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法治保障研究

      法治保障研究

      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法治保障研究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法治保障研究

      法治保障研究范文第1篇

      摘 要 本文以海洋環境污染的刑罰處罰為視角,分析當下我國海洋污染事故的處罰手段對海洋污染力所不逮,并重點闡釋我國新修改后的《刑法》仍然存在的環境污染犯罪刑罰處罰的具體不足,最后針對這些不足提出進一步拓展《刑法》中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行為范圍、刑事責任體系設計、加大刑罰處罰力度等完善建議。

       

      關鍵詞 海洋環境污染 刑罰處罰 污染事故

      作者簡介:韓琦,華東政法大學法學碩士,漳州市人民檢察院干部。

      中圖分類號:d92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0592(2013)08-081-02

      一、海洋污染事故的刑罰適用

      海洋環境污染損害,是指直接或者間接地把物質或者能量引入海洋環境,產生損害海洋生物資源、危害人體健康、妨害漁業和海上其他合法活動、損害海水使用素質和減損環境質量等有害影響。從國家環保部每年在《中國環境公報》中公布來看,海洋污染事件呈上升趨勢,現階段仍處于海洋環境污染事故的高發期。2011年發生的渤海灣溢油等事件,說明我國海洋環境急劇惡化的情況沒有得到根本遏制,此次渤海灣溢油事故的處理,僅停留在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的追究上,而該案就學理而言并不排除刑法的適用。在美國墨西哥灣石油泄漏一案中,bp公司在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強大壓力下,不但更換了公司總裁,同時加大損害賠償力度,充分說明刑事責任的震懾作用不容小視。

       

      當下我國海洋環境保護的刑事法律法規,《刑法》第338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此外,《環境保護法》、《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以及《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都對海洋環境污染做出相關規定,但為何卻對頻發的海洋污染現象起不到很好的震懾效果,對海洋環境的保護力所不逮,這值得我們進一步探討。

       

      二、我國海洋環境的刑法保障機制的不足

      (一)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行為范圍過窄

      我國刑法涉及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名包括污染環境罪等15項具體罪名,雖然《刑法修正案(八)》第46條對《刑法》第338條所規定的內容進行了修改,降低了犯罪成立條件,擴大了刑法對污染環境行為的調控范圍。令人遺憾的是,到目前為止,我國刑法未將海洋污染納入刑法調整的范圍,只能以污染環境罪進行兜底。筆者以為,立法者當初希望通過規定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具體追訴范圍來促進社會經濟發展,但社會在不斷進步的同時進入刑法調整的破壞環境資源犯罪行為范圍越來越小,必然導致如海洋環境污染等嚴重損壞環境的行為游離于刑法控制之外。

       

      從有關國際公約和國外立法來看,大都將環境污染以及環境污染的危險狀態納入刑法調控的范圍。雖然我《刑法修正案(八)》取消“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表述,使污染環境罪的成立標準為“嚴重污染環境”,但這不意味著我國刑法環境污染罪中規定了危險犯。一方面,環境污染罪過形式是過失,過失犯罪一般只有在造成嚴重后果時才能構成,對有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危險的行為不能以環境污染罪論處;另一方面,該罪成立的條件是污染環境行為達到“嚴重污染環境”程度,但實踐中,污染環境既可以是突發性的環境污染,也可以是繼發性或漸進性環境污染,對尚未造成嚴重環境污染的行為顯然不能定罪處罰。可見我國刑法缺乏環境污染危險犯的規定,勢必對包括海洋環境污染在內的海洋環境保護不利。

       

      (二)刑事責任體系設計有待完善

      我國對海洋環境污染的追究往往以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為主,忽視刑法保障機制的懲罰作用,在實踐中,海洋環境污染行為往往都以行政處罰解決,但行政處罰遠低于環境恢復的費用,手段在功能上顯然無法與刑罰措施相提并論,而且造成環境污染結果多數由國家來買單。

       

      從我國環境污染的刑事責任體系來看,一方面,當前刑罰體系缺乏非刑罰處理方法。刑法雖然規定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五種主刑和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三種附加刑,另外還規定了訓誡、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行政處罰等非刑罰處罰措施。但在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中,刑法規定的刑罰種類只有自由刑和罰金。與國外發達國家的刑事立法相比,國外對環境污染犯罪刑事責任大都在刑罰處理外也進一步明確如民事補償和環境恢復義務等非刑罰處理方法,可見我國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法定刑的種類略顯單薄。另一方面,在刑事責任的刑罰實現問題上,由于環境污染犯罪大多發生在工業生產和經營領域,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是這類犯罪的重要動機,所以加大罰金刑的處罰力度具有重要的預防和懲治作用。但是,我國刑法沒有予以充分的重視,僅僅規定“單處或并處罰金”等,與此同時并沒有對罰金的數額做出相對明確的規定,從而導致實踐中實際判處罰金刑的數額往往較低。

       

