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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會計政策;納稅籌劃;原則;實施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7-0-01
一、納稅籌劃的定義及特點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稅收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當存在多種納稅方案可供選擇時,以稅收政策為導向,通過對投資、理財、組織、經營等事項的事先安排和策劃,盡可能減少不必要的納稅支出,取得“節稅”的效益,以達到稅后利益最大化和企業價值最大化的一種經濟行為。納稅籌劃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合法合理性。所謂合法合理性是指納稅籌劃必須嚴格限制在國家稅收政策和稅收法律范圍之內,不得違背稅收法律和稅收政策,必須在稅收相關法律法規的條件下實現,否則就不是納稅籌劃行為,而是稅收違法活動。此外,納稅籌劃還必須與企業自身的情況和特點相結合,從企業長遠戰略和整體利益來考慮,應該納入到企業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而不是作為一個獨立的部分來進行。如果盲目的進行納稅籌劃,不切合企業發展實際,沒有與企業長遠利益相結合,那么納稅籌劃將不能夠滿足企業的需求,也不能夠實現企業稅收成本的節約,從而也就缺乏合理性。
2.籌劃性。所謂納稅籌劃的籌劃性就是指企業對于未來的一系列納稅事項實現進行科學的規劃、合理的設計和有效的安排,以為企業爭取獲得最大的財務收益,從而實現企業經濟利益的最大化。企業實現納稅籌劃必須從企業整體利益考慮,綜合考慮到企業發展的各項因素,致力于降低企業的整體稅負,而不是單純的孤立的進行某個稅負的籌劃。就企業而言,稅負之間有著種種聯系,各種稅負的開支都是企業經濟效益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顧此失彼,也許一個稅種是少交了,但是可能會多交了另外一個稅種。因而,納稅籌劃還必須納入到企業財務管理和經營管理系統中,將其作為一種重要組成部分。如果將納稅籌劃獨立出來進行籌劃,并不能夠增加股東的利益,反而會因為盲目追求稅負的降低而使股東們權益降低,因而必須加強對納稅籌劃的規劃、設計和安排。此外,企業在納稅籌劃之時還必須充分考慮到,在實施納稅籌劃的全過程都必須根據企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和經濟背景、納稅政策和納稅法律的變化而進行及時有效的調整。
3.目的性。所謂納稅籌劃的目的性就是指企業進行一系列納稅籌劃活動都是有著明確的目的,這個目的就是降低企業的稅收成本,實現企業最大化的經濟效益,使當前必須繳納的稅款和將來需要承擔是稅款支付成本盡最大限度的達到最低。為此,企業可以選擇總體收益最大化或者是低稅負的納稅方案,因而降低了稅負也就代表著稅負成本的降低,當然也就代表著資本的較高回收率。此外企業也可以通過滯延納稅時間的選擇來實現納稅籌劃,也就是在稅收政策和稅法范圍之內,盡可能的爭取獲得延期繳納稅款的優惠,因為滯延繳納稅款的實踐也就意味著企業在這段滯延期內可以獲得與當期滯延稅款相等的一筆無息貸款,作為企業日常經營管理活動的流動資金。另外,如果在通貨膨脹的市場環境中,滯延納稅時間也能夠降低企業實際繳納稅款的支出。總之,無論企業選擇何種方式,何種方案進行納稅都是有目的的,這個目的就是實現企業經濟效益的最大化。
4.專業性。納稅籌劃的開展,并不是某一家企業、某一人員憑借自己的主觀愿望就可以實施的一項計劃,而是一門集會計、稅法、財務管理、企業管理等各方面知識于一體的綜合性學科,專業性很強。一般來講,在國外,納稅籌劃都是由會計師、律師或稅務師來完成的;在我國,隨著中介機構的建立和完善,它們也將承擔大量納稅籌劃的業務。
二、基于會計政策選擇進行納稅籌劃的可行性
1.會計政策選擇是實現納稅籌劃的有效技術。在市場經濟環境中,納稅人都希望通過納稅籌劃來減輕企業稅負使自己受益。納稅籌劃的技術有多種,如前面提到的扣除技術、稅率差異技術、延期納稅技術、會計政策選擇技術等,其中的會計政策選擇技術就是一種有效的納稅籌劃化技術,而且扣除技術和延期納稅技術又可通過選擇合適的會計政策來實現納稅籌劃的目的。如作為企業主要稅種的所得稅的征收一般是以利潤為基礎的,由于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將影響到企業所得稅的繳納,企業在選擇會計政策,考慮其對稅收的影響時,就可選擇遞延利潤或降低收益的會計政策進行納稅籌劃。因此可選擇的會計政策為納稅籌劃提供了空間,是實現納稅籌劃的有效手段。
