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法律培訓目的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1.急銀行之所急———控制中間業務潛在風險
目前,中間業務是各商業銀行機構極為重視的業務,也是金融創新的主要領域。中間業務是指銀行通過為客戶辦理支付結算,以及其他委托事項從中收取手續費的各項業務,包括票據承兌、開出信用證、代客外匯交易、代客理財、匯兌等業務。由于無法對日新越異的銀行中間業務進行有效的規范和管理,業內逐漸出現了一種無奈:律師服務未能在中間業務領域發揮應有的保駕護航作用,銀行開始從風險經營型企業,演變成風險厭惡型企業,其中律師服務缺位成為重要的原因。如果說傳統存貸款尚有固定的法律服務模式可循,更多的中間業務和金融創新業務,正在成為沒有法律服務規范可循、具有巨大需要的領域。進入銀行中間業務領域,需要重新定位銀行相關部門的職能,與律師服務協同發揮防范控制和化解中間業務法律風險。由于銀行中間業務法律規定很少,限制相對寬泛。律師應當積極建議銀行建立完善的中間業務風險控制機制,以專業知識對合同性文件進行法律審查。讓律師服務提前介入中間業務產品設計和交易,論證中間業務新產品的合法、合規性,客觀、公正、合理地安排中間業務法律框架,開展法律專題調研,研究中間業務法律風險預防,建立法律風險評價制度,研究總結法律咨詢疑難問題,逐步形成中間業務法律指引。對中間業務合同及文件進行法律審查,商業銀行總行或分行對多數傳統業務已經制定了規范縝密的制式合同,但在中間業務方面,由于種類繁多、產品差異較大,客戶需求差異化,出于業務競爭的需要,需要為客戶提供個性化服務,因此較多業務沒有制定制式合同,在此情況下銀行相關部門與律師在開展中間業務過程中,應當根據客戶實際需求擬訂合同。目前,中間業務立法仍有不少空白,對聯系廣、影響大的業務側重于監管限制,忽視銀行與客戶關系的調整,缺乏對中間業務當事人權利義務的有效規范。基于上述實際,律師可以通過中間業務合同文本的審查、修訂、使用、管理,進行合同履行及跟蹤監督,規范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發揮合同文本的事前防范功能,進而增強中間業務可預期性和確定性,規范銀行和客戶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防范減少糾紛。
2.開展有效性審查———控制消費貸款法律風險
銀行的個人消費貸款(即銀行的零售業務)業務領域,蘊含著律師非訴訟法律服務的廣闊空間。以個人住房貸款為例,律師介入銀行按揭業務,運用法律知識和經驗,對開發商、購房者的主體資格和文件進行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審查,通過服務銀行、開發商和購房者三方,既能有效地防止虛假現象出現,盡可能控制信貸資金出現呆賬、壞賬;又能對銀行信貸資金安全、有效、及時地回收起到保障作用。通過對三方當事人提供專業化的服務,從而保障消費貸款的安全、便捷、合法、規范。具體來說律師的法律服務應包括:協助銀行對房產開發商及樓盤開展調查確認,出具法律意見書。協助銀行做好對購房者的調查核實,出具法律意見書。協助銀行、開發商、借款人三方擬訂個人住房按揭法律事務所需一切合同、協議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對三方簽訂的協議、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提供律師見證。協助各方辦理按揭貸款房屋的各項登記備案。根據借款人的還款日期,及時提醒借款人履行合同按時還款,對借款人遲延還款的,發出催款函督促購房者按時歸還本息,發現購房者無力歸還本息,盡早采取措施,要求開發商履行回購義務,或拍賣所抵押房產。
3.運用法律文書工具———優化律師服務
銀行對開發貸款項目、技改貸款項目的項目評估是貸款前的必經程序,項目評估報告是商業銀行審貸會決定是否貸款的重要決策依據。項目評估報告通常包括:借款人評價、項目建設條件評價、市場評估、投資估算和籌資評估、償債能力評估、貸款風險評價等內容。其中對于借款人資信狀況,經過律師調查可以出具法律意見書;對于項目建設條件評價當中的項目合法性審查,也可以通過律師調查、審查后出具法律文書。對于貸款風險評價當中的擔保風險分析,律師可以對借款人擬提供抵押的抵押物合法性進行審查。對該抵押物權屬調查之后出具法律意見書。銀行流動資金貸款中的律師法律服務,主要是由律師對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進行合法性審查,以及到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進行調查,出具相應的法律文書。另外律師還應該參與對借款人的資信調查,介入對借款人借款投入的項目的合法性審查,以及對借款投入項目的聯建合同的審查、聯建方的資信調查等等。
