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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蘭坪縣;野生動植物;瀕危保護
中圖分類號:S86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49944(2017)03009002
1蘭坪縣野生動植物保護基本情況
蘭坪縣位于云南省西北部,隸屬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國土面積437238 hm2,其中林地面積有337638.3 hm2,森林覆蓋率達到了68.43%。蘭坪縣地質地貌復雜,自然地理環境特殊,地貌類型多樣,低緯度高原季風氣候和山地立體氣候明顯,更是橫斷山區動植物南北區系交匯和分化地帶,是云南省森林生態系統保存較好的地區之一。由于特殊的山地地貌,復雜的立體氣候,多樣的土壤類型,為森林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提供了優越的自然地理環境。
境內有國家Ⅰ級保護植物須彌紅豆杉、長蕊木蘭,國家二級保護植物瀾滄黃杉、油麥吊云杉、云南榧木、大葉木蘭、西康玉蘭、禿杉、金蕎麥等。名貴野生中草藥材有蟬花、蟲草、天麻、五加、佛掌參、貝母、雪蓮、地榆、草血竭等160多種。蘭坪縣的森林內還棲息了上百種的珍禽異獸,有國家Ⅰ級保護動物滇金絲猴、云豹、金錢豹等3種,國家Ⅱ級保護動物有12種,分別是獼猴、林麝、小熊貓、小靈貓、穿山甲、狼、毛冠鹿、鬣羚、豺、大靈貓、斑羚、黑熊等。有國家Ⅰ級保護鳥類黑頸長尾雉,國家Ⅱ級保護鳥類有14種,分別是血雉、紅腹角雉、白鷴、勺雞、燕隼、紅隼、白腹錦雞、鵲鷂、楔尾綠鳩、大紫胸鸚鵡、褐林^、班頭V、白腹黑啄木鳥、普通\等保護鳥類。由于蘭坪縣復雜的地勢和良好的生態環境,為野生動植物提供了一個良好的生存空間,為此,蘭坪曾被生物多樣性考察專家譽為天然公園和原始物種基因庫。
近年來,隨著二期天保工程、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的實施,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工作在縣人民政府、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的關心重視下,林業及相關部門把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工作作為保護資源、建設蘭坪林業強縣的重要內容來抓,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效。成立了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機構,2002年經縣人民政府批準,成立了蘭坪縣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野保辦),配備了專職人員,負責全縣野生動植物調查、建檔、保護和管理工作。2003年經省人民政府批準, 成立了蘭坪云嶺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保護區面積為73426 hm2,2016年經省人民政府批準,蘭坪云嶺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調整為云嶺省級自然保護區怒江管理局,加大了保護區管理力度,為該縣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與管理、社會經濟的發展起到了保駕護航作用。
2蘭坪縣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工作存在
的問題雖然天然的屏障為大量的珍稀物種提供了棲息地,然而,蘭坪縣境內林村交錯,為推進全縣脫貧攻堅經濟建設,在林^內開展道路建設、民用材的采伐等經濟活動,不同程度破壞了森林的生態環境,使自然環境遭受破壞,還出現了部分人獵殺野生動物、盜伐野生植物的破壞活動,不利于蘭坪珍稀動植物的繁衍生息,很多珍稀物種開始處于瀕臨滅絕的狀態。
當前,蘭坪境內的物種和數量尚不明確,對于瀕危物種的調查數據也不確定。由于在服裝、醫藥等行業中開始越來越需求野生動植物,所以,一些以野生生物貿易的經濟活動開始對蘭坪縣的珍稀動植物的發展帶來極大的摧殘和破壞。
2.1認識不足
人們對野生動物存在的價值缺乏足夠的認識,這是當前野生動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最突出的問題。人們遠沒有把保護野生動物提高到保護人類自己的高度。就林業部門而言,重森林法,輕保護法;重林木,輕動物;對野生動物資源本身的價值及對維護自然生態系統所起的作用認識不足。
2.2重保護,輕管理
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在我國已提到一定的高度,制定了相應的法律法規,但具體管理跟不上,例如在獵捕、亂采濫挖、馴養繁殖、經營利用都存在亟待解決的問題。局部地方鐵夾子、氣釘槍捕殺野生動物事件時有發生、屢禁不止,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缺乏技術指導和服務,無證經營野生動物,超范圍經營野生動物的人和事仍然存在。從而影響了蘭坪縣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的正常開展。
2.3產業規模小
目前,蘭坪縣有4家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經營戶,他們的經營規模小,加工技術手段落后,單一生產初級產品,缺乏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的產品,加工的效益非常低,發展前景堪憂。
2.4缺乏資金
野生動植物保護和管理工作是一項公益性事業,但由于蘭坪縣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經費未納入縣級財政預算,基本建設投資和管理經費沒有資金來源,直接影響了該縣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的正常開展。
3蘭坪縣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工作對策
和思路野保工作是相當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為此,本文就做好蘭坪縣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提出以下一些對策。
3.1加強對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的宣傳
加強對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工作的宣傳教育力度,做到嚴格規范的管理,對破壞野生動植物的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和查處,通過完善野生動植物保護體系,來加強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具體可以通過結合當地的少數民族的活動,靈活開展野保宣傳教育工作。此外,縣人民政府還應該一些保護野生動物的通告來加強對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工作,并定期開展專項打擊查處行動,提高人們對野生動植物的保護意識。最后,縣級政府可以通過構建野生動植物管理體系,通過各種渠道籌集資金,專門對森林區域的野生動植物進行保護,如建立野生動植物保護站、林區巡護、搶救性保護、拍攝珍稀野生動物等保護措施,還可以通過劃片區將野生動植物落實到專人養護,并通過簽訂養護責任來加強保護。
