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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地基基礎對于建筑整體的重要性分析
地基基礎是建筑物的底層結構,其對建筑物整體起到了支撐作用,是確保建筑物基本安全的可靠保證。建筑物的結構特點、力學性質以及負載分布都和地基基礎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受到了地基基礎的多方影響。地基基礎對建筑整體的重要性主要可以體現在五個方面:1)地基基礎存在的問題在建筑施工中普遍存在;2)地基基礎存在難以預見的復雜特性;3)地基基礎的造價昂貴,通常占據了建筑工程整體造價的很大比例;4)地基基礎引發的問題難以防范且后果嚴重,可能帶來重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5)建筑物的諸多質量問題在很大程度上來說是由地基基礎的問題造成的??偟膩碚f,地基基礎對于建筑物整體有著決定性的作用,是建筑施工的先決條件。
1.2建筑地基勘察設計的基本概念
勘察設計是建筑施工的重要環節,其不僅會影響建筑施工的安全質量和經濟效益,還會對城市建設和行業發展形成影響??辈煸O計一般來說可以分為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定測和補測四個環節,每個環節都有其各自的目的意義??尚行匝芯烤褪菍ㄖこ陶w方案進行可行性分析,從地基巖土層條件、具體施工技術以及投資方資金量等方面,全方位立體地對工程方案進行論證,研究其可行性。初步勘察就是對地基環境進行初步勘察,主要包括了五個方面:1)初步勘察地形、地貌和地質結構;2)查明巖溶洞隙的形態、數量及分布;3)查明地下水類型、分布以及對地基巖層的影響;4)評價地基場地的穩定性和宜建度;5)對地基各土層進行樣本測試。定測就是根據既定的標準和目的對地基工程進行專項勘測。補測就是根據實際情況,在施工前或施工過程中進行某些項目的補充測定。
1.3建筑地基勘察設計管理的基本內涵
建筑地基勘察設計管理對于地基勘察設計而言,是規范其行為、嚴格其標準、提升其質量以及促進其工作的有效方式。建筑地基勘察設計管理主要應該從以下幾方面進行:1)對建筑地基勘察設計的對象進行管理。建筑地基勘察設計的對象主要包括了地基基本地形地貌和地質條件、地基地下水環境、地基巖溶洞隙以及地基基場穩定性等。因此,要根據建筑施工的實際需求,對地基勘察設計的對象進行適當選擇。2)對建筑地基勘察設計的技術標準進行管理。地基勘察設計的技術標準是實行地基勘察的基本保證,對于不同的勘察對象,選擇不同的勘察技術,應用對應的技術標準,是做好地基勘察的基本前提。3)對建筑地基勘察設計的環節進行管理,結合相關要求設計勘察環節,明確詳細步驟和職責分工。4)對建筑地基勘察的結果審核進行管理,強化各項審核標準并嚴格執行,確保相應結果能夠作為施工依據。
2建筑地基勘察設計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
2.1勘察設計對象選擇缺少統一標準
就目前實際情況來說,建筑地基勘察設計對象選取的管理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其在三個方面形成了直觀的后果:1)地基勘察設計對象選擇不全面,經常會出現漏選或多選等情況,造成勘察設計數據支持不完整。2)地基勘察對象數量選擇不恰當,相關人員往往是按照自身工作經驗進行數量選擇,其可能與實際需求數量存在一定誤差,致使結果不嚴謹。3)地基勘察對象選擇范圍不恰當,存在勘察對象對地基整體的影響較小或局部特性明顯難以對整體進行分析。
2.2勘察設計相關技術缺少統一標準
