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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文化的產生是以傳統民間社會生活為基石的。傳統民間社會生活的大環境練就了民間文化的造物理念、生活方式、生產形式、信仰、價值觀以及人們對自然的認識。如:在農耕時代下,人們的思想上有著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對多子多福的期盼、對風調雨順的期待、對“天人合一”的追求、對“佛”“神”的尊崇等,并通過手工制作的方式將這些思想和文化意識形態蘊含在生活中,產生了具有審美價值和文化功能的剪紙、年畫、皮影、民間玩具等等藝術形式,結出了豐碩的民間藝術果實,這些藝術形式具有“自給自足”“純手工”“樸素”的特點,與生活緊密相關,表達了人們的思想情感。因此,作為一種藝術形態,民間藝術是民間文化的物化形式和形象載體,體現了在農耕文明歷史條件下的傳統民間文化特質。并且,民間文化為民間藝術的發展提供了肥沃土壤,對民間藝術的產生、發展和存在產生著重要影響。正因如此,民間文化的發展和平衡對民間藝術的繁榮具有決定性作用,民間文化生態平衡性可以為民間藝術的傳承與創新提供優良的生存環境。反之,民間文化系統的生態失衡將直接導致民間藝術的落寞,甚至會使其退出藝術舞臺。不可否認的是,由于社會的進步和發展、工業化進程的推進以及外來文化的影響,人們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及精神領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我們可以看到,人們用上了科學技術帶來的高效農具、住上了寬敞的高樓大廈、貼上了時尚的裝飾畫、玩上了更具趣味性和挑戰性的電子玩具等。從民間文化自身來看,其所處的“自然—文化—社會”生態系統中,自然與社會要素都發生了改變,這使得民間文化的生存環境下的農耕時代背景逐步消失,因此,民間文化的生態平衡性受到沖擊。民間文化的失衡,使得生長于民間社會生活之上并承載民間文化內容的民間藝術也喪失了其生存的土壤,導致了許多民間藝術作品粗制濫造、庸俗、膚淺并且種類在日益衰落、流失。民間藝術失去了廣泛的民眾基礎,不再與人們的日常生活緊密聯系,要么被認為是“落后”的東西退出市場,要么被認為是“古董”束之高閣,失去了原有的現實性和必要性。那么,該如何去拯救傳統文化中的民間藝術呢?如何讓民族文化中的瑰寶重新散發出光芒呢?
二、尋求民間文化及其藝術的發展
1.處理好文化發展,把握文化主流
民間文化根植于廣大民眾的生活,蘊含著中國傳統文化的精髓。當人們的生活方式、交流方式等諸多因素發生改變時,人們更快、更方便地接觸到各種現代的、外來的文化形式,并快速地被感染和鋪開,這使得傳統的民間文化受到沖擊。因此,處理好文化的發展,建立健康、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體系,是尋求民間文化及其藝術形式發展的根本。民間文化應在“取其精華,去其糟粕”中發展,這體現在兩個方面。首先是自身的提煉,即重新審視民族傳統文化本身,將封建的、愚昧的、不適合現代生活方式的部分進行舍棄處理,將現代文化中的內容融合在傳統文化中,實現既有民族傳統文化根基,又具時代性和生命力的中國民間文化的主體,形成現代的中華民族文化特征。其次是融合外來文化元素,正確吸收外來文化中的優秀成分,豐富文化形式和內容,壯大文化隊伍,實現多元文化的和諧共存,使多種文化形式融合在文化隊伍中,才能形成完善的、適合時代需求的民間文化和民族文化,給民間藝術的發展提供充足的養料,使民間藝術這棵樹枝繁葉茂、碩果累累。
2.豐富和擴展民間藝術的形式與門類
在構建現代的、具有傳統文化根基的民間文化基礎上,豐富和擴展民間藝術的形式與門類,是對民間藝術的延伸與發展。張道一提出“民間藝術是一種‘母性’藝術,是民族文化的根之所在”③。民間藝術的“母性”特點就在于:它以文化根基為養料、具有繁衍發展的能力。這就我們需要抓住繁衍的內在動力,去發展更多的藝術形式。就傳統的民間藝術造型形式和內容來看,不管是剪紙、年畫、泥塑玩具,還是皮影戲,它們都具有共同之處:是以民間固有的美學理念為審美尺度進行的造物活動,具有藝術性、民俗性,是生活和審美相結合的產物,體現了人民大眾的理想、感情和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一種真正‘為生活造福的藝術’”④。也就是說,民間藝術之所以具有魅力,是因為其蘊涵著人們對生活美好的期盼。那么,就造物物質本身而言,其造型形式、風格、內容、表現的手法、新的視覺形態就可以根據現時代的審美、時尚、甚至是新型材料等等方面去挖掘更多的素材和元素,提升和擴展已有的民間藝術形式美感、豐富素材及主題,使其更符合現代生活內容,更貼近人們的現代生活。這樣的民間藝術就再不會是古董和文化遺產,而是民間藝術的再生和繁榮。圖一泥塑玩具圖二皮影戲