3.2做好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對于蘭坪縣境內的古樹名木,有關部門或管理機構應該采取有力的保護措施,將境內的所有古樹名木都調查清楚,并掛上保護牌,劃分給專人保護,提醒廣大群眾要有保護意識,并通過媒體進行多樣化宣傳,加強對古樹名木的保護力度。
3.3加強資源保護工作
按照國家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嚴厲打擊各種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以森林公安執法為主體,加強與工商等部門的協作,形成多部門聯動機制,提高執法效率。對于瀕危野生動物保護措施,采取拯救行動和放生等行動舉措來保護好瀕危物種。
3.4加強指導服務,促進產業發展,增強財政支持
各級政府要因勢利導,加強領導,強化服務,為促進興林富民和森林蘭坪建設做出新貢獻。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是國家林業建設工程之一,當地政府要進一步關心野生動植物保護事業,應將野生動植物保護事業列入當地財政預算,確保野保事業與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相協調。鼓勵企業或個體進行人工繁育野豬、石蛙、七彩山雞、梅花鹿等野生動物物種。促進野生動物馴養繁育利用的產業體系,努力實現生態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相統一。
4結語
蘭坪縣的野生動植物資源雖然相對比較豐富,但是如果不規范當前的利用方式,不加強保護工作,那么隨著時間的推移,一些珍貴的物種將會永遠消失。這將對世界種質基因資源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因此在呼吁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到這項偉大的保護工作的同時,也應該做到不吃野味,杜絕使用與野生動物相關的產品,為保護野生動植物做出自己的一份努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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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第二條進口或者出口公約限制進出口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應當遵守本條例。
出口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依照本條例有關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規定辦理。
第三條國務院林業、農業(漁業)主管部門(以下稱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主管全國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進出口管理工作,并做好與履行公約有關的工作。
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第四條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代表中國政府履行公約,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經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批準出口的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批準進口或者出口的公約限制進出口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核發允許進出口證明書。
第五條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科學機構依照本條例,組織陸生野生動物、水生野生動物和野生植物等方面的專家,從事有關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的科學咨詢工作。
第六條禁止進口或者出口公約禁止以商業貿易為目的進出口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因科學研究、馴養繁殖、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情況,需要進口或者出口的,應當經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批準;按照有關規定由國務院批準的,應當報經國務院批準。禁止出口未定名的或者新發現并有重要價值的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以及國務院或者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禁止出口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
第七條進口或者出口公約限制進出口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出口國務院或者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限制出口的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應當經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批準。
第八條進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對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使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二)具有有效控制措施并符合生態安全要求;
(三)申請人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
(四)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公示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生態安全要求和公共利益;
(二)來源合法;
(三)申請人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
(四)不屬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禁止出口的;