對于勘察設計相關技術標準的管理,是地基勘察設計管理的重要環節。技術標準決定了勘察設計思路及方案,也決定了實際施工過程環節和質量。目前對于勘察設計相關技術來說最大的問題是缺少統一標準,其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1)地基勘察環節技術選擇缺少技術選擇統一標準,對于不同的建筑施工企業,其對于地基勘察的技術選擇是不一樣的,這就造成了監管單位的管理難題。2)地基勘察設計技術缺少明確的使用標準,對于地基勘察實際環節來講,缺少明確的使用標準就可能造成施工與設計存在不符。3)地基勘察設計技術缺少明確的評估標準,在地基勘察設計過程中,一項技術是否符合實際情況,能夠發揮多大作用,都需要通過評估進行確認,而在這方面尚缺乏有力的評估標準。
2.3地基勘察設計環節及結果缺乏管理
地基勘察設計環節主要是進行勘察環節設計、步驟確定、職責劃分以及人員配置等內容。對于該環節來講,管理工作很不到位,主要表現在地基勘察環節設計不合理、步驟不完善、職責劃分不明確以及人員配置不科學等方面。除此之外,對于勘察設計結果的管理也較為缺乏,缺乏明確的結果審核標準與制度,審核流程不完善等。
3建筑地基勘察設計管理的改進措施分析
3.1加強對地基勘察設計對象的管理
制定地基勘察設計對象管理標準,是加強地基勘察設計對象管理的有效方式,其主要應該從三個方面進行:1)制定地基勘察設計對象選擇標準,明確勘察設計對象的選擇類別、范圍以及數量等。2)制定地基勘察設計對象勘察標準,即針對不同的勘察對象,明確其所需勘察的基本內容,諸如地形地貌、物理特性以及穩定特性等。3)制定地基勘察設計對象的評價標準,對于不同的勘察對象,其所需勘察的內容均存在不同,因此需要制定出對應的評價標準指導相關管理工作。
3.2加強對地基勘察設計相關技術的管理
加強地基勘察設計相關技術的管理,主要可以分三個方面來進行:1)制定統一標準。制定統一標準主要是指制定統一的技術選擇標準、技術使用標準以及評估標準。只有具備了各種明確統一的技術標準,才能確保相關技術能夠在地基勘察設計中發揮其自身作用。2)規范相關技術人員操作。實際操作決定了相關技術的體現水平,因此制定相應的操作準則,規范相關人員的操作程序,就顯得很有必要了。3)加強對技術更新的管理。技術更新可以確保地基勘察設計走在行業的前端,使相關單位或企業保持長久的競爭力。
3.3加強對地基勘察設計環節和結果評估的管理
加強對地基勘察設計環節的管理,可以大大提升相應勘察方案的適配性。1)加強對勘察環節設計的管理,全面評估各個環節對整體建筑的影響程度和經濟效益,進行合理調整。2)加強對職責劃分和人員配置的管理,根據實際施工需求以及人員自身素質進行科學的安排,并做好相應的管理。3)加強對勘察設計結果評估的管理,明確相應的評估方案、流程和標準,嚴格勘察數據審查,確保其真實可靠,能夠為地基勘察提供有力的依據。
4結語
1.1工程預算在工程造價中的作用
工程預算的主要對象是單位建筑項目,通過計算施工環節所需要的原材料數量、規格,分析所需機械加工設備的種類,以便提出具有針對性的控制內容,這樣有利于降低建筑工程成本,合理規劃人員調配工作,從而提升企業管理效率。工程預算是由企業的相關勞資部門管控,由該部門定時期向確定工程施工的進展,再配合原料部門的配發貨物以及組織部門的采購工作來加以完成的。由此不難發現,建筑工程預算是施工部門與財管部門共同協調完成的經濟實施活動,只有相互配合,及時溝通,才能為后期的工程造價提供重要依據。
1.2工程預算在工程造價中的編制依據
工程預算在工程造價中的編制依據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工程說明書,說明書必須經過企業以及建筑單位共同審批,以免出現不符合要求而反工的現象。工程說明書還需要擁有全部的設計圖紙,便于設計部門的監督管理。第二,工程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在建筑工程施工期間有著明確的要求,因此也成為工程預算在工程造價中的重要編制依據。第三,施工地點的實地考察,其中包含對建筑工程地質情況的監測、對水位線指示的測量以及對工程占地面積勘察等等。
2.工程預算在工程造價控制中出現的問題
2.1工程預算人員自身素質普遍較低
