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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政務公開,推進權力運行透明規范
把政務公開作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把公開透明作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不斷深化政務公開內容,加大主動公開工作力度,深入推進權力運行透明規范。
(一)抓好依法行政的信息公開。一是全面公開縣司法局工作職責、內設機構以及調整、變動等情況;二是及時公開依法行政狀況,包括制定和執行重大行政決策,制定規范性文件、實施行政許可依據、條件等,保證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二)抓好日常政務信息的公開。按要求及時更新信息公開目錄,繼續加強對工作計劃、政務動態、公告公示、人事任免、考錄招聘等信息的公開力度,逐步深化公開內容,拓展信息公開領域。
二、著力提高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實效
(一)強化主動公開工作。凡屬于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或參與的政務信息,都要依法、全面、準確、及時公開。
(二)推進政策解讀和輿情回應工作。加強信息解讀力度,對一些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或專業性比較強的政策性信息及相關重要信息,要加強事前輿情風險評估,制定信息、解讀和回應的整體方案
(三)認真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規范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完善受理、審查、處理、答復以及保存備查等各個環節的流程,依法依規滿足人民群眾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請公開服務能力,暢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機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眾申請。
三、進一步夯實制度和基礎建設
(一)強化機構和隊伍建設。加強政務信息公開機構建設,落實具體工作人員,保障必要工作經費,確保信息公開各項工作順利推進。組織相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認真學習上級機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會議和文件精神,不斷增強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意識;積極參加各級組織的業務培訓,努力提高業務人員對政務信息公開政策標準把握以及具體操作運用的能力,不斷提升相關人員的政策把握能力、輿情研判能力、解疑釋惑能力和回應引導能力。
目前張裕已在全國建立了37個省級營銷管理公司、496個城市營銷部,擁有2600人的專業營銷隊伍和3300多家經銷商,營銷網絡覆蓋了全國所有發達的縣級以上市場。產品在暢銷國內的同時,還遠銷美國、法國、荷蘭、馬來西亞、香港等二十幾個國家和地區,在世界40多個國家和地區,擁有200多家國外商。
近年來,集團公司的銷售收入和利稅平均每年以20%的幅度穩步遞增,2010年實現銷售收入103億元,利稅30億元,上繳稅金16億元;2011年實現銷售收入124億元,利稅36億元,上繳稅金19億元。
隨著張裕公司的快速發展,內部審計在企業管理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早在1987年公司就成立了專職審計機構。近幾年,內部審計工作緊緊圍繞集團公司的經營目標,服務于企業的經營發展,取得了明顯效果。公司企審部主要負責:生產、銷售系統各二級公司的經濟效益審計、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的經理離任審計、應收賬款審計、異地倉庫審計、基建工程預決算審計,以及不良資產、可控成本費用、資金占用定額、運費、修理費使用、退回酒、原酒、葡萄加工成本等專項審計調查。2010-2011年,完成審計項目200多個,專項審計調查50多個,提出審計建議500余條,被公司采納410余條,審核工程120多個,審減額8176萬元,不良資產逐年縮減,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2500多萬元,促進公司增收節支3000多萬元,公司連續五年被國家、省、市評為內部審計工作先進單位。
