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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管理職能部門的建立和人員配備
公司設立了由參建各方組成的安委會,作為*工程的最高安全管理機構。公司工程管理部作為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部門,部門配有一名專職安全員和一名兼職安全員,兩名安全員都經過合格的安全培訓。
2、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體系建立情況
*公司從開工到現在制定了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下發各承包商要求嚴格執行。建立了由業主、監理、設計、各承包商四方共同參與安全管理的全方位立體式安全管理體系。今年來重點修訂幾個專項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水電站2009年防汛預案和搶險預案,已通過涼山州防汛辦審查,修改版已重新報*縣防汛指揮部備案。(2)針對工程特點和所在地森林防火要求,制定了公司防火防爆管理制度。(3)制定了公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預案和管理辦法。
二、*公司二季度安全生產管理重點工作進展情況
1、妥善及時處理了“*”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后立即召開了全工地安全工作專題會議,采取了有針對性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加強安全檢查。
2、4月份簽訂了*核能源公司與*公司的《安質環責任書》,并通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層層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到各承包商和*公司內部各部門及相關管理人員。
3、配合*核能源公司對*工程進行安全大檢查活動,召開了與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座談會,布置全年安全重點工作。
4、按照*核能源公司要求重新修編制定了《*工程2009年防洪度汛及應急搶險預案》。
5、組織開展了3月底、4月底、5月底的全工地安全大檢查活動,共查出安全整改隱患上百個,由監理專項發文給各承包商進行專項整改,目前隱患大多已完成,有的正在進行之中,公司聯合監理將嚴格督促承包商完成相關整改,并把情況以月報形式反饋。
6、6月份是全國安全生產月,按照*核能源公司和*縣安全委員會的要求在工地全面展開了安全生產月活動、安全生產“三項活動”等安全宣傳、教育、檢查工作。
三、目前*工程現場安全生產狀況
1、首部樞紐按期實現了汛前全部完成水下工程施工,實現了導流洞封堵,閘壩過流,完成進水口工作門安裝的目標,基本實現了閘首安全度汛。
2、“*事故”洞段1#下游爆渣已經清理完畢,正在進行塌腔回填工作,下階段掘進嚴格按省安科院提出的安全措施進行。
3、下發了通知要求隧洞各標段,加強棄渣管理。尤其是CI-2H、CI-3H標,必須在特定渣場棄渣,不得沿河、沿高邊坡棄渣。
4、通知要求*公司*料場溝口生活營地原則上汛期不能住人,施工管理人員應撤離到砂石加工廠房居住,防止泥石流危害。
5、加強了*料場高邊坡變形觀測,遇有大雨、暴雨長時間的雨水情況,則將開采區人員和設備撤離至安全地帶,停止毛料開采。
6、針對廠房后邊坡局部存在變形加大的趨勢,召開了四方會議,停止壓力管道開挖,先進行一期襯砌、加強支護,同時加快壓力管道岔、支管施工,盡快完成砼回填壓坡,保證廠房安全。
7、開始汛期24小時值班工作,按防汛預案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8、砂石骨料毛料開采:汛初和汛末可適當保持一定開采量,有持續降雨或高邊坡有不穩定(變形)時停止施工,在保證高邊坡安全的前提下滿足汛期毛料需要。
四、*公司下季度(第3季度)安全管理重點工作安排
1、檢查各承包商安全月活動情況,總結安全月活動成果。編制總結報告匯報公司。
2、組織開展每月全工地的安全大檢查活動,聯合監理督促承包商完成安全隱患整改,檢查整改完成情況。
3、加強工地防洪度汛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施工單位務必做好汛期24小時值班工作,嚴格按防汛預案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4、檢查各承包商做好棄渣管理工作,督促各承包商對沿河堆放的材料、設備以及建在不穩定渣體上的臨時房屋進行及時的轉移、拆除。
5、加強*料場高邊坡變形觀測,遇有大雨、暴雨及長時間的雨水情況,應將開采區人員和設備撤離至安全地帶,停止毛料開采。
負責人:張長生,該基金會理事長。
委托人:李全林,蘭州精業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甘肅省建四方企業發展公司,住所地: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白銀路185號。
