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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校園體育文化;高校;物質建設;精神建設;制度建設
高校校園體育文化是指在高校校園這個特殊的環境內,為了促進學生體育素質的全面發展,人們在體育教學和體育科研的過程中,采用一定的手段,所創造的體育精神財富和體育物質財富的總和,包括體育精神、體育價值觀念、體育道德以及體育行為等多個方面內容。高校校園體育文化對學生體育興趣和體育意識的培養具有導向和激勵的作用,是校園文化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營造良好的高校校園體育文化,需要在正確指導原則的引導下,采用嚴謹、多樣的方法,圍繞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的物質建設、精神建設以及制度建設三個方面來展開。
一、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的物質建設
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的物質建設主要包括高校開展體育教學、體育宣傳及體育活動所需的硬件設施建設以及學校的體育師資隊伍建設兩個方面。
1、 高校校園硬件設施建設
高校校園的硬件設施建設是開展體育教學和體育活動,進行體育文化宣傳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其包括高校校園體育場館、設施和器材的建設、體育雕塑和體育宣傳欄的建設以及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網絡的建設等多個方面。
首先,高校校園體育場館、體育設施及體育器材的建設,是開展高校師生進行體育學習和體育鍛煉的基礎條件。良好的體育學習和體育鍛煉條件,能保障學生的體育學習和體育鍛煉高效、順暢、有序進行,有助于學生體育興趣的維護。因此,體育場館、設施和器材的建設,是營造良好的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的前提。
其次,高校體育雕塑和體育宣傳欄的建設。體育雕塑和體育宣傳欄的建設是弘揚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精神的重要方式。加強高校的體育雕塑和體育宣傳欄建設不僅能激發高校師生參與體育運動的積極性,還為體育知識和體育文化的宣傳提供了良好的載體。
第三,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網絡的建設。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網絡,不僅是信息社會為高校體育文化傳播和弘揚提供的一種有效現代化工具,也是高校師生進行體育文化交流的一種新方式,是高校師生獲取最新的體育文化理念的一個有效窗口。因此,加強高校校園硬件設施的建設工作,必須關注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網絡的建設問題。
2、高校體育師資隊伍建設
高校體育教師,是高校體育教學和體育活動的組織者、引導者、參與者,也是營造良好的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的主體。體育教師的教育理念、專業技術水平、執教能力、職業素養、價值觀念等都會直接或間接的影響到體育教學和體育活動開展,并進一步對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的建設工作產生影響。因此,高校校園體育文化建設的成功與否,與本校的師資隊伍狀況具有很大的關系。要想加強高校校園體育文化建設,必須要重視學校的師資隊伍建設工作。建立一個專業化、職業化的體育師資隊伍,并采用現代管理手段不斷對其進行優化。定期對相關的教師進行業務培訓,使其教育教學觀念緊跟當代體育教育教學理念的發展,從而保證校園體育文化的時代性特色。
二、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的精神建設
高校校園體育文化在其精神層面上指的是在高校校園體育文化建設的過程中出現、沉淀、整合提煉出的反應校園體育文化的行為準則、體育觀念和體育意識的綜合。高校校園的體育精神文化具有很強的時代性和社會性,要想加強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的精神建設必須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1、高校管理層及教育者要樹立對體育價值的正確認知
要加強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的精神建設工作,高校管理層及教育者首先應對體育的價值有一個正確的認知。明確體育教育的目的并非僅僅是提升學生的體質健康水平和體育運動能力,還包括學生體育興趣和體育意識以及終身體育觀的培養等多個方面。
2、加強高校校園體育精神文化的宣傳工作,讓學生樹立正確的體育觀
只有讓學生樹立正確的體育觀,才能讓學生真正了解體育學習和體育運動的意義,進而養成良好的體育習慣。因此,要加強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的精神建設工作,必須加大對高校校園體育精神文化的宣傳力度,讓學生樹立正確的體育觀。
在進行高校校園體育精神文化的宣傳工作時,可采用的宣傳方式多種多樣,通常來說,常見的宣傳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宣傳欄宣傳、展板宣傳、條幅宣傳、文字宣傳、網絡宣傳、講座宣傳、活動宣傳。宣傳欄宣傳指的是將高校的宣傳欄作為宣傳陣地,進行高校校園體育精神文化的方式;展板宣傳指的是采用宣傳圖版,將要宣傳的內容掛在校園指定的各個位置,從而達到宣傳高校校園體育精神文化的目的的宣傳方式;條幅宣傳,指的是采用在校園內特定位置懸掛與弘揚校園體育精神文化相關的條幅進行宣傳的方式;文字宣傳指的是通過印制體育小冊子、體育手抄報等方式對高校校園體育精神文化進行宣傳的方式;網絡宣傳則指的是利用校園網絡對高校校園文化加以生動形象宣傳的方式;講座宣傳,則指的是通過邀請體育領域內的專家對高校校園體育精神文化進行解讀、闡釋,從而達到宣傳效果的宣傳方式;活動宣傳則指的是體育活動、體育文化展等方式進行校園體育精神文化宣傳的方式。由此可知,高校校園體育精神文化的宣傳方式非常多,在具體的應用過程中,可根據本校的實際需求,靈活選擇,組合運用。
除此之外,在進行高校校園體育精神文化的宣傳工作時,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才能取得良好的成效,具體說來,高校校園體育精神文化的宣傳工作必須遵守:指導性原則、及時性原則、針對性原則、多元化原則、效益性原則以及反饋性原則才能取得良好的宣傳成效。
3、轉變傳統的體育教育觀念,弘揚科學的體育精神
