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溫室效應的本質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關鍵詞]心理資本;中介效應;組織文化;知識轉移
[中圖分類號]F24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461(2014)02-0091-06
一、前 言
在資源有限和全球競爭的條件下,企業要想在競爭中取得動態競爭優勢,除物質資源外,科技和人才至關重要。眾所周知,科技源于知識型員工的知識轉移,而其心理資本直接影響其知識轉移動機和意愿,同時心理資本受到組織文化、氛圍和制度等方面的影響。小企業做事,大企業做人,做人的極致就是做文化。因此,各個企業都在想方設法吸引和發揮人才的作用。而究竟組織文化的哪些方面影響心理資本,其如何因素影響心理資本,相應的組織文化應該如何構建對于企業至關重要。基于此,本文旨在識別組織文化、心理資本以及知識轉移相關變量,構建影響關系模型,指出影響傳導路徑,分析相互間影響機理。
二、文獻回顧與研究假設
(1)組織文化與心理資本影響的文獻回顧與研究假設。組織文化是組織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精神支柱,對組織成員的價值觀、態度和行為具有潛移默化的影響。有關組織文化和心理資本的影響關系已有諸多研究提及,而直接探究組織文化與心理資本關系的研究并不多見。Denison 等(1995)調查發現,組織文化與個體的工作態度指標——員工滿意度顯著相關[1]。Scott等(2001)指出,組織文化會影響員工的職業滿意度[2]。Luthans等(2003)指出,心理資本和組織支持對組織績效顯著相關[3]。Jandeska等(2005)研究表明,組織文化對個體職業滿意度有顯著影響[4]。Harland等(2005)指出,如果組織文化注重對員工的培訓和開發,勢必會提高員工完成任務的能力和自信,同時也會提升員工克服困難的韌性和樂觀希望水平[5]。Joo 等(2010)研究表明,學習型文化對員工的職業滿意度有顯著正向影響,對員工的離職傾向有顯著負向影響[6]。李霞等(2011)指出,組織文化影響員工的心理資本,而心理資本會對員工態度、行為、績效等產生影響[7]。如果組織文化注重支持和培訓,勢必會提高員工的自信和韌性[8]。根據以上分析,組織文化這種無形因素會在個體心理資本上產生影響。因此,本研究提出如下假設:
H1:組織文化與員工的心理資本顯著正相關。
(2)組織文化與知識轉移影響的文獻回顧與研究假設。組織文化是組織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精神支柱,對組織績效和效能以及個體工作態度和行為都有影響。Denison等(1995)調查發現,組織文化不僅與組織績效相關,也與個體的態度相關;Scott等(2001)研究表明,組織文化會影響個體職業成功感和職業滿意度;Soumendu(2009)發現,組織文化與員工工作績效顯著正相關,而與其離職傾向顯著負相關。Joo(2010)發現,學習型組織文化與員工的職業滿意度顯著正相關,而與員工的離職傾向顯著負相關。Jandeska等(2005)發現,男性主義文化與滿意度顯著負相關,而集體主義文化與滿意度顯著正相關。根據以上分析,本研究提出如下假設:
H2:組織文化與員工知識轉移績效顯著正相關。
(3)心理資本與知識轉移影響的文獻回顧與研究假設。研究發現,心理資本能夠提高員工的組織承諾、工作滿意、銷售業績、決策效果等,能夠降低員工的工作壓力和缺勤率[9];員工的希望、樂觀和韌性對其組織承諾和組織公民行為有積極影響(仲理峰,2007)。Block(1987)認為,心理資本可以使員工勇于擔責,且富有創造性[10]。Conger等(1988)指出,員工心理資本水平較高時,會自覺表現出組織公民行為。心理資本作為內在動機,能夠預測組織公民行為[11]。Thomas等(1990)等認為,心理資本和個體適應性有關。Spreitzer(1999)指出,心理資本水平高的員工對自己的工作更自信,并且心理資本能夠影響員工的創新行為[12]。Fredrickson(1998)認為,人的積極情感可以促使人在特定情景下沖破一定的限制而產生更多的思想,出現更多的行為或行為傾向[13]。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設:
H3:心理資本與知識轉移顯著正相關。
H4:心理資本在組織文化與知識轉移之間起中介作用。
基于心理資本中介效應的組織文化與知識轉移的影響關系模型如圖1所示。
三、變量設計與問卷設計
(1)組織文化變量設計與問卷設計。組織文化是一個組織成員共有的,決定其如何對不同的環境做感知、思考和反應的一系列假設。組織文化決定了員工對待、吸收和傳播知識的態度行為。組織文化的核心是組織的愿景、使命和價值觀。組織文化維可以為目標認同、參與保障、管理支持、任務導向(劉惠琴等,2007)[14]。①愿景認同。愿景認同是組織成員對于組織成功完成特定任務的共同信念。共同愿景能夠影響成員的目標設置、資源配置、工作投入以及挫折應對的態度和行為,可以降低員工倦怠感和離職率,并能提升組織績效。不同員工的目標導向不同,對員工的認知、情感及員工關系影響也不同,因而個體知識轉移的意愿、態度和行為不同。目標認同才能使成員更愿意發揮潛能和付出努力,轉移其知識、經驗和技能,尤其是隱性知識[15]。②學習支持。學習支持表現為組織成員互相支持集思廣益,發揮集體智慧不斷創新。由于中國文化情景下,成員一般不愿主動參與知識轉移,除非得到明確的組織支持。組織對成員的學習支持,使成員間交流頻繁,凝聚力提升,知識轉移熱情高,愿意參加知識轉移,從而不斷產生新思想、新觀念和新行為。如果成員傳播知識能夠得到組織認可,將會進一步強化知識轉移意愿。③心理安全。成員參與的心理安全可以在組織中提供寬松的合作環境,使成員能夠積極參與問題解決,從而增強組織成員的知識轉移意愿。West(2002)指出,組織文化和價值觀等帶來組織成員間交互的心理安全,當成員間沒有人際壓力時,成員才會主動分享創意。而心理環境安全是其對參與知識轉移所處環境的感知,互信和支持會強化知識轉移意愿。信任程度越高,成員心理狀態越好,越愿意進行交往與合作,從而促進知識的有效轉移。因此,根據Anderson(1998)[16]、祁紅梅(2007)[17]等的相關研究,組織文化變量包括:一是組織愿景、價值觀和目標的認同;二是組織成員的建議支持與積極反饋;三是組織成員的學習成長鼓勵;四是組織對成員學習交流的支持;五是組織成員的開放交流的心理安全保障。
(2)心理資本變量設計與問卷設計。Luthans(2007)認為,心理資本包括自信、希望、樂觀和韌性。自信是個體對完成特定任務的能力的信心;希望是積極的動機狀態;樂觀傾向于把好事看作是內部自身原因,把壞事看作暫時外部原因;韌性是接受現實且有能力適應現實[18]。柯江林等(2009)認為,本土員工心理資本包括自信勇敢、奮發進取、樂觀希望與堅韌頑強的事務型心理資本和包容寬恕、謙虛誠穩、尊敬禮讓與感恩奉獻的人際型心理資本[19]。仲理峰(2007)的研究都使用樂觀、希望與韌性作為心理資本的維度[20],Larson(2004)采用自信、樂觀、希望與韌性[21]。惠青山(2008)把心理資本分為希望、樂觀、回復力和冷靜。Elliot 等(1997)認為,心理資本還包括責任和追求。綜合以上文獻聯系企業實際,結合企業知識型員工對心理資本的理解,在原有的自信、希望、樂觀和韌性的基礎上引入責任和追求變量,使其適合知識型員工心理資本的測量。
(3)知識轉移變量設計與問卷設計。Cohen等(1998)從將知識績效定義為員工吸收、消化并創造知識的績效。Yeung等(1999)認為,知識績效是組織成員利用知識重新規范工作認知的績效[22]。由于本文旨在研究基于心理資本中介效應的組織文化對知識轉移的影響機理,因而這里主要關注知識轉移過程。知識轉移過程績效包括知識傳播績效和吸收績效。根據Simonin(1999)和Cummings(2003)等的相關研究,知識轉移過程績效包括知識傳播和吸收績效。其中知識傳播績效包括:①與相關利益者學習交流的充分性;②同事間的意見交流的建設性;③同事間交流的總結性;④新知識、新技術和新方法的應用性;⑤經驗分享與技能交流的頻繁性。知識吸收績效包括:①知識、技能和方法完善的及時性;②新知識、方法、觀念等掌握的及時性;③組織環境的適應性; ④經驗、技能和方法吸收的有效性;⑤工作事務處理的有效性。