      (三)刑罰處罰力度過輕

      在追究渤海灣溢油事故責任方經濟賠償的時候,人們赫然發現根據《海洋環境保護法》第73條,責任方最高罰金只有20萬元,既難以起到震懾企業不犯類似錯誤的作用,也遠難抵消給當地漁業、旅游業、海岸景觀、生態環境等帶來的損失。可見,我國刑法對破壞環境資源犯罪的處罰程度卻明顯過輕,這一結論我們可以從與不同罪名法定刑的比較中得出。例如,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傷、十人以上輕傷,或者一人以上重傷并且五人以上輕傷的”是構成環境污染罪最低要求的情形之一,其最高法定刑是三年,最低法定刑是拘役。而根據《刑法》第233條的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通過對比可以看出,污染環境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若都造成一人死亡的結果,前者的適用的法定刑幅度是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后者的法定刑幅度是六個月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很顯然,在危害程度一樣甚至污染環境的危害程度更大的情況下,當下刑法對其所施予的刑事處罰明顯輕于對過失致人死亡的處罰,而且環境污染罪危害結果不僅深遠而且難以估量,不僅造成財產損失和人身的損害,而且包括海洋環境在內的環境資源破壞具有難以修復性,甚至不可逆性。因此過輕的刑罰只能使違法者更加有恃無恐,使刑罰的威懾力也將大打折扣。

      三、海洋環境的刑法保障機制的完善建議

      (一)拓展刑法處罰范圍

      根據刑法中關于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規定的行為過窄,迫使我們必須擴大刑法對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調控范圍。一方面,應該將海洋環境因素都納入刑法保護的范圍,考慮到其獨立特殊性和重大影響性,應增設獨立的“污染海洋罪”,通過刑法規范的指引和規范功能,使社會公眾普遍地確立

      海洋環境保護意識。另一方面,應增設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危險犯。考慮到包括海洋污染在內的危害環境行為可能造成嚴重的危害結果,因此刑法將足以造成環境的污染和破壞的行為規定為犯罪,降低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成立標準,將危險行為犯罪化,有利于通過刑罰適用從源頭上預防環境污染和破壞行為。英美法系國家將某些環境犯罪的規定嚴格責任,要求那些從事環境相關活動的人負有對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的危害結果嚴加防范的特定義務,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引起危害環境結果的行為,就無須考察其主觀上有無犯罪的故意或過失。因此,建議今后修改刑法時,對海洋石油污染等行為增設環境污染罪的危險犯,當污染行為造成了實際危害后果,則加重處罰。

       

      (二)完善罪刑罰體系

      刑法對污染海洋環境的犯罪的刑罰設計要受現有刑罰體系的制約,即在我國現有的刑罰種類條件下,事實上已經沒有增設刑罰處罰方法的余地。借鑒英美法系國家的做法,對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適用資格刑,由于環境資源污染犯罪的刑罰種類有限,建議將來通過修改刑法擴大刑罰種類的范圍。

       

      另外,由于石油溢油等所導致海洋污染犯罪多為多為貪利性犯罪,因此還要對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罰金刑的規定加以完善。如通過判處罰金刑剝奪犯罪所得的經濟利益,從而有效預防和懲治這類犯罪行為。雖然刑法已經對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罰金刑做出了規定,但立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均未明確具體的罰金數額和確定標準。根據《刑法》第52條規定,“判處罰金,應該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對此,我們建議在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司法解釋中加以明確,在考慮犯罪情節時除了應把握污染環境的行為人的過錯程度、犯罪事實、性質及對環境造成實際危害后果等因素外,還應當評估被污染環境的修復成本,判令犯罪分子為恢復被破壞的環境支付必要的費用;與此同時,根據《關于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司法解釋,還應把犯罪分子繳納罰金的能力考慮進來。只有綜上因素納入到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刑罰體系中,才能有效防止因罰金數額過低而不能發揮罰金刑所應有的作用或者因數額過高而致使判決難以維繼的情況發生,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罰金刑的功能,也符合罪行平衡的刑法原則。

       

      (三)加大刑罰處罰力度

      如前文所述,當前我國刑法對環境污染刑罰的處罰力度顯然不夠。對比我國刑法的相關罪名的規定,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刑罰力度普遍輕于各類財產犯罪的刑罰力度,普通的侵權財產犯罪的最高法定刑可以達到無期徒刑甚至死刑,而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處罰大都采3年以下有期徒刑,最嚴重的也只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此可見環境污染犯罪法定刑設置明顯輕于財產型犯罪。因此,筆者認為有必要加重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尤其是海洋環境污染犯罪的法定刑,使犯罪人所受的處罰與其對海洋環境的損害程度相當,從而才能有效地懲治和預防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參考文獻:

      [1]張明楷.刑法學.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2]韓德培主編.環境保護法教程.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3]李瑤.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法律問題研究.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12.

      [4]徐祥民,呂霞.環境責任“原罪”說——關于環境無過錯歸責原則合理性的再思考.法學論壇.2004(6).

      [5]李艷巖.突發環境事件立法研究.黑龍江社會科學.2004(3).

      [6]陽東辰.公共性控制:政府環境責任的省察與實現路徑.現代法學.2011(2).

      [7]徐祥民.環境污染責任解析:兼論《侵權責任法》與環境責任法的關系.法學論壇.2010(2).

