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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不侵權之訴 行政行為利害關系人民事訴訟法
確認不侵權之訴是知識產權糾紛中被控侵權人近年來開始使用的新型訴訟武器,目前尚無法律對提出確認不侵權訴訟制度的條件進行規定,雖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曾在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座談會上對確認不侵權訴訟進行了說明,但這畢竟并不是法律,故目前確認不侵權之訴的受理條件仍與普通訴訟相同,在實踐中仍有灰色地帶未能填補。其中,行政處罰利害關系人是否具有不侵權之訴的當事人資格就是其一,這在無錫艾弗訴香港鱷魚商標不侵權案中就得以體現。由于這一問題主要涉及訴訟程序法,國內知識產權研究領域也未引起足夠重視與關注,故作本文以作粗淺探討。
一、案情
無錫艾弗是一家專門從事服裝定牌加工業務的公司,多年來經韓國“Crocodile”商標權利人韓國亨籍公司授權加工生產鱷魚牌服裝,其所有服裝必須全部發回韓國,在中國境內不得進行任何銷售。2010年2月10日,無錫艾弗收到上海海關作出的《扣留侵權嫌疑貨物告知書》,稱其一批附有“CROCODILELADES”吊牌及腰背貼的牛仔褲侵犯了香港鱷魚恤公司在海關備案的“CROCODILE”商標專用權。《告知書》稱,如果無錫艾弗認為海關扣留的貨物未侵犯鱷魚恤公司的“CROCODILE”商標專用權,應當向海關提出書面說明并附送相關證據,并在2010年11月8日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或財產保全措施,逾期海關將有關貨物。香港鱷魚恤公司到期未向法院提出申請,上海海關隨后將涉案牛仔褲放行,但無錫艾弗也因違約而蒙受損失。無錫艾弗認為其在韓國擁有合法注冊商標,全部在外銷售,國內僅僅貼牌并無任何銷售的模式不可能造成國內相關公眾的混淆和誤認,不應被認定為商標侵權。因此,無錫艾弗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確認不侵權之訴。現該案已審結,一審法院受理此案并判決無錫艾弗勝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二、評析
該案雖已被法院受理并審結,但并不影響筆者對行政處罰利害關系人是否具有當事人資格這一問題的質疑。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1條關于受理條件的例外規定,對于下列分別情形,予以處理:(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而《行政訴訟法》第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訴訟:……(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可見,在本案中,由于無錫艾弗的涉案牛仔褲由上海海關扣押,屬于行政訴訟的受理范圍,故無錫艾弗所提起的不侵權之訴屬于民訴法規定的受理條件的例外情況。筆者認為,依據現行的民事訴訟法,知識產權權利人通過行政部門對被控侵權人造成威脅或實際損失的,被控侵權人只能提起行政訴訟而無法提起確認不侵權之訴。
在一審中,當事人適格問題也被香港鱷魚恤代表律師提出,但一審法院認為:“雖然原告時,上海海關對涉案行為尚在處理期間,但在一審法院首次開庭之前,上海海關發出了不能認定原告出口的貨物是否侵犯被告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通知,即海關未能在其處理期間對原告的行為性質作出認定,從而使原告的行為是否構成商標侵權處于待定狀態,而被告在收到通知后并未更具海關的通知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或財產保全的措施,因此原告向法院提出請求確認不侵權的訴訟可以使訴訟糾紛的不確定狀態得以結束,并使其以后的經營活動能夠正常進行。故原告的確認不侵權之訴符合的條件。”筆者認為,法院在此問題上闡述的理由并不成立。首先,上海海關發出不能認定無錫艾弗出口貨物是否侵權的通知并不影響海關已經扣押無錫艾弗貨物這一事實的成立,即具體行政行為存在并造成后果。其次,法院解決任何一場糾紛都應當堅守程序正義原則,在有法可依的情況下,法院不應以使“以后的經營活動能夠正常進行”為理由破壞程序正義。
當然,一審法院這樣處理此問題也情有可原。一方面,該案涉及眾多代加工廠商的命運,更是牽涉到我國作為一個世界最大代加工國的利益,從這個角度看,該案的實體問題顯得重要得多;另一方面,該案也凸顯了目前的《民事訴訟法》對確認不侵權之訴的規定還存在不合理之處。設立確認不侵權訴訟的目的在于限制知識產權權利人濫用權力,同時給予因濫用權力受到侵害的人提供一種主動性的法律救濟途徑。然而,當知識產權權利人如同本案的香港鱷魚恤公司一樣通過行政部門對被控侵權人造成威脅或實際損失的,在現行的《民事訴訟法》下,被控侵權人只能提起行政訴訟而無法提起確認不侵權之訴,不僅使其變相喪失了本應享有的部分訴權,也增加了知識產權權利人濫用權力的可能性,這顯然對被控侵權人不公平。
近100年來,全球平均氣溫經歷了:冷——暖——冷——暖四次波動,總的看氣溫為長升趨勢。進入上世紀八十年代后,全球氣溫明顯上升。
為什么全球氣候會變暖呢?