企業的不斷發展給內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標準和更嚴的要求,為此我們積極進行審計轉型,不斷探索開展風險導向審計的工作模式,積極參與企業的風險管理。根據證監會的規定:2012年1月日在深交所、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開始施行《企業內部控制評價審計》,要求上市公司必須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內控控制有效性進行審計,并出具專門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與年報一同公布,基于這一要求,我們內審的工作重點也隨之調整。下面是張裕公司內部審計開展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審計取得的一些成效:
一、根據公司的戰略目標,重點開展營銷領域的審計工作
在營銷領域,異地倉庫、應收帳款、產品價格、廣告費投入、銷售人員差旅費及銷售部門與公司內部其他部門的協調等,是給公司帶來風險的重點領域,也是公司進行風險管理的重點對象,因此,對這些風險大、收益高且對公司目標實現有重要影響的領域,企審部進行了重點審計。審計關鍵點從以下幾個方面切入:一是異地倉庫重點關注:賬實情況、出庫手續、各產品庫齡、產品齡情況、倉庫分布格局、庫存量、保管員管理等;二是應收賬款重點關注:賬賬情況、賬齡、可收回性、金額、呆壞賬處理;三是產品價格關注:酒店渠道的專品,是否為本區域標識,商場專品,終端零售價格;雙跨產品價格執行情況;四是廣告費投入重點關注:廣告費預算編制情況、預算編制執行情況、年終匯算結果、超支情況、廣告費支出單據真實性等。
根據審計情況,建議公司出臺了《異地倉庫管理辦法》、《廣告費投入產出考核》、《關于對公司產品價格管理的規范意見》等公司規章。有效的控制了原來存在的:異地倉庫賬實不符、隨意發貨、庫存產品滯銷、破碎、過期、沉淀等問題;應收賬款的呆壞帳和市場人員隨意從應收賬款中代墊坐支的問題;營銷人員私調價格造成市場價格混亂、互相串貨、導致丟失客戶、丟失誠信等問題;廣告費投入超過預算、市場人員私自從貨款中墊支廣告費、在客戶處借用等問題;同時強化了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和為市場服務的意識等。
張裕公司除了在市場營銷高風險領域廣泛開展審計,還在生產、采購、籌資、投資等領域協助公司進行了相應風險的規避。
二、實行內部審計與風險管理整合的工作流程
近年來,我們按照公司的風險管理方針和策略,以風險管理目標為標準,充分審核被審計單位在風險識別、評價、審核管理等方面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在損失發生之前就作出最有效的安排,使損失額降至最低。在目標明確的前提下,內部審計緊緊圍繞企業風險管理的三個重要組成要素――風險識別、風險估測、風險反應進行再監督,實行風險管理的審計程序,對于審計中發現的管理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意見,并向公司管理層報告,經公司研究通過后,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后續審計工作,并形成后續審計專項報告,對于沒有執行或是執行不到位的情況,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究,并進行嚴厲的經濟處罰。
近幾年,公司在做好市場管理的同時,重點加強了對內部基礎管理工作的考核,要求各二級公司及相關職能部門根據公司出臺的管理制度,由部門負責人負責,制定完善的對部門副職和一般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及其考評辦法,進一步細化了職能部門的基礎管理工作,強化了責任落實。
根據公司的要求,企審部及時調整工作重心,2010年6月,我們先后對二級公司內部責任制考核辦法、原酒成本、葡萄加工成本、運費、修理費、加工費使用等方面,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檢查中主要關注:各二級公司對車間、部門管理人員及車間工人有無制定考核標準,是否組織考核,對考核結果有無獎懲制度,并對各項責任制的考核過程和各種費用考核條例是否有完善、合理,進行意見征詢,并對檢查中反映的問題形成了專項檢查報告,及時向公司管理層匯報,規范了公司的內部管理控制系統,并對違反規定的責任人進行追究,對節約費用、嚴格執行公司規定的個人和班組,進行表揚和獎勵,有效的提高了工人工作積極性和使命感。
通過反饋意見,修訂了對生產系統重點費用的管理控制文件,對生產系統重點控制的加工費、修理費、運費、燃料動力費用的審批手續、核銷原則、過程管理制定了嚴格的管理辦法和明細的考核細則,突出重點,有針對性的控制各項重點費用,定期檢查,形成專項審計報告,為領導了解生產系統的費用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依據。其中:對燃料動力的控制,一方面確定預算指標:根據國家“十一五”和“十二五”規劃分別要求單位GDP能源消耗下降20%、16%的幅度,2011年下降3.5%,結合國家的要求和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確定2011年公司噸酒耗能指標為:在2010年的基礎上公司總體下降5%,生產系統各二級單位下降幅度要求同比不得低于5%。另一方面修訂生產系統能耗費用管理考核細則,明確了考核范圍和考核內容。
首先,規范管理制度建立。