      法治保障研究范文第2篇

      〔關鍵詞〕自貿區;法律保障;研究

      1990年,我國在上海地區成立了第一個保稅區——上海外高橋保稅區,截至2015年,我國已經成立了十五個保稅區。保稅區的成立對于提高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及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在過去的十幾年,我國的保稅區取得了快速的發展,但是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及經濟全球化的不斷推進,我國保稅區在發展的過程中也面臨著一系列的問題。這些問題已經嚴重制約了我國保稅區的發展。在自貿區的發展方面,我國應該充分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在已有相關法律的基礎之上,將保稅區改造為自由貿易區(簡稱自貿區),充分發揮保稅區的功能,更好地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

      一、我國自貿區建設的管理體制

      通常情況下,科學良好的管理體制是自貿區自身健康發展的前提。我國自貿區與我國普通的行政區域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且較一般的行政區域更為重要。因此,自貿區在管理體制上面必須嚴格實行一元化的管理體制,要避免多頭管理現象的發生,從而及時確立自貿區相關管理機構的一元性及權威性。只有這樣,才能對國內外市場的變化及時作出科學、靈敏及準確的反應。因此,我國自貿區相關條例中要充分授權自貿區的管理機構,要確保這些管理機構的絕對權威性,減少自貿區其他部門對自貿區管理的干預。對于我國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除了海關部門、稅務部門、商檢部門、動植物檢疫部門及衛生檢疫部門等機構外,其他的政府職能部門原則上在自貿區內不得設立相關的下屬機構。

      二、我國自貿區建設的投資及企業法律制度

      目前,對于我國自貿區在投資上面的投資自由需要我國相應的企業制度給予保障。通常情況下,處于自貿區內部的企業總體上應該遵循我國已出臺的《合伙企業法》《公司法》《三資企業法》及《獨資企業法》等相關的企業法律,但是由于自貿區的特殊性,在我國自貿區相關法律條例中可以規定自貿區內部企業和區外企業不同的相關企業法律制度。要深化改革我國自貿區區內企業登記制度,積極推行核準登記制;要適當放寬關于區內企業經營范圍的相關規定,除了相關法律法規限制經營的某些項目之外,我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對自貿區內部企業相關經營范圍不得做具體的規定;對于自貿區內部企業的資本制度也要及時積極地進行改革,要將企業原來的法定資本制及時改為授權資本制,使自貿區內部企業設立較為便利,防止企業資本的閑置。此外,為了促進自貿區內部高新技術產業的快速發展,自貿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自貿區內部企業的激勵機制,制定科學的股份期權,實行利潤分享、年薪制等其他的分配制度;此外,自貿區還可以積極嘗試風險投資的投資方式,我國政府部門可在自貿區相關法律法規條例中規定企業可采取有限合伙的新型企業形式。在投資資金安全保障上面,我國政府部門應該規定在自貿區內部不實行國有化及征收政策,這一政策的實施對提升外商在我國自貿區內的投資信心具有及其重要意義。

      三、我國自貿區建設的貿易法律制度

      自貿區管理條例應該賦予我國自貿區區內貿易公司進出口經營權,使得這些企業可以自由從事自貿區和非自貿區間、自貿區和其他自貿區間的相關進出口貿易,同時使得這些企業可以部分非自貿區企業相關的進出口貿易。此外,自貿區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要允許自貿區區內企業在自貿區區外設立一些非經營性的企業分支機構。從境外進入我國自貿區內部,或從自貿區內部出口相關貨物時,自貿區應該積極免除在配額及許可證等方面的限制。

      四、我國自貿區建設的金融法律制度

      在自貿區金融機構準入方面,我國相關政府部門可以根據目前我國自貿區的現狀積極制定適合我國自貿區發展的相對較為寬松的自貿區金融機構準入制度。我國在這一方面應該要積極借鑒西方相關發達國家的做法,要結合GATS的具體要求及我國自貿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出一套科學合理的金融機構準入法律制度,一方面可以履行我國在加入WTO時作出的相關承諾;另一方面也可以為在全國推行對外資開發金融市場進行積極的試點,同時還可以為我國自貿區積極開展離岸金融業務創造有利的外部環境及條件。在自貿區內部企業融資方面,特別是一些高新技術企業,我國政府可以及時設立一些信用擔保機構,同時要積極建立健全信用擔保機構風險準備金制度及財政有限補償擔保代償損失制度。從而為這些高新技術企業提供健全的融資制度及優越的融資環境,最終促進自貿區高新技術企業快速的發展。

      五、我國自貿區建設的稅收法律制度

      在自貿區關稅方面,我們政府部門應該規定商品從國外進入我國自貿區,然后又從我國自貿區出口到國外的,要免繳關稅。商品從國外進入到我國自貿區,然后流通到國內銷售的,要補繳相關的關稅。在所得稅方面,自貿區要以區內產業結構為導向,積極制定及鼓勵自貿區內部弱勢產業,例如,目前我國自貿區內部普遍存在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較為滯后的現象,因此,在所得稅上面,我國政府部門要對這一部分產業在征收所得稅時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在自貿區內部企業所得稅征收上面,要將所得稅直接優惠與間接優惠結合起來,以所得稅稅收間接優惠為主。例如,可以規定相關的稅收減免、稅前列支及先征后返等相關的優惠制度。此外,我國政府在自貿區所得稅收的優惠方面,還可以積極考慮將企業及個人所得稅相結合的所得稅綜合優惠制度,即對企業的正常營業收入給予所得稅稅收的優惠,同時對于在自貿區進行投資活動所得及薪資等給予一定的個人所得稅優惠,保障所得稅優惠制度可以發揮最佳的效果。對于其他方面的稅收,例如契稅、房產稅及車輛購置稅等也可以充分考慮對區內企業給予一定的優惠制度。