新時代,公共文化服務蓬勃發展,文化志愿服務成為公共文化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共圖書館作為公共文化發展的主陣地,要承擔起傳播文化、推動文化志愿活動發展的社會責任。現以北京市公共圖書館文化志愿服務總隊為例,簡要剖析公共圖書館文化志愿服務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并嘗試提出應對問題的策略,旨在提升公共圖書館志愿服務的人文關懷、社會效益和讀者滿意度。公元14世紀,“志愿者”這一概念誕生,其通常是指不以獲取物質報酬為目的,利用自己的時間、技能,自愿為國家、社會和他人提供服務的人。現代志愿服務誕生于19世紀的歐洲國家,后來逐漸傳播到全世界。我國最早的志愿服務實踐始于20世紀90年代,雖然起步較晚,但是發展壯大的速度十分快[1]。志愿服務,廣義上指造福親屬以外的他人或環境的所有活動;狹義上指無償為非營利性機構工作。根據聯合國給出的定義,志愿服務有三個特點:不追求經濟回報;服務出于個人意愿;造福他人或社會[2]。志愿服務屬于公共服務事業,文化志愿服務工作是志愿服務工作的一個重要分支,并積極踐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精神。公共圖書館作為服務讀者的公共文化機構與文化志愿服務精神具有相似性,即二者都強調公益性和服務性。公共圖書館引入志愿服務機制,可以更好地展示其開放與平等的服務內涵[3]。
一、公共圖書館文化志愿服務的主要內容
1.舉辦“書香”系列志愿活動,開啟多彩閱讀模式
北京市公共圖書館文化志愿服務總隊相繼推出“暢享云服務架構新格局”等文化志愿主題活動,采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各項志愿服務活動。在東城區,第一圖書館分隊“書海聽濤”志愿服務通過線上講座、誦讀會、展覽等形式,開展了多層次、面向全社會不同群體的讀者活動。在西城區,圖書館分隊開展了“不負時代,奏響青春”閱讀推廣系列活動,包括主題圖書網上讀、主題展覽網上觀等。在朝陽區,圖書館分隊開啟了朝陽“悅”讀周直播,開展了“書香飄京城,悅讀頌小康——閱讀行走”系列活動。在密云區,圖書館分隊通過“誦讀密云”活動,讓近百名文化志愿者化身為主播,開展了誦讀原創詩歌作品會,傾情歌頌奮戰在一線的圖書館人。在通州區,圖書館分隊通過“云課堂”沙龍直播課的形式,堅持開展“書香運河”系列講座活動,打破了時空壁壘,開展形式和內容較往年均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豐富了廣大讀者的精神文化生活。
2.舉辦文化助殘活動
“心閱書香”是一項集各方優勢力量。為盲人朋友開展有聲閱讀的系列活動,活動的目的是豐富殘障人士的文化生活,滿足殘障人士的精神文化需求,鼓勵殘障朋友親近圖書,熱愛閱讀。西城區圖書館分隊建立了“西圖盲友一家30親”微信群,志愿者將自己在社區的工作經歷與視障讀者進行了分享。熟悉的聲音、真實的經歷激發了讀者的聆聽熱情,視障讀者也在微信群里分享了自己的朗誦作品。“心閱書香”活動整合了多方優勢力量,盲人朋友在志愿者的幫助下走進公共圖書館,以講故事、朗誦詩歌、扮演人物角色、排練情景劇、舉辦訪談沙龍等形式,分享自己的人生經歷以及在圖書館的閱讀感受。這一舉動可以讓視障朋友親近圖書,享受閱讀帶來的快樂。“心閱書香”互動實現了活動的常態化和服務模式的多樣化,為視障朋友提供了更加周到、貼心的文化服務,為他們打開了一扇心靈的閱讀之窗。“心閱書香”志愿服務項目在公共圖書館的落地生根,不僅促進了北京市公共圖書館文化志愿服務事業的發展,提高了市民的文化修養,還最大程度地發揮出了公共圖書館的文化傳播功能。因此,要積極號召北京市熱愛閱讀、樂于助盲的讀者朋友積極加入文化志愿者隊伍,引導大眾在參與志愿服務的同時,發揮自身專業優勢,積極參與到公共圖書館的閱讀推廣工作中。
同志們:
