奈的事情。
(五)開發與保護工作失調。對于文物保護單位而言,開發利用作為文物價值的重要內容,對文物保護管理工作帶來了新的問題。在日常文物的管理工作中,容易受到地方政府經濟建設目標的影響,造成文物開發與經濟建設產生矛盾,文物法規很難得以實施。文物保護工作也很難得以落實。
三、現代博物管文物保護管理趨勢分析
隨著社會的進步,科技的發展,犯罪的手段也越來越具有隱蔽性與技術性,如何做好博物管文物保護管理工作,需要政府、人民群眾的大力支持,借社會各界的力量加大對文物的保護力度,提高博物館文物保護效率。
(一)加大文物保護資金投入。博物館的文物都是極其珍貴的具有一定歷史性和不可再生的物品,保護難度大,必須加大文物保護資金的投入。因而,國家應從政策上支持文物保護工作,提供財力支持。由于文物保護的對促進地方經濟收益效果不明顯,地方政府對文物的歷史性、文化性以及藝術價值認識不足,導致文物保護資金困難。而實際上文物保護的作用,對社會的貢獻意義重大,一方面能有效的推動社會精神文明建設;另一方面,文物保護是地方旅游業發展的有效途徑,是帶動地方經濟的有效途徑,因此,現階段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必須加大資金投入,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促進社會經濟、文化、精神文明建設。
(二)加強文物保護制度建設。在博物館文物保護的過程中,必須建立健全文物管理保護制度,尤其是文物的提取與交接制度,文物的提取必須根據文物管理相關制度進行,簽訂正式文物出庫依據,凳記清楚名稱、編號、文物的年代、完整度以及歸還日期等各個細節,并且有相關部門負責人,博物館領導簽字審批文件作為提取依據。交接雙方必須當面清點,檢查作好交接管理、保護工作,確保文物萬無一失。
關鍵詞:文件保護;新形勢;問題;策略
最近幾年,文物保護事業在國家政策的監督下正逐漸的踏入一個全新的發展時期,這是文化保護領域的一個好形式。與固有的文物保護工作相比,當今的文物保護工作,無論是保護技術還是保護思想都吸收了全新的科學技術及觀點。在進行文物保護的工作過程中,本文作者結合自己的多年來的工作經驗,對其進行研究和探索,現總結如下。
一、當今文物保護工作面臨的難題
1.公眾缺乏對文物的保護思想
文物代表了我們優秀的民族文化,我們民族之所以可以在世界民族中處于不敗的地位,首先是我們的民族精神鼓勵我們不害怕強權,敢于斗爭,逐步的邁向今天的繁榮,我們需要保護好文物,從而給后人提供學習的榜樣。讓人心寒的是,當今大眾對國家文物的保護意識較為欠缺,即使找到文物也不合理的對其進行保護,比如把古碑作為壘墻,更嚴重的甚至因為自身的利益而破壞文物,損壞保護措施。引起這種狀況的原因一是國家對找到文物者的獎勵方法還不夠具體完善,使得大眾不愿意對其加以保護;二是國家未建立法律法規來宣傳文物的保護。
2.保護與開發的不和諧
保護文物的核心價值是文物保護的宗旨,只有關注文物的保護才能收獲更大的經濟效益。最近幾年,我們一直在倡導經濟的快速進步,常常不注重很多別的方面,文物保護也時常被我們忽略。我們經??梢钥吹綇堎N廣告、古墻被涂鴉等各種各樣的新聞,可見政府對文物保護的忽視;甚至有些地方政府為了當地經濟的進步,大面積的征地建樓盤、建立商場,因此把古宅古屋進行拆遷,而還把這種行為稱作“破舊立新”。在這個方面,我們要在保護及開發之間尋找銜接點,不能顧此失彼。
二、新時期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方法
1.增強群眾的文物保護思想
針對群眾目前對文物保護思想較為欠缺這一問題,我們應采用有效的方法喚醒并增強群眾的保護意識。首先是要宣傳相關的法律知識,從法律的層面上向群眾普及文物保護的價值。宣傳工作不應只注重普法,教育民眾,更應該把實際實例作為指引,比如給群眾講授案例,既能起到鼓勵或震懾的作用還能實現比法律條文更加的生動;另外是要建立人人保護文物的社會環境,增強大家的自律意識。這一點要充分使用文化遺產日,以這個為出發點實行各種活動的開展,比如文物展示、講座及文藝演出,在大家娛樂的同時給大家普及保護文物的思想,并把這些活動通過網絡等相關媒體進一步的擴大宣講。
2.由輕利用重保護向利用保護并重轉化
文物保護是一項復雜且龐大的工程,并不是政府的某一個機構可以掌控及管理的,這需要上級的關注及下級的協作配合才能實現。我們不能很好的開展文物的保護工作在某種程度上是由于我們落后的保護思想,我國以往是輕利用重保護,這引起在實際工作中出現一些問題,這不但是執法者的問題,更是很多百姓的疑惑。因為不了解保護的核心意義所在。所以,我們在經濟利益面前十分渺小,需給它讓道。許多文物保護人員的認識誤區是片面的理解文物保護的含義,總認為保護是職責,而利用是別的機構掌管的事情。實際上并不是這樣,保護是為了進一步的利用,文物得以全面保存是用好文物的基礎,恢復其固有的面貌。既然我們以往輕利用而重保護,那么我們現在應加強對文物利用的關注度,讓其給社會提供價值,然而不能過度的進行利用,否則會達到相反的效果。總而言之,利用與保護應是互為目的、互為手段的。只有從思想上轉變認識,才能更好的實現對文物的保護。
3.深入貫徹實施“五納入”
我們都知道,社會的最終保障是法律,在文物保護領域作為其他方法的后盾,首先應具備健全的文物保護法規法律。只有具備合理的法律,中央根據文化保護提出的“五納入”才能不僅僅作為會議精神的傳達,而具備執行能力。我們應完全遵守“五納入”的要求,從本質上注重對文物的保護,“五納入”根本上來說是在各級政府的各種議程中融入文物保護工作,提醒管理人員文物保護與別的建設價值是一樣的。