最終形成3個維度、9個變量和40個題項的正式問卷。
四、問卷調查與統計分析
(1)問卷發放與回收。問卷發放的主要方式有四種:武漢理工大學MBA學生平臺、企業人力資源部門、電子郵件隨機發放以及專業調查網站。調查共發放問卷321份,收回301份,有效問卷286份,問卷回收有效率為95%,符合社會學調查有效回收率大于2/3的要求。
(2)樣本描述性統計。在286個調查對象中,湖北154人,山西66人,北京13人;男性178人,女性108人;25歲以下87人,26~40歲111人,41~55歲74人,56歲以上14人;未婚102人,已婚184人;大專以下48人,大專71人,本科96人,碩士52人,博士19人;理工類83人,經管類70人,文法類33人,其他100人;決策部門20人,研發部門41人,管理部門83人,其他部門142人;工作年限3年以下91人,3~5年36人,6~10年45人,11年及以上114人;機械制造行業33人,電子電氣44人,IT通訊14人,生物醫藥20人,化工設備17人,能源礦產26人,教育科研23人,其他109人。
(3)變量因子分析。 ①組織文化變量因子分析。統計發現,組織文化問卷的Cronbach's Alpha系數為0.918。因此,問卷的信度非常好。組織文化變量各維度的KMO為0.861,Bartlett's小于0.001,適合對組織文化變量進行因子分析。根據總體變異量解釋百分比,可以提取1個共因子,對原始變量總體描述程度為75.549%,這里命名為組織文化。②心理資本變量因子分析。根據統計結果,心理資本維度問卷總體Cronbach's Alpha系數為0.981,其中自信為0.896,樂觀為0.936,希望為0.921,韌性為0.923,責任為0.916,追求為0.903。心理資本維度總體KMO為0.976,其中自信為0.824,樂觀為0.899,希望為0.852,韌性為0.848,責任為0.841,追求為0.839, Bartlett's均小于0.001。因此,適合對心理資本變量進行因子分析。根據總體變異量解釋百分比,可以提取兩個共因子對原始變量總體描述程度為76.1%,第一個因子方差變異的解釋率為68.565%,因子命名為傳統心理資本;第二個因子方差變異的解釋率為5.278%,因子命名為本土心理資本。③知識轉移變量因子分析。本研究利用SPSS19.0統計軟件對知識轉移過程績效進行統計分析。根據信度與效度分析結果,知識轉移總體Cronbach's Alpha為0.956,其中知識傳播為0.929,知識吸收為0.930,可見問卷的信度非常好;知識轉移總體KMO為0.959,其中知識傳播為0.895,知識吸收為0.893,Bartlett's值均小于0.001,因而適合對變量進行因子分析。總體變異量解釋百分比表示提取的共因子對原始變量總體描述的程度,根據總體變異量解釋百分比統計,知識轉移過程績效可以提取一個共因子,提取一因子對原始變量總體描述程度接近75%,這里命名為知識轉移績效。
五、結構方程與效應分析
(1)組織文化對心理資本與知識轉移的影響效應。本研究利用LISREL8.70統計軟件進行驗證性因子分析和結構方程模型修正。根據圖2,組織文化直接影響傳統心理資本、本土心理資本以及知識轉移,影響系數分別為0.97、0.91和0.97。因此,假設H1(組織文化與員工的心理資本顯著正相關)在這里得到驗證。
(2)基于心理資本中介效應的組織文化對知識轉移的影響效應。根據圖3,組織文化對知識轉移直接效應顯著變小,由0.97減小到0.19。組織文化對知識轉移的效應主要通過傳統心理資本和本土心理資本的中介效應來實現,其中組織文化通過傳統心理資本度知識轉移的影響為0.47?鄢0.8=0.38,組織文化通過本土心理資本和傳統心理資本兩者中介效應對知識轉移的影響為0.85?鄢0.49?鄢0.8=0.33。因此,假設H2(組織文化與員工知識轉移績效顯著正相關)、H3(心理資本與知識轉移顯著正相關)和H4(心理資本在組織文化與知識轉移之間起中介作用)得到驗證,其中心理資本中的傳統心理資本與知識轉移直接相關,本土心理資本通過傳統心理資本與知識轉移正相關。同時,根據圖3,本土心理資本影響傳統心理資本,影響系數達0.49。
根據表2,圖2的結構方程模型和圖3的結構方程模型擬合指標良好,圖2的結構方程模型根據T-value和MI值進行修正后的結構模型如圖3所示,模型修正后擬合指標得到相應的改善,并且組織文化對知識轉移的直接影響顯著減小,說明心理資本在組織文化與知識轉移影響中起顯著中介效應。
六、基于心理資本中介效應的組織文化對知識轉移的影響機理分析
(1)基于心理資本中介效應的組織文化誘導示范機理。組織成員在進行知識轉移時會自覺地與其他成員攀比,從而不斷調整自己的知識轉移方式、方法和措施。其他成員的影響就是知識轉移的示范效應。組織中,優秀員工往往更為自信樂觀、充滿希望、堅忍不拔、責任感強以及事業抱負等,在心理上對其他成員具有榜樣和示范效應。組織文化的榜樣宣傳會在組織中形成無形的約束力,這種約束力會增強成員間的彼此認同、信任和合作,從而有助于員工知識轉移意愿的提升和能力的發揮。
(2)基于心理資本中介效應的組織文化認同內化機理。認同內化就是把外部知識轉化為主體內部新知識的心理過程。內部化和外部化不是簡單的傳播和接受,而是一種包括同化和順應的知識轉化過程。其中同化是主體對外部刺激過濾和篩選并吸納為新知識的過程;而順應則是主體認知結構改變之后在行為上反映出認知結構變化的結果。心理資本的發展卻需要主體知識內化和外化不斷轉換。因此,良好的組織文化、一致的價值觀、統一的行為規范、良好的角色榜樣、親密的同事友誼、和諧的組織環境等對心理資本形成至關重要。
(蘇州智電節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蘇蘇州215000)
摘要:城市的工業發展程度是城市文明的重要評價指標,但是,在人們享受著物質生活的同時,卻要承受著由于過度的能源消耗和快速工業發展所造成的生態環境污染。其中氣候的變化嚴重地影響了人們的生活質量。“溫室效應”是目前受到嚴重污染的城市普遍存在的,要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解決,就要從科學的角度將產生溫室效應的原因查找出來,并制定有效的措施減緩溫室效應對氣候的影響,將溫室效應對城市的損害降到最低。
關鍵詞 :城市進化程度;溫室效應;可持續發展
中圖分類號:X16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8-9500(2015)01-0046-06
城市記載了人類社會的發展進程。每一座城市都經歷過繁榮,其繁榮是因為處于最佳的地理位置,占據著較好的區位優勢。城市的發展過程,也是城市進化的過程,書寫城市歷史的過程。從城市初建,到走向沒落,只要我們翻開書寫城市歷史的篇章,就會從中尋找到城市所經歷的各種故事,與人類的文明進程并肩而行,相互照應。這就意味著,尋找城市的足跡,也就是在從人類文明的視角審視城市進化的腳步。城市在發展著,發展的過程也是進化的過程。城市遵循著“揚棄”的進化規律,將適合于自然發展規律的部分保存了下來,而妨礙城市前行的元素被淹沒在歷史的長河。人類乃萬物之靈,是因為人類不僅能夠很好地適應自然規律生產,更重要的是人類能夠改造自然,以改善生活質量。城市的現代化就是人類的創造,堪稱為人類文明的標志,但是,過度的自然資源耗費,以及向自然環境中所釋放的各種污染物,已經嚴重地干擾了生態環境,同時對人類的生活也造成了威脅。
城市的溫室效應就是城市進化的過程中所出現的副作用,也是人類文明中的“陰暗角落”。從城市進化的角度研究溫室效應已成為目前諸多研究領域的重點研究課題。
1溫室效應
1.1溫室效應的概念
溫室效應是大氣保溫效應的俗稱,所以通常又被稱為“花房效應”。人類經歷了工業革命后,導致了二氧化碳等吸熱性強的溫室氣體被大量地排入到大氣中去,引起了全球氣候變暖。隨著大氣溫室效應的不斷增強,就使地球表面與低層大氣的溫度不斷地增高。這種“溫室效應”與栽培農作物的溫室大棚有相似之處。當太陽向地球表面照射的時候,就會有太陽短波輻射隨著光線被放射了出來,而大氣的作用,就是能夠幫助這種太陽短波輻射達到地面。但是,如果整個地球表面出現了溫室效應,由地表向外放出的長波熱輻射線也同時被大氣所吸收。
