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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risk of tax evasion in real estate is the key and difficult point of the tax management. Basing on the study of the basic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urrent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model and existing issues of land value-added tax, Shantou Local Taxation Bureau introduces the mechanism of risk management, and transforms the management of increment tax on land value from subsequent management to premeditated management and management in process. We then explore the mechanism of risk prevention of increment tax on land value referring to feed-forward control of tax, project management, information alignment and model construction. Finally some policy suggestions are presented.
Key words: increment tax on land value;the risk of tax evasion;the prevention mechanism;Shantou City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2)29-0001-05
1 提出問題
據統計,在中國十大暴利行業中房地產行業居首位,但在納稅百強企業名單中卻找不到一家房地產企業。由此可見,作為調節房地產行業利潤分配的主要稅種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并未得到充分的發揮,房地產稅收流失風險成為稅務管理的重點和難點。
房地產業涉及的稅種多,征管難度大,稅源控管存在較多的漏洞,同時房地產開發項目周期長,關聯交易行為多,運作模式多樣化,給房地產開發企業偷逃稅收創造了有利空間。汕頭市地方稅務局風險管理理論為基礎,強化征管的前饋和同期控制,取得一定成效,本文的主旨在于研究總結汕頭市的相關經驗,梳理工作思路,為研究探索我國房地產稅收流失風險的防范機制研究提供案例支持,同時也希望對同行單位相關工作提供一點啟示和借鑒。
2 存在問題及新管理模式探索的基本思路
2.1 行管理模式的特征 我國的稅收征管模式經歷了由稅收專管員管戶制到征、管、查分離的管事制再到稅收管理員制度的演變、更替過程。1997年1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的《關于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方案》提出收征管改革的任務是:“建立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新的征管模式。”該模式強調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和“一站式”作業與服務,著力點在于強化對稅務專管員的分權制約,在風險管理上突出稅務管理的事中和事后控制。2004年7月召開的全國稅收征管工作會上,國家稅務總局謝旭人局長提出,要按照“革除弊端,發揮優勢,明確責任,提高水平”的原則建立新的稅收征管模式。為此國家稅務總局對征管模式進行了重新界定,在原有“30字”征管模式上,增加了“強化管理”4個字。完善為“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1]”的三十四字稅收征管模式。至2009年“以信息共享為基礎,以分類管理為核心,以征管流程為導向,優化服務,強化評估”,形成了專業化管理的新模式。2012年7月26日全國稅務系統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工作會議提出了“構建以明晰征納雙方權利和義務為前提,以風險管理為導向,以專業化管理為基礎,以重點稅源管理為著力點,以信息化為支撐的現代化稅收征管體系”。
圍繞強化管理,各地展開諸多探索,從風險管理的前饋(事前)控制、同期(事中)控制和反饋(事后)控制看,絕大多數地方將管理重心放在反饋控制上,強化稽查和稅收清算。在土地增值稅稅管理中尤為突出。
土地增值稅的征收目前分預征和清算兩個階段,目前汕頭市土地增值稅的征管現狀:
關鍵詞:營改增;稅務風險;稅務風險管理
一、引言
營改增作為當前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頭戲,在給納稅人帶來結構性減稅紅利的同時,也帶來了各種涉稅風險。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應納稅款未納稅或少納稅;二是對相關政策解讀不準確帶來的多納稅款。這些稅務風險貫穿于整個生產經營活動,因此積極開展對“營改增”涉稅風險的識別、評估、應對,以及構建涉稅務風險管理體系十分有必要。
二、稅務風險