要想強化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的精神建設,高校相關教育工作者必須改變傳統的體育教育觀念,推進體育的實踐教育,關注學生體育意識的培養和科學的體育精神的弘揚。在強化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的精神建設的過程中,重點關注學生的體育精神教育,如:積極進取、頑強拼搏、團結奮進、競爭開拓等體育精神的教育和培養。學生體育精神的教育可在組織體育教學或體育活動過程中進行科學、有效的落實。例如:可通過體育競賽加強公平公正、遵規守范精神的教育;通過團體性質的體育活動,加強團結互助、集體主義精神的教育等。
三、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的制度建設
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的制度建設是介于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的精神建設和物質建設的一個中間層面。它通過人的一定的行為活動或行為方式加以呈現,涵蓋體育規章制度、高校體育教學、課外活動、體育組織等多項內容。
1、要加強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的制度建設工作,首先要貫徹落實各項體育法規,制定完善的體育制度
目前,我國教育相關部門頒布了多想體育法規,如:《學生健康體質標準》、《學校體育工作條例》等,在強化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的制度建設工作時,應首先貫徹落實這一系列法規,并在此基礎上,根據本校的實際情況,和學生的現實需求,制定一套完善的體育規章制度和切實可行的實施辦法,以便使學校的體育教育工作不斷制度化、規范化。
2、 要加強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的制度建設工作,應健全高校的領導機制
健全學校的領導機制,是保障高校各項體育工作順暢、有序進行的前提。因此,要加強高校體育文化的制度建設工作,必須健全學校的領導機制,建立一個由學校體委、團委、學生處以及體育部為主導,以各個院系體育部、學生處、團委為基礎的完善領導機制。
3、要加強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的制度建設工作,需整合學校的各項體育工作,關注多樣的體育活動形式,并對其加以相應的規范
(1)體育課
體育課堂教學是高校體育活動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在體育課教學的過程中,在進行體育文化知識和體育技能傳授時,還要向學生傳播體育文化精神,培養學生的終身體育意識,養成學生自我鍛煉的習慣,提高學生的傳承和創新精神。因此,要加強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的制度建設,必須對體育課的組織進行有效的規范,對學生的課堂管理、上課出勤等都要嚴加管理,保證課堂內容的樂趣性,教學組織的連貫性、科學性。
(2)高校體育文化活動
大部分高校都有自己的體育文化活動,如體育文化節、武術節等。高校體育文化活動的持續時間較長、涉及的范圍較廣、參與的人員數量也比較多,在體育文化活動過程中,學生能充分展示自身的體育特長、體會體育運動的樂趣和魅力,對學生參與體育運動的積極性的激發、學生個性的全面發展以及校園體育文化的豐富均具有積極的意義。因此,要加強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的制度建設,高校應積極探索適合本校的特點、有利于本校體育文化特色弘揚的文化活動方式,并對其加以科學有效的規范,使本校的校園體育文化制度建設更加完善。
(3)體育社團
目前,隨著高校體育教育改革的深入,很多體育社團或受到了大學生的廣泛歡迎。高校體育社團通過定期舉辦體育活動,能吸引越來越多的學生參與其中,并逐步形成一個具有共同體育愛好的學生活動期圈子,對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的營造和發展產生不可忽視的影響。因此,在加強高校校園體育文化制度的建設過程中,高校應充分重視校園體育社團的作用,科學、及時的對體育社團的組織方式、運行模式、經費管理、活動開展等做出相應的規范,力求將其打造成為一個有序的、健康的、規范的體育活動參與平臺。
(4)競技體育活動
高校校園經濟體育活動的舉辦和發展,能夠很好的調動本校師生參與體育運動的積極性,激發他們的體育熱情,從而帶動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的發展。調查發現,目前高校組織開展的大學生競技體育活動范圍十分廣,涵蓋了諸多大學生喜愛的體育運動項目,而且這些競技體育運動活動的開展所引發的關注更對校園體育文化的營造具有很大的推動作用。所以,在加強和完善高校校園體育文化制度建設的工作中,要注意關注高校競技體育活動的開發和創新 ,而且尤其要關注有利于弘揚學校特色、民族特色、校園體育文化的競技體育運動,并在保證高校競技體育活動多樣化開展的同時,不斷加強對其組織開展程序的規范,以保障其高效、有效、順暢進行,實現健全高校校園體育文化制度的目標。
綜上所述,良好的校園體育文化的形成必須長期地從精神、制度、物質三個層面加強建設,尤其在精神層面上思考體育文化如何影響大學生的心理健康,如何以體育文化促進大學生的心理健康,如何通過體育文化培養大學生應具有的素質和能力,使學生內心深處受到體育文化的感染,深知體育鍛煉將給自己帶來的寶貴財富,自覺地培養終身體育鍛煉的意識和習慣。另外,這些年來學校領導和其他職能部門對體育工作的支持力度不夠大,經費開支少,忽視學校體育的發展,導致高校校園體育文化發展受阻。因此,健全領導機構和體育經費保障是各項工作暢通的前提。只有領導重視、各職能部門大力支持、體育教學部全力以赴,學生組織、院系輔導員、學生干部具體落實,共同努力,才能使校園體育文化建設蓬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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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關鍵詞: 地方高等院校 計劃生育管理工作 制度 反思
長期以來,計劃生育管理工作在地方高等院校處于邊緣地位。隨著1999年全面擴招,地方高等院校的發展進入了快車道,無論是教職工還是學生,其人口規模都急劇擴大,這給地方高校計生管理工作帶來了不小的壓力,但遺憾的是計生工作并沒有隨之得到較大的改善和提高。本文以樂山師范學院為例對此問題進行探討。
一、管理制度長期缺失
一切工作的開展當以制度做保障,沒有管理制度,其工作的開展必然無序。樂山師范學院自開展計生管理工作至今,始終沒有一部針對本校教職工和學生的計生工作的開展、管理、應急處理、問責及評價的完整的工作手冊和管理制度。一切工作的開展都是按慣例進行,缺乏有效的指導。2006年在樂山師范學院開展的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使得學校的教學和科研有了很大的發展,但像計生管理這類工作基本處于停滯狀態。其辦公室設立在國有資產管理處,由國資處處長領導和監督,很讓人費解。2010年國資處處長前往武漢大學深入學習,返校后隨即安排人員草擬了《樂山師范學院計劃生育管理辦法》,隨后領導層層審批,時至今日,已一年有余,管理辦法卻終未出臺。其制度的缺失可窺見一斑,重點高校與地方高校在計生管理工作上的重視程度的差別在此也清晰可見。
