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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頓范圍和整頓重點
堅持全面治理和重點打擊相結合的原則,利用二十天時間,在全市渭河全段集中開展渭河河道采砂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頓超范圍、超量開采,堆砂量大,拉砂車輛沿堤行駛,違規篩分料臺、違章建筑,破堤路以及非法采砂行為。整治活動堅持依法從快、從嚴查處的原則,重點要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強宣傳引導。市水利局要通過轉發省市批示件、發放停采通告和停采令、召開現場辦公會等形式,積極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省河道防洪條例》及《省河道采砂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采砂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增強其法制意識,引導其依法進行河道采砂。二是保障河道安全。河道采沙工作的開展要以保護水利工程設施為前提,確保渭河堤防工程等各類防洪設施設備不受采砂活動的毀損,發揮應有的防洪效益。三是嚴格禁采期管理。在禁采期內和這次整頓活動中,各砂場要停止一切采砂行為,清理河道管理范圍內砂堆,拆除沿堤修建的篩分料臺,改建違規修筑的越堤路,修復損毀的渭河堤防,將采砂廢料全部清出河道,確保行洪安全。對違規采砂行為,一經發現,將堅決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嚴懲。四是強化環保意識。加強采砂現場及相關地段的環境保護,嚴禁在河道內堆放廢棄物及生活垃圾,同時注意保護生產道路、橋梁、農田、樹木,維護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二、時間安排
1、宣傳動員階段。召開渭河河道采砂整治專項會議,成立渭河采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按照整治目標、治理重點、治理措施、監管方式、責任追究“五明確、五到位”的原則,制定專項整治具體措施,明確各職能部門職責任務、具體處罰措施和部門間聯合執法的具體辦法,并通過下發文件,媒體、網絡開辟專欄等形式,廣泛宣傳有關河道采砂的法律法規,著力營造整治活動的良好氛圍。
2、集中整治階段。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嚴格按照省水利廳《關于渭河市河段非法采砂挖沙有關情況的函》(陜水函[]18號)的要求,按照“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根據整治要求和職責分工,制定計劃、明確責任、突出重點地開展整治工作。組織水利、國土、交通、安監、公安、法院、檢察院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大行動,依照《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省、市關于河道采砂的相關規定,堅決關閉所有砂場,嚴厲打擊查處非法違規采砂、非法超載運輸等違法犯罪行為,對情節嚴重的,堅決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3、總結驗收階段。領導小組對侵占河道和影響河道安全、河道清障不徹底和砂坑平整不到位的進行復查驗收。劃定科學的河道岸線保護區、岸線保留區、岸線控制利用區以及岸線開發利用區和禁采區,科學合理開發河道資源,確保河道穩定運行,規范河道采砂審批,全面推進河道規范化、法制化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本次專項整治活動進行認真總結,并于3月6日前上報渭河段河道采砂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組織,加強領導。為確保河道采砂專項整治活動順利開展,成立以市政府市長為組長、市委、市政府相關市級領導為副組長,市水利、監察、公安、檢察院、法院、宣傳部、交通、電力、安監、電視臺、信息辦及沿渭鄉鎮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渭河采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由市政府主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水利局負責同志為副主任,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并按照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協調和督促各成員單位完成工作任務。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專項工作會議,研究行動方案,明確治理和督導重點,并對全市河道采砂專項整治活動進行不定期督導檢查。沿渭各鄉鎮、各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由主要領導親自掛帥,抽調專人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強化轄區內河道采砂專項整治工作力度,加密巡查次數,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查處,并于每天下午16時前向市渭河采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二是夯實任務,落實責任。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整治職責,將工作任務逐一分解,將責任一一夯實,并建立有效的河道采砂管理溝通協調機制,密切配合,聯合執法,共同打擊非法采砂行為。
渭河采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嚴格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積極組織協調小組成員單位,開展渭河采砂專項整治活動,并督查各成員單位加快工作進度,并定期不定期地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水利局:充分發揮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作用,加大對沿渭河段違規采砂的查處力度,規范河道采砂行為,依法取締非法采沙場。并積極加強與沿渭鄉鎮及采砂場銜接,對于沿堤、破堤段進行修復,確保渭河河堤安全完整。
公檢法司:積極配合水利部門開展工作,對沒有按時限要求清除河道堆砂、嚴重破壞河道的,從嚴從快從重打擊;對在采砂整治中強行阻攔、妨礙執法、圍攻、毆打執法人員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組織部、監察局:對這次河道采砂整治活動實行責任追究,對工作消極怠慢、非法采砂查處不力、貽誤采砂整治期限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予以停職;對循私枉法、失職瀆職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依紀給予黨政紀處分。
交通局、交警隊:在所有砂場設立駐點檢查站,現場查處糾正超載行為,對超載超限以及無證駕駛運砂的車輛進行嚴肅查處,對令行不止的暫扣其車輛和駕照。
國土局:加大違規采砂的整治力度,嚴厲打擊亂采亂挖、占用耕地范圍的行為。
電力局:對不按時拆除采砂設備的采砂場,限期予以斷電。
維穩辦、信訪局:密切關注停采期間采砂場相關人員的動態,積極做好信訪穩定工作。
桑鎮、湯坊、豐儀、莊頭、阜寨、田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內采砂場人員的思想工作,督促各砂場按時限要求清除河道堆砂,拆除沿堤修建的篩分料臺,改建違規修筑的越堤路,修復損毀的渭河堤防,將采砂廢料全部清出河道。
宣傳部、電視臺、信息辦: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作用,積極宣傳關于河道采砂的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對河道采砂的宣傳引導力度,曝光查處違規采砂行為的典型案件,形成強有力的輿論氛圍。
三是強化措施,嚴格管理。渭河采砂整治領導小組要在所有采砂場入口及人口集中區、主要村莊、重點河道張貼通告,設置警示牌,對在禁采期間從事非法采砂、運砂的,對不按要求落實的,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其采砂許可證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渭河采砂整治領導小組要積極抽調相關單位及有關業務人員組成檢查組,逐鄉鎮、逐河道、逐河段,排查摸底,同時在有證砂場設立公示牌,公布舉報電話,建立舉報、信訪、投訴機制,最大限度地接受群眾監督,切實維護正常的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此次采砂整頓結束后,原有采砂證只能作為參考,以后任何在渭河采砂活動,都必須經過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批準通過后才能進行。同時,水利和沿渭鄉鎮要強化砂場的采、堆、運全過程監管,堅決杜絕違法采砂行為的發生,確保沿渭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