2.通過會計政策選擇進行納稅籌劃可操作性強。前面已說過通過會計政策選擇進行納稅籌劃一般是在經濟活動之前對會計政策進行選擇,是以既定的經濟活動為前提的,一般不會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而其他技術的納稅籌劃一般要對投資活動、籌資活動、經營方式等進行調整,籌劃成本較高。通過會計政策選擇進行納稅籌劃,不影響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受企業內外部的經濟、技術條件約束最小,籌劃成本最低,相對而言可操作性較強。
三、會計政策選擇遵循的原則
1.合法性原則
合法性原則,顧名思義,就是指會計政策的選擇必須在法律范圍內進行,必須符合稅收政策和稅法的要求。就我國而言,會計政策的制定都是政府為了實現會計規范運行而進行的對與會計原則,會計運行的程序以及會計運行的方法等所作出的具體的制度性的安排,以實現社會主體之間的社會利益調節和分配的合理性,最終實現和諧社會的目標。從這個程度上而言,企業所進行的會計政策選擇是必須符合國家的意志,任何會計主體都必須對國家所制定的宏觀會計政策和原則嚴格貫徹執行,在稅法等相關法律的范圍之內作出選擇,禁止盲目的,隨意的濫用會計政策。
2.公允性原則
所謂公允性原則就是指隨著企業自的日益擴大以及由于會計準則的不完善,必然會給企業進行的會計選擇帶來了很多的便利條件,提供了豐富的發揮空間,因而在進行企業會計選擇時必須注意到各方利益之間的協調,切勿出現損人利己的現象。
3.一貫性原則
一貫性原則就是指能夠將企業的各項會計信息進行比較分析,保證企業各項信息之間的可比性和分析性,企業所進行會計政策的選擇應該保持前后一致,不能夠隨意的盲目的變更會計政策的選擇。當然,一貫性原則也不是一成不變的,企業必須根據企業自身具體的實際情況進行分析,如果出現已經選用的會計政策存在著計量不準確問題就必須根據實際情況作出相應的調整,重新選擇那些最合適企業特點,能夠最恰當反映企業經營成果等各項信息的會計政策。會計政策的選擇一方面包括某項經濟業務事項初次發生時的初始選擇,另一方面也包括由于客觀環境的變化對會計政策的再次選擇。
4.成本效益原則
進行任何會計選擇都必須付出一定的成本,企業在進行會計政策的選擇之時應該對操作與會計信息之間的成本與產生的經濟效益進行權衡。信息的精確性越高,則成本越大。當選擇某個成本動因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大于因選擇該成本動因而增加的計量成本時,即應選擇該成本動因;反之,就應放棄對該成本動因的選擇。
5.謹慎性原則
企業在選擇會計政策時不應該抱有投機心理,而應保持小心謹慎的態度,充分估計到未來可能發生的風險和損失,合理的核算企業的或有事項,不高估資產和收益,也不低估負債和費用,從而盡可能的降低企業財務風險。
四、會計政策選擇的納稅籌劃需注意的問題
第一,遵守法律法規,企業必須在國家允許的范圍內進行有效的納稅籌劃,遵照國家相關的會計準則以及稅法,對企業經營進行合理避稅,對于那些逃避納稅的行為我們是堅決抵制的。
第二,必須結合自身情況。不同的企業發展環境和模式不盡相同,某些會計政策不一定適合企業當前的發展狀況,這就需要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根據自身發展的需要,以企業的經營目標為基準,以政策為導向,選擇符合企業當前發展的會計政策。
第三,注意協調。納稅籌劃時的會計政策選擇,應當注意公司整體的協調工作,應當考慮全面,不應只顧片面。每個不同的會計政策都有自己的特點,應該進行有效的整合,即要滿足公司的發展需要又要適合企業的財務現狀,不僅要合理避稅降低成本,還要將納稅籌劃的風險降低。因此,我們在選擇會計政策時要以全局為重,全面考慮各種因素,選擇能使企業長遠發展的納稅籌劃方案。
會計政策選擇與納稅籌劃有著密切聯系,特別是企業所得稅的籌劃,受會計政策選擇的影響非常明顯。利用會計政策選擇進行納稅籌劃是行之有效的籌劃技術,它相對于其它納稅籌劃技術來說,籌劃成本較低,因此必將受到企業的青睞。但會計準則和稅法仍在不斷地變化和完善中,利用會計政策選擇進行納稅籌劃的理論仍有待于我們繼續研究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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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 本文以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闡述了對納稅籌劃的影響。