全球大氣層和地表這一系統就如同一個巨大的“玻璃溫室”,使地表始終維持著一定的溫度,產生了適于人類和其它生物生存的環境。在這一系統中,大氣既能讓太陽輻射透過而達到地面,同時又能阻止地面輻射的散失,我們把大氣對地面的這種保護作用稱為大氣的溫室效應,造成溫室效應的氣體稱為“溫室氣體”,它們可以讓太陽短波輻射自由通過,同時又能吸引地表發出的長波輻射。這些氣體有二氧化碳、甲烷、氯氟化碳、臭氧、氮的氧化物和水蒸汽等,其中最主要的是二氧化碳。近百年來,全球的氣候正在逐漸變暖,與此同時,大氣中的溫室氣體的含量也在急劇增加。許多科學家都認為,溫室氣體的大量排放所造成溫室效應的加劇是全球變暖的根本原因。而溫室氣體的大量排放又與日益發達的現代工業有著直接的關系。因此,倡導節能環保,開拓新興工業產業已成為全球各國的共識。
不僅工業企業生產會排放大量的溫室氣體,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們每個人的日常生活也會造成一定量的溫室氣體的排放。如用電、用水、用紙……換言之,全球氣候變暖與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我們要科學地生活、工作、學習。讓我們的一言一行都綠色環保。
全球氣候變暖的結果是災難性的:冰川消融,海平面升高,引起海岸灘涂濕地,紅樹林和珊瑚礁等生態群喪失,海岸侵蝕,海水入侵沿海地下淡水層,沿海土地鹽漬化等。從而造成海岸、河口、海灣自然生態環境失衡,給海岸帶的生態環境帶來了極大的災難。不僅如此,還會將水域面積增大,遭受風暴影響的程度和嚴重性加大,水庫大壩壽命縮短。氣溫升高可能會使南極半島和北冰洋的冰雪融化,北極熊和海象會漸漸滅絕。最終造成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球成為不適宜人居住的星球。
摘 要:兩會委員提出推動“碳期貨”市場建設使碳交易再一次成為了熱門話題。本文在介紹碳交易市場概況及其相關機制的基礎上,根據相關學者曾經提出的理論,以北京交易所碳交易價格為研究對象進行了碳排放權交易價格影響因素的實證分析,并結合模型和當下我國經濟形勢對我國碳市場的進一步發展提出了相關建議。
關鍵詞:碳交易市場;碳排放權定價;實證分析
1. 研究背景
隨著人類社會、科技的高速發展,環境、資源問題日益凸顯,尤其是溫室氣體大量排放引發的全球氣溫變暖,已成為當代人類社會發展的緊迫問題。我國對節能減排的重視程度與日俱增,在“十二五規劃”中明文提出,必須“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以節能減排為重點”,“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把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強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作為約束性指標,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并提出于2020年將實現碳排放強度降低40%-45%的減排目標。
世界上第一個為有效控制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從而減緩溫室效應影響的國際公約是1992年5月9 日合國政府間談判委員會制定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聯合公約》),在此公約中便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采取了區別對待的態度。公約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規定的義務以及履行義務的程序有所區別,要求發達國家積極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而發展中國家只承擔提供溫室氣體源與溫室氣體匯的國家清單的義務,由發達國家為發展中國家提供履行公約的資金支持。其目標是將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穩定在不對氣候系統造成危害的水平上。
而1997年的《京都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可謂是《聯合公約》的進一步發展,使溫室氣體減排進一步成為發達國家的法律義務,要求從2008年到2012年間,主要工業發達國家的以二氧化碳為代表的六種溫室氣體的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礎上減少5.2%。2009年12月7-18日召開的哥本哈根世界氣候大會是繼《議定書》后又一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全球氣候協議書,它商討了《議定書》一期承諾到期后于2012年至2020年的全球節能減排方案。我國對此一直表示積極的配合態度,中國政府代表表示,2016~2020年中國將把每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在100億噸以下。