二、新問題缺少新措施
隨著高校的發展,計生管理工作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但這并沒有得到制度上、物質上、人力上的投入。計生管理對象包括在編教職工、臨時聘用人員、流動人員及在校大學生,年齡層次發生了變化,管理結構也日趨復雜。
教育部2005年《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頒布,人口計生委、教育部和公安部三部委2007年出臺的關于高校在校生計劃生育問題意見,等等,使得在校大學生也成為計劃生育宣傳工作的重要對象。由于大學畢業生就業困難,國家允許高校畢業生人事、檔案、戶口等關系在校掛靠時間最多可達2年,這個給計生管理工作人員帶來了不小的壓力,因為現實要復雜得多。很多畢業生在3―4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內沒有找到相對穩定的工作,其戶口、檔案仍存放在學校。特別是國家婚姻登記制度改革以后,結婚登記無需單位證明,關系掛靠在學校的畢業生往往是結婚懷孕數月后才匆匆來校辦理生育證明,而且基本上不能提供離校期間的婚育狀況證明。這就意味著這部分人的婚育狀況在管理上出現了時段空白。
隨著學生人數的增加,教職工、臨時聘用人員及流動人口數量也大幅度增加。第一部分人群以年輕教師為主,大多剛剛踏上工作崗位,正值婚育年齡。他們往往有著較高的學歷,但對計生政策知之甚少,因此需要重點進行計生宣傳工作,防止出現違法生育的現象。對于第二、三部分人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現行體制,對他們的計生工作應實行雙重的“戶籍管理”和“屬地管理”,但實際操作中難以實現二者的溝通。無流入前的婚育證明,就難以了解流入后的婚姻情況,加之該人群文化層次較低、流動性大,計生觀念薄弱,在管理中不積極配合,逆反情緒重,對違規生育的危害也知之甚少,給高校的計生宣傳工作帶來了較大困難。
另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使其用人機制更加靈活多樣。有的工作人員來校工作時既無人事戶口關系,又無婚姻狀況證明,屬于“人戶分離”的群體;還有不少教職工的子女因失業、下崗等原因,返回校區內與父母同住,甚至很多教職工的親戚朋友等子女的戶口也掛靠在學校,由“單位人”變為了“社會人”。上述“人戶分離”群體與學校有事實上的勞動關系,校區內居住的“社會人”的現居住地是學校,按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的規定,他們都是高校計生工作的管理服務對象。而這類人群增加了高校計生工作的難度。
三、投入嚴重不足
1.人員配置不合理。
2012年樂山師范學院共有教職工1496人,學生18900人,而具體負責計生工作的僅1人,同時還負責全校的教職員工的醫療保險等多項工作。隨著高校人口規模的擴大,人口計生部門機構設置和干部配備非但未得到加強,反而面臨機構撤并、人員萎縮的境地。同時,因為缺少協調合作機制,加之沒有專職人口計生干部,學校計生辦公室形同虛設,無法與相關部門、人員及教師協調,難以有效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與優質服務,比如防艾滋病宣傳、節育宣傳、計生政策宣傳等往往難以在全校開展。面對這些復雜的多元的因素,計生管理工作單由一個人干難以勝任和改善。
2.管理上的忽視。
由于十幾年的高校擴招一路高歌猛進,其教學任務和行政管理等各方面的工作量都急劇加大。在樂山師范學院,各級領導都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提高教學質量、提升科研實力等方面,而對計生工作,即使是分管領導,也少有問津。遇到突發事件,解決問題比較簡單粗暴,要么一紙解聘,要么勸其辭職,要么直接追究工作人員責任。這類問題在樂山師范學院近幾年已發生過幾起。這些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計生政策宣傳不到位而引起的。雖然計生分管部門建立了計生宣傳網站,但位置不明顯,歸屬不明確,師生很難按常規路徑檢索到網站,無法有效地了解到學校的計生政策及計生工作辦證程序,致使諸多教職工為此常常反復電話咨詢,降低了工作效率。
3.相關部門缺乏溝通。
由于學校各部門信息溝通不暢,相關工作脫節,計生工作人員難以開展工作,甚至引發誤解和沖突。比如,樂山師范學院人事處要求每年新進人員的聘任材料中必須含有其當地的婚姻狀況及婚育方面的證明,而在人才引進時,無論是各個院系還是人事處都沒有與負責計生工作的部門取得聯系,完善必要的手續。這使得新進人員在辦理《生育服務證》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時,計劃生育部門無法根據相關資料提供證明。有些教職員工不懂計生政策,大吵大鬧,引發矛盾,而出具相關證明,要么是各院系根據教師口頭承諾開具,要么教師返回原地重新開具,使得簡單問題復雜化。這不僅增大了新進人員的心理隔閡,而且為違反計生政策埋下了隱患。由于幾次突出事例,學院計生管理部門進行了工作調整,與各學院簽訂了計生目標管理責任書,并對此實行“一票否決”制,但實效不大。在各級領導看來,這都是邊緣事務,無需上心。由此可見,樂山師范學院計生管理工作存在諸多漏洞和弊病。投入的人力、物力較少,計生工作的專項經費匱乏,這些都成為新時期地方高校計生管理工作發展的瓶頸。
四、高校計生管理工作反思
1.提升認識,健全制度。
認識是行動的先導。計生管理工作的確不是高校工作的中心和大局,但二者密切相關。總書記說:“做好人口工作,功在當代、利在千秋;把關心、支持人口計生工作落在實處;從多方面為人口計生宣傳工作創造條件、給予保障。”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定不移貫徹落實中央關于人口工作的決策部署,把人口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由此可見計生管理工作的價值和意義。
當今,高校行政管理強調服務意識。作為聯系學校與師生的橋梁和紐帶,計生管理工作更是如此。應完善計生管理辦法,制定一套完整的制度以指導、管理、評價相關工作,讓相關職能部門明確自己在計生管理工作中的角色和地位,形成明確的責任和溝通機制,讓分管領導充分意識到高校計生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以加大投入。
地方高校應適應新時期計生工作任務的變化,按照有利于計生工作的組織協調、提高效率的原則,設立具有獨立職能的計生辦公室,在負責教職工和流動人口計生工作的同時,負責在校大學生的計生管理和服務。并按教職員工、流動人口和在校大學生人數的一定比例,配備專職或兼職計生工作人員,給予計生專項經費,專款專用。在學校各片區遴選有責任心的人負責該區域的計生管理工作,并定期與校計生辦工作人員進行交流。計生管理工作從認識上和制度上健全了才能迎來新的發展局面,為學校的大局工作提供支持。
2.擴大宣傳,正確引導。