一、借鑒西方國家所得稅會計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對我國所得稅會計理論結構的有關問題進行初步探討。
1、所得稅會計的屬性界定
(一)所得稅的性質。各國的財務會計理論與實務,對所得稅的性質有“收益分配觀”和“費用觀”兩種不同的觀點?!笆找娣峙溆^”認為,向政府繳納的公司所得稅與股東分配的股利一樣,具有分配企業收益的性質,只不過分配的對象是國家而已?!百M用觀”則認為,在會計報表中,公司所得稅可視為企業為獲得收益而發生的一種支出,如同企業經營中發生的各種支出一樣,是費用性質的項目。
那么在我國,所得稅究竟是費用還是收益的分配呢?筆者認為劃分的關鍵取決于報表的導向。如果一個國家的報表導向主要是為投資者、債權人服務,則所得稅就應視為費用;如果是為企業管理當局服務,所得稅必然被看作收益的分配。而目前我國會計報表主要是為企業投資者服務,因此把所得稅作為實現收益所必須支付的費用處理,是符合我國會計報表導向的,也符合收入與費用配比的原則。因為所得稅是企業要取得收入(即過去所說的稅后利潤)所必須花費的代價,即為取得收入所發生的費用支出,沒有收入自然也無須花費這筆費用支出。從這個意義上講,把所得稅作為企業的費用支出處理,更符合收入與費用配比的原則。另外把所得稅看作費用便于同國際慣例接軌。
(二)所得稅會計的屬性。首先,所得稅會計是稅務會計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所得稅會計是依據現行所得稅法,嚴格按照所得稅法的規定和要求核算企業的收支盈虧,計算企業在納稅年度的應納所得稅款,并定期編制和提供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其次,所得稅會計是財務會計中的一個專門處理會計收益和應稅收益之間差異的會計程序,其目的在于協調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之間的關系,并保證會計報表充分揭示真實的會計信息。
2、所得稅會計的理論框架
所得稅會計的理論框架由目標、假設、基本概念、基本原則和基本方法組成,它們之間存在內在的邏輯關系。
(一)所得稅會計的目標。財務會計是一個以提供財務信息為主的經濟信息系統,所得稅會計是這個大系統中的一個子系統。按照系統論的觀點,系統內各系統之間的目標是一致的,這樣作為子系統的所得稅會計目標自然與母系統的財務會計目標相一致。財務會計的基本目標是向會計報表使用者提供有助于他們作出決策的會計信息,而所得稅會計是為了調整會計利潤和納稅所得之間的差異而產生的,這就決定了所得稅會計必須圍繞財務會計的總目標服務,真實反映會計利潤和納稅所得之間的差異。
(二)所得稅會計的假設。所得稅會計是財務會計中專門處理會計收益和應稅所得之間差異的會計程序。這決定了它的基本假設主要是以下四項:
1、會計主體假設。有人認為,所得稅會計執行主體應是稅務當局,我們認為這種說法是不恰當的。眾所周知,會計主體是指會計為之服務的特定單位,而所得稅會計服務的對象是企事業單位,其目標是向外界披露會計收益與應稅所得之間差異的信息,而稅務當局只是會計信息的使用者之一,并非執行主體。因此,所得稅會計的執行主體是企事業單位。
2、持續經營假設。有了這種假設,一些公認的所得稅會計實務處理方法才能被廣泛采用,如資產負債表債務法。同時,企業有關所得稅記錄和納稅申報才能真實可靠。
3、會計分期假設。從理論上講,只有待企業各種活動終結時,才能通過收入和費用的配比,進行恰當計算。但是,國家稅務部門需要及時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需要企業定期提供決策和征稅依據的財務信息,發揮稅收杠桿的作用。所以企業必須將連綿不斷的經營活動劃分為若干個相等期間來計算損益,及時繳納稅金。同時這種假設也為跨期攤配程序提供了理論依據。
4、貨幣時間假設。當今貨幣期時間價值日益受到關注,使所得稅會計執行主體意識到遞延確認收入或加速確認費用可以產生巨大的財務優勢,逐步意識到最少納稅原則和最遲納稅原則的重要性。在貨幣時間價值的前提下,時間性差異導致使用貨幣的利益并不限于一個年度,真正利益在于當該項目是循環發生時,實際上獲得的利益將遠遠超過在短期內使用資金的利益。因此,在所得稅會計中,應以貨幣時間價值代替貨幣計量假設。
