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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規則研究,對于社會運行特別是社會發展都具有重要理論意義,因為社會的運行發展需要社會規則加以保障,而社會規則研究正是基礎研究。針對社會規則不完善,人們規則意識不強,執行不力的現象,中共十八大報告提出“五位一體”的戰略布局,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弘揚法治精神”,“樹立法治理念”,“增強法治意識”,“運用法治思維”。何為法治?法治就是依照法律治理。法律就是規則,但社會規則不僅僅是法律。因此,探討社會規則問題頗為重要,很是要緊。當今世界,全球化浪潮洶涌澎湃,還有第三次、第四次浪潮,同時也面臨一些世界性難題,氣候異常、艾滋病、走私、網絡安全等。加強社會規則研究對世界各國社會皆有普遍的現實意義,特別是當代中國社會,正處于現代化進程中,面臨問題壓縮,社會規則問題就是其中突出的一個問題———規則缺失、規則滯后、規則不適應、規則沖突、規則扭曲、規則形同虛設、規則執行難、還面臨國際規則霸權,不勝枚舉。因此,加強社會規則研究,考察社會規則的規定性、功能、形成、實行、異化等,立足于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對社會整體運行發展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具體說來,對于克服人治專制,培育核心價值觀,樹立法制思維、建設法治國家,加強黨的建設等,都具有實踐意義。
社會規則研究的理論依據
中華民族上下五千年,固然有其獨特的地方,甚至被稱為“禮儀之邦”。我國自古以來就關注規則。“王懋昭大德,建中于民,以義制事,以禮制心,垂裕后昆”(《尚書•商書•仲虺之誥》)。《周禮》《儀禮》和《禮記》描述了夏商周的禮樂文化。所謂“服于有禮,社稷之衛也。”《詩經》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則”。何意呢?就是說,有人群必有規則。“仁義禮智信”,可謂人所眾知,其中就包含社會規則的含義。西周周文王提出“皇天無親,唯德是輔”(《尚書•蔡仲之命》)。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仁者愛人。孔子反對“禮崩樂壞”,倡導“克己復禮”。他在《論語》中說:“為國以禮”(《論語•先進》),還說:“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論語•季氏》)何為道?道者,社會制度也。從孔子所處的時代看,當時正處于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過渡的變革時代,其所言之禮為西周之禮,他反對新制度的鑄刑鼎和封建田賦,故孔子是沒落奴隸主的代言人,盡管他主張“名正言順”,但其保守性是自不待言的。被稱為“亞圣”的孟子持“性本善”,主張“仁政”,但他又說:“離婁之明、公輸子之巧,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荀子•禮論》)荀子認為“性本惡”,也說:“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肚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荀子•性惡》)故“偽起而生禮儀,禮儀生而制法度”、“明禮義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罰以禁之。”(《荀子•君道》)還有法家韓非子,但并不占主流。眾所周知,帝王擁有制定改變法律的絕對權力,滿口“仁義道德”,維護的是統治階級利益,是專制和人治。步入現代社會特別是21世紀以來,學者們對規則問題做了大量研究,觀點可謂見仁見智、各有千秋。如,蘇州大學陳忠教授在《規則論———研究視閾與核心問題》通過反思規則與游戲、與實踐、與交往、與知識、與選擇;通過對規則與人性、意志、意義、組織的沉思,對規則的內涵、樣態、效用、變遷等多層面透視;并且認為,規則論在本質上是一種生活論、智慧論。作者力圖對規則進行元理論、元批判、元反思層面的基礎研究。中央黨校賈高建教授撰寫《規則、“潛規則”及“反規則”》,對“反規則”提出尖銳批評:“潛規則”、“反規則”并存,“反規則”愈演愈烈,危害更甚“潛規則”。社會哲學就是運用邏輯方法分析社會生活的本質和規律,即將社會事實、社會現象置于社會生活的整體聯系和發展當中來考察,其方法主要是邏輯分析,也就是邏輯分析社會生活事實,把握其有機聯系和內在規律,由此上升到社會哲學層面。對社會規則的研究就從具體學科上升到哲學抽象,由零碎分散到系統整合,不僅要回社會規則是什么,更要運用,也就是如何使社會規則在當今社會發揮實踐作用,這才是問題的關鍵。對社會規則有全面深入系統的了解,能認識社會規則,制定實行社會規則,增強社會規則意識,因而隨之減少活動的人為障礙,降低社會發展成本,從而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形成歷史合力,提供根本保障。