      六、我國自貿區建設的監管法律制度

      法治保障研究范文第3篇

       

      在社會中,分配關系直接涉及人與人之間的利益關系,是社會經濟向前發展的核心問題,換言之,分配公正從某種角度決定了社會公正。對于這種對初次分配不均衡現象的再分配需求,它并非單純指代財富的平均分配,還可以指代利用國家經濟能力對社會產業結構的有效調整,以及包括對收入分配的均衡和對產業效益的有效刺激。所以對社會分配公正問題應該從多方面展開考慮。

       

      一、社會分配公正的法律意義

       

      社會分配公正對于以經濟為首的社會向前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如果從法律角度來考量,社會分配公正的法律意義應該涵蓋以下兩點。

       

      (一)對法律平等實質轉變的推動實現

       

      從形式平等到實質平等,這就是社會分配公正所存在的法律現實意義。傳統形式平等代表私法形式理性要求,它所代表的法律人格是抽象的,抽象掉所有人的不同特質,將他們視為是平等的人。在形式平等看來,人的差別是固有存在的,而基于人的差別所產生的差異則不為人的意志轉移而改變,所以它認為法律實質上是無法根除這種差別的。形式平等為人們帶來關于理想與現實的種種困境,當社會中人群出現不平等現象時,例如市場支配壟斷,此時形式平等就會出現平等機會下的相對不平等,最后引導私法體系走向價值紊亂。所以從社會發展的本質來看,法律必須關注人的差別才能夠對社會所存在的不平等現象予以“差別對待”,因此就有了人的實質平等。在實質平等中就要求不應該對所有人都適用同一種法律,應該對不同人群予以不同的法律規范原則及內容,這樣就能做到對弱者權益的有效保護。與民法注重形式平等不同,我國經濟法是側重于實質平等的,即經濟權益的最終歸屬權屬于誰,它是在傳統形式的不平等基礎上來追求的平等權益。

       

      (二)對社會分配公正引導法律關注人權的實現

       

      社會分配公正也包含人權內容,因為人權是具有法律及道德應然性的,也就是說,任何人在人權面前都應該完全平等,特別是在經濟領域,經濟強者不能憑借其經濟優勢來肆意侵犯經濟弱者的基本人權。將該問題引申到市場中,就體現了人權區別于一般權利的特殊屬性,那就是人權是不受到市場規律交易以及競爭法則支配的。所以說,社會分配公正從某種層面也引導了社會更加關注法律中有關人權內容的實現,希望社會對某些圍繞人權所呈現的不公正現象給予有力的制度回應[1]。

       

      二、社會分配公正的公平審視

       

      如何公平審視社會分配公正,本文認為應該從多個角度來展開分析。

       

      (一)起點公正與結果公正

       

      市場經濟環境是鼓勵人們在公平競爭條件下展示個人能力并獲取相應回報的,這也是確保激勵市場效率的基本途徑。但在實際的市場發展進程中,人與人之間由于能力不同而造成的財富差別,即起點公正下競爭所形成的收入差距還是依然存在的,它也符合經濟效益的基本原則,也可以對人們的勞動過程起到基本的刺激激勵作用。而從結果公正這一點來看,無論人們在競爭過程中多么努力,其社會成員的最終收益始終應該是同一的,但與起點公正作為社會分配的兩種基本方式,人們不能對它們實施簡單的排他性價值判斷,因為這樣做很可能導致社會貧富差距的兩極分化。對于我國這樣一個以市場經濟作為基礎的發展中國家而言,基于經濟法保障的社會分配公正應該以起點公正作為原則,而以結果公正作為補充。即在起點公正中為國民提供更多的條件公正與機會公正,使競爭規制更加合理公平化,盡量消除社會分配不公正問題,確保社會各個層次、領域成員在相對平等的基點與條件下公平競爭。

       

      當然,一個社會的起點公正與結果公正還要考慮諸多因素,例如社會經濟資源分配結構的不夠合理完善、市場經濟中可能存在的各種風險、家庭遺傳所帶來的資源不均影響、包括個人天賦與后天能力培養等等。要正視這些因素的存在,并在此基礎上追求和調整社會分配公正。不過,過分的社會分配公正也會將國家帶入平均主義怪圈,導致社會成員失去對工作、對學習、對生活的積極性與進取心,進而失去社會信任感與責任感,這些都是不符合社會公平原則的。所以此時就要基于經濟法保障機制來正確引導社會分配公正向正確的方向發展[2]。

       

      三、基于經濟法保障機制實現社會分配公正的引導路徑

       

      考慮到中國初次分配不公正平等這一嚴重性,應該基于經濟法保障機制來實行“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的政策建議。以本國國情出發,不易盲目模仿歐美市場經濟機制制度,并做到以下3點。

       

      (一)借助最低工資控制保障社會分配公正

       

