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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展現狀與特點
1、發展迅猛,數量領先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頒布以來,山西省農民專業合作社呈現出快速發展的勢頭。截至2008年9月末,全省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達10251個,發展數量居全國第一;入社社員達23萬戶,帶動農戶110萬戶,兩者占全省總農戶的20%。
2、組建形式多樣,服務涵蓋廣泛
從組建形式看,有龍頭企業帶動型、專業大戶牽頭型、技術能手領辦型、村級組織籌辦型等多種類型并存,呈現出多元化發展趨勢。從合作模式看,有生產型、銷售型、加工型、產貯加銷一體型、專業技術服務型,合作模式呈多樣化趨勢。從合作范圍看,由初期的村內、鄉內合作發展到跨鄉、跨縣合作,合作的范圍越來越廣。合作范圍的拓寬,進一步解決了分散的農戶“小生產”與統一“大市場”的對接問題。農民專業合作社中有從事種植業、養殖業的,有從事農副產品加工、農業生產資料經營的,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服務等,幾乎涵蓋了農村經濟各個領域,實現了農村資金、土地、技術、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有效地促進了“一村一品”、“一鄉一業”產業格局的逐步形成。
3、科技含量逐步提高,品牌意識不斷增強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興起與發展,加快了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新品種、新技術、新標準的推廣,逐步創出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知名品牌。全省共有383個農民專業合作社取得了相關認證,其中85個取得了無公害農產品認證,86個取得了綠色食品認證,26個取得了有機食品認證,占到了全省農產品“三證”認證總數的18.6%,另外還有186個注冊了商標,逐步形成了“建一個品牌、興一項產業、帶一地經濟、富一方群眾”的局面。全省以產業為依托、以品牌為導向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規模逐步擴大,合作成效日益顯著,在發展現代農業中的經營主體作用日益凸顯。
4、促進規模經營,帶動農民增收
在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由專業合作社圍繞當地主導產業和特色產品,把農民組織起來,實行“生產在家、服務在社”的經營模式,或是通過土地流轉將土地集中起來進行統一種植經營,或是通過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組建專業合作社實現規模經營,全省由農民專業合作社形成的直接統一經營和統一服務的規模經營面積達到28.2萬畝,占到全省規模經營面積的58%。同時,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提供信息、技術、加工、營銷等方面的服務,及時引導農民調整農業結構,改變粗放經營方式,提高科技含量,發展“新、優、特”品種,促進了產業結構調整,增加了農民收入。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區域發展不平衡
從歷年累計發展的情況看,全省10251個合作社中,發展數量超過1000個的有長治、晉中、運城和臨汾4個市,共發展6556個,占全省的64%;500―1000個的有大同、呂梁、太原和朔州4個市,共2716個,占全省的26.5%;而忻州、晉城和陽泉3個市均不足500個。
2、發展規模偏小
截至2008年9月底,全省10251個合作社共有入社社員23萬戶,平均每個合作社僅22戶,僅占全省661萬農戶的3.5%。全省50人以上的合作社只有814個,占合作社總數的8%。除發展規模偏小、示范效應不明顯外,農民專業合作社還存在著結構單一、經營粗放、市場競爭力有待提高等問題。
3、發展資金不足
農民專業合作社普遍缺乏流動資金,難以實現規模經營,發展后勁乏力。究其原因,一是農民收入低,出資有限,合作社自有資金本身不足;二是有許多農民專業合作社起步晚、時間短、規模小、實力弱,致使合作社在爭取金融部門貸款上無法提供有效抵押和擔保,難以達到金融部門貸款的規定要求;三是農村信用社雖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貸款支持,但只有少數合作社能貸到,且貸款利率普遍偏高,并且貸款都是貸給合作社成員個人,而不是把合作社作為一個經營主體予以放貸支持。此外,農村信用社作為金融機構,發放貸款必須做好風險的防
范工作,而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風險補償機制尚未真正建立,從而影響農村信用社的信貸投放。
二、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主要做法與經驗
(一)大力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工程
山西省各級黨委、政府部門不斷強化對合作社的引導,2008年6月在《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一周年之際,省政府專門召開了全省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會議,明確提出了貫徹落實該法要“政府引導,部門聯動”,重點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工程,積極開展對合作社的“幫生、幫長、幫規范”行動,有力推動了各地合作社的快速健康發展。“幫生”就是加強引導,制定優惠政策,鼓勵農民入社或創辦合作社。“幫長”就是出臺配套法規政策,加大人員培訓、財政支持和金融、流通、科技、信息的服務力度,積極推進信用社、供銷社、農民專業合作社“三社聯動”,努力營造合作社成長的寬松環境。“幫規范”就是做好指導和幫助,提高合作社的服務水平,拓展合作社的服務領域。
(二)加大培訓力度
省農業主管部門組織編寫了《山西省農民專業合作社培訓資料》,并以此為教材對全省農民專業合作社帶頭人、農村基層干部進行培訓,2008年全省共培訓了近一萬人,對農民組建和發展合作社給予了積極的指導。
(三)創新發展環境
省工商部門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監管實施“四不”政策,即登記不收費、不驗資,監管不年檢、不罰款,有力推動了合作社的發展。