從城市進化的角度理解溫室效應,主要是由工業污染物的大量排放所造成的。加之城市人口的短時間劇增,導致大量的自然資源消耗而無法在短期內恢復。自然生態環境原有的自然規律失衡,而資源耗費還在持續著,就導致了一系列溫室效應凸顯出來。此時,人們開始意識到溫室效應的后果將是非常嚴重的。如果不采取行動制止,就會導致更嚴重的危害。
1.2關注溫室效應,提高城市生態保護意識
多年以來,全球的溫室效應就備受關注。但是,一旦付諸到行動,就會涉及到低消耗、控制消耗,而沒有尋找到一個具有成效的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讓自然環境保持在可以自我循環的狀態。可是,對于已經被破壞掉的生態環境如何才能夠對其加以恢復,還有待使用科學的方法加以解決。
在城市的發展進程中,要恢復原有的城市自然生態,控制消耗,倡導低消耗,是生態環境保護中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其目的是將遭到破壞的城市生態環境重新恢復并實現新的平衡。做好“保護”是首要的條件,更重要的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讓生態平衡的狀態循環下去。以此為前提,讓城市的自然生態可持續地發展。這才是真正地實現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的意義所在。
目前,全球氣候變暖等環境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得到了緩解,但是,日益嚴重的趨勢還在繼續著。現在,幾乎有一點環境保護常識的人都已經意識到,溫室氣體的大量排放是導致全球變暖的重要原因。如何才能夠在保證人類消耗的前提條件下,讓溫室氣體少量排放的同時,又能夠遏制住全球變暖的趨勢,避免未來自然災害的發生,已經成為了科學界的一個攻堅難題。
綠化城市成為了調節城市生態環境,改善城市上空大氣質量的關鍵,當然也是人類目前所能夠想到的一個比較具有實際意義的措施。更重要的是,采用綠化的措施,主要在于樹木具有很高的成活率,而且繁衍比較快。根據環境特征保護好城市中易于生長的樹木,還可以因地制宜地栽種各種樹木。伴隨著樹木成長的各種植被以及微生物繁殖出來,這些都是對生態環境不斷自主完善的過程。城市是人類居住的地方,同時也是自然生態實現良好循環狀態的地方。在推進人文社會歷史文化的同時,也通過植物的自然生長實現了城市的進化。
1.3關注自然災害,認識溫室效應的危害
基于近些年來各種災害性自然災害的發生,不得不讓人們逐步地認識到自己存在于自然中,就要對自然現象負責的道理。人類應該靜下心來反思,自己的貪婪滿足了自己貪欲的同時,也在為向自然的大量索取而付出代價。雖然我們所能夠了解到的都是大型的自然災害,如龍卷風、海嘯、火山噴發等等,都屬于是人類無法抗拒的自然災害。但是,人類在承受這些災害所帶來的痛苦的同時,事實上自己卻是間接的罪魁禍首。
厄爾尼諾現象的頻繁發生,與人類之間存在著必然的聯系。在人類活動導致全球變暖的同時,讓地球上的氣候出現了一些不符合自然規律的變化。厄爾尼諾現象由于地球溫室效應逐漸變得更加猖獗起來。針對厄爾尼諾現象,有專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即人類正在用自己的雙手創造自己的財富,同時,又在為自己制造著更大的災難。也就是說,人類是厄爾尼諾現象頻繁的推動者。
所謂的“頻繁的推動者”,就是對厄爾尼諾現象的出現,主要還是地球本身的原因。從一些科學數據顯示,在20世紀的50年代以前,地球的自轉的平均速度幾乎是在每10年變化一次,可是,在50年代以后,這個規律就被打破了,地球在自轉的過程中,一些周期性的變化頻率出現了加速現象。它已經不再遵循過去那樣的運轉規律,而是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地球自轉的平均加速度平均每4年到5年就會出現一次波動。也就是說,地球自轉的變化周期已經由10年縮短到了4年至5年的時間,變化的頻率加快導致了地球上出現了一系列令人難以預料的自然現象發生。
1.4實施城市生態保護,抵御溫室效應
人類要生存下去,就要消耗地球上的各種自然資源和能源。但是如果消耗的程度不超越到自然資源自我恢復的程度,就說明人類的消耗是維持在一個合理的范圍之內的。隨著城市人口不斷地增多,城市中有效的各項資源耗費連年遞增,同時還沒有采取更有效的措施來彌補所耗費的資源。隨著城市上空中的大氣中二氧化碳排放量越來越多,地球上的溫室效應就會日益加重,這也是導致全球變暖的重要原因之一,當然也是城市進化過程中所存在的一個最為令人擔憂的問題。目前普遍倡導城市居民減少各種資源的消耗,為城市的自然恢復留有余地,同時,還不斷地將一些自然生態保護區建設起來,以促進城市自然生態的平衡。
《京都議定書》的審議通過,說明了有關部門對環境生態保護意識已經提升到了一個更高的層次。加強森林的可持續經營和植被的恢復以及保護,就已經認可了森林會對減緩氣候變暖起到一定的作用。
從人類生存的角度而言,城市中的各種自然資源和能源也應該被列入到保護范疇。但是如果城市資源所消耗的程度已經遠遠地超越到自然資源自我恢復的程度,就意味著城市居民所消耗的資源超出了維持城市進化的合理的范圍。隨著城市人口不斷地增多,城市各項資源的耗費連年遞增,與此同時,還沒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來彌補。此時,城市居民所能夠做到的就是在減少自然消耗的同時,要不斷地將一些自然生態保護區建設好。否則,隨著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越來越多,地球上的溫室效應就會日益加重。全球變暖問題已經成為了一個最為令人擔憂的問題。
也許在常人看來,維護城市進化過程中,實施城市生態保護就是采取多種綠化。實際并非如此,城市生態保護是一個復雜的系統性過程。它需要遵循生態保護規劃,而同時還要具有城市發展的前瞻性。此外,生態保護行為并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比較漫長的過程。少則幾年的時間,多則十幾年或者幾十年,甚至于上百年的時間來完成。所以,城市生態保護關乎到城市的進化,而在城市發展的過程中,溫室效應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生態保護所涵蓋的問題極其廣泛,并存在著一定的區域性。根據各個地區的氣候環境、地理特點以及城市人文理念等等各種因素來定位如何來治理城市的生態環境以獲得顯著的成效。但是,根據生態功能以及生態敏感區域的分布特點,可以總結出一些主導生態的功能,比如土壤、水源、生物的多樣性保護、蓄洪防風固沙,這些都屬于是自然環境保護。還有一些是人類的生活區域,這就需要考慮到城市的建設以及城市未來發展狀況,并將其納入到優先考慮的范圍。
2改善城市溫室效應的建議
2.1建立綠色基礎設施
科技的發展,人類生態環境保護意識的增強,出現了“生態足跡”的概念。從概念本身而言,“生態足跡”是用每個人平均所需的陸地和海洋面積,來衡量并表示人類所消耗地球資源的量。這個概念的提出,從側面在提示人類,生態保護已經被列入到了科學研究的領域,而“生態足跡”,就是衡量人類資源消耗量的一種標準。人類所生活的城市空間就是人工生態系統。人類正在通過高科技的工具和手段,充分發揮自己的智慧,創造出了高產低消耗的新產品,以改善自己的生活方式。“綠色基礎設施”就是改善城市生活環境的一個重要內容。
我國的一些城市每到干旱季節,就會受到氣候的影響而刮起沙塵暴。沙塵暴是受到空氣不穩定時熱力條件下形成的。沙塵暴很容易發生的環境條件,是低層空氣處于不穩定狀態下,受到對流的影響而使沙塵卷揚得很高。當然,如果低層空氣相對比較穩定,就不會將沙塵卷揚得很高,此時,就不容易引發沙塵暴。為了改善沙塵暴的污染程度,一些城市采用了種植植物的方法,可以將氣流與沙塵之間的傳遞減少,以分散地面上的風動量,并阻止土壤、沙塵等的運動。沙塵暴的形成與地球溫室效應、厄爾尼諾現象這些由于人口膨脹而導致的負面效應有著一定的關系。作為特定的自然環境條件下的產物,由于風與沙的相互作用,導致災害性天氣現象形成。加強生態環境的保護,是抑制沙塵暴的一種措施,在城市建設中綠化環境,減少污染物排放,會讓城市的環境更為理想。