通過對我國大多數建筑工程預算人員自身素質的檢測,發現許多工程管理人員對工程預算在工程造價控制中的作用并不重視,這一問題在中小型企業里體現的較為明顯。企業在進行工程預算環節時,往往是為了臨時工作而建立起相關預算部門,其成員更是對自身工作內容缺乏充足的了解,久而久之在實際工作當中便使企業整體的工作效率大幅度下降。不僅于此,大多數建筑工程預算人員對市場的未來走勢又缺乏必要的認識,不能及時作出準確、有效的數據信息以及開展預算工作,從而無法保證工程造價的有效進行。
2.2建筑工程管理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
目前,我國建筑工程相關企業將工作重心放在工程施工環節和最終的驗收階段,而對于工程造價的工作內容并不重視,所以導致在這一方面的管理體系不夠完善。存在許多的弊端和漏洞。我國正處于建筑工程快速發展的階段,也是起步階段,許多管理理念仍然需要不斷改進,尤其是在子項目的處理方式上,無法有效的開展工程預算工作。工程預算的管理體系不完善主要體現在技術人員不能嚴格按照自我,處理問題不夠及時,并且組別之間的工作分配也較為混亂,十分不明確。
2.3建筑工程預算的統一標準不明確
建筑工程技術人員在進行建筑工程預算的過程中,由于不能根據實際的預算方法計算,最終使得獲取的數據信息不夠準確。這一問題主要體現在建筑工程非直接費用預算的環節上,由于技術人員只對目前使用過的建筑材料進行預算處理,而忽略了未來將會引進的其他類型建筑材料,從而預算記錄中便會出現非直接費用內容,并且監管人員往往不能第一時間發現該數據信息,而導致預算統一標準出現差異。總而言之,施工期間所使用多類型的建筑材料會產生眾多非直接費用,大大降低了建筑工程預算統一標準的明確性。
3.針對目前問題應該采取的解決措施
針對以上問題,應該采取以下幾種解決措施,首先,不斷完善建筑工程預算機制,一個科學、有效的工程預算管理機制是保證企業能夠順利發展的必要前提。在完善機制的過程中,應該主要從協調多部門間的合作、加強內部結構的建設以及制定嚴格的操作流程等方面著手處理。其次,企業通過定期開展工程預算相關講座,來提升該領域操作人員的自身素質,使員工們具有符合時展的創新意識,便于在工程造價工作中發揮出重大作用。與此同時,還要統一工程預算的標準,統一標準不但利于預算人員的實際操作,還有助于加快企業建設,促進建筑工程預算質量的提升。
4.結論
關鍵詞建筑;加固;改造;風險;設計;施工;對策;
中圖分類號:TU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進步,當今科學技術日新月異,國家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對各種建筑物結構的安全、環保性能、使用功能等各方面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目前許多既有建筑物的結構、功能等已越來越不適應這種快速發展的需求,面臨著重新加固、修復、改造等一系列難題。同時許多涉及這一領域的新材料、新產品、新的施工技術不斷推陳出新,也為從事這一行業的科研、生產、施工等單位企業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更快、更好、更強的發展機遇。
一、既有建筑加固改造的風險分析
近年來,既有建筑頻頻出現惡性坍塌事故,其加固和改造工程也存在較多問題。為規避風險,需要分析出現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
1.1建設法律
建設法律包括人大常務委員會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國務院制定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