首先,高校計生管理工作開展的主要途徑是擴大宣傳,正確引導,通過制定具有廣泛性和針對性的宣傳教育內容,讓師生充分了解信息、增進溝通。比如,針對在校大學生,適度地進行生殖健康教育,包括生殖解剖知識、生育觀念教育、性心理發育、性倫理道德、性法律知識、避孕知識、性病和艾滋病的防治等知識,幫助師生解決性和生殖健康的問題。針對婚齡期及新婚期青年的教職工,宣傳必要的晚婚晚育、優生優育的計生政策,以及新婚期避孕知識。針對大量的外聘人員,則要加強計生政策的宣傳與貫徹,防范違規生育。
其次,采取豐富多樣的宣傳手段。如在校園內人員流動比較集中的地方設置計生知識宣傳櫥窗;定期向學校各教學院、行政部門,以及流動人口聚集多的圖書館、保衛處、后勤集團公司分發計生宣傳資料;舉辦計生政策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展覽、講座、知識問答比賽等活動;通過校園廣播、學校網站等多種途徑開展更廣更深的宣傳。采取多樣化的宣傳手段,不僅可以增進了解,而且可以把計生宣傳工作真正做到實處。
五、結語
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它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也是法定的義務,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都要受到法律的保護。地方高校的計劃生育工作若能轉變觀念,完善制度,增加投入,則定能開展得有聲有色,推動新時期的高校計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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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法制建設;若干問題;研究
目前,隨著社會發展進程的不斷推進,依法治國的理念不斷深入人心,全社會對于法制化管理的關注度越來越高。各大高校作為社會和文化發展的重要平臺,是當前整個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高校的實際教學活動中,我國高校法制建設若干問題探究,有利于高校對學生進行法律意識及依法辦事行為、能力的培養,對于學生未來的發展就構建和諧校園都具有積極的意義。因此,在高校實際教學活動中,重視我國高校法制建設工作,積極的探究我國高校法制建設若干問題,以便可以采取有效的策略。
一、我國高校法制建設問題
(一)缺乏法律文化土壤
在我國高校法制建設的過程中,高校法制化管理面臨的問題,主要是缺乏一定的法律文化土壤,也就是法律精神和法律思維。目前,由于我國教育法制還不夠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也相對滯后,高校的教育管理工作仍存在著法制觀念淡薄等問題。其次,由于歷史存在和現實發展之間的種種原因,高校管理者在法制化建設的過程中,表現出知識匱乏的問題。通常情況下,高校管理人員的專業背景不同,高層管理人員缺乏系統的法律知識的狀況較為普遍。因此,在我國高校法制建設中,仍存著很多亟待解決的問題,需要我們去深入的探究。在我國高校法制建設中,只有正視存在的問題,并積極的尋求解決的對策,是當前發展我國高校法制建設工作的有效策略。
(二)制度建設不健全
在我國高校法制建設的過程中,大多數高校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但是這一措施,并沒有有效的解決我國高校法制建設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其中,高校法制建設內容混亂、程序缺失、與現行法律法規沖突等幾個方面。綜合我國高校法制建設中制定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可以發現高校為了法制化建設制定的法律法規的范圍較為廣泛,其涉及的領域幾乎涵蓋了民法、行政法等多個法律部門,這些因素匯集在一起,給我國高校法制建設帶來了很大的難度,也導致高校學生對高校法制建設的規章制度的理解產生了問題。因此,在我國高校法制建設的過程中,重視我國高校法制建設制度的不健全問題,并積極的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處理非常重要。
二、我國高校法制建設需要做的工作
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貫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過程的長期歷史任務。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這些觀念的落實,同樣有利于高校法制化建設的發展。為了更好的進行我國高校法制建設,結合我國高校法制建設的實際狀況,深入分析我國高校法制建設存在的問題,積極的尋求解決措施,將在一定程度上促進我國高校法制建設全面、快速的發展下去。因此,我國高校法制建設需要從加強依法治校的選宣傳和教育、不斷完善制度建設、重視監督和機制的完善等方面進行。
(一)加強依法治校的宣傳和教育
在高校法制化發展進程中,加強依法治校的選宣傳和教育,是有效完善我國高校法制建設問題的有效策略之一。隨著我國依法治國的不斷推進與發展,高校法制化進程不斷推進,加強依法治校的選宣傳和教育,成為高校發展中必須面對的重要問題。在高校法制化建設的過程中,通過加強依法治校的選宣傳和教育,深化法制觀念,使學生在實際的教學生活中,感受到高校法制化建設的優越性。在高校的網站、校報、電視、廣播、櫥窗等,進行廣泛的普法宣傳。其次,定期為教職員工舉辦法制講座,并通過各種形式的法律知識競賽等方式,使師生員工不斷增強法制觀念,從而最終為實現學校管理的法制化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此外,高校管理者自身應該養成良好的法律意識,提高法律修養,樹立法制觀念。只有這樣,才能有效的促進高校法制化建設的發展。
(二)不斷完善制度建設
在實踐工作中,只有不斷的完善制度建設,有效的解決高校法制化建設中存在的各種問題,才能進一步促進高校法制化建設進程的不斷推進。高校法制化建設進程中,不斷完善制度建設,必須重視制度內容合法合理、程序合法、正當。避免在高校法制化建設工作中,出現規章制度與管理法制化之間的矛盾,給學生學習和生活帶來的不利影響。其次,高校應在實際工作中,全面修訂學校學生管理、教學管理中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于有關法律法規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的作出有效的修改。此外,在不斷完善制度建設的同時,還應注意高校法制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是否得到了有效的解決,不能顧此失彼,在完善制度建設的同時,忽略了高校法制化建設措施的順利實施。因此,在高校法制化建設進程中,不斷完善制度建設,是有效促進高校法制化建設的重要舉措。
(三)重視監督機制的完善