碳交易市場是指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為了進一步達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緩解全球變暖現狀,《議定書》實際上創造出了一種新的交易對象――碳減排額度,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權作為一種商品,通過市場機制實現了對二氧化碳排放權配額的交易。《議定書》建立了三種以市場機制為基礎的國際合作減排機制。其一是清潔發展機制(簡稱CDM)。即某一締約國(一般為發達國家)與某儀非締約國(一般為發展中國家)之間的在清潔發展登記處的減排單位的轉讓,在非締約國實施溫室氣體減排項目,協助締約國通過此機制項目獲得“核證減排量”也即CERs,以降低締約國履行兩河國框架公約的成本。
清潔發展機制賦予有減排義務的發達國家向不具有強制減排義務的發展中國家投資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減排項目,從而獲得CERs。其二是國際排放貿易機制(簡稱ET)。這一交易機制的核心是允許發達國家之間相互交易碳排放額度。賦予溫室氣體排放量超過其許可排放量的締約國從其他擁有剩余排放量的締約國購買CERs,其過程包括“分配數量單位”、“排放減量權證”、“排放減量單位”等減排單位核證的轉讓或獲得。一個發達國家將其超額完成減排義務的指標,以貿易的方式轉讓給另外一個未能完成減排義務的發達國家的同事,從轉讓方的允許排放限額上扣減相應的轉讓額度。其三是聯合履約機制(簡稱JI),其核心是締約國之間以項目為基礎的一種合作機制。所實現的減排單位可以轉讓給另一個發達國家締約方,但是同時必須在轉讓方的分配數量配額上扣減相應的額度。通過此機制實現了減排成本較高的締約國在減排成本較低的締約國實施溫室氣體排放項目。通過以上三種不同機制的對比可以看出,碳交易分為兩類,一類是以CDM和JI為代表的以項目為基礎的減排交易形式;另一類是以ET為代表的配額型交易,由管理者制定總的排放配額,并在參與者之間分配,參與者根據自身需要進行排放配額的買賣。由于我國是《京都議定書》的非締約國,因此不能直接開展配額型交易。我國碳排放交易的主要類型是基于項目的減排交易形式,最主要的是CDM機制。
目前世界上的碳交易所共有四個:歐盟的歐盟排放權交易制(EU ETS)英國的英國排放權交易制( ETG)美國的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CX)澳大利亞的澳大利亞國家信托(NSW)其中EU ETS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場,在世界碳 交易市場中具有示范作用。2012年1月13日,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宣布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深圳、廣東省、湖北省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逐步建立起了國內碳排放交易市場,以實現低成本2020年中國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由此可見,中國碳交易市場尚處于起步階段,交易大部分比較分散,多是企業之間的場外交易,缺乏價格機制,而且以CDM為主的品種較為單一,再加上市場和價格不夠公開、透明,因此還沒有建立成一套完整的定價、核證體系,導致我國碳交易成交價格明顯低于國際碳市場價格,不利于爭取國際價格決定權。
2.變量選取
氣候變化是人類活動的直接結果,只有通過全人類的集體努力,這種變化才能得到緩解。
氣候變化與商業銀行融資
商業銀行在為社會調動和分配金融資源方面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尤其那些大型基礎設施建設和大型融資,無論他們善待氣候,還是損害氣候,都需要商業銀行的大力支持。由于這類投資在未來幾十年內可能持續進行,銀行業現行的投資組合決策就對全球氣候變化產生了巨大,持久的影響作用。
然而,到目前為止,氣候變化如果有影響也是有限地影響了商業銀行的投資組合決策。當規模優勢驅使商業銀行為需要大量資金的項目提供融資時,商業銀行經常以支持當前產業和成熟技術為借口,往往會提供大部分份額的投資款項。根據最近的兩項研究,有些大型商業銀行的間接融資增加了更多溫室氣體的排放,甚至超過了某些國家的全部排放量。由于繼續堅持這樣的經營策略,部分商業銀行事實上已經成為危害人類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和經濟環境的幫兇,