有效解決城市中的污染問題,建立綠色基礎設施是非常必要的。所謂的“綠色基礎設施”,就是指由各種敞開空間和自然區域組成的綠色空間網絡,使包括綠道、濕地、雨水花園、森林、鄉土植被等要素相互聯系、有機統一。在城市中,充分地發揮綠色基礎設施的功能,可以自然地管理暴雨,調控自身所需,并根據自身的需要索取資源,杜絕浪費。這些具備自動功能的網絡系統,不但可以節約城市管理成本,而且還可以改善水的質量,減少洪水的危害。“綠色基礎設施”所模仿的是自然生態系統,其中的系統和元素都發揮著類似于自然過程與功能的作用。所以,其在本質上是城市系統所依賴的生態基礎設施。作為整體性的“綠地結構”,其中包括植被、土地和水體所產生的水系和微氣候系統。在城市中,林地、開放空間、草地與公園以及河流廊道等,是“綠色基礎設施”中最常見的內容。可以說,這里已經被設計成了具有滲水性地表和能夠支持植物生長的土壤的場地。通過“綠色基礎設施”,空氣質量、水質、微氣候以及管理能量資源等功能可以得到自動的調節,這些自然及人工系統和元素組成的基礎設施在城市中充分地發揮著調節的作用。
2.2建立新的城市發展模式
當城市中的居民在借助先進的科學技術力量享受城市生活的時候,也面臨著城市中科學技術帶來的弊端。大量自然資源耗費導致溫室效應,造成城市資源不足、環境污染等,都已經成為了高科技的副產品。隨之而來的,就是這些城市不良狀況導致的居民焦躁不安,社會矛盾突出加劇,安全隱患頻頻出現,從而制約了城市的進化發展。如何讓城市中的居民與環境和諧相處,這就是解決溫室效應,打造智慧城市的基本目的,帶給城市居民未來理想生活的美好愿望。建立新型的城市發展模式成為了一種必然,在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上繁榮經濟,智慧城市成為了一個發展主題。
一位知識系統專家在其所著《知識城市》中提出了自己對知識城市的一些看法。他認為,知識城市是那些通過研發,技術,智慧創造新產值來推動經濟的城市。由此可見,智慧城市是一個不斷演進的發展主題,要發展成為智慧城市,需要一個不斷演進的過程。因為智慧城市是一個信息技術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隨著科學技術、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不斷完善及科學的治理城市,才能夠使城市趨于合理的發展。以新的技術作為強大的驅動力,在城市科學的指導下,并結合城市的區位優勢,實現建設智慧城市的主要目的。
目前,對于智慧城市的界定,還有很多理解上的偏差,認為利用現代的科學技術來運轉城市,就是智慧城市的表現。一些城市使用現代通訊技術,應用高科技的傳感技術,運用信息技術來促進和提升城市化建設,可是,這也不過是構成智慧城市所需要的少部分元素。智慧城市,是要通過各種途徑和機制匯聚智慧、發揮智慧,為經濟社會的發展提供強大的支持。
具體來講,智慧城市是一種根據現代的高科技發展水平而設計的,面向未來發展的全新的城市形態。新的生活方式、新的產業發展、新的社會管理等模式,都是建立在新的城市理念基礎之上的。利用城市中所具備的各種先進科學技術的優勢,發達的信息通信產業,領先的無線射頻識別技術,還有一些快捷的電信業務以及優良的信息化基礎設施等,都是構建城市發展的智慧環境的先進技術。
城市要實行科學的發展規劃,人才是最為重要的。在城市中匯聚更多的人才,建立更好的意見表達機制,城市才能夠合理地發展。此外,智慧城市還有很多種的核心技術,這要根據城市的基礎及發展目標而定。智慧城市是建立在知識城市的基礎之上的。如果說知識城市是一個有目的地鼓勵培育知識的城市,那么,通過在戰略上執行一項有目的鼓勵知識培育、技術創新、科學研究和提升創造力,來推動知識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進程。
智慧城市不是單純的數字城市的簡單升級,而是建立在城市信息化的基礎之上,以民生需求為核心的,城鄉一體化可持續發展的過程。通過網絡化管理,將先進的信息技術與先進的城市經營服務理念進行有效融合,將城市中的基礎設施、基礎環境以及與城市中的居民的生活息息相關的產業通過多方位的數字化、信息化技術進行實時處理和充分利用,使城市的治理與運營更為簡捷、高效、靈活。創新技術的應用與安全、環保的服務模式,讓現代城市更安全、健康地向未來發展。
2.3豐富城市的內涵
城市因為有內容,才會發展;城市要有內涵,才能夠進化。要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就要豐富城市的內涵,打造宜居城市,建立在城市經濟繁榮的基礎之上可持續發展的城市。
作為區域經濟的組織、管理和協調中心,城市是各種非農產業活動的載體。在城市中,經濟要素高度聚集,為宜居城市的物質設施建設提供了保證。城市本身只有具備雄厚的經濟實力,具有先進的產業結構和強大的潛力發展空間,才能夠解決城市中的其他相關的問題。如城市中的居民就業問題,是居民生活水平的一項重要指標。如果城市居民就業匱乏,那么,城市的經濟發展也無法被很好地帶動起來,同時也從側面證明了城市的工業經濟基礎還比較薄弱。
城市的進化程度要以公共安全度作為衡量指標。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財產的安全,被稱之為公共安全。公共安全的內容包含有很多,如公共衛生安全、食品安全、信息安全、公眾出行安全、人員疏散的場地安全、城市生命線安全、建筑安全等等。城市中,為了提高居民對于各種安全行為的意識,就需要使用公共安全標志來規范每個人的安全行為。
公共安全度,是指城市抵御重大自然災害和人為災害的能力。對于一些不可抵抗的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雪崩;對于疾病防御方面的災害,如瘟疫,各種流行病;人為的災害,如暴亂、示威游行、恐怖襲擊等各種突發的事件。如何防御和及時調度、應急處理,成為了城市安全的重要指標,也是考驗城市確保居民的生命和個人以及公共財產安全的能力依據。其中的自然災害,就是溫室效應的直接反應,而各種人為災害則是溫室效應作用下對人的間接危害。人的生理健康狀況以及思維意識在一定程度上會受到生存環境的影響,惡劣的生存環境,必然會導致自制力不夠而造成各種突發事件。作為宜居城市建設的前提條件之一,城市安全度提升,才能夠實現城市安全感,才能夠讓城市中的居民安居樂業。
另外,城市社會的安全,也是構成宜居城市最關鍵的因素。如果一座城市中,社會秩序令人堪憂,不但妨礙了城市經濟的良性發展,而且也會給城市中居住的市民帶來心理上的負擔。如果城市缺乏安全感,會使居民整日惶惶不安地生活。
城市,作為一個人文景觀與自然景觀的復合體,要成為宜居城市,就要具備兩方面的條件:一方面是自然條件。城市中要空氣清新,道路清潔、水源充足而潔凈。另一方面是人文條件。對于城市中的居民來講,城市就是自己的家園,自己是城市的主人。城市中具有一個人性化的環境,到處都充滿了人情味,才能讓人有一種歸屬感。
人類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創造者。在物質文明相對充足的情況下,充分發揮自己的精神文明的創造力,同時,良好的社會道德氛圍也建立了起來。創造一座宜居城市,有3點重要的因素是缺一不可的,除了城市的綠化和生態環境是“生態宜居”的基礎和前提以外,社會人文環境也是必不可少的。社會安全穩定,生態功能健全,設施結構完善,至少要將人類給城市帶來的環境污染限制到可以實現環境的自我調節和凈化功能,這才是比較健康的生活方式。
2.4加大自然生態保護力度
城市的溫室效應治理,不應該僅僅局限于城市本身,而要從自然生態系統的宏觀角度審視問題,并采取強有力的保護措施。與大自然相比,人類的生命顯得格外的短暫。這就需要解決溫室效應問題具有遠見性,將生態保護意識推廣到宏觀的自然生態系統保護。如果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都會想到自然生態保護其實是在為地球的未來發展而努力,那么我們的地球就會成為一個幸福的家園。