4.注重文物保護工作者的自身建設
文物保護工作主要分成兩部分:一是人民群眾對文物的保護,包括保護已發現的文物并提交給文物機構,這是文物保護的一個關鍵內容;但更關鍵的一方面是要對已開發的各種文物進行保護,這是文物工作人員的本職工作。文物保護工作人員具備保護文物的技術及專業知識,如果不能培養一批高技能、高水平的工作人員,那么文物保護僅僅是紙上談兵。要構建這樣一支隊伍,一要吸收人才;二要增強內部工作者的業務水平。吸收人才就是要給予所有人透明、公平的競爭平臺,完善用人機制;同等狀況同等待遇,完善分配體系。注重內部人員的自身構建,先要盡全力的供給良好的學習機會,投入一定的財力、人力及物力,從而增強業務水平,從中擇優擔任關鍵職務;還要注重文物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及職業道德意識,時刻把文物保護作為核心,主動執法,不徇私枉法。
三、結語
文物是全社會共同具備的歷史文化遺產,也是不能再生的,我們對其有保護的職責。目前我們正處在社會轉型的階段,文物保護工作還面臨著很多難題,其他方面也是苦難重重,然而我們在發現問題的同時,更應看到發展的時機,以樂觀的態度去面對,突破陳規,勇敢探索。文物保護的每個階段都有新問題,我們要把利用與保護結合,綜合使用法律手段及其他手段,相信文物保護工作會更加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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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認識,加強對文物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
文物是人類社會遺留的寶貴財富,是歷史的見證,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過程中擔任著重要角色。做好其保護和傳承工作是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各級政府應高度重視文物保護工作,充分認識到做好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站在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按照《文物保護法》,正確處理好經濟建設、社會發展與文物保護的關系,把文物保護納入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納入城鄉建設規劃,納入體制改革等,并建立健全文物保護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從而更好地開展文物保護、搶救、利用、管理等各項工作。
二、加快隊伍建設,提高管理水平
文物的保護、搶救、開發、利用、管理等工作離不開人才,有力支撐和促進著文物事業的發展。因此,要重視人才隊伍的建設。然而,目前我市人才隊伍的整體狀況不容樂觀,許多文物工作者缺乏專業知識,素質不高,和自身所應承擔的工作任務存在一些不相適應的問題。面對這種情況,相關部門如何做才能提高文物工作者的綜合素質,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風好、業務精的隊伍呢?首先,文物管理所要加強對現有工作人員的培訓,創造和提供學習培訓鍛煉的機會,通過管理干部培訓和專業技術培訓相結合、在職培訓和崗前培訓相結合、送出去和迎進來相結合的方式,幫助文物工作者提高專業知識和業務水平;其次,文物管理所要嚴把入門關,引進一些專業知識強、業務水平高的人才,解決現有文物工作者缺乏的問題;再次,主動協助政府組建培養一批業余文物保護隊伍,以解決文物工作難以向基層延伸,而文物保護工作又必須落實到基層的矛盾。
三、多方籌措資金,加強文物的保護、開發與修復
文物保護和維修需要大量資金,資金不足是影響和阻礙我縣文物事業發展的突出問題。為了保證文物保護和修復工作的順利進行。必須利用多種途徑籌措資金,建立多元格局的資金投入機制。一是各級政府要加大對文物保護資金的投入,將文物保護經費切實納入到各級財政預算中,設立文物保護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并做到逐年遞加;二是通過政策引導和支持,調動社會力量,從企業、個人多方面引進、籌集文物保護資金,以更好地開發與維修文物;三是積極探索提高文物管理單位自我發展能力的有效途徑,嘗試走市場化運作的道路,轉讓一部分使用權、經營權,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文物的保護與合理開發。
四、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文物保護的良好環境