(四)提供資金支持
財政部門把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列入專項預算,2008年省級專項扶持資金達到了1000萬。全省11個市、115個農業縣(市)中已有8個市、46個縣(市)將1890萬元專項資金列入市、縣財政預算。省農村信用社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給予貸款扶持,截至9月底已支持了1275個農民專業合作社。
三、進一步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壯大的思考與探討
(一)提高思想認識,強化服務職能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中五處提到“農民專業合作社”。全省上下一定要把思想統一到中央決定的精神上來,提高認識。各級政府要進一步落實各項扶持政策,切實為培育農民專業合作社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和寬松的發展環境,協調工商、稅務、質監、交通、土地等部門具體落實各項傾斜政策和優惠措施,形成扶持合力,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全方位服務。同時加強政府扶持資金的監督檢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實施重點工程,注重品牌建設
根據山西實際,近期全省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重點是實施“四個三”工程,即新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3000個,重點推進忻州、呂梁、晉城等市加快發展;培訓農民專業合作社帶頭人包括合作社財會人員3000人;培育扶持30個省級重點示范合作社;培育扶持300個市、縣級示范合作社。通過培訓、扶持、幫助,盡快促進全省農民專業合作社取得更大、更快速的發展。同時,要注重品牌建設,農民專業合作社要依靠自身優勢,抓住優勢產業,開發特色農產品,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快商標注冊、無公害產地認證,以及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QS安全認證的步伐,把資源優勢轉化為品牌優勢,逐步增強農產品市場競爭力,不斷提升合作社競爭實力。
(三)加強分類指導,大力培育典型
針對全省各地發展不平衡的實際,對合作社的發展要分類指導。發展較快的應在提高質量、提高效益、規范發展上下功夫,并力爭在建立信用合作、聯合發展上有所突破;發展較慢的應按照“先發展、后規范”的方針,加快發展,努力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發展居中的有較大的發展潛力,應按照“邊發展、邊規范”的方針,發展與規范并重。同時,對于新建的合作社,要力爭更多的農民加入,提高農民的入社率;對于已建的合作社,要通過社員(代表)大會,吸收更多的農民入社,擴大合作社的規模,力爭到2010年全省農戶的入社率達到50%以上。
(四)嚴格建章立制,促進規范運行
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自愿民主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和規范章程、協議,使其在依法成立、依法登記的基礎上,按照章程規定的范圍和約定的責、權、利條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障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的合法權益。按照“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建立和完善合作社內部民主選舉、民主議事、盈余返還和財務公開等制度,保障合作社成員的地位和經濟利益。通過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正確引導和規范建制,從根本上增強合作社的內在活力,進一步拓展合作社的服務功能,提高合作社經營效益,增強可持續發展后勁。
(五)拓寬融資渠道,提供項目扶持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
中圖分類號:F235.99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8)13-0099-02
為了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會計工作,財政部于2007年12月了《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決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該制度與《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財政部頒布并于2005年1月1日執行)共同構成了我國農村會計制度體系。本文就兩個會計制度的主要差異進行比較研究。
一、資產的比較研究
1.資產組成內容的比較。《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將合作社的資產分為流動資產、農業資產、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而《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則將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分為流動資產、農業資產、長期投資和固定資產。與《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相比,《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關于資產分類具有以下特點:(1)將農民專業合作的所有投資統一為對外投資,不區分為短期和長期投資;(2)增加了無形資產的相關內容。
2.存貨的比較。與《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相比,《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關于存貨的核算有以下兩點不同:(1)存貨核算范圍擴大了,增加諸如受托代銷商品、受托代購商品、委托代銷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資等內容的核算;(2)僅對存貨盤虧、毀損和報廢的會計處理做出規定,即將盤虧、毀損和報廢的存貨價值計入其他支出,而對存貨盤盈未規定其處理方法。