要求各二級單位根據公司能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結合本單位或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建立各自的能源管理制度,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其次,加強能源消耗臺賬管理
各二級單位要按照公司的要求,建立各自的水、電、煤(汽)消耗臺帳,詳細記錄生產過程中水、電、煤(汽)的消耗情況。
再次,定期檢查,著重生產現場管理力度。
1、要求二級單位應該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分清各級的職責,分別制定管理考核辦法,并定期進行檢查考核。
2、要求各二級單位應嚴格生產現場的管理,制定能源使用規范,杜絕各種跑冒滴漏現象。
3、各二級單位應該按照國家規定及時更新高耗低效的設備設施,淘汰落后的產能,提高能源利用率。
最后,對能耗統計上報情況進行分析。
要求各二級單位要在每月5日前,及時上報上月各種能源消耗報表,每季度過后5日內提交本單位的能源使用分析報告,查找能源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方案。
三、根據審計發現問題,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及時調整審計重點。
從2007年起,我公司提出加強生產系統可控成本費用的審查,由企審部按季度進行審計檢查。
通過近3年的實踐,內部審計部門將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分類、系統的向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回報、分析,對于考核中存在的缺陷,提出了新的考核辦法,使張裕公司可控成本費用的管理更加趨于科學、合理,有效的防范在成本管理中個別單位利用管理漏洞,投機取巧,使公司的費用考核結果不準確,增加不可控風險。
針對以往只考核可比產品的噸酒包裝材料成本,部分單位存在將可比產品成本超過定額部分轉入不可比產品,致使考核結果不準確。針對此方面的漏洞,2010年張裕內部審計部門提出:
1、除了延續對可比產品的考核外,新增對不可比產品包裝材料消耗率的考核。將所有產品都納入考核范圍,實現了包裝材料成本考核的全覆蓋。其中:
(1)包裝材料包裝材料消耗率=(使用量-產量)/產量。
(2)對不可比產品的包裝材料,分別按瓶、盒、箱、蓋等不同材料,與可比產品的平均消耗率比較,要求其不高于可比產品的平均消耗率。
2、針對以前年度對配成酒過程消耗分別考核貯酒損失率、配成損失率、裝酒損失率,在考核中,發現因計量工具的限制,很多單位的數據提報流于形式。2010年提出考核配成酒自投料至產成品全過程的投入產出率,使配成酒消耗率指標的考核更加科學、合理。
3、2010年增加噸酒變動費用的考核,在往年單項考核噸酒運費、接待費等費用的基礎上,考慮近年外加工的數額較大,僅2009年外加工費發生2000多萬元,本年又增加了對噸酒加工費用的考核,從而使張裕公司對各項變動費用的考核更加全面。
根據我們在成本審計和管理的經驗,撰寫的論文《實行戰略成本管理,提高企業競爭優勢》一文獲省現代化成果特等獎,并于2011年獲得省第二屆企業管理創新成果獎。
科學、合理的風險管理審計為公司內部審計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基礎,也為張裕公司風險管理制度的完善發揮了互動效應。
四、根據公司快速發展的需要,加強對大型工程的基建審計力度,規避投資風險。
近幾年,隨著張裕公司的迅速擴張,大型工程項目越來越多,加強技建工程的預、決算審計,對公司規避投資風險、降低工程造價、提高投資效益,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在基建審計的監督管理中,我們主要遵循以下原則:
第一,嚴格選擇中介審計機構。
要求選擇具有建設部認可的甲級、乙級資質(甲級資質可以在全國范圍內執業,乙級資質可以在全省范圍內執業);具有較好的工作業績,并在審計質量、工作服務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
第二,嚴格審計程序。
一是采取穿插審計。為防止施工方同審計機構串通,也為了提高審計質量,使審計機構能夠更嚴格把關,對工程項目進行穿插審計,如北京愛斐堡酒莊工程有三家審計機構穿行,分別是正源和信、通元和中瑞岳華。
二是加大內審力度。對于煙臺本地的工程,每項工程完工后,先由施工單位把工程結算資料報工程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對工程結算資料進行審查,審查無誤后,再報企審部,由企審部對工程結算進行初審,對不符合要求的工程結算資料退回重做,初審后,經領導批準轉交審計機構。在外地的工程完工后,報經領導批準由企審部匯同中介機構直接對項目進行審計。
三是三方共同參入,確保審計質量。工程量現場測量工作、工程量核對工作及定額套項工作都是由甲、乙和審計機構三方共同進行,這樣起到了相互監督的作用,避免了弄虛作假。
四是對部分工程項目施工過程進行跟蹤。對葡萄酒城之窗、博物館改造裝修、愛斐堡小鎮裝修等大而復雜且工期緊的工程項目同審計機構一起進行施工過程跟蹤,現場拍下照片,做好記錄,了解施工工藝,對工程施工過程有一個全面了解,為工程項目的結算審計提供了完整詳細的資料,確保了審計工作質量。
第三、對公司技改基建工程管理起到監督作用。