幸運的是,這種情形目前正在悄然變化。商業銀行已經逐漸意識到氣候變化將會對他們的業務產生各種各樣的影響。例如,為實現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旨在解決氣候變化問題的國際性管理框架將會要求客戶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投資潔凈能源的生產。此外,由于嚴重天氣事件發生的頻率加快,強度加大,將造成客戶財產和人身意外傷害風險的大量發生,從而增大了商業銀行自身投資組合的風險。最后,越來越受到公眾關注的全球變暖問題也將會給那些“產業落伍者”帶來名譽上的損失。
因此,目前金融機構不但意識到了一般性的金融風險,而且也意識到了過渡到與氣候友善的經濟將存在大量的盈利機會。據估計,目前氣候變化影響了全球20%的國內生產總值,眾多產業部門中的氣候風險比利率風險或外匯風險更加嚴重;商業銀行潛在的商業機會可能更大。到202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市場可能高達1.9萬億美元,全球碳市場價值可能達到2500億美元。商業銀行應采取積極的措施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挑戰。
商業銀行應對氣候變化的具體措施
避免進一步破壞氣候。一是減少甚至停止支持煤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及運輸的新建項目。幾乎所有的經濟分析家一致認為,要避免氣候進一步惡化,一定要大幅度,迅速地降低使用化石燃料發電。斯特恩估計,到2050年二氧化碳量要低于550ppm,全球電力部門必須減少60%~75%的碳排放量;二氧化碳濃度要低于450ppm,其他行業也應進一步減少碳排放量,而要使氣溫達到2℃的目標值,僅有60%的可能。如果要使這種可能性增加到90%或以上,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則必須低于450ppm。目前已知能實現回收利用的全部化石燃料的含碳量已經遠遠超過了目前全球的碳匯量。即使只消費這些目前已知的化石燃料,也會引起氣候風險。從氣候角度看,繼續尋找新的化石燃料礦,不但沒有任何意義,而且具有高度的危險性:每一個新礦的勘探和開發都會造成現有碳匯量的更大壓力,破壞為穩定氣候正在進行的任何努力。無可置疑的是,商業銀行往往是高利潤行業重要的融資人。如果商業銀行要在促進過渡到低碳經濟方面發揮出積極作用,就必須逐步明確減排期限和目標,停止對石油,煤和天然氣開采及相關運輸(例如管道和裝卸站)新建項目的支持。二是減少甚至停止對新建燃煤電廠的支持。從對氣候變化的影響來看,與天然氣相比,煤炭是最骯臟的礦物燃料,每單位能耗比天然氣多排放70%的二氧化碳。燃煤發電占全球發電總量的38%,但在全球電力行業的氣體排放中卻承擔72%的責任。因此,商業銀行必須從現在開始就立即終止對新建燃煤電廠的支持。三是減少甚至停止支持其他最具危害性的溫室氣體密集型行業。化石燃料的燃燒是目前全球溫室氣體的主要來源,一些其他產業部門的活動也對氣候造成了重大影響。商業銀行在為這些部門提供融資活動時應該考慮它們對氣候的影響,并應停止支持在這些部門中對氣候產生高度影響的活動。需要特別考慮與溫室氣體密集的活動和部門,包括但不僅限于:砍伐森林,過度開發土地,交通工具氣體排放等。
減少直接導致氣候惡化項目貸款和投資。一是評估和報告與金融服務有關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為了減少金融服務對氣候造成的影響,商業銀行應評估并向客戶報告與金融服務有關的排放量。為了更有效地管理金融服務當前對氣候造成的影響,評估的計算方法應該建立在以企業為單位和以投資組合為廣度的基礎上。為了踐行溫室氣體排放量轉讓的最佳做法,商業銀行應要求產生大量的溫室氣體排放的客戶在評估和報告融資過程中采用溫室氣體議定書。一個大型機構投資者聯盟要求跨國公司報告其溫室氣體排放量和披露其他與氣候相關的資料,商業銀行也可以依托碳披露項目計劃進行工作。目前1000多家跨國公司在碳披露項目計劃網站上披露了各自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二是建立投資組合,企業單位的減排目標。三是建立管理氣候變化的機制。為確保達到或超過了減排目標,商業銀行應建立并使用適當的管理機制,并把最佳氣候政策傳遞給他們的顧客。這包括可以適用于全部銀行業務和單獨金融服務如市場研究、資產管理、零售,企業及投資銀行業務、項目融資和保險等不同的管理機制。
為確保符合其他的企業政策和戰略目標,管理氣候變化的機制應與商業銀行已使用的、較高級管理手段和監督機制如信用評級,風險管理框架或人力資源政策一樣的嚴格。但管理氣候變化的機制關鍵在于,他們還應包括一些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實現減排目標的激勵機制。