環保主義者和生態學家以及一些環境系統分析人員,都在為地球的生態環境而努力。他們在研究地球資源的同時,也在倡導人類要為地球的未來發展承擔起自己應盡的責任。與此同時,他們也提醒人們,自然生態的未來發展趨勢會直接影響到人類生存的未來。如果人類向大自然的索取依然沒有節制,那么人類在未來將付出嚴重代價。所以,從今天起,我們就要努力以積極的方式來減緩資源枯竭大災難的到來。對于自然生態環境的保護方面,可以通過建立自然生態保護區的方式來保持自然資源以及生物物種的多樣性。而且生物的良性循環也會給人類帶來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利益。而人類消耗自然資源的速度,已經遠遠超過了大自然再造資源的速度。可想而知,在地球上所生存的其它生物的生存空間不斷地被壓縮。所以,生態保護的前提是人類對于自然資源的消耗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特別是要以不侵害到野生生物的生存空間,讓生物在為人類所利用的同時,還可以自我恢復為底線,以實現地球生物物種的可持續發展。
3結束語
綜上所述,城市的進化與人類的發展相協同,才能夠促進自然生態與人文環境的可持續性。然而,目前的溫室效應已經成為了亟待解決的問題,特別是對城市環境的影響巨大。城市是物質的家園,也是精神的歸宿。只有居民安居樂業,才能夠有閑暇享受現代豐富多彩的城市生活。已經集中化了的城市,實質上是一個龐大而復雜的系統,由于溫室效應而導致的城市生態平衡遭到破壞,加之公共設施以及人口過于密化,導致了城市變得比較脆弱起來,任何的自然災害和人為的破壞,都有可能導致整個城市的癱瘓。那么,就要積極打造宜居城市,讓城市無論是自然環境,還是人文環境,都更符合人類生存的需求。作為城市的主體,城市居民要提高生態環境保護意識。
雖然人類的文明,對城市的生態平衡產生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隨著城市人口的增多,城市資源過分地開發和利用,導致城市的自然資源的耗費量不斷地加大。造成了生物圈的物質循環速度加快。社會的和諧穩定,依賴于宜居城市的塑造,并以此為前提條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拯救城市已經失去的自然物質,減緩溫室效應。此外,溫室效應不僅是城市問題,更是整個地球的問題。人類已經開始發起拯救地球的行動,抵制溫室效應。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已經明顯見效,從各種向好的方面發展的自然變化中,就能夠體會到人類正在為自然的生態平衡做出自己的努力。我們只有一個地球,我們人類作為地球上的一份子,有義務讓地球的未來更美好。
參考文獻
1張雯嫻.計算機建模及其在空氣質量模擬和預測中的應用[J].環境科技,2012,25(5):73-77.
2王穎.城市社會學[M].上海:三聯書店,2005.
3嚴書翰.中國城市化進程[M].北京: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2006.
4夏顯澤.“天人合一”:儒家關于和諧社會的價值追求[J].昆明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3):19-22.
5克雷思迪安·阿瑟.溫室效應的歷史回顧[J].西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科版),2010,31(6):213-218.
6程東來,鐘學斌.溫室效應與氣候變化及人類活動的關系[J].咸寧學院學報,2008,28(6):86-88.
7劉宏文,夏秀麗.淺析溫室效應及控制對策[J].中國環境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8,18(3):49-51.
【關鍵詞】 碳金融 農業經濟發展 SWOT分析
一、引言
隨著全球變暖引起農業減產、土地荒漠化加速、極端天氣頻發等一系列溫室效應,各國政府及環保組織開始召開各種談判商討溫室效應治理方法,遏制碳排放對農業和自然資源造成的負面作用。2005年生效的《京都議定書》是各國商討的代表結果之一,該議定書中明確提出各國家的二氧化碳排放權成為一種稀缺資源,具有商品的屬性和相應價值,這就直接催生出了在減緩氣候變化領域就逐步形成了以二氧化碳排放權為交易對象的“碳金融”市場。到2006年碳金融的概念由世界銀行正式提出,廣義的碳金融指的是與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一切有關的金融與經濟活動,通過金融市場互相交易原則使買賣雙方獲益,將環保義務化成經濟活動。碳金融創造性地將溫室氣體排放量變為金融產品,為應對氣候危機提供了有效解決方案。在某種程度上,農村生態環境破壞與全球氣候危機的本質是一樣的,都源于粗放式經濟發展帶來的負外部效應,盡管前者更為特殊且范圍更小。本身就很脆弱的農村生態環境所遭受的污染不僅源于城市化發展,也源于自身農業經濟的發展,解決農村生態環境問題從而促進我國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務必要摒棄有破壞性質的傳統的農業生產方式,治理好溫室效應,大力發展高效低排的低碳農業。具體可以借鑒全球氣候危機處理的有關辦法,引進碳金融使農村生態環境問題切實得到解決,同時利用金融手段解決我國農業經濟發展中存在的投融資困難等問題。
二、碳金融概述
低碳經濟的發展直接催生了“碳金融”這個全新的概念,迄今對于碳金融尚未形成統一的概念。綜合分析各有關學者的觀點,本文認為碳金融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地說,碳金融包含碳排放有關的服務及市場體系、財政、監管、金融等政策支持體系;狹義地說,碳金融指的是政府、環保組織、企業等利益主體對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排放配額進行交易的金融活動。
農業生態環境問題的發生多源于其較強的負外部性,也就是所謂的市場失靈,這時政府開始介入,但由于政府固有的缺陷(事后處罰、信息不對稱等)又可能造成政府失靈,這樣環境治理效果往往不佳。在充分利用金融風險管理策略的基礎上,碳金融匯集了社會監督、政府管理及市場調節等多方力量,是回避政府失靈和市場失靈、完善治理農業生態環境問題的創新舉措,有助于實現農業生態環境與農業經濟的協調發展。由于金融手段具有高經濟效益、能充分發揮市場調節作用、對各利益主體具備刺激性而非強制性、兼具微觀防治與宏觀調控功效等獨特作用,其在推動農業生態環境保護、促進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方面作用巨大。碳金融的創新之處在于賦予溫室氣體一定價值,并在金融市場上促進碳信用的交易,將生產的負外部性轉為正外部性,推動了傳統高碳農業經濟發展模式向低碳發展模式的有利轉變。
三、運用SWOT分析農業碳金融在我國的發展
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為我國農村經濟帶來了許多重大成就,然而,日益嚴峻的環境形勢與我國經濟的發展相伴而生。作為我國經濟增長基礎性支柱產業的農業仍然處于低效低產高投入高排放的高碳行列,農業生產使我國農村生態環境日益惡化,城市污染與工業向農村的逐步轉移更加劇了惡化的進程。因而,發展農業碳金融不僅有助于順利實現我國的溫室氣體排放目標,更能有效改善農業生態環境并促進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為進一步尋求農業碳金融在我國的發展策略,接下來將運用SWOT方法對農業參與碳金融問題進行態勢分析。
1、我國發展農業碳金融的優勢