今天,市上舉辦這次培訓班是按照中組部、國土資源部等六部委聯合部署的《關于開展全國縣(市)、鄉(鎮)、村級干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活動的通知》精神,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在全市分五期舉辦鄉鎮領導干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培訓班。今天第一期正式開學了。首先,我代表市政府對前來參加學習的六個縣區的鄉(鎮)書記表示熱烈的歡迎!對邀請前來為我們授課的省國土資源廳兩位處長、業務專家表示感謝!下面,為辦好這次培訓班,我講幾點意見:
——舉辦這次培訓班的目的意義
首先,舉辦這次培訓班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的具體體現。黨的十七大要求我們各級政府必須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堅持協調可持續發展,保護土地和水資源,建設科學合理的能源資源利用體系,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把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作為一項基本國策。就我國而言,人均資源嚴重短缺是我們面臨的最為嚴重的現實問題。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就是要求我們落實耕地保護制度,實行更為嚴格的用地制度,增強節約集約利用資源意識,推進可持續發展。
第二、舉辦這次培訓班是加強耕地保護的形勢要求。近幾年,盡管我們加大了對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的打擊力度,全面開展了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整頓工作,使國土資源管理較為規范,礦產資源開采秩序明顯好轉,但是違規違法用地和無證開采、亂采濫挖等現象時有發生。尤其是在城鄉結合部、公路沿線一些地方,以租代征、批少占多、未批先建等違法用地現象仍然屢禁不止。一方面是利益驅動所致,另一方面也是我們的一些地方領導對國土資源管理沒有引起足夠重視,片面追求經濟發展,對土地和礦產執法失之偏寬、失之偏軟,使政府執行力打了折扣。通過這次培訓班,我們要深刻認識國土資源管理工作面臨的形勢,進一步增強保護資源和保障發展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占用國土資源行為,切實加強國土資源管理,依法嚴格保護耕地。
第三、舉辦這次培訓班是實施依法行政的必然選擇。近年來,國務院相繼出臺了《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關于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但是我們一些鄉鎮領導由于平時工作較忙,很少能騰出一些時間去認真學習領會這些政策知識,于是在工作中就出現了一些違法違規行為。這些問題的存在,要求我們必須認真學習掌握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明白基層干部在國土資源管理中所應做的工作,嚴格履行職責,達到依法行政。
摘要:美國中小學法治教育的目的決定著社區參與是其必要的組成部分。文章從社區參與的主體、客體和方式三個層面說明了美國中小學法治教育中社區參與的內涵;以社區參與中課堂和社區的雙向關系和社區參與中學生的參與程度為切入點簡要介紹了其法治教育中社區參與的實施;并對實施過程中體現出的一些特色加以說明。
關鍵詞:美國;中小學;法治教育;社區參與
美國中小學的法治教育(law—relatededucation)源于在20世紀60年代進行的有關美國憲法、人權法案和獨立宣言等奠基性文本的教學。法治教育于1975年被正式列入社會科課程范圍,從那以后,美國一半以上的州都將法治教育增加到社會科課程當中。法治教育雖然在社會科課程中所占的份額很小,但作為實施美國公民教育的重要途徑,對于實現美國公民教育培養“民主的公民(democraticcitizen)”的目標發揮著重要作用。
法治教育也譯為“與法律相關的教育”,是一種與憲法相關的民主教育,而非單純的法律條文教育,也不是專業的法學理論教育。《1978年法治教育法案》(Law—relatedEducationActof1978)將其定義為“用與法律、法律程序、法律系統及它們賴以為基礎的基本原則和價值觀相關的知識和技能裝備非法律專業人員的教育”。萊明(Lerning)與海利(Healy)認為,法治教育是“一種有組織的學習經歷,它向教師和學生提供理解法律制度賴以建立的價值和原則的機會”。法治教育的目的在于培養學生具有在一個以法治為基礎的多元民主社會中有效地發揮作用所必需的知識、技能和價值觀,即能夠意識到法律是如何影響自己,而自己又可以如何去影響法律。從而使學生能夠通過法治教育的學習理解自己所屬的公民社會,生活并積極投身于其中,成為具有法治意識、支持民主憲政制度、積極參與的公民。