為過渡到低無碳經濟提供融資服務。一是增加對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技術的融資,支持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效的項目。商業銀行應制定一項積極主動的策略,增加對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源效率計劃和項目的投資。商業銀行應側重選擇為最好的、長期的能源提供融資,包括效率性能源,太陽能及風能。在支持有更多混合影響的技術,如生物量和生物燃料,或作為臨時的過渡性的辦法,如天然氣發電廠的問題上,他們應該更加地謹慎。二是擴大對氣候有積極影響的零售產品和金融服務的供應。商業銀行應為他們的零售客戶開發一系列應對氣候敏感性變化的產品和服務,這些產品和服務可能包括一些幫助消費者購買更多的節能住房和家用品方案,并對客戶的存款以有效緩解氣候影響的積極方式進行投資。
商業銀行應增加供應能提高能源效率的產品,例如,“區域效率”和“能源效率”的按揭。目前,一些歐洲商業銀行已經對家園提供了符合一定能源效率標準的較低利率的抵押貸款。其他商業銀行也創造了融資項目,以幫助業主安裝太陽能發電系統,并購買更多的節能型家電。商業銀行也應創造儲蓄和投資工具,投資于這些抵押貸款中,或投資于其他可再生能源和節約能源措施中。
必須要指出的是,商業地產是許多商業銀行的一個重要的業務,是實現大幅度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能源效率的一個最有前途的行業。根據IPCC的報告,使用成熟的技術可以大大減少排放量,而且也可以實現凈投資回報率。為確保這些機會能夠被抓住,商業銀行應要求商業地產客戶滿足嚴格的效率基準,與客戶一起進行結構化投資,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
結論
氣候變化已經發生,并影響到地球上生活的每個人,而且,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可能對發展中國家更具有嚴重性和破壞性,因為對世界上許多窮人來說,氣候變化很可能直接威脅到他們的生計和生活本身。
與低碳相對應的是高碳。那么,碳排放多少算高,多少算低呢?
很多人早晨起來,一邊看著電視,一邊吃了一個漢堡,喝了一碗牛奶,然后穿上外套,坐上公交車去上班;坐著電梯來到辦公室,打開電腦,開始一天的工作。這本是平凡人的一天,沒有攝像機在旁拍攝,但是,溫室氣體卻記錄下了全部過程。電視機搜索信號和播放節目,是用工廠燒煤發的電。在中國,每度電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約752克;漢堡和牛奶離不開養牛場,而畜牧業會排放大量的溫室氣體;衣服生產,公交車行駛,電梯升降,無一不和能源打交道。像這樣,每個人日常生活的每一件事,每個工廠的每一道工序,都伴隨著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排放。我們稱之為“碳足跡”。
碳足跡(oarDon footprint),也被稱為碳指紋,是衡量的標準。維基百科的解釋是:一個人,或一個產品或裝置在其整個生命周期中所釋放的溫室氣體總量。這個概念以“足跡”為喻,說明我們每個人在向大氣中排放溫室氣體所留下的痕跡。碳足跡是用來衡量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排放二氧化碳的一種方式。無論是開車上班、乘飛機旅行,還是使用電燈、電腦等,都將間接消耗石油、煤和天然氣等化石燃料,目前大氣層中98%的二氧化碳都是來自化石燃料的燃燒。總的來說,“碳足跡”就是指一個人的能源意識和行為對自然界產生的影響。
那么,一個人在他的日常生活中,會因為上述活動導致多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呢?由于每個人的生活方式不同,可能無法一概而論,但是,按照人們的消費習慣,可以作一個粗略的估計。
“保護國際”中國項目組及美國大自然保護協會啟動一個新項目:碳計算器。該計算器將“公眾日常消費――二氧化碳排放――碳補償”這一鏈條直觀而簡潔地呈現出來:
家居用電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千克)=耗電度數×0.785;
開車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千克)=油耗公升數×0.785;
乘坐飛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千克):
200公里以內=公里數×0.275;
200-1000公里=55+0.105×(公里數-200);
1000公里以-=公里數×0.139。
那么,按照30年冷杉吸收11 1千克二氧化碳來計算,需要種幾棵樹來補償呢?
例如:如果你乘飛機旅行2000公里,那么你就排放了278千克的二氧化碳,為此你需要植3棵樹來抵消碳排放;如果你用了100度電,那么你就排放了78.5千克二氧化碳,為此你需要植1棵樹來抵消:如果你自駕車消耗了100公升汽油,那么你就排放了270千克二氧化碳,為此你需要植3棵樹來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