3.將民間藝術與現代設計結合
“民間美術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人類藝術發展的基礎,一個國家的設計藝術發展是以本國的民族文化底蘊為背景的”⑤,雖然現代設計產生于大工業時代,民間藝術孕育于農耕社會,但民間藝術和現代設計的目的是相同的,那就是為生活服務,以人為本,滿足人們的物質需求和精神需求,這是民間藝術與現代設計相結合的推動力。因此,現代設計與民間藝術都可以看作民族文化的物化形式,它們的物質表象背后都蘊涵著深厚而又悠遠的民族文化內涵和審美思想,這也是民間藝術能與現代設計相結合的基礎。將民間藝術與現代設計結合,一方面利于民間藝術在現代生活下的運用和傳播,另一方面也利于現代設計呈現出民族特色,兩者相互推進。民間藝術和現代設計相結合的實踐手段也有很多,首先,從文化層面上說,將民族文化中的內涵和精髓運用到現代設計中,抓住文化的根,讓中國優秀文化在設計中散發光彩,實現民間文化及其藝術與現代設計的結合。其次,從物質層面上說,將民間藝術的造型形式、創作手法運用到現代設計中,如將傳統吉祥圖案運用到裝飾設計、服裝設計中;將剪紙藝術的鏤空手法、剪紙圖案與燈具設計結合,給現代設計提供養分;或者將傳統民間文化的藝術形式進行現代設計的創新改造等等,實現民間藝術與現代設計的結合,這樣的現代設計才能散發出民族風、中國味,使大眾得到審美和文化上的共鳴。民間藝術與現代藝術設計的結合,不但使得民間藝術擁有更廣闊、更現代的大舞臺,也使得我們的設計更具有民族特色和文化底蘊,是民間藝術獲得藝術新生的重要途徑。
民間藝術的深層次文化內涵較為穩定,幾乎不因社會文化變遷而發生改變,這不僅因為這些文化內涵與人類的本能性需求密切相關,更為重要的是,深層次文化內涵通過代代相傳的象征體系,已經深度內化為民族的集體無意識了。格爾茨認為,共享性的、普遍的“意義只能‘儲存’在象征”中。反而言之,只有“儲存”在象征中的意義才具有普遍性與共享性,因為象征比較直觀,無需借助語言文字的解釋,人們就能直接感受到它的意義,而且,在象征沒有受到歷史意識與哲學觀念批判的地方,象征體系就是生活常識,人人稔熟,了然于心。我們發現,民間藝術通過復雜的象征體系,使其文化內涵具有了普遍性與共享性。就民間造型藝術而言,除了小部分直接再現社會生活,把日常生活作為審美觀照對象,絕大部分是依據象征體系創造的,這個象征體系由形象、圖案、符號、色彩等構成。形象系列主要來自古老的圖騰崇拜,如老虎、豬、牛、羊、麋鹿、龜、龍、蛇、魚、蛙、鳳凰、朱雀、向日葵等形象,這些形象在民間的剪紙、刺繡、印染等作品中隨處可見。另一類形象雖然來自日常生活,卻并非單純地將日常生活作為審美觀照對象,而往往在古老的象征思維的影響下,通過民間故事賦予其某種神話內涵,將其納入象征體系之中,如無錫惠山泥人中的“大阿福”,也許是先有了這個形象,為了神化這個形象,就有了民間傳說“沙孩兒”勇斗猛獸的故事。再有一類形象則是通過諧音被賦予某種象征意涵。如桌案上擺著花瓶象征著平安;畫一位官員騎著一頭梅花鹿,寓意是“進祿”;畫一個胖娃娃騎著大鯉魚,寓意是年年有余。我們發現,即使是當代的一些單純再現日常生活場景的民間剪紙、繪畫中,民間藝術家仍然會在場景中加個龍、鳳、兔子等吉祥物形象,可見象征意識以及古老的象征體系對民間藝術影響之深。在民間藝術的象征體系中,除了極為豐富的具體形象系列之外,還有大量相對抽象的圖案或符號,比較著名的如雙喜、如意、中國結、九宮圖、八卦圖、陰陽魚、“盤長”、卐字等,這些抽象符號大都來自中國陰陽、五行、八卦哲學觀念以及道教、佛教等宗教觀念。如卐字符,據唐代慧苑《華嚴音義》載,卐本非漢字,原為古印度的印度教、佛教的吉祥符號,武則天時期才權制此文,“音之為萬,謂吉祥萬德之所集也。”“盤長”符號也可能來自佛教,張華就認為,“盤長”并非是對“盤腸”形象的模仿,而是來自佛教的法器“盤長”。在中國民間造型藝術中,色彩也是有象征意義的,如紅色象征著熱血、生命,是中國人心目中鎮邪的色彩;白色象征冬天的白雪,意味著萬物凋零與死亡,是中國人的喪服色彩;綠色象征著春天、大地、生育,所以傳統婚禮中新娘子往往穿紅戴綠。在中國民間觀念中,色彩甚至與空間、時間,乃至人倫道德之間有著某種神秘的聯系。具體而言,東方主青色,西方主白色,南方主赤色,北方主黑色,中央主黃色;春主青色,夏主紅色,長夏主黃色,秋主白色,冬主黑色;紅色象征熱血、忠勇,黑色象征正義,白色象征奸邪。誠如靳之林所言,中國民間美術并不全按照事物的固有色彩來處理,更不同于西方的條件色彩體系,而“是以陰陽觀、五行觀與八卦觀為基礎的觀念色彩體系”。