      在我國《勞動法》的第48條中就規定“國家應該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確保為勞動者所支付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該制度就給用人單位提出了基于社會分配公正原則的薪酬發放義務,保障了勞動者獲取合理報酬的基本權利。該條體現了我國經濟法保障機制的強制性原則,是典型的弱者保護制度。

       

      (二)對稅收制度的完善

       

      國家應該基于社會分配公正來調節收入分配能力,從稅收入手來調整市場經濟環境,使其成為政府調節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對于國家經濟而言,稅收是強制性征收政策,它不但維持國家存在,也是支付轉移實現的大前提。我國在改革開放以后,一部分人實現了率先富裕,這擴大了國民收入的現實差距,使得社會分配公正漸漸淡化,貧富差距逐漸擴大,極大程度影響了社會的安定。在這種情況下,我國應該學習發達國家某些稅種征收機制,例如美國的遺產稅,它就是典型的羅賓漢式的“劫富濟貧”國家級稅種。遺產稅的征收非常有利于縮小社會貧富差距,降低某些人群通過不勞而獲或獲得大筆財產的可能性。同時,遺產稅也更加鼓勵社會分配公正理念,鼓勵靠勞動致富,是對社會財富增長有效促進。它應該成為我國未來稅收種類豐富的選擇之一。

       

      (三)對價格杠桿作用的有效發揮

       

      要對社會商品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以規范各種服務收費行為。在我國《價格法》中就有相當多有關價格控制的相關規定,例如采用限定差價與利潤率來規范商品現價,實行商品提價申報等相關干預措施。在這種情況下,應該利用經濟法規范商品價格行為與服務收費行為,積極治理某些不合理、不公正收費行為,對體制漏洞與不公正分配政策進行相應調整與適當清理。尤其是打破我國在某些行業的經濟壟斷發展態勢,嚴肅整頓亂集資、亂收費行為,加強社會分配公正方面的經濟法保障機制監督力度[3]。

       

      四、總結

       

      從總體來看,經濟法保障機制能夠實現對經濟資源的合理分配,它讓市場經濟價值規律在正常發揮作用下實現了自下而上的分配公正機制,符合我國市場經濟的自發規律原理。當然,也要積極利用國家政府超越社會的這一大優勢來實現自上而下的社會分配公正,讓政府實現自覺調整,依據由市場經濟自發分配資源所產生的不公正傾向來對社會整體利益進行資源的再次調整與分配,實現國家宏觀調控在經濟法保障機制中的核心地位。

      法治保障研究范文第4篇

      [關鍵詞]認知暴露療法;創傷后應激障礙;心理治療;藥物治療

      創傷后應激障礙(Post 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PTSD)是對異乎尋常的威脅性、災難性事件的延遲的或持久的反應。對于PTSD的治療在臨床上是件棘手的事情,藥物治療主要采用抗抑郁藥物,病情易反復遷延,心理治療更是牽涉到幾乎所有的治療方法。國內未見文獻報道應用嚴格的實驗設計來研究心理治療的療效,本研究旨在探討認知暴露療法結合藥物治療在國內人群的確切療效和應用前景。

      1 對象與方法

      1.1 對象

      1.1.1 來源 連續病例20名,病例來自第四軍醫大學西京醫院心身科、西安交通大學第一醫院和西安市精神衛生中心2003年6月~2004年6月的門診和住院病人。其中男8人,女12人;年齡18~43歲(平均29.25±7.35歲)。

      1.1.2 納入標準 ①符合美國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4版(DSM―Ⅳ)PTSD診斷標準;②年齡13歲~50歲,初中以上(含在讀初中)文化程度,無影響測驗的生理缺陷;③除外腦器質性損傷及其他神經精神疾病,④如果服用有關藥物;在治療開始之前劑量已經穩定或停用了5個月;病人必須同意在研究進行期間劑量保持恒定;⑤受試者或其合法人已簽署知情同意書:同意參加大約為期4個月的研究,包括治療前的測量、治療期間的測量、治療后的測量、3個月的隨訪,并且接受隨機分配等等。

      1.1.3 分組 創傷后應激障礙患者共20名,年齡29.25±7.35歲,障礙持續時間13.9±9.36月。其中男8人(40.0%),女12人(60.0%);婚姻狀:已為單身5人(25.0%),已婚13人(65.0%),離異2人(10.0%)。將20名患者隨機分成認知暴露療法結合藥物治療組(A組)和單純藥物治療組(B組),其中認知暴露療法結合藥物治療組10人,男5人,女5人,年齡30.30±7.82歲;單純藥物治療組10人,男3人,女7人,年齡28.20±7.10歲。

      1.2 方法

      結合治療組認知暴露療法方案包括:向病人講解創傷應激的有關知識、呼吸再訓練、放松訓練、創傷記憶暴露、自我重復、認知治療(主要糾正過高估計的可能性和災難化思維)。治療次數固定,共7次心理治療會談。

      藥物組和結合組的藥物治療方案由3名精神科醫生共同制定,其中2名為主任醫師,1名為主治醫師。劑量用法固定。

      1.2.1 實驗控制 3名資深臨床心理專家,包括2名教授和1名副教授,組成專家組制定治療手冊。在正式實驗前,以此治療手冊訓練2名應用心理學碩士,并由專家組認定2人已掌握本實驗所采用的結構式認知暴露療法。治療的一致性由以下方法保持:嚴格遵守治療手冊、第一作者每周回顧瀏覽治療記錄、1名心理治療專家每周根據治療手冊評估治療師的堅持性和均衡性。