不斷的社會經驗表明,重視監督和機制的完善,有利于促進高校法制化建設中問題的解決。在高校法制化建設的過程中,重視監督和機制的完善,首先需要明確監督主體的具體情況。高校管理者應在實際工作中,切實將重視監督和機制的完善理念,落實到具體的工作環節。對于監督方式和法律法規機制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的進行考察,并組織專家學者制定有效的解決方案。其次,在高校法制化建設的過程中,倡導透明的監督工作機制,對于法制化工作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鼓勵師生積極的提出。高校管理者可以綜合師生反映的問題,進一步分析高校法制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是否影響了整個法制體系的建設情況。
(四)重視信息化在高校法制化建設中的影響
隨著當前社會信息化的發展,高校學生對自己權利義務的認識發生重大變化。在高校法制化建設的過程中,由于信息化社會是網狀的,在信息網絡里,人成為個性化、具有高度意志和創新的信息處理中心。人們必然要求在規范、有序的規則制度下,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的價值將得到凸顯。在高校法制化的建設中,重視信息化的應用,主要體現在高校法制化的宣傳和教育方面。通過信息化的方式,積極的在校內開展法制化知識的宣傳,使更多的師生可以在了解基本法律常識的基礎上,客觀的認識高校法制化建設的優勢及必然性,提高師生參與高校法制化建設的積極性。其次,在高校法制化建設的同時,還應重視完善各方面的法律法規,通過相對科學、合理的法律法規,規范學生的行為,促使學生可以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三、結語
綜上所述,在我國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高校法制教育發展成為社會關注的重點問題之一。《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頒布實施,在我國教育法制建設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也標志著我國教育法制建設有了新的起點。在高校教學活動中,建立與之相適應的以法制為基礎的教育體制和運行機制,可以促使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不斷深入。隨著完善教育法律制度工作的發展,我國高校法制建設若干問題將會得到有效的解決。因此,在高校的教學活動中,重視我國高校法制建設若干問題的研究,并積極的尋求解決辦法對于高校及社會的發展都具有積極的意義。
作者:劉霖 單位:吉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管理工程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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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陽光高校”
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知情權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843(2013)01-0070-05
新聞發言人制度肇始于西方發達國家,已有上百年的歷史。當前,全面推行新聞發言人制度已成為促進中國政府信息公開、建立透明政府的一項重要舉措。隨著高等學校走出象牙塔并迅速地融入社會的中心,公眾對高校信息公開的制度期待和“陽光高校”的實踐熱情日趨高漲,對事關高校建設和發展的重大問題及其他與公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熱點、難點和焦點問題的關注程度不斷提升,他們希望知情、出力,企盼公平、公正。在此語境下,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日漸進入公眾視野。
一、“陽光高校”與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契合性
(一)“陽光高校”內涵闡釋
在一個以經濟市場化、政治民主化、文化多元化為時代標簽的現代社會,公開的原則幾乎被推及于所有的社會生活領域。在這樣的背景下,“陽光高校”這一概念的提出便是勢所必然,并逐步成為我國高校建設所追求的一種模式。“陽光高校”,意指作為社會公共教育機構的高校在開展辦學活動和提供社會公共服務的過程中,其辦學行為應如同冬日里的陽光一般,能夠給公眾以透明清新、溫暖親切的感覺。透明,決定了高校必須在“陽光”下辦學,使公眾充分享有對高校辦學信息的獲取權、對高校教育管理的參與權和對高校行使教育公權力的監督權;溫暖,決定了高校必須更加注重以人為本,全力維護和發展人民的根本利益,真正體現教育為民的本質。“陽光高校”的最大特點在于辦學信息的可獲取性,即把高校的辦學活動置于社會公眾的“眾目睽睽”之下,消除不必要的所謂“信息保密”。作為一種學校建設與發展的理念,“陽光高校”意味著高校組織與社會公眾之間是沒有鴻溝的,彼此開放互動,高校通過切實推進信息公開,主動釋放辦學信息,加強與社會公眾的溝通交流,集思廣益,吸納民智,真正落實“問需于民、問智于民、問計于民”,提升高校決策的質量和公信度,為高校發展尋求新的“突破點”。而且,“陽光高校”也是制約高校教育公權力腐敗與濫用的有效路徑。建立“陽光高校”,把高校置于社會監督之下,才能提高高校工作透明度,防范和杜絕高校在基建、采購、招生等領域滋生腐敗。
(二)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界定
高校新聞發言人,指的是高校任命或指定的新聞人員。其職責就是就高校重要的辦學問題,定期或不定期地約見記者或舉行新聞會,向新聞界發表有關信息和意見,有關新聞或闡述學校的立場觀點,并代表學校回答記者提出的問題。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是指以高校為傳播主體,以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為傳播客體,通過新聞發言人、傳播與公眾利益相關的辦學信息和重要新聞來實現高校與社會之間有效溝通的一種制度。作為相對穩定和規范的公共信息傳播窗口,高校新聞發言人是學校最權威的一級信息人,是學校信息公開的重要平臺,也是學校樹立良好社會形象的有效載體。
(三)“陽光高校”與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的邏輯關聯
“陽光高校”是民主法治時代基于高校的“公共性”,即辦學資金來源的公共性和高等教育產品與服務的公共性而萌發的一種辦學理念,是對高校公權力和辦學行為進行民主監督的制度安排。作為一種民主理念,“陽光高校”與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存在著重要的邏輯關聯:“陽光高校”是新聞發言人制度發展的現實動因;新聞發言人制度是“陽光高校”的一種必要制度設計,是打造“陽光高校”的重要路徑,將促使高校在高等教育服務中做出更為開放透明的、更有社會回應性的、更具社會責任感的行為。“高校新聞發言人作為學校最權威的信息人,可以第一時間向外界宣傳學校發展規劃、招生政策、人才培養、就業等基本情況,然后通過校外新聞媒體向社會傳達這些信息。這樣借助媒體的力量,學校就可以很好地把自己的形象展現給社會。”正因如此,有學者明確指出,“高校新聞制度有利于建立‘陽光’高校”,可以充分展現“陽光高校”自信、民主、開放、廉潔、務實、負責的姿態。