(五)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公示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進口或者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申請人應當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進口或者出口合同;
(二)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名稱、種類、數量和用途;
(三)活體瀕危野生動物裝運設施的說明資料;
(四)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公示的其他應當提交的材料。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簽署意見,并將全部申請材料轉報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
第十一條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在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延長的期限和理由應當通知申請人。
第十二條申請人取得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的進出口批準文件后,應當在批準文件規定的有效期內,向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申請核發允許進出口證明書。申請核發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允許進出口證明書申請表;
(二)進出口批準文件;
(三)進口或者出口合同。
進口公約限制進出口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出口國(地區)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核發的允許出口證明材料;出口公約禁止以商業貿易為目的進出口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進口國(地區)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核發的允許進口證明材料;進口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再出口時,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和海關簽注的允許進口證明書。
第十三條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決定。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本條例規定和公約要求的,應當核發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對不予核發允許進出口證明書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和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并說明理由。在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延長的期限和理由應當通知申請人。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在審核時,對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通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第十四條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在核發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時,需要咨詢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科學機構的意見,或者需要向境外相關機構核實允許進出口證明材料等有關內容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材料送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科學機構咨詢意見或者向境外相關機構核實有關內容。咨詢意見、核實內容所需時間不計入核發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工作日之內。
第十五條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以及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在審批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時,除收取國家規定的費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十六條因進口或者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對野生動植物資源、生態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和影響的,由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提出臨時禁止或者限制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的措施,報國務院批準后執行。
第十七條從不屬于任何國家管轄的海域獲得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入中國領域的,參照本條例有關進口的規定管理。
第十八條進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涉及外來物種管理的,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涉及種質資源管理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進口或者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應當在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會同海關總署、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指定并經國務院批準的口岸進行。
第二十條進口或者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應當按照允許進出口證明書規定的種類、數量、口岸、期限完成進出動。
第二十一條進口或者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應當向海關提交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接受海關監管,并自海關放行之日起30日內,將海關驗訖的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副本交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備案。過境、轉運和通運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自入境起至出境前由海關監管。