首先,作為排碳大戶,我國農業的碳源非常豐富。據有關報告稱,溫室氣體的第二大重要來源是農業,而發展中國家可以運用農業固碳等技術全面發揮其農業70%的減排潛力。在不考慮農產品運輸過程中碳排放量及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加工生產的條件下,全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中農業的排碳量約占17%,可見,我國農業的固碳及減碳潛力巨大。通過開展農業碳金融能夠為我國爭取更多碳減排量,或向需要額外購買碳排量的機構或國家出售碳信用,給我國農業發展提供更多獲取收益的機會。其次,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清潔發展機制)東道主國家,農業碳減排市場較廣,有著豐富的可供開發成CDM項目的資源。秸桿發電、生物質能、畜便甲烷收集利用等是目前已在我國得到開發的項目,且初見成效,未來更多的CDM項目將得到開發。作為農業大國,農業CDM模式在全國推廣開來意味著十分可觀的經濟效益。再次,農業固碳在緩解溫室氣體排放壓力上作用巨大。工業碳排放是發展經濟的現實需要,這時通過其他途徑部分轉化工業碳排量就十分必要。低碳農業可以實現在大量降低碳排量的同時發揮其固碳功效,如農田土壤固碳。我國可抓住碳金融這一機遇,使農業的固碳作用得到充分發揮,提升我國農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最后,我國開展農業碳金融項目將免受場地限制且成本較低。相比資源和空間小、人口密度大的城市,農村資源更豐富,在農村設立碳減排項目會更加可行。農村土地租賃成本低,土地廣闊,使碳減排項目建設免受場地限制且成本大大降低,這樣在碳減排量價格一定的條件下,項目成本的減少會對其在碳產品市場的競爭優勢有所提升。
從1月10日至今,一場罕見的特大型低溫雨雪以及冰凍災害侵襲整個中國南方,為即將來臨的春節喜慶蒙上了濃重的陰影。截至2月1日本刊付印前夕,南方受災省份再經新一雪凍雨襲擊,春運壓力繼續以幾何級數攀升。此次災害究竟何時結束?縱使天氣轉晴,災難會不會以其他形式繼續蔓延?現在還很難估計(參見《財經》網專題“暴雪考驗中國”及本期封面文章“冰封中國”)。
令人欣慰的是,此次災難加重之時,信息較為透明且政府相當勤力,官方與民眾合力抗災;雖無法抑制災難于無形,終究在為其沖擊最小化而努力,給人以希望和信心。繼續應對、反思和總結這次災難,涉及相當廣泛的話題,亦會成為近期輿論的焦點。我們認為,其中最迫近又最具本質性的話題之一,當為“氣候覺醒”。
應當承認,此次特大冰雪災害“50年不遇”甚至“百年難遇”,故起始之初,政府及社會各界均估計不足;而直到今天,雖然災難已成沉痛現實,但其復雜的氣象成因仍有待進一步探析。不過,此次大雪冰凍災害,范圍如此之廣,時間如此之長,危害如此之重,無疑可列入世界上重大典型的“極端性氣候事件”。而基于全球氣候變暖的極端性氣候事件,近些年正在人類生活中以不同形式急劇增加,已是無可回避的現實。
至少在此次災害之前,對于正處于“環境覺醒”中的中國轉型社會來說,“氣候覺醒”還是個相對超前的話題。筆者去年夏天參加一場關于氣候的中外討論,就聞聽一位相當具國際視野的中國經濟專家表達此意,頗有代表性。時至如今,我們雖然仍無法將中國的冰雪巨災與溫室效應簡單掛鉤,恰如三年前的印度洋海嘯、兩年前的美國卡特里娜颶風,并不能與氣候變化畫上等號。但此類極端性氣候事件,本質上源于人類活動導致的氣候異常,正是大自然的報復性肆虐,應當是不爭的事實。如今,我們中國人在最重要的民族節慶之際遭受特大冰雪襲擊,痛定思痛之時,無論如何應當對大自然懷有更多敬畏之心,對氣候變化導致自然災害的科學道理,有更多聆聽和信服。
這些道理本來是恰如其分的“警世通言”: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已經以其第四次評估報告表明,從20世紀中期至今觀測的大部分溫度上升,有超過90%的可能性與人類活動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有關。主要因為這一系列報告,IPCC與美國前副總統戈爾分享了2007年度諾貝爾和平獎,可見其國際認可度。而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溫室效應直接導致氣候變化,進而引發極端氣候事件。世界氣象組織的統計也證明,幾乎有九成的自然災害與氣候事件存在關聯。聯合國公布的統計結果進一步顯示,從1995年到2004年間,全世界死于自然災害的總人口中,有四分之三與雨雪、熱浪以及低溫等極端性氣候事件有關。此次中國的冰雨雪災,正是極端性氣候事件使人類蒙受災難的又一明證,中國人實現“氣候覺醒”已當其時。
我們所說的“氣候覺醒”意味著很多。就認識世界而言,意味著從官方到民間,當對氣候變化的沖擊高度警覺,對極端性氣候事件發生有更充分的準備,意味著在各種潛在或既有的自然災害面前,摒除“老天開恩”僥幸取勝之心。中國正處在自身發展的關鍵時期,增長方式轉型與追求平衡發展的調整需要時日。與此同時,必須綜合考慮和適當應對各種自然災害的挑戰。平素防患于未然的主動性不可少,而一旦災害來臨,例如今次大規模雪災發生,則應充分估計災難惡化持續之可能,不作速戰速決之幻想,秉持生命安全至上的理性原則,科學權衡處理安全與效率、物流與人流何者為優,真正地有備無患或少患。
“氣候覺醒”還意味著需要付出長期努力來改變現實,為減緩氣候變暖的沖擊采取更積極、更有成效的措施。雖然對于所有國家而言,氣候變化帶來的挑戰都是相近的。但考慮到基礎設施以及能力的不同,實際上,像中國、印度這樣的人口大國,以及非洲國家、太平洋島國等,面對的挑戰還是嚴峻得多。更何況,如同識者早已提出,“我們只有一個地球”,中國在氣候挑戰面前應有“天下主義”的胸懷。降低氣候危機威脅的最重要舉措是節能減排,因此,節能減排目標在國內不能落空,在國際上亦應做好定量承諾的準備。
此次雪災已成為中國加大對氣象工作軟件、硬件投入的契機。中國氣象局牽頭的氣候監測與災害預警工程已獲國務院批復立項,不過,需要投入之處絕不僅于此;提高對于氣候變化的預測、監測以及應對能力,中國現在仍是百端待舉。在全局層面,除更多財務投入外,更重要的還是制度建設和教育投入――前者,系指必須將氣候變化意識,融入整個經濟發展和改革的規則、決策之中;后者,系指教育官員和公眾,提高整個社會的氣候危機感,熟諳應災常識,等等。
關鍵詞:氣候變化;國際碳排放權;氣候正義;分配
中圖分類號:D99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6604(2015)01―0034―07
為控制溫室氣體的排放,通過氣候協議制定減排制度已一種共識。然而《京都議定書》之后,國際社會并沒有形成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氣候協議,原因是各國對國際碳排放權的分配存在巨大分歧。如何為各國分配碳排放權才是正義的引起了各國政府的關注。為此,本文從氣候正義的視角提出國際碳排放權分配的原則和路徑。
一、國際碳排放權的緣起
國家對溫室氣體的排放,從不受限制的自由到一種由協議規定的權利,主要基于三個方面的事實。即科學界、國際社會和國家間對溫室氣體排放限制的共識。
(一)全球變暖已是科學界不爭的事實
氣候變暖問題首先是由科學界提出并推動的。1820年開始,全球變暖就引起西方科學家的關注。德國天文學家Herschel最早研究太陽黑子對地球氣溫的影響。1827年,法國物理學家Fourier提出了二氧化碳可能吸收太陽能的結論。1861年,愛爾蘭物理學家John Tyndall通過實驗發現,大氣中的水分子和二氧化碳具有很強的熱輻射吸收和釋放能力,其量變可能引起氣候的異常。1896年瑞典物理學家Arrhenius將Fourier的理論定義為“溫室效應”,并首次提出人類活動釋放的二氧化碳對氣候造成顯著影響。