3.對外投資的比較。關于對外投資,《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分為短期投資、長期投資,并分別規定其會計核算方法。《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未將對外投資進行短期和長期之分。
4.固定資產的比較。與《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相比,《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關于固定資產的核算主要有兩項變化:(1)增加了接受捐贈舊固定資產的計價內容,即接受捐贈的舊固定資產,按照經過批準的評估價值或雙方確認的價值計價。(2)未對盤盈固定資產確認、計量和記錄做出規定。
5.無形資產的比較。《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規定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無形資產的內容,并對無形資產計價、攤銷方法、轉讓無形資產的處理等均做出明確的規定,而《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未有相應的規定。
二、所有者權益的比較研究
《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規定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者權益包括資本、公積公益金、未分配收益等。《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規定合作社的所有者權益包括股金、專項基金、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盈余等。與《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相比,《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關于所有者權益有以下不同:(1)部分項目的稱謂不同,如收到投入資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稱為“資本”,《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則稱為“股金”;(2)《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增加了“專項基金”、“資本公積”的核算;(3)部分核算內容更為細化,如接受捐贈資產,《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計入公積公益金,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則單獨計入專項基金。
三、收入和收益(盈余)的比較研究
(一)收入的比較
收入內容的比較。根據《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收入主要包括: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農業稅附加返還收入、補助收入、其他收入。《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的收入主要包括經營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兩個制度關于各項收入確認、計量、記錄及報告方法差異不大。
(二)收益(盈余)的比較
1.稱謂不同。作為反映和考核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成果的綜合性財務指標,《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稱為“收益”;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則稱為“盈余”。
2.構成不同。雖然兩個制度均將收益(盈余)區分了經營活動和非經營活動產生的收益(盈余),但其構成確不同。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規定,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收益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確定:
收益總額=經營收益+農業稅附加返還收入+補助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支出
其中: 經營收益=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投資收益-經營支出-管理費用
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規定,合作社的本年盈余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本年盈余=經營收益+其他收入-其他支出
其中:經營收益=經營收入+投資收益-經營支出-管理費用
3.收益分配核算內容不同。村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分配方案,對其當年可供分配的收益按下列順序進行分配:(1)提取公積公益金;(2)提取應付福利費;(3)外來投資分利;(4)農戶分配;(5)其他分配等,其核算內容包括村集體經濟組織按規定提取公積公益金、提取應付福利費、外來投資分利和進行農戶分配等內容。
四、會計報表的比較研究
(一)會計報表組成的比較
根據《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年度中間(即月份或季度)和年度終了應當提供的會計報表種類有所不同:
1.年度中間: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年度中間(即月份或季度),應當提供兩張會計報表――科目余額表和收支明細表。其中。科目余額表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月或按季度編制,用以反映月末或季度末會計科目余額的會計報表;收支明細表是反映村集體經濟組織各月或各季發生的各項收入和各項支出情況的會計報表。
