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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環境是指在旅游活動特定的區域或范圍內各種因素的存在狀況和綜合作用的結果;就范圍而言,它主要包括旅游目的地和相關的旅游依托地;就內容而言,則主要包括旅游資源狀況以及與旅游活動有關的自然和社會文化兩方面的因素。長期以來,人們總把旅游發展視為一種經濟活動,偏重追求其經濟效益,而相對忽略了普遍存在的旅游對環境的影響。旅游資源和旅游環境質量是旅游業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基礎,旅游對環境尤其是自然環境造成的嚴重破壞不僅會阻礙旅游業本身的持續發展,而且也會帶來相關的負效益。本文首先描述了旅游發展與旅游環境保護的矛盾對立,考察了旅游環境保護的種種制約因素;并在此基礎上,借鑒西方學者關于旅游景點發展演變的理論研究成果,提出了旅游持續發展和旅游環境保護周期循環模式以及旅游環境質量的全面管理和保護設想,以期尋求發展與保護這對矛盾對立面的完美與和諧的統一,使旅游得以持續發展。
一、旅游發展與旅游環境保護的矛盾對立
眾所周知,旅游的發展一方面依賴于環境;而另一方面,由于旅游環境的脆弱性,旅游發展又給旅游環境帶來破壞和影響;因此,對旅游環境不妥善管理和系統保護,勢必影響到旅游發展的持續性。旅游發展與旅游環境保護這種矛盾主要表現于以下兩個方面:
1.旅游對環境的破壞。
旅游對環境的破壞主要表現為對可供觀賞的山川湖泊、名泉瀑布、名勝古跡、森林資源,動物資源等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的損害和污染。旅游對環境的破壞問題已得到旅游界的相當重視,在此本文不予贅述。旅游對環境的危害一方面來自游客的破壞,大批游客擁入,致使基礎設施緊張,旅游旺季造成的游人在某一景區的高度集中破壞或影響了該地野生動植物的棲息和生存環境;旅游對環境危害的另一來源則是外來投資商及當地旅游部門的大規模開發活動,這種破壞在第三世界旅游發展中國家的表現更甚,消極影響更大。究其原因,旅游開發和發展對環境的損害可歸納為如下三點:
首先,旅游部門只顧眼前利益,對旅游資源做過度性、掠奪性的開發;其次,是對景區環境的粗放式管理,對旺季游客過分集中的現象缺乏科學的、合理的疏導或價格調控等管理手段;再次,旅游發展過程中,景點開發以及旅游基礎設施病態膨脹的趨勢日益明顯。
因此,如何一方面發展旅游,一方面合理的開發、利用與保護旅游賴以持續發展的環境成為旅游界急需迫切解決的課題。
2.旅游環境保護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旅游主管部門與實業部門對旅游環境保護的必要性與迫切性均已形成共識,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在政策制定方面,我國自1973年始先后頻布了一系列關于環境保護與管理的法律、法規;如《關于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試行草案)》、《對外開放地區環境管理暫行規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征收排污費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文物保護法》,以及1992年巴西聯合國環發大會后的《中國環境與發展十大對策》等等規定都不同程度地與旅游環境保護有關,初步形成了一套環境行政管制體系。在對旅游環境保護的實際工作中,旅游行政主管與實業部門、環保行政主管與實業部門精誠合作、聯手防治、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有不盡令人滿意之處。
對旅游環境有效保護的制約因素可作如下幾方面的歸納:
①旅游環境保護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健全
國家有關部門雖制定了一系列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但我國的旅游業尚沒有自己專門的旅游環境保護法,我國政府1985年才將旅游業作為國家重點支持的一項事業,正式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旅游業在我國還處在初期發展階段,因此,關于環境保護雖然在立法上作了許多工作,但在法律、法規的監督執行方面卻缺乏健全管理。旅游區大多數基礎建設項目,沒有按規定程序辦理有關環境保護手續,有的雖然辦了,但沒有相關部門的配合把關,流于形式。國務院有關部門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指出:“對未經批準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計劃部門不辦理設計任務書的審批手續,土地管理部門不辦理征地手續,銀行不予貸款;凡環境保護設計方案篇章,未經環境保護部門審查的建設項目,有關部門不辦理施工執照,物質部門不供應材料,設備;凡沒有取得‘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合格證’的建設項目,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辦理營業執照”。然而事實上,這些措施沒有得到真正落實。再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30、31條規定:“刻劃涂污和損壞國家保護文物尚不嚴重的,由公安部門或文物所在單位處以罰款或賠償損失。”其中何謂“尚不嚴重”,罰款賠償如何界定,都無具體明確的規定,容易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局面。加之一個時期以來,旅游區沒有權威性的環境保護機構,往往一個旅游區分屬幾個部門主管,形成旅游部門、環保部門多頭領導,各自為政,互相扯皮,條塊分割的現象,不利于旅游環境保護具體工作的開展。
②重產值、輕環境
雖然中央反復強調環境的重要性,但對基層企業領導者和經營決策部門來說,保護環境與經濟增長一直是個兩難選擇。在許多地區的旅游開發和發展中,以犧牲長期效益為代價來換取短期利益的現象時有發生。
③環保經費緊張
