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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急診;醫療安全管理;醫療糾紛;防范
臨床分析發現,醫療糾紛事件是因為各種因素所引起的,包括患者期望值較高、醫院誤診誤治等,臨床病理解剖率的降低則是導致醫療糾紛事件的主要原因,急診科則是發生醫療糾紛事件的主要科室[1]。臨床中在對患者進行治療時,和患者接觸最親密、最早和最直接的群體為護理人員。護理人員是醫生的主要助手,在對患者進行急診搶救和護理時,護理人員的責任非常重要。要想讓急診搶救的質量得以保證,就需要護理人員加強急診搶救的準備工作,通過嫻熟的技術和最快的速度,為急診搶救護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礎。要想實現上述要求,護理人員就需要對相關的安全管理知識進行不斷學習,進而讓護理效果得以及時提高。除此之外還應加強相關的研究工作,加強醫療安全管理,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讓醫療糾紛事件能有效減少,最終讓急診效果提高,讓醫院經濟損失減少,保證醫院健康、穩定地發展。該研究主要分析了急診的醫療安全管理與醫療糾紛防范,現做如下總結。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對該院2013年1月—2016年7月急診治療期間發生的17例醫療糾紛事件進行回顧性分析。男性患者、女性患者人數分別為11例、6例;患者年齡為8~60歲,平均年齡為(37.2±3.3)歲。17例醫療糾紛事件中,5例死亡,沒有傷殘病例;5例醫療糾紛事件經鑒定存在醫療損害責任,12例醫療糾紛事件不存在醫療損害責任。1.2方法選擇統計方法來收集和分析醫療糾紛事件的發生情況、處理情況、系統分布、賠償費用以及賠付情況等,并利用自制表格來進行整理和歸納。之后選擇SAS9.0軟件來進行數據分析和處理。
2結果
2.1醫療糾紛事件的發生情況2013年1月—2016年7月該院急診共收治71693人次,共發生急診醫療糾紛事件17起,發生率為0.024%(17/71693),其中兒科2例,外科2例,內科10例,其他科室3例;5例為重大醫療事故。3例醫療糾紛事件經鑒定存在醫療損害責任,分析發現主要是因為沒有護送危重癥患者轉院、沒有嚴格執行相關的規范規程等原因所導致的。2.2死亡醫療糾紛事件的分析17例醫療糾紛事件中,5例死亡。尸檢結果顯示,2例是因為患者自身疾病所導致死亡,3例是急性心肌梗死和電擊傷后死亡,有關患者的搶救過程,并無完善的搶救記錄。2.3醫療糾紛事件的解決方案分析在全部17例醫療糾紛事件中,9例醫療糾紛事件是經醫患雙方友好協商所解決,2例醫療糾紛事件是經衛生行政部門調解,5例醫療糾紛事件是經法庭調解判決,1例醫療糾紛事件是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解決。
3討論
分析本研究結果顯示,17例醫療糾紛事件中,5例死亡。尸檢結果顯示,2例是因為患者自身疾病所導致死亡,3例是急性心肌梗死和電擊傷后死亡,有關患者的搶救過程,并無完善的搶救記錄;3例醫療糾紛事件經鑒定存在醫療損害責任,分析發現主要是因為沒有護送危重癥患者轉院、沒有嚴格執行相關的規范規程等原因所導致的;9例醫療糾紛事件是經醫患雙方友好協商所解決,2例醫療糾紛事件是經衛生行政部門調解,5例醫療糾紛事件是經法庭調解判決,1例醫療糾紛事件是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解決。研究結果顯示,醫療糾紛事件的發生原因、結果不同,其具體的解決方法也存在差異。所以在醫療糾紛事件發生后,應及時反思醫療糾紛事件,特別是反思醫療機構自身在救治過程中所導致醫療糾紛的原因,包括醫院的技術水平、醫療質量以及內部管理等,還是因為其他原因所引起的。醫護人員在實際的醫療活動中,應對死者或者受到傷害的患者保持負責人的態度,將醫療機構的工作職責當成工作出發點,進而讓醫療糾紛事件的發生率降低,讓醫療事業的發展保持健康和穩定。如果存在原因不明的現象,則應實施尸檢,堅持公正和公平的原則,公開進行處理,讓社會輿論的壓力有效降低,讓后續暴力事件的發生幾率降低[2]。尸體檢驗是現階段是死者的死亡原因進行查明的主要方式,效果也比較理想,可以將尸檢結果當成證據,并呈現在法庭上。特別是最近幾年,因為我國大部分醫療機構的臨床病理尸檢頻率降低,同時臨床醫患糾紛和事故等增加,對社會造成了非常嚴重的不良反應,因此更應加強尸體檢驗的意識[3]。