文物保護工作人人有責,不僅需要文物管理部門和文物工作者參與,更需要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支持與參與。為了加強人民群眾對文物保護工作的認識,文物管理部門應加大宣傳力度,讓人民群眾認識到文物的重要性,提高保護意識。具體做法:一是文物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自身職責,在具體工作中充分利“文化遺產日”“文物保護宣傳周”及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等活動,采取散發宣傳單、張貼懸掛宣傳標語、圖片展覽、設立咨詢臺等形式開展宣傳活動,或舉辦各類展示、展覽、講座、文藝演出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宣傳《文物保護法》及文物保護的意義,讓廣大人民真正了解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性,自覺參與到文物保護工作中去;二是要利用現代科技,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以各種形式宣傳報道文物保護工作,提高人民群眾對文物保護工作的認識;三是積極推進優秀文化遺產和文物保護知識進學校、進課堂工作,激發青少年熱愛祖國優秀傳統文化的熱情。這些工作的開展,縮小了民眾與文化遺產之間的距離,提高了人民群眾的文物保護意識,使人民群眾自覺參與到了文物保護的工作當中,營造了文物保護的良好環境。
五、突出重點,加強文物安全防范和普查工作
文物管理部門應全面做好文物普查、登記、征集等工作,以有效保護文物。除了收藏于文物管理所、博物館之外,許多文物都散落在民間,為了掌握文物的分布,做好文物安全防范工作,文物管理所、博物館不僅要做好自身安全防范、登記工作,也要深入偏遠地區,克服野外工作中的種種困難,對全市轄區內文物分布情況做較詳細的了解和準確的統計,以有效保護散落于民間的文物。這不僅能使我市原有的文物資料得到充實,規范文物檔案,還極大地鞏固了文物保護成果。
六、妥善處理好三種關系,促進文物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文物保護;旅游;關系
濮陽市位于黃河下游北岸,具有悠久的歷史和燦爛的古代文明,是中華民族發祥地之一,河南省歷史文化名城,也是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在這片土地有著倉頡造字、晉文公退避三舍、柳下惠坐懷不亂等歷史佳話,春秋時期諸侯會盟、晉楚"城濮之戰"、齊魏"馬陵之戰"、宋遼"澶淵之盟"等歷史遺跡。這種文物豐富、文化古老的特點,決定了濮陽市要重視開發以歷史文化為主體的旅游資源,充分利用文物優勢,發展文物古跡旅游,推動濮陽市旅游事業的發展。然而,旅游業的發展和文物保護工作既有統一,又有矛盾,如何正確認識并處理好兩者之間的關系,促進良性發展,是我們目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1]
一、發展旅游可促進文物保護
(一)發展旅游能夠解決文物保護經費不足的問題
由于國家財力有限,每年用于文物保護的費用根本不夠,致使許多文物因經費問題而得不到應有的保護。發展旅游可為旅游區帶來經濟效益,旅游區就可以從經濟收益中提出一部分用于文物保護。近年來,隨著旅游業的發展,濮陽市各級政府在文物保護工作中的主導地位得到進一步加強,在經費投入方面連年有所增加,同時經政府引導和市場運作,全市每年投入文物保護和文物景區開發的民間資金也有明顯增長。
(二)發展旅游可以增強人們保護文物的意識
旅游的發展使大量的文物古跡直接面對旅游者,人們在游玩的同時獲得豐富的人文知識,受到歷史文化的熏陶,這樣一來既弘揚了中國的傳統文化,又提高人們的文化素質。文物的這些社會效益可使人們懂得蘊含在文物之中的文化價值,認識到文物對社會的重要意義,增強文物意識,使全社會都重視文物保護工作,形成全社會依法保護文物的良好氛圍。[2]
(三)發展旅游,可以讓政府部門更加重視文物保護
一方面,由于文物古跡是一項重要的旅游資源,為了充分利用它推動旅游事業的發展,政府和旅游部門一定會重視起來文物的保護工作,以便使其完好地展現在旅游者面前,從而獲取最大限度的經濟效益;另一方面,文物是不可再生性旅游資源,一旦受損很難恢復原樣。因此文物一旦遭受破壞,就會降低文物所在旅游點的吸引力,影響其經濟效益。為了使文物能永久保存下來,長期為旅游所用,政府和旅游部門必然會重視文物保護。
二、發展旅游對文物保護有一定負作用
(一)短視行為導致文物被破壞
一些旅游部門缺乏長遠眼光,急功近利,為了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取較高的經濟效益,對文物古跡采取掠奪性開發的方式,超負荷地接待旅游者,結果加快了文物古跡的老化、破壞乃至毀滅,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二)任意改造文物,造成文物被破壞
一些旅游部門為了提高文物古跡對旅游者的吸引力,使其長期為旅游服務,在發展旅游的同時,確實對文物采取了一些維修與保護措施。但由于一味的降低維修成本,致使所雇用的維修人員文物專業素質較低,不懂得文物的維修與保護應盡量使其維持原樣、符合其歷史時代特點,而對文物古跡進行隨心所欲的改造,將其弄成一個四不像,名為保護,實為破壞,造成不可逆的損失。[3]
(三)旅游業的發展,使文物遭到破壞