法定代表人:關長弓,該公司經理。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甘肅省建筑工程材料公司,住所地: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中山林47號。
法定代表人:馬安利,該公司經理。
上訴人蘭州市西固區農村合作基金會(以下簡稱農基會)為與被上評人甘肅省建四方企業發展公司(以下簡稱四方公司)、甘肅省建筑工程材料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糾紛案,不服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2000)甘經初字第17號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由審判員葉小青擔任審判長,審判員錢曉晨、王闖參加的合議庭進行了審理。書記員張銳華擔任記錄。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農基會向原審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稱,l998年10月26日至1999年9月28日間,農基會依約先后十次借給四方公司1685萬元,四方公司和建筑公司分別用機動車、不動產作了抵押擔保。因四方公司到期不還借款,農基會遂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四方公司返還借款1685萬元及資金占用費334.6萬元,并由建筑公司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另外,農基會于1997年6月由蘭州市西固區體制改革委員會批準設立,經營范國系項目咨詢,吸收臨時、中長期入股資金,辦理借款業務,興辦經濟實體等。1998年6月,蘭州市西固區農業局為該農基會頒發了“農村合作基金會登記證”。
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農基會是依法設立的為社區內農業、農民服務的資金互助組織,非金融機構,不得辦理借款業務。1996年8月22日國務院《關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專門就清理整頓農村合作基金會的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但本案原告農基會的批準設立、核定的經營范圍及從事的借款業務,均違反上述文件的規定精神,其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應在政府的領導下妥善處理,不屬于人民法院的收案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款(四)項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三十九條之規定,該院以(2000)甘經初字第17號裁定,駁回原告農基會的起訴。
農基會不服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向本院上訴稱: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農基會的起訴,所依據的1996年8月22日國務院《關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與國務院〔1999〕3號文件《清理整頓農村合作基金會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規定的精神不符,應依照《方案》和最高人民法院〔1995〕153號《關于涉及農村合作基金會的經濟糾紛案件人民法院應當予以受理的通知》(以下簡稱本院〔1995〕153號《通知》)的要求,及有關法律規定受理本案。本案被上訴人實際占用上訴人資金1685萬元至今未予償還,因上訴人無法兌付,使得4000多名儲戶集體上訪,堵塞交通,嚴重造成了社會的不穩定。為此,請求法院依法裁判。兩被上訴人均未答辯。
本院認為,本案系農基會作為債權人,為清理收回債權向借款人主張權利的民事案件。即使農基會違法經營,但其與借款人之間發生的債權債務糾紛,亦屬民事糾紛范疇,應屬人民法院收案范圍。因此,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以本案不屬于法院收案范圍為由,駁回原告起訴不當。上訴人農基會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本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一百五十四條和本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裁定如下:
一撤銷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2000)甘經初字第17號民事裁定。
關鍵詞:建筑工程,現場管理,意義,問題,有效策略
中圖分類號:K826.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施工現場管理的意義
