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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的會計人員以兼職會計為主,有時一個兼職會計會兼任十余家企業的會計工作,兼職會計個體水平的差異導致廣大中小企業會計信息質量的良莠不齊,最終導致大部分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難以走上正軌。
基層稅務機關會計監管乏力1.相關法規相對滯后。依據《會計法》等現有法規,對企業會計的監督管理工作主要由財政部門負責,而財政部門僅限于會計人員的培訓和會計證書的發放,對企業財務處于基本不管或管理不到位的狀態。依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稅務機關雖然有權檢查納稅人的會計資料并對報送虛假會計資料進行處罰,但稅務機關更多關注的是稅款征收,而非納稅人財會制度健全性、完整性的審核。而且稅務機關并不具備對會計人員直接進行監督、處罰的權力,而財政部門對會計人員的監管也比較寬松。《會計法》等相關法規的相對滯后,致使稅務部門對會計人員的監管乏力,尤其是對中小企業中流動性大、業務水平差異大的兼職會計,導致中小企業會計信息虛假嚴重,從而進一步導致申報不實。2.稅務機關稅收處罰威懾力不足。現有的稅收征管模式未能很好地突出稅收處罰的地位,尤其是中小企業這種規模小、數量多、分布廣、會計核算不健全的群體,稅務稽查處罰的難度較大、力度更為不足。依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稅務機關對偽造變造會計資料、虛假申報或拒不申報、規定期限內不繳或少繳稅款等行為可處以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對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抗稅等行為可處以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就已有的稅收違法案件來說,稽查部門僅僅是給予1倍的稅收罰款,這樣的處罰力度顯然是難有威懾作用的。
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突出由于會計信息的公共產品屬性,以及外部經濟等“市場失靈”問題的存在,會計信息供給的數量和質量不可能達到社會的最佳需求量。而且,會計信息背后體現的是不同利益相關者的不同的經濟利益關系,利益的糾結使得信息供給與需求之間的不對稱問題始終存在。從納稅方來講,僅憑納稅人自行申報,涉稅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可能大打折扣。從稅務端來講,目前的稅源管理僅僅停留在劃片管戶及戶籍管理、催報催繳等日常管理層面,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等動態信息的監控缺乏深入實際的了解和掌握,使得涉稅信息的收集不完整。同時,大多數中小企業仍然停留在手工記賬水平,這與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建設不相適應,現代化的征稅手段難以發揮應有作用,從而加劇了涉稅信息獲取的難度。
(一)加強對申報真實性的監控,提高納稅人的違法成本1.運用第三方涉稅信息加強會計監管。在稅收征管過程中,僅僅憑稅務機關一己之力對納稅人進行監管,結果往往事倍功半。稅務部門應當與財政、工商、海關、電力、銀行等機構加強信息聯動,充分獲取第三方涉稅信息來夯實涉稅基礎信息。通過交流機制的搭建,互通有無,增加相互之間的信任度與信息往來,以杜絕納稅人向不同機構報送不同會計報表的可能性,減少信息不對稱而增加的交易費用。再比如,在現有的稅收稽查、評估工作中,通過對水、電等信息的比對運用,可以很好地查處納稅人申報不實、信息失真等問題。但不應止步于此,應當將水、電等第三方信息納入到稅負監管指標,以實現第三方信息輔助監控的常態化。同時,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管理,充分發揮其會計監管作用。中介機構在為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服務過程中積累了大量信息,稅務部門可與之進行信息交流,從而推動自身的稅制完善。因此,基層稅務機關應當充分挖掘、獲取第三方涉稅信息,彌補會計信息供給的不足,從而減少征納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值得強調的是,第三方涉稅信息的獲取只能是稅務機關的自發行為,不應當要求納稅人進行收集申報,間接增加納稅人的納稅成本只能引發納稅人的抵觸情緒、惡化征納關系。2.加大對中小企業建賬建制完整性的檢查。中小企業的會計基礎比較薄弱,應當加強對中小企業建賬建制完整性情況的檢查與輔導,尤其是對長期零申報、負申報、財務指標異常的中小企業,對這些中小企業會計基礎的檢查與輔導應當成為稅收管理員的重要工作事項。同時,對于新辦企業的建賬建制情況應當從嚴審查,督促其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建立起較為完整的賬簿體系,發現不符合相關要求的應當及時處理。3.加大稅收處罰力度,提升威懾力。對不按規定履行納稅人義務,如提供假賬、不如實申報、逃避納稅義務等行為的納稅人,嚴懲重罰,堅決杜絕以補代罰。強化稅務稽查對中小企業的威懾作用,稅務稽查部門在對違法企業進行處理時,不應止步于1倍的處罰,對于部分違法行為嚴重的案件,應當給予3-5倍的處罰力度。稽查部門在選案時,應適當加大中小企業的比重。對企業財務人員的違法行為向相關的會計主管部門通報,由會計主管部門給予處罰,并留下不良記錄,促使財務人員提升業務能力、加強職業道德修養。同時,在CTAIS內建好納稅人違法記錄電子信息臺賬,當對相同事項出現二次以上違法記錄時,應當給予累進的處罰倍數。懲罰力度的加強,使被監管者在對違法收益和成本進行權衡后,能夠意識到鋌而走險的成本遠遠大于因此而獲得的收益,從而從動機上制止此類問題的發生。
(二)構建會計人員的誠信信息系統在廣大的中小企業中,兼職會計非常普遍,而這些兼職會計往往并不重視自身的誠信情況,這也是中小企業聘用兼職會計的重要因素,所以促使這此會計人員更為重視自身的誠信度也就顯得尤其重要。在國家層面的誠信體系未建立之前,可以嘗試構建區域性的會計人員誠信信息系統。在現有的會計人員從業資格信息系統的基礎上,聯合財政、稅務、銀行等部門增加對會計人員誠信度的評價。通過會計人員誠信評價系統的構建,最終達到加強會計監管的目的。具體而言可以采用誠信等級的辦法,例如稅務部門可以將不如實申報、遲申報、評估補稅情況、偷逃稅款等作為指標對會計人員進行誠信評價。對于誠信等級低的會計人員所就職或兼職的中小企業,應當自動納入財政日常檢查、稅務日常稽查評估的范圍。由此,會計人員必然會重視自身的誠信度,而企業聘請誠信等級低的會計人員自然會面對更大的壓力。自然而然,會在會計人員誠信等級、稅務評估檢查、企業的稅收遵從度之間形成一種良性互動。
(三)以稅收優惠鼓勵納稅人自覺健全會計核算目前針對中小企業,尤其是小型、微型企業,推出了一系列的稅收支持政策,應當將推動自覺建賬建制的機制嵌入到稅收優惠政策的制定和落實過程中。可以借鑒日本的“藍色申報”制度,對被稅務機關認定為能進行正確納稅申報的納稅人,采用藍色申報表進行申報,而對內部核算不夠健全的納稅人則使用白色申報表。藍色申報者可享受一系列的稅收優惠,如可扣除壞賬、價格波動的損失、廠房和設備允許特殊折舊,凈虧損可結轉沖減更長年份的所得稅等,以促進中小企業對建賬建制意愿的培養。納稅人會在健全會計核算的機會成本與可享受的稅收優惠之間進行權衡,選擇一種對自己較為有利的方式。一般而言,大部分中小企業都會選擇對生產經營更為有利的“藍色申報”方式,從而達到鼓勵納稅人自覺建賬建制的初衷。
作者:徐治國單位:杭州市蕭山區國家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