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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此論文:房改房維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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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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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基金管理辦法
1.對住房維修基金重視程度的弱化
對住房維修基金重視程度的弱化,主要原因是受政府對其宣傳力度的限制。雖然自1998年以來,住房維修基金成為我國法律所保護的基金項目已有十多年了,然而在現今,依然有許多人不清楚住房維修基金到底是什么、有什么用,更不了解住房維修基金對其切身利益的重要影響。鑒于這種情況,大部分住戶在繳納住房維修基金時不理解、不情愿,不僅給代管部門的工作流程帶來一定的麻煩,也不利于住房維修基金監督機制的擴展。
2.對住房維修基金管理層面的弱化
對于住房維修基金管理層面的問題,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1)繳納問題。由于國家并未針對住房維修基金管理方面制定諸如繳納標準、繳納方式、拖欠懲罰措施等相關的法律政策與法律規定,從而造成了個體住戶及開發商的拖欠或侵占現象。例如,開發商受利益驅使,強制性的侵占住房維修基金,在代管人員進行查收時,又利用諸多理由拒絕繳納,這不僅損害了個體住戶的經濟利益,也很大程度上成為住房維修基金安全管理層面的障礙。
(2)管理問題。首先,住房維修基金是按照一定比例的分配,是歸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大額資產。同時,由于住房維修基金所涉及的領域較為寬廣,在代管部門進行管理時,容易出現非法挪用或不按手續私自使用等現象,這無形中降低了住房維修基金的安全系數,同時也是造成群眾與開發商、群眾與政府代管部門產生矛盾的關鍵之一。
(3)使用效率問題。住房維修基金雖有一定的增值功能,但發展至今許多住房維修基金仍處于托管狀態,這不僅造成了大額基金的閑置與積壓,也很大程度上阻礙了住房維修基金的增值效益。尤其在近些年,代管部門及業主對于基金的如何使用存在較大的分歧,且沒有明確的使用標準,致使大額住房維修基金成為國民經濟的資金負擔,不利于其實質性使用價值的充分發揮。
3.對住房維修基金監督力度的弱化
首先,代管部門的監督力度問題。住房維修基金是一筆大額資金款項,關聯著較大范圍的資金鏈條,然而大量基金處于托管狀態,無形中增加了住房維修基金的安全障礙。同時,法律法規中也并未明示對住房維修基金的具體使用標準、使用規范及與其相對應的管理措施,這也給行為提供了可趁之機。其次,個體住戶的監督力度問題。這跟上文中提到的對住房維修基金重視程度的弱化有著連帶關系。
二、住房維修基金管理中的問題的解決方案
1.加大宣傳力度,提升重視程度
對于住房維修基金國民弱化現象,政府必須采取有力措施及時改進,這不僅關系到個體住戶的切身利益,也關系到代管部門的社會形象與社會信譽。例如,代管部門可以合理運用傳播資源,與媒介進行有效對接,如可以利用地方電視臺、地方報紙、網絡以及一切可以使用多媒體交互傳播的資源作為媒介通道,將住房維修基金的使用、管理、監督等重要性向住戶公示,提升個體住戶對住房維修基金的重視程度。
2.完善法律制度,強化管理措施