公司技改部門負責工程的建設,工程完工后,審計部門負責工程造價的審計,對技改部門提報的工程結算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進行審核,校對圖紙及有關資料是否相符,勘察現場,了解工程概況,實行量、價分離,在工程管理上起到互相牽制的作用。
五、根據風險導向在內部審計中應用取得的積極效果,談幾點體會。
根據張裕公司在風險導向內部審計中的實踐和探索,可以欣喜地看到公司內部審計部門已經開始嘗試按照一定的規程服務于公司的風險管理,為規避公司面臨的綜合風險,發揮應有的作用。另外,將內部審計與企業風險管理進行了初步的結合,盡管這種結合不夠系統和規范,但明顯提高了內審的效率和效果。
(一)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有利于把審計重心前移,提高企業的風險防范水平。
內部審計在公司風險管理過程中,有重點的選擇關鍵風險點,進行有針對性地審計。內部審計人員可以根據組織需要,利用內部審計充分熟悉組織經營戰略、發展目標的有利條件,準確的識別風險、將風險水平進行量化,將審計力量合理分配高風險領域,由事后監督,轉為事前防范,給高層管理人員及時提出合理的規避風險建議,提高了企業的風險管理水平。
(二)對經營風險的科學預測,完善內部控制,確保組織目標的實現。
通過近年的工作實踐可以看出,有重點、有針對性的開展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工作,通過風險審計評價,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不斷完善企業的內部控制,為企業制定戰略規劃、調整經營方針,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為確保組織目標的實現提供科學、有效的保證。
(三)更新審計理念,更好的開展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工作,提高審計水平。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不僅是一種新的審計模式,它內含價值增值等新的審計理念,能促進內部審計實現增加價值、幫助組織實現目標。因此,內部審計人員,也應該不斷學習,更新思路,用新的理念開展審計工作,提高審計水平,促進風險導向審計更好的服務于組織發展。
*藥監分局緊緊圍繞市藥監局的工作安排,以學習貫徹《行政許可法》為契機,以創建“機關規范化建設”為主要載體,認真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樹立和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扎實穩步推進依法行政,緊緊抓住行政執法責任體系建設這一中心環節,把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加強行政執法責任制建設緊密結合起來,構筑起執法責任、執法監督、執法考核三個體系,為進一步加強和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使藥監隊伍更加成熟和堅強,切實不辱使命、不負重托,保證人民用藥安全放心,現將分局行政執法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明確權責,構筑藥品監管執法責任體系。制訂了行政執法責任制,明確了藥監分局局長對轄區藥監執法工作負總責,藥監分局副局長對分局行政執法具體負責,各業務股(室)對行政執法業務工作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建立一崗一責任,哪一崗出錯追究哪一崗的行政執法責任,為全分局行政執法工作的開展理清了思路,明確了職責,形成了從局長到每一崗位相互負責的行政執法責任體系,確保行政執法有序、高效運行。
二、創新手段,健全制度,構筑藥監行政執法內外監督體系。明確了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促進監管人員依法辦事、規范執法;建立行政處罰案件合議制度,定期對分局所有行政處罰案件從事實、證據、程序、法律適用等各方面進行檢查,適時召開案件合議會和評審會,推廣經驗,改進不足,要求案件審查人員對執法人員和管理相對人高度負責的精神,本著“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對執法案件的調查、審理、處罰等程序進行把關,確保執法案件的內部審查落實到位,扎扎實實地提高辦案水平、增強辦案能力;要求執法辦案人員在案件合議或做出行政處罰時,對照“十看”(一看執法主體是否合法;二看受罰主體是否確切;三看違法事實是否清楚;四看證據材料是否齊全;五看案件定性是否準確;六看適用法律是否正確;七看自由裁量是否適當;八看執法程序是否違法;九看有無超越職權;十看文書格式要素)進行內部審核,實行“立、查、審、罰”交叉分離和執法辦案過錯追究制,使每起案件均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法規正確;通過公開舉報投訴電話,聘請行政執法行風監督員,發放行風評議監督卡、召開藥品協管員座談會等多種途徑,增強行政執法的透明度,改善機關作風;主動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轄區藥監工作進行檢查、指導,促進分局行政執法工作的有序開展。