二、我國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實踐的理性審視
早在2000年,武漢大學就率先實行了新聞發言人制度。為了使社會及時、準確地了解武漢大學的學術動態、教學及科研等有關方面的信息,該校自2000年3月14日起,每隔一周在固定的時間、地點舉行新聞會,由該校新聞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在此之后,全國各地一些高校紛紛效仿,每年定期組織召開新聞會。2006年10月25日,教育部舉行新聞會,要求全國各級各類學校都要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設立新聞發言人。教育部認為該制度能夠有針對性地解惑釋疑,澄清事實以消除偏見和隔閡,避免誤解和謠傳,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眾知情權,樹立學校良好形象。與此同時,40位來自各地高校的有關人員,接受了中國教育協會舉辦的新聞發言人培訓班,我國高校新聞發言人群體由此浮出水面④。此后,北大、清華、中國石油大學等高校相繼建立并推行了新聞發言人制度。近年來,一些省份的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推行工作開始邁出了大步子,如江蘇省的大部分高校都已設立新聞發言人并配備了新聞助理⑤。2010年,湖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會,推出10所在漢高校的新聞發言人,新聞辦主任還指出,湖北110多所高校將全部設立新聞發言人,為進一步推進信息公開,建設高等教育強省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
毋庸置疑,近年來我國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建設和實踐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對于保障公眾的知情權、打造“陽光高校”產生了不可忽視的助推作用。但與此同時我們也應看到,“當前,我國高校的新聞制度尚處在探索發展階段”,從“陽光高校”的視閾進行考察,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實踐還存在如下明顯的不足。
(一)制度規范的缺失
規范化的高校新聞必須依托于制度建設。制度建設是指群體和組織的社會生活從特殊的、不固定的方式向被普遍認可的固定化模式的轉化過程。制度化也是整個社會生活規范化、有序化的變遷過程。當前我國各地雖然紛紛開始高校新聞發言人的制度實踐,力圖將新聞發言人作為高校信息公開的窗口,保證信息釋放的及時性和權威性,但是,由于國家及地方層面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規范的普遍缺失,導致制度施行的實際效果難以有效保證。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供給不足主要表現在:尚未對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運行的基本要素,如高校新聞的人員機構、核心內容、基本程序、主要方式等做出明確的規范,尚未建立規程化、準則化的高校新聞、重大主題宣傳、重點活動報道、突發事件、輿情收集反饋、失實信息澄清等教育新聞宣傳工作制度體系,致使高校新聞欠缺步入規范運行軌道的制度之基。
(二)話語權的壟斷
高校新聞應當追求信息的客觀、真實和準確。由于制度規范的缺失,現實中我國高校新聞發言人的新聞呈現出形式化、隨意化、非規范化的特點,信息系統性不強、涉及面不廣、深入性不足,新聞內容零散、信息質量不高。有些高校新聞發言人的發言是以自我為中心的“自說白話”,的新聞信息內容不全面、不具體,搞“縮水”,讓公眾“霧里看花、水中望月”。有些高校實施所謂“屏蔽陰暗信息、規避敏感問題”的新聞,對敏感、棘手或陰暗的話題實行信息屏蔽,如近年來高校學術、招生、基建、就業、后勤等領域層出不窮的“負面事件”;對公眾真正關心的話題較少涉及,如高校龐大的固定資產構成及使用情況,巨額貸款的使用及還本付息情況,應收學費總額和欠費金額,各類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生均教育成本等;致使高校信息淪為“美麗的花瓶”,成為單向度的“獨白”,形式重于內容,話語權基本掌控在高校手中,無法保證高校新聞做到“堅持新聞真實性,把握事物客觀性、注重信息準確性、講究工作時效性、保證評判公正性”。
(三)互動與反饋的梗阻
公眾信息反饋既是高校信息傳播的一種社會回應,也是高校信息傳播能夠連續運行的基石,更是考量信息傳播效應的重要根據。這種回應“總是存在的,即使是沉默,也可以將其視為一種回應。一個完整的傳播過程是一個有回路的循環往復的互動過程”。新聞發言人是高校信息傳播系統的重要環節,擔當著體察公眾訴求、塑造高校形象和促進社會和諧的重任。因此,新聞發言人不能僅僅重視向媒體信息,還應當積極關注公眾回應。就當前我國高校的新聞行為看,一個突出的問題是:只傾向于單向地對公眾信息,而缺少和公眾的互動反饋與雙向交流,難以達到傳受協同的效果。一些高校對于媒體的,可能影響校園安定和社會穩定的不實報道,不能及時準確的信息予以澄清;對于新聞媒體實施輿論監督所反映的問題,不能及時調查處理并公開處理結果;對于社會熱點信息,不能及時回應公眾輿論、新聞媒體的采訪訴求并及時組織新聞。例如,2006年12月7日,北京某高校召開新聞會,向媒體隆重推出該校年僅21歲的“少女總裁”吳瑩瑩。該校對吳瑩瑩的宣傳本意是要樹立正面典型,不想事與愿違,新聞一經刊發,公眾對于她的質疑隨即蔓延開來,稱其“專利技術含量低”、“學術頭銜能買到”、“背景和學歷混亂”等,該校也因此成了眾矢之的…虛假炒作、道德缺失、學術造假……。當“吳瑩瑩事件”的負面新聞撲面而來時,高調推出吳瑩瑩的學校卻沉默了。面對突如其來的非議,該校并沒有立即采取有效行動,以主動的姿態與媒體和公眾溝通,把負面影響降到最低,而是采取了回避的態度,結果直接導致了學校美譽度的受損。
(四)面對突發事件的習慣性“失語”
在高校突發事件發生后,面對公眾的質疑缺乏應有的誠懇回應,保持沉默、回避媒體已經成為一些高校條件反射式的“自覺行為”。筆者搜索全國已經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的高校,發現這些高校在突發事件面前鮮有新聞發言人出面新聞,“發言人不發言”的現象還相當普遍。但在傳播手段多樣化的今天,這種緊要關頭的“失語”必然喪失引導輿論的主動權,造成謠言在公眾中肆意傳播、在網絡中“漫天飛舞”,并致高校一些突發性事件演變升級為,這既增加了平息事態的難度,還嚴重損害了高校形象。如2010年河北某大學在“李剛事件”中的集體“失語”便是典型例證。如果說一開始肇事犯罪者李啟銘“我爸是李剛”的狂囂讓人心痛的話,那么其后校方的“失語”則如一場秋雪,寒意破骨,直刺心靈。因為此時此刻,誰都可以沉默,唯校方不可沉默,難怪乎公眾發出“‘學校沉默’比‘我爸李剛’更讓人寒心”的慨嘆!