進出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海關特定監管區域和保稅場所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應當接受海關監管,并按照海關總署和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的規定辦理進出口手續。
進口或者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應當憑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報檢,并接受檢驗檢疫。
第二十二條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應當將核發允許進出口證明書的有關資料和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年度進出口情況,及時抄送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主管部門。
第二十三條進出口批準文件由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組織統一印制;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及申請表由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組織統一印制。
第二十四條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批準進出口、核發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二十五條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科學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出具虛假意見,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二十六條非法進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由海關依照海關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罰沒的實物移交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依法處理;罰沒的實物依法需要實施檢疫的,經檢疫合格后,予以處理。罰沒的實物需要返還原出口國(地區)的,應當由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移交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依照公約規定處理。
【關鍵詞】 中藥資源保護;野生中藥資源;可持續發展
野生中藥資源是中藥產業得以存在、發展的物質基礎。我國擁有豐富的野生中藥資源,隨著人類“回歸自然”呼聲的日益高漲,社會對天然藥物的需求與日俱增,野生中藥資源面臨巨大壓力。一些中藥材如甘草、麻黃、銀柴胡、肉蓯蓉、雪蓮、紅景天、冬蟲夏草、川貝母等由于過度采挖或掠奪式開發,資源量逐年萎縮,已開始影響到中醫臨床用藥及制藥企業的生產。歷史教訓告訴我們:只有合理地保護、開發利用,才能保證中藥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1 野生中藥資源的開發現狀
據統計,傳統中醫所用藥材達13 000種之多,包括動物、植物和礦物三大類。其中植物藥占絕大多數,約為11 146種,其中野生種類約占80%。隨著對中藥材需求的急劇增加,我國藥材資源尤其是地道藥材資源受到了嚴重破壞。在1992年公布的《中國植物紅皮書——稀有瀕危植物》(第一冊)收載的398種瀕危植物中,藥用植物168種,占42%還多,其中稀有種38種,漸危種84種、瀕危種46種。如何拯救瀕危的藥用植物,更有效地保護現有中藥資源,成為我國面臨的一個緊迫問題。
1.1 野生中藥資源利用的歷史和現狀
隨著對中藥材需求的急劇增加,我國藥材資源尤其是野生藥材資源受到了嚴重破壞。近年來,由于人們對天然藥物的需求量劇增,僅出口十年間就翻了三番,為我國帶來了豐厚的經濟利益。據統計,中草藥的對外貿易已發展到120多個國家和地區,種類達400~500種,其中低加工、低附加值的原料藥材出口占了很大的比例。
但這種以犧牲生態為代價的出口也為資源的枯竭埋下了隱患。長期以來,由于對合理開發利用野生中藥資源認識不足和經濟利益的趨使,一些地區不同程度上對資源進行了掠奪式的采收,加之違反自然規律的不適當墾殖和其他一些原因,使一些藥用植物喪生了合適的生態環境,減弱了資源的再生能力,許多種類趨于衰退或瀕臨滅絕。據調查,藥用植物資源中甘草、光果甘草、羌活、單葉蔓荊、黃皮樹、肉蓯蓉、銀柴胡、紫草等100多種中藥材的資源量普遍下降,影響到60多個藥材品種的醫療用藥。八角蓮、杜仲、見血封喉、野山人參、黑節草、小勾兒茶、凹葉厚樸等30多種藥材因野生資源量稀少,處于瀕臨滅絕的邊緣,而無法提供商品或只能提供少量商品。以野生甘草為例,上世紀50年代我國的野生資源蘊藏量為200萬t,而目前不到35萬t;許多地方野生甘草的覆蓋度從90%以上降到零星分布。對珍稀瀕危藥用資源的保護迫在眉睫。
許多中醫藥專家已經開始了對瀕危藥用植物的保護工作,并取得了一些成效。據初步統計,幾十年來由野生轉為家種的藥用植物不下60種,引種國外藥用植物約30種;在46種常用珍稀瀕危藥用植物中,有天麻、黃芪、明黨參、北沙參等13種植物經過系統的研究,已具有了成熟的人工栽培技術。這些都一定程度地減輕了對野生資源的壓力。
但即使有成熟的栽培技術,如果不對野生資源進行有效地保護,隨著物種的分布區域和面積的繼續縮小,種質資源的大量流失將是在所難免的,甚至有可能出現象當歸等一些有長期栽培歷史的藥材一樣,難以找到野生資源。近些年的研究表明,栽培植物遺傳基礎狹窄的問題日益突出,如果不保護好野生物種,則不能根本解決藥用植物的瀕危問題。
1.2 野生藥材資源瀕危的原因
造成野生藥材資源減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少數物種本身的一些特殊原因之外,主要是人為因素。
一是人口增長過快,人們對資源的需求量也越來越多。但是,自然資源的儲量是有限的,過度的開發必然導致有經濟價值的野生植物資源大量減少,甚至瀕危滅絕。
二是在資源開發中,沒有處理好保護與利用的關系。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野生中藥材資源亂采濫獵狀況嚴重,致使一些品種出現衰退甚至瀕臨滅絕。特別是90年代以來,國際市場比較熱門的藥用植物提取物的大量出口,造成了對野生中藥材資源新的更大的破壞,如甘草、草麻黃、紅豆杉、冬蟲夏草、肉蓯蓉等等。
三是毀林開荒、過度放牧,以及城市建設破壞了生態環境和資源分布。自然資源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隨著工農業生產和城市建設的不斷發展,人們對土地、森林、草原的不合理利用,導致生態環境失衡,從而威脅到藥用植物的生存和繁殖。