二、存貨的納稅籌劃
納稅籌劃主要是指在國家政策的許可下, 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立法導向, 通過對籌資、經營、投資等活動進行合理的事前籌劃和安排, 取得 “ 節稅 ” 效益, 最終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和企業價值最大化的一種經濟活動。
各種納稅的籌劃與會計處理方法的選擇有著密切的聯系, 尤其在對所得稅進行籌劃時, 受其影響最為明顯。納稅籌劃的途徑有多種, 如縮小稅基、采用低稅率、延期納稅、稅收優惠以及涉稅零風險等, 在縮小稅基中又可以分為縮小絕對額和縮小相對額。其中與會計處理方法的選擇相關的納稅籌劃主要是縮小稅基和延期納稅。筆者就企業在生產經營中幾個會計處理方法的選擇來探討企業如何籌劃納稅, 以取得“ 節稅” 效益的有關問題。
按現行《企業會計準則-存貨》規定, 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包括原材料、在產品、商品、周轉材料、半成品、產成品等。存貨計價方式的不同, 會導致不同的期末存貨價值和銷貨成本, 從而對企業財務狀況、盈虧情況及所得稅 產生較大影響。我國現行稅制規定, 納稅人各項存貨的發生和領用, 按實際成本價計算, 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移動加權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等方法中任選一種。對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貨, 以及為特定項目專門購入或制造的存貨, 一般應當采用個別計價法確定存貨的發出成本。而且計價方法一經選用, 在一定時期內 ( 一般為一年 ) 不得隨意變更, 如需變更, 經董事會或經理層 ( 廠長 ) 會議等機構批準, 并上報當地稅務機關備案, 同時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一般情況下, 企業在利用存貨計價方法選擇進行納稅籌劃時, 要考慮企業所處的環境及物價波動等因素的影響。具體地說有以下幾個方面 :
1. 在實行比例稅率條件下, 對存貨計價方法進行選擇, 必須充分考慮市場物價變化趨勢因素的影響。 當材料價格不斷下降, 采用先進先出法來計價,會導致期末存貨價值較低, 銷貨成本增加, 從而減少應納稅所得, 達到 “ 節稅 ” 目的;而當物價上下波動時, 企業則應選擇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加權平均法對存貨進行計價, 可以避免因銷貨成本的波動, 而影響各期利潤的均衡性, 進而造成企業各期應納所得稅額上下波動, 增加企業安排資金的難度。特別是當應納所得稅額較大, 企業未有足夠的現金時, 可能會影響企業的其他經濟活動, 有的甚至會影響企業的長遠發展。
2. 在實行累進稅率條件下, 選擇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加權平均法對企業發出和領用存貨進行計價, 可以使企業獲得較輕的稅收負擔。因為采用平均法對存貨進行計價, 企業各期計入產品成本的材料等存貨 的價格比較均衡, 不會時高時低, 使企業產品成本不致發生較大變化, 使各期利潤比較均衡, 不至于因為利潤忽高的會計期間套用過高稅率, 加重企業稅收負擔, 影響企業稅后收益。
綜上所述,作為企業的財務人員應當與時俱進,正確的處理好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摘要 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的社會經濟組織,同時也是主要的納稅代表。本文主要通過探究納稅籌劃與會計政策選擇之間的關系,分析在不同切入點下企業的不同的納稅籌劃,以及如何利用不同的會計政策選擇來進行企業的納稅籌劃。在這三方面基礎上,進一步說明了合理的納稅籌劃和正確的會計政策選擇,可以幫助企業在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同時,實現稅額最小化,幫助企業合法節稅。
關鍵詞 納稅籌劃 會計政策選擇