各級財政撥給的保環專項經費和業務費用相當有限,加之工作沒有很好地開展起來,許多該收的環保費沒有按規定如數加以征收,再加上污染治理欠帳太多,導致許多環保治理項目沒有資金保證,環保工作無法實施,形成惡性循環。許多旅游區的環保部門除了有一兩臺陳舊簡陋的監測設施外,多數無錢添置其他基礎性設施和配套設施。對于旅游區內排污情況難以進行常規分析,環境規劃、環境趨勢預測往往也因沒有監測依據而無法進行。
④旅游開發、發展過程中生態意識不強
我國許多風景優美的旅游區座落在偏僻的、經濟不發達地區,如西南少數民族聚居區,他們仍處在半封閉、半開放的發展狀態中,過著原始的伐薪取暖、辟地種田的生活方式,因此,當其居住地被開發成旅游點時,居民們或破壞生態或獵殺動物以供紀念品交易,并通過這種方式獲取旅游經濟收入。居民低弱的生態意識也反過來影響了旅游者的生態意識,旅游區內隨地亂扔紙屑、果皮、對文物亂涂寫等不文明行為很是普遍。
⑤旅游區客容量超負荷問題遠未從理論上和管理上得到解決。尤其是知名度較高的景點和景區,旅游旺季時,長期“人滿為患”。關于客容量與旅游環境保護的關系問題,本文擬在第二部分作詳細論述,在此故略。
前文提到的旅游環境保護工作中存在的諸類問題加劇了旅游與環保的矛盾,使保護主義者和實業部門的沖突,游客和目的地居民的沖突以及居民之間的沖突更加惡化。
二、旅游持續發展與旅游環境保護的周期循環模式
旅游人數、旅游區客容量與環境質量之間有著一種直接的密切關系;旅游人數大于或等于景點飽和承載量時,旅游對環境的破壞則大些,反之,則小些。旅游環境質量變異涉及游客行為、心理、社會文化、居民參與程度等許多不可控因素,因此,可能在某個微觀的具體時間斷面上,呈現出無規則的特征;但是從旅游景點的宏觀歷史發展看,游客到達人數與景點演變之間存在一種內在的周期循環規律。下面本文想借助RichardW.Butler博士的旅游景點周期循環演變模式,通過分析游客人數與景點發展的關系,來提出相應的景區旅游環境保護周期循環的設想。
1.旅游景點歷史發展演變模式
Butler博士系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學旅游地理系教授兼主任,在長期從事安大略省北部鄉村旅游景點發展演變的研究之后,于1980年在《CanadianGeographer》刊物中發表題為“TheConceptofaTouristAreaCycleofEvolution:ImplicationsforManagementofResources”一文,并由此提出了旅游景點歷史演變模式,按時間發展和游客到達人數,Butler把一個旅游區的發展演變劃分為六個過程:即,開發、參與、發展、鞏固、蕭條、重現活力(或衰亡)等(如圖1示)。
根據進入游客的數量,旅游者類型特征以及旅游設施的發展狀況,這六個過程又可歸納為三大階段。第一階段含開發與參與兩部分,吸引的游客以少數先鋒型旅游者為主,如探測旅游者、嬉皮士、流浪漢等;少數當地人參與旅游活動;該階段旅游人數少,設施設備簡陋,游客或搭帳野營或借宿當地人家中,此時的旅游發展仍處在自由無序狀態;旅游對環境尚不構成威脅。第二階段包括發展,鞏固和蕭條三大部分,其主要特征是大量游客涌入,景點吸引各種類型的旅游者,尤其以大眾旅游者為多,中、高檔賓館數量不斷增加,旅游設施設備趨于齊全;旅游資源開發,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游人大量涌入對環境的威脅日前明顯。第三階段是產品的更新開發階段,此時的旅游者仍以大眾旅游者為主,在數量上可能呈上升趨勢、也可能呈下降或衰亡趨勢,但無論游客數量的多寡,齊備的旅游基礎設施已飽受折騰,旅游環境質量和景點的吸引力已明顯下降,旅游人該地區文化和環境帶來了相當大的影響,經過管理上的彌補措施,如關閉大修、開發新產品,恢復環境吸引力等,該景區的旅游發展尚有回光反照的可能;否則該景區就從此走向衰亡了。
2.景區旅游持續發展與旅游環境保護周期循環模式
從對前一部分的分析中不難看出,一個景區的歷史發展演變、景點的質量和吸引力都與該景區的環境保護狀況有密切的關系;因此,對一個景區的旅游環境保護,也應和該景區的發展演變相對應,呈周期循環保護狀態(如圖2)。
A.環保開端a.開發e.蕭條
B.系統保護措施實施b.參與F.再現活力
C.持續保護c.發展g.衰亡
d.鞏固
在景區的開發,參與和發展的初期階段,游客和當地居民卷入的人數少,遠未達到旅游區的容量,旅游發展未有系統管理的存在,該階段旅游對環境的破壞雖不明顯,但已存在,因此應作為景區環境保護的開端(A),有關部門應對該階段已存在的環境破壞現象做及時的觀察和研究,以便科學地、合理地預測和估計該景區今后旅游資源大規模開發利用、景區設施建設,以及大量游人介入可能造成環境破壞的程度,范圍和有效保護的重點難點,為該旅游區今后的發展提供科學的環保依據。強調環保開端階段在一個景區發展中的意義尤其重要;因為該階段的環境破壞常常因其“微不足道”而被忽略,而后卻給人帶來“為時已晚”的遺憾。
當景點經歷迅速發展,鞏固到蕭條階段時,系統的旅游環境保護措施應及時跟上,這是旅游環境保護周期循環的第二階段(B),該階段游客對景點的需求呈急劇上升趨勢、游人大量涌入,旅游區容量常常處于臨界范圍內,設施呈緊張狀態,加上相關的開發和建設,旅游發展對景區環境構成嚴重威脅、若不妥善保護和管理,環境質量和景區吸引力就會一落千丈;因此,該階段及時系統的實施環保措施是景區旅游持續發展的關鍵保證。
景點的發展在歷經了蕭條階段之后,可能由于旅游實業部門更新產品、加強營銷手段、提高產品質量,而重現活力;也可能由于各種努力的失敗而從此走向衰亡。但無論如何,對一個景區周期循環的環境保護,不會因景區衰亡階段的到來而結束;因此,該階段對景區環境的持續保護(C)是景區旅游得以持續發展的實現。
上述提到的旅游區環境保護完整周期的三個不同階段,可能會因不同類型的旅游者需要差異、旅游心理和行為、以及地方文化和居民參與的不同程度,而在微觀上體現出不同的特征;但從旅游景區發展演變的整體而言,旅游景區環境保護周期循環模式的三個階段能從動態的角度、宏觀地描述景點歷史發展演變和環境保護的關系。
從動態的角度、把旅游環境周期循環保護劃分為環保開端、系統保護措施實施和持續保護三個階段的提法,和從靜態的角度,把旅游環境保護的實際狀態劃成不足狀態,飽和狀態和過度狀態之說,在管理方法論和具體措施實施上,可以相互彌補、相得益彰。
(附圖{f90304})
圖2景點演變、承載量與環保關系
3.旅游環境保護周期循環模式存在的理論問題