稅務風險包括很多種,本文主要從稅收政策風險、稅務會計核算風險、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風險,以及增值稅申報時間引發的稅務風險這四個方面進行闡述(如圖1所示)。其中稅務會計核算風險中將從虛增虛抵進項稅額和隱瞞銷售收入帶來的偷稅風險兩方面仔細展開。
1.稅收政策的風險
稅收政策風險是指納稅人面臨營改增試點政策的調整變化時造成理解有誤或各級稅務機關在操作時未按相關政策或法定程序辦理所導致損失的涉稅風險。可以歸為兩類:一般稅收政策風險和稅收優惠政策風險,稅收優惠政策風險主要關注免征增值稅和即征即退增值稅。這些優惠措施的執行一定要嚴格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否則會帶來一定的稅務政策風險。例如: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的,不得開具專用發票;納稅人用于免征增值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接受應稅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2.稅務會計核算風險
從會計核算角度看,原營業稅納稅人繳納稅款計入“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科目,同時在“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中核算。營改增后則應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進項稅額”科目。而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是稅法上增值稅重點核算的兩方面,如核算不當,容易導致漏繳、多繳、錯繳稅款和會計信息失真風險。
(1)虛增虛抵進項稅額風險
隨著營改增的不斷深化,虛增虛抵抵進項稅額的現象越來越多,其所面臨的稅務風險也在增加。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從高選用抵扣率。現行的增值稅率有3%、6%、11%、13%、17%多檔稅率,容易造成虛增抵扣進項稅額及試點地區和非試點地區之間抵扣稅額的差異。二是違規操作抵扣。在實務中,應按照稅法的規定,對于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但不得作為進項稅額抵扣的六種基本情況嚴格執行。三是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法規的。稅法上規定有下列兩種情形之一者,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1)一般納稅人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2)應當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而未申請的。
(2)隱瞞銷售收入的偷稅風險
與虛增虛抵進項稅額相對應的,就是在銷售收入中做文章,一些企業為了利潤最大化,往往采取不計或少計收入的手段,來達到逃避繳納稅收的目的。這種收入一般不反映在企業賬面上,而是通過現金或個人銀行卡交易結算。這種通過隱瞞銷售收入的偷稅行為給國家帶來的稅收損失是無法估量的。
3.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風險
增值稅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原來繳納營業稅未涉及增值稅,這類納稅人在“營改增”成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后,可能存在發票管理風險。具體表現為以下幾方面:一是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不規范導致的風險。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要填寫納稅人開戶銀行、賬號、稅務登記證號等重要信息,遺漏或者填寫要素不全,將導致開票方無法抄、報稅的風險。二是不按規定取得合規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風險。如進項稅發票認證超過180天,則不抵扣進項稅額,或者對政策了解不深入,僅取得普通發票或者收據,從而錯過了抵扣稅款的機會。三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騙稅風險。營改增后,代開發票等現象愈來愈嚴重,企業希望通過獲取更多增值稅發票來抵扣,從而達到少繳稅款的目的。因此,增值稅專發票帶來的稅務風險,需要我們高度關注。
4.增值稅申報時間引發的稅務風險
申報時間引發的稅務風險有兩種,一種是提前納稅風險,還有一種是推遲納稅風險。例如:營改增實施前后,交通運輸業由營業稅3%的稅率調整為增值稅11%的稅率,部分現代服務業由營業稅5%的稅率調整為增值稅6%的稅率。如果籌劃個當,可以擬運用這個時間差和稅率差,實現節稅。在稅法中也有明確規定,經稅務機關核準,可以延期申報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如果不能通過批準緩交則必須按時申報,逾期繳納稅款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此時企業將面臨補稅風險及罰款的風險而稅法。
三、稅務風險管理建議
1.全面把握各項營改增稅收政策,降低稅務風險