三、從案件卷宗入手,查找辦案問題。采取執法人員自查、互查和案件質量會審相結合的方法,重點檢查案件卷宗包含內容是否完整、是否在規定時限內立案、證據是否充分有效、執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定性是否正確、是否履行告知義務、是否按規定進行案件討論合議等方面的內容。
四、嚴格要求,注重實效構筑藥監行政執法獎罰分明的考核體系。更多經典盡在藥監分局對一年來所辦的一般案件23起,利用業務學習時間進行內部交叉會審,從而使執法辦案人員學會從法律角度來分析執法辦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強化了法制意識和證據意識。制訂了***藥監分局干部考核制度和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辦法,實施年中初查、年底綜合考核,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的考核制度。將行政執法責任完成情況的考核作為干部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對于年終考核結果優秀的,予以表彰,對于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取消評優資格,并責令整改。通過檢查考核,進一步促進了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全面落實和深入開展。
五、嚴格程序,提高效能牢固樹立“重程序、重證據”的觀念。及時糾正為辦案而辦案、重查處輕管理的執法傾向,案件查辦與整改成效并重,嚴格按照《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和《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開展工作,建立執法成效回訪制度,定期對藥品、醫療器械等各類已辦結案件進行隨機抽查,檢查案件辦結與整改措施是否同時到位,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始終使行政執法人員明確認識到辦案程序就是案件的生命,證據是辦案關鍵,不斷提高辦案執法水平;并要求行政執法人員在辦案過程中始終要有訴訟意識,在案件質量上嚴格要求,精益求精,力求無錯案的發生,并及時對所辦案件的辦案程序、辦案依據、辦案結果等及時進行公示,使每一個執法案件都經得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六、開展案例分析活動,努力提高執法人員的辦案水平。更多經典盡在藥監分局對近年來典型案例和《中國醫藥報》刊登的案例進行搜集整理,并不斷分析其辦案程序和技巧,通過對典型案例分析討論,提高了執法辦案能力。
(一)土地資源資產審計的內容
1.審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執行情況。審查土地開發利用是否嚴格按照總體規劃批地用地;區域規劃、城市規劃等建設用地的規模和布局是否符合總體規劃要求。如:利用取得的年度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數據,判斷審計期間建設用地規模是否超過2020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規模。
2.審查耕地保護責任目標的落實情況。審查政府下達的年度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任務完成情況;審查耕地“占補平衡”落實情況,是否嚴格執行“先補后占”。年度補充耕地和土地整理任務是否按期完成。
3.審查土地審批征用情況,有無未報批即用、違法占地尤其是占用耕地問題,是否存在違規越權審批、違法征收土地、征地補償安置落實不到位、社會保障制度和費用不落實等侵害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的問題。
4.審查土地供應情況。審查供地是否符合有關政策,供地方式和程序是否合法、合規。有無違反產業政策、超出用地限制標準、低于最低價標準低價出讓土地和向國家明令禁止項目供地;工業用地和經營性用地有無違反“招拍掛”規定等違法違規出讓土地問題。
5.審查土地開發利用情況。審查是否存在土地閑置、低效、浪費的情況;是否存在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等問題;審查單位GDP和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增長的新增建設用地消耗的情況,審查單位GDP耗地情況,推進節約集約用地。
6.審查土地登記發證情況。審查是否存在違規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及土地違規抵押融資問題。
7.審查土地專項資金收支情況。審查有無違規減免或變相返還土地出讓金,土地出讓收入等逾期未征收到位問題;審查土地整理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審查土地出讓支出是否合規,有無擠占挪用。
(二)礦產資源資產審計的內容
