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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還是凈土?
校園欺凌案例不斷出現在公眾視野,諸如不堪入耳的謾罵侮辱、手段殘忍的撕扯打斗,發生在中小學生之間的暴力事件頻繁被曝出,并引發輿論嘩然。
2016年4月,重慶彭水一初中生被同學持刀捅死的事件,就引發社會持續關注。據當地官方通報:4月28日13時許,桑柘中學學生沈某(男,14歲)與同校學生趙某(男,15歲)在校內因同學間糾紛發生爭執。爭執中,沈某持刀刺中趙某胸部,趙某被送桑柘衛生院搶救無效死亡。4月22日晚,有網友視頻,內容為數名女生掌摑一名女生。在不到100秒的視頻中,女生被掌摑32次,其間一直沒有反抗。事件一經媒體報道,便引發公眾熱議。4月25日,湖南永州市道縣政府官網通報稱:“掌摑女生事件系瑣事引發。目前已對涉事的多名學生進行處理,其中,3人被處以治安拘留,另4人管教。”
上述校園欺凌事件并非偶發。近年來,校園暴力呈次數增加、結果惡化、涉事人員低齡化等趨勢。有媒體統計,僅2015年,媒體報道的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校園暴力事件就有近百起,其中以發生在未成年學生之間的暴力行為居多。
2016年4月,由21世紀教育研究院的《中國教育發展報告(2016)》曾根據2015年被媒體報道的校園暴力案件,對中國校園欺凌現象進行了綜合分析:近年來,校園欺凌現象在中國發生的地域范圍十分廣泛,覆蓋了絕大多數省份,且城市、農村均在其內,頻次十分密集,絕對數量巨大。現有案例大多數發生在學校外人煙較少的地方,在學校內的多在教室外,如操場或走廊。發生時間是課間或者放學后;絕大部分的欺凌案件均為多(欺凌者)對少(一兩名受欺凌者),受欺凌者在曝光視頻或文字描述中多選擇沉默和忍受,不告訴老師,也不求助于家長。
校園暴力最終引起了教育部門重視。教育部統計,2016年5月至8月間,共有68起欺凌事件發生,這些事件都已處置完畢,相關責任人都作了嚴肅處理,欺凌事件頻發的勢頭得到了遏制。為進一步遏制校園暴力事件,教育部會同中央綜治辦等八部門,研究制定了《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于2016年11月出臺。同時,還將對欺凌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根據相關要求,通過通報、約談等方式進行責任追究。
欺凌者心態
在中學時期遭遇校園欺凌,對于被欺凌者來說,其后果有時是毀滅性的。邢佳怡小學畢業后,從城區學校轉到了城郊的機關子弟學校。因為成績好,被老師選為課代表,每次會登記不交作業的同學。這樣的身份,使得邢佳怡不到兩個月,就成了幾個學生的欺凌對象。
扯頭發、扇耳光、被關進廁所里,男生打,女生罵,在尋求老師的幫助時,老師卻說 “一個巴掌拍不響”。邢佳怡在最絕望的時候甚至寫了一份遺書。最終,邢佳怡用自己的方式結束了這場欺凌。在她長高了10公分,又長胖了10斤之后,她選擇了反擊。在又一次被群毆之后,她舉起石頭,打破了其中一個人的頭。當時她想:“要死也要一起死。”這之后,沒有人再敢打她。但讓她痛苦的是:只有和加害者一樣施暴,才能保護自己。
邢佳怡說:初中被欺凌的經歷,讓我整個人生都被毀了。我沒有辦法戀愛,看見異性就惡心反胃,當與人對視時,我會下意識地想:是不是做錯了什么。
遭遇校園欺凌的受害者有可能是一輩子的噩夢。但欺凌者又是怎樣的哪?早已走出校園的楊陽稱自己讀初中時是“班霸”:拉幫結派,恃強凌弱,如果遇上心情不好,恰巧在路上碰到同校平時“不喜歡”的同學,上前就打。他說:“被打者通常都是好欺負的‘老實人’。第一次打人,我是被高年級的一名同學叫去‘湊人頭’打群架的。后來,成天和那幫人混,耳濡目染,對施暴漸漸變得麻木,根本就不會考慮對方的感受。現在回想起來,完全沒法理解當初自己的行為。”當別人問楊陽,那時候為什么要放縱自己成為“班霸”時, 他說:“那個年紀的想法總是很幼稚,或許初中壞男生都和我當年一樣,喜歡打架斗毆,以為欺負弱小就“酷”,像古惑仔一樣;總覺得出手越狠就越帥,打得越兇就越有魅力,越能被同伴認可,甚至是崇拜。盡管后果是被學校處分,甚至開除。”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社會工作學院副院長童小軍表示:成人對校園欺凌現象很少能看到位。在面對校園欺凌時,成人的觀點往往集中在兩個方面:對于受欺凌者,“打回去”;對于施暴者,以后不許這么做了。然而,對于受欺凌者來說,很少能夠“打回去”的;對于施暴者,一句“以后不許欺負人了”,也難以讓他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如何打破“僵局”
對校園暴力的治理,從2016年5月就已開始。5月9日,教育部網站消息稱,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向各地印發《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學校針對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進行專項治理。