社會規則之于建構和諧社會的實踐價值
1有利于克服人治專制的歷史傳統,促進樹立法
治思維,建設法治國家鄧小平就說:“舊中國留給我們的,封建專制傳統比較多,民主法制傳統很少。解放以后,我們也沒有自覺地、系統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的各項制度,法制很不完備,也很不受重視,特權現象有時受到限制、批評和打擊,有時又重新滋長。克服特權現象,要解決思想問題,也要解決制度問題。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黨員在黨章和黨紀面前人人平等。人人有依法規定的平等權利和義務,誰也不能占便宜,誰也不能犯法。不管誰犯了法,都要由公安機關依法偵查,司法機關依法辦理,任何人都不許干擾法律的實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遙法外。誰也不能違章黨紀,不管誰違反,都要受到紀律處分,也不許任何人干擾黨紀的執行,不許任何違紀的人逍遙于紀律制裁之外。只有真正堅決地做到了這些,才能徹底解決搞特權和違法亂紀的問題。要有群眾監督制度,讓群眾和黨員監督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凡是搞特權、特殊化,經過批評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權依法進行檢舉、控告、彈劾、撤換、罷免”。盡管封建的三綱五常等規則對社會有一定積極作用,但本質上是為了維護王權,皇權至高無上,皇帝可以改變法律甚至所有規則。此外,還有“刑不上大夫”的特權作祟,與民主法治自由平等相距甚遠,危害民眾正當權益,最終社會動蕩不安。十八大報告再次強調“依法治國”。法治,就是法律治理。當前,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屢見不鮮;陽奉陰違,特權意識強烈,官本位意識嚴重,一些公職人員違法亂紀現象時有發生,將法律道德拋置腦后等等,與世界民主法治潮流南轅北轍,也與建設法治國家格格不入。增強規則意識,對實現德治法治和社會公平都具有積極作用,當然,這個規則應該是公平正義的,符合社會發展客觀規律和人民意志的,正所謂“惡法非法”。否則,在人們教育水平不斷提高的形勢下,惡規又如何讓人接受呢?腐敗問題,對任何國家都是毒瘤;對我們黨也不例外。懲防腐敗,事關我黨生死存亡,事關中國夢的實現。我們黨,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作為兩個先鋒隊,如果不能保證自己的先進性、純潔性、可靠性,我們黨又如何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現代化?如何讓人民群眾信賴我黨、緊跟黨走?打鐵還需自身硬。如何硬?苦練內功。如何確保苦練?規則,包括黨章、條例、憲法、法律、制度等硬性規則,還有習慣、風俗、禮儀、道德等強大的軟性規則,形成約束合力,為建設一個走在時代前列、永葆先進性純潔性的執政黨提供保證。
2有助于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中共十八大報告提出,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什么含義?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安定有序、充滿活力、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其中哪個詞語能離開規則?社會秩序維持依靠社會規則,秩序不能離開規則,離開規則必然混亂無序。無論是從國家、社會、個體層面,都需要增強規則意識,這些理念不僅一定程度上包含規則,而且也需要規則加以保障。試想,富強民主、自由平等、愛國誠信等如果脫離規則,能如愿以償嗎?更為突出的問題是社會規則濫解讀、社會規則實行的異化,隨處可見;潛規則盛行;社會失范嚴重,不禁令人擔憂。這加大了社會運行成本,也不利于社會健康可持續發展。因而可想而知,系統探討規則問題對社會和諧發展有所裨益。此外,規則對提高社會效率和國家競爭力,對建設創新型國家、參與國際游戲也非常重要,因為創新需要規則激勵,國際游戲也需要規則設置甚至重塑,何況我國加入WTO多年?盡管如此,由于我國企業不時遭受別國“雙反”調查,但是我們卻由于規則意識淡薄而不予應訴因而被課以高幅度關稅壁壘導致市場損失慘重,熟知開拓市場不容易!而且,不是一個國家課以重稅,而是猶如多米諾骨牌群起而對付我國企業。熟悉規則、運用規則、重塑規則,提升國際規則話語權,都需要我們對社會規則問題引起高度重視。
作者:汪建家單位: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