1.審查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的執行情況。審查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是否嚴格按照總體規劃執行,在范圍內劃定的礦產資源鼓勵、可采、限采、禁采區域是否得到嚴格執行,禁采區內限期關停的已建礦山是否按期關停,限采區內采礦權是否到期限制、區域是否收縮;保護礦種年度開采總量是否嚴格執行開采總量控制。
2.審查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落實情況。審查礦山企業是否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編制礦山環境保護和治理恢復方案,是否按規定繳納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了解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礦區土地復墾實際情況,關注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建設和運行情況。
3.審查礦業權出讓和審批登記情況。審查是否存在超越權限審批或采取“化大為小、化整為零”方式規避審批權限制約,批準并頒發勘查許可證或采礦許可證;審查地方礦產主管部門、地勘單位或國有礦業企業是否違規定價出讓轉讓或收購礦業權及相關股權;有無將非風險探礦以風險探礦名義無償劃撥;是否違規批準不符合法定條件、申報資料手續不全的礦業權辦理新立、延續或變更手續;是否以招商引資、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支持企業發展等名義違規協議出讓礦業權。礦業權出讓有無違反“招拍掛”規定;出讓轉讓或收購礦業權時,是否未經評估直接定價或先定價后評估逆程序運作。
4.審查采礦權有償處置工作完成情況。審查是否按照《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關于深化探礦權采礦權有償取得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建〔2006〕694號)要求,限期完成對采礦權人無償取得的采礦權進行清理、評估工作。
5.審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抽查部分礦山企業資源開發利用“三率”(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綜合利用率),是否低于國家規定標準。
6.審查礦產專項資金征收管理使用情況。審查礦產資源補償費、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和價款等資金的征收管理情況,是否及時足額征繳;審查礦產專項資金支出是否合規,有無擠占挪用。
(三)水資源資產審計的內容
1.審查用水總量情況。國家對水資源實行最嚴格管理制度,省政府向各設區市下達了水資源管理“三條紅線”的控制目標,用水總量就是控制目標之一。審查水資源論證以及取水許可證制度執行情況,取用水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用水標準,當地實際用水總量是否突破了政府下達的控制目標,對取用水總量達到、超過或接近控制目標的地區,是否暫停或限制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
2.審查用水效率情況。審查各設區市是否建立了節約用水獎勵機制,是否加強廢水綜合處理,實現廢水資源化利用,以減少廢水排放量;審查是否實行計劃用水管理,對用水效率低于最低標準或不符合節水要求的,是否核減用水指標,對重點用水戶是否建立監控制度,以強化用水過程的監控管理等。
3.審查水功能區水質達標情況。審查各水域是否嚴格核定納污容量,控制排污總量;各水功能區是否按期達到保護目標;總體水質達標率是否達到政府下達的控制目標要求。
4.審查水污染整治的情況。對水功能區考核不達標的,或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超出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的,當地政府是否開展專項治理,改善水環境。
5.審查水土保持工作開展情況。審大工程建設項目是否按規定辦理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和實施,水土保持補償費是否足額征收,資金的使用是否合規。關注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情況。
6.審查水資源等專項資金的征收使用情況。審查水資源費、河道采砂費等專項資金是否足額征繳,使用是否合法合規,有無擠占挪用問題。關注中小河流治理、農村飲用水安全等專項建設是否按規劃實施。
(四)森林資源資產審計的內容
1.審查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制建立和執行情況。是否出臺有關縣級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是否開展了年度檢查考核,考核結果是否符合要求。