值得注意的是,要想有效減少醫療糾紛事件,應不斷提高醫院的醫療水平,同時應不斷擴展法律意識。部分時候,因為醫院害怕過于主動會因此承擔法律訴訟或醫療糾紛的風險,所以醫院在對某些事件進行處理時常常選擇和平處理的態度,然而結果卻并沒有從本質上解決漏診、誤診以及誤治等問題[4]。但是按照我國《侵權責任法》的相關條例可知,醫院在考慮到服務質量問題的基礎上,不會主動進行尸體檢查,所以醫療糾紛事件的發生率非常高。另外部分家屬因為對治療效果存在較高的期望值,特別是對于部分“專業醫院”“好醫院”“大醫院”等,患者家屬的期望值更高,所以在出現問題就可能因為存在較大的落差而出現重大醫療糾紛事件;除此之外我國存在傳統的“死者為大”的理念,例如“保留全尸”“壽終正寢”“落葉歸根”等,會在一定程度束縛人們,同時也是現實事件和普遍理念的矛盾。所以現階段患者和醫院之間的關系非常緊張,是因為多種因素所導致的;例如醫務人員缺乏工作責任心,在對負責者進行尋找時,醫院表現得不聞不問,不及時處理或者缺乏明確的處理態度;另外醫院為了自身利益對相關責任人比較偏袒;在患者治療期間,醫護人員的服務態度比較冷漠等。所以應從服務質量方面來對醫療糾紛事件發生的導火索、基本原因和核心原因等進行認真分析。針對以上問題,醫院首先應將醫療糾紛事件當成出發點,對臨床解剖能力進行不斷提升,并對經驗進行不斷總結;除此之外在委托尸檢方面,醫院應加強學習,將委托尸檢當成學習通道,對臨床解剖經驗進行不斷提升。其次醫院應加強人才的培養工作,讓生命科學的發展更加穩定,并分析和討論死亡案例,將患者當成醫療活動開展的中心,對治療活動中的全面性、合理性和細致性進行不斷提升,加強患者家屬的交流溝通,讓社會矛盾性有效減少。除了以上措施外,還應加強管理,對防范意識進行強化。對于急診來講,應堅持以患者為中心的理念,站在患者的角度思考問題,關注高危疾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加強溝通,加強手術的把關,加強培訓工作,讓醫護人員的醫療糾紛防范意識提高。具體的防范措施如下。①組建醫療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通過分析醫療糾紛事件,對急診科管理進行不斷強化,將院長作為組長或者負責組織,組員則應選擇社交能力和溝通能力較強的專業人員,進而形成存在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的委員會,對醫療安全管理的相關工作進行全面負責,對急診科進行監控、管理和培訓,并有效協調患者和醫院的關系。②制定科學和和完善的檢查制定,并對責任性質進行明確,同時通過手術分級審批來實現,進而來對急診科各級醫師的實施范圍進行明確,并對其進行有效約束,讓手術控制在合理范圍內,不能進行越級性的處理。例如針對重大手術可能導致的糾紛,應在事前進行上報、討論、分析和審批,之后實施常規性檢查、病情討論、家屬簽字、手術開展等。③制定科學和合理的討論制度,針對醫療安全隱患和醫療糾紛隱患,進行開會討論,對其中的原因進行分析,明確相關責任,通過探討和分析相關的原因,在對相關的改進措施進行明確。另外還應制定患者反饋制度或者投訴處,為患者的申述提供地方,讓可能出現的暴力事件有效減緩,通過解釋和協調,讓患者能更好理解醫院。除此之外還應對醫護人員的整體素質和技術水平進行不斷提升,特別是醫務人員的防范意識和法制觀念,讓其工作責任心增強。④有關糾紛的賠償,醫院在對規定和制度進行明確的同時,還應設定事故等級、明確責任和原因,來對賠償范圍進行劃分,對賠償額度進行設置;除此之外還需要考慮商業保險以及醫療保險等因素;積極尋找第三方調解機構的協助,讓賠償風險降低;另外還應對醫療糾紛事件的處理程序進行評估,讓直接沖突能有效減少,通過對醫療活動的過失情況進行評估,對患者家屬進行具有說服力和有證據的解釋,對醫療糾紛事件的發生原因進行逐漸了解,之后經過協調來對糾紛事件進行進一步的協調處理;對于醫院來講,應配置常年在職的專業法律顧問,經常進行教育、指導和協調,讓醫務人員明確自身的權利和義務,通過法律約束,對糾紛進行主動的處理和回應,讓醫療糾紛事件的處理效率得以有效提升。