在經濟活動中,對于企業來說,追求利潤的最大化無疑是其發展的動力和目的。然而,我國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性質和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的特征,決定了納稅不僅是企業應盡的義務,也是企業依法經營的重要組成部分。故而,如何平衡稅額的最小化和利潤的最大化兩者之間的關系,對企業來說就尤為重要。合理有效的納稅籌劃能夠幫助企業在不違反法律的情況下,達到節稅的目的。那么,與之息息相關的會計政策的選擇就是節稅環節中的重中之重。
一、納稅籌劃和會計政策
所謂的納稅籌劃,就是指通過對企業中所涉及到的業務進行合理籌劃,制定一套完整并且合法的納稅具體操作方案,來達到節稅的目的。它不同于偷稅、漏稅、避稅等行為。納稅籌劃應該是在國家稅收法的法規之內進行的節稅手段,其性質是合法的。而逃稅、漏稅是違背國家稅收法的法規所進行的減少稅收的手段,其本質上是違法的。
會計政策,是指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和編制會計報表時所采用的具體方法、基本原則、操作程序。而企業會計政策選擇,顧名思義就是企業達到為了節稅的目的,結合自己的發展狀況,在進行會計處理時依據一定規范,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對可供選用的會計基本原則、具體方法和操作程序進行定性、定量的比較分析,制定相應政策,并按政策執行。在中國,統一的會計制度經常是會計人員處理會計業務的標準。近幾年來,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國外很多先進的管理理論和管理方式也逐漸被中國人借鑒,會計政策選擇就是其中之一。因為其先進性和實用性,眾多企業開始重視它。
二、納稅籌劃和會計政策選擇的關系
1、納稅籌劃和會計政策選擇這兩者有著共同的理論基礎。1986年,Watts和Zimmermanlj開創性的把經濟學中的契約理論引入到會計的研究中。在社會契約論里,企業被當做是連接契約的中間人,而連接的點就是債權人、政府、公眾、股東企業管理者、社會公眾等各方利益。這些利益共同構成了報酬契約(企業與公眾之間);債務契約(企業與企業,企業與股東之間);政治成本(企業與政府之間)。各方都在極力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在這個過程中,政府既是稅收政策的制定者和執行者,也是會計政策的制定者,就相當于訂立契約的當事人,而企業作為遵守契約的當事人,要達到利益最大化,只能進行納稅籌劃,選擇合適的會計政策。
2、納稅籌劃是會計政策選擇的經濟動機之一。對于企業來說,納稅籌劃的動機是節稅。而企業的納稅又與企業會計報告有直接關系,可以說會計是整個納稅籌劃的執行者和監督者。企業都希望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少繳稅。所以,眾多企業才開始進行會計政策選擇。
3、會計政策選擇是納稅籌劃的實現手段之一。會計政策對稅收的影響有兩個方面:一是表現在對損益計價和資產負債的選擇上;二是表現在對企業損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以及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對損益的調整。當然,在這兩個方面,企業都會選擇納稅額度最小的政策。
4、會計政策選擇和納稅籌劃都要受稅法的約束。在企業進行納稅籌劃和選擇會計政策的過程中,都應該在稅法的法規內執行,合法節稅。否則,就要受法律懲罰。
三、利用會計政策選擇進行納稅籌劃
在會計政策選擇中,比較常用的有固定資產折舊計算方式的選擇、存貨計價方式的選擇、企業銷售結算方式的選擇等。下面將對這三個方面進行闡釋:
1、固定資產折算方式的選擇。在我國,有專門的會計準則規定:“企業在進行固定資產折舊時,可以采用的方法具體有: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限平均法等”。企業固定資產的折舊作為企業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同的折舊計算方法會對企業的成本產生不同的影響。在我國,平均年限折舊是大多數企業采用的方法,同時加速折舊也有部分企業采用。
2、存貨計價方式的選擇。現行稅法規定,企業在選擇存貨計價方式時,都應按照其實際成本價計算,并且規定了多種計算方法。在這些方法中,先進先出法、移動平均法、加權平均法、后進后出法、個別計價法都是較為常用的。但企業應該注意,決定選用一種方法后,沒有特殊情況一般不得隨意更改。同時,企業在選擇存貨計價方式要充分考慮市場上物價的上漲和下跌狀況,再選擇與之相適應的方法。