Butler的旅游景點歷史發展演變模式自1980年提出后,西方許多學者曾多次把它應用到旅游景點或旅游產品歷史發展演變的實際案例分析和研究中,并在理論上和經驗數據上對原模式作了進一步的發展(Hovinen1981,Lundgren1983,Meyer-Arendt1985,Keller1987,Strapp1988)。在眾多的文獻中,1987年DouglasPearce對西班牙陽光海岸的考察研究發現,景點幼年期、青年期、成年期,衰老期等四個階段之發展演變與游客數量、旅游環境、景點的城市化和產品資源的商業化不無密切關系;而在這諸多影響旅游景點吸引力的因素中,游客人數的多寡和環境質量的好壞,對延長景點的壽命,起著最直接的使用。與地中海沿岸的其它景點相比,成年期游客的大量涌入和旅游環境質量的急劇下降使西班牙陽光海岸迅速進入了衰老期,加上環境保護措施沒有及時跟上,致使該旅游地永遠失去了回春的機會。類似的景點發展演變在我國也很普遍。邵學文在《旅游區發展模式的初步探討》(《旅游學刊》1990)一文中,從Butler的旅游景點發展演變模式出發,針對江蘇省淮陰市旅游區的特點和現狀,分析了該市旅游區的發展過程。該文作者把旅游區的各個景點按性質和特點進行分類,闡述了各個景點在開發、成長、成熟、停滯、衰退或回春等五個階段所呈的狀態,探討了近十五年來作用于景點演變發展的外在和內在因素。
把旅游景點環境周期循環保護構想嵌入景點歷史發展演變模式乃是對景區旅游環境宏觀管理的嘗試,是對景點旅游環境質量的一種全面管理和保護設想;但它仍然存在一個亟待解決的理論問題,即旅游區容量臨界范圍的定量界定問題。景區容量臨界范圍沒有定量界定,不利于對景區超容量接待現象在管理上進行宏觀調控。例如,衡山絕頂祝融峰,總面積477平方米,按人均占用8平方米,每人游覽15分鐘,每天開放12小時計算,日合理環境容量為2862人次,而實際上每年旅游旺季(7—10月),日均游人為4600人,人均占地僅5平方米;游人最多的時候竟高達一天3.1萬人次,人均占地僅0.73平方米。廈門的鼓浪嶼日光巖,游人的平均占地經常不足2平方米。我國的許多旅游景區,這種超容量運轉現象極為嚴重,致使景點內植被受到嚴重破壞,環境也受到嚴重污染,大大地降低了景點的吸引力,縮短了壽命。
雖然不同旅游區游客超載情況因地而異,各地旅游景點控制超載的措施各有高招,其中也不乏成功的經驗,如黃山對旅游旺季游客超載現象通過交通調控、外部調控、經濟調控,景區調控等管理手段,收到可喜效果;但依筆者陋見,對旅游區容量臨界范圍問題,旅游學界,旅游規劃開發部門以及環保科學界還有必要從單位時間內進入景區人數、單位空間內游人占有游覽面積及其與景區的實際游覽總面積比例關系的角度,調查研究、獲得經驗數據、并對旅游區容量臨界范圍作出定量的界定,形成全國統一的標準,為各地旅游區解決環境超載問題提供可循的依據,以宏觀地實現對旅游景區環境質量的有效保護。據筆者涉獵,對旅游景區容量臨界范圍的統一標準定量界定問題,在西方旅游發達國家的旅游研究文獻中尚不得見,筆者相信對這一問題的理論研究,在解決景點超載問題以及對旅游環境實現有效保護方面,將有實際的指導意義,故在此把問題提出,求教于方家。
三、關于旅游持續發展與旅游環境保護的思考和建議
旅游環境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是旅游發展得以永續的前提和保證。保護和恢復我國旅游環境的良好狀態,防止環境進一步惡化,要通過綜合治理。
1.健全旅游環保的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
到目前為止,我國已初步形成了一套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但旅游環境保護和一般意義上的環境保護相比,所涉及的面更廣,因素更復雜,因此,有關立法部門應盡快制訂和頒布《旅游法》、《旅游環境保護暫行規定或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以便和已有的制度配套完善。與此同時,更重要的是通過依法守法來保護和治理旅游環境,建立強有力的旅游環境保護管理機構和完整的管理體系,來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并監督和管理旅游開發和發展中的環境問題,做到有法必依。
2.加強對旅游環境保護的宏觀管理
旅游環境保護工作應多談“防”,少談“治”,突出“防勝于治,防先于治”的管理思想,使旅游環境保護工作宏觀地貫穿旅游規劃、開發,發展和鞏固等各個階段,規劃時,應通過科學合理的環境預測和估計,對環保的點、面可能造成破壞的程度和范圍以及景區超載情況的有效調控等問題進行宏觀管理,應切實避免旅游開發與發展中重產值、輕環境的短期行為,避免“亡羊補牢”式的管理手段。
3.提高環保意識、實現主客參與管理
旅游環境保護作為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政府部門,管理部門,當地居民和旅游者的全體參與;因此,通過法制觀念教育、全面觀念教育以及長遠觀念教育,來提高全民族乃至入境游客的旅游環境保護意識,對于持續發展旅游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這一點上,我們的一些旅游開發和發展似乎沒有完全掌握和充分尊重居民對發展旅游的認識,缺乏對居民直接參與旅游開發和發展的鼓勵。
4.增加環保經費
環境保護是全民族的大事。在目前國家財政吃緊、困難較大的情況下,各級有關部門應采取多渠道、多途徑籌資辦法,以保證充足的旅游環境保護經費。比如,在旅游環保管理上,收好、管好、用好各種排污費;對景區開征適當的旅游資源維護費;此外,地方政府要積極發展旅游業及相關產業,不斷增加經濟后勁,以保證逐年增加旅游環境保護的投資。
5.加強科學研究
旅游科學是一門以應用型見長的交叉學科,旅游環境保護涉及到的學科面很廣,因此,在景區的開發和發展工作中,應開展多學科、深層次的調查研究,以便更科學地對旅游環境進行綜合保護和治理,使旅游得以持續發展。
6.抓住時機、大力開發生態旅游
【關鍵詞】旅游規劃;生態保護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旅游業飛速發展,大眾化旅游熱潮興起。20幾個省市已將旅游產業確定為當地的支柱產業或重點發展產業,每個地區都在千方百計地發展旅游業。國有資金、民間資金乃至大量的國外資金都把旅游產業作為重要的投資領域之一。大規模旅游開發過程中,如果沒有科學嚴謹的規劃,單純追求旅游開發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必然會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對此,作為旅游項目的規劃設計人員必須有清醒的認識和充分的重視。
1、旅游項目規劃設計中生態保護與建設的理念
1.1以可持續發展為規劃的首要目標
傳統的發展觀念,常規的旅游項目開發思路,不可避免的帶有片面性,往往強調經濟發展的速度和規模,追求項目的經濟效益,而忽視對生態保護、對旅游資源的綜合利用。這樣的片面性,是每個旅游開發項目的參與者都必須要避免的。