綜上,在醫院的各個臨床科室中,急診科是最容易發生醫療糾紛事件的一個科室,針對這一特點,醫院應加強醫療法規的認知,并對醫療機構進行規范化管理,加強安全管理,最終來對醫療糾紛事件進行有效預防和控制,降低醫療糾紛事件的發生幾率,讓醫療質量提高,進一步提高醫院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促進醫院健康和穩定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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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病案管理;醫療糾紛;環節;預防措施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納入1,000例本院收治的患者,將其分為2組(隨機表法),即每組500例樣本。入選標準:經醫院倫理委員會批準患者,自愿簽署知情同意書的患者。實驗組:男:280例,女:220例,年齡:18歲-72歲,平均年齡(44.5±21.5)歲。對照組:男:270例,女:230例,年齡:19歲-73歲,平均年齡(45.5±21.2)歲。對比分析兩組患者一般資料,無明顯差異,符合臨床研究標準。
1.2方法
對照組:常規病案管理,實驗組:病案優化管理,(1)增強法律意識:引導醫護人員加強對病案管理教育、法律法規等的學習,并在此基礎上以視頻、公眾號、海報、手冊等對相關的法律知識進行宣傳,以改善醫院人員的整體認知,提高醫護人員的重視程度。(2)相關制度的完善:醫院既要結合實際情況建立完善相關的規章制度,加強對病案的管理,又要成立相關的組織,對醫院的病案進行整體的管理和監督,指出存在的問題,并制定相關的整改措施和獎懲制度。(3)書寫質量的提升:病案質量可以明顯地反映醫院的醫療質量和管理水平,醫護人員在整體的書寫過程中要科學規范的對病案進行記錄,有效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率。(4)提高醫務人員業務素質能力:醫院應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業務能力培訓,既可提高醫院人員的整體責任意識,又可提高其病例書寫能力,促進醫院的整體發展[2]。
1.3觀察指標
(1)醫療糾紛發生率評估:醫療糾紛發生的環節包括入院病例的書寫、治療過程中病案內容的書寫、病案管理意識的薄弱等。(2)相關知識掌握度評估:采用本院自制的量表進行評估,包括病例書寫的具體內容、書寫模式、法律意識、醫院病案管理的具體內容等。(3)患者滿意度評分評估:采用本院自制的量表進行評估,滿分100分,滿意度評分高:評分在90分以上;滿意度評分一般:評分在70分-90分之間;滿意度評分差:評分在70分以下。
1.4統計學處理
采用SPSS22.0分析,兩組患者計量資料(患者滿意度評分)用t、均數±標準差(Mean±SD)表示;計數資料(醫療糾紛發生率、相關知識掌握度)用χ2、%表示,臨床研究資料對比,P值區間在0.00-0.05之間,差異顯著,具有統計意義。
2結果
2.1醫療糾紛發生率、相關知識掌握度對比
2.2患者滿意度評分對比
實驗組:患者滿意度評分為(92.36±4.58)分,對照組:患者滿意度評分為(75.26±5.31)分,兩組對比差異顯著(t=54.258,P=0.000)。
關鍵詞 醫療糾紛 預警 干預 時機
醫療糾紛是指醫患雙方對醫療處理后果及原因認定存在分歧。數據表明,醫療糾紛事件的發生有增高趨勢〔1.2〕,嚴重地影響醫院的正常秩序和聲譽,也影響社會的和諧和穩定。醫療糾紛造成醫護人員傷害的惡性刑事案件給人們敲響警鐘[3],因此如何有效地處理醫療糾紛有著十分重要意義。本院3年來醫院處理醫療糾紛中,有85.7%在醫院最終得到解決,只有14.3%是由衛生行政機構和法院調解或進入司法程序。本文對我院在醫療糾紛預警機制的建立和干預介入時機等方面的經驗進行總結。
1 預警流程及管理辦法
建立醫療糾紛預警機制,制定醫療糾紛的處理預案。醫院根據醫療糾紛易發環節、隱患的嚴重程度、演變成糾紛的可能性,一旦形成醫療糾紛的處理方法等制定相應的對策。預警中行之有效的措施是醫療安全不良事件與隱患缺陷報告制度,院內醫療不良事件報告流程(見圖1)。
1.1 醫院對不良事件的等級進行劃分,對報告原則、報告人的責任和義務、流程和獎懲措施作出明文規定。
1.1.1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嚴重程度分4個等級:等級劃分Ⅰ級事件(警告事件)—非預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進展過程中造成永久喪失。Ⅱ級事件(不良后果事件)— 在疾病醫療過程中是因診療活動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傷病員機體與功能損害。Ⅲ級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 雖然發生錯誤事實,但未給傷病員機體與功能造成任何損害,或有輕微后果而不需任何處理可完全康復。Ⅳ級事件(隱患事件)— 由于及時發現錯誤,但未形成事實。