建筑工程的現場管理在建筑單位的日常運行中,占據了重要的地位。首先,對于建筑單位的品牌而言,一個有效的現場管理能保證工程的質量,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相關規定進行施工,不會留下較多的工程隱患。這對處于建設大潮中,相互競爭的企業而言,無疑是一筆無形的財富。其次,對于建設單位的信譽而言,一個有效的現場管理能保證工程的進度,可以協調各部門的工作,減少安全事故,及時處理突發事件。最后,對于建設單位的成本而言,一個有效的現場管理能減少甚至杜絕虛報材料、浪費材料的現象,可以減少企業的支出,在節流上為企業剩下開銷,間接地創造財富。
2存在的問題
2.1人員素質問題
目前大多數建筑企業的人員基本都是來自于外包隊或勞務公司,除了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外,很少有自己專屬的固定一線建筑工人。而外包隊和勞務公司的建筑人員,也是不固定的,但是來源基本都是農民工。而在施工中,起主要作用的還是一線工人,他們操作的熟練程度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工程的進度。他們對安全培訓的理解程度以及對安全常識的認知程度,與企業安全事故發生率息息相關[1]。1)人員的素質不穩定,增加了管理的難度,對安全培訓可能不夠重視,埋下安全事故隱患,耽誤工程進度;2)人員不固定,既增加了培訓成本,又增加了管理范圍,來了新的人員,需要登記、記錄,浪費有限的管理資源。
2.2材料質量問題
材料的質量直接影響著工程的質量。材料質量差,如:鋼材抗拉抗壓的強度不達標,水泥質量不達標等,都會導致建筑對象的質量不合格;材料質量過高,超出圖紙和規定的標準,固然對于建筑對象的質量有保證,但是卻增加了成本,在建筑施工中,材料費往往占據了很大的比重[2],對于實際工程而言,是沒有必要的。另外,由于施工現場,各種材料運來的時間與計劃不一致,導致材料隨意堆放在施工現場,不僅影響施工進度,還由于風吹日曬雨淋,導致材料變質或氧化。由于堆放不合理影響到材料質量,也要加以注意。
2.3技術問題
技術體現了一家建筑單位的核心競爭力。這個技術主要是指技術人員對施工圖紙的把握程度,對實際工程中遇到的問題,能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眾所周知,施工圖紙雖然經過了繪制,審核。但是在實際應用中,總是遇到一些突況,導致現場的技術人員不得不對其進行適當修改,并對上級匯報。并且在施工圖紙中,對于實際工程中的一些細節,未必考慮的那么周全,導致一線工人在施工時,不得不依賴于技術人員對圖紙的把握程度,由技術人員進行指導,進行作業。
2.4現場監督問題
這個監督是對管理的一種補充,主要的問題反映在以下幾個方面:1)現場管理人員由于工作需要,經常在一線巡回管理,但是不排除個別人員脫離自己的崗位,擅自離崗。導致必要的管理不到位,該執行的規則沒有執行,該落實的情況沒有落實,嚴重損害企業利益。2)現場管理人員負責材料的接收記錄,材料的采購是采購部門按照合同來的談的,但是實際運到建筑工地的到底是什么樣的材料,是否滿足合同要求,都是需要現場管理人員記錄的,如果管理人員一時疏忽、或者貪圖個人利益,就會導致企業法神損失。3)施工現場的具體工作情形和安全措施,都是依靠管理人員進行檢查匯報,但是一旦由于管理人員的懈怠和疏忽,就會導致安全隱患,而高層管理人員僅僅依據呈上來的報告難以真正了解具體情況,往往脫離實際情況,做出錯誤的決定。
2.5施工協調問題
建筑施工往往包含多個工種協調作業,多種材料分批到達,不同勞務公司分段承包等等一系列的問題。雖然洽談和選標時,不需要施工現場管理參與,但是在實際施工時,卻都是需要現場管理進行安排??刂坪貌牧系氖褂煤臀镔Y消耗是管理協調中的重要工作[3]。材料和機器分配不合理,可能會由于缺少關鍵的材料,而導致進度變慢,不同勞務公司的施工進度和質量也會有所不同,導致后期的計劃無法按期進行,這些問題都需要進行及時協調,才能發揮最大的生產力,為企業創造財富。
3改進措施
如果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確是一個好方法,但是在工程中,絕對不能用血的代價來換取我們的注意,因為代價太大了,不符合工程應用。有的改進方法固然很好,但是治標不治本,難以適用復雜多變的施工工地。另外,現代建筑企業都有一套完整的運作體系,但是往往由于監管不到位,導致沒有按規定執行企業的規則。這里筆者從監管的角度,提出以下幾點策略:
3.1嚴守規則勤檢查
這里的規則不僅僅是指建筑單位對職工的要求,還指國家頒布的先關的建筑行業規范。現場管理人員需要遵守公司的規則,投入到日常管理中,做好管理工作;技術人員需要遵守技術規范,按照規范及時解決工程中遇到的問題。另外,為了確保上述兩條能順利執行,相關的監督機制也要做到位,可以定期從其他部門抽調人員檢查,也可以安排專門人員進行檢查。我們的最終目的是達到相互監督,相互競爭,共同努力的局面,為了工程圓滿完工,企業良性發展。
3.2及時匯報快處理
在施工現場中,決策層往往不可能天天都在現場處理狀況,一旦發生突況,只能層層上報,由于決策層不能及時掌握第一手情況,耽誤了寶貴的時間。在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往往會遇到各種突況,比如:材料與合同不符,但是工程又急需材料;發現電力、水管、天然氣管等安全隱患,卻又不能及時聯系到負責人。雖然身為管理人員,但對于某些事情的決策權最終不在他們的手里,只能逐級向上匯報,這需要一個過程,但是事故往往發生在這個過程中,所以企業的主要領導現場值班制度,一定要做到位,不能空擺一個架子。建立一個快速應變的處理機制,避免實際工程因為小小的變化,而影響整個工程計劃進度。