深入考察一下民間表演藝術,我們驚訝地發現,民間表演藝術也受到了象征思維的深刻影響,從舞臺、服裝道具到人物造型、表演流程,以及表演內容,都有某種象征性內涵。舞臺以及服裝道具的設計作為民間造型藝術的重要組成部分,基本上是受制于象征體系與象征思維的。比如古戲臺的藻井形式的頂棚,井頂一般為圓形的明鏡形式,象征著天圓地方,人在天地之間,頂棚的內壁上大都繪有民間常用的雙魚、龍頭、八卦等象征性形象或符號。就民間藝術的表演流程來看,大都有固定的程式,比較典型的是儺戲中的請神、祭神、送神與秧歌中的“謁廟”、“排門子”、跑場圖等。尤其是秧歌中的場圖,看似隨心所欲,變化不定,其實基本圖式是相似的,而且大都暗含著某種象征意義。張華在研究秧歌場圖時發現,人們花很大力氣排練的秧歌場圖,對于參與者來說,遠不如“扭”和“逗”來得利落、痛快,對于觀眾來說,也大多看不出其中的門道,鬧秧歌之所以重視場圖顯然不是出于娛樂或審美的目的,而是因為“那些圖式也許是作為某種神秘內容的巫術象征,因而被認為具有了相應的神秘功能。而踩過它們,按它們的模式去跑舞圖,就會得到某種超現實目的的實現”。
這樣具有象征意義的民間表演程式,不僅是在秧歌中,也是中國民族民間舞的共同特征。在民族民間舞中,手心向上為陽,手心向下為陰,陰手陽手有著不同的象征,舞步上,先出哪只腳,如何變化,步距、方位、秩序,往往各有定數。就民間表演藝術的內容而言,儺戲的象征性內涵最為顯著,甚至可以看作是象征體系的儀式化演練。在儺戲演出中,神壇、神像、神物的布置,巫師穿戴的面具、法衣等服裝道具,巫師的念咒、作法以及神靈附身的模擬性表演與念唱神話等,無不具有象征性內涵。正是借助于象征體系,儺戲表演者將人們從日常生活的世俗世界帶進了神圣世界之中,實現了人與神之間、人與人之間的溝通與和解。不僅儺戲的內容具有象征性意義,許多地方歌舞小戲也有著豐富的象征性意義,如浙江湖州地區流行的歌舞小戲《掃蠶花地》,就是通過模擬性地表演掃地、糊窗、撣蠶蟻、采桑葉、喂蠶、捉蠶換匾、上山、采繭等一系列與養蠶生產有關的動作,敘述養蠶生產勞動過程,說唱祝愿蠶繭豐收等吉祥話語,借助于象征體系表現其在審美娛樂之外的民俗文化意涵的。通過象征體系,民間藝術的深度文化內涵轉化成了日常生活常識,人們耳濡目染,代代相傳。且不論專職從事儺戲表演的巫師,就是傳統社會中鄉間那些無知無識的村婦村姑,也熟知各種各樣藝術形象的象征性內涵。靳之林在陜北考察時曾有意問一群剪紙的姑娘,“魚戲蓮”圖案是什么意思,對方說,就是談戀愛的意思,靳之林又問,那“魚唆蓮”圖案是什么意思,對方一下子羞得漲紅了臉,一位抱著孩子的婦女就替她們回答說,“睡在一塊兒了唄!”有一位姑娘剪了一個“蓮里生子”圖案,說必須放在“魚唆蓮”中,而不能放在“魚戲蓮”中,那位抱著孩子的婦女就解釋說,如果放在“魚戲蓮”中,那就是說還沒結婚就生了孩子。由此可見,不管是民間藝術家,還是鄉間普通婦女,對民間藝術形象的象征性內涵都是非常清楚的,而且對其界限區分得很嚴格。我們看到,通過民間藝術及其象征體系,在沒有文字的底層社會,民眾活態傳承著最古老的民族文化觀念。
二、民間藝術的當代意義
由于民間藝術的文化內涵的核心是原始的、世俗的文化觀念,因此,在古代社會,官方與文化精英往往漠視、貶抑民間藝術,雖有所謂“采風”制度,卻并非因為真正尊重民間藝術,而是為了補察時政之得失,以通上下之情。除卻晚明的李贄、馮夢龍、凌蒙初等少數人,在古代絕大多數文化精英的眼中,無知無識的鄉民是沒有能力創造自己的文化的,他們只是教化的對象,他們的信仰是不合禮制的、愚昧的“祀”,他們的繪畫、雕塑是缺乏意境的匠人之作,他們的音樂連一貫比較重視底層民眾的白居易也認為“嘔啞嘲哳難為聽”。尤其在宋元之后,民間戲劇藝術蓬勃發展起來,由于其內容比較粗俗,不合禮教,有的甚至暗含著某種抵抗意識,因而,官方時常下令禁止。早在南宋時,就曾“京都新禁舞齋郎”,明清時期更是禁令不斷。“五四”之后,在西方民俗學與民間文學研究的影響下,一批文化精英開始重新審視民間藝術,有人認真搜集、整理民間歌謠,有人甚至提出向民間藝術學習,但是,在這些文化精英的意識深處,他們仍然認為民間藝術在文化內涵方面是低俗的、不合時宜的,需要改造、提升,如哈華在1950年代初討論秧歌時說,“北方的舊秧歌、皮影戲、自樂班、大小戲班、瞎子說書、吆號子等,南方的昆曲、南詞、念佛句、山歌、彈詞、評話、花鼓燈、秧歌等,數量之大,深入群眾的程度,遠超過新文藝和新秧歌,新的還趕不上舊的,有計劃有組織的發展新秧歌,改造舊秧歌,是向封建文藝奪取陣地工作之一,是一個艱巨長期的戰斗。”誠然,民間藝術中有一些不文明、不健康的思想內容,需要清理、改造、提升,但是,民間藝術是一種尚未從生產、生活中分化出來的渾然的藝術形態,其精華與糟粕往往是共生的,很難剝離,因此,我們也許應該謹慎地批判、改造,積極地保護、研究。