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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技創新與金融支持
(一)科技創新的界定與金融支持的主要方面
通過對相關理論的分析,科技創新指的是對科學研究和對科學的原創性的革新,主要包括知識的創新和技術的創新,創新的主體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政府或者企業。金融系統對科技創新做出的貢獻主要呈現在兩個方面,其一,金融系統能夠幫助科技型企業找到融資的途徑,能夠提供大量的資金,而且在企業開發新產品的過程中,能夠幫助企業實現資源的優化和配置。其二能夠幫助企業抵御各類不確定的風險,提高企業的安全系數。通過對科技創新型產業的分析,在金融支持方面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動員儲蓄。金融系統能夠為科技型的企業提供形式多樣的融資的途徑,能夠通過銀行、債券等方式,或通過股票和證券的發行等方式,將較為分散的資金集中起來,企業再通過商業借貸的方式獲得資金,發展一些新型的創新項目,從而能夠使企業的融資需求得到滿足。
企業能夠規避風險。創新型的企業在進行科技產業創新的過程中,通過金融系統能夠防范各類金融風險。企業在進行科技創新的過程中,需要融入大量的資金,其風險性比較高,金融市場能夠將風險分散化,降低企業的資金風險,能夠降低企業的收益性風險。
發揮金融中介作用。金融系統能夠充分發揮出其金融中介的作用,能夠使信息的成本降低,而且能夠實現各類科技產業的配置。金融系統在發揮金融中介作用的過程中一般是通過調查和整理信息的方式,找出具有創新能力的企業,從而能夠為企業提供更多的人才和資金。
(二)科技創新產業的特點和金融支持的特殊性
科技創新產業一般依托于科技型企業,與傳統的產業相比,其科技含量比較高,在創新過程中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容易造成較高的風險,同時科技創新產業借助科技手段,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其生產率,也是一類高回報的產業,而且科技作為一類無形資產,能夠促進企業的發展。
高風險性。高新技術產業一般都是生產高科技的產品為主的,其屬于知識密集型企業,企業在發展中的關鍵在于科技的創新,但科技創新中存在漫長的過程和相當的難度。在發展的過程中,前期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進行技術的開發,然后需要產品的小試、中試、再生產,再投放市場,在這一過程中有一系列的不確定性,特別是研發中存在著諸多隱形的風險。而且如果在前期出現了技術不穩定的問題,或者產品的生命周期達不到要求,再或者技術的更新換代過于頻繁,市場的風云變幻等原因都是導致高新技術產業存在風險。產品在投入市場后,還面臨競爭對手可替代產品的面世和全球競爭的壓力,或面臨著國家政策的調整,這些都導致了高新技術產業在發展中面臨著高風險。
高回報性。高新技術產業一旦研制成功,不僅大大提供了生產率,而且可能給整個產業帶來顛覆性的跨越式發展,所以其回報也比較高。高新技術產業能夠實現對優勢技術項目的開發,在一定程度上能夠使產品的附加值提高,在市場上能夠形成品牌化的產品,在市場上具有較大的市場優勢,企業的利潤上升空間也會比較大。
較多的無形資產。科技型企業是知識密集型企業,知識作為一種無形資產在科技型企業中居于首要的地位。其產品的優勢在于源源不斷的科技創新,從而幫助企業樹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并在創新過程中獲得如發明專利等知識產權,這些都是無形資產發揮作用。
科技產業具有自身的特點導致了其在接受金融支持的過程中具有特殊性特征,在進行科技創新過程中,其研究的成果從小試、中試到應用到產品的生產環節,這些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才能夠維系。而科技企業在起步階段,以及在發展壯大過程中,資金問題一直是創新發展的重點,而且企業本身屬于高風險行業,在融資過程中遇到困難特別多[1]。通過對我國的科技型企業的分析來看,要想進行科技創新,需要金融系統為其提供直接的融資渠道,由于科技型企業大多是無形資產,金融機構特別是商業銀行在進行貸款的過程中不能合理地分析這些無形資產,而且由于信息的不對稱的問題,無形資產很難做合理的評估。因此,金融系統在為科技型的企業提供融資的途徑中,應該在分析其特殊性的基礎上,針對企業的需求,為其提供合適的金融服務機制。
