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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們:
今天,省政府召開全省建筑業工作會議,這是關系我省建筑業跨越式發展的一次重要會議,是對建筑業改革與發展的再動員、再部署。這次會議適逢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是在我們面臨改革的新起點、新任務的形勢下召開的,對于發動全社會關心、支持、尊重建筑業,動員組織全行業大力推進建筑業改革與發展,做大做強建筑業,把建筑業培育成為我省國民經濟支柱產業,為我省社會經濟發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更大貢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剛才,建設部黃衛副部長,省委常委、黃小晶常務副省長親臨大會并作重要講話,請大家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現在,我講幾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建筑業改革與發展、做大做強建筑業的重大意義
近幾年來,在省委、省政府領導和建設部指導下,在省直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經過全省建筑行業廣大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我省建筑業改革與發展取得一定成績。*0-*2年,施工企業累計完成總產值1048億元,增加值達310億元;房地產開發完成投資685億元,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22.4%,投資結構改善,增長強勁,年均增長10.1%,其中,*2年施工總產值409億元,比增11%,增加值達105億元;房地產開發完成投資250億元,比增10.9%。今年1-8月建筑企業完成總產值254.7億元,房地產開發完成投資205億元,均比增40%以上,呈現出良好發展勢頭。建筑業從業人員不斷增加,從業人員從“九五”初期的79萬人增加到110萬人,各類房地產企業從業人員超過20萬人,其中90%是農村勞動力,為城鄉創造大量的就業崗位。建筑業發展對增加農民收入,實現農村“脫貧”,對我省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帶動農村勞動力轉移、擴大城鄉就業和再就業,對實施項目帶動戰略,促進縣域經濟發展,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發揮了不可替代作用。建筑業改革與發展的成績主要表現在:
一是資質就位全面完成,產業結構趨于合理。*0年以來,按照建設部新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對全省建筑企業進行重新分類、整合。建筑企業總數從2500多家壓縮到1790家,減少30%;高等級企業比例上升,特級和一級建筑企業86家,比增79%;二級企業637家,比增36%。專業結構進一步優化,建筑企業承擔的專業工程門類從原來的26類增加至60類,培育一批隧道、礦山、土石方、防水、智能化、鋼結構、防腐保溫等專業特色企業。監理甲級企業20家,增加11家;勘察設計甲級企業72家,比增53%,初步改變企業等級結構不合理狀況。同時,企業改革繼續進行。通過改制、兼并、重組等方式,國有、集體資本比重和總量進一步下降,從*0年的71%下降到55%。惠安、上杭等地企業在當地政府的支持下,改革步伐較快,進展順利。今年以來,建設廳新審批企業都是民營企業。勘察設計單位、工程監理企業改制也已起步。通過改革,企業調整組織結構,改善經營機制,活力和競爭力有所增強,涌現一批有特色、有市場、有效益的企業。
二是積極拓展省外市場,企業外向度有所提高。近幾年來,閩籍建筑企業遍布全國,在上海、湖北、海南、廣東、深圳、重慶等地已有一定影響,有些專業如平潭隧道,上杭市政、礦山、鋼結構,惠安石雕工藝和古建筑施工等在全國擁有較高知名度,發展勢頭強勁。去年,建筑業總產值中省外產值完成47.8億元,比上年增長43.3%。以惠安、上杭為代表的“建筑之鄉”企業在傳統市場站穩腳跟,積極拓展新市場;兩縣去年建筑業省外產值均占總產值70%以上,共完成產值11.47億元,占全省建筑業省外產值24%。今年以來,惠安、上杭的企業開拓省外市場成績顯著,1-9月已分別承接工程40億元和22億元。
三是堅持標本兼治,整規市場取得階段性成果。*1年以來,按照中央和省政府部署,大力整頓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加強行政執法,敢于碰硬,嚴肅查處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兩年多來,全省出動執法人員1.5萬人次,共檢查市場主體6081個單位,抽查各類工程項目3503個,查處違法違規案件1091起,其中省廳直接查處71個案件,對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起到教育震懾作用。同時,加強立法工作。去年,省人大頒布《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省廳制定與《條例》配套實施和規范招投標活動的規范性文件8個,切實加強工程質量安全和招投標管理。積極推進誠信建設,建立企業信用檔案,引導企業依法經營、誠信經營;推進工程造價改革,積極推行綜合單價法計價;房地產評估、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脫鉤改制工作已經完成。