尤其在文化全球化的當代語境下,由于文化劇烈地變遷,人們普遍面臨著文化傳統斷裂所造成的文化認同困境,我們更應該正確認識民間藝術的文化內涵,重估其當代意義。首先,民間藝術通過象征體系成為一種民族共享性的文化符號,它是社群成員之間社會交往與情感交流的媒介,有著重要的文化認同與社會團結功能,而且這種功能在現代社會尚未喪失。比如,孩子生日、老人壽辰時親戚贈送禮幔,喪禮上親友贈送各種紙扎等,這些生活中的藝術品不僅促進了親友之間情感層面的交往,更為重要的是,通過一定的禮儀,他們共享了這些文化符號中的文化意涵,強化了他們之間的文化認同,有利于社會形成有機社群。尤其是民間集體表演藝術,如節慶、廟會時的演出,就其本質而言,其實是文化認同儀式的演練,通過審美化的儀式,人們直觀地體驗到他們在情感、文化上是一個共同體。在鑼鼓喧天、載歌載舞的熱鬧之中,人們陶醉了,即使平日鄰里之間、家庭內部有一些矛盾、爭吵,此刻也和解了。
晚近二十年來,在鄉土社會逐漸解體的當代,不僅華北的鄉村,甚至一些大都市,傳統節慶、廟會反而大有復興之勢,也許“在相當長的一個歷史階段中,廟會依然會保留在現代城市民眾的生活之中,并且成為人們文化認同與審美需求的一種表現形式”。其次,民間藝術中積淀著豐厚的傳統文化內涵,它一直是傳統文化的象征,是族群文化記憶的載體,是我們活態傳承傳統文化的重要途徑。面對民間藝術的象征體系,尤其是通過一次次操演傳統的民間集體表演藝術,我們可以直接感受到當代的社會文化生活與傳統的社會文化生活之間的連續性,感受到我們并沒有遠離祖先以及他們的情感與信仰。毫不夸張地說,民間藝術可以讓我們與祖先共享綿延數千年的中華文明,讓我們直觀地理解民族的文化傳統。在大傳統已經斷裂的當代中國,以民間藝術為主要載體的文化小傳統也許是我們通往過去,重建傳統文化延續性的重要途徑。也許正是意識到了這點,新世紀以來,國內興起了轟轟烈烈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運動,而在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目錄中,民間藝術占據其中一半以上。再次,民間藝術建構了一個關于過去的象征的空間,有利于形成一種“無場所的記憶”,這對于“離土”進程中的當下中國有著特別的意義。眾所周知,人不可能僅僅活在當下,生命的意義離不開記憶,尤其離不開來自社會生活的“集體記憶”。德國學者揚•阿斯曼認為,集體記憶中具有“凝聚性結構”的是文化記憶,所謂文化記憶是指對共同的過去的記憶中所包含的共同的價值體系和行為準則,以及對重要事件的回憶所提供的解讀當下生活意義的重要維度。對于文化記憶而言,穩定的社會空間以及諸如文字、圖片、儀式等一整套符號體系是非常重要的。人們被迫遷居陌生的環境會有種種不適應,其重要的心理根源就在于記憶喪失了社會空間的依托以及熟悉的符號體系。在當代城市化進程中,大批農民失去了祖祖輩輩生活的社會空間,進入陌生的城市空間之后,出現了文化記憶與文化認同危機問題。湯姆•米勒在中國調研時發現,城市里的“外來務工人員過著封閉式的生活,無論社交還是居住,都在自己的圈子里”。我們課題組2013年在江蘇地區調研時也發現,80后、90后外來務工人員與城市居民之間仍然存在嚴重的交往困難,其主要原因就是文化觀念不同,比重為27.5%。在原有生活空間喪失的情境下,凝結在民間藝術中的符號體系與文化理念卻是可遷延的,通過傳承民間藝術,可以建構起一種“無場所的記憶”。事實上,“離土”的鄉民也非常渴望通過民間藝術重溫他們的鄉土記憶與文化認同。高小康發現,在遠離鄉土文化的都市,蘭州濱河馬路的休閑帶有成群的人在唱《花兒》,廣州越秀公園景區中心的客家山歌墟,不僅有大量客家人來此自發地唱山歌,而且臺下往往聚集很多聽眾。
三、總結
[關鍵詞]公民文化 公民社會 民主
一、公民文化的內涵
阿爾蒙德在其著作《公民文化――五個國家的政治態度和民主制》中開宗明義地指出,公民文化不是一種現代文化,而是一種現代和傳統的混合政治文化,它混合了不同歷史時期政治文化的基本特征,既具有傳統部族村落自我封閉的互信,又具有對統一國家和專業化中央政府機構的認同和忠誠,同時還有對現代復雜的政治系統和決策過程的參與意識和要求。
根據阿爾蒙德的觀點,我們認為:公民文化是一種混合的政治文化,即村民、臣民和參與者文化的混合,但應以參與者文化為主。公民文化是一種復合的,處于現代化過程中的文化。它既有傳統文化的特征,又有現代文化的特征。它是一種平衡的政治取向,這些平衡實質上就是共識和分歧、權利與責任、情感傾向和情感中立之間的一種理性平衡,是社會穩定的基石,蘊涵著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和精神,因此民主政治制度的良好運轉必須以公民文化的社會化為條件。
二、構建公民文化的必要性