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科技事業得到了長足發展,科技與金融體系也成為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我國政府也制定出臺了很多相關的政策,促進科技與金融的融合發展。但是隨著科技的進步促進了經濟的發展,我國金融系統的革新不能完全跟上經濟發展的步伐,金融體系還不能滿足一些科技創新企業日新月異的高速發展,出現金融支持體系明顯的滯后性特征,這些問題都導致金融支持體系的實效性降低。
(一)科技創新的政府財政支持體系不完善
由于高新技術產業在發展的過程中面臨的風險比較多,導致了金融市場不愿意將大量的資金投入到高新技術產業中,如果僅僅依靠市場,高新技術產業是不能實現高速發展的。因此,在市場調節失靈后,必須要采取宏觀調控的政策,應該以政府為主導,為科技創新型企業提供一定的融資途徑,在對一些小微企業,應該發揮出金融系統的支持作用。如今,我國已經出臺了很多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方針,這些方針明確指出要強化金融支持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能夠鞏固我國金融體系的完善。但是,由于我國的中小型企業多,近年來由于科學技術的發展,技術密集型的科技型企業的數量在上升,這就導致金融體系不能滿足這些企業的需求。盡管政府對科技型企業的資金扶持力度在增強,但是還是存在局限性。我國投入到科技創新中的R&D資金只占不到GDP的1%,我國的創新投入不足,而且我國對于科技的投入與其他的國家相比存在較大差距,因此,我國應該在創新型國家政策的引導下,強化科技投入的比例。
(二)科技創新的銀行信貸體制不健全
我國的金融市場環境還不是特別成熟,雖然在我國東部沿海地區,民間有大量的社會資本,但企業在融資的過程中很少有進行直接融資的,一般都是通過銀行進行間接的融資。我國的各類信貸體制還有待于完善,很多科技型的企業在向商業銀行貸款中遇到障礙,我國的信貸體制是在計劃經濟的模式下建成的,這種模式只能以銀行為主導,而且在貸款中存在著一定的歧視原則,對一些大型的公司而言,貸款相對較容易,但是對于中小型企業,特別是初創科技型企業向金融機構申請商業貸款的難度非常大。在信貸體制建設的背景下,受我國的信貸體制環境和制度的限制,首先是保證金融系統運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高其抵御風險的能力,而且,金融系統在執行一系列操作中只是按照相應的流程,不能靈活處理企業融資過程中的特殊問題,銀行信貸的管理流程過于單一,信貸的流動性比較差,而且其收益型原則存在不完善的地方[2]。在這一背景下,一些國有成分的銀行一般不會將大量的資金投入到中小型的科技型的公司中,也不能有效地把握市場的動態,不能準確地分析市場上存在的風險,不能夠在企業創新的過程中實現資金的補貼。
(三)科技創新的金融服務體系不盡如人意
完善的金融體系能夠促進科技創新,為科技創新提供不竭的動力,金融服務水平對企業創新發展起到關鍵的作用。目前,我國的金融服務體系的建設還是存在一定的缺陷的,創新的主體已經實現了多元化的發展,但是,金融服務的方式大部分還是沿用傳統的模式,導致了創新和金融支持存在著嚴重的不匹配。金融體系主要能夠提供融資的服務和信用的擔保,但是中小型企業在進行融資中,金融機構設置的門檻又過高,而且市場化的服務體系還沒有完全地發展起來,導致中小型科技創新企業的融資渠道受阻。
三、相關建議
我國應該通過推進政府政策體制創新的方式,完善我國科技創新金融支持體系,政府是金融市場的主要領導者,通過建立政府政策的方式,能夠提高金融支持的力度,我國目前科技創新相關的金融支持體系發展較慢,所以政府需要在財政上給予支持,實現金融服務體制的創新。科技創新需要一定的財政支持,近幾年,雖然有些地方政府已經設立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創新基金,但還需進一步擴大基金容量和更多形式多樣的運作模式,讓更多的企業獲得基金支持以促進創新的力度。另外,通過強化銀行信貸體制改革的方式,通過對科技創新產業的分析,有針對性地進行商業銀行信貸體制的改革,能夠拓寬科技企業的融資渠道,彌補科技創新中的資金問題。
關鍵詞:農業科技;創新問題;解決對策
農業穩定,國家的糧食基礎就能穩定,解決好農業問題事關國家的長治久安,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有著顯著的促進作用。黨的十以來高度重視農業問題,經過我黨不間斷的努力,農民收入持續增長,農村改革逐漸深入,農村、農民和農業事業取得了顯著的進展。但是現階段,我國農業基礎依然比較薄弱,糧食增產增收難度進一步加大,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帶有明顯的滯后性。因此,積極分析農村科技研發和應用過程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將其解決就顯得十分重要了。
1甘肅省農業科技創新存在的問題分析
1.1農業科學研究和農業生產存在脫節現象