此次專項治理,覆蓋全國中小學校,包括中等職業學校。將分為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2016年4月至7月,主要是各校開展治理;第二階段為2016年9月至12月,主要是開展專項督查。專項治理預期達到的效果是“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此次專項治理包括多方面的措施。諸如,各校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此外,學校要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術預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各校要及時發現、調查置校園欺凌事件,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國務院印發《通知》是首次從國家層面對校園欺凌進行治理。湖北省襄陽市諸葛亮中學,裝了108個攝像頭,覆蓋了校園各個角落。一旦發生欺凌或其他事件,校方就能立即發現。諸葛亮中學保衛科長劉作明表示:保衛科和派出所城管社區、聯防隊一起,凈化學校周邊環境,每周排查一次學校周邊安全隱患,最大限度預防校園欺凌。
浙江省平湖中學多次開展關于“預防校園欺凌”的主題班會活動,使學生們認識到欺凌行為給他人帶來的傷害,引導學生通過換位思考去理解被傷害者的內心感受,講解校園暴力的定義和類別。為了讓學生在遇到校園欺凌時懂得如何求救,教師鼓勵學生開啟頭腦風暴模式,進行小組間的討論和自救知識比賽。寧夏銀川唐徠回民中學下發一份關于校園欺凌的調查問卷,根據問卷的反饋,分班級確定問題和解決方案,通過班級安全隊,化解可能存在或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學校每周對學生進行心理健康疏導,此外,還定期與家長交流。
《通知》特別指出: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并督促整改。針對日趨嚴重的校園欺凌現象,官方就校園欺凌出臺防治“組合拳”――包括了三大方面的11個舉措,涵蓋了預防、處置和遠期的防治部署。重點針對群毆、辱罵、拍、持刀威脅等校園欺凌事件做出治理要求。
“從我做起”就是防范
九部委聯合發出的《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提出:“特別要關注學生有無學習成績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緒反常、無故曠課等異常表現及產生的原因,對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為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嚴格落實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學生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針對重點學生、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開展防治工作。”
很多校園欺凌事件并非發生在校園內,學校周邊多是這類事件的頻發地。在這次官方打出的“組合拳”中,強化校園周邊治理的舉措頗為重要。《指導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強校園及周邊地區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作為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建設聯網應用示范工作的重要內容,推進校園及周邊地區公共安全視頻監控系統全覆蓋。此外,公安機關要在治安情況復雜、問題較多的學校周邊,設置警務室或治安崗亭,密切與學校的溝通協作,積極配合學校排查發現學生欺凌和暴力隱患,并及時預防處置。要加強學生上下學重要時段、學生途經重點路段的巡邏防控和治安盤查,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欺凌和暴力問題,要采取相應防范措施并通知學校和家長,及時干預,震懾犯罪。