第一,構建公民文化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市場經濟使中國超越了自然經濟和群體社會基礎上形成的人身依附關系和觀念,培育和激發了人的主體意識,同時市場經濟的價值取向正在猛烈地沖擊著傳統價值傾向并在創造新的政治文化。
第二,構建公民文化是民主政治的需要。從理論上說,民主政治的有效運作需要有相應的政治文化。根據阿爾蒙德的觀點,在一個以參與型文化為主、地域型和順從型文化為輔的社會,民主政治容易得到穩定發展,這種文化使公民向政府積極表達他們的偏好, 但是具體問題上又不會完全拒絕精英所做出的決定;公民感到能夠影響政府, 但又經常選擇不這樣做,以便給政府一定的彈性,政府權力和責任之間存在著一種張力。
第三,構建公民文化是改造傳統政治文化的需要。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就君民關系而言從來就是君本而不是民本,中國古代的民本思想只是產生了重民、貴民的思想萌芽,并沒有真正具備“以民為本”的思想內涵,也沒有在政治統治中得到體現,在中國傳統政治文化中,民不是權利主體而只是權利客體,是被動的受治者,這種只盡義務不講權利的臣民文化是一種非民主主義的政治文化,從而必須進行改造。
第四,構建公民文化是培育公民主體意識的需要。受我國傳統宗法觀念影響,每個社會成員由于生來是這種血緣宗法關系中的人,他們對公民權利和義務觀念淡薄、公民參與意識薄弱和公民責任感不強、官貴民賤的思想意識強烈、公民的依附型人格等方面,這使得我們的公民文化建設缺乏一定的心理基礎。
三、我國公民文化的現狀
在我國歷史上,臣民文化和官本位文化比較強健,民眾一向是重權力而輕權利,權利意識相當的薄弱,因此形成了一種缺乏參與的公民文化,并抑制了社會公共領域和公民的主體地位,這就導致公民主體意識薄弱,反過來它又造就了公民文化貧瘠的土壤。現階段我國公民文化是一種傳統政治臣民文化與現代參與型文化的混合體。因此,我們既要發揚傳統臣民文化的積極作用,又要汲取現代參與型文化的精華,培育適合我國的公民文化。
四、培養我國公民文化的合理途徑
1.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體制, 為公民文化提供必要的經濟基礎。市場經濟基本文化內涵是交換、平等、自由、競爭、規則,這些文化內涵在極大地沖擊著重情意、重和諧、重觀念、重名分的傳統政治文化的價值傾向。這種文化內涵又是市場經濟的政治要求,市場經濟的發展不僅要求擺脫政治權力支配,而且要求政府權力退出社會公共生活的領域和擴大個人自主活動的空間,使人民上升為社會和政治的主人。所以進一步完善市場經濟, 為公民政治文化構建創造良好的經濟環境至關重要。
2.培育發達的公民社會,構建公民文化的社會基礎。我們培育公民社會,首先要培育具有權利意識、自主意識、程序規則意識的現代公民,賦予公民充分的權利,以權利制約和平衡權力,同時公民又應當不斷提高參與社會事務水平,這也是政府行為可能受到有效制約、良性運行的重要保證;其次,培育健全的社團組織,在不斷完善市場經濟的基礎上,進一步做到完善各種社會性的中介組織,形成強大的力量來制約國家權力的濫用和擴張;再者,深化培育民主價值文化。民主的觀念是先決條件,只有民主觀念的培育已深入到公民的精神,才可以使公共權力的產生及其運作建立在人民監督的基礎上,民主制度有序展開,從而制約在一定程度上腐敗現象。
3.公民政治人格的塑造和參與意識的培育。從亞里士多德到布賴斯,民主理論家們都曾強調,要保持民主就需要公民積極參與國家事務,需要具有關于公共事務的高水平的情報,以及廣泛的公民責任感。“哪里參與的規范、參與的接受能力以及實際的參與水平高,哪里的有效民主政治,就越可能興旺發達。”所以公民要培養和形成強烈的主體意識,同時應具備良好的參與意識,積極行使自己的政治權利。
4.民主的實踐。公民文化是逐步成長和緩慢融合起來的一種現代文化,民主的觀念和習慣行為方式只有在民主的實踐中才能形成。法律規定的公民權利只有經由具體的實踐環節,才能社會化為普遍的公民意識。公民權利從法制規定向著普遍意識的過渡, 既取決于具體的社會―政治環境的民主化程度的發展,同時又取決于每一個社會成員在具體實踐中的推動。
公民社會和公民文化是人類歷史和文化的新形態,是人類歷史和文化發展的新階段,當前要建設的公民文化是民主的根基,其核心是要適應我國特定的政治文化傳統與現代民主要求的結合體,既要保留政治文化傳統的積極方面,又要推動現代國家民主化進程,所以必須不斷關注現實,思考解決問題,同時吸收借鑒一切有利于我們的東西,將我國公民文化建設推向前進。
參考文獻:
[1][美]加布里埃爾•A•阿爾蒙德,西德尼•維巴.公民文化――五個國家的政治態度和民主制[M].東方出版社,2008.7-275.