各地工程質量安全“保底線”意識增強,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產責任制、形勢分析會、事故曝光制度,組織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和“安全生產月”活動。廈門“8·9”事故后,針對城中村、城鄉結合部、鄉鎮、開發區等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四個薄弱部位,開展全省城鄉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專項大檢查,摸清底數,消除隱患。全省共出動檢查人員5000多人次,檢查建筑工程項目*95個,總建筑面積5183萬平方米。建筑行業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步伐加快,開展工程建設急需的關鍵性技術研究,科研成果中有20項達到國內領先水平,獲省政府科技進步獎二等獎10項,三等獎36項;批準地方標準40項、省級工法25部。建筑業技術含量不斷提高。泉州圣湖小區二期等10項工程榮獲“魯班獎”。
四是推進職能轉變,服務意識不斷增強。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轉變觀念,轉變職能,主動靠前服務,為企業發展提供方便。去年,省建設廳成立政務服務中心,集中受理審批事項,方便企業和基層,對出省企業在辦理資質和出省手續上給予快速便捷服務。針對企業項目經理缺乏的狀況,組織力量專門到建筑企業外出集中的省份,舉辦項目經理和專業技術人員培訓班;在上海、武漢、深圳等地設立辦事處,協調與當地有關部門的關系,支持企業拓展省外市場。去年以來,建設廳會同省直有關部門開展省內外建筑業改革與發展專題調研,進一步摸清行情,提出對策措施。在解決拖欠工程款方面,省里成立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機構,舉辦286條款培訓班,幫助企業追討拖欠工程款。市、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也轉變作風,加強對建筑企業的服務。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建筑業總體上仍然處于“企業總數不少,規模不大,知名企業不多”的落后狀況,與省委、省政府和建設部要求,與先進省份相比,差距很大。
一是企業規模小,競爭力弱。建筑業總承包企業不強,專業承包門類不全,勞務企業剛剛起步。建筑業發展缺乏強有力支撐點,沒有形成“航母型”企業;全省6個“建筑之鄉”有福清、閩清、永泰、連江等4個發展緩慢,有的甚至出現倒退,建筑業尚未凸顯支柱產業地位。到去年底,我省建筑企業產值超億元的,只有82家;5億元以上的,只有10家,沒有一家企業突破20億元;而浙江、江蘇產值超億元和5億元以上的建筑企業數量,均為我省的5倍以上,其中浙江、江蘇超20億元的各有9家。從發展速度看,1992年,我省建筑業總產值50億元,浙江79億元,差距不是太大;到*2年,我省建筑業總產值雖創歷史新高,達到409億元,但浙江省達2300億元,江蘇省達2260億元,十年間差距明顯拉開,我省在華東地區為倒數第二,僅超過江西省。建筑企業管理觀念陳舊,經營方式單一,抗風險能力差。國有企業改革不到位,內部管理層次多,成本高,活力不夠;民營企業人才引進難、留住難,建筑業普遍存在“國有企業缺錢,民營企業缺人”的現象。企業家素質不高,沒有樹立集團化、大企業發展戰略和品牌意識,競爭力弱,市場占有能力差。去年建筑業總產值中省外產值僅占11%,而浙江省為32%,江蘇省為40%;建筑企業在省內重點工程的市場占有率低于30%。
二是企業改革嚴重滯后,改革阻力大。建筑業改革雖然起步最早,但進展緩慢,一直未有實質性突破;勘察設計單位、監理企業改制也沒有大的進展。一些已改制企業停留于表面改制,改制不徹底,產權不明晰,經營機制沒有創新。有的地方政府領導及企業主管部門對發展建筑業作用和意義認識不足、研究不夠,對企業改革不重視;有的縣、鄉(鎮)政府政企不分,直接干預改制企業的人事、經營、分配,把建筑企業當做“錢袋子”,阻礙企業改制。企業自身對改革“外缺壓力,內缺動力”,有的企業領導特別是國有企業領導擔心改制改掉自己的政治經濟待遇,對改革有畏難情緒,持觀望態度,缺乏責任感和危機感。企業職工對改革有顧慮,擔心再就業困難,不愿意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影響改革進程。目前,我省建筑業國有資本比重偏大,占29%,而浙江省僅1%,江蘇省僅4%。
三是工程款拖欠嚴重,市場秩序不規范。這些年來,建筑市場行為不規范,拖欠工程款現象普遍,“舊欠未清,又有新欠”,企業不僅要墊款施工,還要墊付利息、墊款交稅,導致建筑行業整體效益差,發展受到制約。據對487家建筑企業統計,至去年底,被拖欠工程款達61億元,其中財政性工程31億元,占51%。公開、公平、公正的招標投標市場秩序還沒有完全形成;房地產開發和交易行為不夠規范,虛假廣告、合同欺詐以及中介服務、物業管理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還沒有得到有效遏制。
四是監管不到位,安全生產形勢嚴峻。今年以來,全省施工企業共發生四級以上事故37起,死亡38人,比去年同期略有上升。特別是7月下旬以來,連續發生3起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使人民群眾生命財產蒙受重大損失,暴露出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存在薄弱環節,特別是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各類開發區和村鎮公共建筑等四個部位,存在“盲區”和“死角”,是重大安全隱患的聚集地,也是目前條件下監管最薄弱的地方。這次重點針對以上“四個部位”開展的專項大檢查,全省共查出違章建筑項目9088個,其中違反土地管理4835個,占總數的53%;違反規劃管理5470個,占總數的60%;對嚴重違法違規的建設項目發出2580份責任整改通知書,共拆除存在重大質量安全隱患的建筑509幢,面積30萬平方米。