我國的建設法律主要適用于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沒有覆蓋到房屋建筑的使用階段,也就是說,建設法律的各項規定不適用于既有建筑的鑒定、加固改造的設計和施工。缺少了國家和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既有建筑的鑒定和加固改造工程所進行合法有效的監督和管理,使得這些工作存在較多不規范行為。缺少建設法律的保護,從事既有建筑鑒定、加固改造工作的技術人員的權益得不到保障。例如,同樣是執行了強制性標準的規定并出現了的事故或問題,既有建筑的鑒定和加固改造設計人員受到的處罰可能要重于建筑工程的設計人員。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規定:只有設計單位未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的情況才會受到處罰。言下之意,只要設計符合強制性標準的規定,房屋建筑出現嚴重的坍塌和破壞,設計單位也是沒有責任的。這種優厚的待遇肯定不會拓展到既有建筑的鑒定與加固改造設計。
1.2強制性標準
符合現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房屋建筑也會出現坍塌和嚴重的破壞,造成這種現象的客觀原因有:不可抵御災害影響、偶然作用問題、承載力設計考慮問題不全、作用取值過低等。
1)不可抵御災害《工程結構可靠性設計統一標準》GB50153-2008 ]附錄G有規避建筑不可抵御災害的規定,但現行強制性標準中,除《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 有類似的規定外,其他標準均未規定。建筑不可抵御的災害包括山體滑坡、泥石流、山體崩塌、森林和草原火災、河道的洪水災害等。
2)偶然作用《工程結構可靠性設計統一標準》規定了結構抵抗偶然作用的設計原則。但強制性標準中,除《建筑抗震設計規范》之外,其他標準均無相應規定。造成既有建筑坍塌或嚴重破壞的因素有爆炸、嚴重的碰撞和火災等。
3)承載力設計《工程結構可靠性設計統一標準》規定的承載力極限狀態包括:材料破壞、變形過大、剛移、結構形成機構和喪失穩定等,但強制性標準主要針對的還是材料破壞,關于剛移、穩定等的規定相對較少。
4)作用問題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的房屋建筑在雪災中發生坍塌、圍護結構在陣風中出現破壞、樓梯及欄桿等發生破壞或傾覆等均與作用取值偏小有關。
1.3加固改造施工
歐洲古老的建筑法典規定:房屋建筑發生坍塌并使房屋的主人死亡,房屋的建造人也要處死。我國雖然沒有執行這樣嚴酷的法律,但對建設工程施工質量問題的處罰也是很嚴格的。即便如此,建設工程的質量問題依舊比較多,建設工程的安全事故也不在少數。
既有建筑加固改造工程的施工難度要比建設工程的難度大,且施工企業規模較小,加之沒有主管部門的監管,很容易出現安全事故。顯然,要想規避加固改造工程施工階段的安全事故,必須采取嚴于建設工程施工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二、規避加固改造風險的對策分析
2.1加固改造前的鑒定
建筑工程質量的鑒定是評價其與設計要求的符合程度,建筑工程設計質量的鑒定是評價其與強制性標準規范下限要求的符合程度,這種鑒定工作的風險較小。
既有建筑的鑒定是對其安全性、適用性、耐久性、環境性等做出評定,因而其風險較大。目前對于既有建筑的安全鑒定,采取的是照搬現行設計規范的設計規定并允許一些作用的取值降低,或允許可靠性指標降低。由于完全符合現行設計規范要求的房屋建筑也會出現坍塌或嚴重破壞的問題,這種鑒定方法必然會給鑒定機構帶來較大風險。
嚴格來講,照搬現行設計規范規定的設計方法并不適合既有建筑的鑒定?!豆こ探Y構可靠性設計統一標準》指出:以現行結構設計規范的基本規定為基準,對結構的實際狀況進行評定,可以利用設計規范的不確定性儲備,也要彌補現行規范的不足。所謂彌補現行規范的不足就是要進行不可抵御災害和抵抗偶然作用能力等的評定。
2.2加固改造設計
按照建筑行業的規則,房屋建筑的加固改造設計一般應由原設計單位承擔,如由其他單位進行加固改造設計,原設計單位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加固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承載力,包括構件和結構整體。有時也要通過加固措施提升結構抵抗變形的能力。改造的目的是提升房屋建筑的功能。房屋建筑的改造工程應綜合考慮房屋建筑的各項基本性能和功能,當采取提升部分性能或功能的改造措施時,不應降低房屋建筑必備的其他功能和性能。既有建筑的加固改造設計應使建筑具有一定的抗倒塌能力,其加固措施如下。