3、企業銷售結算方式的選擇。稅法規定:企業如果采用直接收款銷售時,收入確認的時間應該為收到貨款或取得索款憑據,同時將提貨單交給買方的當天;如果銷售貨物時,采取的是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的收款方式,收入確認應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如果采用委托代銷,那么收入確定的時間應為收到代銷清單的當天;銷售貨物時,如果采用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那么收入確定的時間應以合同約定的日期為準;而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時,應該待貨物交付時,就可確認收入的實現。因此,企業可以結合自身產品銷售的方式和策略來選擇與之相適應的結算方式,確定好收入確認的時間,合理籌劃年度所得,來達到節稅目的。
四、結語
除了以上常用的方式之外,《企業會計政策及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中規定了很多會計政策選擇方式,這些政策使得企業的會計政策選擇更加靈活,同時也促進納稅籌劃的效果得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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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 吸收合并 所得稅 會計處理
前言
市場經濟背景下,企業之間的競爭日漸激烈,為了在競爭中獲礙一席之地,企業采取吸收合并形式,實現資源優化整合,提高整體實力,在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涉稅會計處理作為企業財務會計工作基礎及吸收合并的主要依據,受到應稅改組合并等因素的影響,使得合并過程中涉及到的資產、負債等方面產生矛盾,因此,加強對企業吸收合并中所得稅會計處理問題的研究具有現實意義。
一、企業吸收合并概述
企業吸收合并主要是指企業合并形式,一個企業主體接受一個或者多個企業加入本企業,并取消加入方法人資格,接受方存續。
企業吸收合并能夠建立新的資本運作平臺,為企業擴大規模、再發展獲取爭取更多資金支持,拓展融資渠道,且吸收合并,能夠實現企業資源優勢互補,優化和調整資源配置,提高資源利用率,有效企業產業鏈,為實現可持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由此可見,企業吸收合并是未來企業發展的重要趨勢之一。但是,吸收合并過程中,會涉及到稅收及會計處理問題,會無形中增加企業財務風險,為此,加強對稅收籌劃及會計處理問題的分析十分必要。
二、企業吸收合并中的所得稅會計處理分析
(一)同一控制方面
同一控制是指參與企業合并前后仍然接受同一個或者多個主體控制,且該控制屬于長期合并,受到同一控制自身特殊性影響,該類企業合并主要集中在企業集團內部,并在母公司控制下將資源進行優化重組,就會計準則來看,同一控制情況下,接受方需要將原賬面價值進行確認,并獲取加入方的各項資產及負債,而就稅法而言,則需要進行應稅及免稅合并處理。
一方面,在應稅改組合并當中,一般情況下,合并企業將資產及負債的公允價值作為計稅主要依據,與稅法上規定的計稅基礎存在差別,但是,該差異是暫時的,將其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老負債即可。另一方面,針對免稅改組合并來看,根據規定,加入方資產轉讓產生的增值收益可以不納入到所得稅中,接受方接受加入方所有資產,且在計稅過程中,要將原有賬面凈值作為基礎,不同于應稅改組合并,此時接收方資產及負債入賬價值與稅法規定相一致,最終不會影響所得稅會計處理工作。
例如:如果A企業對B企業進行吸收合并的形式為增發定向股票,其本質來說,是免稅合并,A企業需要按照B企業的資產及負債賬面價值作為計稅基礎,保證二者一致性,便不會出現暫時性差別,確保企業財務會計信息準確性。
(二)不同控制方面