完善稅收政策是各項稅務工作有序開展的前提。全面把握各項營改增稅收政策對應深入剖析、解讀相關優惠稅收政策,使企業最大限度地享受政策優惠,降低企業稅負。同時,在新舊制度交替之時,營改增企業應密切關注財稅部門的相關政策動態,及時核對企業自身信息,對涉及本行業、本單位的營業稅優惠政策進行完整地清理與備案。而稅務管理部門,應高度重視營改增工作,定期組織相關培訓、及時宣傳相關政策,增強企業員工對營改增各項稅收政策的理解與認識。
2.完善增值稅抵扣鏈條,保證稅務會計信息真實可靠
隨著增值稅抵扣范圍的不斷擴大,增值稅的稅收中性效應將得到充分發揮,抵扣鏈條也更加完整。根據增值稅應納稅收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的公式,可知應從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兩方面入手,保證稅務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在進項稅抵扣過程中,首先確認是否為合法的增值稅專用扣稅憑證,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允許納稅人按符合規定的非增值稅專用發票(如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進項抵扣。其次要符合稅法上可抵扣增值稅范圍的規定。再者是簡化稅率,現行的增值稅有多檔稅率,這種稅率差所帶來的稅負差異甚大,易給一些不法分子制造機會,竄法律的空子。因此簡并增值稅稅率是下一步稅制改革所要思考的問題之一。
3.加強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防范稅務違法風險
加強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是稅務風險管理的重要環節,對增值稅稅務會計核算也起著重要作用。我們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考慮: 首先,應該加強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認識,了解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要求,納稅人開戶銀行、賬號及稅務登記證號等重要信息要準確無誤地反映出來。 其次,要獲取符合法律規定的扣稅憑證,并且在指定的時間內交給稅務主管機關,然后給予認證。再者,對于納稅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騙稅行為應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對于當事人進行處罰。對未就其虛開金額申報并繳納增值稅的,應按照其虛開的金額補繳增值稅;已就其虛開金額申報并繳納增值稅的,不再按照其虛開金額補繳增值稅。除此之外,還應該了解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票限額、范圍,懂得處理開具專用發票后發生銷售退回、銷售折讓、開票有誤等情況,了解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情況。
4.合理籌劃納稅申報時間,提高稅收征管效率
在實際操作中,無論是提前納稅申報還是適當推遲納稅申報,都應在遵照稅法相關規定的前提下適當結合企業自身發展需要而執行。由于增值稅是對增值額納稅,而實務中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難以做到同步,因此,應盡早收齊本期可抵扣的進項稅額抵扣憑證。同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時限要與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相對應。
5.加快稅務專業化人才培養,建立稅務風險管理體系
稅務專業化人才的培養是營改增后加快建立稅務風險管理體系的有效途徑。當前,不論是在企業還是在稅務管理部門,都缺少一批稅務專業化的人才。因此,加快專業化人才隊伍建設迫在眉睫。一方面企業和稅務管理部門可以從自身隊伍中發掘業務精英,重點培養;另一方面從高校、事務所等其他部門廣納賢士。
除了從上述幾點建議,還可以從信息化著手。信息化平臺的實現,是建立稅務風險管理體系強有力的支撐。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稅收征管軟件,并稅收征管或監控軟件與工商、銀行、海關、財政等系統進行聯結,做到資源共享,全面監控。同時將信息化廣泛應用于申報納稅、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稅務審計、稅收法規的存儲檢索、稅收咨詢服務等工作,最終建立一套完善全面的風險管理體系。
四、小結
營改增是我國稅制改革的又一壯舉,雖然改革的過程中會遇到阻力,但是我堅信隨著營改增不斷的推進,市場機制的不斷完善,定會構建出一套與之相適應的完善的稅務風險管理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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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收風險 財務報表 財務分析
一、稅收風險和財務報表分析的概述
在稅收風險上,對公司的不確定性稅務風險,這種不確定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企業要承擔的稅收法律風險,由于主客觀原因導致對相關稅收法律法規理解的偏差,或是在對稅收管理、財務稅務計算和執行上,沒有按照未付稅的執行稅法的有關規定,以至遭到補稅甚至被稅務機關查處而增加滯納金、罰款等,甚至面臨刑法處罰的嚴重情況。二是企業應承擔的稅收財務風險,企業相關涉稅行為因未能準確使用相應稅法或對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缺乏了解繳納完全不必要的所得稅費用,企業稅負有所增加。財務報表分析方法即利用分析財務報表,盡早識別和控制稅收風險,從而做出相應的防范便可減少因發生稅收風險而造成的利益損失。
