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金融資產論文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一、準則修訂后對金融資產和股權投資歸類的影響
我國《證券法》規定: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做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即持股比例達到百分之五,股票出售將被限制,不能滿足準備近期內出售賺取差價收益。因此長期股權投資準則修訂之后,金融資產易應按照以下標準進行認定:
(一)持股比例小于百分之五
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準備近期內出售賺取差價收益的股權投資,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其余均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二)持股比例達到百分之五及以上
沒有達到重大影響情況下的股權投資,無論公允價值是否可靠計量,均認定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只包括重大影響、共同控制和控制三種類型的股權投資。企業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在活躍市場上無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股權投資,由原來認定為長期股權投資劃分為以賬面價值計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購入時"投資收益"科目核算的規定
(1)購入時"投資收益"會計處理
購入時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收益"科目,會計處理將1萬元的交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會計所確認的減少本年利潤。
(2)購入時"投資收益"稅法規定
稅法上不允許其列支,稅法規定"投資收益"不能在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與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之和作為計稅基礎核算,等出售時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成本一起扣除,因此應調增當期的應納稅額。
(3)從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上看
[摘要]2006年財政部新出臺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對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會計處理作出了具體規范,本文針對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是否考慮減值、如果必須計提減值應如何正確處理等問題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和看法。
[關鍵詞]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攤余成本金融資產減值
一、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否需要考慮減值
《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第四十條明確規定“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以外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應當計提減值準備。”,而在隨后的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和第四十八條分別規定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的會計處理。
也就是說雖然都是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是不必考慮減值的,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卻必須在一定情況下考慮減值,其原因僅僅是由于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計入了當期損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被計入了所有者權益。這種對于以同種計量模式計量而公允價值變動處理結果卻不同的做法本身就有待探討,卻又由此引發了考慮減值與不考慮減值的巨大差異。
本人認為,作為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各資產項目的會計計量與核算方法在原則上應當是統一的,即不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而且它也應當和其他各項能夠以公允價值計量的資產一樣,在資產負債表日不需要考慮減值,完全可以根據公允價值變動的結果在調整資產賬面價值的同時調整當期損益。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問題的提出;問題的提出;人力資本報酬的證券化:金融產品創新需求等進行講述,包括了作為經濟增長基本要素的人力資源連同它的各種表現是天生附著在個人身上的資產、金融資產的使用可以大大地減少經濟活動的交易成本、金融資產可以很容易地傳遞生產與消費之間的間隔等,具體資料請見:
論文關鍵詞:人力資本;人力資本證券化;金融創新
論文摘要:結合人力資本理論與證券化理論提出人力資本證券化的概念,進一步揭示出人力資本證券化實質上是一個終身的跨期最優消費-投資決策問題。這一新型證券化品種的提出符合金融產品創新的內在需求,同時能夠為勞動者個人一生的收入與消費水平做最平滑的安排。
1問題的提出
人力資本,顧名思義是通過對人力投資而形成的資本。通常認為,它是經過一定的教育、培訓等手段形成的勞動者的知識和技能,正如《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詞典》給出的定義:“人力資本是體現在人身上的技能和生產知識的存量。”因此,人力資本是蘊涵于勞動者中的一種能力,而勞動者則是這種能力的載體。回顧人力資本理論的發展,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到80年代,人力資本理論得到主流經濟學的承認和重視,人力資本理論體系得以形成和發展。現代人力資本理論的研究是沿著宏觀和微觀兩條思路展開的。宏觀思路主要探討人力資本對經濟增長和經濟發展的影響等問題。另一種思路是人力資本理論的微觀研究思路,這一思路通過建立收益率函數,對個人及家庭的收入及其職業選擇等行為進行微觀層面的分析。主要有如下的三條線索:(1)TheodoreW.Schultz結合經濟增長問題的分析,明確提出了人力資本概念并闡述了人力資本的內容及其對經濟增長的重要作用;(2)JacobMincer在對有關收入分配和勞動市場行為等問題進行研究的過程中所開創的人力資本方法;(3)GaryS.Becker從其關于人力行為的一切方面均可以訴諸經濟學分析的一貫方法論出發,將新古典經濟學的基本工具應用于人力投資分析,提出了一套較為系統的人力資本理論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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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人力資本;人力資本證券化;金融創新
論文摘要:結合人力資本理論與證券化理論提出人力資本證券化的概念,進一步揭示出人力資本證券化實質上是一個終身的跨期最優消費-投資決策問題。這一新型證券化品種的提出符合金融產品創新的內在需求,同時能夠為勞動者個人一生的收入與消費水平做最平滑的安排。
1問題的提出
人力資本,顧名思義是通過對人力投資而形成的資本。通常認為,它是經過一定的教育、培訓等手段形成的勞動者的知識和技能,正如《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詞典》給出的定義:“人力資本是體現在人身上的技能和生產知識的存量。”因此,人力資本是蘊涵于勞動者中的一種能力,而勞動者則是這種能力的載體。回顧人力資本理論的發展,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到80年代,人力資本理論得到主流經濟學的承認和重視,人力資本理論體系得以形成和發展。現代人力資本理論的研究是沿著宏觀和微觀兩條思路展開的。宏觀思路主要探討人力資本對經濟增長和經濟發展的影響等問題。另一種思路是人力資本理論的微觀研究思路,這一思路通過建立收益率函數,對個人及家庭的收入及其職業選擇等行為進行微觀層面的分析。主要有如下的三條線索:(1)TheodoreW.Schultz結合經濟增長問題的分析,明確提出了人力資本概念并闡述了人力資本的內容及其對經濟增長的重要作用;(2)JacobMincer在對有關收入分配和勞動市場行為等問題進行研究的過程中所開創的人力資本方法;(3)GaryS.Becker從其關于人力行為的一切方面均可以訴諸經濟學分析的一貫方法論出發,將新古典經濟學的基本工具應用于人力投資分析,提出了一套較為系統的人力資本理論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