[2]謝桂娟.試析我國公民政治文化的建構[J].東疆學刊,2006,7(3).
[3]王曉云.社會主義行政文化的反思與建構[J].東疆學刊,2004.1.
論文關鍵詞:民俗文化 保護 旅游開發 辯證關系
論文摘要:本文闡述了民俗文化保護與旅游開發之間存在矛盾統一的辯證關系,重點說明兩者之間辯證地存在著統一關系。
旅游開發作為提升少數民族地區經濟實力所普遍采用的方式,與民俗文化保護之間本質上體現為一種辯證的矛盾統一關系。
一、民俗文化保護與旅游開發之間的矛盾關系
我國二十多年的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實踐與理論探討中,民俗文化保護與旅游開發之間的矛盾關系一直是爭論的焦點。旅游開發帶來的濃厚商業文化侵蝕著民俗文化;旅游開發帶來的強勢現代流行文化沖擊著民俗文化。受到侵蝕、沖擊的民俗文化,改變著擁有這類民俗文化的地域群體的整個價值取向,改變著群體的行為方式、生活方式與精神追求。這種改變體現在物質、精神及行為規范等方面,在民俗文化變遷歷史進程中呈現出較為明顯的突變特征。
與主流的漢文化相比,少數民族民俗文化屬于稀缺的文化資源,彌足珍貴,突顯出巨大的文化價值,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通過適當的方式極易轉換為經濟價值。在旅游開發過程中,各地普遍將旅游業作為主導產業以追求經濟增長速度以擺脫貧困為單一戰略目標或者為主導性目標,忽視了這樣一個不可回避的現實問題:旅游開發必然會把強勢主流文化引到當地,使當地成為一個開放的系統,完全暴露在外來文化環境中,當地以落后經濟為基礎的弱勢民俗文化必然會受到經濟實力較強的異文化的強烈沖擊、以及旅游開發所具有的濃厚商業文化對傳統的樸實的民俗文化的沖擊,在僅以追求經濟利益導向的旅游開發背景下,導致寶貴的民俗文化資源的流失、甚至喪失。
這樣就形成了一個似乎不可調和的矛盾:少數民族地區旅游開發的優勢核心資源在于獨特的、稀缺的、原生態的民俗文化,通過旅游開發,將寶貴的民俗文化資源轉化為豐厚的經濟收益,改善貧困的生活條件,但旅游開發過程中原生態的民俗文化卻隨之削弱,被強勢文化逐漸同化,寶貴的民俗文化旅游開發資源逐漸消失,旅游吸引力也將隨之消失,旅游產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設想終將成為泡影,依靠旅游產業實現經濟可持續增長也成為不切實際的設想。旅游開發與民俗文化保護之間構成了似乎難以調和的矛盾對立關系。
二、民俗文化保護與旅游開發之間的統一關系
實際上,旅游開發在科學合理的政策指導下,對于民俗文化的保護與傳承會起到積極的正面作用。旅游可喚醒民俗文化主體的文化自覺性、增加民俗文化價值、提高民俗文化主體的文化自豪感等。開發民俗旅游“既是挖掘民族文化、展演民族文化的過程,也是一個不斷被價值化的過程”。
因此,旅游開發與民俗文化保護兩者之間并非單純的矛盾對立關系,應從民俗文化所處的客觀現狀來看待旅游開發對民俗地區文化的正面效應。旅游開發作為民俗文化經濟價值的轉換器,在轉化價值的同時,也承擔著宣揚民俗文化、挖掘文化價值的角色。在宣揚文化與挖掘文化價值的過程中出現的偽造現象,并非僅僅存在于民俗文化旅游開發過程中的個別現象,因此,對于惡意偽造行為,應以政策法規手段進行有效管治。在宣揚文化、利用文化獲取經濟價值的過程中所出現的過度商業化現象,也并非是僅僅存在于我國民俗文化的旅游開發過程中的獨特現象。旅游開發過程中出現的與民俗文化保護相背離的一些現象,其根本原因并非在于旅游開發本身,而是在于旅游開發目的導向設置出現偏頗。根據民俗文化旅游開發依托的文化資源與可持續發展之間的因果與依存關系,一個民俗地區的旅游開發首先應是保護民俗文化、其次才是發展旅游經濟。在沒有保護好民俗文化資源的前提下,實現旅游經濟可持續發展,只能是“殺雞取卵”、難以實現長期發展。因此,旅游開發的首要任務應是保護、挖掘民俗文化資源,圍繞著首要任務的次要且平行的任務才是轉化民俗文化資源的經濟價值、獲得經濟利益。
依托某一旅游項目保護、傳承、挖掘某一個或某些民俗文化事項,以旅游的六大要素形式呈現給游客,在保護、傳承、挖掘、呈現獨特文化的同時,可以自組織地實現文化價值向經濟收益的順勢轉化。現實中,在策劃旅游開發項目時,往往首先考慮這個項目能獲得多高的經濟收益、能對當地經濟發展起到多大的帶動作用,而不是以能否保護好一個或幾個文化民俗事項為首先考慮的問題。正因為這樣本末倒置的民俗旅游開發理念,導致了與民俗文化保護不和諧的現象及文化破壞大量出現并難以扼制。
民俗地區的文化價值與經濟價值之間存在內在的統一性、關聯性。一旦某個民俗地區的特色文化流失或消逝,其經濟價值也會隨之消減。因此,民俗文化保護是根本,無論是政府的政策、旅游開發項目、還是來自各方的力量,都應以民俗文化資源保護為核心,這樣文化價值可持續轉化為經濟價值才有根本保障。