1.1.2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的原則 (1)Ⅰ級和Ⅱ級事件屬于強制性報告范疇;(2) Ⅲ、Ⅳ級事件報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處罰性和公開性的特點。
1.1.3 獎懲 (1)對于主動報告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個人,根據報告的先后順序、事件是否能促進質量獲得重大改進,給予相應的獎勵;(2)每個季度以科室為單位評定并頒發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質量優秀獎。評定標準:1.主動報告Ⅲ級、Ⅳ級醫療安全不良事件達到3例以上或Ⅰ級、Ⅱ級事件達到1例以上,并且上報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對流程再造有顯著幫助,實現流程再造達到3項以上的科室;2.發生Ⅰ級、Ⅱ級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未主動報告的科室取消評選資格;(3)當事人或科室在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發生后未及時上報導致事件進一步發展的;機關、職能部門從其它途徑獲知的,雖未對患者造成人身損害,但給患者造成一定痛苦、延長治療時間或增加不必要的經濟負擔的,予當事人或科室相應的處理;(4)引發醫療糾紛或已構成醫療事故和差錯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按《醫院綜合目標獎懲實施方案》相關條款處罰;(5)對于已經進行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的醫療缺陷,醫院將根據情況酌情減免處罰;(6)影響惡劣或損失巨大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由院辦公會決定處罰措施。
1.2 實施醫療糾紛“零報告”制度
對預計手術或治療效果不佳;發生院內感染或并發癥;病情復雜或突然發生意外變化等;對醫生交代病情難以理解;交通事故、故意傷害、災難(害)事故、打架斗毆或傷者,對醫療行為有抵觸不滿情緒;自殺傾向及精神異常;對收治入院過程和科室服務存在抱怨;子女眾多,對治療滿意度不一致;病人或家屬復印病歷時提出要全部復印或非正常時間段來復印等情況的傷病員極易產生醫療爭議,以上情況可視為易產生醫療糾紛的苗頭。規定各科室的值班員在每天下午下班前,將當天本科室的醫療投訴、爭議、糾紛苗頭和糾紛情況匯總,填寫“零報告”登記表,經主任、副主任或護士長簽字后,立即交醫療值班室。報告的內容包括患者姓名、身份、ID號、入院日期、簡要診療經過、患方反映的主要問題和訴求、科室初步處理意見等。
1.3 強化循證醫學整合。國家為提高醫療質量,加強醫療安全,現已出臺一些符合“循證”原則的“路徑”或“指南”[7]。但要將其很好地應用于臨床,必須依靠良好的學習型組織氛圍。組織應努力學習循證醫學知識,并將其整合至日常工作中[8~10]。我院根據醫院實際情況要求各科將本專業的2~3常見病和多發病制定出單病種輔助檢查和符合我院實際情況的臨床路徑,有效地提高醫療質量減少醫療糾紛,保證醫療安全。
1.4 醫院每半個月的周會和每半年召開醫療形式分析會,通報醫院醫療安全情況,收集典型投訴案例進行分析和點評。通過案例分析和點評,提出存在問題,警示警示醫務人員,建立風險意識,規避醫療風險。
2 醫療糾紛的處理機制及干預時機選擇
2.1 建立醫療糾紛處理的三級機構
醫療糾紛處理的三級機構:(1)科室設立醫療糾紛監督員,發現醫療糾紛苗頭及時作出處理并報告主任和護士長;(2)醫院成立醫療糾紛鑒定委員會,由醫院科委會成員組成,主要負責判斷醫療糾紛的責任,為醫療糾紛的處理提供科學依據;(3)設立醫院醫療糾紛處理辦公室,人員組成除醫院人員參與外,有條件的還應邀請具有法律知識人員或聘請的法律顧問參加;具體負責醫療糾紛的接待、調查和處理。
各科室的醫療糾紛監督員、主任和護士長為第一責任人,一旦發現糾紛苗頭,立即啟動相關預警機制,由科室主任、護士長負責協調,力爭將可能發生的糾紛消滅在萌芽當中。如科室內部處理有困難,再將投訴上交醫院醫療糾紛處理辦公室處理相關責任科室予以配合。而患者直接投訴到醫療糾紛辦的案例則由醫院直接負責處理。