四是全民藥用資源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薄弱。長期以來,由于人們意識不到保護資源的重要性,認為我國“地大物博,資源豐富,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對野生植物資源的保護往往是先破壞后保護,這也是致使有經濟價值的藥用資源短缺,甚至瀕臨滅絕的原因之一。
1.3 瀕危等級劃分的三大誤區
保護等級是以物種受威脅的情況為基礎,同時兼顧人類對其保護的目標。長期以來,藥用植物一直沒有特定的瀕危和保護等級劃分標準。《中國珍稀瀕危保護植物名錄》和《中國植物紅皮書》中均將收載的藥用植物分為瀕危種、漸危種和稀有種三類。在國務院頒布的《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條例》中,將保護等級分為三級,一級:瀕臨絕滅狀態的稀有珍貴野生藥材物種;二級:分布區域縮小、資源處于衰竭狀態的重要野生藥材物種;三級:資源嚴重減少和主要常用野生藥材物種。因而,藥用動植物瀕危及保護等級劃分標準始終沒有形成統一、獨立的體系,在認識方面也存在亟待澄清的三大誤區。
1.3.1 瀕危等級不等于保護等級
瀕危等級是對現有環境下一個物種絕滅的危險性評估,評估絕滅危險性的目的是對分類單元絕滅的可能性做出定量的估計。而保護等級劃分是評估保護行動優先權的問題。因此,評估絕滅危險和確定保護行動優先權是兩個相關但又不同的過程。絕滅危險的評估一般在優先權確定之前,而評估保護行動優先權除了考慮絕滅危險,另一方面也涉及到其他許多相關的因素,例如:經費開支、開展保護行動的人員、受威脅物種保護的法律框架或一些物種相對于其他物種的生態的、系統發生的、歷史的及文化的優先考慮。
1.3.2 地區性瀕危不等于全球性瀕危
在地區或國家水平上使用瀕危等級劃分時,必須認識到對于一個特定的分類單元,其全球性的受威脅等級不一定與其他地區或國家的等級一致。這里存在一個地理尺度的問題,在全球被定為無危的一個分類單元,在某個特定區域,由于其數量很少或正在衰退,或許僅僅因為它們處于全球分布區的邊緣,而可能被劃為極危;反之,根據數量和分布區存在全球性衰退的資料被劃分到易危的分類單元,可能因其在特定地區種群數穩定而被定為無危。因此,地區或國家特有的分類單元在任何地區或國家的標準應用上都需要進行全球評估,避免出現認識上的誤區。
1.3.3 栽培品種不能代替野生品種
由于藥用植物有較為悠久的栽培歷史,加之國家對中藥材栽培基地建設的重視,因此,對有大面積栽培的藥用植物,強調瀕危植物的保護不容易引起人們的重視。這里存在一個對瀕危物種概念的認識問題。在世界自然保護盟(IUCN)紅色名錄中明確提出物種瀕危等級標準只適用于在自然范圍以內的野生種群和由良性引種而產生的種群。因此,在藥用植物瀕危及保護等級的劃分時,應該只以野生種群的數據為依據,不能因為該物種有大量的栽培種群而降低其瀕危和保護的等級。相反,有大量栽培面積的物種,其野生資源的保護應該更有優先權。其原因有以下3個方面:首先,從種質方面考慮,栽培種群不具備野生種群所蘊涵的諸多優良特性,如高產優質、耐寒抗旱、抗病蟲害等等。其次,栽培種群并不能全面有效的緩解野生資源的壓力,栽培人參與野山參價格的天壤之別極好的說明了在中藥材特別是名貴藥材的保護上,栽培品的多少有時并不能減輕野生資源的壓力。再則,具有成熟栽培技術的藥用植物種類有限。目前,我國可以人工栽培的藥用植物僅有492種,而其中只有13種具有成熟的人工栽培技術。
2 加強野生中藥資源的保護是大勢所趨
2.1 野生中藥資源的保護具有重要意義
由于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具有重要意義,野生中藥資源作為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應當加強保護。
地球上的每一個物種都是獨一無二的基因庫,具有無法估量的現實和潛在價值,目前所知的藥用價值只是其價值的一部分。如果只顧眼前利益,對藥用資源過度利用而導致物種的滅絕,將會對全人類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也許若干年后人類所遭遇的某一疾病正需要依賴這些物種來治療,而它們卻已經滅絕了。因此,保護野生生物就是保護人類自己,這是包括中醫藥界在內的全社會的責任。
2.2 瀕危野生動植物保護已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
近年來,傳統醫藥——主要是傳統中醫藥使用野生動植物的問題日益受到關注。1997年6月召開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第10次成員國大會上,英國和美國分別提出關于傳統醫藥和《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的文件,對東方醫藥進行全面的評價。主要的觀點和意見是:傳統醫藥利用大量瀕危物種是導致犀牛、虎等野生動物瀕危的重要原因之一,對其它野生動植物的生存和地球生物多樣性構成嚴重威脅;承認人工繁殖和栽培野生藥用動植物的作用,但認為其對緩解野生資源面臨的壓力效果較小;大量傳統醫藥進入國際貿易反過來加劇了對資源的壓力;提出限制傳統醫藥的使用和貿易,要求加強國家立法和執法等措施,對傳統醫藥利用野生動植物進行檢查和管理等。由此可見,傳統醫藥利用野生生物尤其是野生動物的問題正逐步成為國際社會的敏感問題。
3 野生中藥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之間存在的問題
經濟發展與資源保護是我國經濟發展中長期存在的一對矛盾。從經濟發展的角度來看,資源應以利用為主;從環境保護角度來看,資源應以保護為主。如何正確處理野生中藥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之間的關系,已成為世界各國關注的焦點問題。在我國藥用植物保護與利用矛盾的客觀現實,也嚴重阻礙了中醫藥產業的可持續發展進程。
3.1 管理部門不協調
野生動植物的行政主管部門是國家農業部和林業總局,中藥材生產經營和使用主管部門有國家發改委、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衛生部等多個部門。由于保護管理部門與生產經營部門的相互矛盾和不協調,缺乏有效的溝通和信息交流,沒有形成保護管理與經營使用的統一機制,從而造成了國家頒布的野生動植物保護法律、法規,在實施中難以貫徹執行。
3.2 相關法律法規有矛盾
中藥行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有法難依現象是客觀存在的。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往往一方面符合國家藥品生產經營法規;另一方面卻又違反了野生動植物保護法規。有的法規相互沖突或已不適應當前形勢,有的法規可操作性不強,必然使中醫藥生產經營企業無所適從。
3.3 市場需求與政策導向不一致
中藥出口與資源保護之間的矛盾非常突出。以杜仲為例, 1986年以來,有關杜仲的開發性研究獲得了許多專利,國外的需求也很大,人們看到杜仲潛在的經濟效益后,開始大面積種植。但1997年,我國為保護杜仲,對其出口實施瀕危管理并征收高額費用,湖南等地的農民就開始挖了杜仲當柴燒。這種資源的破壞與國內外出口環境的惡化有很大的關系。