現階段,從事農業科學技術創新研究的主體主要是政府舉辦的各級各類型涉農高等學校和農業科研機構,這些機構作為國家事業單位,其科研資金來源主要是政府撥款。其任務是完成國家制定的科研課題,然后獲取相應獎勵,在學術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將其作為升職、晉升的依據,在這些科研成果中,很多內容都與實際情況不符,缺乏市場化、商品化和產業化導向,重視文字研究,輕視成果應用,重視科技研究,輕視科技成果開發,重視結果輕視成果轉化,大多數的科研成果并未轉化成實際的生產力和經濟效益。科研人員在研究過程中缺乏創新活力,科技創新模式十分單一,很多科研成果區域同質化,導致了產學研、農科教分離,科技創新和經濟發展難以有效結合。
1.2市場利用存在問題
市場機制在農業科技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還沒有充分發揮出來,涉農企業的科技創新能力還比較薄弱,改革后的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應該是政府扶持和市場機制引導相結合,形成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新型農業科技創新體系。但是現階段,這個創新體系建設還存在很多不足。
1.3農業科研能力不足
現階段,我省基礎農業科研研究能力還比較薄弱,尤其是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原創性的科研成果較少。從最近幾年我省自然科學獎的獲得類型分析,從事農業科研獲獎的幾乎沒有,這種現象就充分說明了我省農業科研基礎力量還比較薄弱,原始創新能力嚴重不足。
2加強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對策分析
2.1加強技術創新
為了更好的適應甘肅省農業結構調整,實現農業增產、農民增收,甘肅省農業科研人員必須在農作物種子資源、新的農作物品種、旱地農業、節水農業、設施農業、生態觀光農業、生物技術中、農產品保鮮加工以及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治方面做出突破,做好重大技術創新工作,解決我省現階段創新能力不足,農業科技設備儲備日趨下降等問題,確保在新時期,農業和農村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并最終為實現農業現代化奠定堅實基礎。
2.2強化科研人才隊伍建設
人才是科技創新的基礎。就現階段我省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情況來說,存在人才引進困難,現有人才嚴重流失的現象。出現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是因為科技人員待遇不高,現有的科研手段比較落后,工作條件和工作環境較差,項目經費不足。甘肅省科研隊伍存在嚴重不穩定的現象,高層次人才引進十分困難,已經嚴重影響到一些重要科學成果的研究和新成果、新技術的應用和儲備。因此,在今后的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過程中,不僅要重視對技術人員的培養,還必須要加強產業開發和管理人才的培養。人才建設應該以培養現代人才為重點,積極爭取率先引進重點學科,積極為科研人員創造有利于技術創新、產業開發和高效管理方面的工作環境,建立一支適合現代農業科技創新體系的人才隊伍。
2.3將深化改革和完善功能相結合
繼續深化農業科研機構分類改革和涉農高校的科研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明確這兩者的分工、不斷優化辦公結構,轉變工作理念和工作機制,做好資源整合工作,將農業科研體系結構和功能進一步進行優化,進一步促進農業企業自身科技創新能力的提升。進一步加強產學研、農科教的合作,將農業科技教育和技術推廣有效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好各類農業科技創新部門的功能和作用,最終形成一個功能比較完善的農業科技創新體系。
2.4積極實行政府主導和市場機制相融合的運行體系
積極實行甘肅農業科技創新基地、區域性農業科研中心和實驗站建設以政府投入為主,而企業技術科研中心以企業自身投入為主,從而保證能夠形成一個公益性研究和市場化科研開發相結合的創新體系,更好的提升創新能力。
3結語