2.2.1抵抗偶然作用能力
建筑結構的加固改造應遵循下列基本原則:①使構件具有一定的抵抗偶然作用的能力;②使錨固連接的承載力不低于構件的承載力;③增加鋼結構構件的耐火極限;④將部分構件改造成在碰撞和爆炸作用下不完全喪失承載力的構件等。
除采取上述措施外,還可以采取減小偶然作用的發生可能和降低作用效應的技術措施,如:①限制房屋建筑中的火災荷載,或增設煙感報警和噴淋設施;②設置泄除爆炸作用的裝置;③設置防爆炸墻體;④設置防碰撞設施;⑤保證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欄桿等的承載力等。
2.2.2屋面結構抗雪載坍塌
屋面結構抗雪載坍塌的加固改造設計除應采用較大的雪荷載之外,還應采用下列技術措施:①避免屋面局部積雪過厚的改造措施;②增加輕型鋼屋架平面外穩定性的技術措施;③增加屋面構件與支承結構之間的錨固承載力的技術措施等。
2.2.3圍護結構抗風加固與改造
圍護結構抗風的加固改造除應使用陣風或瞬時風的設計值,輕鋼屋面板與凜條之間的連接承載力要大于屋面板的承載力,擦條等要有足夠的剛度并使其與結構之間連接的承載力大于凜條的承載力。外門窗與結構之間的錨固承載力應能抵抗按瞬時風確定的風荷載的作用。關于瞬時風速可向當地氣象部門查詢。
2.3加固改造工程的施工
加固改造工程的施工質量可按現行施工規范、驗收規范的要求進行控制,并與業主做好工程質量的驗收工作。由于加固改造工程施工條件的特殊性,加固改造工程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要格外注重防倒塌、防火災、防墜落、高空作業、減少擾民以及防污染等的安全措施。
2.3.1防倒塌措施
既有建筑加固改造工程宜采取下列措施防止建筑倒塌。
1)建筑和圍護結構在施工全過程中均宜具備在頻遇地震和瞬時風影響下不發生倒塌或嚴重破壞的能力。
2)建筑外部的腳手架應具有在頻遇地震影響下不出現嚴重破壞的抗力。
3)臨時房屋和圍墻在瞬時風的作用下不發生倒塌或破壞。
4)承受室內施工荷載的構件,承載力的可靠性指標不應小于結構設計規范限定值的0. 9。
2.3.2防火災措施
由于既有建筑加固改造工程的特殊性,應該采取特殊的防火措施,這些措施包括:①施工現場應有足夠且有效的消防措施;②嚴格控制施工現場使用明火;③施工前應充分了解所用材料的可燃性和燃燒后釋放出的有毒有害氣體的情況;④高溫施工操作前,應清除作業區及作業影響區的可燃物質;⑤設置必要的防火隔斷等。
2.3.3防高空墜落
由于既有建筑加固改造工程有時要在人員較多的地區實施,防墜落不僅要保證作業人員的安全,還要保證其他人員的安全。防墜落包括塔式起重機等起吊物的墜落、室內腳手架上重物的墜落和室外腳手架上重物墜落等。
2.3.4高空和臨空作業
高空和臨空作業人員要有特殊的安全措施,且要注重建筑內部人員的安全,所有臨空作業區都應該有明顯的警示標志和確保無關人員不宜靠近的防范措施。
三、結束語
既有建筑的加固改造本身是保障業主生命財產安全和人身健康的技術工作,若處理不好,不僅會造成有關當事方的經濟損失還會對業主造成巨大傷害,因此,加固改造的設計要確保加固后建筑的安全。加固改造的施工企業除應保證施工質量外,還要特別注重施工階段的安全。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3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S].2000.
[2] 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GB50153—2008工程結構可靠性設計統一標準 [S].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9.