4 野生中藥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措施與對策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加入WTO,國內外貿易活動的增多,經營活動與法規以及法規與法規之間不相一致的問題也會越來越多。面對中藥行業普遍存在的瀕危藥材資源短缺問題,只有從中醫藥行業的長遠發展和人類健康的整體需求出發,通過國家政策法規的補充和完善,在保護自然和生態環境的前提下,依法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才能實現中藥產業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4.1 正確對待國際社會的批評和意見
我國中醫藥記載和曾經使用過被視為野生動植物保護的旗艦物種如犀牛角和虎骨等,招致了國際社會不同層次、不同來源的各種批評,乃至抨擊。這和中醫藥界與野生動植物保護組織之間缺乏溝通、未能有效的宣傳自己有關。對于中醫藥與野生動植物保護的關系,我們的態度是:我們加入和遵守《國際瀕危貿易公約》,我們現有的12 000多種中草藥中,有80%以上系以植物原料為基礎制作而成,并且常用的種類均有栽培品種,僅有一小部分中成藥含有動物藥成分。在利用及保護之間尋求一種平衡已成為我國傳統醫藥事業發展的動力之一,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已經成為中醫藥發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
4.2 客觀評價珍稀瀕危中藥材的療效
由于古代科技發展水平的局限以及目前條件的限制,部分珍稀瀕危中藥材缺乏必要的科學研究,對前人記載的功效不能進行客觀評價。因此,我們應通過科學研究正確區分哪些是傳統中醫藥中的精華,哪些是確有療效、應當加以開發;哪些是因受眼前利益驅動,或悖謬誤傳,將會對未來的用藥基礎構成威脅的。只有搞清這些問題,才能切實遵循“保護與利用并重”的原則,才能為瀕危物種替代物的研究提供客觀標準。
4.3 加強科研,為保護立法和強化管理打下堅實的基礎
為了加強珍稀瀕危中藥資源的保護立法,健全相關的法制法規,加大執法力度,急待開展以下的科研工作。
4.3.1 本底資料的調查工作
在全國范圍內有針對性的調查瀕危中藥材的種類、數量,分析種群區系的分布特點(包括廣布種與瀕危種),繪制地理分布圖,了解當前保護現狀等,這是瀕危程度評價的前提。
4.3.2 珍稀瀕危程度的量化標準
評價標準除充分考慮動植物分類學特點外,還應考慮藥用價值對物種、族群的影響,應從分布特點、野生資源量、栽培狀況、保護現狀、開發利用、藥典收載等方面細化量化標準。評價時需特別注意影響因素間的權重系數、交互作用。據此標準劃分瀕危程度、確定保護等級和主管機構、制定具體的保護措施及獎懲辦法等。
4.3.3 中藥材致瀕原因的研究
要對瀕危物種及其遺傳多樣性進行有效保護,必須查明中藥材致瀕因子。如查明瀕危物種的種群動態、繁育系統、極端環境壓力下的抗逆性、人為干擾對物種的影響等,從而可以揭示瀕危中藥材生活史薄弱環節,區分致瀕的內在機制和外部原因,為物種保育、人工栽培或馴養提供科學依據。
4.4 加強藥用瀕危資源保護與利用研究的科技支撐
國家醫藥主管部門應對中藥企業使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藥材情況進行全面調查統計,在基本掌握我國藥用資源底數情況的基礎上,建立資源監測網絡。同時,加強科研工作,重點研究和掌握重要藥用野生植物物種的遺傳育種、人工繁殖、養殖和棲息地條件改善等技術,為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野生動植物資源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持。如野麝“活捕取香”在理論上完全有可能,在實踐上也很有可能做到在不傷害野麝生存的基礎上獲取麝香,國家應大力支持類似的科研項目。
4.5 成立野生中藥資源管理委員會
成立行業委員會是加強瀕危藥用資源保護與利用的重要保證。根據我國目前藥用瀕危資源保護與利用的實際情況,成立藥用瀕危動植物種養委員會,起到協調保護與利用之間的矛盾,加強政府與企業的溝通聯系,發揮服務、協調、指導、監督的作用,促進藥用瀕危資源種、養行業的繁榮與發展。在保護的基礎上,合理利用我國的藥用瀕危資源。
4.6 嚴格管理藥用瀕危資源的生產經營
根據國家生態環境保護和瀕危動植物管理的有關法規和國際公約規定,對瀕危動植物的經營要嚴格管理,有效控制,實行許可證管理。由國家醫藥行業主管部門指定專業中藥經營機構實行限量收購、定向使用、專業經營和規范化管理,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含藥材專業市場)不準收購經營瀕危動植物藥材。對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藥材實行國家和地方兩級專營管理。
1研究區域概況
本研究區域位于云南省中部的哀牢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以下簡稱為保護區)的徐家壩地區(24°32′N,102°01′E),海拔2400~2600m。根據哀牢山森林生態系統研究站的長期監測資料,研究區域的平均年降雨量為1931mm,旱季、雨季分明,雨季(5~10月)的降雨量占年降雨量的85%左右。哀牢山的中山濕性常綠闊葉林保護完好,主要由殼斗科、茶科、樟科和木蘭科的樹種組成。其中,殼斗科的硬殼柯、木果柯、變色錐,茶科的南洋木荷(Schimanoronhae)、翅柄紫莖(Stewartiapteropetiolata)、云南連蕊茶(Camelliaforrestii),樟科的黃心樹(Machilusgamblei)、黃丹木姜子(Litseaelon-gata),木蘭科的紅花木蓮(Manglietiainsignis)、多花含笑(Micheliafloribunda)是喬木層的主要優勢種。哀牢山分布著多種區系的森林動物,被稱為“動物王國”,是國內動物資源聚集的寶庫之一。保護區的鳥、獸類多達460種,兩棲爬行動物46種,其中列為國家重點保護的動物有黑長臂猿、黑葉猴、灰葉猴、蜂猴、懶猴、熊猴、短尾猴、水鹿、黑麂、穿山甲、蘇門羚、斑羚、綠孔雀、云豹、金錢豹、金貓、大靈貓、巖羊、林麝、斑犀鳥、紅腹角雉、錦雞、肉角雞等。此外還有大量的珍貴經濟動物、藥用動物和觀賞鳥,罕見種的相思鳥、多種畫眉、噪眉、太陽鳥、三索錦蛇、眼鏡王蛇、黑熊和赤麂等。保護區研究區域毗鄰社區為彝族聚集區,主要為王家村和大柏村。社區為典型的以種植業為主的村莊,居民主要收入來源為飼養牲畜、家禽和種植的經濟作物(主要為核桃和烤煙)。
2研究方法
2.1調查方法本研究采用實地調查和問卷訪談相結合的方法,對保護區以及保護區緊鄰的王家村和大柏村進行了調查。2013年10月至12月,項目人員一直在保護區內從事實驗工作,對保護區有了較為深入的了解,同時深入保護區毗鄰社區進行訪談時問卷調查。此次調查,共發放90份問卷調查,回收88份,有效問卷85份。在濕地訪問和問卷調查的基礎上,獲取了本次項目調查所需的基礎數據。
2.2數據分析認知度=符合標準數量/樣本總數。數據分析采用Excel2003和Origi數據處理軟件。
3結果分析
3.1當地社區家庭經濟狀況調查顯示,保護區緊鄰的社區為王家村和大柏村,總人口約為1885人。其中彝族為主要聚居民族占76.5%,其次為漢族和瑤族等。社區居民家庭主體為四口之家,五口之家和六口之家及以上分別占到28.2%和29.4%。社區家庭年收入5000元及以下的家庭占38.8%,5000~10000元占29.4%,10000~20000占9.4%,20000元以上只占到1.2%。在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上,務農占64.7%,外出打工占25.9%,生意或投資占2.4%,其他收入來源占5.9%。