企業財務報表包括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等部分,它們能夠進反映一定時期之內企業的財物狀況、資金流動、經濟活動效果等。稅務機關也會通過對企業的財務報表分析,數據整理,對企業的經濟活動和現狀進行了解,并做出相應的評價。
二、企業財務報表分析在識別稅收風險中的運用
稅務風險評估是企業加強稅務風險管理的有效方法,它是根據有關運用數理統計知識,在對稅收風險識別的基礎之上,在稅務機關對企業進行納稅申報評估之前對企業存在的稅收風險進行預測、量化、分析、排序、判斷以及再確定風險等級的管理活動。在稅收風險評估指標當中,企業財務會計報表是最為重要的數據來源之一。如:主營業務成本變動率、主營業務收入變動率等數據,都能夠從財務報表當中進行了解和計算。而財務報表中的總資產周轉率、凈資產收益率等財務比率指標,在稅收風險評估當中,也是十分重要的指標。同樣,稅務機關基于對企業財務信息的全面掌握,也會運用財務報表分析方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能力進行準確的判斷和分析。同時根據征管信息系統的稅款數據,對企業納稅申報的合理性與真實性進行判斷和辨別。
三、案例分析――以A房地產公司為例
(一)公司背景資料
A是一家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和經營和酒店物業,近年來大力推進多領域跨越式發展戰略,成為一家大型企業集團。因此,其稅收風險不僅受企業重視,而且是中國證監會、投資者及行業競爭者所關注的焦點。
關注2014-2015A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財務數據并計算其增減變動率,如:“主營業務收入變動率”16.34%、“主營業務成本變動率”1.46%、“銷售稅金變動率”44.66%、“管理費用變動率”11.6%、“財務費用變動率”36.38%、“資本公積變動率”8.82%、“營業外支出變動率”-80.11%、“營業利潤變動率”22.28%、“利潤總額變動率”23.83%。另外,2014-2015年A公司入庫地方稅數據增減變動率為:“營業稅變動率”-0.53%、“城市維護建設稅變動率”-0.54%、“教育費附加變動率”-0.51%、“企業所得稅變動率”0.29%、“個人所得稅變動率”1.45%、“房產稅變動率”1.9%“土地增值稅變動率”-0.3%、“土地使用稅變動率”0.86%、“其他”0.78%。
(二)識別和評估公司稅收風險
A公司l生的業務涉及增值稅、營業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企業所得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多項稅費。在此通過年度主要財務指標并借助稅收風險評估,以便從具體方面發現稅收風險。涉及企業所得稅的指標變動率預警值分別為:“主營業務收入變動率”10%、“財務費用變動率”>10%、“管理費用變動率”>5%、“營業外支出變動率”>20%、“其他應付款變動率”>10%、“資本公積變動率”>0、“主營業務收入變動率與銷售利潤變動率配比”≈100%、“主營業務收入變動率與主營業務成本變動率配比”≈100%。
將2014~2015年A公司主要財務指標變動率與預警值比較后可發現風險并將其描述為:財務費用變動率超過預警值,公司可能出現稅前列支資本化利息、超金融機構借款利率支付利息等問題;管理費用變動率超過預警值,可能存在稅前多列支管理費用;資本公積變動率超過預警值,可能存在受到返還稅費、接受捐贈、債務重組收益未確認;主營業務收入變動率與銷售利潤變動率配超過預警值可能存在不配比結轉成本或銷售稅金及附加的問題;主營業務收入變動率與主營業務成本變動率配比遠遠超過預警值,表明公司存在虛增收入、少轉成本,或當年建材價格下降、商品房售價卻大幅上漲等現象。
(三)對稅收風險結果分析
通過對A公司稅收風險的識別及簡單的評估,分析得出其可能在以下六個方面存在較大的稅收風險:一是由于房地產行業快速發展,市場的國家宏觀調控,在不斷出臺一些新的利息、稅收調控政策下,可能會加大公司在稅收上的不確定性。二是因為公司50歲及以上的涉稅人員沒有及時更新其原有的稅務知識體系導致錯誤。三是公司內控制度不完善,控制、防范稅收風險的能力不足。四是公司有利用借款利息避繳稅款的行為,關聯交易和不公平的條件等行為的存在。五是由于財務人員缺乏對公司整體性和全面性的考慮和判斷導致公司在投融資及重組過程稅務籌劃失誤,而給公司造成風險和損失。六是公司未采取國家給予的稅收優惠的優勢。
四、總結
本文以識別財務風險為目的,探索和強調企業財務報表分析對稅收風險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得出以下結論:一是充分利用財務報表分析方法,著重分析表內數據之間、表與表之間存在的邏輯關系,及時識別風險,關注財務信息與涉稅信息的異常波動。二是自覺增強企業良好納稅觀,強化稅收通過風險意識實現合理優化納稅,可以地有效避免及降低企業地納稅風險,使其持專業素質,續健康地發展。三是分配專業素質高的涉稅人員可以有效提升企業規避稅收風險的能力。四是建立一個能夠合理表達企業需要的與稅務機關良好的稅企關系,積極向稅務機關進行政策咨詢,學習最新的稅收政策,結合實際情況,開展積極的政策分析、應用,在化解企業稅收風險的同時,為公司謀求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吳曲峰.財務報表分析在納稅評估中的應用研究[D].廈門大學,2014.