2016年11月21日,湖北省襄陽市襄州區雙溝鎮中學開展了“學法知法懂法,杜絕校園欺凌”為主題的法制教育專題會。該校法制副校長、襄州區雙溝鎮派出所副所長李永新,引用實例,以事論理,以案釋法,針對近年全國各地發生在學生間的校園欺凌事件所產生的誘因、性質、特點和帶來的危害,進行了解剖和分析;同時,就同學間如何和諧共處,如何化解矛盾,如何遠離違法犯罪,如何維護自身權益等向同學們提出了建議,互動環節一一解答了同學們的困惑。秋季開學以來,雙溝鎮中學協同當地派出所將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納入警校共建工作。學校利用宣傳櫥窗、黑板報、校園廣播、主題班會、《致家長的一封信》、宣誓承諾、法制教育、家長會等方式加大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宣傳和教育,組織人員在學生上放學路上、課間校內校外巡查同時,充分發揮班主任、學生干部及廣大學生的作用,把學生間的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對品行不端、行為不良的學生,采取一對一的教育和幫扶,心理教師跟進進行心理輔導。
據甘肅省教育廳披露,近年來,臨澤縣緊盯校園欺凌現象,大力實施陽光教育,認真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為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和諧校園營造了穩定的校園環境。組織全縣中小學教職工認真學習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全縣規模以上校園均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制定了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事件的相關制度和應急處置預案,做到了分工明確,責任到人。通過校園電視臺、電子屏、宣傳欄等公開校園欺凌救助和監督舉報電話。依托家校聯系平臺,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相關培訓,宣傳國家、市區關于校園欺凌的相關政策要求,形成家校教育合力。
陜西省柞水縣制定了《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成立了全縣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和督查組。全縣完小以上學校、幼兒園,均成立以校(園)長為組長的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制定了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事件的相關制度和應急處置預案,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確保治理工作落到實處。該縣要求:以校為單位,認真組織教職工學習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事件的相關政策和治理措施;利用升旗儀式、法制教育大會等形式,邀請公安、司法等部門人員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發揮心語室作用,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提高學生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2016年11月17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五師86團二中利用大課間時間進行宣傳,并開展“杜絕校園欺凌、從我做起”簽字儀式。此舉是為了進一步做好學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引導學生正確認識校園欺凌事件,加強自我防范意識,預防欺凌事件的發生。
專家觀點:依法明確懲戒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青少年犯罪與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藝軍表示:“不論從前期的觀念培養,還是后期的懲治措施,我國對待校園欺凌事件的水平都有待提高。”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則認為:“中國校園欺凌事件之所以高發,與多方面教育缺失有關。針對目前的校園欺凌事件,一些地方教育部門和學校在處理時,采取內部處理方式,有的甚至在涉事學生家長出面擺平的情況下不了了之,這助長了欺凌者的氣焰。另外,校園暴力多發還與學校心理教育薄弱有關,一些校園欺凌事件就是由于學生的心理出現問題。有嚴重心理問題的學生會在遇到問題時采取極端手段。”
中國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吳宗憲表示:“首先應該要加強學校法制副校長的責任。雖然法制副校長制度在各地施行已有一段時間,但實際效果并不明顯。建議把社區民警作為學校法制副校長的人選,并將學校工作納入到社區民警的本職工作。”