關鍵詞: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工程;分戶驗收;竣工驗收;監督
正 文: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平穩健康發展,城市規模不斷擴大,城鄉一體化進程不斷加快,公共建筑、住宅工程、工業廠房等新建工程此起彼伏,經久不衰。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以下簡稱工程竣工驗收)作為房屋工程質量驗收的最后一道關是否能把好,直接關系到房屋最終產權所有人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權益。作為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以下簡稱質量監督機構)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尤其是國家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期印發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的通知(建質〔2013〕171號)(以下簡稱新規定),對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建建〔2000〕142號)(以下簡稱原規定)部分內容進行了調整。新形式下,如何做好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監督工作,對各地質量監督機構和監督人員都是正在或即將面對的問題。
對照新規定與原規定,在關于工程竣工驗收應具備的條件中刪除了“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進行檢查,并出具認可文件”和“有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的條款。也就是說今后質量監督機構在受理建設單位申報的工程竣工驗收時無須核查也不應核查申報的工程是否已取得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這是這次規定調整的一大亮點,也是一大進步,避免了常期因建設單位無法及時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而無法組織實施竣工驗收的情況發生。也徹底解決了政府不同部門之間規定的沖突,重新讓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回歸到本位,規范了行政文件規定的規范性,避免了越權越位的情況發生。
新規定在關于工程竣工驗收應具備的條件中增加了“對于住宅工程,進行分戶驗收并驗收合格,建設單位按戶出具《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的條款。近幾年以來,通過政府監管,住宅工程質量穩中有升,但隨著老百姓對房屋質量的意識不斷提高,維權意識不斷增強,以及社會輿論廣泛關注,加上因多方面原因一些住宅工程在房屋在交付過程中仍存在部分工程質量缺陷和有關單位處置不當,導致全國各地購房業主因房屋質量問題上訪事件時有發生,并處于上升趨勢,給社會帶來了不安定因素,同時也給政府有關部門帶來一些負面影響。為有效遏制此類情況的發生,各地相繼出臺了關于住宅工程通病控制和分戶驗收的相關規范和管理辦法。2009年住建部還專門下發了《關于做好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工作的通知》(建質[2009]291號),對分戶驗收內容、驗收依據、驗收程序、驗收的組織實施等作了具體規定。這次新規定關于住宅工程分戶驗收條款的添加,是住建部進一步響應社會需求,加強政府監管,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切實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具體體現。
認真研讀以后,我認為在今后如何繼續做好工程竣工驗收監督工作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加大宣傳,正確領會和認真貫徹落實新規定。充分利用媒體和學習培訓等各種渠道,加強新規定的宣傳,通過利用日常監督工作的便利及時向有關單位宣貫,做到突出重點,明確要求,落實責任。作為新規定的傳播人和直接執行者,我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全體人員首先要提高認識,正確領會,詳細解讀,嚴格執行。以此次頒布的新規定為契機,進一步理順理清各有關部門的專項驗收與工程質量驗收的關系,進一步明確和統一竣工驗收監督申報應提供的材料,避免出現一部分質量監督人員認為有關專業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收集越全越好的錯誤思想,避免出現把各有關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當作竣工驗收申報的必備材料和組織竣工驗收的前置條件,避免出現同一地區各質量監督機構要求不統一的現象產生。改變過去過分依賴有關部門出具的驗收通過證明文件的錯誤做法,真正擺正自己的位置,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做到不該做的事情絕不越雷池半步,應該審核的資料絕不放松要求,降低標準。受理工程竣工驗收監督申報時,在原有基礎上應重點加強對建設單位出具的《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工程質量監督責令整改的問題的整改完成情況的核查。
二、進一步明確工程竣工驗收監督的范圍。長期以來,工程竣工驗收實際監督的范圍各地意見不一,有的認為房屋建筑工程質量除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外還有其他專業行政主管部門等在把關,認為各專業主管部門更專業,導致部分監督機構將由他們負責監督的驗收內容從工程竣工驗收的范圍內分離出去,不管不問或疏于監管,在這一點上,消防工程等尤為突出。依據新規定第五條中第㈠款等有關規定,可以看出工程竣工驗收的范圍是房屋建筑各專業設計文件所包含的所有內容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包括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中的內容,所以上述內容都應該納入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范圍。