關鍵詞:典當企業;會計核算;稅務風險
中圖分類號:F8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117(2012)03-0018-01
在市場經濟迅速發展的當下,典當行業作為一項重要的民間融資渠道已經在國民經濟以及人們的日常生活中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近年來,我國典當業發展較快,截至2010年年底,全國共有典當企業4433家,2010年度累計發放當金1801億元。典當企業作為一種特殊工商企業,其業務經營及會計核算均具有較大特殊性,筆者結合對典當行業多年的審計經驗,試就典當企業經營中涉稅的主要問題及如何降低稅收風險粗談一二,以期提示典當企業對主要涉稅問題、由此引發的相關責任,以及可能出現的涉稅風險予以必要的關注和重視。
一、典當企業主要涉稅問題列示
(一)少計營業收入,應補繳營業稅及其附加稅、企業所得稅及滯納金。
(二)推遲確認營業收入,推遲納稅義務的發生。
(三)稅前扣除無發票,需多繳企業所得稅。
(四)銷售絕當物品,未按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和舊貨計提并繳納增值稅。
(五)注冊資本未繳印花稅。
(六)裝修費一次性計入當期損益,少繳企業所得稅。
二、典當企業涉稅問題分析
(一)少計營業收入
典當企業的營業收入分為綜合費收入、利息收入、手續費及傭金收入及其他業務收入等,其中綜合費收入和利息收入系典當企業主要營業收入。從典當企業自身性質看,典當企業絕大部分系民營企業,且相對生產制造企業和商貿企業,屬經營成本低、高利潤行業,企業投資者在資本利益的驅動下,存在減少收入、降低利潤,以少繳營業稅及企業所得稅的動機;從典當企業所面臨的客戶方面,其貸款對象大多是中小企業、工商個體戶和自然人,他們對典當企業所出具的典當憑證及收費手續往往持寬容態度,這直接降低了典當企業少計收入偷逃稅款的成本和風險。典當企業少計營業收入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兩點:1、大額庫存現金余額掛賬,實則以個人名義開立銀行卡戶并將資金賬外經營。典當企業發放貸款業務大多系短期周轉借款,貸款期限長則幾個月,短則只有幾天,這給資金賬外循環提供了操作空間,這樣不僅可以直接形成賬外收入,逃避納稅義務,還可以規避由于貸款手續不全被主管部門檢查的風險。2、人為調低綜合費率和利率,減少應計收入。商務部、公安部共同頒布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典當管理辦法》中僅規定了典當企業綜合費率及利率的上限,部分典當企業為了達到賬面少確認收入的目的,直接采用調低所開具當票上的綜合費率和利率。
(二)推遲確認營業收入
當期內的綜合費收入、利息收入不按照當票的記載及時于每個月末確認,而是在實際收到時才確認收入。
(三)稅前扣除無發票
企業的稅前扣除,一律要憑合法的票證憑據確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等文件的相關規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強調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未取得真實、合理、有效的票證票據的一律不能稅前扣除。在典當企業審計實務中,發現典當企業存在白條列支現象,較常見的主要是房屋租賃費、房屋裝修費等費用支出,因對方是個人,較難以取得正規合法的發票。由于白條列支不能稅前扣除,典當企業將面臨補稅和稅務行政處罰的風險。
(四)銷售絕當物品未繳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2009]9號)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簡易征收政策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0號)的相關規定,典當企業銷售絕當物品應繳納增值稅。