具體流程如下:預警—科室醫療糾紛監督員—科主任—醫院醫療糾紛處理辦公室—醫院糾紛鑒定委員會—院領導—第三方機構介入—訴訟。
2.2 把握醫療糾紛最佳干預期
處理醫療糾紛貴在“早”,應將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一起典型醫療糾紛的形成,具有明顯的分期特點。按照王亞平教授[11]觀點,醫療糾紛分為潛伏期(糾紛形成早期)、顯露期(糾紛形成中期)和暴發期(糾紛形成期)。越早做工作,阻斷成功的把握性就越大。醫療糾紛阻斷最佳時機或介入期是潛伏期。在這個時期,阻斷工作的目標是:融洽醫患關系,消除患者不滿和疑慮,從而化解可能出現的醫療糾紛。
2.3 充分發揮科室醫療糾紛監督員和科主任在處理醫療糾紛中的作用。凡發現醫療糾紛苗頭,科室醫療糾紛監督員要及時了解情況,第一時間作出處理。科主任和護士長接到報告后要組織認真調查、分析,明確可能發生醫療糾紛的性質,采取相應對策,將可能出現的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之中。一旦出現醫療糾紛,按應急預案及時采取溝通等對策外,并及時向醫院相關部門報告。
2.4 醫院醫療糾紛處理辦公室接到醫療糾紛報告后立即按預定程序進行處理,組織醫療糾紛鑒定委員會對醫療糾紛的性質、是否構成醫療事故作出實事求是的判定,并提出處理對策。
2.5 醫院醫療糾紛處理辦公室根據醫療糾紛鑒定委員會的意見,與機關和科室密切配合,在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地維護醫患雙方權益的原則下,使醫療糾紛得到有效地解決。醫患雙方和解是處理醫療糾紛的最佳選擇,在沒有第三方主持的情況下,糾紛當事人就爭執的問題進行協商并達成協議的糾紛解決方式[12]。醫患雙方協商后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制作協議書,雙方簽字。必要時可通過擔保等形式,以增強協議的法律效力。
我院對醫療糾紛處理的體會是:(1)醫院領導要高度重視安全文化建設,并將其詮釋為各級人員共同的價值觀、信仰和行為準則[4]。(2)將醫療安全為第一,甚至以犧牲生產和效率為代價。為達到這一目的,我們醫院及每個科室年初建立全年的安全目標,年初簽定安全責任書,明確將醫療糾紛的發生率跟科室建設掛鉤。(3) 公開對待缺陷和問題,當出現缺陷時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5]。(4) 建立學習型組織,對待問題的態度應首先著眼于改進系統和流程,而不僅僅對有關責任人單純的進行處罰。Nolan等[6]
認為,雖然我們難以對導致人犯錯誤的人本原因加以改進,但可以對系統過程加以改進,減少缺陷的發生,保障醫療安全。(5)良好的團隊協作可以有效防止缺陷和醫療糾紛的發生,而良好團隊的形成取決于組織成員之間的身份的認同、相互尊重和有效交流。(6)提供必要的物質條件、激勵機制和獎勵措施,使安全承諾得以付諸實施。
醫院作為處理醫療糾紛的中間或和終末環節,應充分發揮醫院自身在處理醫療糾紛中的主導作用。
據統計本院3年來醫院處理醫療糾紛中,有85.7%的醫療糾紛是在醫院最終得到解決。通過上述方法建立的處理機制方式靈活、程序簡單、省時省力、經濟便捷、能充分體現雙方意愿的特點,是處理醫療糾紛的主要形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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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與方法
1.1材料來源選取吉林省某三級甲等綜合醫院2012—2014年醫患糾紛辦公室所登記的336例醫療糾紛投訴為研究對象.
1.2研究方法對336例醫療糾紛投訴,依據投訴人的自然情況、投訴當事科室、投訴事由進行分類.采用Excell2007進行統計分析,采用帕累托原因分析法明確醫療糾紛的主次原因.
2結果
2.1醫療糾紛投訴情況2012—2014年,該醫院共發生醫療糾紛投訴336例,2012年醫院診療量為12.7908萬例,發生醫療糾紛投訴97例,投訴率為0.75‰,2013醫院診療量為15.2907萬例,發生醫療糾紛投訴119例,投訴率為0.77‰,2014年醫院診療量為18.2546萬例,發生投訴120例,投訴率為0.65‰.