農業科技創新對實現農業現代化有著巨大的幫助,因此,在創新過程中,需要我們面對其中存在的各種難題,并深入分析這些難題,及時采取措施將其解決,最終促進甘肅農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作者:王艷麗 單位: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農業廣播電視學校農民科技教育培訓中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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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科技金融
對于科技金融這一概念,學術界還沒給出統一的定義。筆者知識有限,僅可從字面來看,簡單地把它認為是科技產業和金融產業的創新性結合。科技金融作為我國創建創新型國家、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選擇,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產物。科技是第一生產力,金融是當今經濟圈的核心熱點,科技可以為企業節省成本,提高效率,而科技的發展需要金融的支撐。二者相互推動相互促進,若將彼此完美結合,我相信這會把我國的經濟發展推向一個新高度。自從1983年開始就已經出現有關科技金融的研究文獻,但數量一直都比較少。直至2006年,隨著自主創新戰略的確立與實施,科技和金融才逐漸成為熱點話題,于是有關科技金融的文獻出現大幅地增長。現國內已有很多學者或從理論上或從實證方面對科技金融這一新興領域進行研究,各位學者、專家以及金融業人員、科研人士等不同領域地人從不同的角度分別提出了自己的理解和看法。筆者通過翻閱大量相關資料,借鑒各位前輩的研究成果,對國內部分學者的研究結論進行綜述,根據各位學者的研究分析結果,歸納總結出我國科技金融發展過程中的主要問題以及相應對策建議。
一、科技金融的定義或內涵
趙昌文(2009)將科技金融的概念界定為:科技金融是系列性的金融工具、政策、制度和服務等的極具創新性及系統性的安排,能夠推動科技的進一步發展,促進成果的轉化,是諸如政府、市場、企業、社會等的為科技、技術創新活動提供金融支持的主體,和在科技創新投資、融資期間實施的行為及舉辦的活動一起構建的某一體系,是我國科技創新、金融體系的關鍵組分。此外他還在2014年我國首屆中國科技金融年會中補充說到科技金融具有公共金融和商業金融雙重屬性。房漢廷(2010)則認為科技金融是科技創新與金融創新的結合,它具有政策價值,是科技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李心丹、束蘭根(2013)兩位學者著眼于其他角度,認為科技金融是一種結合了金融、科技的創新平臺,在全面整合、創新金融資源之后,將貫穿了整個生命周期的金融資源配置、產品設計與服務安排提供給科技型企業,金融資源主要有擔保、保險、創投、證券等,且提供的服務都是系統化的高效的和極具創新力的。徐玉蓮(2012)將科技金融界定為:諸如政府、市場投資人員及金融機構等的金融資源主體將資本、金融支持政策、創新金融產品、金融配套服務等提供給市場中的創新主體,從而有效整合金融資本鏈和科技創新鏈,即為科技金融。胡蘇迪(2012)等人認為科技金融是為科技型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金融機構、金融政策以及金融工具的總和。王元(2014)提到科技金融并非獨立于當前所形成的金融體系的一個部分,科技金融是一種探討怎樣更好的組合金融資源、創新要素的政策及制度安排。
二、我國科技金融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困境或出現的問題
許愛萍(2015)通過對京津冀科技金融的發展現狀進行研究分析,她認為這三地科技金融的投入強度、投入結構存在較大差距,并且三地的合作意識薄弱,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她所提出的這些問題不僅存在于京津冀地區,而是全國普遍存在各地科技金融發展不平衡的情況。魏蓉蓉(2015)等人通過分析國內外科技金融發展現狀指出,我國科技金融的發展存在管理分散、相關部門對其內涵的理解不全面、科技與金融的結合不夠深入、缺少專門的中介服務機構和科技金融復合人才等問題。這些問題都阻礙了我國科技金融更好更快地發展。尋舸(2015)從區域金融的視角出發,探究了我國科技金融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他提出的主要問題是我國科技金融的發展存在嚴重的地區失衡,總的來說,中西部的發展落后于東部地區,而且科技金融的區域輻射和擴散效應較弱,各地區的資源沒有得到很好的聯動和配合。徐玉蓮和王玉冬(2011)等人也提出過相似的觀點,只是他們的論證方法不同。徐玉蓮等人是運用耦合協調度評價模型并通過一系列計算,系統分析了區域科技創新與科技金融的內在聯系。他們認為我國大多數省市科技創新與科技金融的耦合協調度較低且與中西部地區的耦合協調度存在明顯的差距。