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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項目實際需要合理選擇投保險種
建筑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中,涉及人員、物料、機具及工程本身等多方面的風險,可根據項目面臨的實際風險、投保財產的范圍、合同或業主的要求等因素,合理選擇所需投保的險種。由于不同險種的保險責任范圍不同,故在實務應用中還需對各險種的保障范圍有所了解。“建筑工程一切險”保障的是工程項目物質標的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導致的滅失或損壞,而“第三者責任險”保障的是施工過程中的意外事故導致的第三者的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而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兩者在實務中可歸于同一個險種下,業主一般強制要求購買并承擔保費。“建筑施工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障的是建筑施工人員在從事工程建設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規定,自2011年7月1日起,該險種不再強制投保,而調整為“鼓勵”投保,但從在一些部門規章或地方性規定中,該險種仍屬于強制性要求。此外,在工程項目中,可能涉及的險種還包括“國內水路、陸路貨物運輸險”、“船舶保險”、“施工機具險”、“設計/監理責任險”、“雇主責任險”等,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選擇。
二、了解項目所在地法律法規及地方行業規范,合法合規投保
隨著全球經濟的高速發展,建筑施工企業的施工項目遍布世界各地,項目的管理者可能面對的是不同國家、不同地區的保險、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則。如:在沙特,該國法律要求工程項目應在當地投保;在我國湖南省,當地保險協會的文件要求選擇當地保險公司;在甘肅省,保險協會文件(甘保協發【2009】89號)對于保險公司非車險報價的最低費率、最低免賠、擴展條款等均有相關限制性約束;在云南省,云南省建設廳的《關于在全省統一實施建筑施工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通知》(云建發【2006】715號)對于費率、每人最低保額等均作了強制要求。此外,根據保險監管要求,各保險公司均在保監會報備了各險種的格式條款,需要相關人員收集了解并制定符合法律法規的投保方案。保險管理人員在實務操作中經常會遇到保險專業知識不足,無法進行專業判斷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考慮適時引入保險經紀人提供專業指導和服務。根據《保險法》規定,保險經紀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中介服務,并依法收取傭金的機構。相當于企業的專業保險顧問,可協助企業合理制定保險方案。
三、在項目前期做好保險相關基礎工作
在項目投標階段,招標合同中一般約定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保費由施工方投標時計入工程量清單,而不同項目類型之間的保險費率差異較大,從一般費率水平來看,“地下工程”>“鐵路、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對于具體工程類型,其費率水平還受到自然災害、地質條件、工程內容、工程規模等因素影響,需要投標報價人員對項目實際風險予以充分考慮、合理報價。在實際保險安排工作中,當地政府、業主、合作單位等對于保險方案往往還會提出較為苛刻的限制性條件,如指定經紀公司、指定保險公司等,也需要相關經辦人員了解實際情況,合理分析、據理力爭施工方的保險安排主動權,為后續獲得全面的保險保障做好鋪墊。
四、制定權責清晰、關鍵風險保障明確的保險保障方案
一份好的保險合同是成功索賠的起點。在保險工作中,首先需要認清投保的目的是通過保險條款來實現轉移風險、彌補損失,這就要求相關人員在起草保險方案前,對保險條款尤其是其中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等條款予以充分理解,并在保險方案中明確保險雙方的權責義務。只有理解了保險條款的真實含義,才能更清楚地知道哪些屬于保險責任、哪些不屬于保險責任,在保險事故發生后的理賠過程中,才能做到心中有數,不盲從、不偏信,對于保險公司所拒賠的事項和理由,也可以理性地加以分析和判斷,有理有據地爭取維護應得的保險利益,如,是否屬于免責范圍,具體適用那個條款等。在從事保險相關工作時,相關人員還需要注意到,工程險賠付是嚴格按照工程量清單的單價和數量來計算的,而一般施工單位報價的工程量清單中臨時設施、周轉材料部分的價格并不是資產的全部價值,一般為市場價值的50%以內。一旦臨時設施與周轉材料出險全損,投保人只能按清單價獲得賠付。所以實際操作中,可以增加臨時設施、周轉材料發生全損時按重置價值賠付的特別約定。此外,工程項目所面臨的關鍵風險各不相同,如港航項目主要面臨的是臺風、洪水、暴風雨等自然災害;市政工程主要面臨的是施工區域周邊的第三者責任;云貴川地區主要面臨是地質災害。管理者應根據項目部的實際風險偏重類型,確定保險責任的范圍,在擴展風險保障增加保費和自留風險減少保費兩者之間加以均衡,并重點關注免賠額(率)、賠償限額等關鍵點。對于索賠所需提供的資料清單也應認真審核及時溝通,對于無法提供的資料,應于保險合同簽訂前協商調整,避免索賠時出現爭議,延長結案時間甚至因資料不齊遭到保險公司拒賠,為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五、多險種合理組合,保障范圍覆蓋合理,利用規模優勢獲得成本優惠
隨著承接項目的規模不斷擴大,施工企業也可以考慮將公司或企業內所有項目統一投保,形成規模效益。具體方案可以因地制宜多樣化,比如單個項目的所有險種統一投保,保障范圍合理銜接;或者集團公司單個險種統一投保,簡化投保流程、規范合同條款;或者集團公司所有險種統一投保,在保險公司形成規模采購優勢,便于長期戰略合作。投保方案設計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不同險種的保障責任范圍不同,擬定方案時考慮不同險種保障范圍的銜接合理性對施工企業成本管控、風險管理也具有同樣重要的影響。如,工程一切險條款一般保障施工紅線內,有可能擴展至項目所在地市內運輸途中的財產或工地外存儲的財產,項目部和運輸方簽訂運輸合同或者投保運輸險的過程中,應考慮到工程險涵蓋的運輸范圍,合理銜接。
六、做好保險合同的日常維護工作,及時辦理各項變更申請、保留第一手資料
商業保險合同不是簽訂了就束之高閣,等到出險了才想起來翻看,在整個施工過程中,需要相關人員始終具有保險意識,出現合同約定的被保險人義務相關的事項,應及時向經紀公司或保險公司辦理報備手續。比如合同額超過10%的增減、施工進度計劃重大調整、設計方案的變更、人員的變動等。另外,定期及時收集事故易發地段的照片也是十分必要的,一旦發生有爭議的事故時,出險前后的照片對比是強有力的證據。
七、出險后積極施救、科學索賠
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相關人員首要任務有兩個,一是及時報案,二是做好急救搶險工作。相關人員應回顧或查閱保險合同中對于保險責任、免責條款及急救搶險的具體要求,如屬保險責任,及時向經紀公司或保險公司報案并按照保險合同要求積極搶險、及時對事故現場拍照或錄像記錄,報案時應重點陳述事故客觀現狀,而不能主觀臆斷損失原因。
作者:吳楊單位:中交第二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