(五)注冊資本未繳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的相關規定,企業對于記載資金的賬薄,應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合計總額0.5‰貼花,所以企業成立后首先需要申報繳納的就是印花稅。但由于印花稅屬于小稅種,加上典當企業會計人員的稅法觀念不強,造成此稅種往往被漏交。由此可能造成稅務機關作出補繳印花稅并處以應補繳印花稅款3倍的罰款。
(六)裝修費一次性計入當期損益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相關規定,企業承租房屋發生的裝修費屬于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應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并按照合同約定的剩余租賃期限分期攤銷。典當企業為了加大當年的稅前支出,往往將大額裝修費支出費用化處理,一次性全額計入當年損益,從而減少當年實現的利潤總額。
三、典當企業如何降低稅收風險
現階段,企業的涉稅風險比以往任何時期都加大了。按照《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少繳未繳的稅款在10%以上就構成了偷稅行為,稅務機關可以對納稅人處以所偷稅款0.5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同時,有關部門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人的刑事責任。而在2000年修訂的會計法中,一旦查出企業有做假賬的情況,企業的財務人員、主管財務的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都將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
如果典當企業存在上述稅收問題,將會面臨程度不同的稅收風險。那么,對于如何降低和避免稅收風險,筆者認為典當企業應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一)履行納稅義務,該繳納的稅金必須足額及時繳納。典當企業應不斷提高納稅意識,依法納稅,樹立正確的稅收責任感,合理合法取得稅后利潤,在對自已的總體稅負有清醒認識的基礎上,要做好自查自糾,確需繳納的稅金必須足額補繳。(二)企業要正確處理稅法與會計的差異,降低稅收風險。隨著全球經濟的一體化,跨國經濟的行為越來越多,所以會計制度改革的大的方向就是具有趨同性,要跟國際會計準則接軌,便于跨國投資者的投資分析。(三)尋求防范和降低稅務風險的途徑轉換企業經營理念,聘請稅務顧問,尋求專業支持,防范稅務風險。
作者單位:漯河慧光會計師事務所
參考文獻:
嚴控采購過程稅收風險
采購是企業產品生產的重要環節之一,它不僅牽涉到最終生產出的產品的質量好壞,對產品成本的影響也非常大,進而對公司整體效益產生直接的影響。目前,公司一般都知道怎樣加強采購環節的管理,如采購合同的管理、原料價格的管理、貨物運輸的管理、貨物倉儲的管理、出入庫手續管理等。為了規范公司的采購行為,還制訂了相應的管理制度來保證質量、控制成本、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損失。
這些管理措施是通過加強采購過程的管理來規避經營風險的做法,其實對于任何一家企業而言,加強采購過程的管理,規避稅收風險都同樣重要。如果采購部門只是看重采購貨物的質量和價格,不重視采購過程中的稅收問題,就會造成經 “低價購進,高稅支出”的情況,得不償失。
財稅從業者對以下情景一定不陌生:
某企業老板正滿面春風地表揚公司采購部門:“我們供應部的員工這個月為公司節省了20多萬元成本,原來購入同質量的原料需要花260多萬元,而這次只用了240萬元。這是其他部門的員工都應該學習的。”
財務部門的員工疑惑地問:“老總,這20多萬元他們是如何省下的呢?”
有人指點迷津說“沒要發票……”
這是個極其簡單的案例,在中國的企業界用不開發票的辦法省錢是最常見的操作辦法。撇開這種行為的違法性不談,供應部門的這種行為真的能為公司省下20多萬元嗎?