而肖澤磊(2011)等人通過對武漢市科技金融的研究發現中小科技企業融資難、融資門檻高、政府各部門之間的合作不夠緊密是阻礙武漢市科技金融進一步發展的主要問題。這種“武漢模式”中存在的問題是我國科技金融發展困境的一個縮影。我國科技金融的發展除了存在以上問題外,還有一些其他的問題。比如,張明喜(2015)曾結合自己的工作經驗,實證分析了支持我國科技金融發展的財政配套機制。他指出,在科技金融的發展過程中除了存在財政支持政策不穩定、政府投入有限、支持方式不完善等共性問題外,引導基金績效評價體系尚未建立、風險補償資金使用受限、科技金融基礎設施較為滯后等原因也阻礙了我國科技金融的快速發展。曹顥(2011)等人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他們使用科技金融發展指數分析了我國各地區的科技金融發展現狀,研究發現:我國科技金融的發展不僅存在科技金融產出效率低的問題,而且金融體制與科技型企業融資需求之間還存在結構性矛盾。雖然我國科技金融的發展過程中還有許多問題有待改善,但是不可否認的是,近年來各界對科技金融這一領域的關注度和探索熱情在遞增,而且研究水平也在提高。
三、相關對策或建議
理論性研究方面,曲昭(2015)等學者通過對歷年來有關科技金融的文獻進行計量分類給出這樣的建議:要想從根本上解決科技金融研究中存在的問題,應該從理論、實踐和政策3個主要方面進行全面的認識,同時政府也要加大科研投入,培養一批專門的科研人員,鼓勵學者們進行研究并為他們提供更好的研究條件。此外,他們還認為國家應該將政策的制定具體到地方,有針對性地解決各地區的困難。魏蓉蓉(2015)等人通過對我國科技金融的發展實況進行分析,他們認為要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促進科技和金融的結合,應重點創新科技金融體制機制、金融機構和金融產品、科技金融支撐平臺,優化有關政策環境。許愛萍(2015)針對京津冀地區存在的問題提出了解決思路:京津冀科技協同創新的金融支持,離不開頂層設計,在頂層設計的安排下,要堅持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實現科技與金融的匹配互動。同時她還給出了以完善相關法律、政策體系,構建三地工作協調機制,拓展銀行服務網絡,搭建科技金融服務平臺和融資互助聯盟為主要內容的方案。許愛萍所給出的這些建議可為我國其他發展不平衡的地區提供借鑒。
實證方面,張明喜(2015)根據自己的工作經驗以及研究結果,他提出應該加大政府投入,讓財政支持方式多元化,完善扶持科技金融發展的政策,調動金融機構的積極性并且健全引導基金績效評價體系、規范基礎制度建設等一系列建議。對于我國區域科技創新與科技金融耦合度較低的問題,徐玉蓮(2011)等人通過實證分析我國科技創新與科技金融的耦合度,認為各地政府應加強重視程度,并根據當地的發展情況制定差異化戰略,強化當地科技創新與科技金融的耦合協調度。2014年,張玉喜(2015)等人從動態和靜態兩方面實證分析了我國科技金融投入對科技創新的作用效果,通過分析數據結果,他們得到了啟示,認為要促進我國科技創新發展,首先要更好地發揮政府的引導和支持作用,制定稅收優惠政策,縮小中東西部地區的發展差距;其次要加強企業和社會資本對我國科技金融的支持力度,同時也要注意防范風險;第三,為了科技金融在長期內能更好地發展,還應加快完善促進科技創新發展的長效機制和環境,完善科技金融機制體制和有關生態環境。尋舸(2015)從區域金融學的角度提出應該發展適應本地特色的科技金融,實施科技園區綜合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工程,加強各區域在科技金融上的合作,優化科技金融“軟環境”,調整科技金融結構增強區域科技金融的內生發展機制等有關對策建議,促進我國科技金融持續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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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評價指標體系構建的思路
借鑒《中國區域創新能力報告》對區域創新能力的評價,結合縣域科技創新的目標、條件,考慮到省級區域、市級區域的差別較大,關注到有關縣域數據的可得性,基于我國的“十二五”規劃和科技部出臺的《關于新形勢下加強縣(市)科技工作的意見》,遵循構建指標的一般原則,并結合內蒙古80個旗縣(市)科技創新能力的整體特征以及存在的問題來設置評價指標。
(二)評價指標體系構建的原則
根據內蒙古縣域科技創新能力本身的獨特性,為了構建一個能反映其產業特點、操作性強的指標體系,應該遵循以下原則:
1.科學性原則指標選擇遵循獨立性、代表性和統計性,將指標之間的相關性要降到最低,以免影響指標體系的準確性。充分考慮內蒙古縣域科技創新指標元素,準確規范地反映每個旗縣的科技創新能力。