三、進一步規范工程竣工驗收內容和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各方主體行為。工程竣工驗收實質上就是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驗收,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驗收,依據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以下簡稱統一標準)的相關規定,工程竣工驗收應包括對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的檢查驗收,而不是片面的對房屋建筑專業設計內容進行檢查驗收,這就必然要求除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各有關單位各專業項目負責人參加驗收外,參與工程建設的其他各有關單位各專業人員也應參加驗收,驗收過程中對各自負責的部分進行檢查并最終匯總到項目負責人處。最終由各單位項目負責人發表工程竣工驗收意見,并當場簽署有關文件。值得注意的是,我們大部分工程質量監督人員不清楚設計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具備什么樣的資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及管理工程有關問題的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項目注冊建筑師應擔任民用建筑的工程項目負責人,項目注冊結構工程師有資格做以結構為主的工業項目的工程項目負責人。另外有些質量監督機構存在要求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參加工程竣工驗收的做法存在,導致參加驗收的勘察單位相關人員在驗收的過程中無所事事。依據統一標準的相關規定,勘察單位雖然亦是責任主體,但已參加了地基驗收,故單位工程驗收時可以不參加。
四、切實履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竣工驗收過程中的監督職責。目前,全國各地絕大部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竣工驗收監督的具體工作都是委托所屬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來實施。長期以來,由于部分質量監督人員不能正確理解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工程竣工驗收過程中的所扮演的角色,過多地參與或干預了工程竣工驗收的過程,并且在工程質量竣工驗收的過程中養成了一些不良習慣,甚至本末倒置,導致質量監督機構無形當中被當成驗收的主體,并且被誤認為是具有否定參建各方驗收意見和決定驗收最終能否通過或房屋質量是否合格的政府權威機構。最終導致被廣大人民群眾誤認為所有的房屋建筑工程尤其是住宅工程在交付使用之前都是由當地的質量監督機構親自驗收通過的,房屋質量不管出現什么問題都向質量監督機構問責,討要說法,政府與百姓之間如是產生了矛盾,嚴重損害了政府在人民群眾的良好形象。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質量監督機構應加強過程監督,淡化竣工驗收監督抽查或抽測,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正確履行監督職責,從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各方中真正脫離出來,讓他們積極發揮在驗收過程中的主動性,充分發表驗收意見,最終形成書面的結論性意見。質量監督機構只要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執行標準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發現有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改正即可。
結 語
以上這些觀點是我從事房屋質量監督工作以來結合這次學習新規定之后的心得體會,希望對各地質量監督機構尤其是廣大奮斗在質量監督工作一線同仁們能提供一些參考,同時產生一些共鳴,為新規定實施后的工程竣工驗收監督工作起到一定的借鑒意義。
參考文獻: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建質〔2013〕171號)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建建〔2000〕142號)
[3]《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建標〔2001〕157號
[關鍵詞]建筑工程;施工質量;質量管理
中圖分類號:TV5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44-0172-01
引言:
我國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已形成了政府監督、參建單位對質量負責的機制。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和建筑工程規劃、設計、施工質量驗收等技術標準,有力地保證了我國建筑工程質量。建筑工程項目的質量管理,包括質量管理體系建立、實施、持續改進的建設工程有關技術標準、工藝要求,還應包括質量檢驗控制以及工序質量等。不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深刻地感受到提高質量的緊迫感和不提高質量就不能生存的危機感。因而,各個國家及企業都在努力尋求提高產品質量的有效途徑和方法,力圖采取有效的對策,使自己的產品達到世界一流的質量。
一、質量管理體系
我國的建設工程企業絕大多數均按照ISO9000 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建立了企業內部的管理體系,但各企業的重視程度以及實施的效果還有較大的差距,其突出的問題是不能覆蓋到所有的工程項目,這必然影響企業的整體質量水平,使得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不能發揮很好的作用。
二、建設工程技術標準和工藝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