      1.2.2 療效評定 療效評定基本方法:治療前24小時內進行治療前測量,臨床治愈后24小時內進行治療后心理測量。隨訪時間為治療結束后第9l天。量表評定由不參與治療的心理學工作者盲法進行。主要量表包括:自評量表、創傷后應激障礙癥狀清單量表(PCLS)、癥狀自評量表(Symptom Check-list 90,SCL~90)、貝克抑郁問卷(Beck Depression Inventory,BDI)、狀態一特質焦慮問卷(State-Trait Anxiety Inventory,STAI―Form Y);他評量表:漢密頓抑郁量表(Hamilton De―pression Scale,HAMD)、漢密頓焦慮量表(Hamilton AnxietyScale,HAMA)。

      1.3 統計方法 全部數據利用SPSS10.0統計軟件包進行分析。統計方法涉及重復測量數據的兩因素多水平分析、X2檢驗,方差齊性檢驗顯著性水準取0.1,其他顯著性水準取0.05。

      2 結果

      2.1 兩治療組患者治療前后及隨訪三階段數據的差異比較

      隨訪階段沒有失訪人員,實屬萬幸。本研究屬于重復測量設計,所以使用重復測量設計兩因素多水平分析。具體結果見表1,組間效應比較的是治療分組對測量數據變化的影響,即對療效的影響,組內效應比較的是各個測量點之間的差異。交互效應指的是時間與其他因素的交互作用對于測量結果的影響,兩兩結果比較的是各個測量時間點的兩兩比較。

      由表1可見,PCLS及其回避、高激惹兩個分量表的得分變化在藥物組和結合組之間未見差異,而再經歷分量表則在兩治療組之間有差異(P<0.05);縱向時間比較PCLS及回避、高激惹兩個分量表有顯著差異(P<0.01),再經歷分量表則未見顯著差異;PCLS及各分量表的時間變化與分組之間未見交互作用;兩兩比較結果發現:PCLS總分在三測量點間均有差異(P<0.05),表明治療后比治療前癥狀顯著改善,隨訪時有顯著回升,但仍顯著好于治療前;再經歷分量表治療后顯著低于治療前(P<0.05),其余時間點比較差異不顯著;回避分量表治療后及隨訪時均顯著低于治療前(P<0.05),治療后與隨訪時未見顯著差異。

      SCL―90方面,總得分與各分量表均未見組間效應,及兩治療組間這些量表得分的變化趨勢未見顯著差異。

      BDI、HAMD、HAMA、STAI的變化趨勢在兩治療組之間均未見差異;BDI、HAMD、HAMA、STAI縱向比較時間效應差異顯著(P<0.01),量表得分與治療組之間有交互作用(P<0.05);兩兩比較發現,BDI、HAMD、HAMA、STAI總分在治療前后、治療前與隨訪時、治療后與隨訪時均有顯著差異(P<0.05)。

      2.2 兩組隨訪時符合創傷后應激障礙診斷人數之間的比較

      由表2可以看出,雖然認知暴露療法結合藥物治療組有2名不再符合PTSD診斷,但是統計顯示兩組患者之間并無顯著差異。

      3 討論

      創傷后應激障礙分為三大癥狀群:再經歷、回避和高激

      惹。結果顯示,藥物治療組和結合治療組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PTSD的癥狀,但是在再經歷方面,結合治療組下降穩定,而藥物治療組則癥狀波動較大。在抑郁和焦慮等癥狀的訪談方面,兩組之間很少有顯著差異,在隨訪時我們再次用創傷后應激障礙癥狀清單量表(PCLS)進行測量,發現有2名被試已經不再符合PTSD診斷階段,但是統計檢驗顯示兩治療組之間并無差異。SCL―90得分顯示,各項分因子變化不盡相同,顯示了PTSD的癥狀的復雜性

      根據以往的研究,對PTSD進行干預治療的目標主要有兩方面構成,一是過度的難以控制的擔憂,一是由此伴隨而來的持久性過度喚起(主要與緊張有關的中樞神經系統癥狀)。擔憂被認為是負性強化者,它能澆滅心理活動,抑制情緒加工過程。在某種意義上,擔憂可以抑制負性想法或負性景象的全面加工。在去災難化的認知重構中尤其明顯。患者在反復咀嚼焦慮的想法后,有時候會感到舒服和放松,從而能夠真正從這些災難性想法或景象中解脫出來。與某些研究一致,在對PTSD治療的不同部分中,患者最感困難的是以一種最有效的方式學習和應用認知技術。最常見的困難是難以充分運用識別或者辯駁焦慮相關認知的方法(例如可能在辨識出最顯著的不合理信念前就開始辯駁;因為辯駁的依據不完全或者不合適,使得對不合理信念的辯駁不充分)。患者通常會在區分可能性夸大和在災難化思維上感到一些困難。治療師應該給出區分二者之間差異的例子:可能性夸大的重點在于事物發生的可能性,而災難化思維的重點在于認為自己沒有能力去應付,或把很小的事件和過于嚴重的后果相聯系。而且,我們還注意到,這兩種思維在患者的一系列擔憂中通常是相互聯系的。