車、船等交通工具排出的廢氣嚴重污染了旅游區的空氣,旅游基礎設施中排出的廢水、廢渣以及船舶泄出的油污等嚴重污染了旅游區的水源,這些被污染的水和空氣對文物古跡有著強烈的腐蝕作用。眾多的游客在游覽過程中,呼出的二氧化碳氣體中含有大量的水份,使文物古跡受到浸蝕,特別是在洞窟、古墓、地下室等古跡中表現得非常明顯,旅游者的踩踏、攀登、撫摸等行為可嚴重損壞文物,凡游客所到之處,都存在著在文物古跡上亂刻亂涂的現象,更有甚者,竟然用敲砸等手段盜取文物古跡的部件,此等野蠻行徑,嚴重地破壞了文物古跡。
三、正確處理文物保護和旅游發展關系的措施
(一)做好文物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文物保護不僅是文物管理部門的職責,更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如果不讓最廣大的人民群眾了解文物法,了解文物保護的重要意義,文物部門的管理工作就會舉步維艱。因此,首先要做好文物保護法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文物保護的危機感和保護文物的責任感。其中最重要的是向各級領導和各有關職能部門及文物旅游景區宣傳,要使他們充分認識到文物保護法的嚴肅性和文物保護對旅游事業發展所產生的巨大作用,自覺遵守文物保護法規。只有如此,文物部門才能順利依法進行有效的管理。
(二)依法處理好文物保護與旅游發展之間的關系
首先,要加強文博隊伍建設,堅決依法行政,加大執法力度,樹立文物執法的權威。培養一支精干的干部隊伍,提高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提高文物管理工作的效率,以適應文物旅游不斷擴大的需要。其次,要建立公安、工商、規劃、城管、文物等各關職能單位統一行動的機制,加大對文物旅游景區的治理力度,樹立文物部門執法的權威。
(三)用可持續發展理論處理文物保護與旅游發展之間的關系
文物資源具有不可再生性,十分脆弱,損毀一處就少一處,而且損失了就永遠無法彌補。經歷漫長歲月的“洗禮”,能殘留至今的文物已彌足珍貴,我們有責任和義務永遠保護好這些文物。我們要用可持續發展的理論處理好文物保護與旅游發展之間的關系,首先要保護好現存的文物資源。其次要保護好文物的存在環境。文物資源的存續也需要一個特定的環境,是自然和人文生態環境的一部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各個城市都在大張旗鼓的搞建設。古寺廟、古跡周圍到處都是高樓大廈、車水馬龍,這些現象將來可能會與文物保護產生沖突和矛盾。因此我們在建設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到文物資源的不可替代性,給文物資源留下一定的空間,使之與自然環境相協調,并能夠得到可持續發展。[4]
總之,發展旅游與保護文物二者相互依托、相互承載。文博部門應當加強旅游意識,在保護文物古跡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為發展旅游創造條件;旅游部門也應當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確定的文物古跡工作方針,尊重文物古跡工作的客觀規律,彼此密切合作。只有這樣才能正確處理好保護文物古跡與發展旅游的關系,使保護文物古跡和發展旅游很好地結合起來,互相促進、共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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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一步提高對文物保護工作的認識
充分認識做好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意義。文物既是歷史的載體,也是文化的載體。在新的歷史時期,加強對文物的保護、管理和利用,有利于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推動文化事業大發展大繁榮。
強化文物保護意識,堅持文物工作方針。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一旦破壞,無法彌補。各級要站在對國家、對歷史、對人民負責的高度,認真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承擔起文物保護的責任。
二、進一步貫徹落實文物保護“五納入”制度
將文物保護工作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區文物部門要認真編制區文物事業發展計劃,并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文物事業發展計劃要在明確文物工作總體目標的同時,分別對文物維修項目,各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以及文物庫房、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等工作,制定具體的目標和措施。
將文物保護工作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在編制和調整城鄉建設規劃時,要充分考慮文物保護的特殊要求,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的劃定作為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