三、“陽光高校”視閾下我國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建構理路
打造“陽光高校”是信息公開時代高校的必然選擇。“陽光高校”與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契合性要求高校及教育主管部門理性地認識到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價值意義,明確制度建構的基本理路,不斷完善制度建設和推進制度實踐。以“陽光高校”的視角觀之,我國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建構應圍繞如下核心問題展開:
(一)重塑制度理念:通過制度踐行實現公眾知情權
以提升辦學透明度為核心,進而實現“陽光高校”的范式建構依附于社會公眾一項重要權利的實現——對高校辦學活動的知情權。這項權利是“陽光高校”建設的基石,如果公眾對高校信息的獲取權與知情權無法得到保障,那么“陽光高校”將成為一句空話。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的設立,表明了高校的角色由宣傳控制者轉變為信息提供者,為營造一個實現公眾知情權的自由空間創設了平臺。因此,通過制度踐行實現公眾知情權應是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建構的基本理念,能否切實保障公眾知情權是評判這一制度優劣的根本準則。
(二)完善制度體系:保障高校新聞的規范有序
應當看到,2010年教育部以第29號令的《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及其后頒布的《教育部辦公廳關于施行(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的通知》是規范和完善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體系的重要推手。在這兩個法律文本中。明確指出“高校要通過新聞會等方式公開辦學信息”,明確要求“進一步健全高校新聞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增強高校信息公開的主動性、權威性。”同時《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對高校信息公開的內容和范圍作了明確的界定,為提升高校新聞的透明度提供了可操作的框架。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體系的完善需要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的共同努力,即由教育行政部門關于建立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的主導性意見,如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工作要求、組織領導等,再由高校根據意見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或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體系的完善需要著力構建如下的基本制度:高校新聞制度、重大主題宣傳制度、重點活動報道制度、突發事件制度、輿情收集反饋制度、失實信息澄清制度等高校新聞宣傳工作制度。
此外,高校及教育行政部門還需明確規范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運行的如下基本要素:(1)高校新聞的人員和機構。高校應當授權確定新聞發言人,配備新聞發言人助理,明確新聞職能處室。新聞發言人根據學校主要負責人授權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外新聞,并回答記者提出的問題,其言論代表學校立場。(2)高校新聞的核心內容。新聞發言人要緊緊抓住“陽光高校”應主動向社會公眾釋放的重要辦學信息進行新聞,如: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的新思路、新進展、新成就;涉及廣大師生、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需要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建議或向社會公眾通報的重大決定的制定與出臺;輿論已經或可能廣泛關注的校園重大活動、公共事務、社會熱點;在學校公報、公告等形式之外需要進一步解釋和說明的情況等。(3)高校新聞的基本程序。日常新聞活動的第一責任人為高校黨政主要負責人,新聞方案、內容及對外宣傳口徑一般由學校黨政主要負責人審定。內容涉及其他單位或部門的,應事先進行溝通,并共同確認。需要批準的,應當報請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或主管部門同意。(4)高校新聞的主要方式。現實中高校新聞發言人可以通過多元化的新聞渠道信息,如:定期舉行的新聞會,由新聞發言人新聞信息,并接受記者的提問;舉行記者招待會,重大信息;充分利用校園網站等新興媒體,登載有關信息或請新聞發言人舉行在線互動訪談信息,實時回答網民問題;此外,還可采取向社會媒體新聞通稿、接受媒體記者采訪、舉行背景吹風會、發表聲明等方式信息。
(三)堅守制度之魂:秉承嚴謹態度提供可靠的信息
真實是新聞的生命,也是新聞發言人制度存在與發展之魂。為此,高校新聞發言人應堅守制度之魂,秉承嚴謹態度提供可靠的信息。新聞之前,發言人應對即將的新聞內容進行全面核實,鑒別驗證發言內容及其所涉事件的真實性,尤其要對一些關鍵性問題追根溯源,防止夸大事實、故意隱瞞新聞背景,甚至虛假事實的情況出現。高校新聞發言人應通過對信息的充分驗證和有效過濾,保證真實、可靠、有信譽的信息。高校新聞發言人應以一種開放性的姿態,不規避不屏蔽公眾真正關心的話題和所謂“陰暗”、“敏感”信息,破除校方話語權的壟斷,切實尊重媒體和公眾的知情權,充分展現“陽光高校”的應有形象。
(四)疏通制度梗阻:加強高校新聞的互動反饋
高校新聞發言人應當加強輿情分析、建立反饋機制以彰顯“陽光高校”的互動回應性。新聞發言人在新聞之前需要做好應對準備,對學校內外的各種群體成員進行“心理模擬”,預測公眾輿論可能的走向,避免陷入被動之境。新聞后的信息交流是一個多向反饋的過程,在此過程中新聞發言人應該積極動用各種有效資源,快速地把與新聞相關的信息匯集在一起,獲知會受關注的情況。其間,高校可以利用座談會、網上調查、報道數量統計、報道質量評估等渠道,加強輿情跟蹤和分析,并及時采取對策,有針對性地回應不同立場的媒體和受眾。在新聞后出現負面輿論的情況下,高校應即刻啟動應急方案,采取應急措施。一方面,解答公眾普遍關心的問題、澄清模棱兩可的傳聞,緩解已造成的負面影響;另一方面,敢于承認校方的過失,以積極、坦誠、友善、負責任的態度與媒體溝通,爭取把輿論的焦點引導到有利于高校的軌道上來。在加強高校新聞的互動反饋性方面,黃石理工學院于2008年頒行的《新聞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實施細則》頗有值得稱道和借鑒之處。該細則的第14條明確指出,“院新聞工作辦公室建立新聞后的評估制度,通過分析報道和反響,跟蹤研究總結經驗教訓,采取相應補救措施。”