2.年度終了: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年度終了,應當提供兩張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和收益及收益分配表。其中:資產負債表反映村集體經濟組織年末全部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狀況。收益分配表反映村集體經濟組織年度內收益實現及其分配的實際情況。
《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規定,合作社應編制資產負債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員權益變動表、科目余額表和收支明細表、財務狀況說明書等。其中資產負債表、科目余額表和收支明細表性質與《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中的資產負債表、科目余額表和收支明細表性質、結構等內容基本相同。與《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不同的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增加了成員權益變動表和財務狀況說明書。
(二)會計報表結構和內容的比較
1.資產負債表的比較。由于兩個制度關于資產、所有者權益組成內容的差異,進而影響了資產負債表中資產部分的結構以及所有者權益項目的內容。《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將資產負債表資產部分分為流動資產、農業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四部分、所有者權益分為資本、公積公益金、未分配收益三項內容;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社會計制度(試行)》則將資產負債表資產部分分為流動資產、長期資產和其他資產三部分,所有者權益分為股金、專項基金、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盈余五個項目。
2.收益(盈余)及收益(盈余)分配表的比較。反映合作社一定期間內實現盈余及其分配實際情況的會計報表,在《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稱為“收益及收益分配表”。而《農民專業合作財務社會計制度(試行)》則稱為“盈余及盈余分配表”。不僅稱謂不同,其結構也不同:
“收益及收益分配表”采用的是報告式結構,其上端為收益的形成,分為經營收入、經營收益和本年收益三個層次,下端則為收益分配,包括本年收益、年初未分配收益、可分配收益和年末未分配收益部分。
而“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則采用賬戶式結構,左邊為“本年盈余”,右邊則為“盈余分配”。每一方分為若干具體項目,左邊項目是依據“本年盈余=經營收入+投資收益-經營支出-管理費用+其他收入-其他支出”的依存關系排列,而右邊“盈余分配”則是根據“本年盈余+年初未分配盈余+其他轉入-提取盈余公積-盈余返還-剩余盈余分配=年末未分配盈余”的依存關系排列。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人力資源;理事長;開發
中圖分類號:F325.7 文獻標識碼:C 文章編號:0439-8114(2013)13-3183-03
2008年以來,湖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較快,截至2012年3月底,農民專業合作社達到21 146戶,社員153萬個,占全省農戶總量的18%。隨著湖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的急劇增長,其雖然對解決農產品“賣難”問題和促進新農村建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帶動農民增收力度并不大,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可持續發展受到一定影響。筆者認為,目前中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尚處于發展初期,影響其健康發展的因素很多,但人力資源是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人力資源是農民專業合作社正常開展各項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這也關系著農民專業合作社內其他資源功能的發揮。《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以下簡稱《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80%是農民,20%可以是企業、事業單位、自然人等,因此農民專業合作社人力資源因素的研究一般是從普通成員和核心成員(包括理事長)兩個角度來考慮。目前中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大多處于發展初期,多由農村生產(銷售)大戶、村委會、龍頭企業或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等牽頭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普遍規模偏小,擁有專職管理人員的合作社不多,因此在農民專業合作社成長過程中,理事長的領導能力、經營管理經驗、身份等往往舉足輕重。
1 農民專業合作社人力資源研究概況
目前,對農民專業合作社人力資源進行研究的文獻尚不多。孫亞范[1]提出市場經濟條件下經營管理人才是否選擇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基于利益的比較和權衡,只有在自身利益能夠得到改善時,農民企業家才會積極參與和支持合作,農民專業合作社才能獲得廣泛的社員基礎和持續發展的動力。孫迪亮[2]認為由于長期忽視對合作社人才的培養,再加上西部地區農民文化水平較低,擁有現代企業管理知識、法律知識、合作社等方面知識的人才在西部農村幾乎是鳳毛麟角,從而導致合作社的產生和發展缺乏必要的人力支撐。徐旭初等[3]的研究結果顯示,合作社牽頭人的情況對合作社的發生、發展及績效具有關鍵性作用(總體作用比例為20.32%),而且牽頭人社會職務對合作社發展的影響遠大于其股份比例和文化程度的影響。張美珍[4]認為由于中國政府在農民人力資源的開發方面存在作用失靈,必須建立以企業家為核心、以各類經營管理技術人才為骨干、以實用人才為基礎的人力資本團隊,運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方式對農民專業合作社人力資本團隊進行培育與激勵,從而實現合作社持續快速發展。本研究將結合湖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實地調查數據,以理事長的文化程度及年齡、在任時間、身份等指標來分析農民專業合作社所擁有的人力資源情況。