與同一控制恰恰相反,非控制下合并是一種合并前后,受到不同主體控制的形式,通常情況下,該類合并發生在兩個及以上獨立的企業集團之間,結合合并準則來看,接受方需要將資產、負債公允價值作為入賬價值,而就稅法角度來看,在應稅改組合并過程中,合并接受方要將各上述項目作為主要計稅依據,此時,會計入賬價值與稅法計稅基礎一致,不會影響所得稅。另外,在具體會計處理過程中,企業合并商譽自身作為剩余價值,將其確認至遞延所得稅當中,能夠更為直觀的反映企業各方面情況,提高會計信息準確性,而由此產生的差異仍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不會對所得稅會計處理產生不良影響。
就免稅改組合并角度來看,在接受所用資產時,需要將加入方原賬面凈值作為計稅基礎,并將二者之間的差異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者負債當中,與此同時,針對初始確認商譽,其賬面價值與計稅依據差異,不確認相關所得稅影響。
例如:如果A、B公司之間獨立,并屬于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結合相關規定,在此情況下,A公司購入的B公司成本高于B公司凈資產公允價值差額,需要將其反映到商譽當中,其中A公司購入公司成本為6000萬元,而資產公允價值則為5000萬元,二者之間的差額為1000萬元,合并后會計處理具體如下:
借:庫存商品
14000000
固定資產
40000000
商譽
10000000
貸:短期借款
4000000
股本
7000000
通過對該案例進行分析和研究發現,在該控制情況下進行吸收合并,本質上是與稅法應稅合并,A公司入賬價值與B公司計稅基礎一致,不存在暫時性差異??偠灾?,受到合并類型的影響,針對企業資產、負債等資產的會計處理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制度,針對同一控制下的應稅合并,需要將合并取得的資產、負債確認為資本公積或者留存收益當中,而免稅則不會產生任何影響。相反,針對不同控制下的應稅合并,應稅合并不會產生影響,免稅合并則需要將入賬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的差異確認為商譽或者當期損益當中,以此來保證會計信息準確性,為企業管理者科學決策提供支持和幫勁。
三、企業吸收合并中其他稅收的籌劃處理分析
(一)增值稅
企業吸收合并后,企業經營模式也有所改變,繼而影響到企業增值稅,且在吸收合并過程中,會發生貨物交易,導致企業需要承擔繳納增值稅義務。增值稅主要是指針對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產生增值額征收的一種稅,一般包括銷售及進口貨物、提供加工勞務等內容。企業要想減少稅負,在吸收合并過程中,可以充分利用我國相關稅收政策,實現稅收籌劃處理,如勞動力價值不屬于增值稅范圍之內,可以通過實現人、財及物的轉讓,減少企業賦稅。另外,企業還可以結合自身經營業務及銷售利潤等實際情況,選擇一般納稅節稅點確定納稅人身份,實現節稅目標,但是,一定要關注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界定條件,避免判斷失誤,例如:企業如果希望確定自身為小規模納稅人身份,卻被稅務機關確定為一般納稅人,那么不僅會增加企業納稅金額,而且無法開具增值稅發票,對企業吸收合并產生不利影響。
(二)營業稅
就我國現階段營業稅政策法規來看,企業要想降低吸收合并后產生的營業稅,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首先,選擇股權形式,充分利用股權交易不屬于營業稅范圍這一政策優勢,合并雙方僅需要對股權進行交易即可,避免產生營業稅;其次,如果在合并過程中,難以利用股權形式,可以通過產權交易形式實現合并目標,與股權一樣,產權也不在企業營業稅繳納范圍之內,促使被加入方企業資產、負債及勞動力等順利轉變為接受方企業;最后,根據我國現行營業稅相關規定來看,合并企業針對重大資產重組過程中,可以選擇投資方式,最大限度上節約稅款,企業還可以通過減少繳納營業稅相關產業鏈環節,一般可以通過非獨立核算部門提供勞務,并將應稅轉向非應稅業務中。
(三)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作為政府宏觀調控重要手段之一,在房地產市場調控等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合并企業針對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過程中,可以從兩個方面入手:一方面,企業要利用現有免稅政策,通過投資入股、合作建房等形式,將買賣土地交易轉變為免稅政策允許形式,值得注意的是,合并企業需要密切關注稅務部門對股權名義轉讓土地的界定;另一方面,調整增值率,通過減少交易金額等途徑降低增值額,與此同時,增加交易金額,實現企業納稅籌劃目標。企業吸收合并作為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受到企業自身特殊性的影響,納稅項目也會有所不同,在納稅籌劃過程中,要結合實際情況及稅收政策,最大限度減少賦稅的同時,實現企業吸收合并目標。
