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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改革開放40年來,中國的對外貿易開放主要從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兩方面,通過局部試點再向全國復制推廣的方式漸進展開。深化外貿體制改革,拆除貿易壁壘,擴大市場準入,中國已成為全球最大貨物貿易體、第二大服務貿易體;加強FTA建設,主動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和全球經濟治理,不斷提升在國際經貿體系中的話語權,中國還是經濟全球化的積極推動者。
一國對國際貿易的調節措施主要有關稅和非關稅壁壘兩類,對外貿易開放也主要從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兩方面展開。貿易自由化最初的著眼點在于關稅壁壘的拆除;隨著關稅水平的降低和貿易方式的發展,尤其貿易投資一體化的推進,更加隱蔽復雜也更為靈活實用的非關稅壁壘的拆除和市場準入的放開日漸重要。貿易便利化的著力點在于邊界內貿易限制措施的規范,滿足日益增加的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貿易管理效率的訴求。改革開放40年來,中國的對外貿易開放通過局部及試點再向全國范圍復制推廣的方式漸進展開,并注意在打開國門的同時,積極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和全球經濟治理,提升在國際經貿體系中的話語權,更好地保護自身的合法經貿利益。
一、深化外貿體制改革,加強貿易政策合規,逐步與國際接軌
繼1979年頒布《以進養出試行辦法》、《發展對外加工裝配和中小型補償貿易辦法》之后,國務院又在1984年、1987年分別批轉《關于外貿體制改革意見的報告》、《1988年外貿體制改革方案》。根據1988年《關于加快和深化對外貿易體制改革若干問題的規定》、1990年《關于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對外貿易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1994年《關于進一步深化對外貿易體制改革的決定》,全面推行外貿承包經營責任制、取消國家對出口的財政補貼;建立適應國際經濟通行規則的運行機制是改革的目標,要放開經營、平等競爭、工貿結合、推行制。中國的外貿體制自對外開放以來已完成由指令性計劃管理、經營權高度壟斷、企業吃國家“大鍋飯”到發揮市場機制的基礎性作用、全面放開外貿經營權、自主經營和自負盈虧的轉變。尤為重要的,中國履行入世承諾的過程,同樣是按照WTO規則要求和自身國情,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建立健全對外經貿法律法規體系,切實將外貿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為對外貿易發展創造良好體制環境的過程。除集中清理2300多部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頒布《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行政許可法》,減少貿易壁壘和行政干預外,2004年7月開始實施的新修訂的《對外貿易法》,更是不但允許自然人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取消對進出口經營權的審批,實行備案登記,多元貿易主體結構得以正式形成;而且充實對外貿易調查、對外貿易救濟規定,授權有關政府主管部門依法反傾銷、反補貼、實施保障措施。截至目前,中國已接受WTO的7次貿易政策審議。2018年7月第7次審議所面對的更是42個成員的1963個書面問題。需要強調的,2014年國務院辦公廳專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貿易政策合規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國務院各部門、地方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制定的貿易政策應符合WTO規則;商務部隨后在2015年編寫《貿易政策合規工作手冊(試行)》、2016年公布《貿易政策合規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僅2016年、2017年就分別完成300余項、375項法律法規合規評估,分別舉辦2期、3期全國貿易政策合規培訓班,力求通過持續而主動地對自身貿易政策合規性的評估與完善,未雨綢繆、盡可能避免不必要的貿易摩擦,提高政策的穩定性和透明度、可預見性和公信力。WTO在結束對中國的第6次、第7次貿易政策審議后,不但積極評價中國為多邊貿易體制建設提供的領導力,而且期待中國發揮更大的影響力。
二、降低關稅,削減非關稅措施,成為全球最大貨物貿易體