旅游項目的開發建設,是在對旅游資源的開發利用基礎上,沒有生態的旅游資源,旅游項目就是無源之水。旅游資源的形成、發展和衰敗無不與旅游地的生態環境密切相關,作為旅游項目的規劃設計者,更應堅持可持續發展觀,不僅要在規劃設計過程中,還應在參與項目的全過程中,帶動說服其他的項目參與者,注意資源的合理利用和環境保護,切不可殺雞取卵,而應在保持生態平衡、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珍稀動植物資源,識別、評估旅游地災害并盡可能降低災害給旅游產業發展帶來的不良影響等方面多下功夫、做好文章,為可持續的旅游發展保駕護航。
1.2建立生態分區,針對性地實施有效保護
在大型旅游項目的規劃設計中,項目涉及的面積較大,項目內各個區域的地形地貌、原始植被各有特色,生態敏感性差異很大,因此,需要對項目范圍內各個區域的生態敏感性進行分析判別,根據各區域的生態敏感性,可細分為五個等級:生態極度敏感區、生態中度敏感區、生態輕度敏感區、生態微度敏感區、生態不敏感區。強調重點區域,明確各區域保護與開發強度。
2、旅游項目規劃設計中生態保護與建設的措施
2.1規劃協調措施
旅游項目規劃設計,是一個分析項目資源、統籌項目資源的過程,特別是在生態資源方面,更需要對項目的生態保護與建設需要進行重點協調,把項目生態資源的內在保護、延續和外在完善、提升兩者有機結合起來。
其中,內在的保護和延續,是指對原始生態系統的不為。保護是指在景區原有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對原生物種繁衍等方面的保護措施。內在的延續,是指根據生物習性和聯系在景區構筑生態廊道,盡量維持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引入保護物種,擴大種群,形成生態系統的自我延續。
外在的完善與提升,強調的則是監控管理。旅游區規劃設計,應在旅游區的所有開發項目和建設前期的環境影響評估基礎上展開,并嚴格執行環境管理保護政策。同時,旅游規劃設計應該考慮規劃、建設自動化、信息化的生態監測監控網絡,對旅游區的各項環境質量進行監測和跟蹤監控。
2.2生態保育措施
“保育”二字包含“保護”與“復育”兩層意思。旅游規劃設計中的生態保育措施,主要是指從生態學的角度,結合其它學科技術,對生態系統進行維護。保護,是針對生物物種和棲息地的保護維護,復育,則是針對瀕危生物的育種、繁殖,對退化生態系統的恢復、改良和重建工作。
旅游區規劃中的生態保育措施,首先是對原生態物種的保護措施。規劃應對旅游區植被現狀及動物生境進行充分調研,在規劃、建設中要盡量保持原狀,排除人為干擾。在植物配置設計中,除了盡可能保留原有樹木之外,新栽、補植的苗木應盡量采用原生物種、鄉土物種,最大限度降低對外來物種可能對環境帶來的負面影響。其次,必須對加強對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劃定保護區保護生態多樣性,如區內禁止砍伐森林,捕獵動物等。
2.3 水土保護措施
水土保護是指對自然因素和人為活動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預防和治理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泥石流甚至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旅游項目規劃設計,必須對項目區域的生態敏感性以及地勢條件做細致全面的分析,在坡度較大、地形地勢條件較為復雜的區域,應通過有效措施消除開發帶來的的不穩定因素,避免出現水土破壞的現象。
水土保護,應將“以防為主,防止并重,綜合治理,突出重點”作為基本方針,全面實施25°以上坡耕地退耕還林還草,以水岸、景區道路為重點,小流域為治理單元,山體上、中、下部統一規劃,實行山、水、田、林、路綜合治理。
2.4污染源防治措施
生態環境直接關系旅游區發展的可持續性,要從根本上改善和防止對生態環境的破壞,規劃設計者,應在設計之前就對污染源頭有全面的了解,包括原有污染源及旅游區建成后人及人的活動可能造成的污染。在此基礎上,針對性地采取有效的規劃,在旅游產品設計、分區規劃等方面,合理設計產品結構,科學布局,減少和避免旅游活動對環境帶來的破壞。
參考文獻:
關鍵詞:生態旅游;現狀;發展;保護
一.生態旅游的概念
生態旅游是針對旅游業對環境的影響而產生和倡導的一種全新的旅游業。1993年,國際生態旅游協會把生態旅游定義為:具有保護自然環境和維護當地人民生活雙重責任的旅游活動。生態旅游的內涵更強調的是對自然景觀的保護,是可持續發展的旅游。
二.生態旅游發展面臨的問題
生態旅游發展在我國起步較晚,發展中還存在一些不相適應的方面。
(一)規劃滯后:生態旅游規劃是涉及旅游者的旅游活動與其環境間相互關系的規劃,它是應用生態學的原理和方法將旅游者的旅游活動和環境特性有機的結合起來,進行旅游活動在空間環境的合理布局。當前,我國生態旅游規劃工作還比較滯后,特別是規劃理念、專業化水平和規劃深度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國生態旅游的健康發展,成為生態旅游資源受破壞的首要因素。(二)投入不足:具有發展生態旅游資源條件的地方,往往經濟落后,當地政府資金缺乏,這直接影響其開發規模和投資能力。不少生態旅游地 “開”而不“發”,“啟”而不“動”,分散的旅游資源得不到整合、盤活,旅游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更是長期得不到完善,豐富的資源優勢無法轉化為現實的經濟優勢。(三)缺少精品:喜愛生態旅游的人不難發現,我國生態旅游產品同質性突出、精品少。我國不少地方由于對生態旅游的內涵、特點和規律把握不到位,開發指導不夠,技術標準欠缺,市場定位不明確,造成同質性開發比較普遍。(四)環境惡化現象時有發生:我國生態旅游發展比較晚,人們對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識和力度還有待提高。在生態旅游發展過程中,由于引導不夠、盲目開發,仍然在少數地區存在對資源和環境損害的現象,少數開展生態旅游的地方,環境惡化的現象依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我國生態旅游的發展。
三.生態旅游的保護對策
生態旅游的最終目的,不僅要使旅游業本身得到發展,而且更重要的是通過這種特殊形式的旅游使人類從大自然中獲取知識和利益,同時永久持續的保持全球生態環境原生系統的完整性。那么應采取以下相關措施使我國生態旅游得以持續發展。
(一)制定科學發展規劃,合理開發旅游資源:規劃滯后影響了我國生態旅游的健康發展。只有通過科學的制度安排和機制設計,才能使多重目標協調統一起來。這也需要進一步借鑒和運用國際上發展生態旅游的先進理念和方法對生態旅游區合理規劃,在對旅游區內各類資源進行全面普查評價的基礎上,確定生態資源的特色、保護范圍和市場定位。