存在這些差距和問題必須引起我們高度重視,切實加以解決。總體上講,我省建筑業改革發展步伐不快,與先進省份差距明顯拉大,主要原因是:一方面,長期以來,沒有把建筑業作為一個獨立產業對待,扶持不夠,投入少、索取多;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建筑行業利潤率低,使建筑企業只能維持簡單再生產,自身積累微薄,處于自生自滅的狀況;另一方面,建筑業企業改革明顯落后于工業企業和其他行業,機制不活,造成企業缺乏競爭力。
我們通過調研、學習、比較,充分認識到加快建筑業改革是增強建筑業整體競爭力的治本之策,是深入整頓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治本之策,是解決建筑市場中掛靠、轉包問題,保障工程質量安全的根本舉措,是建筑業求生存、求發展的必由之路,是促進建筑業健康快速發展的根本動力,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適應加入世貿組織新形勢的客觀要求。不加快改革,將難以消除建筑業發展的體制性障礙,難以凸現建筑業在我省社會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將影響城鄉勞動力就業和再就業,影響社會穩定。我們要迎難而上,開拓創新,用發展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采取有效措施,把各方面積極性調動起來,切實加快建筑業改革與發展步伐。
二、明確任務,加快改革,努力實現建筑業跨越式發展
省委、省政府對建筑業改革與發展高度重視。今年4月,盧展工省長、黃小晶、陳蕓副省長等省領導到省建設廳調研時,要求扭轉我省建筑企業數量不少、規模不大、知名企業不多的現狀,努力把建筑業培育成為支柱產業;9月份,省政府先后召開專題會議、省長辦公會議,研究加快建筑業改革與發展的扶持政策。日前,省政府出臺《關于加快建筑業改革與發展的若干意見》,這是指導全省建筑業改革與發展工作的重要文件。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創造性地貫徹好、落實好。我們必須緊緊抓住這一輪改革發展機遇,牢固樹立以改革促發展,只有改革才能發展的思想,全面推進建筑業改革與發展的各項工作。
我省建筑業改革與發展的目標任務是:用三年時間完成我省建筑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初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分年度實施建筑企業改革,今年全面啟動改制工作,*4年完成改制面70%,*5年基本完成改制工作;勘察設計、監理單位要在*5年底前完成改企工作,與主管部門脫鉤。爭取通過5年的努力,建筑業產值突破1千億元,產值年增長率達到20%以上,進入全國先進行列。建筑企業結構更加優化,企業競爭力和對外開拓市場能力明顯增強,省外、境外產值占建筑業總產值的比例達到1/3以上。
從我省實際看,建筑業是傳統產業,具有較好的產業基礎,在市場競爭中逐步形成自己的優勢和特色,省外市場也有一定影響,發展潛力比較大,只要我們共同努力,精心組織,因地制宜,扎實推進,這一目標任務是完全可以實現的。五年后,我省建筑業年總產值突破1000億元,從業人員新增50—60萬人,達到170萬人左右,將對城鄉就業和再就業,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加快我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步伐,發揮更大作用,做出更大貢獻。當前,我們必須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以產權制度改革為核心,加快建筑業改革步伐
改革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建筑業的重要任務。在當前條件下,加快建筑業企業改革就是要以產權制度改革為核心,堅持以市場為導向,放手發展民營建筑企業,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民營化,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
一要正確把握改革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我省建筑業企業改革指導思想是:以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根據省委省政府構建三條戰略通道、實施項目帶動、加快發展縣域經濟的戰略部署,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目標,全面推進產權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完善企業內部經營機制;放手發展民營建筑企業,引進和吸收外資、港澳臺資、民間資金參與國有和集體企業改制;以調整產業結構為主線,優化企業結構,引導企業走市場化、規范化、集團化發展路子,提高我省建筑業的整體競爭力,實現我省建筑業跨越式發展。
企業改革應始終堅持以下原則:一是與制度創新、結構調整相結合,促進企業發展壯大;二是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規范操作,維護國家、企業及職工的合法權益;三是正確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整體規劃,分步實施,因地制宜,一企一策,確保穩定。