從財務角度略加分析就會知道,沒有發票意味著不能進成本,不得稅前扣除,因此,企業要為這260萬元補交33%的企業所得稅(85.8萬元);
由于沒有發票,更談不上進項稅抵扣了,因此,公司還要按銷售額全額交17%的增值稅,計37.78萬元。
從這個小小例子可以看出,由于沒有發票造成了全額利潤,給公司帶來了巨大的稅收損失,公司不僅賺不到錢,可能還要賠錢,這說明該公司缺乏內部的稅收管理。因此,公司在采購過程中不僅要進行成本控制,更重要的是還要進行稅收風險控制。
在公司原材料的采購中主要涉及的稅收項目是進項稅額。增值稅交納數額是由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產生的,因此進項稅額的大小對應交稅額有直接影響。目前很多企業對進項稅抵扣都很重視?在法律允許范圍內能抵扣的盡量抵扣,就是為了加大抵扣,減輕稅負。但也有企業采取通過加大進項稅取得虛開的專用發票,將不該抵扣的項目也列入進項稅抵扣中,這是違法行為,不屬于合法納稅籌劃的范疇。
為打擊這種做法,我國稅務機關對取得虛假專用發票有具體規定,明確了什么行為屬于善意取得虛假專用發票?什么行為屬于惡意取得虛假專用發票?并規定了相應的處理辦法。在日常的財務工作中,除了要特別在專用發票的識別上應多加留意外,更重要的是要了解進項稅抵扣究竟有哪些規定,抵扣時容易出現哪些問題?通過對政策的了解,將政策合法運用到具體的業務當中,可以幫助我們按照稅法的規定去做業務、簽合同,從而規避稅收風險。
了解政策是前提
目前,在實際工作中,很多企業老板和財務從業人員對我國紛繁復雜的稅法規定常常不能及時了解,并吃透相關政策,這為企業規避稅收風險設置了第一道障礙。下面將我國稅法關于哪些進項稅可以抵扣,哪些不能抵扣梳理如下:
可以抵扣的進項稅
1.購進生產用的貨物時,取得的增值稅發票上的進項稅額。
2.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3.購進的免稅產品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如農副產品)。
4.購進貨物發生的運費,可按7%進行抵扣。
5.運費抵扣發票的規定:運輸公司的發票、稅務局代開發
票、稅務局指定代開發票(從2003年11月1日起執行)。
6.從事廢舊物資經營的單位,采購的廢舊物資,可按10%
抵扣。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1.取得未按規定填開增值稅發票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2.購進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東北三省除外)。
3.用于非應稅項目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4.用于免稅項目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5.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6.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的進項
稅額不得抵扣。
7.因購進貨物發生退貨的進項稅不得抵扣。
8.小規模納稅人的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9.納稅人進口貨物交納增值稅時,不得抵扣任何進項稅額。
此外,稅法關于進項稅額抵扣還有一些規定,如:
進項稅抵扣時間的規定
國稅發[2003]17號文規定:從2003年3月1日起,不再執行以前工業、商業的抵扣辦法,企業只要取得的電腦版發票,經過認證后就可以抵扣。規定中指出:企業取得專用發票后三個月內必須到稅務機關認證,認證后當月抵扣,沒認證的發票不得抵扣。
增值稅發票丟失的處理辦法
根據國稅發[2002]10號文規定,一般納稅人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該發票丟失前已通過認證,購貨單位可憑銷貨單位出具的丟失發票存根聯復印件及銷貨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已抄稅證明單”,經購貨單位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后,作為進項抵扣的合法憑證。如果該發票丟失前未通過認證,購貨單位可憑銷貨單位出具的丟失發票存根聯復印件進行認證,憑存根聯復印件及銷貨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已抄稅證明單”,經購貨單位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后,作為進項抵扣的合法憑證。
企業停產、倒閉、破產留抵的進項稅處理
國稅函[1998]42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破產、倒閉、解散、停業后增值稅留抵稅額處理問題的批復》規定:
對因破產、倒閉、解散、停業而注銷稅務登記的企業,其原有的留抵稅額處理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288號)已明確規定納稅人破產、倒閉、解散、停業后,其初期存貨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稅款,以及征稅后出現的進項稅額大于銷項稅額后不足抵扣部分(即留抵稅額),稅務機關不再退稅。
處理積壓物資進項稅轉出的處理
國稅函[2002]1103號《關于企業改制中資產評估減值發生的流動資產損失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批復》規定:
對于企業由于資產評估減值而發生流動資產損失,如果流動資產未丟失或損壞,只是由于市場發生變化,價格降低,價值量減少,則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規定的非正常損失,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稅務機關稽查的重點