(二)為生態旅游發展籌集資金:發展生態旅游,需要相應的保護性投入,需要有科研、管理隊伍的跟進,需要建設相應的交通、通信和裝備等保障設施,對環境整治也有特殊的要求。但是資金來源單純依靠國家或地方投入并不現實,而且由于基礎條件較差,單純依靠市場推進也不可能,因此可以采取國家、地方、部門集體和個人五個一起上的方針,多方集資;或者在國家政策允許下,與外資合資、合作開發經營旅游區,并共同承擔資源及環境的保護義務等。
(三)重視科學技術在生態旅游中的作用:積極采用物理、化學、生物、工程等適用的科學技術,不斷引進世界先進的生態管理技術和方法,逐步建立一套旅游生態環境的管理技術,有效保護旅游資源及其環境。
(四)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建設:生態旅游一定要加強環境立法和管理,制定和完善旅游資源開發的政策和法規,我國不少法令都直接與保護旅游資源有關,例如森林法、環境保護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等,在對旅游資源采取預防性措施的同時,對危害和破壞旅游資源的單位和個人給予必要的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對造成嚴重破壞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內蒙古呼倫貝爾2003年被評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據當地牧民介紹,為了草地資源的可持續發展,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規定,如按牧民所擁有的草地面積合理限定羊數,養了一年的羊必須出欄,以防止羊群不斷繁殖,加大草原承載負荷。目前,全市相繼建成不同類型的保護區30個,總面積達4.5萬多平方公里,其中國家級4個,自治區級7個,旗市級19個,使破壞環境的認為因素基本得到控制,重要生態環境、自然保護區和珍貴瀕危動植物得到了有效的保護。這些措施減少了人為對草地的破壞,改善了大氣污染,保障了旅游資源質量,成為吸引游客的重要因素之一。
(五)對生態旅游地進行環境監測:生態旅游與環保是一對矛盾,我們應堅持將生態旅游對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的原則,我們應對生態旅游區的水質、大氣、噪聲等進行嚴格監測、評估。根據監測結果,確定合理的旅游容量,杜絕旅游超載現象。為準確及時掌握風景區環境狀況,促進旅游發展與生態保護科學決策,張家界市建立了生態環境監測站,對景區的環境要素進行全面監測,并在全國第一個將監測結果和相關生態保護知識在景區入口處的電子顯示屏上滾動播出。
[關鍵詞]旅游 環境保護 可持續發展
[中圖分類號] X37 [文獻碼] B [文章編號] 1000-405X(2014)-3-213-1
1旅游發展中的環境保護現狀
在當前的旅游業當中,一般都較為重視旅游業的開發,而沒有關注到生態環境的保護工作,使旅游業的發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當前最為重要的環境保護問題主要有下面這些方面。
1.1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
在旅游業的開發當中,主要給環境帶來的破壞有:(1)植被的破壞,因為游客只重視自己的游玩,環境保護意識不強。還有景區為了擴大本身的經濟收入,使涌入景區的游客大大超過計劃數量都給植被帶來了嚴重的損害,甚至有的地區植被大量減少。(2)無計劃開發資源,有的生態旅游地區,不考慮本地的實際情況,只是考慮自身經濟收入狀況,盲目增加旅游景點,大量開發旅游資源。(3)沒有注意保護野生動物。
1.2環境污染狀況不容忽視
對旅游景區的環境污染主要存在兩種因素:第一,大量游客只顧自己游玩,沒有保護環境的意識,隨意丟棄塑料袋和廢物甚至將廢棄物扔在較深的山溝和峽谷地帶,給衛生的清理帶來很大的困難;第二,旅游景區的管理者沒有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在旅游設施的安排布局方面欠缺合理的考慮。
1.3環境承載力遭遇重大挑戰
各個生態旅游景點為了獲得最大經濟利益,大量吸引游客進入景區,使進入旅游景點的人數大大超過了承載人數,這種現象同時給生態環境帶來了巨大的損害。尤其是在每年的黃金周期間,超過景區承載人數的游客大量涌入和涌出,嚴重破壞了景點的自然環境。
1.4法律機制不健全、不完善
我國當前制訂的環境法不適應旅游業的開發與發展,表現在制度條款的不細致,以及缺乏科學合理的環境保護措施,如環境稅收等,條款中規定的資源稅不包括環境稅,只對一些不可再生資源收取,如礦產品和鹽等,對于當前可以再生資源,如水資源、森林資源、草原資源和野生動物植物資源等不收取資源稅,這種狀況直接導致了旅游資源的過度開發。
2旅游可持續發展的環境保護措施
2.1重視公眾的生態環境意識教育
社會中的每一個人都可能是旅游人員或者是未來的旅游管理人員,因此必須加強生態環境意識教育,才能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切實落實到實際行動當中。做好社會公民的生態環境教育,要做到:第一,增強教育意識,廣泛宣傳生態環境保護知識,使每一個公民都認識到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性。生態環境教育是一項長期的工作,是一項面向社會公眾的教育,包含在各個學科的教育當中。由于環境保護教育的特點,所以應將此項工作納入到不同年齡層次的人群教育當中,利用全民教育的措施,使社會中的每一個公民深刻理解環境問題已經成為當今世界范圍內的重要問題,要根據本國國情,做好環境保護工作,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必須使生態環境達到可持續發展的境地,使廣大民眾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環境保護行動,使全體公民都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會影響整個社會的發展、會影響到子孫后代的生存環境;第二,在法律建設方面,應盡快建立健全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第三,建立切實可行的旅游環境審計制度。組織當前旅游景區的管理人員參加環境保護教育培訓,使其具有旅游景區持續發展的觀念,在實際工作中采取行之有效地手段,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切實建立旅游環境審計制度,在干部的年度考核中納入環境保護內容,使廣大管理人員重視環境保護工作。