全球變暖問題在20世紀后半葉引起了科學家們的重視。1971年,美國大氣研究員會的威廉?凱洛格在一次會議中提到“因人類的疏忽而對氣候造成的影響”問題。1979年,第一次世界氣候大會提出:倘若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含量仍如現在這樣不斷增加,那么20世紀末氣溫的上升將達到可以測量的程度,到21世紀中葉將出現顯著的增溫現象。1989年,世界氣象組織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成立了“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PC)”,該組織現在是氣候變化報告最權威的機構。截至目前,IPPC已經了五次評估報告,結果證實全球變暖已經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同時,證據也表明“溫室效應說”解釋全球變暖是科學的。關于氣候變化的理論有“溫室效應說”“太陽活動說”“天文冰期說”“潮汐調溫說”“海洋調溫說”等理論,但只有“溫室效應說”屬于人類影響氣候的范疇,并得到科學界的普遍認可。對冰芯的空氣采樣研究表明,過去長達65萬年內,大氣二氧化碳的碳濃度一直保持在180ppm和300ppm之間。但從工業化革命早期到2005年,這一數值從大約為280ppm達到了379 ppm,并且其他溫室氣體的濃度也在快速增長,如甲烷從715ppb上升到2005年的1 774ppb,氧化亞氮從270ppb上升到319ppb。雖然甲烷和氧化亞氮在大氣中的濃度小,但甲烷對增溫效應的貢獻是15%,氧化亞氮單分子增溫潛勢卻是二氧化碳的310倍。目前,溫室氣體濃度的增加被認為是地球升溫的主要原因,而化石燃料的大量使用卻導致了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的上升。因此,從科學上講,防止氣候變暖必然要限制化石燃料的使用。
(二)氣候變化引起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
20世紀70年代,國際社會開始關注氣候變化問題。1979年,世界氣象組織發起了第一屆世界氣候大會,大會以“氣候和人類”為主題。大會承認因人類活動造成氣候變化問題的嚴重性,特別是二氧化碳大量排放造成全球變暖的問題需要迫切的解決。大會同意由世界氣象組織、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和國際科學委員會共同負責制訂一個世界氣候研究計劃,定期討論全球氣候變化問題。
20世紀80年代,全球氣候變化引起國際社會廣泛關注。1982年在內羅畢人類環境特別會議的召開表明:國際社會不但意識到氣候變化的嚴重性,而且開始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問題。1985年在奧地利召開的溫室氣體國際研討會呼吁,必要時考慮草擬一個控制溫室氣體、氣候變化和能源利用方面的國際公約。1988年在加拿大召開的主題為“變化中的大氣:對全球安全的影響”世界大會,呼吁全球應當采取共同行動應對氣候變化問題。1989召開的幾次有關氣候變化的會議,均表明國際社會對氣候變化的重視和采取共同行動應對氣候變化的共識。
20世紀90年代后,氣候變化不但成為人類共同關注的問題,而且由國際社會達成應對的國際公約。1990年,第二屆世界氣候大會呼吁立即開啟氣候變化公約談判,聯合國大會通過了關于保護氣候的第45/212號決議,決定成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政府問談判委員會。1991年,政府問談判委員會正式成立,氣候變化談判進入實質性階段。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通過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序言中承認,氣候變化及其不利影響是人類共同關心的問題。1994年公約生效,為評估應對氣候變化的進展,公約締約方自1995年起每年召開締約方會議(COP)。1995年,公約第一次締約方大會召開,通過了“柏林授權”,并成立“柏林授權特別小組”,負責進行公約的后續法律文件談判。
(三)各國政府共同制訂《京都議定書》
《京都議定書》開啟了國際社會以具有約束力的國際協議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時代。為了保證公約得到有效實施,1997年公約第三次締約方會議通過了《京都議定書》,提出了碳排放的總量控制目標,即“將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含量穩定在一個適當的水平,進而防止劇烈的氣候改變對人類造成傷害”。同時該議定書明確了附件B中的締約方在第一減排階段減排目標,并規定了締約方實現減排目標的三種機制。應當說,《京都議定書》最大的優點是其具有法律約束力,而它的指導思想就是如果不采取多邊協定的方式約束締約國的,就無法在對抗氣候變化上取得顯著進步。所以,《京都議定書》的簽署和生效,標志著控制和減少碳排放已經成為全球共識并上升至法律層面,碳排放權成為一種由法律賦予或規定的權利。
二、國際碳排放權的厘定
全球大氣環境中,一定含量的溫室氣體不會引起氣候變化.但如果溫室氣體超過一定的濃度,就會造成明顯的氣溫升高,引起氣候變暖。應對氣候變化要將溫室氣體含量控制在一定的濃度范圍內.碳排放權就是這種容許范圍內的一定數量的溫室氣體排放指標,它不同于傳統的權利,而是由人類發展過程中產生的一種新型權利。
(一)國際碳排放權的內涵
國際碳排放權是國際法主體為了生存和發展的需要,由國際條約所賦予的向大氣排放一定數量溫室氣體的權利,其實質是權利主體獲取的一定數量的氣候環境資源使用權。這種權利不同于傳統的權利,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權利的本質上不僅僅是權利,更是義務。國際碳排放權形式上表現為國際條約允許某個國家(地區)或國際組織溫室氣體排放的指標,實質上是重在限制溫室氣體排放,即只有在該指標規定的數量范圍內排放溫室氣體才是合法的,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權利的主體范圍廣泛。氣候資源無法為任何國家獨占使用,是公共物品,全人類都有權使用.所以國際碳排放權的主體是全人類。但國際碳排放權經過分配后,其主體包括國家、國際組織、自然人、法人等。
第三,權利的客體是大氣環境的溫室氣體容量資源。碳排放權概念是在大氣環境容量理論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該權利以大氣環境容量為客體 。人類的早些時期,溫室氣體排放量不大,并沒有超過大氣環境的自凈能力或一定的溫室氣體含量.也就沒有將大氣環境的溫室氣體容量作為一種資源。只是由于化石燃料大量使用,溫室氣體的排放增長太快,嚴重超過了大氣環境的自凈能力,使得大氣環境的溫室氣體容量日益成為一種稀缺資源。這種資源不具有特定性和排他性,與傳統物權法中的客體有所不同。
第四,權利的內容是主體對若干大氣環境溫室氣體容量資源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具體而言,權利主體可以占有其擁有的排放指標而不做任何使用,也可以自己排放一定數量的溫室氣體,或者將盈余的排放指標贈予、出賣給其他主體。但權利主體一旦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了排放指標,這種權利就予以消失。
(二)國際碳排放權的屬性
關于碳排放權的性質,目前存在準物權說、生存權說和發展權說。本文重在國際碳排放權的分配,所以僅分析其生存權和發展權屬性。
1.國際碳排放權是一種生存權。
生存權是基于人類生存本能而產生的自然權利或者是“法前”權利,即伴隨人的出生而產生的一種權利,是指在一定社會關系中和歷史條件下,人們應當享有的維持正常生活所必需的基本條件的權利。它不僅指個人的生命在生理意義上得到延續的權利,而且指一個國家、民族及其人民在社會意義上的生存得到保障的權利;不僅包含人們的生命安全和基本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還包括人們賴以生存的財產不遭掠奪、人們的基本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得到保障和不斷提高。