3.2社區居民對保護區的認知程度保護區毗鄰社區為少數民族聚居區,由于受到諸多因素的限制,造成了社區居民整體文化程度不高的結果。表1顯示,社區居民對自然保護區內的國家保護動植物的認知程度不高,對保護動植物缺少有效認知的比例都超過了1/5。但值得高興的是,占到1/3的居民對保護區受保護的動植物有較為良好的認知。調查中發現,近兩年約62.4%的社區居民沒有在保護區周邊見過野生保護動物了,見過1種的居民為10.6%,見過兩種的為5.9%,見過3種及以上的居民為5.9%。在涉及是否會自覺加入到保護野生動植物行動的調查顯示,70.6%的社區居民會自覺加入該行列,11.8%的居民表示不會加入,另有17.6%的居民表示得看實際情況。由于兩個社區毗鄰保護區,所以野生動物對社區居民農作物的偷食和破壞一直存在。此次調查顯示,近兩年已經有77.6%的居民的農作物沒有被野生動物偷食或破壞,只有22.4%的居民表示農作物依舊受到野生動物的破壞。當農作物受到野生動物破壞后,當地社區居民的態度各異。占75.3%的居民表示會想辦法制止這種情況,14.1%的居民表示會置之不理,5.9%的居民會在農作物旁投食其他食物以減少農作物的受害,只有3.5%的居民表示會去捕獲這些野生動物。國家對在保護區周邊,因國家級保護動物的偷食等行為對當地農作物造成損失的,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按照受損程度對農民做出一定的經濟補償。但在調查中,只有35.3%的居民表示了解這一政策法規,一半以上的社區居民都不知道此項政策法規。
3.3社區生產生活與保護區的關系保護區與當地社區居民的生產生活密不可分,一些居民在成立保護區之前就一直生活在保護區內。調查顯示,占50.6%的居民移栽過保護區里面的野生植物,包括食用植物、中藥材、優質樹種等。余下49.4%的居民從未移栽過保護區里的野生植物。保護區里擁有豐富的植物種類,這些種類中不乏野生蔬菜、優質中藥材、食用菌等。調查顯示,有8.2%的區民會定期或不定期的進入保護區森林采摘具有實用和經濟價值的野生植物,進入保護區采摘過1種野生植物的居民僅為3.5%,采摘過兩種的居民占到31.8,采摘過3種的為2.4%,4種以上的只有3.5%。在對待野生保護動物方面,從未狩獵過的居民占到67.0%,27.1%的居民表示現在已經不再狩獵,而5.9%的居民表示偶爾還會進入保護區狩獵。
3.4保護區管理部門對社區的指導本次調查的兩個社區為彝族聚居地,許多家庭飼養了黑山羊、牛等半放養的牲畜,保護區有時候也會成為他們的放牧地點。調查顯示,94.1%的居民不會進入保護區放牧,4.7%的居民表示會進入保護區放牧,1.2%的居民會偶爾進入保護區放牧。保護區管理局為保護區的直接管理部門,負責保護區管理和其他的相關事宜。調查中發現,68.2%的居民表示保護區管理局每年會定期或不定期的開展保護區宣傳教育相關活動,15.3%的居民表示沒有開展,而16.5%的居民表示從未開展此項活動。在對保護區的相關政策法規的知情情況上,29.4%的居民表示了解一部分,占51.8%的居民表示了解甚少,有18.8%的居民表示完全不知情。因此在對保護區管理局當前的宣傳教育活動的滿意度上,有18.8%的居民表示不滿意,48.2%的居民基本滿意,21.2%的居民表示滿意,僅有11.8%的居民十分滿意。
3.5當地旅游業發展情況保護區目前已經開展了規模適度的生態旅游項目,并在保護區里面修建了觀景臺和環湖觀光道路。在保護區是否應該開展旅游活動的調查中,10.6%的居民認為不應該,40.0%的居民認為應該,49.4%的居民認為應該適度開展。目前保護區里已經沒有居民居住,所以保護區發展旅游業之后,毗鄰的村莊自然成了為一部分游客提供住宿和餐飲的最佳場所。在村莊是否應該積極參與到保護區旅游開發這一問題上,8.2%的居民認為不應該,28.2%的居民認為應該,而占到63.6%的居民表示聽從政府安排即可。村莊積極參與到保護區旅游活動中有多種參與形式,12.9%的居民認為應該積極興建農家樂;10.6%的居民認為應該修建具有民族特色的家庭旅館;15.3%的居民認為應該打造具有本村莊特色的旅游項目;18.8%的居民則表示聽從政府的統一安排;認為應該把修建具有民族特色的家庭旅館和打造具有本村莊特色的旅游項目相結合的占到10.6%;認為應該將興建農家樂、修建具有民族特色的家庭旅館和打造具有本村莊特色的旅游項目三者相結合的居民占到17.6%。
4討論分析
4.1提高社區居民對保護區的認知度從調查的結果來看,保護區毗鄰社區居民對保護區中的受保護野生動植物的認知度很低,許多無意的破壞源于他們對這些物種的不了解。當地社區為彝族聚居地,居民的總體文化水平不高,很多家庭除了上學的孩子識字外,家庭成員的文盲率很高。但這并不影響對居民的教育,居民世代生活于保護區里或邊緣,對保護區的野生動植物有屬于他們自己的認知體系。在走訪中發現,許多年邁的居民他們雖然不識字,但是他們認識和了解保護區里的許多野生動植物,特別是具有藥用和經濟價值的林間產品。所以,保護區管理局可以利用社區的學校作為教育基地。一方面,充分利用圖文并茂的教育手段,加強孩子對受國家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認知度;另一方面,利用社區居民農閑時間,組織科普宣傳教育活動,使用通俗易懂的方法,教會居民辨認受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增強居民對保護區的認知度。通過此項措施的逐年推進,當地社區定會逐步對保護區產生全新的認識,并慢慢加入到保護區生物多樣性保護的行列中。
4.2科學合理地利用保護區動植物資源保護區獨特的地理位置,成就了獨特的生物多樣性。在眾多的動植物資源中,被社區居民廣泛利用的為植物資源,大體可分為藥材、野生菌類、野生果實、經濟林木四類。自然保護區一直沿用傳統的“保壘式”保護方式,由于忽略了社區居民的利益,很少取得良好的保護效果。社區居民世代生活于此地,本就依靠僅有的自然資源生存。劃為保護區后,由于實行絕對的封閉政策,使得許多居民喪失了重要的經濟收入來源。當地社區居民64.7%的主要收入來源于務農,8.2%的居民會定期或不定期的進入保護區采摘具有經濟價值的林間產品以補貼家用。保護區有超過50%的居民移栽過具有經濟價值的野生植物,并且有近10%的居民會定期或不定期的進入保護區采集林間產品,這些表明當地社區和保護區是存在有非常緊密的經濟利益鏈條。保護區南華縣管理局在此方面做了許多努力,目前南華縣大力推廣境內野生食用菌保護工程,社區居民采集野生菌可達30t左右,產值近百萬元。這一工程既提高了居民的收入,也極力增強了居民對保護區保護工作的責任感。因此,保護區在野生動植物資源,特別是野生可食合作。積極聯系科研單位,對可利用植物資源進行質量和技術評估,科學合理地引導居民引種和合理采集,既增加居民的收入來源又增強他們對保護區生物多樣性保護的信心。
一、組織領導
1、成立林業聯合執法領導小組
為了更好地開展我縣林政資源管理工作,加大林業執法力度,成立林業聯合執法領導小組。
林業執法督查組主要對林業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不定期地對有關林木采伐、木材運輸、木材加工企業、苗圃、野生動植物保護、征占用林地等進行監督檢查,并對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查處。
二、規范森林資源管理
(一)加強林木采伐管理
采伐林木必須申請采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采伐。單位申請采伐許可證時,必須提交伐區調查設計文件,提交有關采伐的目的、地點、林種、林況、面積、蓄積、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內容的文件,還須提供林權證、林權所有者(單位法人)身份證。
1、公益林采伐管理