因此,以民俗文化保護為核心導向的地方政策指導方針的確立、旅游開發的角色定位與開發理念的重新審視,成為加強旅游開發與民俗文化保護之間統一關系的重要前提。通過有效的制度設計、政策引導將旅游開發統一到文化保護的大系統內,協調文化保護與經濟收益的矛盾性,通過制度創新、政策創新、經營理念的創新提高兩者的內在一致性,建立起互相促進的良性循環機制,可以遏制民俗文化的流失與變遷速度。
參考文獻:
[1]鐘敬文,董曉萍.民俗文化學:梗概與興起[M].北京:中華書局出版,1996.(11):11-17.
[2]李援朝.中國民俗文化知識讀本[M].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08.(1):3.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指的是“被各社區、群體,有時是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社會實踐、觀念表述、表現方式、知識、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工具、實物、手工藝品和文化場所。這種非物質文化遺產世代相傳,被不同社區和群體在適應周圍環境和自然的過程中和與其歷史的互動中不斷地再創造,為他們提供持續的認同感,增強對文化多樣性和人類創造力的尊重”。從以上定義可以看出:恩施民間民族文化符合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條件,它是各種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世代相承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包括口頭傳統、傳統表演藝術、民俗活動和禮儀與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等以及與上述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恩施是古代巴文化的發祥地和土家族文化的誕生地之一,又是中原漢文化與少數民族文化的融匯之地。是我國西部地區不可多得的民間民族文化寶庫。這里的文化積存豐富,底蘊深厚,特色鮮明。這里的民間民族文化是土家族人民在長期社會生活實踐中創造、積累的精神財富。是民族精神文化的重要標識,是恩施人民創造力的高度展現,是了解這個地區的土家族歷史面貌、民族特征、文化淵源及其歷史地位作用的知識寶庫。是整個土家族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是祖國和世界非文化遺產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具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共同特征和傳播土家族傳統文化的重要渠道。
2恩施民間民族文化是恩施旅游吸引力的內在源泉
恩施是湖北省旅游資源最富集的地區之一,是湖北省三大旅游區之一,是湖北省未來5~10年旅游再創輝煌的重要依托和新的旅游經濟增長點。恩施綠色生態民俗風情系列旅游產品的開發,將是湖北省旅游產品體系更趨完善的重要組成部分。
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文化因素對現代旅游活動的影響,將會更加深刻和深遠。現代旅游現象,實際上是一項以精神、文化需求和享受為基礎的。文化因素滲透在現代旅游活動的各個方面,文化是旅游者的出發點和歸結點,是旅游景觀吸引力的淵源,是旅游業的靈魂。旅游者的旅游行為是一種文化消費行為,其外出旅游的動機和目的在于獲得精神上的享受和心理上的滿足;而旅游經營者要達到盈利的目的就必須提供一種能滿足旅游者文化享受的旅游產品。無論是自然旅游資源還是人文旅游資源,若要吸引和激發起旅游者的旅游動機,就必須具有魅力無窮、獨具特色的民族、地方文化內涵,滿足人們對科學、史學、文學、藝術和社會學等方面的不同需求。因此,旅游的文化本質特征必然要求在發展旅游業的過程中優先發展旅游文化。