2.審查森林資源狀況。審查森林覆蓋率、森林蓄積量兩項指標是否納入了各級地方政府任期的目標考核中,其增長情況是否達到要求。同時,關注森林質量狀況,森林單位蓄積量是否偏低,有無齡組結構不合理(中幼林多、近熟林、成熟林、過熟林少),可采伐資源少,不利于森林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利用;樹種結構是否合理。關注森林生態功能,生態公益林面積占比是否偏低,喬木林中生態功能相對較強的闊葉林和混交林比重是否偏低等。
3.審查濕地資源情況及自然保護區等生態保護區的開發利用和保護情況。包括濕地、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等生態保護區是否逐年面積逐步增加、質量逐步提高;物種是否得到有效保護。
4.審查年度森林采伐限額的執行情況。為了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嚴格控制森林資源消耗,國家對采伐實行了限額制度,每年下達采伐限額指標,審查當年林木采伐總量的情況,是否超過了限額指標。
5.審查占用征用林地情況。審查當地每年占用征用林地是否突破了下達的定額指標,在基礎設施、民生、重點建設項目需占用征用林地時,是否依法審批。了解當地非法采伐森林、非法占用林地的情況。
6.審查年度森林防火責任目標任務和造林任務完成情況。審查每年森林防火責任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工程等造林任務的實際完成情況。
7.審查林業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審查育林基金、森林資源補償費、植被恢復費等使用是否合法合規,是否按照規定項目使用。
(五)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審計的內容
1.審查環境質量情況。主要包括空氣質量、飲用水質量和流域水質量、城市功能區噪聲達標率等指標是否達到指標要求,特別關注大氣中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指標是否達標。了解當地環境污染的情況。
2.審查節能減排工作的完成情況。審查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是否達到政府下達的控制目標,減排目標責任書重點項目是否按要求完成;城市污水處理率、垃圾無害化處理率是否達到政府下達的比例要求。審查各地的節能降耗情況,節能目標是否完成,單位GDP能耗指標是否達到政府要求。
3.審查環境保護有關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審查各地是否實施有力的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是否深入推進“凈空”、“凈水”、“凈土”行動。是否將大氣污染防治相關指標(細顆粒物、可吸入顆粒物)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進行考核,考核是否達標。排污企業是否持證排污,建設項目是否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有無已開工建設項目未按規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手續;已投產建設項目未按規定辦理污染防治設施驗收等問題。
4.審查污染治理工程實施情況。關注污水處理廠、重金屬污染、垃圾處理廠等污染治理工程建設及運行效果,項目是否按計劃建設實施,運行效果是否達標。
一、上半年工作情況
半年來,我們圍繞分局總體部署,結合當地實際,圍繞年初提出的“五加強”工作思路,認真履行職責,積極采取措施,強化銀行業監管,取得了明顯效果。
(一)加強風險管控。一是注重把握風險重點。年初,根據省市銀行業監管工作會議精神,我縣監管辦全面分析轄內銀行業金融風險情況,在年度工作會議上指出了當前銀行業面臨著金融政策調整、銀行業改革、經濟形勢下行、“黃龍病”災害和不良貸款反彈等五方面的壓力,需要各銀行業機構重點防范果業貸款風險、房地產貸款風險、業務操作風險、資金流動風險、“影子銀行”風險和聲譽管理風險,并相應提出了風險防范要求。二是清查非法集資風險。上半年,我們督促各銀行業機構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全面清查信貸資金流入高利貸、非法集資領域等違貸行為,加強對信貸資金流向跟蹤管控,同時,我縣監管辦對清查非法集資風險工作進行了現場督導,防止和避免清查流于形式,以提高清查效果。到目前,未發現信貸人員從事非法集資行為。
(二)加強金融。一是優化小微企業服務。按照上級要求,我們認真督促銀行業機構組織開展第三屆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宣傳,采取開辟宣傳欄、懸掛橫幅標語、散發宣傳資料、滾動電子顯示屏等不同方式,并結合“送金融知識下鄉”活動進行廣泛深入宣傳。同時,為解決小微企業信貸資金不足,引導農村信用社加大對小微信貸支持,與當地政府部門聯姻,開辦了財園信貸通和小微信貸通兩項業務,達成意向性貸款金額2.23億元,其中財園信貸通1.43億元、小微信貸通0.8億元。二是加強涉農貸款支持。督促銀行業機構特別是涉農機構進一步加大對“三農”信貸支持。截至5月末,全縣共累計投放涉農貸款493700萬元,涉農貸款余額為292484萬元,比年初增加12596萬元。三是引領服務實體經濟。上半年,我們積極舉措引領轄內銀行業機構支持實體經濟,先后配合縣政府召開兩次銀企對接工作會,7家銀行機構與40家小微企業簽訂意向性貸款達25185萬元。