禁止商業性采伐公益林。因撫育、更新或者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因素影響,需要采伐國家重點公益林和省級公益林中非天然闊葉林的,應當報省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批;需要采伐公益林中的毛竹的,應當報設區的市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批。
2、非林地林木采伐
非林業用地上的林木以及苗圃地內人工播種或扦插繁育的苗木,不納入采伐限額管理。非規劃林地上營造的楊樹、泡桐等速生林,經營者提出采伐申請的,經縣林業局核實后予以審批。由縣林業局實行即申即批,滿足生產需要。禁止山上天然闊葉樹充當山下非林業用地的闊葉樹或苗圃地內人工培育的闊葉樹,辦理放行手續,且不納入限額管理的違法行為。
3、樹木的采集(挖)
(1)禁止在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進行經營性采集林木,在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內因科學試驗、征占用林地等采集林木(含毛竹)的,需提交試驗方案或《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按規定報省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審批。
(2)采集(挖)國家或省級重點保護的野生植物(含山上移植到山下的),由林權單位(個人)向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提交身份證明和采集作業工作方案、林地植被恢復措施等材料,報縣林業局審批。
4、闊葉樹的采伐審批
以提高森林質量、改變林相為目的的低產林改造、重點工程造林,以及自然災害、征占用林地等涉及的少量、或零星闊葉樹,由經設區市林業局統一核實后,單報省林業廳審批。申報采伐對象包括:
(1)人工闊葉樹;
(2)遭自然災害死亡的闊葉樹;
(3)低產林改造時,林相差、林分郁閉度0.3以下,或林木基本停止生長、畝均蓄積量3立方米以下,且闊葉樹所占比例在三成以下的闊葉樹。
5、嚴格禁止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核心區內林木的采伐,特別要加強對國家級靈山風景名勝區森林資源的管理。
(二)進一步加強木材運輸管理
為了加強木材運輸管理,維護木材運輸秩序,保護合法流通,控制森林資源消耗,各木材生產單位在安排下達木竹生產任務時,必須嚴格按照林業部門下達的采伐計劃和調查設計的采伐山場進行生產。
木材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所列的全部木材;省定企業標準所列的全部木材;木制成品和半成品、商品柴、炭;原竹、篙竹及竹籬笆板、竹跳板、竹杠、竹片等;其他以消耗木竹為原料的產品。
木材生產單位銷售的木材運輸時,憑有效的木材采伐證、森林植物檢疫證書和國家、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林業規費交納憑證辦理。
凡運輸木材,必須持有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簽發的木材運輸證。運輸證從起點到終點全程有效,實行一車一證、貨證同行。、等林區鄉鎮貨主在本鄉鎮內短途銷售運輸木材時,必須憑林木采伐許可證根據所銷售木材(毛竹)的樹種、材種、規格、數量、運輸方式、收發貨單位、起止地點、期限向本鄉(鎮、場)寫出書面報告,然后到轄區林業工作站開具木材運輸調撥單方可運輸木材,各生產銷售單位憑調撥單進行發貨。各木材(毛竹)加工(經營)單位銷售產品時,須憑木材運輸調撥單和林木采伐許可證辦理木材運輸證。如有違犯上述規定操作的,一經發現途中運輸無木材運輸調撥單的按無證運輸處理。在運輸途中,因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到達目的地的,應當在運輸證(或木材運輸調撥單)有效期限內向所在地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單位辦理新的運輸證(或木材運輸調撥單)。所持運輸證件已過期的,將視為無證運輸。
林業工作站要認真做好林木采伐證、木材運輸證和木材運輸調撥單的管理,做好核銷臺賬。
(三)加強森林資源“源頭”管理
1、林政股負責編制森林采伐限額,下達年度森林總采伐量計劃,對森林采伐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林木采伐許可證審批、核發,組織有關股室對伐區山場進行抽查驗收,加強木材加工企業的監管,加大對森林資源、木材運輸的監督管理。
2、野生動植物保護站要建立健全野生動植物經營戶經營利用臺賬,采集、利用野生植物和繁殖、經營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要嚴格按法律規定程序上報上級林業主管部門審批,加強對野生動植物經營利用的管理,不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對市場、餐館非法經營野生動物及非法馴養繁殖野生動物進行查處,幫助、引導、規范野生動植物馴養及經營利用行為。
3、調查設計隊主要負責全縣伐區木材調查設計任務、參與采伐跡地抽查驗收和破壞森林資源案件發生的各種鑒定工作。
4、林業工作站主要做好源頭管理工作,要加強伐區管理,認真做好伐前拔交,拔交時,工作站必須有2人在場,伐區山場四至交代清楚,有原始記錄,伐中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在職權范圍內處理,超出職權范圍內及時上報林業局處理,伐后跡地驗收工作應有記錄并存檔。
5、木材檢查站要對過境木材以及野生動植物進行認真檢查,做好臺賬登記,對違法運輸木材及野生動植物嚴格按法律法規程序處理。木材流通巡查大隊和巡查中隊要認真做好流動巡查工作,堵住非法運輸木材及野生動植物的漏洞,杜絕無證運輸現象的發生。
6、林業執法隊主要負責對全縣林木采伐的監管,依法對轄區內的盜伐、濫伐林木案件進行查處;對非法運輸木材行為進行查處;對侵占用林地案件進行查處;對野生植物的無證采集、野生動物的亂捕濫獵、收購販運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案件進行查處,對竹木加工企業的非法收購等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7、森林公安局主要受理和查處法律授權以及部門委托的盜伐、濫伐、森林火災等林業案件以及林區治安管理,配合其它單位打擊破壞森林資源和妨礙林業行政執法的違法行為。
(四)加強對木材經營企業的管理
進一步規范木材經營許可證的管理。單位或者個人在林區經營(含加工,下同)木材,依照《省森林條例》規定,應當向縣林業局提交申請書、法人或者非法人其他組織資格證明、公民個人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由轄區林業工作站核實后,報林政股實地調查審核,具體負責辦理木材經營許可證及其年審、換證、注銷,建立健全各加工單位原材料收購、木材運輸證登記、產成品銷售臺賬,并對全縣木材經營加工企業實施監管。
林政執法隊和受委托的林業工作站要對木材經營企業進行監督管理。林政執法隊要加強對木材經營加工單位無證經營、無證收購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林業工作站對轄區內經營加工單位原材料收購進行驗訖,負責經營加工產品運輸放行辦理申報,督促各加工點建好原材料收購、木材運輸證登記、產成品銷售三個臺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