為有效解決住房維修基金在管理層面出現的繳納問題、管理問題、使用效率問題,首先要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制度,優化住房維修基金法律效應的同時,提升了其法律權威。通過完備的法律體系與規定,保證住房維修基金的專款專用,從而保護業主在物業范圍內的公有財產不被侵占[2]。這不僅是對業主個人財產安全的法律維護與保障,也是對住房維修基金合理法律程序的改進與更新,既有利于促進基金管理和諧,也有利于環節代管部門與個體業主所產生的資金矛盾與糾紛。其次,利用法律手段加強住房維修基金的管理措施,對基金的如何使用、如何管理、如何繳納等進行明確規定,從而有效避免開發商鉆取法律漏洞而獲取的資金利益。再者,對于處于托管狀態的住房維修基金必須安排專業的人員進行看管,并開展經濟學家、代管部門代表及住戶代表三方意見討論,為高效提升住房維修基金的增值力度與使用效率出謀劃策。這樣不僅有利于使閑置的住房維修基金通過合法、合理的手段運作起來,也有利于為業主的資金投資構建有效保障。
3.優化監督機制,增強安全保障
降低行政管理部門對住房維修基金使用的行政干預,將其關注的重點轉移到管理與監督上面來,并著力培育業主自治管理機制,建立業主、業委會、主管部門多層面的監管制度[3]。這不僅對住房維修基金管理提供了代管部門與個體業主的雙重安全保障,也有利于提升其公眾關注力度與監管力度,在有效維護自身利益的同時,也優化了對住房維修基金的監督機制。
三、結語
物業管理企業是以營利為目的,遵照法律法規程序以及條件所建立的民事主體。目前由物業管理企業對物業維修基金進行代收的問題逐漸凸顯出來。物業管理企業的最終目的是實現經營利潤最大化,其所提供的維修服務也是為了獲取利潤。然而由于目前物業市場不夠規范,使得很少有物業管理企業以樹立企業形象為目標。由于物業維修基金巨大的數目,并且相關法律法規并沒有規定物業管理企業需要對物業維修基金收費以及標準進行公開的義務,因此挪用其不僅能夠給企業帶來巨額利潤,更是在短期內無法被業主所察覺,因此在利潤的誘惑下,多數物業管理企業鋌而走險,出現挪用、私吞等犯罪違法行為。
二、關于完善物業維修基金管理運作制度的建議
(一)建立健全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度體系物業維修基金與社會保險基金一樣,均是群眾能夠安居樂業的重要保障。由于我國目前物業管理以及業主資質等立法體系存在問題,使得物業維修基金法律制度無法健全完整。因此我國首先需要定制起能夠作為直接物業維修基金制度依據的法律。其次需要以基礎立法為根本,建立起物業維修基金使用以及管理的行政法規或是單行法,以促進我國物業維修基金制度有關的法律法規體系不斷健全完善。另外,立法需要對物業維修基金中行政部門的監管職責進行明確規定,在物業管理企業,開發商存在物業故障不及時維修,或是業主舉報維修基金被侵占的時候,相關部門不能夠及時采取管理措施,對被侵犯的權利進行救濟。再者,物業行業需要被立法賦予一定監督權力,讓其有權利用宣傳欄,報紙以及網絡將關于物業維修基金的重要信息向全體業主公布,使得全體業主能夠對物業管理企業、開發商以及業主自主機構等行為進行監督,一旦出現不良行為能夠進行及時有效的反饋。
(二)規范物業維修基金管理運作第一,對于每一筆所動用的物業維修基金物業管理企業均需要定期對其用途、動用數額等進行公布,并且規定業主具有隨時查閱物業維修基金運作情況的權利。第二,相關法律法規需要對物業管理企業以及業主委員會之間的關系進行明確,使得其權利能夠受到多方制約。當物業管理企業權利被業主委員會所侵犯時,需要有強制性法律對其進行制裁。第三,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引進法律顧問作為業主委員會的法律援助,引入基金管理公司、會計事務所以及保險公司等提供金融服務,這樣才能夠從根本確保物業維修基金的安全與收益。
(三)規范施工單位的保修義務開發商需要謹遵建筑法律法規需要以及標準,向小區物業管理公司遞交合格的房屋,物業管理公司在承接建筑時,需要對公用設施以及物業公共部分進行檢驗。移交之后,若是發生故障,物業管理公司有義務對其進行維修,若是在保修期內,則需要由施工單位進行保修,并且賠償損失。法律可以對施工單位進一步規定其需要為所建物業進行財產保險,財產保險期限則是該建筑物的保修期限,受益人則為全體業主。這樣能夠有效杜絕一旦保修期內房屋出現問題,開發商“卷鋪蓋走人”,導致業主無法找到開發商承擔責任,而物業管理公司也由于無法追償維修費用而拒絕接受保修期內的維修。