2 農民專業合作社人力資源現狀分析
2.1 數據來源
采用數據來源于2011年11月和2012年11月湖北省農民創業培訓班(農民專業合作社理事長班)的調查,2012年5月長江大學“三農”協會會員的調查以及2010年7月至2012年1月筆者對湖北荊州、宜昌等地部分示范合作社的調查。調查采用隨機抽樣、調查問卷與訪談相結合的方法,共發放問卷180份,回收有效問卷156份,有效率86.67%;問卷調查內容涉及被調查合作社的基本情況,包括地區分布、成立時間、主營產品、人力因素(理事長文化程度及年齡、在任時間、身份)等內容;調查對象涉及湖北省6個市,各地市的有效樣本數量分布情況如表1所示。
2.2 樣本基本特征
調查結果顯示,被調查合作社最早成立時間是2006年4月,最遲成立時間是2011年8月;2006年成立的合作社僅2家,2009年成立的合作社最多,有58家,這說明湖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雖然起步較晚,但自2007年7月1日《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正式實施之后,合作社發展迅速,具體合作社成立時間情況見表2。
被調查的合作社一般都從事農產品的生產、銷售或粗加工業務,少有深加工,其中經營產品最多的是種植類,占43.59%,其次是水產養殖類,占21.79%,其他產品如畜禽(17.95%)、茶葉(5.77%)、花卉苗木(3.21%)、農機(3.21%)和其他類(棉麻、中藥材等占4.48%)的分布與湖北省農業產業分布基本一致,詳情見表3。
3 農民專業合作社人力資源的總體情況
3.1 理事長文化程度及年齡
理事長文化程度調查結果如表4所示。被調查合作社理事長文化程度中,小學占5.77%(多為55歲以上),初中占19.87%,高中(中專)占59.62%,大專占14.74%。這表明目前湖北省合作社理事長普遍文化水平較高,高中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理事長占調研人數的74.36%。
此外,從合作社理事長的年齡情況(表5)看,年齡范圍為24~64歲,平均年齡45歲。結果表明,目前湖北省合作社理事長年齡在40歲以上的占被調查總數的72.43%,這部分人大多出生在20世紀的60~70年代,生產、銷售方面的經驗豐富,文化程度也相對較高;而且能夠充分利用本地資源及國家給予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優惠條件,帶頭創辦各類合作社,也就順理成章地成為了合作社的理事長。
3.2 理事長在任時間
除了理事長的文化程度,理事長的在任時間也是衡量理事長能力的一個因素,在任的時間越長,管理合作社的經驗就越豐富。表6中理事長在任時間的情況顯示,被調查理事長的平均在任年數為3年。其中在任3年的最多,有68人,占被調查理事長總數的43.59%;其次是在任4年的,占被調查理事長總數的23.08%;由于合作社成立時間在5年以上的非常少,擔任理事長5年及以上的只有10人,占被調查理事長總數的6.41%。從調查結果看,理事長的在任時間與表2的合作社成立時間情況基本吻合,原因是湖北省合作社起步較晚,合作社理事長任期一般也不長,即使成立時間滿了5年的合作社,由于人才和資本缺乏,這些理事長大多都會連任。由于任期較短,就要求合作社理事長的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
3.3 理事長身份
從表7來看,被調查合作社理事長是生產(銷售)大戶的比例占52.56%,村委會干部、企業董事長和農技推廣人員擔任合作社理事長的比例分別為27.56%、10.89%和8.99%。調研進一步發現,生產(銷售)大戶擔任理事長是因為生產(銷售)大戶相對普通農戶來說,有著更多的生產經驗和廣泛的銷售渠道,為了節約成本、提高收入和在市場競爭中爭取更多話語權,他們更有合作的愿望。村委會干部任理事長的比例較高,一方面是由于地方政府積極引導創辦合作社;另一方面則是由于村委會干部懂政策,想通過合作社帶領村民一同致富。這兩類合作社的共同點在于,理事長自身素質決定經營管理方面的能力有所欠缺。企業董事長擔任合作社理事長雖然有經營管理經驗較為豐富的優勢,但卻往往存在企業與普通成員爭利的情況。
4 農民專業合作社人力資源開發途徑
為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讓農民專業合作社真正起到帶動農民增收和促進新農村建設的作用,建議從以下幾方面著手進行人力資源開發。
4.1 完善中國農業教育體系
農業教育體系一般都由高等農業教育、中等農業職業技術教育和農民職業技術培訓等組成,這3個層次具有相對明確的職責分工,發揮著不同的作用。目前我國農業教育獲得長足發展,初步形成了高、中、低3個層次,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業教育和技術培訓體系。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農業教育體系還存在著與農業發展實際脫節、與農業研究和推廣脫節、與農業經營體制脫節等問題,結果造成農業教育資源的浪費。當前我國應該進一步深化農業教育改革,優化農業教育結構,大力完善農業教育體系,提高農村人力資源質量和水平。
4.2 積極發展農村職業技術培訓,加大農村人力資源培訓投入
農業職業技術培訓是一項持續工程,開展這一工程需要巨額資金的投入,國家應出臺相關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一方面應加大各級政府尤其是中央和省級政府對農業職業技術培訓的投入力度,適當提高補貼標準。在國家補貼的基礎上,各級政府再拿出一定數量的配套資金,并列入地方政府的財政預算。除了提高補貼標準以外,還要加大培訓基地的建設,特別是實訓設備的添置與更新。另一方面,要加強培訓經費的科學管理,做到專款專用,杜絕情況的發生。
4.3 建立合理的合作社經營管理人員薪酬體系