西安市教育心理學會會長尚華表示:“沒有懲戒的教育不是完美的教育,說服教育不是萬能的,應該賦予教育部門應有的懲戒手段。”尚華說,國家應針對校園惡性事件專門立法,細化解釋鮮有法律,案發后強調施暴者父母承擔連帶法律責任。
新聞鏈接:美、日、韓應對原則
美國:50個州全部具有反校園霸凌立法,πT鞍粵璨扇×閎萑燙度。校園霸凌所有參與者包括圍觀者都要承擔最嚴重的懲罰,即便未滿18歲的青少年,也可按成人犯罪定案。
防治校園暴力,這回出招挺細
日前,多部門聯合《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意見》不僅明確要“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也提出了關注學生有無精神恍惚、推進視頻監控系統全覆蓋、多次實施暴力學生必要時轉入專門學校等具體舉措。專家指出,任何情境任何形式的暴力都不允許,必須做好早期發現,懲戒和教育并舉,防止受害人受到二次傷害。
欺負弱小、敲詐勒索、言語和肢體傷害……屢屢發生的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影響了學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日前,繼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之后,教育部聯合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部門,針對學生欺凌問題聯合《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從有效預防、依法處置、形成合力3個方面,對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提出了要求。
與以往不同,《意見》提出了非常具體的舉措,如“關注學生有無學習成績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緒反常、無故曠課等異常表現及產生的原因”“禁止學生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推進校園及周邊地區公共安全視頻監控系統全覆蓋”“對屢教不改、多次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應登記在案并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必要時轉入專門學校就讀”“依法追究其監護人的法律責任”等。
事前
消除“未成年人不需擔責”的錯誤認識
《意見》提出,針對欺凌、暴力進行全面教育,強調“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意在堅決對欺凌、暴力說“不”。
“在施暴者的心中,欺凌行為常常被認為是可以容忍的。”南京師范大學心理健康教育咨詢中心咨詢師裴濤分析,在這種錯誤認知的指導下,欺凌和暴力才會屢見不鮮。《意見》明確,任何情境下以任何形式訴諸暴力,都是不被允許的。只有在中小學生頭腦中樹立“欺凌害人害己”“違紀違法必究”的觀念,才能指導他們正確判斷身邊的欺凌、暴力現象,從根本上瓦解欺凌暴力行為滋生的土壤。
有效遏制校園暴力的發生,“心防”和“人防、物防、技防”同等重要。武漢大學教育科學研究院院長程斯輝談到,在學校安全管理中,物防與技防已受到相對的重視,人防問題也有相應的責任制度規定。這次多部門出臺的防治學生欺凌與暴力的《意見》,將學校安全管理視為預防學生欺凌與暴力發生的重要舉措,凸顯了“心防”的重要性。
《意見》強調,要及時掌握學生思想情緒和同學關系狀況,“特別要關注學生有無學習成績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緒反常、無故曠課等異常表現及產生的原因,對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為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程斯輝認為,這正是旨在關注師生心理健康安全。此外,應該對學校的優秀學生、貧困生、心困生、留守生給予更多的關注與關愛。
事中
早期發現,監控上下學重要時段與路段
華東師范大學教育學部常務副主任范國睿認為,每一起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中,施暴者、被施暴者雙方都是受害者。被施暴者一方,身心受到傷害;施暴者一方,人格也會受到傷害。因此,對待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無論是用教育的方法還是法治的方法,根本目的都是為了學生的人格與心靈健康。在應對策略上,應當綜合運用積極教育、早期預警、現場干預、依法懲處、心理疏導等方式。其中,現場干預一環,是不容忽視的。
那么,校園暴力事件正在發生時,應該如何干預呢?