二要規范改制程序,合理選擇改制模式。國有建筑企業改制程序依照省政府頒發的《福建省國有企業改革工作程序》執行。集體建筑企業的改制程序考慮到我省集體建筑企業的特點,要更為簡化、更為方便,并賦予企業更多的自主權。
在改制模式選擇上,必須堅持民營化方向,實現國有和集體資產從建筑企業中有序退出。企業要充分考慮自身的資產狀況、股權結構等因素,依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改制,因企制宜選擇改制模式。一級資質企業特別是一級國有老企業,要堅持高起點改革,盡可能多地吸收民營資本和外資參股,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最大限度退出國有或集體資本。對其他企業要通過內部職工持股、吸收非公經濟成份參與改制,一步到位,改制為民營企業;對嚴重資不抵債、經營困難、扭虧無望的企業,要實施兼并、關閉或破產,使其退出市場;對掛靠性質的企業,應解除掛靠關系轉為民營企業。要學習借鑒浙江、江蘇和本省企業改制成功經驗,結合企業實際,選擇有利自身發展需要的改制模式。改革沒有“框框”、沒有禁區,要尊重企業和群眾的首創精神;只要有利于企業改革和發展的做法、經驗和模式,都應該得到支持和鼓勵。
三要合理界定、處置企業資產。國有企業的資產界定與處置,按照現行國有企業改革的有關規定執行。集體建筑企業的資產界定與處置,要堅持“誰投資,誰所有”的原則,在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的前提下,通過有關各方協商,依法解決資產歸屬問題。對于投資主體明確的,企業的原始投資及其歷年積累形成的增值資產應界定給投資者;對于投資主體不明確的企業,其凈資產界定給企業所有。
鑒于長期以來國家基本上沒有投入建筑業,建筑業發展主要靠企業自身積累,改制中要充分考慮這一實際,讓利于企業,讓利于職工,“放水養魚”,盡量照顧職工的利益。在資產處置上,采取“剝離、核銷、擱置、提留”的方法。剝離,即對職工宿舍、醫院、食堂、幼兒園等非經營性資產實行剝離,并加以盤活;核銷,即對企業未彌補虧損、報廢、呆壞帳、應提未提、應攤未攤等費用以及其他潛虧損失,作一次性核銷處理,其中呆壞帳實行“帳銷案存”;國有建筑企業核銷資產須經財政或國資部門批準。擱置,即對有爭議的,暫時無法界定的資產和劃撥土地使用權實行擱置,并優先提供企業繼續使用,或采取出讓、作價入股等方式予以處置;提留,即對離休干部納入“兩費”社會統籌的費用和富余職工安置基金,在凈資產中一次性提留。對經資產核銷、提留、剝離后出現負資產的企業,實行負資產掛帳,按零資產改制。
四要合理設置股權。鼓勵經營層控股、主要經營者持大股。要按照有利于企業高效決策、有利于技術要素參股、有利于企業吸引和留住人才的原則,設置和優化股權,避免人人持股。國有資產要退出或少持股,不控股。集體建筑企業資產經處置后,剩余部分要根據企業發展歷史、資產形成過程,確定其股權,由經營者購買,一次性退出;購買資產較大,一次性難以付清的,可在三年內付清。確實無法一次性退出的,可轉為企業債權或股權,并在一定時間內逐步退出企業,由改制后的企業股東或職工逐步購回,或由企業經營者租賃使用。國有或集體資產退出集體建筑企業前,可由工會作為管理人或設立職工持股會進行管理,其收益可用于企業吸收人才、獎勵職工及離休人員的開支等。鼓勵通過配售等方式引入職工股。對于股權較為分散的企業,要調整優化股權結構,一時難以優化的,可通過股東代表進行股權管理和監督。
五要妥善處理勞動關系。國有建筑企業職工勞動關系處理按照有關國有工業企業改制的相關規定執行。集體建筑企業職工勞動關系應根據企業的發展歷史、資產狀況、資產形成等實際情況,綜合考慮職工本人的工齡、職務、職稱、貢獻等因素妥善處理;集體建筑業企業改制時,原企業應與全體員工解除勞動關系;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可在自愿的基礎上轉為改制后企業的等價股權。對繼續留在改制后企業工作的職工,應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由改制后企業與職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依法確定勞動關系。企業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或建立新的勞動關系,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在改制過程中,企業要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向職工宣傳改制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宣傳改制對發展壯大企業、提高職工收入的重要作用,贏得職工對改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調動職工積極參與改制,對職工不同意見、不合理的要求,要做深入細致的思想說服工作,闡明改革的政策規定,求同存異,不能遷就,保證改制順利進行。
六要多方籌措改制成本。要積極支持企業拓寬改制資金的籌措渠道,幫助企業解決改制資金不足的問題。改制企業土地資產出讓收益和出讓金應首先用于安置企業職工。建筑企業可通過凈資產變現,籌措改制資金,用于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補足企業歷年欠繳的職工養老金,并劃出一部分資金專門用于解決職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病殘職工工傷待遇所需費用。對確有困難的改制企業要在當地企業改制與破產準備金中給予適當補助。對國有建筑業企業所欠銀行貸款,經審定確無償還能力的,應積極爭取納入國家核銷呆壞賬計劃。