驗收標準我國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標準是基于《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及其相配套的專業施工質量驗收規范進行驗收。建筑工程質量驗收劃分為單位(子單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檢驗批。在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中檢驗批是最基本的驗收單元。該標準還給出了主控項目為建筑工程中對安全、衛生、環境保護和公眾利益起決定性作用的檢驗項目,除主控項目以外的檢驗項目為一般項目。在各專業驗收規范中均給出了分項工程的劃分和主控項目與一般項目的設定、合格質量的標準及抽樣的數量。關于建筑結構與構件的尺寸偏差的抽樣和結果的評價,是采用雙百分數的方案。在現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中,也有幾種材料進場驗收、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準進行質量控制的要求,但是大量的規定都是實體檢驗的項目、數量和合格標準的條款。有些評價指標特別是建筑材料強度與構件混凝土強度指標均是以大于設計要求為滿足,這就導致了建筑結構的有些部位、樓層的材料和構件強度超強,在實際中某個構件或樓層超強會造成局部結構薄弱,這將降低結構的抗震性能。
2、施工企業的施工技術和操作工藝
現行的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促進了施工企業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自己的施工技術和操作工藝規程或作業指導書,例如中國建筑工程總公司、北京建筑工程集團公司等。針對我國一些建筑工程施工企業還沒有力量制定本企業施工標準的情況,一些省、市制定了推薦性的建筑工程施工技術和操作工藝規程。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最根本和最基礎的是各道工序的施工質量,而搞好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就要從一道道工序的施工質量做起,若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施工工序都達到了優質標準,整個單位工程就成了優質工程。
3、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檢驗
建筑材料進場驗收。對于建筑材料進場驗收,現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非常重視,除了要查材料合格證、查驗外觀質量和數量外,還要對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功能的建筑材料進行見證取樣和送樣檢測,只有經具備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后才能在工程中使用。分部工程的抽樣檢驗?,F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采用強制性的技術標準,對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驗收有較具體的指標要求。同時,對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重要功能的分部工程還要進行抽樣檢驗。這主要是指混凝土結構工程的同條件養護試件和梁、板構件的鋼筋保護層厚度的抽樣檢測等。
4、建筑工程的驗收組織與管理
現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規定,建筑工程的檢驗批和分項工程驗收由項目監理部的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驗收由項目監理部的總監理工程師組織,而建筑工程的單位工程驗收由建設單位負責人或總監理工程師組織進行。
三、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水平和統計過程控制
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水平
在現行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中,《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中首次規定了“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考核制度”。由于建筑工程項目包含若干個分部、分項工程,其施工質量水平的控制難度就更大一些。即使這樣,也有先進的施工企業和監理單位逐漸探索出對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進行預控、過程控制和事后控制的一些好的經驗和方法,當然也建成了不少精品工程。
建筑工程質量水平控制是目前提高我國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關鍵,這也是我國施工企業所缺乏的。由于現行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不全面和施工企業對施工質量水平重視不夠,使得部分工程雖然滿足驗收質量合格的要求,其抗震性卻達不到設計者的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水平控制和考核制度之所以在我國建筑工程施工企業和工程項目中沒有很好地實施,主要有以下原因:
①對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水平控制和考核制度缺乏全面、深入的研究,對其與建筑工程抗震性能的聯系和提高工程質量的意義認識不夠。
②《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及其相配套的專業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對建筑工程質量水平控制和考核制度缺少系統的評價指標。
③多數建筑工程施工企業沒有建立自己的施工工藝標準,還沒有制定出各工序施工質量控制水平的要求、指標和方法。
2、統計過程控制
利用統計手段對生產過程中的變異進行測量和分析,這種方法不僅僅對生產過程中的參數適用。在質量管理中通過對過程數據的統計分析,得出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正常波動與異樣波動,對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波動及時提出預警,并采取有效措施來消除異常,進而分析原因和制定預防措施,不僅對某時刻的質量控制有用,而且對該時刻以后的質量控制更加有效。統計過程控制在質量管理中一直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無論是質量管理標準ISO9000,還是近幾年出現的一些好的質量管理方法,其統計過程控制都是貫穿于過其在橋梁中的應用必將越來越廣泛。在我國如北京國貿橋、上海南蒲大橋、上海楊蒲大橋、深圳彩虹大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