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增長,我國中小企業憑借其自身的優越條件,規模小,靈活性強,同時享受國家給予的各種補貼和優惠政策,迅速地發展壯大,已經逐漸成為我國企業的主體,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扮演著非常關鍵的角色,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經濟全球化帶來機會的同時,也給中小企業帶來了不小的挑戰。中小企業必須在尋求新的收入來源的同時,盡量節省企業的各種費用,而稅款在成本中所占的比例也比較高。納稅籌劃針對這一問題,可以直接減少企業的稅負,是中小企業應當考慮的最佳方法。
二、我國中小企業在納稅籌劃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中小企業對納稅籌劃的理解不正確
大部分中小企業認為納稅籌劃就是少繳稅或者是不繳稅,甚至把合法的納稅籌劃與違法的偷稅、逃稅、避稅混為一談,缺乏對納稅籌劃本質的理解。另外有一部分企業,把納稅籌劃看作一個獨立的內容,與生產經營管理活動分割開來,認為納稅籌劃就是會計人員通過各種記賬手段來減少稅款,這也不符合納稅籌劃的本質要求。所以中小企業在實際操作中對納稅籌劃有著許多不正確的理解,使納稅籌劃的作用大打折扣,稅收負擔沒有得到減輕。
2.中小企業缺少專業的納稅籌劃人才
在國外,有相當數量的專業人員從事納稅籌劃的工作,他們都具有較高的專業素質的業務能力,并且擁有非常豐富的實踐經驗,已經成為一支成熟而穩定的專門從事納稅籌劃業務的主要力量。而在我國,中小企業缺少專業的納稅籌劃人才,納稅籌劃的工作無人能夠勝任,從業人員多是由中小企業的現有會計人員、財務人員甚至行政人員來承擔。
3.忽視對納稅籌劃風險的管理
影響企業納稅籌劃有效進行的風險因素有很多,企業的經營環境、法律環境;對稅收政策理解不正確;分析納稅籌劃中的風險不到位;沒有建立科學的防范規避措施等等,都有可能成為企業納稅籌劃失敗的原因。而面對如此多的風險,企業需要做的還很多。
三、改進中小企業納稅籌劃的方法
1.中小企業應正確理解納稅籌劃,關心納稅籌劃人才的培育
納稅籌劃的概念與偷稅、避稅等是徹底不同的。納稅籌劃是指在符合稅收法律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對企業的相關業務進行籌劃,為實現節稅的目標而進行的一系列活動。納稅籌劃是具備合法性的,是充分研究稅法內容的結果。而偷稅、避稅都是違反稅法規定的行為,是稅務部門予以打擊的行為,與納稅籌劃有根本上的差別。
納稅籌劃對于從業人員有較高的專業要求,而現階段符合要求的人才不足以滿足企業對人數的需求。因此,培養能勝任納稅籌劃業務的專門人才是首要任務。稅務會計首先應當充分掌握會計與稅法等相關的專業知識,奠定一個良好的理論基礎,并具備一定的工作經驗,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才能做好企業納稅籌劃。不僅如此,稅務會計還應該具有敏銳的觀察力和靈活的思維,時刻關注外部環境的變化,隨時調整納稅籌劃方案,以保證實現納稅籌劃的節稅目的。
2.關注納稅籌劃風險管理
由于中小企業經營環境所面臨的多方面不確定因素,在對某一項業務進行納稅籌劃時,首先要全面調查與之相關的稅收政策,這是因為,納稅籌劃是事先籌劃實施的,企業對未來自身的經營狀況難以預測,無法控制,所以必然會出現納稅籌劃的風險。如果某一環節出錯,牽一發而動全身,必然面臨著巨大的納稅籌劃風險,使整個納稅籌劃活動走向失敗。因此,中小企業應在制定納稅籌劃方案的同時,要認識到納稅籌劃風險的存在,分析納稅籌劃風險的成因,并從成因出發,制定出相應的防范控制措施。
3.充分利用納稅籌劃技術手段,發展科學理論知識
企業實施納稅籌劃的手段有許多,其中最基本的方法包括:充分利用現行稅收優惠政策;擬定和選擇最佳方案;利用稅法及相關條款內容;通過稅負轉嫁;納稅期延長等等。企業應結合自身的實際狀況,從發展特點、規模大小和地域的不同出發,小心和慎重地選擇單一方法或者多個方法搭配進行納稅籌劃。不能只為了降低稅負而納稅籌劃,還應該考慮各種方法的特點和適應性。