(二)進一步調整產業結構,放手發展民營建筑企業
總的要求是:在所有制結構上,實現國有、集體資本有序退出,大力發展民營企業;在資質等級結構上,著力培育高等級企業;在專業結構上,扶持“專、精、特、新”企業;在經營結構上,鼓勵建筑企業利用人才、設備和管理優勢向相關行業滲透,實現由單一生產型向投資生產經營型轉軌;,在地區布局上,培育和壯大“建筑之鄉”實力,以點帶面。
一要大力扶持發展民營建筑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民營建筑企業具有產權明晰、機制靈活、決策快速等優勢,成為最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企業形式,這已經為近年來省內外的實踐所證明。建筑業是一般競爭性行業,現有國有、集體建筑企業改制要爭取一步到位改制成民營企業,實現國有集體資本有序退出。大力發展民營建筑企業,是建筑業改革發展必須堅持的方向。必須采取有力措施扶持好、服務好。建筑能人有施工經驗、有資金、市場開拓能力強,引導他們“從地下轉地上”,興辦建筑企業或參與改制,是加快企業改革,實現我省建筑業跨越式發展的重要途徑。要創造公平競爭環境,鼓勵引導民營建筑企業加快發展。鼓勵建筑能人興辦建筑企業,建筑能人設立新企業的,承認其過去業績,按實核定資質等級,建設廳對此將研究出臺具體辦法。鼓勵民間資本、外資、港澳臺資本、入股參與建筑企業改革,特別是鼓勵建筑能人以資金、設備,采取收購、兼并、入股等方式參與企業改制。民營企業要實行制度創新,完善內部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要組織對已改制的企業“回頭看”,看是否徹底改制,是否符合民營化方向。對改制不徹底,要“補課”,實行二次改制;國有、集體成分未退出的,要在三年內退出,由經營者購買或轉為債權。對改制到位新組建的企業可以直接套用原企業資質,并在資質增項和晉升資質等級方面給予積極支持。鼓勵企業通過改制壯大實力,晉升資質等級。要建立劣勢建筑企業退出機制,下決心退出一批劣勢國有、集體建筑企業。今后,原則上不審批新設立國有、集體建筑企業資質。勘察設計單位要參照國際通行的工程公司、工程咨詢設計公司、設計事務所、巖土工程公司等模式,加快步伐,改制為科技型企業,與主管部門解除隸屬關系。扶持發展民營勘察設計事務所。監理企業要以民營化為方向進行改制,并與主管部門脫鉤。到*5年底,對于未改制或改制不徹底、經營困難、長期虧損的建筑企業,對于未完成改企任務的勘察設計單位、未實現民營化的監理企業,從*6年1月1日起不予通過資質年檢,讓其退出市場。
二要繼續走“調大、調高、調專、調外”相結合的路子。繼續扶持拓展省外、境外市場能力強的企業晉升資質等級。今年要在建設部支持幫助下,幫助一批有條件的企業晉升一級資質。鼓勵發展專業化程度高,符合國家固定資產投資方向的總承包企業。扶持產品附加值高、技術含量高的機電安裝、通信、建筑智能化、建筑防水、體育場地設施等專業承包企業,實現規模經營,提高本省市場占有率。大力培育我省尚屬空白的冶煉工程、化工石油、火電設備安裝等專業企業。培育從事設計、施工一體化總承包的工程項目管理企業,促進工程項目管理專業化、社會化。大力發展勞務分包企業,逐步實現使用成建制勞務隊伍。力爭通過結構調整,形成企業總量規模適宜,總承包、專業分包比例合理,以高等級企業為主,總包強、專業精、主業突出的建筑業企業結構體系。
三要培育發展建筑龍頭企業和骨干企業。大企業和大企業集團是市場競爭中的主力,是我省建筑業實力的代表。要采取強有力措施,重點培育、扶持核心骨干企業。要積極引導企業實施企業發展戰略,以市場為導向,實行強強聯合,延伸產業鏈,拓寬經營領域;鼓勵優勢企業和企業集團以資產和品牌為紐帶,實施低成本擴張,加快資本積聚,增強企業實力,發展成為全省建筑業的龍頭和骨干。支持有實力的民營建筑企業、房地產企業通過兼并、收購、重組,組建企業集團,形成母子公司及控股或參股方式的企業形態,不斷壯大企業的實力,增強市場競爭力。要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加強企業與銀行的聯合與合作,增強企業的融資能力和資金運作水平,提高市場開拓能力。為鼓勵建筑企業做大做強,要對市場開拓能力強、就業帶動明顯、改革發展成績顯著的建筑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及成績突出的個人予以表彰。
四要發揮“建筑之鄉”典型示范作用。“建筑之鄉”是我省建筑業發展的基點。要扶持“建筑之鄉”鞏固建筑業在當地的支柱產業作用,以點帶面,輻射帶動周邊地區建筑業發展,使“建筑之鄉”在建筑業發展中的支撐作用日益顯現。要在修訂和完善建筑之鄉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基礎上,繼續開展“建筑之鄉”的評選工作。工作不到位、經濟技術指標達不到要求的“建筑之鄉”,要采取強有力措施,迎頭趕上。實行“建筑之鄉”動態管理機制,對于工作沒起色,建筑業改革發展工作滯后的“建筑之鄉”,將建議省政府撤銷其“建筑之鄉”稱號。“建筑之鄉”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建筑業領導、管理力量,重點扶持和發展一批有專業特色和市場占有率高的民營建筑企業,利用我省在隧道、鋼結構、給排水、防腐保溫、古建筑、土石方等方面的比較優勢,實現規模經營,提高市場競爭力和占有率。鼓勵“建筑之鄉”建立勞務基地,帶動農村勞動力的轉移,促進本地經濟的繁榮和發展。
(三)實施“走出去”的發展戰略,大力拓展省外境外市場