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競爭就是人才的競爭,合理的報酬可以起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以及激勵人才的作用。建立合理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管理人員薪酬體系,具體應體現在: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制定量化的薪酬結構體系;薪酬體系制定過程中不僅應當體現公平性、現實性及可操作性,把握科學性,還要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合作社經濟實力等因素;為建立有利于調動經營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具有激勵約束功能的競爭性薪酬體系,總體上要把握住基礎工資占薪酬小部分,崗位津貼及績效工資占薪酬大部分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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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管理技術;農民合作社;操作;營銷
中圖分類號: F321.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4-0432(2013)-22-1
1 管理技術
由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以農民為主體組織起來的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同時農民專業合作社這種組織形式也是近年來培育發展起來的,沒有現成的經驗和方法可以借鑒,因此,如何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管理技術,顯然就是一件大事。而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管理模式,特別是那些協會型的合作社,大部分依托一些鄉村的基層站所,管理人員或者負責人也基本上是一些鄉村工作人員或者離任的鄉村干部等,憑借一些傳統的經驗和辦法來管理和運作新生事物,管理技術的缺失是可想而知的,倘使管理跟不上,談發展就是一句空話。因此,必須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管理技術。而要提升管理技術,應該從管理人員的培養上入手。一是加強現有管理人員的管理技術培訓,二是引進適應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管理技術人員,三是引導在外創業成功人士返鄉創業,通過以上三種途徑,可以解決管理技術問題。
2 操作技術
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合作服務過程中的設備操作技術,也存在缺失。有些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組建時是采取實物資源或股金等形式入股組建的,合作社實際上就是一個企業化運作的農產品生產加工基地,而這些企業的工人就是合作社的社員,如果合作社增添先進、高效的設備設施,其操作技術就是一個問題。要解決這個問題,培訓的職能部門要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為載體,實行專業、定點的技術培訓;農民專業合作社則應從自身的基本情況出發,通過廠家、經銷商、相關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培訓專門的操作手,以解決這個問題。
3 營銷技術
營銷技術也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非常關鍵的一環。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營銷應該是兩個層次,一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自我營銷,這對以服務為主要目的的合作社尤為重要,合作社能提供什么服務,服務的水平層次如何,市場前景、效益分析、風險狀況等等,這些情況如果能夠得到透徹地分析,則有利于提高合作社的品味,增強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市場競爭力,促進合作社健康發展;二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產品營銷,這對提供農產品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至關重要,有些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出一些優質農產品,但是由于缺乏產品的營銷技術,產品的效益潛能難以激發出來,有些農民專業合作社卻能很好的利用品牌效應,通過積極的營銷手段,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某地有兩個生產優質糧食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一個按照傳統的耕種收加工銷售形式進行經營,效益平平;而另一個合作社生產同一品質的產品,通過申請產品質量認證,積極參加農博會等形式,推介合作社的產品,由于該產品在農博會上獲得金獎,品牌效應立即顯現出來,不但該產品價格大幅度提升,而且客商、訂戶增多,市場需求越來越大,經濟效益自然而然增加了。由此可見,營銷技術是農民專業合作社提質增效的關鍵所在。要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營銷技術,在農民專業合作社自身創新思維、提升服務和產品質量的同時,相關部門也應該積極引導,加強指導,打造平臺,用以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服務和產品質量的提升。
4 農藝技術