2.2建立健全旅游景點的生態安全監測預警制度
建立操作性強的生態環境安全監測預警系統。在環境發展中,各種自然災害以及人類的各種開發行動,如工程建設、資源開發、土地治理等,都會對生態環境造成一定的損害,這種系統就是針對上述因素進行研究與預測,明確人類活動以及自然災害給生態環境帶來的各種變化指標、變化速度、變化時間等,并根據這些變化情況,預測這種危害可能達到的目標,制訂應對危害行為的措施,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各個旅游景區由于不能用發展的眼光對待當前存在的環境問題,不能正確評價自身的發展狀況,所以對于環境保護工作不能切實落實到位,因此,必須建立嚴格的生態環境監測系統,才能保證旅游景區的自然環境不受破壞,保證生態環境的安全,能夠準確預測到可能發生的危害自然環境的行為,將各種危害行為遏制在萌芽狀態。
2.3高科技可以保證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
在旅游業的發展中,很少涉及科技產品。我國在科技旅游方面投資過少,在各個旅游景區內,幾乎沒有高新科技產品,在制訂旅游決策時,缺乏科學化和信息化的指導,開發設計的旅游產品科技含量低,大量科技知識沒有應用在旅游業當中。在環境管理方面,沒有高新科技的應用。在開發旅游產品時,沒有考慮到當地的旅游文化、景觀設計、地域文化的一致性。缺乏多元化旅游產品,沒有將知識、娛樂、行動結合在一起。雖然在過去相當長的時期內,我國旅游業取得了一定的進步,發展速度很快,但發展質量不高,可持續發展的狀況令人擔憂。改革開放以來,大量的科學技術應用在人們的生產與生活當中,但應用于環境保護與防治環境污染的科學技術卻很少。對環境資源的過度開發,要想在短期內修復,則需付出沉重的代價,而且必須依靠先進的科技手段。根據我國環境的實際情況,必須加大科技手段在環境保護當中的應用,學習國外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先進管理經驗和技術,保證我國旅游業的穩定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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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區是一個城市的中心區域,對其旅游資源的保護會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本文以分析城區目前的旅游資源保護狀況為基礎,從而尋找旅游資源保護中的問題,以此為突破口進行分析探索,進而提出城區旅游資源保護的思路與建議。
【關鍵詞】城區;旅游資源;旅游資源保護;可持續發展
城區是一個城市的中心區域,是一個區域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普遍意義上,旅游對一個城區而言并不是主要功能,但因其區位上的特殊重要性,在自然發展過程中它必然會產生許多具有旅游價值的旅游資源。在現今中國許多城區大搞城市建設、經濟發展的過程中,管理單位要么忽視旅游資源的保護,要么是在“開發與保護的矛盾”中掙扎。保護好旅游資源是區域旅游可持續性發展的重要保證,是實現整個城區可持續性發展的有效途徑。城區的旅游資源必須得到有效的保護。
1城區旅游資源保護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自然景觀的保護與資源的原始狀態關系密切,人文景觀的保護不僅與資源的有形構成有關,更與其所蘊含的文化內涵有密不可分的關系,對這兩種旅游資源的保護狀況的勘查所依照的標準應有所不同。
對于旅游資源保護中問題的發現是提升旅游資源保護力度的突破口,所以對旅游資源保護狀況的分析必須是一個系統全面的工作。城區旅游資源的保護工作中常出現以下六個方面的問題。
1.1管理與目標的雙重制約。
資源開發與保護中必然要涉及到資源所在地及所有權歸屬的問題,這成為旅游資源開發的瓶頸。許多建筑與設施類旅游資源可能分別劃歸建設部門、園林部門、文物部門、宗教部門,這些部門往往對其保護責任互相推脫,出現保護過程中相互扯皮,開發后利益沖突,資源開發和保護后勁無力等一系列問題。這種局部和短期利益的爭奪顯然不利于資源的保護和永續利用。
受計劃經濟影響,城區的旅游資源被文化、城建、林業、旅游等部門分割,缺少適應大旅游發展需要的順暢的體制,缺少對區域旅游資源統一有效的保護、開發、利用、宣傳促銷的管理方法。由于部門分割,許多城區非常具有歷史和藝術價值的老建筑不對普通游客開放。旅游主管部門對旅游行業管理難度較大,資源挖掘、產品開發力度與發展要求產生了差距。
1.2旅游資源文獻資料有待加強保護。
旅游景點,特別是未開發或有待開發的景點(物),經常出現缺少相應的文獻資料的問題。文獻資料沒有得到科學的保護,以至造成許多未開發的旅游景點的資料缺少或丟失。缺少全面的文獻資料會給旅游資源統計工作帶來很大的問題。在筆者參與的大連市旅游資源普查工作便出現了此問題,沒有原始資料,而由考察人員單純進行實地調查,無法使旅游資源單體的性狀描述十分完善,同時旅游資源普查工作的科學性也有所偏離。使普查工作在考察中花費太多精力與時間,無法完全達到高效、少時、詳查的狀態。
1.3高層次的旅游開發和規劃人才匱乏。
在旅游發展過程中,部分景點(區)在管理、運營技術環節和實踐操作上缺乏專業性,究其根本,是缺乏專業性知識、缺乏專業性人才。另一方面部分旅游開發項目和開發產品的層次不高,老的模式和面孔較多,特色不突出等問題客觀存在。這與地方旅游管理部門和旅游項目投資公司缺乏相應的高層次旅游專業人才也有很大的關系,因為專業水平有限,在旅游資源開發過程中經常忽視對資源的保護措施。
1.4旅游資源保護的力度隨區域偏僻度增大而遞減。
旅游資源保存狀況根據離城區中心的遠近不同而表現出參差不齊。離城區中心越近的區域,旅游資源的保護的狀況較好一些;而部分偏僻的區域(放在更大的地區內研究就是更偏遠區域)的旅游資源受到人為的干擾或破壞較為嚴重,其觀賞價值、使用價值都相對來說比較低。
1.5城市旅游文化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存在差距。
“旅游在發展的一定階段是經濟——文化產業,到發展的成熟期是文化——經濟產業”(于光遠),旅游需要文化底蘊作為支撐。從旅游企業在市場的運作角度而言,第一層次的競爭是價格競爭,進一步上升到質量競爭,達到最高層是文化的競爭。旅游本身的文化功能是內在的,旅游者進行旅游,本質上也是在購買文化、消費文化、享受文化。旅游經濟必須注重知識經濟,旅游管理必須開拓知識化管理之路。