目前,我省不少建筑企業已走出省外,在全國一些省市和境外拓展市場業務,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走出去”的企業中,不少企業資質偏低,并且多以專業、勞務分包為主。要壯大“走出去”隊伍的實力,對以開拓、占有省外市場為主的企業,在資質升級和申報增項上將給予扶持。要充分發揮省外各辦事處的作用,并繼續在我省建筑企業市場占有率較高的省、市增設辦事機構,直接為企業服務,通過舉辦推介會、洽談會、展示會等形式,提升我省建筑業企業在省外、境外的知名度。要將北京、上海、中西部地區和國家重點工程作為開拓市場的重點。鼓勵省內建筑企業聯合開拓省外市場。要用鄉情鄉誼和良好服務,積極引導在省外開發房地產項目的閩籍開發商,將我省的建筑施工隊伍帶出去。要積極拓展境外市場,繼續擴大對外工程承包業務和勞務輸出,并在信息、人才、辦理出國手續方面予以全力扶持。加強與國際大型建筑承包商的聯營合作,參與國際建筑市場的競爭。對符合對外承包經營權資格條件的企業,省建設廳將與有關部門加強配合,積極爭取賦予其對外工程承包經營權。
(四)保持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帶動建筑業加快發展步伐
隨著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房地產開發和住宅建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這給建筑企業、勘察設計咨詢企業帶來了新的商機。要根據實際情況,分析市場需求,加強宏觀調控和政策引導,調整優化房地產供給結構,鼓勵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房供應,進一步搞活房地產二級、三級市場和租賃市場;發展住房金融市場,加快住房補貼發放,提高住房公積金歸集率和個貸使用率,加快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進一步整頓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推廣和規范物業管理,完善房地產市場服務體系。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保持房地產開發投資持續增長,市場交易供需兩旺的良好勢頭,帶動建筑業加快發展。同時,鼓勵有實力、有條件的建筑企業從事房地產開發。建筑企業開發房地產項目,在其施工資質許可范圍的,可以自行施工。
(五)繼續整頓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為建筑業發展創造良好市場環境
市場秩序狀況直接關系到建筑業的健康發展。要引導建筑企業守法經營,遵守市場規則。當前應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要進一步規范招投標活動。要根據施工、監理、設計市場的各自特點,采取不同管理方式規范招投標活動,重點是規范國有投資項目。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廳頒布的5個有關招投標的規范性文件。進一步規范評標定標辦法。對一般工程項目采用合理低價評標辦法,強化商務標作用,淡化技術標評審。既要提倡總承包,又要明確技術性、專業性強的項目,比如技術復雜的基礎工程、一定規模的二次裝修工程、智能化工程、鋼結構、消防、電梯項目,可以單獨發包。要加強招投標監管,嚴肅查處招投標中違法違規的招標人、投標人和中介機構。強化市場與現場聯動,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監督檢查,重點是檢查合同履行情況,承發包雙方履行招標、投標中的承諾。
二要認真研究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清理拖欠款工作,專門作出批示,要求下大力氣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并且要求各級政府帶頭清欠。省政府將發出《關于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明確解決拖欠和防止新欠的措施,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要重點規范業主行為,按照《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大力推行業主支付工程款擔保制度,禁止業主要求施工企業墊資。對資金不落實的建設項目不予批準開工;對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的項目,施工企業可以停止施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暫扣施工許可證。各施工企業要加強自我保護,利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追討被拖欠的工程款,并防止新的拖欠的發生。
三要繼續推進誠信建設,健全各類企業信用檔案管理制度。要利用信息網絡技術,提高市場監管水平,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實施情況和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監督,及時掌握建筑業生產經營情況;依托福建建設信息網網站,通過省、市、縣(區)三級管理模式,建立建筑業企業、工程項目、專業技術人員和綜合統計四個數據庫,形成實時信息管理系統,實現網上審批,為全省建筑業企業資信管理提供數據分析和決策支持,基本建成建筑企業信用檔案,促進企業守法經營、誠信經營。