(四)建立具有投資收益功能的信托機構第一,可以借鑒發達國家的物業維修基金保值增值方法。例如法國許多物業管理企業同時監管多棟大樓,所收取的物業管理費以及物業維修基金總數驚人,這筆數額巨大的資金通常被用來投資低收益但是小風險的行業以求達成保值增值的目的。第二,有學者提出利用社會分工理論進行對物業維修基金的保值增值,即成立專業信托機構對物業維修基金保值增值工作進行承擔,風險自負,按照比例對增值部分進行分成。由于物業維修基金是業主對業主自治機構的信任,以改造、維護以及更新小區公共設施為目的所成立的基金,因此可以利用信托法對其進行調整,并且在此基礎上成立具體的信托法律制度用以對物業維修基金進行管理。
三、結束語
[關鍵詞]房屋;維修基金;管理模式
中圖分類號:F293.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08-0198-01
前言
社會經濟和科技的快速發展,相關產業和經濟也隨之發展起來,近幾年來,房產經濟發展速度較為突出,但是在發展的同時,人們在居住和使用的過程中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困擾著人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完善房屋維修基金管理模式,健全房屋維修管理制度體系勢在必行。
1 房屋維修基金管理不足
我國房屋實行商品化是在最近幾年開始實施的,正是由于實施的時間還不夠長,所以在房屋維修基金管理模式中存在這一系列的問題。
1.1 房屋維修基金管理力度比較弱
造成這種現象出現的原因主要是顯現的房屋維修管理模式下機構不健全,相應的管理手段也不夠先進,導致矛盾、糾紛的出現。房屋維修基金在沒有業主大會之前主要由房屋所在地的房產主管部門進行管理。該部門通常情況下會選擇當地銀行來對房屋維修基金進行專項管理,同時在該銀行設立一個專戶。自從有了業主大會,房屋基金也被存放在當地銀行,但是進行基金賬目管理的部門則要由業主會選取,從這一點上可以看出,有三個管理者參與了維修基金管理,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基金管理的力度,甚至導致部分地區出現侵吞、挪用現象,加之有些基金管理賬目本就混亂,管理不嚴,損害了業主利益,從而導致矛盾發生。
1.2 資金運用不到位
業主繳納維修基金的最根本目的是讓基金真正用到維修工作上,包括維修小區公用部位和設備。此外,房屋維修基金在、投資工作中的運行也是基于維修目的的。維修基金如果沒拿來進行房屋維護與建設,那么它的收繳也就沒有了意義。但是,盡管絕大多數人知道這一道理,但是實際使用維修基金的過程中還存在維修不足的問題,即資金在維修工作中沒有落實到位。
1.3 資金管理成本耗費大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曾指出,如果在銀行開設一個專戶進行基金管理,那么需要做好設帳工作,首先要先以小區為單位,在此基礎之上根據房屋設置分戶賬。對于沒有物業管理的,則設帳的時候按樓來進行。這樣做增大了基金管理信息量,使管理程序變得復雜,各環節工作量很多導致管理工作既耗時又費力,增加了資金管理成本。
2 完善房屋維修基金管理模式
2.1 完善法規建設
針對現階段房屋基金管理力度弱,管理機構不健全的情況,可以采用完善法律法規建設的方式來進行解決。這主要是因為資金管理力度差是缺乏上層指導。關于房屋基金管理的法律法規或是相互存有沖突,或是在某一領域內涉及不全面。這也稱為了完善房屋維修基金管理模式的一個阻礙。因此,為了優化管理模式,國務院或其它權利部門應該就房屋維修基金相關問題進行完善,比如對維修基金的收取數量及收取范圍做好明確規定,同時對于歸集、監管等環節進行立法管理,保證房屋維修管理工作在何時何地都能有法可依。另外,在執行期間,政府及相關部門也應據此制定關于基金管理的具體細則,保證上方制度和下方執行的統一,以完善和規范基金的歸集、管理工作。
2.2 加強基金監管
房屋維修基金管理是一項長期工作,它所涉及到的基金收繳、歸集或投資等方面聯系性較強且比較復雜,此外基金管理工作有涉及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因此在維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方面一定要加大監管力度,避免出現錯誤。特別是要確保收繳上來的資金安全,因此要做好基金監管,保證基金應用到位,防止資金管理和使用過程中有違法亂紀情況出現。