2.2醫療糾紛科室分布情況該院336例醫療糾紛投訴中,內科醫療糾紛投訴115例,占34.22%;外科醫療糾紛投訴192例,占57.14%;醫技及其他科室的醫療糾紛投訴29例,占8.64%。
2.3醫療糾紛發生人群分布在2012—2014年發生的336例糾紛投訴中,有187名男性發生醫療糾紛投訴,約占55.65%,有149名女性發生醫療糾紛投訴,約占44.34%.在年齡分層中,0~20歲年齡段中發生醫療糾紛投訴46例,占13.7%;21~40歲年齡段中發生醫療糾紛投訴82例,占24.5%;41~60歲年齡段中發生醫療糾紛投訴139例,占41.6%;61歲以上年齡段中發生醫療糾紛投訴69例,占20.2%.2.4醫療糾紛原因本文336例醫療糾紛投訴的原因中,醫療技術118例,占35.2%;溝通不足100例,占29.8%;病人期望值過高67例,占19.9%;并發癥和醫療意外32例,占9.5%;不良事件13例,占3.9%;醫保6例,占1.8%.
將上述醫療糾紛原因經匯總后進行帕累托分析顯示,醫療技術、溝通不足和病人期望值過高3個因素的累計百分比為35%~85%,是影響醫療糾紛的主要因素;并發癥和醫療意外的累計百分比為94%,是影響醫療糾紛的次要因素;醫保政策和不良事件的累計百分比為98%~100%,是影響醫療糾紛一般因素(見圖1).對影響醫療糾紛的主要因素進一步細化,從中找出了具體影響診療活動的易發醫療糾紛因素.其中有創操作存在過錯、用藥處置違反診療常規、誤診和漏診以及抽檢項目不完整是影響診療活動、產生醫療糾紛主要因素;病史詢問不完整、隨訪內容不細致、治療方案選擇及變更告知不充分、植入性耗材問題、項目價格問題、特殊檢查告知不充分是影響診療活動、產生醫療糾紛次要因素;病人期望值因素是影響診療活動、產生醫療糾紛的一般因素.見表1.
3討論
3.12012—2014年醫療糾紛呈下降趨勢圍繞醫療糾紛問題,該院以創建平安醫院和“三好一滿意”活動為契機,不斷地將“以病人為中心”落實到實處,不斷地改革、完善管理[1],健全醫療質量與控制體系,嚴格規范診療服務行為,并加強對醫療質量的關鍵環節質量管理,提高全院職工質量管理與持續改進的意識和參與能力,定期組織相應培訓,提升了醫療服務質量.同時建章立制來約束和規范醫務人員的服務行為[2],2012—2014年該院醫療糾紛呈下降趨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2醫療糾紛投訴以外科為主本研究結果顯示,醫療糾紛投訴以外科為主.外科疾病一般以侵入性治療為主,這種治療方式具有不可逆性、創傷大及風險高的特點,極易產生醫療糾紛.二是醫生缺乏對并發癥和術后感染防范的意識.手術作為一種侵入性的治療手段,需要切開組織、結扎止血、切除病變、植入人工器材等,難免會發生不同程度的并發癥[3].同時對于侵入性治療,它必然會帶來手術部位皮膚和組織的損傷甚至感染.醫生可能術前對感染和并發癥評估不足或者過分自信,進而沒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易造成醫療糾紛的發生.
3.3醫療技術、醫患溝通和病人期望值為投訴高發原因本研究結果顯示,醫療技術、醫患溝通和病人期望值為投訴高發原因.醫療技術雖然在飛速發展,但并非每一種疾病都可以治愈.加之某些低年資臨床醫生基礎知識掌握不牢,技術水平較低,病史采集不完整,而高年資醫生過分相信自己的經驗,對于新疾病缺乏學習,對新的診療技術有抵觸,難免在診療活動中產生誤診和漏診,從而引發醫療糾紛.醫患之間的共同敵人是疾病,所以醫患之間要做好溝通.病人由于對醫學定位不準確,缺乏醫學常識,加之對疾病認識往往不全面,對診療活動往往有較高的期望值,從而容易產生醫療糾紛.
3.4建議
3.4.1應提升醫療技術水平,持續提升醫療服務質量醫療機構應加強以“三基三嚴”為主要內容的醫療技術培訓和考察.同時逐步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建立任務明確、職責權限相互制約、相互協調與相互促進的質量保證體系,確保醫療質量與安全,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3.4.2建立醫患溝通制度,加強醫患溝通在門診時,醫生應及時與病人溝通,取得病人對各種醫療輔助檢查及處置的理解.在住院期間,醫師應向病人或家屬介紹當前的疾病診斷情況、主要治療措施以及下一步治療方案,同時回答病人提出的有關問題.另外,在溝通過程注意掌握一定的方法,比如書面溝通、集體溝通等.強化落實醫院相關制度,使醫療糾紛得到有效控制[4].