四要規范外來隊伍管理和中介機構行為。要認真研究市場放開后的監管。當前,掛靠省外企業來閩參加招投標的問題突出,有些企業“賣牌子”、坐收管理費,投標承諾不兌現;中介機構擾亂建筑市場現象比較嚴重。為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要落實強化建設廳出臺的省外建筑企業來閩承接工程備案制度,加強動態管理。歡迎有實力、信譽好、等級高的省外企業來閩參與競爭,在管理上,對省外企業一視同仁。要規范中介機構行為,今后一段時期要重點整頓招標機構、工程監理單位、造價咨詢機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行為不規范問題;要加強監理人員教育培訓,落實旁站監理制度,強化對監理機構和人員行為的規范管理。
五要加大工程造價改革力度,合理確定工程造價。省政府已將《福建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列為今年要頒發的規范性文件,該《辦法》將大力推進工程造價改革。各地要按照“統一計價規則,有效控制消耗量,市場競爭形成造價”的要求,繼續深化工程造價計價模式改革,積極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建筑市場承發包計價行為。要規范低價中標,引導企業理性報價,依法制止低于成本價的最低價中標。對盲目壓價、謀取中標的企業,要依法處理,并作為不良行為記錄企業信用檔案。要按照國家新頒《建筑安裝工程費用組成》,重新編制《福建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定額》,區分可競爭性與不可競爭費用。不可競爭費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規費、稅金等,應按規定計取,不列入競價范圍,做到合理確定工程造價,確保工程質量,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
(六)堅持“質量興業”,堅持“安全第一”
一要嚴格工程質量管理。高質量帶來高信譽,高信譽換來高份額,高份額贏來高效益。無論是從對人民負責、對業主負責、對國家負責出發,還是從做大做強企業出發,我們都要在強化質量管理上狠下功夫。要把質量工作貫穿于工程建設的全過程,不斷提高工作質量水平。要認真實行工程建設質量責任制,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規范、規程組織生產施工,充分發揮政府監督、中介機構監理和施工企業質量管理的協同作用,切實加強管理。建筑企業要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推進企業ISO9000質量體系貫標工作。要大力開展“創名牌、創優質”工程活動,突出抓好關系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公共工程、民居工程。
二要加強建筑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是“人命關天”的大事。盧展工省長強調,“一定要牢記發展必須安全,只有安全才談得上發展,要始終擺正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發展的關系。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把安全生產放在第一位”。要堅持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工程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對城鄉結合部、城中村、鄉鎮和各類開發區這些建筑安全生產監管薄弱的部位,要堅持屬地管理和權責一致原則,進一步落實監管責任,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工程質量安全“保底線”,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要以行政和技術管理為手段,繼續深入開展施工坍塌、高處墜落、井字架、起重機械、模板、人工挖孔樁專項治理,依法查處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行為;要繼續開展創建“文明安全生產工地活動”,杜絕重大安全事故,減少一般事故。
三要高度重視建筑業科技進步和創新工作。要依靠科技進步保質量、保安全,加快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提高建筑業科技水平。大力推進企業管理信息化特別是項目管理信息化,從企業管理創新、技術升級和提高效益的角度出發,提升建筑業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核心競爭力。要適應我省建筑業發展需要,引進和推廣先進建筑施工技術、工藝和設備,通過科技示范工程,打造一批技術實力強、管理水平高的品牌企業,帶動建筑業改革與發展。
三、創新工作,改善服務,確保建筑業改革與發展各項工作落實
省委、省政府已經明確指出建筑業改革與發展的方向、目標、任務,這項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系統廣大干部職工要認真學習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樹立創新意識,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狠抓工作落實。要在解放思想上下功夫,在貫徹落實上見行動,在推動工作上見成效,扎實推進建筑業改革和發展工作。