2.可行性原則考慮資料數據的可獲取性;設計的指標不能太復雜,盡可能簡練,易于評價;以定量指標為核心,便于精確地量化每個旗縣的科技創新能力。
3.系統性原則構建的指標體系要全面,有側重,相互補充,形成一個整體,從全方位、多角度地反映一個縣域在科技創新方面的真實情況。
4.導向性原則通過設置評價指標,引導內蒙古80個旗縣(市)樹立發展科學創新的理念,引導縣域政府采取措施促進企業加快技術創新的步伐,使每個縣域都能意識到現有的優勢和存在的劣勢。
(三)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
根據以上的指標體系構建原則,借鑒國內外已有的區域科技創新評價指標體系和縣域科技創新評價指標體系,結合內蒙古80個旗縣(市)科技創新的總體特征以及普遍存在的問題,構建了內蒙古縣域科技創新能力評價指標體系。該體系包括三個層次,其中一級指標三個,二級指標九個,三級指標二十二個,
二、內蒙古縣域科技創新能力評價指標體系推行的保障條件
(一)政府發揮宏觀指導與統籌協調作用
縣域政府應該充分發揮其宏觀指導與統籌協調的作用,為科技創新能力評價指標體系的運行提供充足的保障。政府應將科技創新能力評價指標體系的推行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正確處理政府與企業、科研機構之間的關系,充分發揮統籌協調的作用。
(二)健全政策制度
我國農業科技研發和成果推廣概述
作為社會技術創新的有機組成部分,農業技術創新包括研發和推廣兩個過程,其終極目標是提高農業生產的社會經濟和生態效益的過程。由于我國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的落后和農業科研力量的薄弱,農業技術引進多但消化吸收并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成果并不多,農業增長科技貢獻率和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率僅為35%~40%左右,而發達國家的這一比率則高達70%~80%。
首先,從農業科技研發來看,我國農業科研工作者經過長期不懈的努力,取得了豐碩的科研成果。2001年細胞克隆羊在陜西成功產子、2005年中國第一例克隆豬在河北出生、奶牛胚胎技術和超級常規稻育種技術的形成等就是其中的典范。
其次,從農業科技推廣來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采取了國家主導的農業科技研究和開發推廣戰略,先后實施了諸如星火計劃、豐收計劃、菜籃子工程、溫飽工程、種子工程、科技入戶工程等多種計劃,推動了農業科技創新的步伐,科技進步對農業增長的貢獻率也逐漸提高,如2005年農業科技貢獻率為48%,與2000年的43%相比,凈增長5%。農業中除個別產業外,絕大多數產業的科技貢獻率都有較快的增長。
我國農業科技研發和推廣中存在的問題
從總的來看,近年來我國農業科技創新成績突出,但存在的問題也不少,這些問題可以從研發和推廣兩方面來加以論述。
(一)農業科技研發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農業研發經費來源和投入明顯不足。
首先,從農業研發經費來源來看,我國農業科研經費來源渠道少,目前的資金來源有國家撥款、地方撥款、企業自籌、銀行貸款等途徑,其中最主要的是企業自籌和政府撥款。與發達國家農業科研資金來源相比,我國農業科技資金來源渠道相對單一,來自企業的經費所占比重相對偏低;其次,我國農業科技活動中風險投資資金急缺。目前企業從事科技創新研究的資金除了政府資助外,主要依靠銀行貸款,由于農業科技創新活動的高風險性,銀行貸款利率高、期限短,企業不愿意過多地投資于農業科技創新活動。只有建立完善的風險投資機制,對企業的農業科技創新活動提供風險擔保,才能豐富農業科技創新資金來源,促進農業科技創新活動和科研成果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
其次,從農業研發經費投入來看,我國農業科技經費投入不足,科技投資強度偏低。2003年,我國農業科技研發投資占GDP的比重僅為0.49%,還不到世界糧農組織規定標準(1%)的一半。我國農業科技投資強度(農業科技科技與農業GDP的比重)明顯偏低。
農業科技研發經費投入不足除反映在農業科技投資強度偏低之外,還反映在農業科研機構的人均科研經費上,據美國農業部的資料,美國20世紀80年代中期公共科研機構提供的農業科研經費每年約21億美元。私人資助的資金也高達21億美元左右,大約與公共科研開支持平。美國農業科研人員人均年科研經費超過10萬美元。而1991~1994年我國農業科研機構的人均課題費僅為0.61~0.97萬元。近年來人均課題經費有所提高,但與美國等發達國家相比,差距仍十分明顯。
2、農業研發資金配置不合理。