農藝技術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生存與發展的基本要求。如果農民專業合作社不能把握農業生產各個環節的技術要求,是難以實現健康發展的。然而,往往有些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農藝技術上不是很成熟,以致必須借助外力,承擔較大的生產風險。例如現在有些土地經營合作社,把握土地流轉政策,實行集約經營,這本是一種很好的經營形式和發展方向,但由于農藝技術不成熟、產品計劃不合理而得不到應有的效益。要解決農藝技術問題,農技部門應加強指導,積極服務,并且要立足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為其出謀劃策、科學規劃、合理搭配,充分預見各種風險和不利因素,實現農藝流程的效益最大化和風險最小化,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科學實用積極的農藝技術服務。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近些年興起的一種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隨著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不斷發展,合作社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作用逐漸展現,進一步促進了農業科技的推廣與應用,提高了農民及各類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加快了農業產業化的發展,增加了廣大農民的經濟收入,一定程度的改善了農民群眾的生活水平與生活質量,推進了新農村的建設和發展。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農業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在適時推廣農業科技的同時,也能適時開拓市場,拓寬各類農副產品的市場銷路,為廣大農戶解決產品銷路。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多是由頭腦靈活、信息靈通、產銷大戶的農民建立創辦的,在農村被稱為“能人”。他們在多年的販銷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市場經驗與眾多的客戶,很好的解決了一家一戶找銷路、找市場、農民賣糧難、賣農產品難的實際問題,為農戶解訣了后顧之憂,使他們能夠專心做好農業生產。同時,合作社成員間互通信息、互相交流,根據市場需求特點,及時調劑余缺,使各類產品及時銷往各地,擴大了市場范圍,拓寬了市場銷路,增加農民收入,有效的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建立,將一家一戶的生產經營方式轉變為以合作社、公司、企業的生產經營方式,一改傳統的生產經營模式,改變農民在市場上的弱勢地位,促進農業生產向規模化發展。在專業合作社中,農民相互學習、交流,相互幫扶,取長補短,發揮各自的優勢。認真研究市場信息,增長農民的見識,提高科技生產水平。在黨的各項惠農、富農政策的扶持下,發展一批具有特色的地方性產業,減少中間環節,降低銷售成本,使廣大農民得到實惠、見到效益、堅定發展信心,提高了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有力地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三)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建立,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農業生產抵御風險的能力。農業生產、農產品銷售過程中存在著不確定因素,如自然風險、市場風險、技術風險等,以家庭為單位的傳統生產經營方式,由于資金、人員等因素,抗風險能力較低,無論發生哪類風險,都會造成巨大損失。而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全程化、系列化服務,制度化管理,“統一供應、統一標準、統一收購”。呈現風險共擔,效益共享,最大程度降低了生產經營過程中各類風險的發生、發展,減少損失,確保合作社成員的收益。
二、發展專業合作社的必要性
(一)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的發展需要通過專業合作社來助推。近幾年來,我鄉突出農業以“農”為本的理念,圍繞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目標,大力夯實基礎、成效不斷顯現。通過不斷調整種植業結構,農戶除種植水稻、包谷、蠶豆等常規農作物外,部分農戶積極進行魔芋、辣椒、百合等經濟價值較高作物的種植。農業生產的進一步發展需要農業科技的推廣、產品銷路的解決和經濟效益的體現,這些可以通過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壯大來實現。
(二)我鄉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已具備一定基礎。目前,我鄉扶持發展的專業合作社達12個,初步實現了農戶和現代農業的有機銜接,專業合作社助農增收的成效和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作用日益凸顯。
三、如何發展壯大農民專業合作社
1、提高認識,加大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我們要充分認識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全面繁榮農村經濟、農民增收的重大舉措;是創新經營體制,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的內在要求;是提高農產品質量,提高農民整體素質和綜合效益的有效途徑。要利用多種宣傳途徑,加大宣傳力度,增強農民群眾的合作理念和依法辦社的意識,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營造有利的環境氛圍。
2、加強指導,規范運作,促進健康發展。
要積極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大力發展和規范建設提供政策指導服務,幫助農民建章立制,制定好符合當地實際的合作社章程,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確保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運行,健康發展。
3、加大扶持,搞好服務,改善發展環境。
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組建初期,要給予一定的扶持,幫助合作社做強做大。要主動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政策、市場、科技等信息服務,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改善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