《意見》特別強調了早期發現的重要性,“重點監控學校周邊、學生上下學重要時段、學生途經重點路段,加強對重點青少年群體的動態研判,對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對青少年違法犯罪活動預測預警、實時監控、軌跡追蹤及動態管控。”
“早發現,是迅速、妥善應對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基礎和前提。”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耿申認為,學校應聘請專業人員對全體教師和學生家長進行培訓,使教師和家長能夠從學生的行為、情緒、衣著、用品等方面發現卷入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跡象,及早發現尚處隱秘期的欺凌和暴力現象,并且實施早期干預,將欺凌和暴力遏制于萌芽階段。
范國睿指出:“《意》要求,在地方和區域層面,建立學校、家庭、社區(村)、公安、司法、媒體等各方面溝通協作機制,真正形成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工作合力。”此舉意在明確多元主體的共同責任,形成合力,不讓欺凌和暴力現象躲過各方的視線。
事后
懲戒教育結合,避免校園暴力擴散成網絡欺凌
《意見》指出,“既做到真情關愛、真誠幫助,力促學生內心感化、行為轉化,又充分發揮教育懲戒措施的威懾作用。”裴濤分析說:“我們要懲戒和杜絕的是欺凌和暴力的行為現象,而不是要討伐和清算一個個迷失自己的孩子。《意見》的出發點是我們始終相信,每個孩子都可以通過教育改正錯誤,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意見》還提出:“對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要充分了解其行為動機和深層原因,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引導和幫扶,給予其改過機會,避免歧視性對待。”有專家分析,這提示了作為教育管理者,不是要對施暴學生一味批判、恐嚇、全盤否認,而是要幫助他們看到自身行為的不合理之處,理解自己施暴行為的前因后果,并學習用更加健康積極的方式實現合理的目標。這樣才能懲教結合,立德樹人。
面臨日益頻仍的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世界多國都加強了立法等相關懲戒措施。
2002年,挪威政府總理、全國教師協會、各區反欺凌聯盟、全國家長協會和兒童監察員代表共同發表了《反欺凌宣言》,對學生欺凌和暴力實行“零容忍方案”。
2003年,英國政府教育與技能部《反欺凌行動》。多數中小學制定了專門針對欺凌的措施。
2013年,日本參議院審議通過《欺凌對策推進基本法案》。
此外,美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也都加強立法,通過制定欺凌行為認定標準和嚴懲欺凌行為,遏制校園暴力。
范國睿建議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及民法、刑法相關條款,增加“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等內容,使中小學生承擔欺凌與暴力的相應法律責任。同時,借鑒相關國家的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制度,對于未成年犯罪者,采取非監禁執行,強制其參加一定時間的社區服務;對監護者進行必要的懲戒,以強化其教育、監護之責。
此外,《意見》強調,在報告、宣傳及處置等各環節,要“嚴格保護學生隱私,防止泄露有關學生個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防止媒體過度渲染報道事件細節,避免學生欺凌和暴力通過網絡新媒體擴散演變為網絡欺凌”。對此,裴濤認為,中小學生遭受欺凌暴力傷害后會進入心理創傷狀態,安全感被破壞,各方面均不穩定。任何疊加的危險,都可能造成更加難以挽回的傷害。必須通過反復確保所處環境的安全穩定,才能逐步恢復正常。因此,隱私保護就顯得格外重要。
“雖然傳播有警示意義,但我們不能泄露孩子的隱私或揭開孩子的傷疤,使他們受到二次傷害。”裴濤說,“無論如何,要將孩子的身心安全與合法權益放在首位。”
(來源:人民網 記者 趙婀娜/文)
記者調查
三問校園暴力
打開網站,輸入“校園暴力”幾個字,一大撥視頻蹦現在眼前:圍毆打罵、被逼、狂扇耳光、強吞穢物……每一段視頻都觸目驚心。
學校本應是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但是當種種“惡霸”行為不斷傷害孩子們的身心健康、沖擊社會的道德底線之時,我們不禁要問,究竟是什么原因讓孩子變得暴戾?將施暴視頻公之于眾有利還是有弊?到底怎樣做才能有效地防治欺凌事件?
一問施暴心理:為何暴力行為頻頻出現,施暴學生不以為意?