一要努力工作,狠抓落實。促進改革,謀劃發展,是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無旁貸的使命。加快建筑業改革與發展是建設行業在實施項目帶動戰略中的一個抓手,一個著力點、突破點、合力點。有為才有位,有位應有為。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省政府《若干意見》,增強建筑業改革與發展的使命感、責任感、緊迫感,明確工作目標、工作重點;要成立專門工作班子,主動承擔起建筑業改革與發展的指導與協調任務;要組織制定建筑業三年改革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有條不紊地推進建筑業改革與發展。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協同有關部門,結合實際,在實踐中不斷創新,創造經驗,研究出臺加快本地建筑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措施,在全省上下形成議改革、謀發展、促發展的合力。要分解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落實的責任制;要定期召開會議,組織改革發展業務培訓,研究交流、溝通建筑業改革發展工作情況,表彰先進,鞭策后進,推動工作。
二要與時俱進,創新工作。當前,建筑業面臨著一個非常難得的發展機遇。省領導對建筑業改革與發展非常重視,省政府《若干意見》的出臺,為建筑業改革與發展創造了好的環境。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順勢而為,乘勢而上,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創新是民族進步的靈魂,是建筑業發展的根本動力,也是提高領導和管理水平的關鍵。創新首先是思想觀念的創新,一定要提高對建筑業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認識,提高對加快產權制度改革、做大做強建筑業、實現建筑業跨越式發展的重大意義的認識。作為主管部門領導,一定要千方百計為建筑業改革發展出謀劃策,當改革的促進派。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克服畏難情緒,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大膽探索,有所突破。要加強建筑業改革發展的基礎性工作,抓好建筑業統計和改革發展情況信息交流,準確把握改革行情,研究分析發展形勢,適時推動企業改革,加快建筑業發展。只要對發展有利,都要勇于嘗試,敢闖敢干。要善于總結、善于學習、善于借鑒,總結推廣本地區好做法,學習借鑒江蘇、浙江等先進省份的好經驗,用改革的方法、發展的思路解決建筑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三要強化管理,改善服務。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牢牢樹立“權利就是責任,管理就是服務”的觀念,圍繞加快建筑改革發展竭盡全力搞好服務。要下大力去解決好在管理企業中存在的“錯位”、“越位”、“缺位”問題。要繼續轉變作風,換位思考,急企業之所急,在支持企業改制、扶持企業做大做強、開拓市場方面,主動服務、靠前服務;實行重點企業,重點扶持,重點服務。要深入基層進行調查研究和現場辦公,強化對企業的指導,把上級的政策轉化成為實際舉措,切實做到指導一個,帶動一片。省建設廳去年6月成立政務服務中心,開通企業綠色通道,目的是服務企業,把困難留給自己,把方便留給企業。下一步,將賦予管理力量較強的“建筑之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享有設區市的權限。各地要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提高辦事效率,讓企業把跑審批的時間用來跑市場、創業績。利用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整合建設領域的各類信息資源,構建統一、高效、協調和綜合集成的信息平臺,實現部分審批網上對外辦公,推行政務公開,為企業提供及時、準確的政務信息和行業動態,引導企業把握行情、搶抓機遇。要加強對建筑企業改制過程、開拓省外境外市場和清理拖欠工程款的專業法律服務,維護企業合法權益,促進企業依法經營。省廳將組織全行業法律專業人才,形成專業性法律服務團,為全行業提供專業性法律服務,促進建筑業改革與發展。要充分發揮建筑業協會等行業協會職能作用,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傾聽廣大會員呼聲,宣傳行業政策法規,維護行業公平競爭,更好地為建筑業改革與發展服務。
四要培養人才,服務發展。人才是行業整體素質的反映,是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關鍵因素,也是實現建筑業可持續發展的力量源泉。目前,各地普遍缺乏建筑專業人才。要立足于現有人員素質的培養提高,強化對專業技術和經營管理人員繼續教育和崗位培訓,同時適當引進一批人才,三年內重點培養和引進一批高級技術和經營管理人才。要加快企業家隊伍建設,開展以經營管理知識、建筑專業知識、法律法規為主要內容的培訓,培養一批企業家特別是民營企業家。要加強施工技術管理的培訓教育,通過企校合作,培養企業開拓市場、管理現場急需的各類人才。要加快勞務技能鑒定工作,全面啟動生產操作人員職業技能培訓與鑒定。到*6年底,基本完成企業在職人員技能培訓鑒定,全面提高一線操作人員的技能水平,促進成建制勞務企業的發展。要創造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吸引住人才,留得住人才,加快形成企業的人才優勢。
同志們,建筑業面臨著難得的改革發展機遇,也存在嚴峻的挑戰,我們一定要在省委、省政府領導和建設部指導下,抓住機遇,克服困難,精心組織,扎實工作,努力推進建筑業改革和發展,把建筑業培育成為我省支柱產業,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