城區旅游業發展是一種高文化含量的發展模式,發展進程和速度對城市的科技文化力量和歷史文化氛圍有較大依賴。城區在旅游業發展中,一方面應注重科技因素的投入,另外一方面應凝練出區域的文化特色,即找到區域旅游發展的“文脈”,從而使城市文化水平與旅游發展水平一致,使有限的自然、人文資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1.6未開發的許多旅游資源被挪為他用。
許多城區有待開發或未開發的旅游資源,普遍存在被挪為他用、缺乏必要的法律與工程保護措施的問題。城區中大量傳統老建筑精品經常有民居散落分布其中或因其它目的而被完全占用。人為活動缺乏保護意識,加速了老建筑的破壞和損毀,大量磚雕、石雕等藝術品亦逐漸破損或流失。
2城區旅游資源保護的思路與建議
旅游資源,特別是風景旅游資源,是不可再生的資源。加強對旅游資源的保護,是旅游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必須在開發與利用全過程中給予高度重視。旅游資源保護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與保護為本的原則,正確處理好資源利用與資源保護、經濟效益與環境、社會效益的關系,做到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同時運用行政、經濟、技術等手段,加強對旅游資源的管理,使保護工作走上健康發展的軌道。
2.1總體原則。
旅游資源保護的政策措施應在“精心規劃、嚴格保護、統一管理、開發與養護相結合”的方針指導下,遵循因地制宜,合理開發自然景觀、人文景觀的原則,全面規劃,合理布局,分期建設,邊建設邊開發滾動發展。先易后難,循序漸進,優先開發投資少、吸引人、見效快的景區景點。充分利用現有基礎設施、防止重復建設。
旅游資源開發和利用項目,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事先制定資源保護計劃和措施。其廢水、廢氣、廢渣、廢棄物的處理處置設施,以及防止水土流失、植被破壞、景觀破壞的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禁止在旅游區建設破壞景觀、污染環境、妨礙游覽的項目,對已建的要限期治理。旅游區內的工廠,在城市風景走廊和重要景觀地帶的有礙景觀的居民住房及建筑物等,應逐步拆遷或改造。
在規劃開發或已開發利用的旅游區內,應保護區域內的生物資源和水資源。保持旅游區內的地形地貌景觀,禁止在旅游區內開山采石、挖沙取士、填蓋水域、砍伐樹木,以及進行可能改變旅游區地形地貌的其他活動。對于已經造成生態破壞的,必須積極整治,限期恢復。
旅游區的開發建設和旅游活動的規模,不得超過旅游區的環境容量,其性質、布局、規模、體量、高度、造型、質感、色彩等,必須與周圍自然景觀和環境相協調。旅游區內應控制資源的開發強度,加強綠化植被,降低建筑密度和容積率,嚴格控制建筑的體量和高度。
2.2分類分級保護。
為了對旅游資源實行有效的保護,應在旅游資源普查成果的基礎上,根據旅游資源的利用性質、功能及脆弱性,將城區的旅游資源進行分類分級保護。
2.2.1分類保護。
2.2.1.1人文類旅游資源。在城區文物保護單位和重點保護建筑周圍,根據國家文物保護法規、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相關規劃及各相關部門和社區居民提出的保護意見,劃出一定的范圍與空間作為文化遺產與史跡保護區。
對這類資源的保護,應嚴格按照有關法規,保護單體的安全和完整,嚴禁增設與其無關的甚至危及其安全的人為設施,嚴禁任何不利于其保護的因素進入。可以安置必要的步行游覽和安全防護設施,控制游客量在環境容納量允許的范圍之內。
對于旅游商品、人文活動類旅游資源,以及無歷史意義而為開發旅游業或其它經濟用途而建的現代建筑與設施,可將責任下放到個人或單位,政府進行監督,既調動經營主體的積極性、又增加政府部門工作的效率。
2.2.1.2自然景觀類旅游資源。
自然景觀類旅游資源包括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動植物景觀。
對自然景觀的保護,應嚴格按照《自然保護區條例》、《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森林法》等對資源與環境依法進行管理。
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內可以配置必要的研究和安全防護性設施,應禁止任何經營性的開發建設活動。風景名勝區內核心保護區內嚴格禁止與資源保護無關的各種工程建設;不得進行恣意伐木、開山采石、挖沙取土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嚴重破壞地形、地貌和自然環境的活動。旅游區內控制游客量在環境容納量允許的范圍之內,應適當限制機動交通及居民活動的進入,不得安排與其無關的人為設施。
在休閑度假旅游區的項目活動及可視范圍內,根據景觀風貌保護的需要,劃出一定范圍作為旅游環境保護區。在休閑度假旅游區內,可以進行適度的資源開發利用行為,合理安排各種適宜的休閑度假項目,控制游客量在環境容納量允許的范圍之內,應適當限制機動交通及居民生產生活的進入。
2.2.1.3未開發的旅游資源。
對目前尚未進行旅游開發,但明顯地具有可轉化為旅游產品優勢潛力的旅游資源,或已初步開發,但仍具有相當大的開發潛力的旅游資源,應劃出一定范圍進行保護培育。對未開發的旅游資源,重點要搞好資源的恢復、培育和保護,嚴禁對其不利的開發經營活動。
2.2.2分級保護。
2.2.2.1一級保護區(核心保護區)。
一級保護區指已經公布批準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風景名勝區的絕對保護范圍及自然保護區核心部分(包括待定文物保護單位和自然保護小區)。
具體做法是在景點周圍劃出一定的小范圍,防止旅游者損壞。這些景點或景物一般不能移動、涂寫、鑿刻,管理部門應逐一登記建檔,詳細記錄有關資料。劃定保護對象與旅游者之間的距離,或制定具體的保護措施,并用明顯的標志提示游人。
2.2.2.2二級保護區(重點保護區)。
二級保護區指一級(核心)保護區外及有代表性的風景名勝區、傳統民居區、濱海路等的景觀建設控制地帶。
二級保護區劃分的目的在于使景區或是景點周圍的環境不致被破壞以致與景區或景點不相協調。構景空間和審美度較好的空間也應劃入二級保護區范圍,在此范圍內不得建造與景物無關的建筑,杜絕污染源的進入。