我國農業科技經費投入方面存在的問題,不僅投入不足,而且資金配置也不合理。首先,農業科技資金在不同行業間配置不合理;其次,農業科技資金在不同的科技活動中配置不合理;再次,農業科技資金在不同的主體間配置不合理。
此外,農業科技創新資金配置不合理還與科研人員整體質量不高、隊伍過于龐大有關。
3、農業研發政策支持乏力。
長期以來,為促進農業科技創新,政府從財政、稅收和信貸等方面出臺了不少支持政策如對農業科技創新產品給予免稅優惠甚至財政補貼,但這些支持和補貼的范圍很窄,大量的科技創新產品實際上很難得到這種優惠,只有為數不多的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的新產品才能享受。在農業信貸支持政策領域,由于科研創新項目及其成果轉化的高風險性,實際上很多農業創新項目及其成果轉化難以得到正規的信貸支持,這在教學和科研單位轉化其成果的過程中表現更為突出。事實上,很多的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計劃由于資金的缺乏而無法實現。
(二)農業科技推廣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農村經濟、文化及市場條件約束了科技成果推廣
首先,從農村經濟狀況來看,雖然近年來國家政策向農村傾斜,特別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口號的提出,農村經濟發展很快,但由于基礎薄弱,農民的資金依然十分緊張。從信貸的角度來看,出于風險的考慮,目前農村金融機構的資金有向城市倒流的傾向,農村信貸體系不完善。雖然非正規貸途徑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農村資金緊張的狀況,但其成本是相當高的。因此,農民在接受農業科技推廣的過程中,資金的制約問題十分嚴重。
其次,從農民的文化素質來看,雖然政府為農村的掃盲工作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農村整體文化素質依然很低,影響了農民接受和使用農業科技創新成果的能力和意愿。
再次,從農村市場條件來看,由于管理難度相對較大,加上農民自身辨別真偽能力相對較差,農村市場成為許多不法商人的天堂,他們打著新科技的晃子,賣著坑害農民的假冒偽劣產品,嚴重損害了農村市場秩序,打擊了農民采用新技術的積極性,致使其在真正的新技術面前失去信心,進一步阻礙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和應用。
2、資金和人才的緊缺約束了農業科技推廣。
資金的不足和人才的缺乏,是我國農業科技推廣和應用的主要制約因素。由于資金的不足和農技推廣者的待遇低下,農技推廣網絡人心渙散,嚴重影響了農村科技推廣工作的順利開展。
與此同時,由于農業科技推廣人員工作環境惡劣及工作待遇低下,基層農技部門很難吸引到高學歷人才,農技推廣工作隊伍整體知識水平相對較低;資金的約束也制約了農業科技推廣人員接受培訓和進修等再教育活動,導致其專業知識老化,無法及時掌握和推廣現代農業新技術。所有這些因素都嚴重制約了農業科技推廣工作的順利推進。
3、農村土地制度的不完善約束了農業科技推廣。
我國已經對土地承包責任制進行了改革,但客觀地說,改革并不完善,尤其是土地的分散經營,產生了一系列不良影響,嚴重制約了農業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
4、研究和生產的脫節約束了農業科
技推廣。
目前我國農業科技的供給主體是政府興建的事業性科研院所,由于大部分科研院所的資金來源于政府,其資金來源決定了其服務對象主要是政府,其目標也就是完成政府的科研任務,而缺乏面向市場解決實際問題的動力和壓力。
促進農業科技創新的對策建議
為了有效地促進農業科技研發及成果推廣,促進農業科技創新,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1、拓展資金來源渠道以增加資金供給。
農業科技研發及成果推廣離不開資金支持,拓展資金來源渠道,增加資金供給是促進農業科技創新的根本保證。首先,農業技術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公共產品的特性(非排他性與非競爭性),決定了市場無法提供最佳狀態的科技投入量,導致了市場失靈。因此必須建立起以政府投入為主導,民間資金積極參與的多元化農業投入機制,加大政府對農業科技的投入力度,同時,要制訂相應的優惠政策和措施,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以充分調動民間資金投入到農業抗美援朝創新活動之中;其次,由于農業科技創新的高風險性,因此必須建立和健全農業科技創新的風險投資機制和保險機制,組建農業科技風險投資公司及相應的投資基金或保險基金,把風險投資機制和保險機制運用到農業技術創新過程中,分散和降低農業科技創新的風險再次是要在財政、稅收、信貸等政策上進一步加大對中小農業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的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大對中小農業科技企業的扶持力度,引導企業加強農業科技創新研究和推廣;最后是要加強對農業科技創新資金的監管,使資金真正落到科技創新的實處,防止資金被截流或挪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2、面向市場和農民推進農業體制改革。
