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商務局項目服務發展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鼓勵商貿服務企業做大做強,培育和引進一批規模大、品位高、形象好的商貿服務業項目,推進我縣商貿服務業的發展水平和檔次,根據《中共*縣委*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商貿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新委〔20*〕61號),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建和諧經濟結構和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消費需求為目標,充分挖掘特色優勢,加快規模集聚、要素重組和產業升級,大力推進傳統商貿服務業向現代服務業轉變,在新一輪跨越中發揮更大的推動作用。
二、扶持范圍
符合《*縣商貿業發展布局規劃》,新建項目實際投資額在1億元及以上(不含土地部分)和改擴建項目實際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的商貿服務業項目。商貿服務業主要是指批發零售業、現代物流業、餐飲住宿業、娛樂業、專業市場等。
三、政策措施
(一)在項目建設時收取規費標準:參照政府性投資項目,享受有關規費減免政策。
(二)供地方式:按照其相關用地性質評估土地價格,以不低于評估價的80%為標的,采用公開招標、拍賣或掛牌的方式供地。
(三)獎勵政策:
1、項目獎勵:按土地評估價的20%給予投資主體獎勵。
2、建設獎勵:根據不同實際投資額度(不含土地部分),按實際投資額的3-4%給予投資主體獎勵。實際投資在1億元(含)以上的,獎勵3%;實際投資在2億元(含)以上的,獎勵4%;改擴建不需要新增土地的項目按實際投資額的3%獎勵。最高獎勵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實際投資按財務實際支付金額憑發票予以確定。
3、經營獎勵:(1)自主經營項目:新建項目自項目開業之日起五年內,其經營形成的所得稅對地方財政貢獻部分,前二年全額、后三年減半的提取獎勵基金;同一投資主體在商貿行業中投資新建項目,自開業之日起五年內,以該企業開業年度的前一年的所得稅地方財政貢獻部分,并每年按5%環比增長為基數,超基數部分提取獎勵基金。(2)出租經營項目:新建項目自項目開業之日起五年內,其經營形成的所得稅對地方財政貢獻部分,前二年全額、后三年減半的提取獎勵基金;改擴建項目自開業之日起五年內,以該企業開業年度的前一年的所得稅地方財政貢獻部分,并每年按5%環比增長為基數,超基數部分提取獎勵基金;補貼招商及物業管理費:自項目開業之日起五年內,入場企業(含個人)對其經營形成的所得稅對地方財政貢獻部分,前二年全額、后三年減半的提取獎勵基金。(3)綜合性項目:凡涉及自主經營、出租經營等多種性質的,分別參照自主經營、出租經營項目政策執行。
四、其它
1、財政獎勵采用年終結算一次性兌現,由縣人民政府商貿辦公室會同縣財政局等部門在年終統一結算。項目獎勵和建設獎勵由財政局兌現到企業(項目);經營獎勵的獎勵資金由財政局劃入商貿辦,商貿辦籌取15%的“商貿發展環境改造專項資金”后,分別兌現到企業(項目)。“商貿發展環境改造專項資金”專項用于商貿業發展環境的改善與提升。
2、實際投資額及對地方財政貢獻的界定、獎勵基金及商貿發展環境改造專項資金的使用辦法等由商貿辦、財政局另行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3、本意見適用自20*年1月1日起新審批的項目,并由商貿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