前不久,北京航空旅游專修學院發生了一起校園暴力事件。兩名女生在宿舍內遭到多名女同學毆打,導致嘴角撕裂、身體多處受傷。而更令人震驚的是,事發后,打人女生竟在微信朋友圈公然警車和警察照片,并配發“已經對警車免疫”“這次幾日游?”等調侃性的文字。
在校@欺凌和暴力事件中,最可怕的,是施暴者的不以為然。有些孩子“天真地”認為暴力行為是可以被接受的、是能夠解決問題的;有些孩子想當然地把暴力當作一場“引起關注”或是“樹立威風”的方式;還有些孩子主動錄制視頻上傳網絡,將暴力行為當作一場“表演秀”……這些現象的出現,折射出的是青少年價值觀的扭曲。
“青春期的孩子身心發育不完全,大腦的前額葉還不成熟,加之荷爾蒙激增,所以情緒不穩定、容易暴躁失控、自我調節能力差是常見的現象。這也是導致青少年暴力行為多發的一個重要原因。”首都師范大學心理素質教育指導專家楊芷英認為:“除去生理因素外,更主要的原因則是青少年對施暴行為的認知出現了偏差。而偏差的出現與其所處的環境息息相關,包括家庭、社會等諸多方面。”
“很大程度上,校園欺凌的根子在家庭。”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說:“我們在調研中發現,許多施暴的孩子有著相似的家庭背景:或是家境優越,認為不管出了什么事,家長都可以擺平;或是家境惡劣,自己也有過被父母暴力對待的經歷。孩子的成長是一個不斷學習的過程,家長處理問題的方式,往往會引起孩子的模仿。”
“做事不講程序規則、處理問題簡單粗暴、缺乏民主協商意識,諸如此類的社會大環境,也會潛移默化地影響孩子,成為校園欺凌滋生的土壤。”儲朝暉解釋道:“比如電影電視劇中出現的用暴力解決問題的情節,網絡游戲里大量的打斗、殺人的情境,這些都會讓孩子形成一種‘心理免疫’。也就是說,當孩子接受了、習慣了暴力的環境,暴力對他們就是一種正常現象,一旦現實生活中出現了矛盾,他們就會不自覺地將暴力行為應用到現實當中。畢竟青少年心智發育不成熟,分辨能力不足,很容易產生思想上的混亂。”
二問網絡傳播:施暴視頻是否應該公之于眾,會不會造成二次傷害?
與過去相比,發生在網絡時代的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有著更易傳播、更易擴散的新特點。當人人都是自媒體的時候,一起發生在校園角落里的暴力事件,很有可能在下一秒就會眾人皆知。
而施暴視頻到公共平臺之后,由此帶來的傳播效果也會朝著不同的方向發展。效果可能是積極的,人們會對受虐者產生同情、對施暴者加以譴責、提高保護自我意識、告誡自己不可施以暴力等等。效果也可能是消極的,施暴者的引以為傲、叫囂者的更加囂張、學生們的主動效仿,諸如此類的問題也會隨之而來。
“網絡的雙刃劍效應必須引起我們的足夠重視。”南京師范大學心理健康教育咨詢中心咨詢師裴濤說:“在新媒體環境下,有一些視頻材料沒有經過后期處理,直接把暴力現場展示在屏幕上,甚至過度渲染細節,這些都是應該嚴令禁止的。
因為孩子們在觀看欺凌暴力視頻報道時,往往缺少家長或學校的合理引導,這就很容易讓身心發展尚不成熟的觀看者,成為欺凌暴力的間接受害者。另一方面,這些視頻也很有可能造成‘觀察學習’效應,引起一部分學生的模仿行為,成為校園暴力的反面教材。”
“校園暴力事件的報道、視頻的,目的在‘警示’,而關鍵在‘怎么說’。”楊芷英認為:“暴力事件可以報道,典型事件也應當通報,媒體可以做道德上的評價,行為上的指導,但一定要注意的是,不要過分渲染細節,不要出現暴力打斗的具體場面,否則便可能適得其反。”
此外,從心理學角度看,青少年遭受欺凌暴力傷害后會進入心理創傷狀態,安全感被破壞,各方面均不穩定,任何疊加的危險都可能導致更加難以挽回的傷害。因此,此時的隱私保護就顯得格外重要。
裴濤說:“雖然施暴視頻的傳播具有警示意義,但我們不能期待尚處于精神崩潰邊緣的受害者都敢于暴露自己鮮血淋漓的傷口。對受害者而言,身心安全與合法權益的保護應該是放在首要位置的,特別是要防止網絡傳播導致的事態蔓延,避免使受害學生再次受到傷害。”
三問解決之道:是懲罰不夠還是教育不足,防治校園暴力的有效途徑何在?