首先,要進一步推進土地制度改革。通過土地制度試點,以提效為目的,探索新的土地制度。在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指導原則下,尋找實現土地規模化經營的新方式。
其次,要進一步推進農業科技體制改革。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市場的進一步開放,傳統的以政府為主導的農業科技體制越來越不符合市場的需要,只有面向市場和農民進行農業科技創新研究和農技推廣,農技活動才能真正為社會所接受,并在實現其價值的過程中得到發展。同時,要通過科技體制改革來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放寬市場準入、鼓勵公平競爭、促進民營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
再次,要在推進農業科技體制改革過程中優化科技創新資源的合理配置。對于農業科技創新中公共性較強的基礎研究項目,主要由政府安排攻關,以高等院校或公共科研院所為主,解決關系國家全局性、關鍵性、基礎性和產業共性的重大科研項目;對于應用研究項目,應由企業和農民根據市場需要來合理安排和解決,政府在其中的作用應該是鼓勵和引導;整合和統一農業科技研究機構和推廣機構,實現兩者的有機結合,避免農業科技研究與推廣的脫節;整合農業科研及推廣隊伍,提高科技創新工作者的整體素質和工作待遇,以優化農業研發資源的利用效率。
最后,在推進農業體制改革的過程中,還要注重技術引進機制的改革,首先是要規范引進渠道,避免不同地方政府對同一技術的重復引進;同時,在技術引進后,應根據實際情況加以本土化創新和改造,使引進的技術成為真正適用的技術。
3、加強教育培訓以提高農業科技員和農民的素質。
高素質的科研工作隊伍是農業科技創新和推廣的人才保障。農業科技人才隊伍的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首先是要調整收入分配機制,建立和健全激勵機制,以吸引高素質人才的加入;其次是要重視對已有農業研發和推廣工作者的培訓和再教育,尤其是要加強對基層工作者的培訓教育,以提高其掌握和應用新技術的能力;同時應加強財政支持力度,逐步提高基層科技推廣人員的待遇,以促進科技推廣工作的順利開展。
農民是科技創新成果的接受者,農民素質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響科技推廣的成敗。高新農業技術在可能帶來高產和低成本的同時,也存在因技術使用過程中的信息不完全或不對稱所引發的風險。加強對農民的教育培訓,有利于提高農民獲取和接受新技術的能力,也有利于增強其辨別和應用新技術的能力,從而有利于農業科技推廣的順利開展。
此外,科技工作者和農民素質的提高也有利于兩者互動地開展工作,農民可以將在實踐中發現的新問題,以及在使用農業科技產品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及時準確地表達出來,與農業科技工作者協商討論和共同解決,從而有利于促進科技創新工作的順利推進。
4、加強市場管理以規范市場秩序。
市場秩序的混亂嚴重打擊了農民接受和采用新技術的信心,不利于科技產品的推廣和農業科技創新的實現,因此必須加強市場管理,規范市場秩序。首先,要引入市場機制,鼓勵各級各類企事業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參與農業技術推廣,規范推廣行為和推廣制度,加強市場監管和執法檢查力度,為推進農業科技產業化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其次,必須加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加強宣傳教育,保護農業科研機構的創新成果;再次是要加強農業技術創新咨詢活動,改革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立以市場和農民需求為導向、以效益為核心、以服務農民為宗旨的技術推廣體系;最后是要加強道德建設,推動各市場主體建立良好的信用關系,促進農業科技推廣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