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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憲政,目前應不斷完善地方金融管理體制,強化相關部門的處置責任。中央逐漸將地方的金融職責交由地方政治獨自承擔,更加自由和有針對性的實行金融管理。各地的經濟金融水平和風險情況有比較明顯的差異,在地方金融管理方面,并沒有統一的方法,現對如何進行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改革進行分析,說明其重要意義和具體方式。
一、地方金融管理體制的現狀
現階段,地方政府積極的進行金融管理,并結合實際情況建立了金融管理體制。從省級城市等大部分城市開始,很多地方設立了金融辦公室,更好的執行管理職能。從實際情況來看,地方政府發揮了金融管理體制的作用,制定了完善的發展規劃,充分應用這個內容。在這個過程中,不同的地方,通過不同的方式,確保金融業的發展,能夠符合實際實際。在地方推行金融體制改革,能夠促進管理制度的完善,更好的進行環境建設,降低金融風險的出現幾率。通過建立地方金融管理體制,農村金融機構發展更加完善,在吸引投資者方面具有較好的優勢。在地方金融管理體制中,需要配合中央駐地方做好金融管理部門的各項工作,該,降低金融風險,保證地方的金融環境更加穩定,地方能夠獲取的管理權限逐漸增加,更好的提升金融管理的水平。
二、當前我國地方金融管理體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管理人才缺乏
根據地方政府管理職能的實施情況來看,金融管理工作對人員的要求比較高,需要管理人員擁有充足的知識,能夠在地方金融管理中,更好的提供綜合性的服務,為人們提供便利。但是,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管理人才比較少,導致很多職位出現空缺,影響著整體的金融管理效果。
(二)管理職能分散
地方金融管理的部門主要是地方金融辦公室,主要是負責一些小型的貸款公司,股權投資公司和基金投資公司等,對這些部門進行金融管理。但是由于地方的金融管理職能比較分散,很難做好協調工作,金融管理水平不高。
(三)職責定位寬泛
從地方政府金融管理情況分析,地方政府進行金融管理主要有三方面的職能,一是提供政府公共服務,二是做好金融專業管理,三是滿足金融出資人的條件。在這個環境的影響下,金融辦公室同時擁有多方面的職能。所以地方金融管理的職責定位比較寬泛,并有較大的差異。金融管理的專業性要求比較高,政府的職責是,營造良好的金融發展環境,充分行駛出資人的市場行為。在對性質有較大差異的職能進行集中的過程中,會出現一些問題,所以金融管理人員應控制好這個問題,實現資源的有效管理。
(四)風險監控不力
在地方進行金融管理,需要面對雙重的任務,管理人員既要推動金融工作的發展,還要在發展過程中降低金融環境存在的風險。目前地方管理的主要內容是,積極推動地方金融機構發展和完善,但是很少有管理人員關注,金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所以地方金融管理體制中,存在“重發展、輕管理,重審批、輕監控”的傾向。導致這項體制帶有明顯的地方色彩,過于隨意,管理不到位。
三、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改革的意義與方法
(一)完善我國地方金融管理體制的作用和意義
1、完善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有利于提升金融管理的有效性。
目前地方金融管理中,主要采取的管理模式是自上而下的管理方法。在地方金融管理的體制改革中,主要是由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或是其他部門,對金融行業進行有效的管理。但從實際情況進行分析,地方經濟受到區域經濟發展的影響,應采取不同的金融管理方式,符合金融機構的特點。
2、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是國家金融管理體制的必要補充
在地方金融管理工作中,金融管理體制是重要的補充和說明。目前地方的金融市場迅速發展,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同時,也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促使地方經濟更加完善,這些機構具有比較全面的金融性質,能夠發揮比較好的杠桿作用。在地方金融管理中,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私募股權投資、風險投資等機構被稱為準金融機構,并沒有被納入國家金融管理體制中。但是這些機構的種類較多,業務種類比較多,為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及其分支機構的管理帶來了很大的挑戰。所以進行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改革,能夠更好的發揮地方優勢,給予地方政府金融管理職能,促進金融風險防范,為金融管理體制添磚加瓦。
3、完善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有利于強化地方政府行為約束
地方政府在金融管理工作中,主要是通過注資的方式,為其發展指明方向。地方政府需要掌握各個企業得到的古董,然后參與到金融機構的經營中來。通過這種方式,地方政府財力拮據、盲目追求地區生產總值快速增長的情況下,很容易發生直接干預地方金融機構信貸投向的現象。進行金融管理體制改革,能夠完善地方政府進行金融管理中的缺陷。如在金融行業發展中,地方政府會扮演借款人、出資人的角色,從而導致地方性金融機構面臨的風險加劇。所以進行金融管理體制改革非常重要,能夠有效控制因干預不當,而存在的金融風險,更好的保證地方金融機構能夠健康發展。
4、完善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有利于地方經濟健康發展。
目前,我國金融管理模式的權利過于集中于中央,這種情況并不利于地方金融行業的發展,所以國家和中央,都激勵地方結合自身情況進行金融管理體制改革,從而更好的促進地方經濟健康發展。目前一些地方在進行金融管理中存在較多不足,如服務供給不足、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等。所以,要建立完善的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更好的調動地方金融行業的發展,充分發揮金融行業的積極作用,促使地方金融事業能夠繁榮發展。
(二)進行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改革的方法
1、明確界定中央與地方金融管理權限。
金融體制改革是一項體統工程,需要考慮多方因素,首先要堅持“大一統”與“小放活”相結合的原則,在進行金融職責的權限劃分中,保證金融市場的統一與開放。與此同時,進行金融管理體制改革,也要調動地方金融事業的積極性。其次,管理人員要堅持地方協調與垂直監督相協調的原則,然后堅持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的專業管理位置,使金融管理更加順暢。最后是堅持金融發展與金融風向防范相統一的原則,在金融發展中,做好風險防范工作,堅守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促進地方金融業的發展。
2、明確地方政府金融管理的職責邊界
在金融管理體制改革中,要遵守誰負責、誰審批的原則,從而保證地方金融行業更加穩定。金融管理人員要清除地方政府的金融管理職責,做出相應的金融發展規劃,推動中小型企業金融管理事業更加完善。
3、整合強化地方政府部門的金融管理職能。
地方的金融管理職能分散于多個部門,權利比較分散,在協調方面的難度比較大,無法滿足金融行業的發展要求。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改革,能夠更好的提升管理效率和資源的利用率。所以,地方政府應將有關部門的金融管理職能歸集到一個部門,建立金融管理工作辦公室,在提升管理效率的同時,降低金融工作的風險,做好風險防范工作。通過這種方式,地方金融管理部門有較強的管理能力,能夠實現地方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4、確定合理的管理目標和管理標準。
進行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改革需要有明顯的管理目標和管理標準,從國家準金融機構的發展情況來看,地方金融管理部門不夠清晰,各類準金融機構,需要結合自身的經營特征,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四、結束語
通過上文對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改革的分析,地方一些金融管理部門對小型的金融管理機構,存在信息失真和手段落后的問題,造成管理只能無法充分發揮作用。金融管理的不斷創新,各個機構之間相互融合和滲透,所以無法通過單一的管理模式,滿足金融管理體制改革的需求。所以進行金融體制改革,具有重要意義,更好的實現信息反饋,提高金融管理的效率。
作者:張琳含 單位:新疆和靜縣農村信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