(五)提升制度魅力:善用時機展示新聞發言人風采
新聞發言人制度是由多種要素構成的,新聞發言人則是此項制度中最具能動性的要素,也是制度運行的關鍵性力量。要想真正提升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的魅力,成為打造“陽光高校”的重要平臺,高校新聞發言人應當善于把握和創造發言時機,充分展示新聞發言人的獨特風采。特別是要改變過去面對突發事件的習慣性“失語”,通過“快說”,第一時間搶占先機,贏得話語權;通過“敢說”,表現高校直面問題的態度,爭取公眾理解;通過“會說”,掌控處置節奏,推動問題的妥善解決。高校新聞發言人要有“打主動仗、下先手棋”的傳播思維,要讓高校的聲音成為焦點議題的“一傳手”而非“二傳手”。為此,高校新聞發言人應保持“在任何時候都能面對媒體”的姿態,要經常性地處于倚馬可待的狀態之中,善于抓住巧妙的時機新聞,善于運用精當的語言傳遞信息,使高校新聞發言人的新聞成為型塑“陽光高校”的最佳契初。
關鍵詞:高校節能 管理工作 建議
近些年隨著高校招生規模的不斷擴大,學校師生員工人數不斷增加,高校水、電、氣、煤等多種能源的消耗也隨之增加。在保障師生員工正常工作、學習的同時,如何有效提高能源的使用利用效率,使節能工作發揮最大效力是每一個高校值得認真思考的問題。在結合實際工作的同時,提出如下幾點節能管理新思路供參考:
一、逐步推進公房管理工作是建設“節約型校園”建設中較為重要的環節
這里“公房”指的是產權屬于高校所有的非住宅類房屋以及附屬設施。全國各個高校的教學用房,基本上都是直接交到各個二級學院管理使用,由各個二級學院自行進行調配和分劃,其結果就是造成了房產的使用效率低下甚至得不到有效的利用。學校提供給各二級學院的用房似乎永遠不能滿足教學、科研和辦公的需求。有的院系用房三十多平面積卻只是一名老師在使用,有的房間甚至閑置不用,而另外的一些院系隨著辦學規模擴大,師生人數的不斷增長,產生了教學科研用房不足,房產房源緊張,供需關系不平衡等諸多問題。
公房分配不均不僅使房屋供需矛盾擴大,制約了學校的長期發展,而且也是對資源的一種極大的浪費,這是房產資源的浪費,同時也是涉及到水、電能源等諸多方面的浪費。比如說上面提到的1個人三十多平的辦公面積,和它對應的水、電、能源的使用效率自然就很低。要想有效地做到水、電能源的合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方式就是建立水電能源的定額管理制度,而能源定額管理制度的前提和基礎就是建立完善的公房管理制度,使廣大師生員工能夠比較合理的使用房產資源,提高教學、科研等方面的能源使用效率。
綜上所述,加強高校的公房管理,優化資源配置,最大限度地發揮各類公房的使用效益,發揮其作為辦學資源的最佳效益,努力建立、完善公房管理制度不僅僅是高校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同時也是開源節流,建設節約型校園工作中較為重要的工作環節。
二、逐步建立、完善能源定額管理制度
高校的水、電管理需要逐步采用定額管理、超額付費制度模式,這種模式的節能效果將會非常明顯。能源定額管理與超額付費原則是能源管理制度的核心,這在部分管理先進的高校已經得到了推廣實行,亦取得了良好的節能效果。逐步開展能源管理定額制度的工作,深化定額數據的指標,進而推廣全校范圍的能源定額管理工作是全國各個高校開展節能工作的必然趨勢。
三、建立能源監管平臺,完善能源監管體系
制度的建立是高校節能工作的行為準則,而監督、監管體系的建立則是對行為準則能否長期有效實施所進行的可靠保障。
高校在建立完整的能源數據收集、整理、統計、上報機制基礎上,更進一步提高對能源數據的分析以及分析后的相應的監督管理工作就顯得異常重要。高校可加大能源監管方面的投入,盡快建立能源監管平臺,完善能源監管體系,制定較為明確的能源監管制度,確定能源監管部門,明確能源監管部門的權責與職能,制定相應的能源使用規章及獎懲辦法,定期不定期地對能源使用進行監督檢查,并且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開展能源數據的深化分析。通過對能源監管后的數據分析,找出能源使用和消耗不合理的方面進行節能管理或技術上的改造,從而在后續的工作中節約能源、提高能源使用率。
四、加大節能技術的應用
高校是單純的能源消耗機構,在加強能源管理的同時增加技術節能是高校不可缺少的節能方式。
目前有許多的節能產品可以用于高校。對于節能產品,不僅僅看重它的節能效果及產品質量,同時也需要考慮其產品的使用成本,使用效益以及高校的一次性承受能力。應該說目前許多節能產品的節能效果非常可觀,比如說一些節能燈具和一些定時電控設備,產品的成本較低,節能效果很好,初步推算長期使用下來產生的效益會很高;還有LED光源節能大約60%左右;還有節水器具、太陽能光伏等,這些產品都值得去使用與推廣。
對于節能產品的使用,高校上缺乏長期的規劃設計,對于先進可行的節能產品及技術不敏感,對節能產品的使用隨意性較大,這些都不利于高校節能減排工作長期有序的發展進行。建議高校能站在長遠發展的高度,確定一個規劃管理部門,制定較為可行的的節能產品使用的規劃,確定規劃目標,提早開展節能產品的可行性分析,對于有利于節能工作的并且適宜高校實際情況的節能產品要適時適量采用,從而為“科技節能”創造可靠的硬件保障。
五、加大節能宣傳
在節能的宣傳上,高校應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節能宣傳活動,讓節能宣傳進課堂、進宿舍、進網絡、進生活,教育和引導廣大師生員工增強資源憂患意識,引導節能環保行為,加深對生態文明及社會責任感的認識,形成了“節約從我做起”的良好風氣,從而在學習、工作和生活中自覺進行節能活動。
上述分別從管理節能、技術節能、育人節能等方面提出了切實可行建議。各個高校應建立節能組織機構,加強基礎能源信息管理,完善計量措施及數據審計和公示,實施節能監督獎懲,推進行為節電、節水、節氣、節油及節能宣傳等育人節能措施,建立健全建筑節能、綠色采購、節水節電等管理制度,組織完善經費投入等保障措施,通過加強組織落實、完善管理網絡、建立激勵機制,創建節約型校園。
同時需要緊密結合學校實際,跟進節能技術應用進展,制定可行的節能改造計劃,識別節能應用關鍵點逐次推進,并不斷尋找新的應用點。通過系統性節能建設和節水、節電改造等技術應用,實現節能減排,創造節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并通過宣傳教育在教職工和學生之間培養良好的節約意識和自覺習慣,營造良好校園節約文化,將各個校園打造成真正節約型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