2.3 規范資金的歸集和使用
歸集和使用是進行基金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因此想要保證基金管理工作的的落實,首先要先做好基金的歸集工作,這一點上可以先從地方政府和房地產管理部門入手,由它們建立一個專門機構來進行資金的歸集和使用。對于已經收繳到的維修基金,應盡快交到管理機構進行管理,已經被挪用的基金一定要進行追繳和補足。其次,還應該加強對基金使用的管理,保證基金真的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3 房屋維修基金管理模式創新
為解決上述房屋維修基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確保房屋維修資金的最優化利用,對于現階段房屋維修資金管理模式的創新變得十分必要。為了讓基金避免投入風險,提高基金利用率,可以采用一種政府主導模式來加強對房屋維修基金的管理。
3.1 創新原則
這種新型管理模式下主要由當地政府負責來支配維修基金運作,同時也有政府進行日常基金的管理。這樣做的主要原因政府在物業公司等涉及到房屋維修工作的組織部門面前是具有公信力的,而且政府本身就具有統籌資金的能力,相比較其它部門而言也有著更高的抗風險力。在這一模式中,業主繳納的房屋維修資金和資金運作下的經濟收益是維修基金的主要來源,由政府統一進行支配和操縱可以將房屋資金運作規劃到國家融資計之中,這樣既有利于資金安全,同時也能達到其增值性要求。
3.2 理論設計
首先,政府主導下的房屋維修基金管理模式實行基金的統一運作和管理。應盡量選擇高等級的行政單位來進行統籌基金運作,如省政府。可以選擇在政府的支持之下開設一個國有制公司,該公司為獨資性質,主要進行房屋維修基金信托,它應用于其它公司一樣正常管理,但是其性質卻為非營利性。在這個公司中,設有專職人員進行基金理財工作、審計或風險管理等。而基金歸集、賬戶管理等工作則由公司交付房地產管理部門來進行。在公司進行理財的過程中,所得到的收益有一些會轉進業主賬戶,其它的一些則留下支持機構日常運轉。
其次,在基金歸集方面,政府則是使用強制性的方式來進行確保的。例如:在給業主辦理產權證的時候,會提出以繳納維修基金為辦理的前提條件。這種方式可以促使業主繳納房屋維修基金。如個人基金余額過低,相關部門需要負責同時繳納維修費,業主如不配合,則可以選擇讓水利部門代收的方式來收繳。
最后。基層房管所具有管理職能,主要負責對維修基金的統計管理,在這一模式之下,政府應負責強化房管所這一職能,當其管理職能大到一定范圍之后,如果業主在物業方面存在問題便可以直接同房管所交涉,這樣業主不需要在多個行政主管方之間處理問題。
4 總結
綜上所述,房屋基金的收繳和使用切實關系到每一位業主的利益,因此做好房屋維修基金的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義。現階段,我國的房屋維修基金管理模式還存在不足,因此,對于已經存在的問題相關部門一定要由足夠的重視并及時制定出相關政策去改進和完善,同時可以嘗試去創造新型管理模式。無論采用何種方式,其最終目的都在于保證房屋維修基金的收繳能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參考文獻
[1] 龐喜錄.加強維修基金歸集與管理建立房屋維修保障新體制[J].中國房地信息.2012(04).
2、開發商交付房子后,購房人繳納契稅和維修基金之后才能拿鑰匙,要看購房者與開發商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協議內容,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購房人必須先支付契稅和維修基金之后不再拿鑰匙,按本協議購買房屋的人為向開發商收取契稅和維護基金。
3、后果:逾期付款要收取滯納金和罰款稅。
【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