[關鍵詞] 醫療糾紛;分析;防范
1婦產科醫療糾紛原因分析
1.1醫護人員責任心不強
有入院時沒有充分了解患者病史和查體,認真分析檢查和化驗結果,治療或手術過程中造成產婦并發癥所引起的醫療糾紛;有未對患者進行認真檢查,致使胎兒估重不準確,結果巨大兒頭盆不稱,造成肩難產引起新生兒肱骨骨折或臂叢神經損傷的醫療糾紛;有因催產素使用過程中未仔細觀察宮縮情況引起強直性子宮收縮、急產而發生軟產道撕裂,新生兒顱內出血或引起子宮破裂,產婦及胎兒雙亡的醫療糾紛;有未仔細檢查軟產道和縫合軟產道引起產后大出血的醫療糾紛;有因沒有仔細觀察產后陰道流血量導致產婦大出血以致彌散性血管內凝血、急性腎衰竭甚至死亡的醫療糾紛;有會陰縫合后未清點手術器械造成縫合針等留在體內多年的醫療糾紛;有在醫療單位產程觀察不仔細致胎兒分娩在待產區等處,甚至造成新生兒顱內出血或肱骨骨折的醫療糾紛;有因產后未仔細檢查新生兒發育情況以致未及時發現產傷鎖骨骨折導致鎖骨骨折畸形愈合的醫療糾紛;有護士巡診、查房不落實、用藥不當等工作中的疏忽造成產婦或胎兒延誤診治的醫療糾紛等。這些糾紛的發生均是醫護人員責任心不強或缺乏責任心所引起的,如果能夠盡職盡責其中大多數醫療糾紛是可以避免的。
1.2違反醫療操作規程、規章制度或醫療水平不過硬
有剖宮產手術麻醉效果不理想,后加局麻下行橫切口取出胎兒結果導致胎兒分娩困難,又試圖改變切口方式以致分娩時間過長最后導致新生兒出生后重度窒息、顱內出血引起腦損傷綜合征的醫療糾紛;有子宮切除手術時不慎將輸尿管縫扎,造成輸尿管下段堵塞、腎積水、膀胱陰道瘺所引起的醫療糾紛;有處理肩難產不當結果造成新生兒臂叢神經損傷、肱骨骨折的醫療糾紛;有初產婦吸引器助產不行會陰側切,結果導致會陰撕裂的醫療糾紛;有違規使用催產素導致軟產道損傷、子宮破裂、產后大出血者甚至胎兒或產婦死亡的醫療糾紛。這些糾紛都是個別醫護人員不認真執行醫療單位的規章制度,甚至違反醫療操縱規程,以至在疾病診斷、治療和護理過程中產生醫療差錯而導致的醫療糾紛。也有因醫療水平不過硬,對婦產科并發癥處理不熟練導致因并發癥引起死亡或留下后遺癥的醫療糾紛。雖然以上這些情況常發生于基層衛生院,但在大量聘用臨時醫生的狀況下,目前縣級、市級甚至省級醫療單位上述情況也并不鮮見。
1.3應對措施處置不當
有產后大出血在轉院過程中舍近求遠,延誤搶救時機,最后導致患者死亡的醫療糾紛;有產時大出血造成失血性休克未及時采取措施,造成未及時輸血和轉院致產婦失血性休克而死亡的醫療糾紛;有過分考慮患者經濟原因,該做的檢查不做,該做的治療不到位或轉院不及時而延誤患者治療的醫療糾紛。
1.4醫療單位盲目追求經濟效益
盲目追求經濟效益,醫護人員明知本醫療單位醫療條件不夠,卻強行開展技術能力以外的工作。有明知產婦第一胎有剖宮產史瘢痕子宮,不具備手術分娩條件卻盲目收留其到院待產以致子宮自發性破裂,致使胎兒死亡的醫療糾紛;不具備輸血條件卻開展剖宮產術,產婦大出血時輸血跟不上,又不及時轉院導致產婦失血性休克死亡的醫療糾紛;有明知為巨大胎兒、頭盆不稱從陰道分娩危險性大,卻勉強從陰道分娩導致新生兒臂叢神經損傷的醫療糾紛,有對新的設備和手術技術還不夠熟悉與掌握的情況下,倉促上陣造成醫療事故而引發的醫療糾紛。這些情況都是少數醫療單位與醫護人員盲目追求經濟效益而造成的惡果。
1.5醫護人員不注意談話技巧和方法