3.3廣納建議多鉆研
雖然建筑企業的管理人員都基本上是固定,并且長期從事建筑行業,但是由于施工現場的不確定性,地方政府的相關政策多樣性,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地方性法規,比如對空氣環境,噪聲污染,夜間照明的規定比國家規定更為嚴格,盡管建筑單位有相關的行業規范可以依據,最好還是提前了解,合理安排施工計劃。另外,長期處于一線的工人對現場狀況往往有著更為切合實際的意見和建議,而擁有較高知識水品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不妨與他們多溝通、多鉆研。比如:可以將新型的煤渣砌塊替代傳統的黏土磚,在有效解決和處理煤渣污染問題的同時,有利于對耕地資源的節約[4]。這樣既可有自己的發明專利,又能使企業使用新的方法和設備,以實現最大效益。
4結束語
建筑企業是以實現最大效益為目的,在擴大經營規模和加快施工進度的同時,還應加強施工現場管理,管理做得好,也是間接提高效益的方法。建筑單位應嚴格要求自己的職工,遵守公司章程和國家行業規范,并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和動態處理機制,消除安全隱患,做到以人為本、安全至上,實時掌握施工現場動態狀況,及時處理突發事件,保證工程進度按計劃進行。提高企業的內部管理水品,展現企業的良好形象,為企業在市場競爭中添加一份動力。
參考文獻:
[1]余丹墨.淺析安全教育的方法與作用[J].安全培訓與教育,2007(增刊):297-300.
[2]陸文銀.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及其優化措施[J].中國高新技術企業,2011.6:68-69.
最近一段時間,我局將清欠工作作為一項極其重要的工作重點,著力于早發現、早控制、早處置拖欠隱患,將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維護社會和諧穩定。11月1日,我局組織對在本區竣工及在建項目的工程款和農民工支付情況逐一排查。11月4日,我局召開勞務分包企業布置工資清欠會,要求各勞務單位對承接項目進行徹底排除,及時付清拖欠的工資,到工地張貼投訴電話,并將清查情況于11月10日前如實報我局。11月17日我局召集工程建設各責任單位召開我區2012年期間建設領域工程款及工資支付工作布置會,傳達市建設與管理局關于做好“兩節”期間建設領域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通知,印發了《區建設局解決拖欠勞動者工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月23日起,我局聯合區勞動監察大隊對平時有投訴的項目再次排查,重點跟蹤存在拖欠工程款的項目。大部分建設、施工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能按照文件和會議要求做好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總體呈下降趨勢。但仍有個別企業未足夠重視,拖欠隱患排查不徹底、支付拖欠的工資不及時、處理突發事件不及時,現將近期勞務糾紛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11月28日下午3時許,高分子固性材料2#、3#廠房項目鋼筋班組一小組長因工資結算糾紛采取爬上塔吊等極端行為討要工資,接到報警后,我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于4時10分通知施工單位鷺恒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經理在45分鐘內(按預案要求)到位協調處理,該項目經理一直謊稱已在工地處理,但直到傍晚6時30分,項目經理在我局工作人員的多次催促情況下才到達工地項目部。百仕達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勞務管理混亂,未能及時準確核對班組完成的工程量和工資總額,未能及時有效處理糾紛。且該公司每月未報送報表,對拖欠工資不排查不匯報。
二、明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半B02地塊項目由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市華恒益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和市盛建建工有限公司勞務分包。11月4日,我局布置勞務分包企業對拖欠工資情況摸底上報,市華恒益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勞務管理混亂、排查不徹底、上報拖欠金額為零。11月23日,我局和區勞動監察大隊調查摸底發現該項目存在拖欠較大金額工人工資的問題,再次要求市華恒益建筑勞務有限公司認真排查后如實填報,但直到12月2日我局召開建設、施工、監理、勞務清理欠款協調會之前,市華恒益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仍對具體拖欠金額不清不楚,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不積極處理解決,造成11月30日上午泥水班組準備圍堵隧道的險情。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勞務給市盛建建工有限公司未送我局備案,市盛建建工有限公司每月未報送報表,對拖欠工資不排查不匯報。