      法治保障研究范文第5篇

      實踐教學是訓練學生專業技能、培養職業能力、養成職業精神、快速適應崗位需求的重要手段,如何進一步提高實踐教學質量是當前高等職業教育關注的熱點問題。結合發電技術類專業特點,提出建立覆蓋實踐教學全過程的三段式質量保障體系的主要內容、遵循原則,并對實施過程中的關鍵環節給出可供參考的解決思路。這種實踐教學質量保障體系可以全面指導規范實踐教學規劃、實施、改進過程,有力支撐技術技能型人才的培養。

      發電技術類專業實踐教學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近年來隨著中央及省級財政對高職高專院校實踐教學基地建設支持力度的加大,各院校的實踐教學基地硬件條件得到極大的改善,為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的培養提供堅實有力的物質保障。同時許多高校也在不斷探索實訓基地的內涵建設,如提高實踐教學質量的研究和實踐,也取得一定的成效,為高等職業教育的實踐教學改革提供了許多有益的借鑒。但相對于理論教學,實踐教學質量保障體系覆蓋面小、實施困難的問題仍舊突出。尤其是對發電技術類專業,由于電力行業生產過程時效性、安全性要求高、流程復雜龐大等特點,其實踐教學設置、組織和實施中仍存在諸多問題,導致教學效果大打折扣,主要表現在以下4個方面。

      實踐教學基地建設規劃不盡合理,軟件資源建設滯后

      實踐教學基地建設,硬件是基礎,軟件是主干,兩者不能或缺。隨著政府各級財政投入的加大,以往制約實踐教學質量提高的硬件條件得到極大改善。但由于電力行業生產流程復雜、設備龐大、技術資金密集等特點,相當一部分綜合技能訓練實訓室的工位數嚴重受制于資金情況,無法滿足多人同時開展實訓。同時教材及教輔資料、師資條件等軟件資源建設嚴重滯后,成為制約實踐教學質量提高的短板。

      實踐教學項目設置缺乏科學設計

      發電技術類專業人才培養的主要崗位(群)中,工作對象涉及機、爐、電、控等多個學科的交叉,高度復雜的生產流程常常涉及若干典型工作任務的并行推進,而非串行的簡單重復。這種多對多的復雜耦合關系對畢業生應用知識指導生產實踐、解決并行工作任務間錯綜復雜關系的綜合職業能力提出很高的要求,而這種核心能力必須通過基礎單項綜合技能的層次遞進的培養才能獲得。由于受到以往理論實踐兩條線的舊模式影響,目前各高職高專院校發電技術類專業的多數實踐教學項目設置主要用于滿足某門課程的實驗需要或某個單項職業技能訓練要求,而沒有從職業的典型工作任務流程出發進行頂層總體設計。這導致從個體看,實踐教學項目可能涵蓋本專業職業技能培養的方方面面;但從總體而言,項目之間耦合性差,缺少一根將不同項目有機串聯的主線。實踐教學的碎片化傾向導致其在綜合職業能力培養中沒有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

      實踐教學實施過程缺少規范指引

      對發電技術類專業而言,實踐教學與其設備形式、數量關系密切,教學組織方式千差萬別,其個體差異大、實效性強。同時由于實踐教學“教、學、做”一體的特點,任課教師的素質及責任心對教學質量影響極為顯著。如果沒有教學標準的規范指引,教學實施中常出現同樣課程不同教師的教學內容、教學組織、考核評價等差異極大,嚴重影響實踐教學質量的提高。

      實踐教學缺乏評價和反饋過程

      目前國內各高職高專院校的理論教學質量保障體系經過多年建設已基本健全,可以用相對統一的標準進行衡量,并形成了評價、反饋、改進的閉環體系,對理論教學質量的提高起到良好作用。但對于發電技術類專業,實踐教學面向崗位眾多,尤其一些單項技能訓練,如水泵檢修、閥門安裝檢修等,由于其專業特征明顯、同行教師數量少、設備關聯性強,導致教學質量評價難以定量給出,加之缺乏及時反饋的機制,影響教學質量的持續改進、提高。

      發電技術類專業實踐教學質量保障體系的主要內容及其原則

      為提高實踐教學質量,應當結合專業特點,有針對性建設一整套涵蓋實踐教學實施前、中、后的“三段式”質量保障體系,并將之應用于指導和規范從實訓基地規劃開始的實踐教學的全過程,有力支撐技術技能人才的培養。

      首先,實踐教學質量保障體系應前置介入到實訓基地規劃、建設和項目設置環節。以制度條例從源頭上保障“上層設計”規劃實踐教學基地――由學院(系)依據專業崗位(群)的職業技能分析結果提出基地的中長期建設規劃,學校組織校企專家從技術性、生產性、教學性和服務性四個方面綜合評審,擇優建設;“三同時”進行基地建設――實踐教學軟件資源,如師資培養、教材及教輔資料、管理制度等與硬件建設要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投入使用;“立體構建、真實工作引導”設置實踐教學項目――以專業核心技能培養為目標,典型工作流程為主線,從單項技能訓練到綜合職業能力培養,立體化地構建發電技術類專業的實踐教學項目。項目應盡可能與實際生產過程相一致,使學生在真實或仿真的職業環境里完成綜合技能訓練的同時感受職業氛圍,養成優良的勞動紀律、職業習慣。