國稅發[2005]15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對申報異常的一般納稅人要重點審核其取得的專用發票或銷貨清單注明的貨物品名與其經營范圍或生產耗用原料是否相符。要根據納稅人的購銷合同、銀行結算憑據等有關資料審核實際交易方與專用發票開具方是否一致。
對違反《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有涉嫌為第三方開票、涉嫌騙取進項稅額抵扣和出口退稅的,應移交稽查部門實施稽查。
稅務機關應加強納稅評估工作,重點對以現金支付貨款、賒欠貨款、委托其他單位或個人支付貨款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一般納稅人進行納稅評估,必要時可進行實地核查。凡發現納稅人購進的貨物與其實際經營業務不符、長期未付款或委托他人付款,金額較大且無正當理由以及購銷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未簽訂購銷合同(零星購銷業務除外)的,應轉交稽查部門實施稽查。
今年8月我在杭州講課時,有一位財務人員向我咨詢了一個問題:“我們是一家中草藥加工企業,一直對外宣稱采購的中草藥是從農戶手中收購的,因為使用稅務機關核定的收購單,可以抵扣13%的進項稅(農副產品)。實際上,我們根本沒有精力挨家挨戶去收購,只能在每個地區找一家商,由他們替我們收購。商從農戶手里收購的價格再加上10%利潤,是商賣給我們的價格。我們開具的收購單都是按照商給我們的價格開具的,并要求他們在送貨時必須提供農戶的名單和身份證號。據此收購單抵扣13%的進項稅。”
“一次稅務機關到公司查賬,發現了我們的藥材并不是從農戶手中收購的,對我們公司進行了處罰,并沒收了收購單。我們沒有了收購單自然不能再像以前一樣拿到抵扣,我們的商又不是一般納稅人,都是小規模納稅人,沒有增值稅發票,也不能抵扣。”
“我們只能要求商在送貨時,到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但這種做法也只能抵扣4%。和以前抵扣13%相比,我們的稅負提高了很多,企業經營壓力很大。請問宋老師,我們還有沒有可能通過合法的途徑得到13%的進項稅抵扣呢?”
我建議說:“既然你的商都是小規模納稅人,他們肯定沒有增值稅發票,只有普通發票。你為什么不和他要普通發票呢?”
她狐疑地問:“可是普通發票并不能抵扣進項稅。”
我向她解釋:其實國家對農副產品進項稅早有特殊的規定:
財稅字[1994]026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營業稅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中第八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小規模納稅人購買的農業產品,可視為免稅農業產品按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財稅[2002]10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農產品進項稅抵扣率問題的通知》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小規模納稅人購買農產品,可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農產品進項稅抵扣率的通知》(財稅[2002]12號)的規定依13%的抵扣率抵扣進項稅額。
她聽后,恍然大悟:“我以前怎么不知道呢?稅務局怎么不告訴我們呢?”
其實,她遇到的問題并不是個別現象。納稅人由于缺乏對稅法的了解,不自覺地加大了企業稅負甚至因此造成違規操作的例子屢見不鮮。由于目前體制的原因,稅務機關一直以來都是只有稅收征管方面的規定,缺乏企業納稅方面的指導。現實條件下,中國的納稅人在了解稅收政策上只能靠自己實時更新信息,多渠道把握學習機會。
【案例分析】鑄造廠采購的稅務籌劃
興隆鑄造廠(企業名稱為化名)是一家生產鑄鐵器件的企業。生產原料的主要來源是從個人手中收購廢鐵、廢鋼。由于鑄造廠屬生產企業,國家規定:對鑄造廠從個人手中收購的廢鐵、廢鋼不能抵扣進項稅。但是,該企業生產的鑄件主要供應大型的機床生產廠,對方必須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這樣一來,對興隆鑄造廠來講,稅負將高達13%,基本沒有抵扣。嚴重影響企業效益。該如何解決這一問題呢?
財稅[2001]78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業務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規定自2001年5月1日起,對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免征增值稅。生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的廢舊物資,可按照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開具的由稅務機關監制的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金額,按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根據以上稅收政策的規定,我們不難看出:企業自己從個人手中收購的廢舊物資是沒有進項稅抵扣的;但如果從物資回收公司手里購買,持物資回收公司開具的發票,購買方則可以抵扣10%的進項稅。 并且對于物資回收公司來說還可免征增值稅。
根據這項規定,該企業可以采取以下兩種方法進行稅務籌劃:
【方法1】生產企業與物資回收公司合作
生產企業自己不收購,可以委托物資回收公司收購,物資回收公司可以從中獲得一部分利潤,再銷售給生產企業。根據規定,這種做法可以使物資公司免稅,而生產企業則可以抵扣10%的進項稅,一舉兩得。
【方法2】自己成立物資回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