中國加入WTO后,進口關稅總水平逐步從2001年的15.3%降至2010年的9.8%,已低于入世時所承諾的10%的關稅約束水平;如果考慮貿易結構因素,實際貿易加權平均稅率僅為4.4%,與歐盟3.0%、美國2.4%的關稅水平差距已大幅縮小;農產品的平均稅率由23.2%降至15.2%,更是遠低于WTO發達成員39%的平均關稅水平。此后,中國按照對外開放、經濟建設的實際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的實際需要,陸續對有關商品的進出口關稅進行部分調整。如,繼2015年14項、2016年16項和2017年1月16項、12月187項已4次降低服裝、鞋靴、護膚品等日用消費品進口關稅之后,2018年5月又公告,自2018年7月起較大幅度擴大日用消費品的降稅范圍和降稅力度,共涉及1449個稅目、為日用消費品稅目的70%以上、是前4次降稅總數的7倍,平均稅率由15.7%降至6.9%、平均降幅為55.9%,且以直接調整相關商品最惠國稅率而非以前暫定稅率的方式實施。汽車整車及零部件進口關稅同樣從2018年7月起進一步下調,整車最惠國算術平均稅率由21.5%降為13.8%,稅率由3%至25%之間降為3%至15%之間,低于同處于發展中的國家平均水平。為落實WTO《信息技術協定》擴大產品范圍談判成果,中國自2016年9月15日起對涉及中國稅則480多個稅號的201項信息技術產品的最惠國稅率實施降稅,其中大多數產品的進口關稅在未來3年或5年降為0、少量產品于未來7年降為0。中國還截至2005年1月已全部取消對424個稅號產品的進口配額、許可證、特定招標等非關稅措施,僅保留根據國際公約和WTO規則為保證生命安全、保護環境而實施管制產品的進口許可證。商務部2017年12月第95號、96號公告顯示,2018年實行出口、進口許可證管理的貨物分別為44種、2種,前者主要包括小麥、玉米、大米及其粉,活牛、活豬、活雞、牛肉、豬肉、雞肉、棉花、煤炭、原油、成品油,銻、錫、銦、鎢、鉬及其制品,稀土、摩托車及其發動機和車架、汽車及其底盤,后者為重點舊機電產品、消耗臭氧層物質。根據中國海關的統計數據,1978年至2017年,中國貨物貿易總額從206.4億美元提高到41045.0億美元,年均增速達14.5%,從全球第29大貨物貿易體飆升至第1大貨物貿易體;其中,出口、進口占國際市場的份額由0.8%分別提升為12.8%、10.2%,分別從世界第31位躍居第1位、第29位提高到第2位。
三、擴大市場準入,深入推進貿易便利化,成為全球第二大服務貿易體
中國的服務市場開放持續擴大。不但兌現入世承諾,為境外服務商提供《服務貿易總協定》12個服務大類160個分部門中的9個大類100個分部門的市場準入機會,開放范圍接近WTO發達成員平均水平;而且2014年、2015年國務院專門印發《關于促進服務外包產業加快發展的意見》、《關于加快發展服務貿易的若干意見》,明確推進金融、教育、文化、醫療等服務業領域有序開放,放開育幼養老、會計審計、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服務業領域外資準入限制。商務部還會同相關部門繼2016年相繼公布《服務外包產業重點發展領域指導目錄》、《鼓勵進口服務目錄》、《服務出口重點領域指導目錄》后,于2017年出臺《服務貿易發展“十三五”規劃》、《國際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十三五”規劃》,明確以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為契機推動服務業領域開放力度,在全國范圍內復制推廣自貿試驗區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鼓勵引進全球服務業跨國公司、推動商業存在模式的服務貿易發展。而貿易便利化對推動對外開放和貿易發展的積極作用和重要性愈加顯現。無論商務部門減少自動進口許可貨物種類、海關部門實施通關一體化改革、質檢部門推進檢驗檢疫信息系統與單一窗口平臺的直接聯通,還是稅務部門優化稅收和退稅流程、外匯管理部門提高外匯收匯查驗和管理效率,中國一直都在努力從各個相關領域推進自身的貿易便利化。WTO《貿易便利化協定》在2017年2月的正式生效,同樣有2015年9月就已批準接受的中國的重要貢獻。《中國貿易便利化年度報告(2017)》顯示,中國的貿易便利化程度居全球中上水平;而著力建設自由貿易港,毫無疑問會進一步推進中國的貿易便利化。中國約1/3進口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申報,2017年進口清關時間從2016年的22個多小時減少到平均16.7小時,出口清關時間全國平均1.1小時。2018年,中國的貿易便利化步伐進一步加快,如天津口岸啟動試運行“直通進區”檢驗檢疫監管模式,海關總署聯合世界海關組織共同主辦首屆世界海關跨境電商大會。在多種因素的有力推動下,中國的服務貿易戰略地位不斷提升,日益成為深化對外開放、發展對外貿易的重要抓手與嶄新引擎,正努力形成“三核”引領(北京、上海、廣東服務貿易核心區)、縱橫輻射(“兩橫一縱”--東部沿海、長江沿線、面向中亞西亞的“一帶一路”服務貿易輻射帶)的服務貿易全面發展新格局。中國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1982年至2016年,中國的服務貿易總額由45億美元提高到6575億美元,年均增長15.8%;其中,出口由26億美元擴大為2083億美元,位列全球第3,年均增長13.8%;進口由19億美元增加至4492億美元,世界排名第2,年均增長達17.4%。2017年,中國服務出口增速自2011年以來首次超過進口增速、創7年來新高,服務進口規模依然為出口規模的2倍左右。按照已有規劃,到2020年中國服務進出口總額將超過1萬億美元。
四、加強FTA建設,參與全球經濟治理,成為經濟全球化積極推動者
2004年7月實施的新修訂的《對外貿易法》明確,締結或者參加自由貿易區協定等區域經濟貿易協定。繼2007年黨的十七大明確實施FTA戰略,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以周邊為基礎加快實施FTA戰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標準FTA網絡之后,2015年國務院專門《關于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的若干意見》。中國商務部的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底,中國已簽署16個自由貿易協定,涉及亞洲、大洋洲、拉丁美洲、歐洲的24個國家/地區。