      其次,在實踐教學實施過程中,要用實踐教學標準約束和規范教學設計、教學組織過程,教師必須在完成規定動作的基礎上進一步發揮其個性,同時輔之以教師+學生的雙向監督措施,共同促進按計劃高質量地完成實踐教學。

      最后,實踐教學保障體系還要強化課后的效果評價與反饋機制,使實踐教學過程形成從計劃實施評估反饋改進計劃的閉環系統,不斷改進實踐教學,促進教學效果的螺旋式上升。

      發電技術類專業實踐教學質量保證體系建設中的關鍵措施

      明確實踐教學基地建設導向

      對于發電技術類專業,由于實際生產過程系統復雜、設備龐大、實時性和安全性要求極高,多數綜合技能訓練或受制于工位數,或無法在真實設備、環境中進行,教學效果不佳。因此,在實踐教學基地規劃和建設時就要注重加強向仿真、虛擬實訓室(環境)方向的引導。

      從制度上保證軟件資源建設的三同時

      實踐教學基地的應用效果要靠軟件資源來保障,因此在基地規劃初期,即應制定出相應的師資配置及培養方案、教材及教輔資料編制計劃等軟件資源建設方案,并與實訓室硬件建設同步完成,保證軟、硬件資源同時投入使用。

      實踐教學項目設置必須通過校、企專家論證,突出綜合化、生產化和實景化特點

      發電技術類專業培養的是知識技能型人才,更需要多學科復合型技能的培養。采用簡單地分散訓練模式會人為割裂實際若干并行工作任務間的有機聯系,導致效率低下,無法滿足培養目標的要求。因此,需要由實踐教學質量保障體系來規范實踐教學項目設置的論證過程,保證項目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即總體上要構建出立體化的職業技能培養框架,保證綜合職業能力培養的層次遞進性和連續提高。個體上則要體現實際生產過程和真實工作環境,在技能訓練的同時對學生進行職業人行為舉止培養。

      實踐教學標準必須完善、可行

      實踐教學標準對規范教學設計和組織過程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避免實踐教學“千人千面”的問題。目前雖然各院校均編寫有程度不一的實踐課程標準或規范,但由于其可行性、內容詳盡程度沒有制度約定,缺乏嚴密論證和審核的過程,絕大多數課程標準并沒有起到規范實踐教學組織、保障教學質量的目的。因此在實踐教學質量保障體系中,必須針對實踐教學標準制定相應要求,尤其是在實施的可行性、項目單元內容的描述程度、考核評分標準等方面更要有具體要求,并由系(校)教學指導機構進行審核把關。

      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教學標準的落實

      良好的教學標準是保障實踐教學質量的基礎,但要真正發揮其應有作用,重在落實。以發電技術類專業為例,由于其面向崗位繁多,對于某些輔崗位技能訓練,專業性強、教師數量有限,很難以同行、督導組聽課進行評價。這就要求各院校結合自身實際,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教學標準的落實。如,將標準內容中的日程安排、學生活動、教師活動、考核評價等內容提取出制作成圖表標牌并懸掛于實訓室中,使每個學生明確某一時間自己應當做什么、教師應當做什么,如何評價考核。這種教師、學生雙向監督的方式可以一定程度上促進教學標準的落實。

      落實評價和反饋機制

      久久亚洲精品无码播放| 2020天堂在线亚洲精品专区| 亚洲精品福利你懂| 亚洲国产精品成人精品小说| 中文字幕亚洲一区二区三区| 亚洲国产精品专区在线观看| 国产尤物在线视精品在亚洲| 亚洲人成色在线观看| 亚洲欧美综合精品成人导航| 国产亚洲中文日本不卡二区| 亚洲 欧洲 视频 伦小说| 亚洲成_人网站图片| 亚洲欧美成aⅴ人在线观看| 亚洲国产精品18久久久久久| 亚洲国产精品无码久久98| 亚洲av永久中文无码精品综合| 亚洲国产精品成人午夜在线观看 | 亚洲男人天堂av| 亚洲视频精品在线观看| 亚洲国产高清美女在线观看| 亚洲人成网站在线观看播放动漫 | 亚洲精品第一国产综合亚AV| 亚洲国产欧洲综合997久久| 亚洲1区2区3区精华液| 亚洲国产精品一区二区第四页| 亚洲综合久久夜AV | 亚洲精品无码久久久影院相关影片| 亚洲精品国精品久久99热一| 久久精品亚洲综合专区| 亚洲综合亚洲国产尤物| 亚洲av乱码一区二区三区香蕉| 亚洲一区二区三区成人网站| 亚洲av无码兔费综合| 亚洲精品岛国片在线观看| 亚洲精品国产成人片| 亚洲黄色网站视频| 亚洲最大的成人网| 亚洲?v女人的天堂在线观看| 亚洲一区二区精品视频| 亚洲AV无码一区二区二三区入口| 亚洲福利视频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