有產婦入院時第二產程停滯、巨大兒、胎兒宮內窘迫而剖宮產手術已來不及需行陰道助產,但因助產前未充分告之家屬說明風險,結果導致新生兒臂叢神經損傷而引起的醫療糾紛;有新生兒隨母出院未告之新生兒養育的各種注意事項,致使新生兒鎖骨骨折未及時發現而引發的醫療糾紛;有在引產后未常規清宮,醫師回復含糊致使產婦因胎盤殘留大出血導致子宮切除引發的醫療糾紛;有患者住院引產或分娩不遵守病歷書寫規范及時書寫病歷以致各種檢查、治療、處理等無據可查,所引發的醫療糾紛;也有醫護人員之間存在有意抬高自己而貶低他人,在言談方面有意無意的進行誘導引發的一些醫療糾紛。這些均是未充分履行告知義務或與患者及家屬談話不注意技巧和方法引起的,大多數也是可以避免的情況。
1.6患者及家屬自身因素
在許多醫療糾紛中,患者及其家屬因素同樣是不可忽視的,有時甚至成為主要原因而應負主要責任。有因經濟狀況原因明知自己是高危產婦卻選擇沒有手術或輸血條件的醫療單位分娩導致子宮破裂、胎死宮內或產后輸血不及時致產婦失血性休克而死亡的醫療糾紛;有拒做必要檢查以致影響正確診斷和耽誤治療的醫療糾紛;有向醫師隱瞞病史、病情導致醫療人員診斷及決策失誤的醫療糾紛;有重男輕女思想作怪,產婦產后大出血需要切除子宮時還要求保留子宮而引起產婦大出血死亡的醫療糾紛;還有醫學知識缺乏,如產前不做任何醫學檢查,產時不及時入院致巨大兒入院時宮口開大轉診有風險的情況下,醫療單位行陰道分娩導致胎兒肱骨骨折臂叢神經損傷的醫療糾紛;同時也的確存在少數患者為了獲得賠償無理取鬧,甚至動用媒體惡意炒作的醫療糾紛。
2婦產科醫療糾紛防范對策
2.1增強醫護人員的法律意識
醫療單位要組織醫護人員與護理人員對相關法律法規經常進行學習和培訓,提高其依法執業、依法行醫的自覺性,要制定防范和處理醫療糾紛的預案,并能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2規范醫療行為,完善醫療文書
進行在職教育和各項診療、護理的常規培訓,不斷提高醫護人員的業務素質與工作水平。醫療單位相關機構要落實醫療質量和安全的監管工作,落實各項質量與安全規章制度,各級醫護人員要按規范認真做好各項檢查、診療、護理工作,認真書寫和妥善保管各種醫療文書,注意行醫安全。
2.3對醫療糾紛進行早期有效干預
醫護人員在診療護理過程中,由于婦產科的高技術性和高風險性,決定了醫療糾紛不可避免。一般醫療糾紛處理的途徑包括:醫患雙方協商解決,申請醫學會裁定解決,向人民法院提訟等三種。醫療單位和醫護人員要善于及時發現和積極處理醫患糾紛,凡發現醫患糾紛要及時組織人員及時分析,明確是否屬于醫療事故以及責任大小,能夠在醫療單位解決的應及時協商解決,以減少醫患雙方的損害擴大;不屬醫療事故的耐心做好解釋工作,如解釋工作做不通或協調不成功,在協調的同時要做好安全保衛工作,保護好醫護人員的安全和醫療單位財產的完整。必須經過醫學會鑒定解決的,也應盡量避免事態擴大,造成對醫療單位與
患者均不利的局面發生。其實由于多種因素,任何醫療單位和醫護人員出現差錯都在所難免。作為同行業的從業人員,要用我們掌握的醫療技術和醫療護理知識多做解釋與說明工作,即使是其他醫療單位發生了醫療事故,也應該實事求是而不應該妄加評論引起事態的復雜與擴大。
3結束語
婦產科醫療糾紛的發生原因是多面性的、復雜性的。作為醫療單位和醫護人員要不斷提高醫療技術水平,提高醫療護理質量,不斷加強醫德修養,增強法律保護意識,最大限度地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社會群體也要多加強衛生保健意識,多多了解和理解醫護人員,尊重和配合醫護人員完成疾病的診治,只要醫患護幾方共同努力,醫療糾紛發生率必將大大降低。共建和諧社會的目標才能得以實現。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