法治教育的目的強調了法治教育應關注影響現實情境中現實的人的現實法律問題,應通過為學生提供積極的學習經歷來提高他們的能力。法治教育注重的是學生的社區成員身份,而非單純的學生身份,關注其對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的理解;期望學生在面對并解決爭執與沖突,討論與分析社會問題的過程中學會理解法律,運用法律。這從根本上決定著社區參與(communityinvolvement)是法治教育的必要組成部分。
一、美國中小學法治教育中社區參與的內涵
摘要:受歷史、社會、教育和主體因素的影響,當代大學生法律信仰存在法律認知粗淺、法律情感淡漠,法律意志薄弱等問題。培養大學生法律信仰,要通過優化法治大環境、培育主體法治思維、增強法制教育實效性等措施來實現。
關鍵詞:大學生;法律信仰;現狀;培養
作為一種精神現象,法律信仰是法律認知、法律情感和法律意志的有機統一體。大學生作為國家培養的高素質人才,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重要力量,大學生法律信仰的教育和培養,對推進和落實我國依法治國方略有重要意義。
一、當代大學生法律信仰的現狀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以下簡稱“基礎課”)是高校培養大學生法制觀的主要課程。為了把握當代大學生法律信仰現狀,結合“基礎課”法制教學內容,筆者從法律信仰的知、情、意方面對某學院非法律專業的300名學生進行了隨機抽樣問卷調查。通過分析發現:1、多數學生有一定的法律基礎知識,但總體對法律認知粗淺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方略的前提和基礎,是衡量大學生是否具備一定的法律基礎知識的基本標準。在“你對我國法律體系的認知”情況的調查中,23%的人選擇“了解我國的法律體系,了解各部門法的立法目的和所調節的法律關系”,31%的被調查者選擇“了解我國的法律體系,了解各部門法的立法目的,但不了解具體部門法所調整的法律關系”,28%的同學選擇“了解我國的法律體系,不了解各部門法的立法目的和所調整的法律關系”。另有18%的同學認為自己“既不了解我國的法律體系,也不了解各部門法的立法目的和所調整的法律關系。”調查顯示,當代大學生具有一定的法律認知基礎,但對法律的認知總體粗淺和模糊。2、部分學生法律情感淡漠,缺乏對法律正義性和權威性的信任“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1]大學生只有從內心深處認同法律的精神,才會形成對法律的信仰。在對法律精神的理解上,有68%的學生認為“法律的公平正義只是相對的,法律是死的,而解釋法律的人是活的。”有18%的被調查者認為“只要自己不違法不犯罪,法律與己無關。”在對法律權威性的調查中,有28%人認為“法律是有錢有權人的法律”,有42%的被調查者認為我國是“人治大于法治”;在對法律正義性的調查中,32%被調查者認為“中國的法官是吃了原告吃被告”,43%的大學生“對我國司法公信力持懷疑態度。”調查顯示,部分大學生法律情感比較淡漠,對法律的正義性和權威性持懷疑態度。3、多數學生有一定的守法護法意識,但法律意志總體薄弱法律意志是法律信仰的最高層次。法律能夠被信仰,不僅主體要具備一定的法律認知和對法律價值的認同情感,更要有強烈的守法護法意識和品質。調查中發現,當代大學生有一定的守法護法意識。在問到“當你的正當權益受到侵害時,你會通過何種途徑解決”時,有79%的被調查者選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有11%的人認為“找關系自行解決,”另有11%選擇“視情況而定,再選具體途徑解決。”調查表明,當代大學生守法護法觀念增強,多數有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意識,但守法護法意志不堅定,特別是在守法護法實踐中,容易出現“知”和“行”分離現象。
二、當代大學生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