出現以上問題的根本原因是勞務分包企業承包掛靠,未落實責任,勞務隊長未到位履職,未及時結算完成的工程量和工人工資,施工企業撥付多少勞務款就發多少工資,對每個工人該發多少工資一無所知,出現糾紛毫無辦法。《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預防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通知》(閩建筑〔〕35號)明確,用工單位(勞務分包企業)對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對農民工工資支付負全面負責,施工單位必須按合同或約定支付農民工應得的工資,不得以建設單位未支付工程款為由拒絕支付農民工工資。根據《市建設與管理局關于做好“兩節”期間建設領域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通知》、《市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市區建設局關于加強建筑勞務分包管理的通知》、《區建設局解決拖欠勞動者工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文件規定,經研究決定:
一、對鷺恒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百仕達建筑勞務有限公司通報批評。
一、勞務合同備案、每月報送勞務信息報表情況
根據建〔〕26號文件規定,勞務分包合同簽訂后的7個工作日內及勞務作業開工前由勞務發包人將勞務分包合同、勞務分包企業資質證書、《市建筑勞務分包合同備案表》、勞務分包企業守法經營承諾書報送區建設局備案。分包合同內容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自合同變更后7個工作日內,將勞務分包合同送窗口重新報備。勞務分包企業應在每月5日前向區建設局報送上一月勞務發包人撥付勞務分包價款記錄(附銀行進賬單)、本企業各施工項目的工資發放記錄和各班組長的基本信息材料。目前,多數企業能夠認真執行文件規定,但仍有一些企業存在以下問題:
勞務合同未備案,每月報送信息不及時、不完整。第三季度我區在建項目68個,共有32家勞務單位承接勞務分包業務。50個項目的勞務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向我局遞交上一月勞務信息資料,5個項目超時遞交,4個項目的勞務單位經我局多次催促后至今都未遞交勞務資料。在及時遞交的50個項目的勞務資料中也還有10個項目的勞務資料存在不完整及數據有誤現象,銀行進賬單、工人工資單的欠缺情況和工人工資表代簽現象較為突出。
二、開展勞務管理檢查情況
我局于10月12日至10月18日開展第三季度在建工程建筑勞務檢查,本季度檢查啟動差異化監管,對未按時報送報表、報表存在弄虛作假、工人投訴拖欠工資的項目重點抽查,檢查了15個在建工程項目,涉及建設單位13家、施工單位14家、監理單位11家、勞務單位14家,發出督促限期整改通知書14份。
檢查中發現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一)部分業主單位未按合同撥付工程款,施工單位墊資建設施工,存在拖欠勞務款的隱患。
(二)部分施工企業未按月及時撥付勞務分包價款到勞務企業銀行指定賬戶,撥付的勞務款占工程款的比例過低(不足20%),不能足額支付工人工資。
(三)部分項目存在工資表代簽名、工資代領情況。
(四)部分勞務公司未對工人全員登記,部分工人工資仍由包工頭支付。
(五)部分勞務公司未開展計生管理工作。
三、處理意見
根據本季度勞務管理的綜合情況,經研究決定:
(一)對勞務管理存在較多問題的勞務分包企業:市鷺鑫源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德鉅()特種合金制品有限公司1#廠房項目)、市漳建建工有限公司(農發生物A8\A9處理車間項目)、市鑫佑昌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內厝中學塑膠跑道等建設工程項目)通報批評并記入不良行為記錄。
(二)對未續辦勞務分包、勞務分包合同未重新報備、工人多次投訴拖欠工資的施工單位中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后濱安置房二期)通報批評。
四、有關要求
(一)認真整改,總結經驗。受批評的施工、勞務企業要認真汲取教訓,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舉一反三,落實勞務管理制度,提高企業管理水平,認真整改自身存在問題,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報我局。各企業要認真總結經驗,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維護廣大外來務工者的根本利益,為優化發展環境做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