在諸多校園欺凌事件中,“我沒成年”似乎成了施暴者有恃無恐的借口。
我國刑法規定,未滿14周歲或已滿14周歲故意傷害但沒有致人重傷的,不能構成犯罪,這類行為均作為一般民事糾紛,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刑事責任年齡起點相對較低,如法國是13歲,荷蘭、印度、加拿大、希臘、匈牙利、丹麥是12歲,中國香港和美國紐約州是7歲。
作為世界各國普遍面臨的問題,許多國家采取了立法的形式,加大對校園暴力的懲戒力度。“法律的約束是防治校園欺凌不可或缺的一環。”華東師范大學教育學部教授范國睿建議:“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及民法、刑法相關條款,增加‘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等內容,適度降低刑事責任年齡起點,使中小學生明確并承擔欺凌與暴力的相應法律責任。同時,借鑒相關國家的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制度,對于未成年犯罪者,采取非監禁執行,強制其參加一定時間的社區服務。此外,對未成年犯罪者的監護者也進行必要的懲戒,以強化其教育、監護之責。”
但是,在我們對施暴者強烈譴責、嚴肅處理之余,也要正視這樣一個事實,那就是有些施暴者也是另一種意義上的受害者。這些孩子或是迷失在暴力的情境之中、或是得不到正確的情緒疏導、或是本身也是暴力的受害者。而要從根本上杜絕校園欺凌和暴力,教育應當承擔起更為重要的責任。
“τ謨泄暴力行為的孩子,不要另眼相看,而應該用愛的教育,讓孩子成為積極向上、充滿友愛精神的人。”北京石油學院附屬中學校長孫玉柱說:“此外,通過教育引導、事前疏導的方式,將暴力從源頭上掐滅格外重要。作為學校,應該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讓學生懂規則、明事理、主動拒絕不良行為。作為家長,則應以身作則,以建設性的方式與孩子溝通交流,而不是張口就罵,抬手就打。”
(來源:《人民日報》 記者 丁雅誦/文)
觀點聚焦
終止校園暴力要標本兼治社會學校家庭須齊心
《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亮點頗多,不僅對預防校園暴力的保護機制提出了新的思路,在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監護人追責等環節也有明確表述。
近年來的校園暴力事件,可謂五花八門。一些施暴者為了炫耀或者其他原因,還將視頻傳到網絡上,花季少年的這等囂張和無所謂,不得不令我們深思:孩子們到底怎么了?我們該怎么辦?這次《意見》的出臺,就是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頑疾。
校園暴力的發生,首先體現的就是青少年法律意識淡薄,暴力實施者不懂法,受害者缺乏維權意識,相配套的心理疏導、心理教育要么沒有,要么就是擺設。除了對學生的懲處和教育之外,本次《意見》加強了對家長的問責制度。父母是孩子模仿學習的第一對象,不少施暴學生就來自于暴力家庭,未成年學生對他人的人身和財產造成損害的,要依法追究其監護人的法律責任。
很長時間以來,我們的教育中有幾個問題極為突出:一是校園暴力事件的施暴方往往得不到有效懲處;二是在一些學校,老師對成績差的學生采取放任自流的態度,導致一些所謂的“差生”被邊緣化,他們往往消極地看待社會,對周圍充滿破壞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