(三)加強改革轉型。一是督促完善績效考核。上半年,我們監管辦根據分局統一部署和要求督促轄內銀行業機構開展績效考核辦法的檢查,對績效考核辦法中各類指標權重不合理的及時加以糾正,著力突顯風險合規權重,降低業績考核比例,以增強績效考核的科學性和合理性。二是加快農商行改革步伐。6月初,通過召開審慎監管會談的形式督促農信社盡快采取措施完善農商行改革條件,充實各類監管指標,力爭明年納入農商行改革之列。
(四)加強質效提升。一是加強高管人員管理。半年來,先后對擬任郵儲銀行支行行長王軍民、農聯社營業部主任邱明華進行任職資格審查考試和談話,并提出初審意見。二是搞好非現場監管。5月份,已派一人參加由分局組織的EAST系統應用的培訓,系統學習該系統應用技能,進一步提高了非現場分析預警能力,并運用該系統增強現場檢查實踐性,以提升現場檢查水平。
(五)加強內部管理。一是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根據銀監會、省局、分局開展群眾路線實踐教育活動工作要求,采取切實可行措施認真組織并積極配合縣委縣政府開展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實踐教育活動。組織員工召開動員會,學習有關文件,明確活動意義、要求和步驟,進一步增強員工參與意識;制定活動方案,對活動進行全面安排,明確學習重點與方法,制定學習計劃,確保學習有步驟地進行;采取“交流學習”、“專題討論”、“送學上門”和“調查研究”全方位、多層次抓好“學習教育”環節活動,認真學習了規定讀本和一系列講話精神,觀看了焦裕祿等人的電影,到革命蘇區興國、瑞金等地接受革命傳統教育,撰寫了心得體會,進一步提高了對黨的群眾路線的認識。目前,已按照上級要求全面完成了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第一環節各項工作,已進入第二環節,將組織黨員干部按照查擺要求,認真查找“”方面存在的問題,并提出針對性措施加以整改。二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認真貫徹落實銀監會系統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實施意見,在2013年探索、試點的工作基礎上,進一步推進分局系統廉政風險防控制度建設,嚴格執行《銀監分局重要崗位廉政(廉潔)風險預警指引(試行)》,扎實做好風險防控的各項工作。同時,結合干部職工思想狀況,按照分局部署和要求,開展了以“嚴明紀律風清銀監”為主題的反腐倡廉專題教育活動,并制定了活動方案,以教育活動增強干部職工廉潔自律意識,從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縣監管辦將根據銀監會、省局有關會議精神,結合自身實際,積極采取措施進一步強化監管,確保全年各項工作任務圓滿完成。
(一)提升服務水平。一是正確引導信貸支持。在當前經濟低位運行形勢下,正確研判經濟形勢,客觀分析金融風險,圍繞縣委縣政府提出的經濟發展戰略,積極引導銀行機構做好信貸支持工作,既要加強銀企對接,又要加大有效資金投入,有效地促進銀行業與地方經濟協調發展。二是督促抓好農信社改革。根據上級有關農商行改制要求,全面督促農村信用社抓好向農商行改制準備工作,優化各類改革指標,為明年農信社改革提供條件。
(二)推進案件治理。一是加大對新增貸款風險管控。督促銀行業機構在拓展業務的同時,進一步加強貸款風險管控,特別是督促農村信用社加強對房地產貸款、銀行承兌匯票、財圓通和小微信貸通等新開業務的風險管理,防止和避免新一輪貸款風險。二是督促員工行為整治年活動。嚴格按照員工行為整治年活動要求,認真搞好各銀行業機構開展員工行為整治年活動的督促檢查工作,特別是要督促銀行業機構加大對問題的整改力度,避免活動走過場,以確保取得實效。三是搞好案件專項治理分析。將召開案件專項治理分析會,全面總結案件專項治理工作,認真分析案件治理過程中存在的不足,全面分析原因,提出切實可行措施,進一步提高案件治理效果。
(三)加強廉政建設。一是繼續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積極完成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任務,做到以廉促監管,以廉樹形象,深入持久地抓好黨風廉政建設。二是推進群眾路線教育活動。要把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與加強廉政建設結合起來,嚴格按照路線教育活動要求,不折不扣地開展好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認真撰寫體會,如實對照查擺,搞好問題整改。三是開展“嚴明紀律風清銀監”專題活動。以開展“嚴明紀律風清銀監”為主題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動為契機,推進廉政教育,轉變工作作風,做到廉潔監管、依法監管,從而進一步樹立良好執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