2.2.2.3三級保護區(一般保護區)。
三級保護區指二級保護區保護地帶;有代表性的新興旅游景點及景物。如市區的游樂、購物、休閑景點。一般是旅游環境與周圍環境之間的協調區,在景點周圍一定范圍內不得建造體量過大或過高或足以造成不協調的建筑,注意環境綠化,保證大氣、噪聲不得超標,保證旅游者飲用水、食宿等環境的安全舒適。
分級保護的項目、相應的保護面積和范圍及具體要求要按國家城市規劃、環境保護、文物保護和旅游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及各縣區和全市另行專門編制的旅游資源保護培育規劃實施。
2.3加強旅游資源保護的其它支持途徑。
2.3.1通過增強環境、資源保護意識來達到保護目的。
環境、資源保護意識的增強是旅游資源保護的思想基礎,這里包括管理者、經營者、旅游者、地方民眾等群體的全方位旅游意識的增強。增強旅游資源保護意識應針對不同的群體采用不同的方式進行教育,如對管理者、經營者采用系統教育、培訓的方式,對旅游者采用建立環境解說系統的方式,對地方民眾采用環境科普的方式等。
環境是旅游資源生成的條件,旅游資源的保護依賴于環境的保護。旅游業的發展、旅游經濟的崛起、旅游者的大量涌入,對環境造成一定的壓力。從旅游業的長遠發展來看,我們不應以犧牲后代人的生活質量與發展機會為代價來發展旅游業,正確的方式應是旅游業發展的同時,資源、環境得到保護。可采取如下措施:
①加強資源開發過程中對環境的保護,資源項目規劃中應體現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
②加強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和素質教育,通過管理影響和引導游客;
③提高技術監測的水平;
④加強旅游地精神文明建設,通過提高居民素質,達到自覺維護生態環境質量的狀態;
⑤加強宣傳工作,倡導推行人與自然的和諧共存;
⑥推行綠色服務理念,減少旅游行業對環境的污染。
2.3.2加強法規建設。
景區規劃、生態環境建設規劃、文物保護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及相關的地方政策法規的制定,一定要充分考慮旅游景觀的保護和培育,要使各類景觀資源的保護有法可依,不留下管理盲區。必要時應設立相應的管理機構,落實保護權限與責任。還應制定一系列有關資源與環境的具體保護辦法和監測、監督舉報、獎勵與懲罰的規章制度。通過制定政策,引導和鼓勵部門、單位和個人積極參加污染整治和環境保護工作,監督和協調所轄區域的部門、單位和個人認真貫徹執行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3.3加強公眾宣傳教育。
向公眾傳播有關旅游環境保護的法律知識和科技知識,特別是通過一些典型案例的評價,使整個社會對旅游資源的保護與區域可持續發展的關系有正確的理解和態度,提高人們保護旅游資源的自覺性,增強環境保護的緊迫感、責任感,讓廣大干部群眾認識到資源及其環境保護與產業發展的協調一致性,提高人們旅游資源保護意識及知識水平和技能。
2.3.4理順管理體制。
要成立有權威性的旅游資源保護與開發協調機構,由旅游、文化、環境、城建、水利、林業、農業等部門的專家組成一個專門委員會,對旅游資源的開發與保護嚴加把關,對項目審批、項目建設、營運管理等各個環節嚴格實行規范化管理。
2.3.5要增加對旅游資源與環境保護培育的技術投入和資金投入。
應遵循“多一點傳統,少一點創造,多一點復修,少一點重建”的原則,對旅游資源進行就地或易地保護。如對有代表性的歷史名宅古建,要逐個檢查落實防漏、防火、排水等事項以確保其風貌的完整無缺和結構的安全。
對某些資源(如名宅古建)可探索吸引民間資本的途徑和方法。通過征收資源稅、排污費,充分發揮經濟杠桿對旅游環境和保護作用。設立城區旅游資源保護專項基金,資金來源為:財政上撥出一定款項作為啟動資金;將部分城市建設配套費納入專項保護基金;按營業收入總額向從事旅游經營活動的企業征收旅游資源保護附加費;旅游飯店的城市共建費金額轉入專項保護基金等。由專門的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該項基金的保管、審批和使用監督。
2.3.6建立大旅游發展機制,加強旅游機構職能建設和人才培養。
旅游活動是一項綜合性的服務活動,涉及眾多企業和行業的經濟活動。以功能布局和產品企劃為平臺,統籌規劃吃、住、行、游、購、娛旅游六要素,著眼于發展“大旅游”,促進旅游各要素的有效組合。同時要協調好各相關行業部門的關系,爭取各方支持,形成全社會辦旅游的合力。適時推動各種節慶活動,造就市場轟動效應。
同時,要深化旅游體制改革,轉變管理職能,做好行業管理和服務工作;成立旅游執法大隊,強化行業執法職能,依法治旅;組建旅游信息中心(包括旅游政務、旅游商務網絡和旅游呼叫中心),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設,與國際接軌。
加強旅游宣傳和旅游知識的普及,提高市民的旅游意識,及對旅游業發展的支持,營造良好的旅游發展環境。增加城市居民對周邊旅游景區的了解,激發熱愛家鄉的情感,提高出游率;提高市民的好客程度,善待游客,增強市民對游客的親和力。
聘請旅游專家成立旅游發展專家組,提供智力支持;充分利用當地高等院校的師資力量,加大旅游知識、技能的培訓力度;培養高層次旅游人才。
3結語
旅游資源的保護不排斥對其合理的利用。許多旅游資源由于成功地處理了保護與利用的關系,獲得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雙贏”。這些成功的旅游資源開發的共同經驗就是:立足保護,加強論證,科學規劃,適度開發,并注重建章立制、依法保護。
旅游的經營需要好的環境,所以旅游的經營,客觀來看會促進環境改善和保護。有了保護的加強會進一步推動旅游的經營,這是一個互相補充、互相促進、互相強化的關系。比如,從1999年開始,國家旅游局在全國開始推行《旅游區點質量等級與劃分標準》國家標準,倡導旅游景區在門票收入里拿出10%用于保護,其出發點正是旅游發展與資源保護目標的一致性。
旅游的發展與資源保護是最大的利益一致者。旅游的基礎是環境,沒有好環境就沒有旅游的發展。因此,一方面,政府部門應規范各地方的旅游資源開發行為,努力使其從一開始就走向良性發展的軌道。另一方面,旅游的開發商,更大范圍內可以說是社會大眾,應加強旅游資源保護意識,使旅游資源有形的實體在完整保存的基礎上文化內涵得到更長久的傳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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