中國在積極履行入世承諾的同時,愈加主動地發揮負責任貿易大國作用,深入參與多邊貿易談判,推動WTO《信息技術協定》擴圍協議的正式達成和《貿易便利化協定》的正式生效,以具體行動堅定支持多邊貿易體制、維護WTO全球貿易自由化便利化的核心地位。尤其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后,面對貿易保護主義的抬頭和逆全球化思潮的漸起,中國作為全球貿易救濟調查的首要及最大目標國,依然繼續秉持合作共贏理念,積極參與并努力推動全球經濟治理體制、國際經濟體系變革:APEC北京峰會《APEC推動實現亞太自由貿易區北京路線圖》、G20杭州峰會核準《二十國集團全球貿易增長戰略》、金磚國家第6次貿易部長會議批準《服務貿易合作框架》、“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推進“一帶一路”貿易暢通合作倡議》、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RCEP)談判取得實質性進展,引領全球化向更加開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贏的新階段邁進。
五、先試點再復制推廣、地域逐步擴大,漸進式貿易開放特點明顯
從對外開放初期1980年設立經濟特區到1984年進一步開放沿海港口城市、1990年設立上海外高橋保稅區到1992年陸續批準14個保稅區和1個享有保稅區優惠政策的經濟開發區;從對外開放新階段2013年成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到2015年進一步擴容為4個再到2017年又增加7個共11個,直至2018年決定支持海南逐步探索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中國的貿易開放無論開放的具體領域和程度還是開放的地理范疇和空間,一直都以漸進方式展開。因應不同時期需要設立的6種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區、保稅港區、綜合保稅區、跨境工業區,既是中國加工貿易的集聚區,也是中國貿易開放的先行區。在2015年《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方案》印發前,國務院已批準設立160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根據《整合優化方案》,既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逐步整合為綜合保稅區,新設立的也統一以此命名。要增強發展內生動力;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推進其向中西部和東北地區梯度轉移、向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集中;發揮要素集聚和輻射帶動作用,促進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尤其需要注意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與業已展開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呈現互為促進之勢。《整合優化方案》特別強調,要借鑒自由貿易試驗區創新制度的成功經驗,加快推廣“單一窗口”建設試點經驗,并在2019至2020年的遠期目標中明確努力將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打造為自由貿易試驗區的重要載體。自由貿易試驗區是中國擴大對外開放的重要舉措,作為開放高地,注重的是“放管服”、營商環境的優化而非稅收的優惠,積累可復制可推廣的試點經驗是其重要目的之一。從上海1個到添加廣東、天津、福建的4個再到新增陜西、四川、重慶、湖北、河南、遼寧、浙江共11個,自由貿易試驗區的合計面積已超1300平方公里、較最初的28平方公里增加45倍以上,形成橫貫東西南北、聯動各大區域的新格局。截至2018年5月24日,100多項可復制可推廣的試點經驗已分批次向全國推廣移植。僅以2018年5月第4批中的貿易便利化措施為例,就包括“跨部門一次性聯合檢查”、“先放行、后改單作業模式”在內的9項試點經驗在全國范圍內復制推廣。上海美國商會的調查顯示,多數企業認為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貿易便利化措施帶來的好處,甚至比稅收優惠更有吸引力。服務貿易開放同樣體現出一貫的漸進特點。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大服務業開放的同時,北京市于2015年5月成為全國首個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城市;天津、上海、海南、深圳、廣州、杭州、武漢、成都、蘇州、威海和兩江新區、哈爾濱新區、江北新區、貴安新區、西咸新區15個省市(區域)從2016年2月22日起展開為期兩年的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2018年6月進一步決定,在北京、天津、上海、海南、深圳、廣州、哈爾濱、南京、杭州、武漢、成都、蘇州、威海和雄安新區、兩江新區、貴安新區、西咸新區17個省市(區域)進行為期兩年(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的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探索完善跨境交付等模式下服務貿易準入制度,發展研發設計、檢驗檢測、國際結算等服務貿易,推動以“互聯網+”為先導的新興服務出口。
作者:張天桂 單位:上海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