將文物保護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財政部門要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擔”和“逐級配套”的原則,把文物保護管理經費納入區、鄉財政預算,除每年安排一定數額用于文物保護工作的調查、勘探、建檔等辦公經費外,還要安排相應數額的搶救性文物維修保護經費,并隨財政收入的增長而逐步增加。
將文物保護納入體制建設。建立完善的文物保護管理體制。區文廣新局是全區文物保護工作的主管單位,要對文物保護工作依法實施管理,監督和指導,各有關部門要依法履行各自的文物保護職責。各鄉鎮要確定專人負責文物保護工作,落實工作經費,鄉鎮文化站、村民委員會要在文物部門的指導下開展相應的文物保護工作。
將文物保護納入領導責任制。切實加強對文物工作的領導,成立陽市區文物管理委員會,由區政府主管副區長任主任、區政府辦分線副主任、區文廣新局局長任副主任,文化、國土、建設、規劃、財政、發改、公安、農業、水利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為成員。建立文物保護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文物保護工作的重大問題和有關政策的落實措施,統一協調文物保護工作。
三、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中的文物保護工作
做好地下文物勘查工作。區文物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組織力量對我區地下文物進行全面勘查。對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筑、古石刻等不可移動文物認真調查并向社會公布,對其管理和保護提出明確的意見并組織實施。
堅持對建設工程項目區域進行文物調查勘探制度。凡大、中型基本建設工程或地下文物豐富地段需動土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在取得項目選址意見書后,由區文物主管部門對工程征地范圍進行詳細的文物考古調查勘探,確認無文物埋藏或按規定清理發掘后,方可辦理規劃、用地等審批手續。所需費用應根據《文物保護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列入建設工程預算。
加強文物保護單位的管理。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其他建設工程,包括建房、葬墳、取土、開渠、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特殊需要的,必須經核定公布該文物保護單位的人民政府批準,并在批準前征得上一級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同意;未經批準,在國家級及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進行其它建設的,必須無條件拆除,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建設單位或個人負責,如對文物造成損壞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切實保護好施工過程中的出土文物。在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古文化遺址、古墓葬或其它文物,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報告文物主管部門和公安部門,由其采取有效保護措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哄搶、私分、藏匿出土文物。如因考古發掘和文物保護,需要調整或順延建設工程工期的,建設單位要積極配合和支持。
四、進一步加強文物事業的各項基礎工作
做好全區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工作。建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安全防范制度,嚴格執行安全責任制。各相關部門應當依法履行所承擔的文物保護的職責,維護文物保護管理秩序。
建立和健全文物安全巡查制度,區文物主管部門要建立不可移動文物安全巡查制度,定期開展文物安全巡查,各鄉鎮要對管轄區內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通過建立完善層級文物巡查機制,有效防止并及時制止破壞文物的事件發生。
進一步加強庫藏文物安全工作。區文物主管部門要采取向上爭取項目,政府財政支持,單位自籌相結合的方式,啟動文物庫房建設,改善庫藏文物的保管條件,提高技術防護水平,保證文物安全,要建立健全文物的接收、鑒定、登記、編目和檔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