國際碳排放權是國家存續的前提。無論是個人,還是國家或民族,只要存續,其衣、食、住、行等過程必然產生溫室氣體,所以碳排放權的享有及其指標多少直接關系到個人、國家或民族的生存空間和狀態。從這個意義講,國家爭取碳排放指標就是保障國家的生存空間,滿足人民的生活需要,碳排放權是其他權利的基礎,沒有碳排放權就沒有生存權。產生影響。第一,它是一項天然權利,其是否享有與國家或國際組織的社會地位和經濟發展程度無關,分配過程中不能隨意剝奪發展中國家和不發達國家的需要。第二,對于一個國家和民族來說,人權首先是生存權,沒有生存權,其他一切人權都無從談起。國際碳排放權對國家和民族的生存空間意義如此重大,分配方案應考慮發展中國家和不發達國家的生存需求。第三,它最終是為了滿足國民生存的基本需求,分配方案應當考慮國家的人口因素。第四,生存權是一種靠國家的積極十預來實現人“像人那樣生存”的權利。,意味著積極謀求碳排放權是國家的一種責任,國家不能在氣候談判中隨意妥協。
2.國際碳排放權是一種發展權。
發展權是個人、民族和國家積極、自由和有意義地參與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并公平享有發展所帶來的利益的權利。它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后,新生的發展中國家為了擺脫受西方發達國家在經濟上的剝削和控制,爭取平等的發展機會和發展權利而提出的。后來,瓦薩克提出第三代人權理論時,將發展權歸為第五代人權。l979年,聯大第34/36號決議通過的《關于發展權的決議》強調發展權利是一項人權,平等的發展機會不僅是國家的特權,而且是各國內個人的特權。1986年,聯大通過的《發展權利宣言》指出:“發展權利是一項不可剝奪的人權”。
目前的大多數二氧化碳排放是現代工業文明發展的過程中的“副產品”,“氣候變化既是環境問題,也是發展問題,但歸根到底是個發展問題”。所以發展中國家強調氣候變化本質上是可持續發展問題。有關研究表明.任何發達國家的發展過程中均出現了人均二氯化碳排放高峰期的現象,所以經濟發展的過程中難免就要增加碳排放,排放問題本質上是發展問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就要改變原有的經濟社會發展方式,因此排放權是…種發展權,這種觀點也體現在有關氣候變化的國際條約中。
發展權的實現需要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之上,也需要發展中國家積極努力消除發展的各種國際,進而平等的參與國際氣候事務,還要求發達國家應采取行動為發展中國家的全面發展提供便利條件。應對氣候變化是各國共同的義務,但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責任不同。具體而言,在國際碳排放權的分配中,應充分考慮發展中國家和不發達國家的發展需要,給予特殊的制度安排。
三、氣候正義在國際碳排放權分配中的適用
氣候正義是環境正義運動向氣候變化領域的延伸,它強調在對氣候變化領域中的利益和負擔進行分配的過程中,各個主體必須得到公平合理的對待。氣候正義關系到減排協議是否能夠被各個國家所接受,所以“如果不解決氣候變化與正義之間的相互影響,就絕不可能成功應對氣候變化。但是,公平、正義作為判斷一種法律制度具有正當根據的價值標準,具有豐富的內涵, 正如美國法學家博登海墨說:“正義有一張普洛透斯似的臉,可隨心所欲地呈現出極不相同的模樣”。但從發展中國家來看,氣候正義至少應當包括了程序正義、矯正正義和代際公平。國際碳排放權的分配亦應遵從合國際法原則、共同但有區別的原則和國際帕累托主義原則。
(一)合國際法原則
國際法體現了各國的協調意志,是各個國家互諒互讓、的結果。國際碳排放權問題事關各國的生存和發展利益,其分配必須符合國際法,否則其分配協議無法得到有效的實施。合國際法原則要求國際減排協議應當得到國際社會的認可,其內容與現存的氣候協議相一致。首先,國際減排協議的擬定過程是透明和民主的。公約所有締約方都有參與協議擬定的機會,都能充分表達自己意愿,而不僅僅是個別強權國家或利益集團的參與,或者是由個別利益集團依據區域性條約進行的制度安排。如歐盟單方面對國際航班征收碳稅的措施,引起了各國政府和航空公司的不滿,其合法性也受到了質疑。其次,國際減排協議的談判應建立在已有的氣候協議機制之上,如《公約》《京都議定書》等,不能拋開現有的機制,以未被國際社會接受的新機制進行。最后,國家減排協議的內容應與現有的國際法規范一致,如《聯合國》、國際社會公認的原則、國際習慣.特別是他們不能與《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的規定存在矛盾或沖突。
(二)共同但有區別的原則
國際環境法領域中,“共同但有區別的原則”最早出現在1972年《斯德哥爾摩宣言》中,最終由1992年《里約宣言》予以確認。同時,該原則也寫入了1992年公約的序言、第3條和第4條。《京都議定書》雖然沒有明確規定共同但有區別的原則.但對公約附件一國家和其他國家規定了不同的減排義務,這種制度安排是共同但有區別原則的具體實施。氣候變化是由溫室氣體累積的排放造成的,發達國家較早進入工業化,溫室氣體歷史排放值多,發展中國家的工業化起步較晚,歷史排放值少。且發達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脆弱度也明顯強于發展中國家。所以,在國際碳排放權分配過程中,不能完全按照“祖父原則”,應考慮各國的碳排放和碳匯貢獻,針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做出不同的制度安排。同時,還應當考慮發展中國家減排的壓力和面臨的困難,由發達國家給予發展中國家減排技術和資金的援助。
(三)國際帕累托主義原則
國際帕累托主義不是一條倫理原則,而是一種實利性制約因素:在國家間體制下,如果協議得不到所有國家的認同,那么它是不可能達成的,國家只會加入服務于自身利益的協議。全球減排協議必須遵守國際帕累托主義原則,即所有國家必須相信自己會因為國際減排協議的簽署而使自身境況自然好轉。并且,“有效的氣候行動必須把絕大多數乃至所有的排放量較大的國家動員起來”。所以,全球減排協議必須反映各國的利益需求,讓所有國家能享受到減排帶來的好處,不能因為減排讓某些國家的發展受到阻礙,或者讓個別國家享有“超額”利益。
四、國際碳排放權的分配路徑
國際碳排放權的分配路徑,是國際社會通過何種方式將碳排放權分配給各個國家(包括地區)和國際組織的問題。氣候變化的應對需要全球各個國家共同行動,國際減排協議的實施更有賴于各國的積極遵守,所以其擬定者應滿足全球性、政府性和職能性三個特征。目前主要有兩種路徑,即國際社會以公約締約方大會、聯合國專門機構的大會的形式通過碳減排協議,分配國際碳排放權。
(一)公約締約方大會
根據公約的有關規定,公約的締約方會議有權通過國際碳排放權分配的協議。公約第二條規定:“本公約以及締約方會議可能通過的任何相關法律文書的最終目標是:根據本公約的各項有關規定,將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濃度穩定在防止氣候系統受到危險的人為干擾的水平上。這一水平應當在足以使生態系統能夠自然地適應氣候變化、確保糧食生產免受威脅并使經濟發展能夠可持續地進行的時間范圍內實現。”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締約方會議作為本公約的最高機構,應定期審評本公約和締約方會議可能通過的任何相關法律文書的履行情況,并應在其職權范圍內作出為促進本公約的有效履行所必要的決定……”據此,公約締約方大會有權通過應對氣候變化的法律文書和促進公約有效履行的必要制度,這種法律文書和必要制度當然包括含有國際碳排放權分配的減排協議。事實上,公約第三次締約方會議通過了《京都議定》,各締約方也積極履行了議定書的內容,說明國際社會承認公約締約方大會通過氣候協議分配碳排放權的方式。目前締約方大會主要是通過柏林授權特別小組,負責進行公約的后續法律文件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