民族的東西是獨特的,文化的流傳是久遠的。旅游文化是一個國家或地區旅游業保持自身特色的決定因素。若恩施旅游業缺少了民間民族文化的底蘊,就不能反映出本民族獨有的精神內涵,便失去了特色,也便失去了強大的吸引力。實踐表明,舉凡旅游業昌盛之國,莫不以旅游文化取勝。奧地利的旅游,幾乎都與斯特勞斯等奧國音樂大師緊密關聯;巴黎街道的命名,每每蘊含法蘭西民族的歷史掌故。因此,旅游文化是在發展旅游業的過程中保持自己民族特色的必然要求。就恩施而言,最大的最有前景的是文化旅游產業。恩施旅游業的定位是“綠色恩施州,土(苗)家風情園”。綠色:是指恩施的自然生態,山光水色;風情:就是風土人情,民族文化。恩施不僅有觀賞的自然景觀,更有文化底蘊厚實的人文景資源和風土人情,這是大自然和祖先賜給我們的一筆豐厚的財富,我們要十分珍視它,并全力致力于這些資源的開發,把它變為富民強州的財富之源。同時,文化是旅游業創名牌、提高競爭力的法寶。在旅游活動中,旅游者物質方面的需求是易于滿足的,而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是高級而復雜的。旅游企業若不能滿足旅游者精神文化的需要,便失去了存在的價值。同時,由于文化具有地域性、民族性、傳承性等特點,往往為一個國家和地區所獨有,很難模仿和復制,具有壟斷的地位,易形成強有力的競爭能力,也易于創出自己的特色和名牌效應。名牌是旅游業競爭中的一種無形力量,更是促使旅游業走上可持續發展道路的一種寶貴的文化資源。總之,恩施旅游業要獲得較大的發展,就必須高度重視旅游文化建設,深入挖掘恩施民間民族文化的內涵,營造旅游文化氛圍,建立一套具有特色的旅游文化體系,為旅游業的發展提供服務和指南。旅游文化是旅游業不可缺少的文化底蘊和靈魂,是旅游業保持特色、提高競爭力的關鍵。
3樹立保護和開發恩施民間民族文化的正確觀念
由于民間民族文化涉及的范圍極其廣泛,在旅游活動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并已成為恩施旅游業不可缺少的底蘊和靈魂,因此,注重恩施民間民族文化保護和開發就顯得異常的緊迫和重要。考慮世界旅游業發展的趨勢和成功經驗,結合恩施旅游業的優勢和所面臨的問題,我認為應樹立以下觀念。
3.1樹立“人”的觀念。人是“宇宙之精華,萬物之靈長”,沒有村落和田地,沒有畜群和牧童,我們的生活就不完全。活生生的人在旅游業的發展中本身就是一道亮麗的風景線。無論是旅游經營者、管理者,還是普通的從業人員,乃至平民百姓,他們文化素養的高低、行為舉止的優雅對于旅游業的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再好的景觀,再美麗的傳說,如果導游員的文化素質太低,講不出其文化內涵和審美情趣,而只會信口開河,胡亂編造,就不會使旅游者心滿意足,獲得美的享受。再好的賓館若沒有較高文化修養的服務人員,便沒了檔次。目的地居民是否具有良好的文化素質、優雅的舉止、高尚的情操,熱情誠懇的態度,直接影響著旅游地的形象和魅力。人是最常見而又最難把握的旅游景觀。恩施要提高旅游業的競爭能力,必須在提高人的文化素質方面狠下功夫。使人真正成為恩施旅游景觀中的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3.2樹立“根”的觀念。土家族有著悠久的歷史,燦爛的文化。旅游文化也必須在傳統的基礎上才能生根、發芽、結果。民間民族文化是恩施旅游之根。在加強旅游文化建設的過程中,必須突出土家族文化特有的傳統;突出土家族特有的建筑、園林、雕塑、繪畫、民俗風情;突出土家族特有的思想觀念、審美觀念、精神追求、道德情操等,只有這樣才能具有特色,才能具有吸引力。外國游客到中國來旅游,其主要目的是接觸、欣賞那些不到中國就看不到的風光名勝、歷史文化,對他們來說,這就是異國風[:請記住我站域名/]情,就是中國旅游的文化特色。因此,恩施要發展旅游業必須重視旅游文化的建設,旅游文化建設必須根植于我們優秀的傳統文化之上,叫人一看便知是恩施(土家族)的,而不是其他地方(民族)的,否則恩施的旅游業便失去了耀眼的光芒和無窮的魅力。
4保護和開發恩施民間民族文化的舉措
4.1堅持“生活相”。所謂“生活相”,就是生活的樣子或樣式。恩施民間民族文化形式上有其獨特性,但是就其本質而言,它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一種生存于生活中,不脫離生活的“生活文化”,一種文化型的“生活相”或生活模式。如獨具特色的土家族“吊腳樓”、制作精細的“西蘭卡普”、規模盛大的“擺手舞”、頗具盛名的“哭嫁歌”等等都是在獨特的生活環境中形成的,充滿了山土氣息和古樸風格,是土家族特有的生活樣式,它根植于人們的日常生活 中。若離開生活這一土壤,它就失去了意義和價值。因此,對這些民間民族文化的保護和開發,要立足保護或恢復它們的生活樣式,不應束之于高閣,藏之于深閨。20__年,經州人民政府確認并命名了第一批二十個民族民間文化生態保護區就是這方面的一大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